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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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

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范文1

陈仓初中是区教体局直属的一所省级示范初中,是区委、区政府异地新建、高点定位、高起点建设的一所现代化学校。2015年2月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学校占地45亩,总投资3926万元,现有32个教学班,学生1995人,教职工127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陕西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科。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四、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试分值与时长

1.八年级下学期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生物60分,时长60分钟;

地理60分,时长60分钟。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2.九年级下学期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语文120分,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30分),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时长80分钟;

历史60分,时长60分钟;

化学60分,时长60分钟。

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占5分,体质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占45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六、考试时间

依据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七、命题制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印刷厂制卷,试卷和答题纸符合网上评卷要求。

八、成绩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等级呈现方式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

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

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制度,考试成绩及时、真实记入学生档案和学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确保每个学生的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和数据全面、准确。

九、成绩应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学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学科成绩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每个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以当年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基本依据。

市、县区教研部门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研究,评估学科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教学的报告,指导初中学校教学工作。

十、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各县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考试组织、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发放等工作。

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和网上评卷。

信息技术、生物实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各县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体质健康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音乐、美术科目由县区教研部门制定考试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范文2

河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开考是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克服“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全面发展,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同时也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是国家规定的应教、应学的课程,与现行大部分市的中考相比,仅增加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防止不适当地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这次改革作了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希望通过考试科目的优化、考试内容的有增有减、试题难度的控制、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及考试组织方式的改变,引导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从源头上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压力。

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难度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的是课程标准参照的“水平考试”,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的是初中学生应知、应会的内容,在命题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控制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注重对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比过去的侧重选拔的初中学业考试难度有所下降。

二是改革考试形式。以笔试为主,积极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允许市选择实行开卷、闭卷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减少单纯记忆。

三是要求“学完即考”、“门门清”,以分散集中考试的压力。

四是改变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一般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呈现。鼓励仅以“等级”呈现考试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五是没有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在中考招生中,允许各地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与健康科目之外,按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等原则,选择其他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没有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的科目,学生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核成绩合格即可。

六是扩大和拓宽中高职贯通的通道,增加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的比例,减少了中考的竞争压力。

因此,推行初中学考,更主要的目的在于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引导学生培养兴趣,发现和发展特长,让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为高中阶段学习发展打牢基础,也为未来人生成长做更扎实的准备。

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范文3

潮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开考是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克服“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全面发展,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同时也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是国家规定的应教、应学的课程,与现行大部分市的中考相比,仅增加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防止不适当地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这次改革作了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希望通过考试科目的优化、考试内容的有增有减、试题难度的控制、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及考试组织方式的改变,引导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从源头上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压力。

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难度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的是课程标准参照的“水平考试”,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的是初中学生应知、应会的内容,在命题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控制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注重对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比过去的侧重选拔的初中学业考试难度有所下降。

二是改革考试形式。以笔试为主,积极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允许市选择实行开卷、闭卷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减少单纯记忆。

三是要求“学完即考”、“门门清”,以分散集中考试的压力。

四是改变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一般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呈现。鼓励仅以“等级”呈现考试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五是没有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在中考招生中,允许各地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与健康科目之外,按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等原则,选择其他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没有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的科目,学生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核成绩合格即可。

六是扩大和拓宽中高职贯通的通道,增加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的比例,减少了中考的竞争压力。

因此,推行初中学考,更主要的目的在于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引导学生培养兴趣,发现和发展特长,让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为高中阶段学习发展打牢基础,也为未来人生成长做更扎实的准备。

道德与法治命题建议范文4

今天,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事关所有人哦!

通知原文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4.命题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各级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5.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6.成绩呈现。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各市(州)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创新中职招生考核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3.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可给予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适度审批自主招生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示范)中职学校和经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示范)中职学校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2.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3.严控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阳光招生。各地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底报教育厅备案。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各市(州)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内容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所制定。

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随后,教育部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讨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中考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要求。

我厅将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动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组织力量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于今年6月将《实施意见》(草案)报教育部初审,并按教育部反馈的修改建议做出修改,教育部原则上同意我省《实施意见》。近期,《实施意见》通过了教育部正式备案审核。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可给予经批准的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明确规定了市域范围内和跨市州两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求从严控制招生比例,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