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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1
、2012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委、政府制定的县2012年建设项目任务目标的要求,第一季度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注重项目前期工作,为全面完成2012年水利建设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重点项目规划前期工作。根据省、州关于编制藏区水利发展规划、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及“五小”水利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各规划将于4月底全面完成。三是认真编制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一五发展规划,我局编制完成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全县共计划实施20个项目点,项目总投资181.19万元,解决3595人及10650头只大小牲畜饮水困难。五是开展忠太水库、羊拉扎贡水库及奔子栏格龙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着手开展奔子栏忠太水库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羊拉扎贡水库及奔子栏格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报工作,两项目可研(代初设)可于4月初全面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城引水及供水工程(三)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旱灾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强化服务,认真抓好防旱抗旱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及时发放抗旱管材。根据当前我县面临的抗旱形势,通过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落实并下发各类抗旱胶管16500米。
二抓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抢修维护。根据受旱情况,我县迅速掀起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热潮,各乡镇组织抢修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清理、疏浚小型引水灌溉渠道和整修加固蓄水塘坝、山地水利及节水灌溉工程,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为保水抗旱、服务农业生产提供水利保障,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当前急需启动实施的应急水源建设项目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完成羊拉乡镇供水工程、佛山纳古引水工程等抗旱应急工程的前期工作。二、2012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组织实施各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我县冬季即将结束,各工程项目(4)实施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藏区水利发展规划、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及“五小”水利发展规划,合理储备项目库。
四是继续加强抗旱救灾工作。根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今年春、初夏降雨依然偏少,旱情仍将持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旱抗旱形势异常严峻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要求,按照全省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一抓好防旱抗旱工作再部署。根据旱情的发展变化,对下阶段抗旱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研究制定抗旱工作具体措施,及时解决抗旱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下阶段防旱抗旱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要,确保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强化节约用水。对重要供水水源工程进一步细化供水调度方案,科学调配,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确保下阶段抗旱用水需求。三加强分析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旱情监测、预测、预警,做好旱情分析评估,制定周详的防旱抗旱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指挥调度工作。协调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四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抓紧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加快灌区、渠道、灌溉设施配套改造,提高蓄水、输水和水资源利用率。加大山地水利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中小微型水利工程作用,努力扩大灌溉面积。五积极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引导农民采用管灌等田间节水技术,推广使用旱地龙抗旱剂,加强抗旱技术指导,让农民掌握科学的灌溉和节水技术,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抗旱效益。六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作用。组织各类抗旱服务队和抗旱抽水机具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群众抽水灌溉,并提供小型抽水设备,采用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农民抗旱提供优质服务。
三、2012年总体工作目标
(一)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一是加强对县城引水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与省、州主管部协调,争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二是认真开展长江中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全力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全县人饮安全、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县委、政府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二)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在加强县城引水工程、县城供水工程及月仁大沟防渗加固治理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资导向,并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一是着重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解决农村用水条件;二是组织实施着咪大沟防渗治理工程;三是启动实施羊拉乡镇引水工程。
(三)认真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一手抓抗旱,一手抓防汛,两手都要硬。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认真抓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黄金时节,掀起新一轮的冬春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加强对重点河段的整治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水利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汛前安全大检查,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落实抢险队伍,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实现安全度汛。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取水许可管理和水保两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区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同时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继续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积极征收水资源费。
(五)加强监管服务,切实改善全县供电质量。按照行业职责,认真配合州电网公司分公司继续抓好城网、农网新建、改造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的供电质量。
(六)加强水务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一是注重学习提高。全面理解、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不断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别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强建设项目与资金使用监管,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2
为此建议:
1、落实管护主体。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机制。一方面,明确产权和管理权,根据小型水库规模、受益范围等,将小型水库分别确权给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村委会,产权所有者同时承担管理职责,从而明确水库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落实水库管护工作经费,在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管理物资,实现水库通路、通电。
2、统筹防汛抗旱。压实水库管护责任,发挥水库应有功能,科学防汛抗旱。落实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建立防汛值班巡查台账。根据水库集雨面积、库容、泄洪能力等,科学划定水库汛期蓄水水位,杜绝汛期“一放到底”做法。发挥水库抗旱灌溉功能,在汛期结束前保证水库有足够蓄水用于抗旱。根据气候情况以及农业生产需求,科学调水抗旱,做好抗旱放水记录。
3、规范承包经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水库承包经营,发包方、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相关部门提供规范合同文本。水库养殖一律实行人放天养,杜绝“肥水养鱼”,开展水库水质检测基础工作,建立水库水质档案,确保水库水质达标。
措施:
一、关于落实水库管护主体问题
*现有水库以小型水库居多,部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以前存在产权不明晰、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责任难落实、管护经费难到位的问题。进入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理念不断更新转变,逐步由“重建轻管”转为“建管并重”,并且把管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3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3〕*号),启动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其主要目标任务:一是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即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定产权的原则为: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二是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工程产权所有者即为工程的管护主体,要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永续利用。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履行监管和技术指导职责,负责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履行管理责任。三是解决工程管护经费问题。明确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管护实效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与方式,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
通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地对包括小型水库在内的众多小型水利工程基本上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了财政奖补机制。在工作实践中,各地不断探索小型水库管理的模式,摸索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做法。比如,*地对小型水利工程推行物业化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政府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除水利部门专项维养经费外,每年安排水库和泵站维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水库数量较多,地域分布范围广,针对这种情况,对分布较为集中的小型水库,统一委托给*水司管理。
二、关于统筹水库防汛抗旱问题
防汛抗旱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牵涉利益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农业经济发展、关系社会稳定。*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水库防汛抗旱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水库调度的基本情况和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分析水库调度现状、调度缺陷等,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水库调度现状调研。主要分析雨水情监测预报方面、调度方案方面和调度决策执行方面情况,全面梳理水库调度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预测预报、调度方案、调度决策与执行、技术支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提高水库调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水库兴利除害综合效益,既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又谋划做好蓄水防旱工作,进一步科学、精细地调度好水库。一是落实水库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水库安全度汛始终是防汛工作的头号风险,要继续紧盯“五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确保水库“有人、有制度、有方案、有预案、有预报设备”等“五个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巡查防守和预警,特别是对病险水库、有安全隐患的水库,在强降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加密巡查。水库调度管理除了要严格按照度汛方案执行以外,还要依照相关的规程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规超汛限运行。二是加强汛情旱情趋势研判,做好水库蓄水抗旱。6月24日,*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2020〕*号),要求各地综合气象、水情、工情等信息,充分研判防旱抗旱形势,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情况下,“一库一策”做好水库蓄水工作,不搞“一刀切”。不得强行要求已低于汛限水位运行的水库继续降低水位,特别是对于以供水、灌溉为主,兼有发电功能的大中型水库,更应严格按规程调度,保持合理的过渡期水位,确保水库存蓄足够水量防旱抗旱。截止7月底,全*水库蓄水总量64.45亿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多4.10%。其中,大型水库53.91亿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多2.6%;中型水库4.13亿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多18.0%;小型水库及山塘6.41亿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多9.2%。
在2019年抗旱工作中,水利部门多渠道广辟水源,科学调度水库,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利用沿江沿河滨湖优势,采取开闸引水、提灌泵站提水、开挖引水渠、山泉沟开沟引泉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水源,有效缓解农业灌溉用水困难。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市、县两级组织开展抗旱增雨作业150余次,累计增加降水约1.355亿m3。进一步加强水源调度,各灌区、水库采取了阶段性放水,科学调度用水,对部分水库生产用水采取限制排放措施,对部分水库发电站限制发电等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生产灌溉用水安全。
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兴利除害并重,强化合理调度,科学制定水库运行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蓄水,为后期抗旱提供可靠充足的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3
关键词:广阳区 抗旱能力 评估
1区域概况
1.1 地形地貌及水文气象
廊坊市广阳区位于京津两市之间,属永定河流域。介于北纬39°8′52″至39°37′30″、东经116°23′41″至116°53′41″之间。北与北京大兴区相邻;东与天津的武清区接壤;西与永清县、固安县隔永定河相望,南与安次区毗邻。总面积332km2。
廊坊市广阳区属永定河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地面高程25.7m(黄海高程),东南部地面高程13.8m(黄海高程),地貌主要类型是河流冲积的准缓岗、二坡地、洼地、古河道、漫滩,局部地区仍有沙丘残留,区内土壤类型主要是中壤土、砂壤土。
广阳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春受西北干冷气流控制,多西北风,少雨,气候干燥寒冷。夏季受东南暖湿气流影响,降水集中,气候炎热。秋季雨水稀少,秋高气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55.3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匀,春季、冬季不足全年降水量的20%,虽然夏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降水过于集中,且强度大,大都为无效降水,且年际变化大。最少年降水量为272.9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943.4mm,平均年陆面蒸发量为438.3mm。全区年平均气温11.9℃,七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6.1℃;一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4.5℃,无霜期198天。
2.2 干旱特点
由于降水量少,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大的特点,旱灾是广阳区农业生产的主要灾害,有“十年九旱”的说法。春旱率达73.30%,夏旱率占30%,秋旱率16.70%。分析历史旱灾资料,主要有以下特点:(1)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全区范围内有效的降雨次数少,并且经常伴随持续的高温天气,造成水分大量蒸发,在抗旱保苗过程中,不同程度受灾,涉及到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生活、生态等各个方面的正常用水。(2)旱灾程度深,损失重。每次旱灾均会造成全区各类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
2干旱等级划分
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农业干旱以连续无雨日数、降雨距平值,区域综合受旱面积比例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为四个等级,即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划分标准详见表1)。
3抗旱能力现状
3.1 水资源现状
据《廊坊市水资源总体规划》和广阳区水资源二次评价结果,广阳区年水资源总量为1.0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795.69万m3,地下水资源源总量5613.93万m3,可利用量为5146.91万m3,可开采量为5885.29万m3。
3.2 工程设施现状
截止2010年底,广阳区共有机井4229眼,有效灌溉面积达20.35万亩,节水工程面积15万亩,全区农作物主要以井灌为主,灌溉方式大部分是管道灌溉,仍有一小部分是传统方式大水漫灌。全区151个行政村,共有农村人口17.88万人,已安装自来水的村有151个,普及率为100%。其中有46个村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属于正规自来水。
3.3 非工程措施现状
广阳区抗旱服务站自组建以来,以“群众浇地有困难,请找抗旱服务站”为宗旨,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以区抗旱服务分站为龙头,乡(镇)级服务组织为中心,群众组织为补充,上下相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的抗旱服务网络。在历年的抗旱活动中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自2010年初至目前,全区累计更新补打机井139眼,其中深井1眼,中井134眼,浅井4眼,修井19眼,配套49眼。铺设防渗管道2万m。全区累计投入抗旱人数1.6万人;出动机动抗旱设备0.45万台(套);出动各类运水车辆0.5万辆(次),全区4000多眼机井全部启动,抗旱用电240万度,抗旱用油3吨,各级共投入抗旱资金28万元。
4分区抗旱能力评估
为增强评估的针对性和客观性,按灌溉条件的不同分别进行雨养农业区、地下水灌溉农业区和农村饮水工程评估,地下水灌溉区的评估中进行细化评估。
4.1 雨养农业区供水能力评估
全区实有耕地面积24.10万亩,均为旱田。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0.3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4%。主要种植作物为秋玉米、花生、谷子、薯类、小麦、果树,雨养农业区全部延续着靠天等雨的局面,基本没有抵御旱情的能力,几乎每年都有旱情发生。
4.2 地下水灌溉农业区抗旱能力评估
全区现有机井4249眼,单井控制面积56.7亩。
4.2.1 各地在春、秋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15~25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10~20天时,作物墒情普遍降低,受旱面积不断扩大,需开动机井及时进行抗旱。基本能满足作物灌溉,一般不会因旱而减产。
4.2.2 春、秋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26~45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21~30天时,作物墒情普遍降低,受旱面积不断扩大,需开动机井及时进行抗旱。此时,实际保障灌溉面积下降,有一小部分农田因旱减产。
4.2.3 春、秋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46~70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31~45天时,作物墒情普遍降低,受旱面积不断扩大,需开动机井及时进行抗旱。此时,实际保障灌溉面积继续下降,有一部分农田因旱减产。
4.2.4 春、秋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大于70天,夏季连续无雨日大于45天时,作物墒情普遍降低,受旱面积不断扩大,需开动机井及时进行抗旱。此时,实际保障灌溉面积减少一半,一大部分农田因旱减产。
4.3 农村饮水抗旱能力评估
廊坊市广阳区所辖151个行政村,共有农村人口17.88万人。全区共有吃水井162眼,其中深井105眼,中浅井57眼。全区的浅井中最浅的只有21~22m,最深的150m。其中
5综合评估
综上所述,广阳区雨养农业区抗旱能力普遍较差,井灌区较强,组织管理体系较强,抗旱预案的编制与执行较强,抗旱队伍一般,旱情测报一般,政策法规体系不强,技术支撑体系较强(具体分乡(镇)情况详见表2)。
6抗旱重点及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的相关建议
6.1 抗旱重点
广阳区在全面抗旱的基础上,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安排的理念,把确保人畜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重点,对人畜饮水极为困难的地方,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报送情况。
6.2 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
6.2.1建立抗旱协调应对机制
6.2.1.1建立健全会商体系,构筑信息自动监测网络。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遥感遥测、现代通讯等技术,建立完善的雨情、旱情、水情、墒情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构筑区、乡(镇)、村为一体的旱情决策会商网络体系,实现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分析自动化以及异地会商工作的开展,最后达到旱情发生及其发展趋势的全面实时监测、决策,并适时提出旱情分析灾情评估、水资源优化配置等相应的抗旱减灾对策。
6.2.1.2建立应急机制。培养一批业务精、技术硬的抗旱应急队伍;储备必要的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水源;强化抗旱应急措施;细化抗旱水源的应急水量调度。
6.2.2强化抗旱服务组织
进一步强化抗旱服务站自身建设,有效实施内部改革和对外发展,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密切周边各区(县)抗旱服务站间的横向联系,主动把自身融入市场经济中,深入细致地搞好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市场规律,努力拓宽服务和经营领域,在持续经营中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
6.2.3转变抗旱工作思路
6.2.3.1全面节水。以节水社会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包括喷滴管灌等工程节水、智能IC卡计量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采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的新工艺,推行一水多用的用水方式,净化和处理工业废水,力争达到节约工业用水占工业需水量的5%左右。切实加快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节水工作职责、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向节水型社会发展。
6.2.3.2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切实提高中水回用的力度,强化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水资源的统筹管理,并实现计量收费。
6.2.3.3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由于廊坊市广阳区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单纯依靠内部节约和挖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缺水矛盾,必须开源节流并举,在现有水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可利用的新型水源,并努力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
7评估缺陷
由于广阳区土壤植被及工业用水等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很难对全区的抗旱能力现状进行全方位的定量分析评估,有待结合乡(镇)、村街对评估内容再次进行细化。
此次评估仅局限于农业和农村人畜饮水情况的评估,由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挤占农业用水的现象直接影响农业灌溉用水量,特别是发生一、二级干旱时,往往要舍弃部分高耗水低效益农田灌溉用水,因此,评估工作开展尚需涉及城乡、生态及果林等各个领域。
6抗旱重点及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的相关建议
6.1 抗旱重点
广阳区在全面抗旱的基础上,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安排的理念,把确保人畜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重点,对人畜饮水极为困难的地方,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报送情况。
6.2 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
6.2.1建立抗旱协调应对机制
6.2.1.1建立健全会商体系,构筑信息自动监测网络。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遥感遥测、现代通讯等技术,建立完善的雨情、旱情、水情、墒情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构筑区、乡(镇)、村为一体的旱情决策会商网络体系,实现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分析自动化以及异地会商工作的开展,最后达到旱情发生及其发展趋势的全面实时监测、决策,并适时提出旱情分析灾情评估、水资源优化配置等相应的抗旱减灾对策。
6.2.1.2建立应急机制。培养一批业务精、技术硬的抗旱应急队伍;储备必要的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水源;强化抗旱应急措施;细化抗旱水源的应急水量调度。
6.2.2强化抗旱服务组织
进一步强化抗旱服务站自身建设,有效实施内部改革和对外发展,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密切周边各区(县)抗旱服务站间的横向联系,主动把自身融入市场经济中,深入细致地搞好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市场规律,努力拓宽服务和经营领域,在持续经营中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
6.2.3转变抗旱工作思路
6.2.3.1全面节水。以节水社会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包括喷滴管灌等工程节水、智能IC卡计量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采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的新工艺,推行一水多用的用水方式,净化和处理工业废水,力争达到节约工业用水占工业需水量的5%左右。切实加快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节水工作职责、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向节水型社会发展。
6.2.3.2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切实提高中水回用的力度,强化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水资源的统筹管理,并实现计量收费。
6.2.3.3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由于廊坊市广阳区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单纯依靠内部节约和挖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缺水矛盾,必须开源节流并举,在现有水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可利用的新型水源,并努力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
7评估缺陷
由于广阳区土壤植被及工业用水等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很难对全区的抗旱能力现状进行全方位的定量分析评估,有待结合乡(镇)、村街对评估内容再次进行细化。
此次评估仅局限于农业和农村人畜饮水情况的评估,由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挤占农业用水的现象直接影响农业灌溉用水量,特别是发生一、二级干旱时,往往要舍弃部分高耗水低效益农田灌溉用水,因此,评估工作开展尚需涉及城乡、生态及果林等各个领域。
6抗旱重点及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的相关建议
6.1 抗旱重点
广阳区在全面抗旱的基础上,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安排的理念,把确保人畜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重点,对人畜饮水极为困难的地方,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报送情况。
6.2 增强区域抗旱能力建设
6.2.1建立抗旱协调应对机制
6.2.1.1建立健全会商体系,构筑信息自动监测网络。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遥感遥测、现代通讯等技术,建立完善的雨情、旱情、水情、墒情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构筑区、乡(镇)、村为一体的旱情决策会商网络体系,实现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分析自动化以及异地会商工作的开展,最后达到旱情发生及其发展趋势的全面实时监测、决策,并适时提出旱情分析灾情评估、水资源优化配置等相应的抗旱减灾对策。
6.2.1.2建立应急机制。培养一批业务精、技术硬的抗旱应急队伍;储备必要的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水源;强化抗旱应急措施;细化抗旱水源的应急水量调度。
6.2.2强化抗旱服务组织
进一步强化抗旱服务站自身建设,有效实施内部改革和对外发展,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密切周边各区(县)抗旱服务站间的横向联系,主动把自身融入市场经济中,深入细致地搞好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市场规律,努力拓宽服务和经营领域,在持续经营中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
6.2.3转变抗旱工作思路
6.2.3.1全面节水。以节水社会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包括喷滴管灌等工程节水、智能IC卡计量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采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的新工艺,推行一水多用的用水方式,净化和处理工业废水,力争达到节约工业用水占工业需水量的5%左右。切实加快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节水工作职责、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向节水型社会发展。
6.2.3.2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切实提高中水回用的力度,强化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水资源的统筹管理,并实现计量收费。
6.2.3.3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由于廊坊市广阳区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单纯依靠内部节约和挖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缺水矛盾,必须开源节流并举,在现有水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可利用的新型水源,并努力争取南水北调分水指标。
7评估缺陷
由于广阳区土壤植被及工业用水等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很难对全区的抗旱能力现状进行全方位的定量分析评估,有待结合乡(镇)、村街对评估内容再次进行细化。
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4
1.1编制目的
旱灾,是我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了做好干旱灾害防抗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抗旱预案》、《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市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所发生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的灾害。防抗干旱灾害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抗干旱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协作责任制。
1.4.3防抗干旱灾害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指挥领导全区抗旱工作。
2.1.1区防指组织机构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主管副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国土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2.1.2区防指抗旱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抗旱预案及跨地区抗旱应急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做好灾后救助有关协调工作。
2.1.3区防指成员单位抗旱职责
区发展计划局: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抗旱经费筹措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水利局:负责抗旱工作的管理和水利工程抗旱运行与水源调度,组织、指导抗旱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公安分局:负责受旱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抗旱物料、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
区建设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城区缺水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抗旱措施。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干旱灾害的核查和救灾工作,指导受旱灾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与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进行管理监督。
区农林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农业干旱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农业抗旱措施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受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旱情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墒情实况信息,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抗旱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行业自身的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防指布置的临时紧急抗旱任务。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当地驻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重大抗旱救灾行动,协调组织驻咸武警部队实施重大抗旱救灾任务及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区防指办公室抗旱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区防指的日常抗旱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十楼防汛抗旱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组织全区抗旱减灾工作;贯彻执行省防总、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指令;组织拟订有关抗旱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划并贯彻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制订和实施抗旱预案;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干旱灾情信息;协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干旱会商,对各镇办报告的干旱灾害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负责特大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旱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办设立防抗干旱灾害指挥机构,在区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抗旱工作。
3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预防预警机制
3.1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3.1.1农业干旱灾害:
3.1.1.1判定指标:连续无雨日数、降雨量距平值、受旱面积及土壤相对湿度、农田水分盈缺、人饮困难、河道经流量距平、成灾面积、减产成数。
3.1.1.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1.2城区干旱灾害:
3.1.2.1判定指标:缺水率及水源工程需水量距平值、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3.1.2.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农业等信息
区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天气形势的监测和预报,做好河道流量、降水、气温、土壤墒情、农作物受旱程度、城区缺水等信息的监测,及时会商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2.2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3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加强旱情监测,及时监测掌握报告雨水情变化、蓄水情况、土壤墒情、受旱面积和城乡缺水情况等信息。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区防指报告旱灾信息,时限为:轻度干旱每10日一次,中度干旱每5日一次,严重干旱每3日一次,特大干旱1日一次。
3.2.4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对各类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干旱灾害等级。当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轻度、中度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达到严重、特大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的同时,由区政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抗旱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抗旱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抗干旱灾害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镇办要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明确抗旱责任,落实抗旱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3)预案准备:各镇办要编制本辖区抗旱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启动准备,要编制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切实抓好预案各环节应对措施落实。
(4)队伍及物资准备:抗旱管理单位要做好用水计划和抗旱水量调配。抗旱服务组织要做好设备检修和人员安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办要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和器材,合理进行调配使用。
(5)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资金筹措:财政局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安排抗旱资金,支持抗旱工作。
(7)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补救。
3.3.2干旱灾害预警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和受旱对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预警防范。
(2)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和干旱灾害统计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及早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科学的抗旱减灾对策。
(3)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广泛提高防抗干旱灾害的机动能力。
3.3.3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污染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同供水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的储备,有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供水预案的准备。
3.4预警支持系统
抗旱预案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编制镇办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积极主动防抗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和应急调水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各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5预警信息
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当发生全区严重等级干旱或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照干旱灾害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将防抗旱灾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4.1.2进入干旱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和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及时分析会商旱情,根据实时旱情等级启动相关抗旱应急响应程序。
4.1.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抗旱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2.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轻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5%~15%,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的情况时,为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4.2.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水利设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
4.2.3受旱地区的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和对抗旱工作的领导;(2)适时上报和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下达落实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5)组织动员水利设施完成灌溉和供水任务。
4.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3.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中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15%~20%,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时,为Ⅲ级抗旱应急响应。
4.3.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综合调度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工作组到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3.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2)及时通报和公布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检查督促抗旱工作;(5)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6)开动所有水利设施灌溉供水;(7)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化抗旱组织开展无水利设施区域流动抗旱服务。
4.4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4.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严重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30%~45%,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较大影响、城镇缺水率达20%~30%、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的情况时,为Ⅱ级应急响应。
4.4.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政府发出以启动全面防抗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由区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到重旱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恢复抗旱值班,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4.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5)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6)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7)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8)组织社会车辆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9)适时安排下拨抗旱应急资金。
4.5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5.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特大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45%以上,旱情使农作物大面积枯死或毁种、城镇缺水率在3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难,社会经济发展遭受重大影响时,为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4.5.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以启动防救结合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区委、区政府工作组到重灾区检查指导和慰问受灾群众,区防指加强抗旱值班和水源、物资调度,区财政局紧急提供抗旱救灾资金帮助,区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对口支援抗旱工作力度。
4.5.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情况动态反映;(3)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5)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7)全面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8)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9)紧急安排下拨抗旱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
4.6信息报送
4.6.1各镇办要加强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收集,实行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处理,各级共享使用。
4.6.2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及时了解补报。
4.6.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的旱情、灾情、抗旱动态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认真进行调查复核,对反映不真实和存在缺失遗漏的信息,要及时完善纠正并补报复核结果。
4.7指挥调度
4.7.1出现干旱灾害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应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7.2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预测旱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迅速采取防抗措施,控制旱情发展蔓延。
4.8社会力量参与
出现严重干旱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可依法征调运输车辆、物资设备、工作人员投入抗旱救灾。
4.9信息
4.9.1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2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民政方面的有关灾情,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4.9.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应急结束
4.10.1当干旱灾害解除或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旱情变化,宣布结束抗旱应急响应。
4.10.2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征调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0.3应急响应结束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镇办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保障措施
5.1信息监测保障
5.1.1干旱灾害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恢复抗旱值班制度。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实行昼夜值班。
5.1.2开通防汛抗旱通讯和旱情监测网络,实现纵、横向联络畅通,及时、准确监测报告旱情信息。
5.1.3区水利、气象、农林、建设等部门加强对雨、水、墒、苗、供水等旱情信息的监测,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和上报。
5.2应急支援保障
5.2.1应急队伍。各镇办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抗旱应急队伍的组织工作,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工作,统一调配抗旱服务队和民间抗旱组织的人员和设备,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武警及公民都有义务承担抗旱救灾支援任务。
5.2.2交通运输。区交通局优先保证抗旱物资运输,各有关单位的运输车辆应服从和完成所分配的应急送水任务。
5.2.3医疗卫生。区卫生局做好受旱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服务队到灾区防病治病,开展饮水卫生的检查消毒。
5.2.4治安管理。公安分局做好受旱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救灾行动和抗旱设施安全的行为,维护受旱灾区治安秩序。
5.2.5物资供应。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器材,设立固定储备仓库,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供应足额可靠。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分别做好抗旱所需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等物资、器材的储备与供应。
5.2.6经费筹措。按照国家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区上每年应筹措和安排必要的抗旱资金。遇到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区财政局要及时下达和拨付抗旱资金,区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及时下达抗旱设施建设计划。各项抗旱经费必须按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5.3技术服务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抗旱技术专家库,定期研究本辖区的旱情及防抗灾害措施,组织开展抗旱技术讲座和培训,搞好旱灾应急防抗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参谋服务。要建立旱情监测和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依法抗旱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对抗旱工作的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权威和执法能力,确保抗旱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6善后工作
6.1灾后评估
旱灾预警解除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成由抗旱工作责任人、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灾害评估组,及时对干旱灾害损失和灾区急需抗旱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提出灾害评估报告,在7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2对口帮救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在接到灾害评估报告后,应尽快研究制定驻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口帮扶抗旱救灾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抗旱救灾帮扶的措施。
6.3社会募捐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干旱灾害损失程度,在大力抗旱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抗旱救灾。
6.4工程修复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破坏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
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5
二、节水工作节水灌溉是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革命性措施,是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我市节水灌溉工作自开展以来,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讲究实效,不搞一刀切,在自流灌区和站灌区主要发展渠道防渗;在纯井灌区和沙壤土质区,主要发展低压管道输水,配以地面软管加小畦灌溉模式;经济基础较好的乡村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大田喷灌和微灌;山丘干旱缺水地区发展集雨节灌农业。共新增和改造节水灌溉面积23.09万亩,**年国家级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节水灌溉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灌区工作今年,经过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全市灌区年引水3.9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2.6亿立方米,灌溉面本文来源:就爱文秘积82万亩,灌溉220万亩次。我市灌区在搞好农业灌溉,促进农业生产的同时,还保证了安钢、电厂、城市生活及部分乡镇企业生产、生活用水,为某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
好工农业供水工作,加强水费收入,力争年底实现工业水费入库率达到100,农业水费入库率达到95;协助万金、幸福渠管理处灌区体制改革方案,完成漳南、红旗渠、跃进渠灌区“十五”规划,红旗渠灌区节水续建配套续建项目正式上马。全市灌区工程现已完成工程量:土石方1.963万立方米,砌体0.361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1.52万立方米,完成投资425万元,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
四、抗旱工作今年我市受旱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月份至4月份,降雨(雪)偏少,全市120多天平均降水量仅19.1毫米,较多年同期平均值偏少,加之4月中旬至今气温较往年同期偏高1--4度,干燥多风,土壤失墒严重。岗丘地区30厘米以上土壤含水量在11%以下,平原地区30厘米以上土壤含水量为14%以下。第二个阶段是9月份至今,我市无有效降雨,气温较往年同期偏高2~4度,土壤失墒较为严重,平原区0--50厘米土壤含水量在13以下,山丘区0--50厘米土壤含水量在10以下。我市粮食播种面积699万亩,经济作物155万亩,受旱面积达195万亩,重旱25万亩。今年的干旱对我市农业和部分乡村群众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面对严重的旱情,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挖掘利用一切水源和水利设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投入到抗旱斗争中,在抗旱高峰期,全市最多日出劳动力41万人,行动机电井6.83万眼,泵站50处,机动运水车1500辆共浇灌地324.1万亩,灌溉972万亩次,使干旱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全年农业丰收做出了贡献。
五、农村饮水工作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重要基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饮水工作,在解决西部山丘区25.9万人和东部平原苦水区14万人饮水困难后,今年又把解决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列为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个方面实事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县市区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农村抗旱方案及措施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县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
2020
年农业防汛抗旱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县农机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主任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县农作物种子育繁所所长
县良种繁育场场长
县种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及时向局属各单位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制定防汛抗旱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相关信息。
(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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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启动和解除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统一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工作;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解决各单位遇到的各种问题;承担处置日常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统一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监测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汇总与上报洪涝、干旱灾害发生情况和受灾动态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业务工作范畴,组织、培训科学防灾减灾技术,制定落实抗灾救灾措施,提出开展灾后恢复生产的意见并指导实施;调查摸清县区内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物资储备情况,协调解决生产物资的储备、调剂和调拨等工作;组织农机人员、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等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做好动植物疫情监测、病虫害监测等工作,及时相关信息,提出防治技术方案,指导防治工作,防止疫情、病虫害蔓延;组织、指导、协调县区内灾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检查和打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规定严格管理生产救灾资金,确保生产救灾资金落到实处。
二、灾害预警和灾害报告
(一)预警信息
市、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旱情信息,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信息及病虫情报。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
2.采集内容。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畜禽养殖栏舍、鱼塘、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报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灾情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防汛办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
.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各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
.工程准备。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
.物资、技术准备。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三、应急响应
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洪涝、干旱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恢复工作。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处置预案。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复产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将灾情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部门。
2.
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3.
灾害、灾情评估,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救灾工作组开展灾害、灾情评估工作,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程度等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建议从县级财政中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同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
帮助灾区调剂、调运、调拨储备种子、农药、化肥等有关救灾物资。
5.加强灾区动植物疫情监测工作。在做好灾区救援工作的同事,应同时加强灾区内动植物疫情的监测工作,防止因灾出现动植物疫情事件。若检测出动植物疫情,
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
6.
督促乡(镇)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二)应急响应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终止防洪抗旱应急响应,县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确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转入正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后期处置
及时调动农业机械,进行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抢修恢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指导养殖场户及时修复养殖栏舍,进行场地和栏舍的消毒,加强畜禽的饲养管理,预防各类疫病的发生。指导水产养殖户及时修复塘坝,对鱼塘进行彻底消毒,开展补放苗种工作。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苗)、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四)总结汇报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农业自然灾害事件积累经验。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物资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夺丰收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性,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各项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协调农资经营单位配足救灾农资,确保用种、用肥和用药需求。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二)信息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实现信息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各单位必须保持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三)职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