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结算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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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的结算方式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1

[关键词]国际 结算 风险防范

一、国际结算的方式

1.国际汇兑结算。这是相对其他的方式来比较是通行的,就是付款方由银行在转汇给收款方面,在这个其中一共有汇款人、接收人、汇出和汇入的银行,那么,在进行汇款的时候,必须现有汇款方面先填写境外汇款的申请书,和购汇用的申请书,另外还必须加盖银行的印章,之后再预留起来,并且还要提供对应的发票等向相关的手续,然后再将这些准备好的资料在一次提交给银行,之后银行会用加压电讯文件的形式在将支付的授权书直接发送给汇入的银行方面,在这其中会交接给银行,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

2.托收结算。托收结算的方式就是由出口方向进口方在收取各种款项的一种结算形式,那么托收结算的范式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2种形式,跟单托收也就是在厨楼方面在将货物运到船上之后,在将相关的手续托交给银行,之后托收银行在将进口商付款之后,在将货运单据将相关的手续交给进口方,另外发票托收实质上就是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收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3.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就是由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和需要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就可以凭相关的单据就能够向指定的收款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二、国际结算的风险

1.汇兑结算

(1)这样的赊销结算的方式就是在于出口商方面已经将货物发给进口商,但是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进口商的付款承诺,在这时候就将所有的出口货物的凭证交给了进口商方面,也就是先收货,后付款的一种结算形式,那么在这种情况的时候,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里面,能否得到进口商的汇款,就要全部看进口商方面的信誉怎样,就以信誉来判定决定,万一出现进口商方面的违约的现象发生,就造成了货款和货物全部丢失,那么,就形成了进口商方面可以自由的取到进口商发出的货物,并进行随意的支配。

(2)货到付款的形式,就是出口商先将货物发给进口商方面,当进口商方面在接到货物之后,在将款项付给进口商方面,目前,货到付款的方式有寄售和售定,只不过就是在是付款上有些不同,就是时间上有差别,但是呢,出口商还要按照规定必须承担所有的风险,但是在众多的出口贸易之中呢,大多数十采用售定发的方式来进行交易,等进口商和出口商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签订合同之后再进行付货的交易。

(3)预付货款的方式:就是由进口商先将所有的货款鲜于辅给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进口商付款的单据之后,在进行付货,但是一般都采用的是定金预付的方式进行。

2.托收结算

(1)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代收银行的风险:那么假如出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进口商回归找各种理由拒收货物,另外还有可能与代收的银行方面协商好,串通起来等不好的方式进行骗取货物。

(2)进口国家的政治风险:在进口商方面的国家也会因为战争、罢工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得不到进口许可证,而导致不能按时付款,这些的现象都属于是进口商所要考虑的国家的政治风险。

(3)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主要在于假如进口商出现违约的情况,并且找各种原因来拒绝付款,这时就会导致收回失败,这时候假如出口商找任何的理由拒绝付款,那么,在这其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财务承担,这就是财务风险。

三、防范措施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企业对付风险最彻底的方法。它可以完全避免某一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其他方法只能够减少风险的损失程度。也就是说,出口商是否准备与一家外国公司发生贸易业务往来,必须先对其资信进行调查,在确定其资信良好的情况下再与其进行交易。只有资信优良的客户才可以选用汇付方式。 另外,结算风险会使买卖双方蒙受损失,买卖双方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范风险。在签订合同时,首先要选择好结算货币。若以本币结算,不存在外汇风险;若必须以外汇结算,在交易磋商中应当尽量争取选择出口用硬币、进口付汇用软币的原则。其次,企业也可以通过套期保值,进行与贸易结算外汇流向相反的远期外汇交易来消除结算风险。

2.首先要进行对进出口商方面的银行信用度的核实,必须仔细的进行调查公司的代收可靠地信用程度,还可以投保信用险,一次来转嫁出口收汇的相关风险,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鼓励广大贸易出口企业,实际上就是以财政资金作为保障,并进行设立了专门的保险机构,以此为出口商提供收汇安全的一些政治保险的相关政策制度,它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保险企业不能承保和不敢接收的境外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选择多种结算的方式在一起,首先可以选择预收一些货款,这样就可以降低风险,因此,想要确保托收方式的收款安全,出口商可以预收一定的预付金,余额用D/P即期的方式收汇。预付金的比例和汇付一样,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为宜。

四、结束语

由此可以看出来,国际贸易的相关业务相对其他行业的风险系数比较,是非常高的,并且每个业务的环节的风险都是很危险的我,一旦出现任何的差错,都会给当事的好几方带来一定的损失,然而,结算的环节在整个的国家贸易业务中时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其风险的防范措施对于进出口的企业来讲是很重要的,在今天21世纪,全球的经济一体化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怎样才能更好的避免在国际贸易结算时的风险,减少对资金的占用,怎样能够加快资金的周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也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苏宗祥.国际结算(第三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2

1、汇款人是指(债务人)将款项主动交给银行,并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同时也作为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按照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汇款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的不同,汇款方式主要有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的利益,既能够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也能减轻资金负担;而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在降低资金风险的同时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于得到资金融通。此外,如果付款的期限长,就要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由此可见,结算时采取汇款方式,就会出现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的情况。

收付款人要注意的问题:

(1)确保客户名称、账号与银行信息的正确、完整。因此,对收款人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集中管理应收付款项。对付款人来说,办理汇款一般要承担手续费和电报费两部分费用。对收款人来说,收取汇款一般要承担银行的清算费用,也是按笔数收取。

2、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并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尽管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时,出口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1)提供完整正确的代收行、进口企业名址。托收银行是完全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来处理托收业务,主要涉及到代收行和客户信息,缮制出口托收函件并进行邮寄等。通常情况下,托收银行几乎无法,也不可能负责审核代收行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在实务中,经常有出口企业提供代收行、进口企业的名称或地址不完整、不正确。如果代收行邮寄地址错误,将会延误收汇,甚至是单据遗失而无法收汇。如果进口企业信息不完整(尤其是没有地址、电话),还会令代收行无法及时联系到进口企业而延长收汇时间。

(2)必须使用明确规范的业务术语。

托收使用的术语主要有D/A和D/P两种形式,对于这两种方式,在托收统一规则等国际惯例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一般进出口企业和相关银行很少发生争议。而在实务中,很多进出口企业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术语。比较常见的有D/P远期,CAD等。

3、近年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为了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一般采取该方式将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由银行承担,承担了审单的义务后,也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结算的风险,资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该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的接受。

信用证的出现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企业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也促使双方在支付货款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但银行做出的确认承诺是以交单相符为前提的,如果出现交单不符的情况,那么开证行可以按照规则拒付单据。出口企业在缮制信用证下单据时,要格外小心,并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所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出口企业缮制单据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较高。但是,我国当前的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出口企业的单证人员业务水平偏低,素质不高,这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应注意的事项

目前,从国际经济贸易的实践情况来分析,如果只坚持某一种结算方式,那么要满易各方的要求是极为不现实的。面临长期不断的市场变化,我们所要采取的是综合支付方式来进行结算。

1、将汇款与托收结合起来。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 %,在装船后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余的50%。这种选择可以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也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和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3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组合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因此,对于广大的出口企业而言,如何正确认识各种结算方式,并根据自身需要作出适当选择,以及利用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的优劣进行不同组合,是企业降低收汇风险、减少结算成本、扩大利润,增加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的特点及应用

国际结算起源于国家间的商品买卖,并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交往的扩大而不断发展。国际结算经历了从现金结算到非现金结算,从直接结算到间接结算,国际结算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目前,根据国际结算方式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把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结算方式,另一类是从属性结算方式,。本文重点介绍主要结算方式的特点及使用情况。

1.汇款(Remittance)

汇款又称为汇付,是指进出口双方交易达成以后,买方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的特点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是资金风险负担不平衡。在国际贸易中,汇款的应用主要有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情况。如果使用预付货款方式,即进口商先将全部或部分货款通过银行支付后,出口商按合约备货发运,此种方式对出口商最为有利,因为进口商的资金被占用,还承担了出口商不按时按质按量发货的风险。另一种是货到付款,即出口商先将货物发出,进口方收到代表物权的单据或货物后再付款。很显然,出口商若选择这种结算方式会非常被动,需承担货物已经出运,且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鉴于汇款结算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只按汇款人要求传递款项,不承担任何担保付款或担保发货的责任,因此,在进出口双方资信良好,相互了解,互相信任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汇款结算方式。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在货物装运后,开立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银行(托收行)通过在国外的联行或行向进口商(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企业使用的跟单托收根据交单的条件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简写为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againstAcceptance,简写为D/A)。总的来说,对出口企业而言,选择托收方式能通过控制单据来控制货物,以交付单据来代表交单,而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风险,但是托收结算方式仍然属于商业信用,出口商资金负担较重,特别是如果进口商不付款或不承兑,或承兑后无力支付货款,出口企业损失会很严重。因此,在对进口商资信状况、进口地贸易政策及交易习惯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出口商可适当考虑此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ofCredit)

国际商会在UCP600中,对信用证的定义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简单而言,可以理解为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第三者(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信用证与前面两种结算方式相比,其最大的不同的就是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这使得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优先选用此种结算方式的主要原因之一。出口商凭收到的信用证出运货物后,只要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及相关惯例一致,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责任。

二、影响出口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因素

通过以上论述,汇款、托收、信用证这三种基本结算方式对出口企业而言各有利弊,没有所谓最完美的结算方式。因此在每一笔交易中,出口商必须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交易对象进行全面衡量,做到既要发展业务,争取市场,又要保证收汇安全。出口企业对结算方式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进口商的资信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首先应根据交易对手资信状况选择支付方式。一般而言,在签定合同时,必须首先作好对国外客户的信用调查,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对交易的顺利进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是选择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如果对进口商信用不了解,如初次交易,或通过调查结果表明其信誉不佳时,出口商尽量选择风险较小的支付方式,如预付货款,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多种方式并用等。而当对方信用好,交易风险较小时,即可选择对交易双方都有利的手续少、费用少的方式,对于加强和巩固老客户的关系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合同中的贸易术语

在国际商会编写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例举13种贸易术语供交易当事人选择。每个术语都有各种的特点、适用情形,特别是涉及风险、费用、责任的划分差别较大。我们可以按照交货条件的不同将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象征货和实际交货。如果使用实际交货的术语,卖方以直接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方式来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只有在实际收到货物之后才有义务付款,这种情况并不适合托收或信用证这种凭单付款的结算方式。若使用象征货术语,转移货物所有权以单据为媒介,出口方可以选择信用证,若进口方资信好时,也可考虑托收。

3.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出口商的重要单据。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下,运输单据的性质不完全相同。由于有些运输单据是物权凭证,而有些运输单据是非物权凭证,所以运输单据的性质对于结算方式的选择也产生的影响。如果货物通过海上运输或者多式联运,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可得到海运提单或可转让的多式联运提单。只要出口商能控制单据,货物所有权就能得到有效控制,可以选择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算货款。如货物通过航空、铁路邮包运输时,出口商得到的单据一般为非物权的航空运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选择托收结算方式,即使是选择信用证,大多规定单据直接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提交,以便银行能控制货物。

此外,在选择结算方式时,还应考虑进口国国家或地区的商业习惯、商品竞争情况、交易数额大小、货币因素、出口方在销售地点是否设有代表机构等因素,以减少风险。

三、结算方式的组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一笔交易通常只选择一种结算方式。通过以上分析,没有任何一种结算方式是最完美的,都存在利弊。因此,出口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有时应该合理运用不同的结算方式组合,确保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和达成交易,下面列举几种比较典型的结算方式组合形式。

1.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

这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余款用汇款方式结算。采用此种结算组合方式,主要适用于允许交货数量有一定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如粮食、煤炭、矿石等。在具体操作中又可以有三种形式:①信用证与装船前汇款相结合;②信用证与预付款结合;③信用证与装船后汇款相结合。对于出口方而言采用第②种形式最为有利,因为买方部分预付款可以有利于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另外,买方预付款后,往往由于担心收不回此笔款项而不会故意挑剔单据的不符点。

2.信用证与托收D/P相结合

这是指部分用信用证支付,部分用托收方式D/P结算。此种结算组合方式的通常做法如下:出口商发货以后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托收方式下则随附全套单据,在进口方付清发票的全额后才能交单。此种方式实际上就是光票信用证和跟单托收的组合形式。对于出口商而言,因有部分信用证的保证,且信用证规定单据跟随托收汇票,开证行须等到全部货款后才能交单,所以收汇比较安全。

3.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

这是指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商要求进口商以汇款方式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或押金作为保证,在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可从货款中扣除已预付的货款,剩下的金额委托银行找进口商给付资金。此种结算方式的组合,能大大降低在托收交易下出口商交易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因为,买方已经支付的订金,多数为20-30%,一般不会拒付托收项下的货款,否则,订金将无法收回。再者,如果由于买方自身的经营状况下降或进口国的法律政策风险导致被拒付时,出口商可以将货物返运回国或另卖他国进口商,订金将用于支付往返运费。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的选择和组合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交易各方的利益,也关系到交易的成功与否。不同的结算方式涉及不同的信用,对双方当事人的风险有明显的区别。出口商在选用结算方式时,如前文所述,应在贯彻我国外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外汇资金安全、有利于扩大贸易和资金周转的前提下,结合费用负担、汇率风险等综合考虑,这样才能使各种结算方式充分地发挥其功能,也才能对交易当事人真正有益。

参考文献:

[1]华坚.国际贸结算[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4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

一、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种类

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明显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结算中牵涉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在对我国学者对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可以划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两个层面: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国际贸易结算面临着国家性风险、政治性风险、经济性风险、社会性风险;

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国际贸易结算遭受着票据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汇率风险等等。

由于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宏观风险内容广泛、牵涉繁杂,无法形成系统性的研究体系,多数情况下企业需要依靠国家机构对其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关建议。因此,本文在探索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的时候,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微观层面上,为国家贸易微观结算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基础保障。

二、国际贸易结算中存在的风险

第一,国际贸易结算中票据结算存在风险。票据结算风险在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中的风险因素是比较高的,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首先,在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潜在着银行汇票伪造的风险。国际贸易结算中或多或少并且不可避免地会与国外票据之间发生摩擦,国内居民和企业受到地理条件和交易经验的限制,在应对纷繁复杂的外国货币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一些资信程度较差的交易者或者不法分子得到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伪造外国货币对国内的贸易交易者进行诈骗,使得国内的生产经营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部分不法商人通过在我国银行确认票据的原始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然后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将银行账户中的钱转移走,并将银行汇票注销使得国内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遭受到损失。

第二,国家贸易结算中托收结算存在风险。受托结算方式也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普遍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从我国托收结算方式的发展现状来看,托收结算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也不容小觑。在托收结算方式中,承兑交单结算方式存在着较高的风险因素,因此很多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倾向于选择付款方式进行结算,但是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依然存在着风险,部分国家商业银行在贸易往来和贸易结算的过程中将交易习惯凌驾于交易规则之上,因此时常出现付款交单后不能及时受到货款现象的出现。

第三,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结算存在风险。信用证就结算方式在我国国际经济业务往来核算中占据重要的比重,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我们也必须思考信用证就结算可能带来的风险。首先,信用证结算存在着伪造诈骗风险,部分不法分子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选择伪造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从供应商处骗取了货物,导致了供应商遭受惨重的经济损失;其次,存在着伪造信用证单据的风险,部分出口商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为了从国际商会处谋取利益,往往选择伪造信用证单据的方式与银行进行协商,从而在根本未发货物的情况下取得货款,取得货款之后迅速消失,致使购货方和银行都承受着相应的交易风险和经济风险。

三、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1.票据风险防范研究

对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一方面能够提升国际贸易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能够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中,对票据风险的防范应该放在第一位上。

首先,在国际贸易和交易往来的过程中,企业要重点检查那些诚信不足客户提交的票据,严格地审核票据的作用和票据的来源;其次,要审核取得票据表面的真实性,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考核,着重检查票据印章的真实性和票据期限的有效性;再次,当票据票面金额比较大的时候,相关结算人员应该票据所记载开出银行进行调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权利的完整性。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对票据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和预防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2.托收风险防范研究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中也要重视托收风险的防范。首先,在选择进行托收结算方式之前,国内企业应该做好对外国进口商的征信调查,在充分了解外国进口商的诚信能力和资金能力的基础上,为企业自身的交易结算正确最大的保险,尽量以最低的风险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其次,在确定使用托收结算方式之后,企业要将外国进口商的详细地址和交单条件列入到托收委托书之中来,从而为托收结算界定明确的条件和指示,避免在托收结算的过程中出现诈骗和欺诈的问题,将外国进口商拿货消失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最后,在托收结算的过程之中要以定期付款方式为主,避免出现适应当地结算方式的情况出现,从而规避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交易习俗风险,使得托收结算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3.信用证风险防范研究

在国际贸易结算之中,对信用证风险进行防范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第一,在选择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时,要对外国商人提交的资信证明进行真实性审核,对于政治风险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所开的资信证明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核。我国银行对于政局混乱、时局动荡的国家所开的资信证明认可度很低,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国际知名银行的保证才会打包放款;第二,我国相关部门应该严肃对待外国进口商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提交的信用证,对相关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从而规避国家贸易结算中的信用证结算风险。

4.对当事人的风险防范研究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结算方式多样、风险表现方式不一,但是这些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防范和遏制,在这个过程中贸易结算当事人的谨慎态度是非常重要的风险防范因素。

首先,国际贸易结算人应该熟悉当前各种结算方式,研究不同形式贸易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条件,严格按照规则和条件进行国家贸易结算;其次,要对竞争对手的资信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了解竞争对手的基础上选择更加优秀的贸易伙伴,降低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促进企业的的持久发展;最后,国际贸易交易结算人应该积累良好的声誉,与顾客保持良性的沟通和交流,杜绝风险存在的萌芽,促进交易双方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常迎春.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其风险分析[J].知识经济,2014,03(17).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5

【关键词】国际结算 结算方式 结算风险 风险防范

目前我国最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等种类。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分析

1.汇付结算方式的分析。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即“前T/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方法,预付“定金”的数额的多少,要是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

2.托收结算方式的分析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一般情况下,“即期交单付款”的托收结算,出口商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即,不会受到“财货两空”的损失。进口商只要付了款,或者进行了“承兑”,就可以得到代表“货权”的单据。此一做法,相对于“汇款结算方式”要安全得多。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

3.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分析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等等。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以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活鱼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

因此,在进行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应多加注意:(1)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建立规范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2)做好出口经营前的市场风险调查。(3)认真制订出口合同条款。(4)适当投保出口信用保险。(5)选择国际保理作为结算方式。(6)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等等。

然而,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除了选择结算方式也成了一种重要的竞争手段,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潜在的风险。而在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加大出口结算风险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托收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托收是由出口商开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联行或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由于托收结算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其信用保证较差,会对进出口商主要对出口商带来损失。一般来说,承兑交单方式由于其收款安全系数小,许多企业都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其实,付款交单也有风险,这种风险我们称之为“国别习惯风险”,即有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强调“当地习惯”,强行把付款交单改为承兑交单,尤其是远期付款简单中,其结果必然是延期收款中收不到款。而对其的防范措施有:

(1)注意该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的资信能力确定适当的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并尽可能争取自己投保险。(2)在托收委托书中明确指示,如进口商全称和详细地址、交单条件、拒付证书及拒付后的货物处理、指定需要时的等,以免钱货两空。(3)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对于有些国家的所谓“当地习惯”,应视情况在托收委托书中注明。

2、信用证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信用证是商业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对出口商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信用文书。在我国国际结算业务中,主要以信用证方式为主,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问题最多。主要种类有例如:伪造信用证诈骗的风险、出口商伪造单据中涂改信用证形成的风险、“软条款信用证风险、国内企业以信用证套取打包贷款带来的风险等等。”而针对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有:

(1)在出口贸易结算中,要审核国外开证行的资信,尤其对于那些政治、经济局势不稳、外汇管理较严的国家的开证行,更要谨慎从事。对于风险较大的开证行开具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一般不易做打包放款、亚辉融资业务,如果出口商坚持融资,可以国际上知名的大银行加具保兑。

(2)在出口贸易结算中,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主要审核其信用证的真实性、有无撤销、有效性、一致性、有无过分条款以及是否有“软条款”的存在,以免到时使出口企业钱货两空。

(3)在进口贸易结算中,我国进口商要谨慎审核国外出口商的资信。在实际中,许多诈骗案件都是由于国外客户的资信了解不够所致。

(4)在进口贸易结算中,要谨慎合理地制定信用证条款。信用证条款不能与合同矛盾,但可能相互补充。在实际中,可以在不违合同基本规定前提下适当加若干条款。如何防止国外出口商以次充优,可以再信用条款中规定对方出具SGS检验证书或对方国家官方机构检验证书,证明内容包括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为了防止出口商短装货物,还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的检验方证书。同时,在收到议付单据时,还可请我国驻外领事馆商务人员或有关国际机构人员到起运港查询是否在那一天有该货船运货出航。

3、票据结算中的风险防范对策

票据时国际结算的重要支付凭证,它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汇票。目前使用的许多国际结算方式都是汇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行转让票据,是国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因而票据就代表金钱。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外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上票据做文章,利用假票据及有关银行支付凭证对我国进行诈骗。对票据结算中的风险防范有:

(1)对于资信不好的客户交来的票据要仔细审核,了解票据的来源和用途,有疑问的要确认后再处理。

(2)对于票据表面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如是否签字、印章是否规范、金额日期等是否被涂改等。对于金额较大的票据要查出票银行,核实其真实性。

(3)企业在收到国外票据时,应及时交银行审验或托收票款。

贸易的结算方式范文6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 结算方式 规避风险 组合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267-02

一、后危机时代形式分析

(一)后危机时代的概念

1.后危机时代的含义。后危机时代是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一段缓和时期,世界经济处于缓和回升状态,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根源并没有根除,因此仍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危机是否会重来无法预测。

2.后危机时代的特征。后危机时代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危机依然存在,并没有完全消除。后危机时代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不稳定性。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加剧。

(二)后危机时代国内外经济形势

1.国内经济形势。据国家统计局分析,2011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6311亿元,同比增长9.7%。据海关统计,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800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9.5%。对于就业来说,一是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463万人,二是一季度农民工外出打工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30万人,这两个指标说明当前的就业在继续增加。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中间波动剧烈,由此可见,人民币升值压力很大,这使得产业调整和通货膨胀的控制任务艰巨。除此之外,人民币对欧元、英镑等的汇率波动同样剧烈,这些对于出口企业来说,都有很大的风险。

由此可见,国内经济基本呈现正比例增长状态,但许多的不稳定性因素依然存在。

2.国际经济形势。据世界银行等相关机构分析预测,2010年世界经济有望恢复性增长,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龙头,2010年一季度以来,美国经济增长出现了以国内消费性、投资性需求为代表的国内需求明显恢复,工业增加值及出口增速明显的趋势。

然而,就美国来说仍有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自金融危机以来,至今美国的失业率仍居高不下,这说明美国的经济虽有所恢复,但仍旧存在不稳定因素。

3.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1)市场波动加剧,金融风险依旧:由于后危机时代金融风险依旧存在,使得经济环境不稳定性加剧,从而市场波动加剧。(2)国内通货膨胀预期高涨,刺激政策面临退出:通货膨胀过高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金融危机时的刺激政策会改变。(3)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波澜再起:从对外出口贸易来看,国际经济中,许多国家及经济体出现了贸易保护政策。

二、后危机时代出口型企业面临的风险

2008年以来,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世界金融危机,现在已经蔓延到实体经济,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衰退不断加深。进入后危机时代以来,出口企业的外部环境并没有改善,国外市场需求很低,贸易壁垒越来越多,美元不断贬值,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汇率波动加剧,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上演,外贸出口企业竞争激烈,交易的条件越来越苛刻,贸易结算面临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更加严重,这些就是后危机时代给出口企业带来的主要风险。

首先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产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在出口结算中,各种结算方式本身都存在信用风险。金融危机使各种信用风险加剧。其次是汇率风险。汇率的波动是产生汇率风险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应收的外汇账款也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给出口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最后,信用证风险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三、后危机时代国内出口型企业结算方式组合创新研究

(一)出口型企业结算方式的主要传统组合及各种组合的风险分析

1.主要传统组合方式。出口企业结算方式组合主要是汇款、托收、信用证与银行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组合使用,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汇付或者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两种结合方式的目的相同,第一,可以节省进口商的费用,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第二,可以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使得收汇更有保障。(2)汇付或者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合使用。这两种结合方式的手续比与信用证结合使用更简单,因为银行保函或是备用信用证比信用证更加灵活,同时也是银行信用作保障,保障收汇的安全。(3)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者结合使用。这种结合方式适合应用于大型机器的交易或是交易期很长,分若干期交易的情况。这样,在不同的交易期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选择结算的方式,保证收汇的安全。

2.各种组合的风险分析。以上组合方式都是使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来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然而,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各种方式的结合使用仍旧面临着风险。

汇款、托收分别与信用证的结合使用中,部分使用汇款或是托收,部分使用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信用证结算部分仍旧面临软条款和单据风险。汇款、托收与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的结合使用仍旧面临信用风险。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者的结合都是在一些大型的交易中使用,大型交易的特点是时间长,金额大,那么汇率的变动给出口商带来的损失是难以预料的,也是很难避免的,除此之外,贸易国的新的外贸政策的出台,或是贸易国政局的变动都会给这类交易带来风险,这些风险也不是这种组合所能避免的。

(二)后危机时代出口型企业结算方式组合创新

针对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中面临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种适用于各种出口企业的几点建议。

1.将国际保理与汇付或是承兑交单结合使用。汇付和承兑交单,尤其是汇付中的货到付款是进口商最喜欢的结算方式。这两种结算方式对于进口商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进口商可以先拿到货物,并且可以占用货款,除此之外,也省去了使用信用证时需要的手续费。但是对于出口商来说却是最不利的结算方式,因为收汇风险最大,除了进口商信用风险之外,还会有汇率波动及国家外汇管制等风险。国际保理具有进口商资信调查,代收账款,账务管理,风险担保以及贸易融资等功能。保理商可以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设定一个信用额度,只要出口商在信用额度内与进口商进行交易,利用国际保理的风险担保功能可以全额收回货款,保证收汇的安全。除此之外,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可以为出口商的交易带来帮助,防止进口商资信过差给出口商造成损失。这样的组合使用可以使进口商满意,进而提高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也能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对于进出口双方都是有利的,是一种双赢的结算方式。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与福费廷结合使用。信用证一直是我国出口企业乐于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但使用过程中,尤其是现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使得信用证的软条款风险以及拒付风险加剧,收汇风险加剧。在使用信用证结算时,与福费廷结合使用可以很大程度减少收汇风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出口商将单据卖给银行之后就不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可以变远期收款为当期现金流入,规避各种因汇率变动,国家贸易保护等造成的风险。除此之外,有了现金,以及增加贸易的机会。

3.使用出口信保。如果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结算方式,并且不想因为一些原因改变,那么可以使用出口信保。在我国所有的结算方式中出口信保是安全系数最高的一种。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结算方式,只要使用出口信保,都可以将收汇风险降低到最低,同时,出口信保还可以提高出口企业的信用等级,有效的帮助企业获得银行的出口押汇、保理等业务,提高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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