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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1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向量自回归;冲激响应函数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10-0119-04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通过商品流通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生产分工越来越明确,国际贸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愈来愈重要。一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运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这个国家关税保护效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相对不发达国家,需要运用幼稚产业保护,通过保护来降低贸易逆差,来发展本国并不发达但是却决定着国计民生的民族产业,使本国产业成熟并且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关税政策对宏观经济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作为调节经济的一种杠杆,关税政策使货物在跨国界流动中发生价格变动,进而调节供求,影响国家的进出口贸易。
一、背景和方法
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和学者开始日益重视关税政策的调整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国内学者也对关税政策、进出口贸易和宏观经济之间的关联影响做了大量分析和探讨。金祥荣[1-2]对我国的关税与非关税的壁垒效应做了分析,比较系统全面总结和阐述了关税的壁垒保护效应,同时对中国历次关税调整及其有效保护结构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调整效果和给出了各个行业的有效保护结构的指标。盛斌[3-4]以中国的汽车制造业为例分析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政策对于我国的支柱产业政策效应。姜勇[5]对我国关税降低条件下产业保护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论性探讨和思考。刘云中[6]对我国履行关税减让的入世承诺后,相关产业有效保护变动情况进行了分析。王元颖[7]利用中国36 个工业行业9个年度(1992、1994、1996―2002年)的实际数据,运用panel 回归的计量方法和Hausman检验的技术,对修正的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模型进行检验。
加入WTO后我国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之一,就是要大幅度削减关税。从世界范围看,关税减让是一个大趋势,目前的世贸组织成员的总体平均关税水平为6%左右,其中发达国家为3%,发展中国家为10%。为了满足这一条件,自1992年以来,我国先后5次大规模地自主降低关税,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已从43%下降到17%。我国已经履行承诺,到2005年将平均关税税率降到10%以下。近年来,我国不断地实施自主降低关税政策,新的关税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冲击直接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因此对进出口贸易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关系进行计量研究,对检验和评判关税政策的合理性,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提供了数量依据,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传统的经济计量方法是以经济理论为基础来描述变量关系的模型,不足的是,经济理论通常并不足以对变量间的动态联系提供一个严密的说明,而且内生变量既可以出现在方程左端又可以出现在方程右端使得估计和推断变得更加复杂。向量自回归(VAR)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建立的模型,向量自回归模型把系统中的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函数来构造模型,从而将单变量回归模型推广到由多元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对进出口贸易、财政收入和外汇汇率多个相关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分析与预测,向量自回归模型是最容易操作的模型之一[8]。
本文应用非结构性的向量自回归VAR方法建立变量间的关系模型研究进出口贸易、财政收入和外汇汇率之间的关联影响及动态关系,检验进出口贸易、财政收入以及外汇汇率之间动态关联性。为了进一步分析各个经济指标相互冲击对系统产生的动态影响,我们应用冲击响应函数分析一个经济指标的改变对于其他经济指标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对评判政策效果进行定性分析。
二、实证研究
本文为了研究进出口贸易和宏观经济指标的关联关系,我们选择的经济变量包括海关进出口商品总额(LIO_TC)、海关进口商品总额(LI_TC)、海关出口商品总额(LO_TC)、财政收入完成额(LF_TC)和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LEX)。数据时间长度为从1997年1月到2006年6月近10年的月度数据。为了消除量纲的差异,我们将原始数据取其对数值作为实证研究的数据。
由于宏观经济相关的月度数据存在季节性趋势,即观测值有可能出现循环波动现象,因而我们应该首先考虑数据的季节性调整问题,从研究序列中去除季节变动要素,从而显示出序列潜在的趋势循环分量,这个趋势循环分量才能真实反映研究的数据序列运动的客观规律。消除时间序列的季节趋势的方法一共有四种,即Census X12方法、X11方法、移动平均方法和Tramo/Seats方法。四种方法各有特点,我们在本文中采用美国商务部人口普查局的X12方法,它是在X11方法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见图1―4。
图1―4是调整后的进出口贸易额序列和财政收入序列,从以上各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季节要素和不规则要素已被消除,新得到的序列包含原序列的趋势循环要素。从图中可以直观看出,财政收入的时间趋势和进出口贸易的增长趋势几近相同,说明他们之间有着紧密的相关联系,也同时说明了进出口贸易对于我国经济增长所做出的贡献,因为我国经济近年来持续高速增长的动力正是源于出口和消费,消费一方面可以归于对于进口产品的消费,汇率因素是影响进出口贸易量的重要因素,进出口贸易、财政收入和汇率之间长期均衡分析,对于我国长期经济趋势分析,制定合理的关税进出口原则,合理的控制汇率水平都有着重要深远的意义。
向量自回归模型把系统中的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来构造模型,从而将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多变量自回归模型,它是多个相关经济指标的分析与预测最容易操作的模型之一。下面我们分别用进出口贸易总额、进口贸易总额和出口贸易总额分别同财政收入和外汇汇率建立VAR模型,分析变量之间的均衡关系。通过图2我们可以看到,进出口贸易额和财政收入有着共同的时间趋势,而且进出口贸易额又明显地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因此我们应用向量自回归方法建立以下VAR方程。
上面三个方程组中,最显著的系数是每个变量的自回归系数。我们重点分析每一组方程组中的第一个方程其他两个相关系数――财政收入系数和外汇汇率系数的性质。方程(1)和(3)的第一个方程中,外汇汇率项的回归系数要比财政收入项的系数显著,说明外汇汇率对于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影响要比财政收入波动的影响显著,这与实际情况是相符的,因为一个国家的汇率水平直接影响着这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的情况。同时我们注意到以上两个方程中除常数项外,其余各项系数都是正的,这说明财政收入和汇率同进出口总额以及出口总额是成正比关系,即说明贸易总额有利于财政收入增加,美元对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增加出口额,这可以便于我们通过财政收入来分析进出口额的变化比例,通过汇率变动情况来分析联动的出口贸易增量。方程(2)中的第一个方程我们采用的二阶滞后的向量自回归VAR方程,这是由于方程在一阶回归下,回归是不稳定的。方程(2)中我们还是重点分析第一个方程,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可以近似地用每一个变量的均值来代替一阶和二阶之后变量的值,这样我们可以粗略地对两个同一变量不同滞后阶数的系数求和。首先看自回归项系数和是大于0的,且是最显著的。而财政收入项系数和是大于0的,不过其系数和是百分位小数,相对其他两项系数不明显。而外汇汇率项的系数和为负,说明外汇汇率和进口总额之间存在负相关,即美元对人民币升值会导致进口总额的减少,这与实际情况也是相符的。其次我们给出每个方程的回归平稳性检验,见表1所示。
表1中,三个向量自回归方程的根和摩数都是小于1的,说明根落在单位圆内,即满足向量自回归的平稳性条件,认为回归系数是可靠的。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VAR模型是一种非理论性模型,它无需对变量作任何先验性约束,因此在分析VAR模型时,往往不只分析一个变量的变化对另一个变量的影响,而且还应分析一个误差项发生变化,或者说模型受到某种冲击对系统的影响。这就是冲击响应函数方法。我们接着上一节的VAR回归,给出三个方程的冲击响应函数图。
图5是进出口总额对财政的冲击响应,当财政对进出口施以很小接近于零的冲击时,进出口的响应并不是很剧烈,但是长期来讲是逐步上升的,只是速度并不是那么快,比较平稳,从图5中分析可知进出口总额增加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短期内并不明显,而长期来讲会稳步地促进财政收入的增加,这可能是由于贸易顺差在短期内的绝对额并不大,而其对财政收入贡献需要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
图6是外汇汇率对进出口的冲击响应图,当同样施以一个接近于零的冲击时,进出口的响应要相对财政剧烈的多,说明进出口对于汇率相当敏感。这说明汇率的变动短期内就会对进出口贸易总额产生直接的影响,会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强烈的冲击。
图7中初期财政冲击对于进口有一定反向作用,但到第五期后曲线斜率开始调头,财政增加对于进口开始起到促进作用,长期向上。进口额和财政收入短期内的反向冲击说明初期进口增加可能会对财政收入有所削减,但是长期来讲通过对于进口原料及产品的生产消费,会稳步地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因此,我们完全不必过度担心进口增加对于宏观经济增长带来的短期冲击。
图8的汇率冲击变化中,初期施以接近于零的冲击,进口额一直向下,不过斜率比较平缓,说明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有平抑作用,但是作用并不很明显,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完全可以被出口增量所消化。通过对汇率对进口额的冲击图可以看出,人民币汇率的降低会使国内企业的海外采购成本增加,进而导致进口额的降低,会对依赖进口的生产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但是从图8中可以看出这个冲击的影响十分有限,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扩大出口获利来消化成本增加的不利影响。
图9是财政对出口的冲击响应,当财政对进出口施以很小接近于零的冲击时,出口的响应并不是很剧烈,但是长期来讲是逐步上升的,只是速度并不是那么快,比较平稳。从图9中我们可以分析得到出口额的增加对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并不会产生剧烈的冲击,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是通过长期稳步的积累显现出来的。
图10是外汇汇率对出口的冲击响应图,当同样施以一个接近于零的冲击时,进出口的响应要相对财政剧烈得多,说明出口对于汇率相当敏感。截止到2008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3年,人民币升值的幅度已经累计达到21%,这势必会对以出口为主的企业造成巨大的压力,出口是推动我国宏观经济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原动力,出口额的降低会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海关监管部门应对相关产业建立相应的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以保障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运行。
三、结 论
关税的减让和汇率的升值是否会导致财政收入的下降,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一直都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完全履行了加入WTO的承诺,逐步降低我国关税,针对关税税率降低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的负面冲击,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适时合理的海关关税政策,适度保护了一些受冲击强烈的行业如汽车业和医药行业,对纺织业等轻工制造也制定合理的出口退税政策。通过出台相关的关税政策,关税税率的下调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财政平衡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这些关税政策促进了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关税政策对调节进出口贸易有着重要影响,在我国实施的自主降低关税政策下,进出口贸易额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本文应用向量自回归的VAR模型和冲击响应函数对进出口额、财政收入和汇率建立模型,分析进出口贸易额、财政收入和汇率几个变量变动时对其他指标的影响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进出口贸易额和财政收入有着正向关联;汇率与进口额存在正向变动,即人民币升值会导致进口额增加;汇率与出口额存在正向变动关联,当人民币贬值时,会促使出口额增加。实证结果反映出在我国关税降低和人民币升值的双重作用下,进出口贸易仍存在着贸易顺差,这表明加入WTO后,我国海关部门针对海关关税降低和人民币升值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政策,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使我国的财政收入并未受到强烈冲击,保障了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本文从数量角度分析关税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为实际的理论分析提供了可靠的数量依据,同时也为我国适时调整关税政策,合理控制贸易顺差,提供了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 金祥荣.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效应分析[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
[2] 金祥荣,林承亮.对中国历次关税调整及其有效保护结构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1999,(8).
[3] 盛斌.中国制造业的市场结构与贸易政策[J].经济研究,1996,(8).
[4] 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三联出版社,2002.
[5] 姜勇,刘华.对我国关税降低条件下产业保护的思考[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7,(6).
[6] 刘云中,陈辉.中国履行关税减让义务后的产业有效保护分析[J].管理世界,2002,(8).
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2
关键词:对外贸易 经济增长 新常态 建议
一、对外贸易与中国经济增长的现状分析
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对外贸易货物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355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5年的245741亿元人民币,2015年进出口总额是1978年的692倍,平均年增长率达19.3%,进出口总额目前已居世界第一。这体现出我国积极实行改革开放,走出去与引进来战略、投资带动贸易增长等措施符合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实际状况。
二、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对外贸易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的态势
我国1978-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进出口贸易总额,货物进、出口总额持续上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24.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5年的676708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为9.7%。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978年的355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5年的245741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为19.3%。
(二)国内生产总值与进出口总额的关系
运用SPSS软件对货物进出口总额进行回归分析,得出GDP与TOTAL的关系式为:GDP=1971.108+2.16TOTAL t=29.057 R2=0.958 F=8440291。
经济意义:拟合优度R2=0.958,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优度很高。t=29.057,说明进出口总额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是显著的。F=8440291,表明回归方程整体通过了F检验,解释变量进出口总额对被解释变量GDP有显著影响。模型方程式表明:进出口总额对国内生产总值有促进作用。
(三)国内生产总值与进口总额的关系
运用SPSS软件对货物进口总额进行回归分析,得出GDP与IM的关系式为:GDP=2736.646+4.531IM t=38.402 R2=0.976 F=1474.698。
经济意义:拟合优度R2=0.976,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优度很高。t=38.402,说明进口总额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是显著的。F=1474.698,表明回归方程整体通过了F检验,解释变量进出口总额对被解释变量GDP有显著影响。模型方程式表明:进口总额的增长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发挥了较大的推进作用。
(四)国内生产总值c出口总额的关系
运用SPSS软件对货物出口总额进行回归分析,得出GDP与EX的关系式为:GDP=4147.291+4.051EX t=21.230 R2=0.924 F=450.717。
经济意义:拟合优度R2=0.924,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优度很高。t=21.230,说明货物出口总额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是显著的。F=450.717,表明回归方程整体通过了F检验。模型方程式表明:当进出口总额增加1亿元人民币时,国内生产总值会增加4.051亿元人民币,表明我们出口总额的增长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
(一)完善扩大进口和增加出口政策
本文研究结论是相对于出口,进口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效用更大,所以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应适度扩大进口。坚持总体上稳中求进,集中思考和把握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配置、两类规则,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
(二)实现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
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增长的关键是坚持走进出口贸易平衡的发展道路。出口和进口作为对外贸易的两种基本形态,两者应相互联系和融合,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中国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顺飞.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D].重庆大学,2006
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3
关键词:fdi;进出口贸易;贸易效应;影响因素
湖南省位处我国中部地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准入领域和鼓励类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地域、股本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限制的逐步放宽,以“有色金属之乡”和“鱼米之乡”著称的湖南省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1990年,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仅为9.42亿美元,到2009年已达到101.51亿美元,是1990年的10倍多。与此同时,湖南省fdi也大量流入。1990年,流入湖南省的fdi仅为0.11亿美元,到2009年已达到45.98亿美元,是1990年的400多倍。
一、湖南省fdi对当地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影响
湖南省利用fdi从1983年开始起步,1989年以后利用外资呈现跳跃式发展态势,规模迅速扩大。自1992年以来,湖南省每年实际利用外资都超过上亿美元,改变了以往每年不足2000万美元的缓慢发展状况,并于2002年突破10亿美元关口。2009年湖南省实际利用fdi为45.98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创历史新高。投资方式上,近几年来外商独资的比重持续上升,2009年达到80.4%,已成为湖南省fdi最主要的投资方式。投资来源上,湖南省fdi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构成不太合理。一方面,港、澳、台地区资金的比重过大,香港对湖南省的实际投资额占全省的比重每年都接近50%,而欧盟是世界资本输出的重要地区,但投资总额仅占全省引资的2%左右;另一方面,fdi以中小资本为主,国际跨国公司的投资很少。投资流向上,湖南省fdi主要流向省会长沙和京广铁路沿线地区。2009年长沙地区利用fdi为20.33亿美元,占全省的44.2%。
1996-2001年期间,湖南省进出口贸易增长率呈现时涨时跌的不稳定特征,尤其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期间,湖南省的对外贸易受其影响出现了回落。2002年以后,湖南省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日趋稳定,于2008年创历史新高,达到125.70亿美元。2009年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为101.51亿美元,同比下降19.2%。其中出口额为54.92亿美元,下降34.7%;进口额为46.59亿美元,增长12.0%。在中部地区,2009年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为101.51亿美元,居倒数第二,且与湖北(172.29亿美元)、安徽(156.40亿美元)的差距较大。湖南省的进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长株潭地区,其总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6%,衡阳、郴州、岳阳等京广沿线地区由于fdi的带动,其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也比较迅速。贸易结构上,2002年以前,湖南省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较高,一直维持在10%以上,之后才有所下降。从形成规模的出口商品来看,湖南省出口的种类少、规模小。2009年,湖北拥有出口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种类有34种,安徽有32种,而湖南省只有25种,基本上无优势可言。此外,湖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较小,2009年仅为4.07亿美元,不到出口总额的10%。
总的来说,湖南省fdi起步晚、规模小,其对进出口贸易增长的“发动机”效应还未很好地发挥出来。从出口看,湖南省fdi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一方面,fdi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将带动当地相关企业的出口,再加上fdi企业生产的产品会有较大部分返销或向国外出售,从而形成fdi对出口贸易的引致效应;另一方面,湖南省出口贸易总额的增加、产品结构的升级以及投资环境的改善等都将有利于增强国外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促进fdi更好地吸收。从进口看,湖南省fdi对进口贸易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湖南省fdi流入后,当地往往要从国外或子公司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中间产品等,因而形成一定的进口刺激。
二、湖南省fdi贸易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ahp法的基本原理
ahp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由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其基本原理是:首先,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多个组成因素,并将这些因素按隶属关系进一步分解,按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排列起来,形成一个多层次递阶层次结构;其次,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再次,基于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确定层次总排序,即各因素相
对于总目标而言的权重。
(二)影响因素的甄选
依据影响因素体系的设计原则,并基于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对影响fdi贸易效应的各种因素进行了重新梳理(在梳理过程中尽量选取可量化的指标),主要选取了以下七种影响因素:
一是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二是投资动因:主要包括获取生产要素,开拓、抢占市场,追求规模效益和规避风险;三是投资来源国(或地区):主要包括发达国家(或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四是投资流向:主要包括人均gdp的地区性差异,基础设施状况,劳动力素质,行政效率和法治环境;五是投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和社会服务业;六是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七是其他因素。经过分类,上述影响因素中可量化的因素有投资方式、投资来源国(或地区)、投资流向和投资行业,其余无法量化的因素有投资动因、投资主体和其他因素。对于前者,因此,从可量化分析的角度考量,可选取它们作为影响因素。对于后者的筛选主要取决于借鉴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
(三)影响因素的分析
1、构建湖南省fdi贸易效应影响因素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见表1)
2、判断矩阵、层次单排序和一致性检验
判断矩阵中具体指标的两两比较依据湖南省fdi贸易效应的实际状况并结合有关专家意见综合而定,其判断矩阵、层次单排序和一致性检验的结果如下:
第一,判断矩阵u-ui,即相对于总的湖南省fdi贸易效应而言,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见表2)。
第二,判断矩阵u1-ui表示相对于贸易替代效应而言,各影响因素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见表3)。另外,相对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而言,各影响因素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与u1-ui类似,故计算过程略。
以上各判断矩阵均通过一致性检验。
3、层次总排序和一致性检验
层次总排序的特征向量即湖南省fdi贸易效应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权值,其排序结果具有满意的一致性(见表4)。投资动因、投资主体、投资行业以及投资来源国(或地区)这四项因素在影响湖南省fdi贸易效应的过程中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利用fdi促进湖南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对策措施
第一,利用fdi时将大型跨国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重点。进一步开放省内市场,以市场换取大型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管理、从而实现引资的目的;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区位优势,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一批有一定人才、技术优势的开发区,为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制造条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消除大型跨国公司担心技术泄密等后顾之忧,增强其投资信心;以市、县各科技园区为主体,整合提升各类园区,通过“产业园”、“配套园”等有效形式,尽快使重点产业和主攻对象在区内形成集聚效应,为大型跨国公司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二,利用fdi时向贸易贡献率高的产业倾斜。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基础工业、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出口创汇型产业,特别是配合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战略举措,把湖南省十大优势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投资重点;重视大项目的开发和产业链招商,形成利用外资中的规模效应和龙头效应;进一步完善外资行业准入政策,强化外资政策的产业导向。
第三,改善利用fdi扩大当地对外贸易的投资环境。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硬环境;实行对外商投资者的国民待遇,利用外资政策从税收激励机制为主的优惠政策转向以公平竞争机制为主的规则政策;科学利用国家和本地的各种优惠政策,按照统一政策、平等待遇、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所得税、信贷、保险等政策进行调整,同时允许对特定区域和产业给予适当优惠措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管理和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张谊浩,王胜英.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相互关系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1).
2、杨迤.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进出口影响的相关分析[j].世界经济,2002(2).
3、冼国明等.中国出口与外商在湖南省直接投资:1983-2000年数据的计量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3(1).
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4
事实胜于雄辩,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五年来国民经济和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有力证明了机遇大于挑战。入世第三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破历史纪录超过1万亿美元。入世第四年,这个数字超过1.42万亿美元。入世第五年,这个数字又超过1.76万亿美元。我国经济贸易在世界上的排位,从入世时第六位跃居世界第三位,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和欧盟。经济实力的增强,使我国国际地位显著上升,任何国际级经济论坛都缺少不了中国的声音。事实证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战略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国际贸易的发展道路从来都不是平坦的,只要有不同国家存在,各种形式的壁垒就始终存在。这既是必然,也是自然。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事实客观地显示着关税与非关税措施两类贸易壁垒。20世纪40年代前,关税壁垒是跨国贸易的主要壁垒,对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当二战结束,经济发展成为人类进步的主要矛盾时,关税壁垒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1948年1月、生效与实施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便成为历史的必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1973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谈判的重要起因,是国际贸易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以非关税措施为主要矛盾的新型壁垒,最有代表性的当属配额、补贴、倾销、行政禁令与标准。作为东京回合谈判一系列守则文件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成为各缔约方制约政府行为、减少乃至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促进跨国贸易发展措施的必然。
技术壁垒设置重重
WTO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10年来,各成员通过规范政府行为,为减少和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做出了巨大努力。国际贸易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国际科学技术、人民生活水平、地理生态环境却发生了巨大变化。能源的有效利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高水平的人类健康安全成为当前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问题的严重性深沉而冷酷,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等制定了相关战略政策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构成了一层层靓丽的技术屏障,这就是当前的主要贸易壁垒-新形势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技术壁垒。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指令性法规当属欧盟出台的三大技术法规:ROHS指令、WEEE指令和EUP指令,在执行性法规方面,影响面最广的当属REACH法规。
ROHS指令系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制定的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号指令)。该指令对八类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六种有害物质,它们是: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八类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大型家电、小型家电、信息和通信设备、消费品、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工业用固定式大型工具除外)、玩具、游乐设施、运动器具以及自动售货机等。该指令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WEEE指令系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制定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号指令)。该指令的目的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它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从设计阶段就注意产品的可循环利用和环境亲和化问题,通过设计使产品尽可能便于拆分,使部件可重复使用。如系新产品,要提供如何重复使用和进行处理的信息。生产商还要负担报废产品的回收、处理、维修和环境亲和处置的相关费用。该指令已于2005年8月起实施。
EUP指令系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指令” (EC/2005/32/EC号指令)。该指令全文30页,分27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投放市场或服务的条件、进口商责任、合格标志与复合性声明、生态设计产品的自由流动、保护条款、协调标准、零部件要求、中小型企业、消费者信息、实施措施等。该指令于2005年6月6日签署,7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要求欧盟各成员国最迟于2007年8月11日前制定本国相应法律法规以正式实施。
REACH法规系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化学品注册、评估和授权法规”(1907/2006/EC号法规)。从预防理念出发,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1998年倡议制定一项管理和控制化学品市场准入的法规,以形成新的化学品管理体制,并责成欧盟委员会制定有关文件。根据上述倡议,欧盟委员会2001年2月制定了《关于未来化学品策略战略白皮书》。2003年5月7日,欧盟委员会完成《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法规)征求意见稿,并上网咨询;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经修订完成《REACH法规正式提案》,提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批。2005年7月,欧洲议会完成了对REACH法规的一读并提出修改意见。2005年11月17日欧洲议会批准修订的欧盟委员会《REACH法规正式提案(修订本)》。2006年6月12日欧盟理事会批准并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法规》(欧洲议会一读后修订本)。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REACH法规》二读。2006年12月18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REACH法规》二读文本。至此,欧盟完成了《REACH法规》的立法过程。正式法律文本2006年12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第L396卷上。REACH法规涉及1981年以前上市的3万种现有化学物质及下游产品,包括化工、机械、电子、电气、纺织、玩具等产品领域。根据该法规,生产商或进口商要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定量上述物质或产品提交注册文件,接受评估或授权,以保证物质不会对人和环境造成损害。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由政府转向企业。《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此外,2006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还联合出台了一项称为“欧盟环境责任指令”的新法规。根据欧盟立法程序,所有欧盟成员国政府要在不超过3年期间内,制定本国相应的“国家环境责任法”。该法律适用于在欧盟运作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包括进口产品及其制造商。新指令的主要针对行为是“职业活动”造成的“环境损害”。法规中的操作者不仅包括实际操作人员,也包括授权该活动的人员、对该活动进行注册的人员以及对该项活动进行通报的机构。
指令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工商业活动。环境损害指生物物种损害:严重影响欧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物种守恒的损害;国家法律保护地带的损害;水损害;土地损害――由于土壤污染给人身健康造成的实际或潜在的伤害。环境责任指令是一个“最低协调”指令。成员国可以制定更严格的规定。根据规定,操作机构是修复损害的主体,若政府修复损害,费用由操作者承担。
指令涉及的活动包括向水和地下水排放危险物质;水的提取与围堵;废物管理;危险物质和配制品、植物保护产品和杀虫剂生产、储存或使用;危险货物在公路和铁路上运输;转基因生物的封闭使用和谨慎释放;污染物质向空气排放及废料的跨国运输等。法人或自然人有权要求政府采取行动。
机电产品“碰壁”首当其冲
以上代表性法律法规产生的技术壁垒波及几乎所有工业品特别是机电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半壁江山的是工业产品,在工业产品中,起支撑作用的属机电产品。以我国为例,作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2006年,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我国机电产品出口5494.2亿美元,同比增长28.7%,占全国外贸出口的56.7%。出口净增额1226.7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增量的59.2%,拉动全国外贸出口16.1个百分点。出口额领先的机电产品依次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1260.5亿美元)、通信设备(688.3亿美元)、家电和消费类电子(641.9亿美元)、电子元器件(403.5亿美元)、电工器材(342.7亿美元)。以上产品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的60.7%。从具体产品看,取得明显增长的产品有:手机出口3.85亿部、增长69%,液晶彩电出口1471万台、增长102%,光缆出口2.9万吨、增长95%。
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占很大比重,2006年我国机电进出口贸易中产生顺差1758.7亿美元。从企业类别看,2006年国有企业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增长18.1%。民营企业过去几年进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在国家进出口贸易中的所占份额不断上升,出口方面所占份额从2000年的3.9%增长到12.8%。外资企业保持稳定增长,所占比例超过75%,其中,出口达4000亿美元,进口达到3268.8亿美元,所占比例超过76.4%。从地理区域的分布来看,我国东部地区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占95.7%,出口占比96.3%。进出口贸易额前三位的省市有广东(机电贸易额3452.6亿美元)、江苏(1979亿美元)、上海(1487.3亿美元)。但从增长幅度来看,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增长相对突出。
应对技术壁垒的最佳途径
技术壁垒已经成为对国际贸易中产生最重大影响的因素。但国际经济和人类进步的发展,需要对产品提出更加严格的技术要求,只要这种要求基于科学的依据、具有合理的政策目标,就要执行。应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当前的形势,政府、企业需要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而掌握并熟练运用WTO/TBT协定和SPS协定规则,就是应对各种技术壁垒的最佳途径。如何应对?
首先,充分利用WTO透明度规则,尽早了解国外的技术信息,根据对近五年WTO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分析,各国制定技术法规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到2006年WTO成员的技术法规的年度数量分别为586项、849项、727项、888项、1001项;各成员制定的SPS(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年度数量分别为806项、857项、922项、851项和1022项。也就是说这些非关税措施即技术措施对国际贸易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其次,积极开展针对国外技术措施的技术评议活动。评议是WTO成员的权利。参与评议活动,从实质上说,是参与了相关国家制定技术法规的活动。通过政府渠道正式提出评议意见,增加了对相关法规制定的影响力度,有助于将技术壁垒防范于未然。
第三,积极参与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活动。技术性贸易措施在过去五年中呈现区域化特点。TBT、SPS协定规则成为自由贸易区谈判的主要内容。中国与智利签署的200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与东盟十国谈判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与新西兰、澳大利亚谈判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TBT和SPS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四,积极制定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提高我国市场产品准入门槛,形成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的国际统一市场。作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我国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技术法规为提高本土产品技术水平起重要的作用。
第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活动。根据WTO规则,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不必要的技术障碍的最有效办法是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自1978年以来,我国已积极参与的世界上最大的标准化专门机构ISO的活动,参与了IEC以及通信方面的国际电联ITU的活动。作为联合国成员,我国参与了“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简称GHS体系的制定活动。该体系已于2006年被联合国批准,2008年在全球广泛实施。各国家正在制定GHS体系本国实施方案。根据这个体系,对于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的方法以及它们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标签、标志都将使用统一的规定。
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5
关键词:企业;国际结算;风险;经济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01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地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类。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
1.汇付方式风险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出口商的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可以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预付货款,又称为“先结后出”,是进口商先将部分或全部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运货物的结算方式。这种方式显然对出口商非常有利,因为进口商要单独负责融资,并且负担出口商不按合同规定货运货物的风险。货到付款,又称为“先出后结”,即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收到货物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具体地讲,货到付款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售定,即买卖双方事先签订合同,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用汇款方式将货款汇交出口商;二是寄售,即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在当地市场上代售,待货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将扣除佣金后的货款汇交出口商。无论哪一种形式,货到付款方式对出口商不利,因为出口商既要单方面融资,又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
2.托收方式风险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对出口商而言,由于托收方式是先发货后收款,如果是远期托收,出口商往往要货到才能收款,所以实际上是向进口商提供信用,而进口商只是在货款到期日才付款,因此出口方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这些风险表现在:进口商的资信较差造成的拒付。托收方式下的进口商一旦发生资金周转不灵,或进口地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商品价格下跌等情况,就会长时间拖欠出口商的货款,甚至拒付货款,即出现了进口商的“道德风险”。因进口国原因造成的拒付。因政治或经济原因,进口国改变进口政策,进口商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是申请不到进口所需的外汇,以致货物到达进口地而无法进口,或不能进口。贸易术语选用不当的风险。如果选用由进口方负责订船的贸易术语如FOB条件,进口商有可能与其指定的承运人或货运联合,利用与货运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取得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出口商会有丧失物权的风险。
3.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的结算方式是当前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但是信用证的国际结算方式也存在很多风险。
二、国际结算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1.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与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官方保护的方法。外贸企业应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合作协议,以使今后的国家风险最小化。这样可以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法律保护和支持,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对贸易的合作国进行风险评估
了解所在国的政策及经济环境并做出评估,可以大大减少国家风险的发生概率。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贸易国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态度、各笔交易风险与收益的对比、当地消费者偏好和当地同行业市场规模等。
3.签订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险
使用进出口贸易的各种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很多国家为了鼓励本国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对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对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风险遭受的损失都给予一定补偿。对于我国外贸企业来说,在从事进出口贸易前,可以选择签订出口信用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使企业本身能更好的进行国际贸易,而减少商业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
4.设立信用管理部门
目前,外贸企业内部管理中出口部门和财务部门往往在收账问题和风险控制上职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究其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没有专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国际经验表明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出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特定的部门才能完成。信用风险是国际结算核心风险,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对客户信用的管理。
小结
在对外贸易发展中,必须要面对国际结算存在的风险,只要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培养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勤于研究各种结算方式下出现的各种可能风险,在工作中细心研究付款过程中的每一个可疑之处,就可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未雨绸缪,安全稳妥地与外商进行交易,促进我国外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增安.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的理性选择[J].国际商务研究,2002(02).
[2]周盟农.海外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成因与对策[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2).
[3]仪垂林.海外应收账款拖欠问题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8(02).
[4]王茜.国际结算方式的收汇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研究,2008(06).
进出口贸易规则范文6
论文关键词: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探析
一、 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现状
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是在国际贸易流通领域中,对贸易商品的符合性进行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活动。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始于19世纪后期,1989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确立了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200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现状:
(一)工作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作为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从工作的范围、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服务职能。从运行的过程来看,主要包括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规范职能。
(二)职责和组织机构
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直属国务院,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商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国家质检总局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00多个分支局、200多个办事处,负责辖区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是根据WTO/TBT协定规定的合法目标,遵循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确定以法定目标为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二是《商检法》规定,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四)主要特征
从近年来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正逐步得到完善,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初步形成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机制和技术贸易措施体系,将工作重点向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反欺诈法检目标转移,对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采用逐批检验、监督检验等监督管理方式和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备案登记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使监督管理开始由单纯的产品检验检测向全面合格评定转变,初步呈现了“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管理特征。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内涵和法律依据
体系的内涵主要是指为实现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目标而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它包括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资源保障,绩效评价及反馈机制等。
《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体系运行的基本法律依据。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履行入世协议的各项规定是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的庄严承诺,体系作为国家管理和调节国际货物贸易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我国加入并承诺遵守的各项国际公约和协议共同构成了监督管理体系又一重要的法律基础。
(二)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
体系作为国家在进出口领域中实施的一项技术性贸易措施,其职能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合格评定活动。其基本结构由基本政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相关资源保障、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等6个部分构成。
体系从其目标和运行特点分析,是一项质量管理活动,其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质量管理活动的规律,即过程方法,通过策划、实施、检查、处置这一“PDCA”循环,使用相关资源和管理技术,将监督管理需求(输入)转化为合格评定结果(输出)的过程。“PDCA”循环体现质检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监督管理政策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运用相关资源,履行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合格评定服务,并通过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持续改进监督管理体系,以实现国家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目标。
(三)构成要素
1、基本政策及其原则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是国家宏观调控进出口贸易,管理进出口商品质量的基本政策之一,是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此项政策集中体现在《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市场准入原则和WTO/TBT协定的基本原则。
2、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商检法》规定,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符合的产品性能,还包括适用于产品的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目前主要在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协定,颁布和正式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强制性标准、条款中规定。
3、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对进出口商品和相关企业实施合格评定活动中所遵循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规范,集中体现在《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主要包括:法定检验,抽查检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装运前预检验;验证管理;注册登记管理;加施商检标志或封识等。随着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4、合格评定程序
在WTO/TBT协定中,可看出国际通行规则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为: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表现形式可分成检验类、认证类、认可类和注册批准类四个层次。
《商检法》规定:列入目录的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以前,可以参照国家质检机构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合格评定活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体现为: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遵循TBT协定的通行规则,对进出口商品和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具体适用的监督管理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5、相关资源保障
为保证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督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除了明确完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外,应为质检部门实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机构人员保障、科学技术保障、信息化保证等保障条件。
6、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
主要指对监督管理工作所取得成效或存在问题的评价和反馈。是监督管理体系的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了监督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主要包括体系内部的评价和反馈、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对进出口企业的评价和反馈。
三、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原因分析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管理体系政策理论研究不够,缺乏长远、合理的规划。突出体现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够主动,分析形势、预测趋势不够及时,制定政策缺乏系统性,工作前瞻性不强等。二是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标准科研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新《商检法》配套的规章制度制修订的进度不快,特别是在监督管理体系重点转移方面,缺乏配套的政策规章,目录调整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及时等问题。三是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内部工作稽查、监督检查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缺乏必要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惩通报制度。四是监督管理体系的转变尚处在起步阶段。监督管理的内容已由原来的商品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修改为现在的确定目录内的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但体系总体转变和建立尚处在起步阶段。五是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不适应把关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外经贸的持续高速发展,监督管理对象的数量、种类、结构以及监督管理的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目前质检部门存在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不适应的问题。
(二)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其原因分析
一是面临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国民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的挑战。当前,发达国家高科技材料、技术和产品在制造业的广泛应用使我国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面临潜在危险,国外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甚至核废料正威胁着我国的生态环境。如何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限制重要物资和资源外流,遏制国外优势产品大量涌入,严禁“洋垃圾”的非法进口等是摆在监督管理工作者面前新的、严峻的课题。二是面临着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我国是出口大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阻碍我国产品出口,对外贸稳定增长和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何合理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督促和引导企业跨越技术壁垒扩大出口是对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挑战。三是面临着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的挑战。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出口的大幅增长,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企业效益差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外贸风险不断加剧,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外贸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监督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转变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面临着提高质检把关能力的挑战。质检技术执法部门人员素质、检测实力、管理水平等,直接决定了监督管理工作公正性、准确性和实效性,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把关服务的能力。
四、构建我国完善的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政策措施
(一)要明确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战略目标应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合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全面、科学、便捷地实施进出口商品的合格评定活动,有效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切实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其发展方向应体现在以下方面:
1、要日益健全和完善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要依据参照国际相关法律和我国加入并承诺遵守的国际公约、协定,制定完善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覆盖范围和技术的先进性要不断提高,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要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得到运用。
2、要更加突出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体系是从满足对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要求而形成、发展起来的,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和完善,体系在宏观调控进出口,保持进出口贸易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调控方面应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要完善发展监督管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理念。在理念上要变“不符合假定”为“符合性假定”。在合格评定程序的选用上,检验、检查等直接合格评定程序要在相当程度上被认证、认可等间接合格评定程序所取代。
4、监督管理方式要从以检验为主向监督管理的方向发展。以“批批检”为主的方式难以适应进出口贸易的迅猛发展,在今后的体系中,应从检验检查向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发展的方向。
5 技术法规、工作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更加公开、透明,国际间合格评定合作和结果互认要成为潮流。根据WTO/TBT协定中的透明度原则,体系相关的技术法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应向其他成员通报并接受相关方的评议。WTO/TBT协定中的等效和相互认可原则鼓励成员国通过认可给予其他成员有关合格评定机构适当和持久的技术资格。国际间合格评定结果的互认要成为全球合格评定活动的主流和方向。
6 具体合格评定活动要逐渐转交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之一是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因此,体系中具体的检验、检查、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可以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质检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
(二)要明确体系的地位和作用
1、要明确体系的地位
(1)要作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体。应尽快建立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这一体系应由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法规、标准体系为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认证认可体系是监督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对进出口商品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施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主要是由监督管理体系承担的,因此要作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体。
(2)要作为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体系要作为我国质检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与质检法规体系、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信用体系、科技保障(信息化)体系、资源保障体系、质检其他体系(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以及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预警应急、电子监管等)共同组成国家质检体系。
(3)要在国家经济贸易中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建立大宗战略资源类商品动态质量监控和预警平台工作,逐步完善我国在调控进口大宗战略资源商品质量监控的执法体系,切实发挥质检系统职能优势,合理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有效限制过量进口,服务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2、要明确体系的作用
监督管理体系作为我国对进出口贸易整体管控的一个重要组成,应突出以下作用:一是要成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二是要有效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三是要成为应对国外技术性技术壁垒和实施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效手段;四是要发挥市场准入功能,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五是要要宏观调控货物进出口,保持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六是要加强利用信息引导和社会服务职能,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三)要完善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体系从其目标和运行特点分析,实质是一项质量管理活动,因此完善体系建设应注重以下方面:
第一,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有效性。一要建立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模式转变的机制。实现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由单一产品检验测试向全面的合格评定转变。对进出口商品按风险等级确定具体适用的监督管理方式,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提高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二要逐步形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机制。要及时公布具备检验能力的实验室,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帮助出口企业及其供应商掌握技术要求和制定整改措施,促进我国产品的出口。三要完善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制度。要继续加大对消费者反应强烈、社会关注、质量问题较多、影响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涉及欺诈行为的目录外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
第二,要创新监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一要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监管。要通过电子监管切实解决了严格准入、严密监管和快速验放的矛盾。二要进一步完善了质量分析制度。要加强对重点商品年度质量分析工作,分析了质量趋势和原因,适时掌握变化趋势,及时向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通报。有针对性地指导生产出口企业和行业改进产品提高质量,同时也促进质检机构自身完善监管措施提升工作成效。三要加强了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要努力形成商品门类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实验室网络,为实现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转变提供了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把关和服务的作用。
第三,要以《商检法》为主线,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一要认真贯彻条例,坚持依法施检。要加大了对条例中新增条款、修改条款和内容建章立制的力度,按照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执法。二要积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扩大出口。要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着力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扩大出口、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突出了检验检疫工作在转变外贸“质”的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三要突出安全卫生环保,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商检法》确定的“安全、卫生、环保、健康、防欺诈”五项目标,加强了对进口医疗器械、废物原料、旧机电等敏感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涉及国计民生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四要配合国家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加强对促进进出口的服务。要通过大力推广直通放行制度,提高出口货物通关速度,必须强化源头监管,转变监督管理模式,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围绕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加强对进出口大宗资源性产品、成套设备、化学品及涉及人身健康的食品等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卞耀武、葛志荣,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2] 宋大涵、葛志荣、蒲长城,商检法实施条例释义,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