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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1
关键词:中国;世界贸易组织;对外服务贸易;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14)02-0029-05
收稿日期:2013-10-28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路径研究(2012SQRW235)
作者简介:孙艳(1978-),女,安徽淮南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国际贸易。
Analysis of China’s foreign service trade development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since entering the WTO
SUN Yan
(Department of Economy and Trade, Anhui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 Trade, Huainan, Anhui 232007, China)
Abstract:Since joining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ina has made gratifying achievements in foreign service trade. Based on the summary of the achievements in foreign service trade after china’s accession to WTO,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main problems in foreign service trade and proposes strategies on Chinese foreign service trade in the future with regard to the framework of WTO.
Key words:China;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foreign service trade; problems; development strategy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第143个成员方。在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运行规则指引下,在世界贸易组织三十个协定,特别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保障下,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取得了可喜成就。在对外服务贸易规模方面,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 705.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5.6%,跃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其中,出口为1 904.4亿美元,同比增长4.6%,居世界第五位;进口为2 801.4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居世界第三位(见表1)。在对外服务贸易行业分布方面,2012年,旅游业居首位,进出口总额1 520.1亿美元,同比增长25.6%;运输业第二,进出口总额达1 247.7亿美元,同比增长7.5%;咨询业第三,为534.7亿美元;保险服务业第四,为239.3亿美元;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第五,为187.9亿美元;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第六,为182.9亿美元;建筑服务业第七,为158.7亿美元;广告宣传业第八,为75.2亿美元;金融服务业第九,为38.2亿美元;通信服务业第十,为34.4亿美元;其他商业服务总共为479.8亿美元(见表2)。在对外服务贸易目标市场分布上,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目标市场前五位的国家(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欧盟(27国)、美国、东盟和日本。我国与上述五个国家(地区)的服务进出口贸易额超过3 100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近三分之二。在对外服务贸易企业结构方面,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企业结构为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体上是4∶4∶2的格局。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依然是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唱主角,民营企业力量相对薄弱。在对外服务贸易国内地区分布方面,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地区分布仍相对集中于沪、京、粤三地。其中,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 515.6亿美元,居全国第一;北京首次突破千亿美元,位居第二;广东为713.1亿美元,排名第三;同比分别增长17.2%、11.7%、15%。三地合计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69%。在对外服务贸易收支平衡方面,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为逆差,金额为897亿美元(见表3)。
表1 我国入世以来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及世界排名(2001~2012)
表2 入世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分行业情况表(2001~2012)
表3 入世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2001~2012)
综上所述,入世以来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势头强劲,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我们又看到,现阶段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剖析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寻促进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服务贸易主要成就
(一)对外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2001年,我国对外服务贸易额为719亿美元,世界占比为2.4%,世界排名为第13位。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额猛增至4 706亿美元,增长了5.5倍,世界占比为5.6%,提高了3.2个百分点,世界排名为第3位,位次上升了10个位次,已经成为世界对外服务贸易大国。
(二)对外服务贸易结构渐趋优化,高附加值对外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2012年,我国旅游和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8.8%,比2001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高附加值服务中的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出口快速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22.5%、18.6%、40.1%、17.8%、18.2%;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进口增势显著,增幅分别为38.6%、158.4%、20.7%。
(三)重点领域服务进出口贸易成效显著
首先,2012年,旅游和运输等传统服务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达58.8%,规模优势继续巩固,贸易效益继续提升。其中,旅游服务进出口贸易额为1 520.1亿美元,比2001年的317亿美元增长了3.7倍,居各类服务之首;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额为1 247.7亿美元,比2001年的159.6亿美元增长了6.8倍,位居第二。其次,我国服务外包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年均增长率在50%以上。2012年,我国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38.5亿美元,同比增长34.4%,执行金额336.4亿美元,同比增长41.1% ,使中国攀升为全球第二大离岸外包承接国。再次,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呈现良好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09、2010、2011年文化产品核心内容的对外贸易额分别为97 882.52万美元、135 083.25万美元和145 170.65万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 。最后,我国技术进出口贸易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2006年至2011年,我国技术进出口总额从226.1亿美元上升到535.6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了1倍多。
(四)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2006年,商务部开始成立了服务贸易司,专门负责拟订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制订我国服务和技术进出口贸易政策,并负责对我国对外服务贸易进行监督和管理。2011年,商务部把服务贸易司更名为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司。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制订了《服务贸易“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服务贸易“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同时,在服务外包、技术贸易、会计服务、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五)对外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已经先后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对推进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多次成功举办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展会,为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六)对外服务贸易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入世以来,我国出台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使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每年都用中英文对外《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全面分析研究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的成就和不足,为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和数据依据;另外,还适时出版发行《服务贸易简报》、《中国软件出口发展报告》等资料手册,以指导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七)服务市场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
入世以来,我国认真履行承诺,为国外服务商提供了包括金融、电信、建筑、分销、物流、旅游、教育等在内的广泛的市场准入机会。“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的160个分部门中,中国开放了100多个,开放范围已经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2011年,中国新设立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15 000家,利用外资大约500亿美元,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近50%。我国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2011年已达到了7.25%,处于世界中等水平。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服务贸易主要问题
(一)对外服务贸易规模仍偏小,且持续逆差
我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对外贸易总额为43 375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4 70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0.8%;货物贸易38 66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89.2%。世界各国对外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平均水平为18.6%,而我国仅为10.8%,显然,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比重偏低;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国际货物贸易的比重为10.5%,而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额仅占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5.6% ,只是货物贸易占比的将近一半,服务贸易规模明显偏小,这与我国的经济总量、与我国的对外货物贸易量是不相吻合的。
入世以来,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就一直处于逆差状态。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且最近两年迅猛增加,2011年为549.2亿美元,2012年更是高达897亿美元,已处于严重失衡状态。
(二)对外服务贸易结构失衡
一是服务贸易部门结构失衡。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仍以传统行业为主,2012年,传统的旅游和运输服务占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总额的58.8%,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仅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21%左右,部门结构明显失衡。
二是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2012年,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相对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大约90%的服务进出口贸易是由我国东部的11个省份完成的,其中沪、京和粤三地服务贸易进出口就占到了69%,远超其他省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而西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服务贸易发展十分落后。
三是服务贸易国别(地区)结构失衡,目标市场过于集中。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中国香港、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是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最主要的目标市场。特别是中国香港地区,2012年与我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 345.5亿美元,占到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28.6%;上述五个国家和地区占我国服务进出口额的比重则高达65%,而很多的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和地区却几乎为零。
(三)服务业整体发展滞后,开放度不高,竞争力不强
由于我国服务业起步较晚、层次低且相对落后,导致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相对低下。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或接近70%,而中国现在仅为43%,占比相对偏低。一个国家如果服务行业整体发展滞后,势必会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中,垄断经营现象严重,诸如金融、保险、证券、运输、邮政、电信、医疗、教育、商业、科研等部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经营。因为垄断,这些部门和企业往往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压力,市场开拓和竞争的意识和实践就会淡化和弱化,其后果就是保护落后、工作懈怠、效益低下、竞争力疲软等。
四、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对策构想
(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
现代服务业具有“三高”等特点,即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方面,要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商务服务行业;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动漫服务业、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业、创意服务业、会展服务业等。同时,还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多式联运、物流配送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
以开放促发展,是我国未来服务贸易发展的总趋势。我国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与国际接轨,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市场壁垒,不断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并利用国外服务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手段,加快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在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同时,可通过服务贸易“商业存在”模式,实施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服务”的开放型经济战略转型,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战略升级。
(二) 多渠道扭转服务贸易逆差
一是要适度管控汇率波动。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高达897亿美元,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也是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一定要坚持有管控的汇率政策,控制住人民币汇率的不断上扬,为服务出口企业减压。
二是要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以货物贸易带动服务贸易,发展与货物贸易相衔接的服务贸易。为了增强我国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拉动作用,需要不断发挥服务贸易高附加值优势,逐渐提高货物贸易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延长货物贸易价值链。同时,要逐步降低加工贸易在对外出口结构中的比重,改变因大量进口资本密集型设备而阻碍制造业对生产业需求的状况,并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合作等方式逐步提升资本密集型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形成上下游完整的制造业产品生产链条,促进国内生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
三是要有序引导服务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和占领国际服务市场。对外服务直接投资有利于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有利于降低对外服务贸易成本,有利于国外服务市场的开拓和占领。因此,政府要引导、扶持我国服务企业克服困难,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加快服务出口步伐,以推进服务贸易进出口均衡发展。
(三)调整和优化对外服务贸易结构
要着力提高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贸易占服务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优化服务贸易部门结构。同时,要继续加快发展重点优势领域的服务进出口,特别是要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跨国公司在华服务外包业务,扩大我国服务外包市场份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我国服务外包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各地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优势,有重点地发展特色对外服务贸易,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同时,充分发挥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构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区域协调的对外服务贸易发展格局。诸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地,银行设置比较密集,就可以狠抓对外金融服务发展;而沿海地区港口比较多,就可以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贸易;中西部地区劳动力丰富,就可以优先发展对外建筑服务;有些中西部地区城市大学比较集中,就可以大力发展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软件服务等。
参考文献:
[1] 张莉.中国对外贸易监测报告2011[M]. 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2.
[2] 周柳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2[M]. 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
[3] 商务部.2011年服务贸易工作要点(商服贸字〔2011〕1号)[R].2011-1-13.
[4] 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统计2012[M]. 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
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2
关键词:出口贸易;出口退税;问题分析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一直居于世界前列,尤其是“三来一补”贸易,在我国沿海地区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些出口贸易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大幅度发展,但是,与出口贸易相对应的是出口退税、外贸会计的发展相对滞后,出口贸易的退税问题尤其突出。
一、出口贸易中会计退税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会计人才缺乏
在国际进出口贸易的新形势下,我国出口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退税过程中,专业知识显得捉襟见肘,大量的外贸会计人员无法适应国际化的新视野、新情况、新问题,这既有外贸会计人员不与时俱进有关,也与高等院校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脱不了干系。外贸会计与普通公司的会计有很大区别,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设计出口退税的问题,在出口退税中,外贸会计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不能被金钱左右了会计人员应坚守的会计底线与道德,走虚构收入、骗取退税的不归路,其次有足够良好的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在出口企业中,与外国人员打交道不可避免,保持双方财务人员的有效沟通对于顺利办理退税工作大大有裨益,最后从事出口贸易的会计人员要有非常的国际化视野,密切关注各国的退税政策和本国的退税优惠减免,同时关注各国汇率的变化,对于减少本出口公司的财务费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据调查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从事出口贸易的会计人员是“半路出家”,比如学习语言类的学生,考取会计证即可从事相关的出口贸易会计工作,由于缺乏对基本会计知识的积累和出口退税的清醒认识,在工作中,处理相关出口退税事宜时并不顺利。另外就是各高校的会计培养人才不注重这方面的教育,基本的通识会计教学课程满足不了出口企业的专业要求。
(二)出口退税程序认定复杂
出口退税,顾名思义,是指某国家对国内鼓励出口销售的货物在应当征税的范围内,给予抵扣或退还的行为。另外,出口退税在政策上、时间上具有严格要求,出口退税的成功与否,可能关系到企业的资金现金流、经营效益等。因此,对于相当一部分出口企业来说,能否办理相关的出口退税是决定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比如其在国内的销售价格高,而出口的销售价格低,甚至低于成本价,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扩大国际市场,走上世界,另一方面则更为重要,那就是为了得到政府支持的相关出口退税,以弥补损失、增加利润。但是,出口退税程序却相当繁琐,首先是区分,要区分出口企业的属于新企业?还是老企业?是小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其次需要相关的出口退税单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消费税专用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老企业可申请暂免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外销商业发票(出口企业可自制)等这些单据。最后是严格的时间和政策限制,在时间上,根据国税发[2005]68号规定,外贸企业货物出口之后起,应在90天之内申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逾期不但不予退税,还有对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政策上,我国详细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货物类型出口时的退税程度(免、抵、退),以明确鼓励引导该类企业的发展,比如前几年针对我国光伏企业出口的退税。
(三)出口退税政策认识力度不够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更新较频繁,国家主导整个经济发展的大方向,对于阻碍这个方向发展的出口贸易,以前支持出口退税,达到创汇的目的,今后便不再鼓励出口、甚至限制出口,比如稀土矿产资源的出口政策的变化,另外国家也会特别支持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比如高科技产业的出口、产品深加工的出口,出口退税力度较大,退税方式也可能各有不同,或者是地域差别引起的退税力度不同。
二、出口贸易中优化退税的措施
(一)重视人才
人才是出口企业在退税中遇到的大问题,出口退税人才的缺乏,不是各大高校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需要校企强强联合,共同培养,既确保了专业人才的学有所用,也保证了企业对企业的需求,出口企业的会计人才培养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例如对国际汇率、国家退税政策、国外反倾销调查等具有综合性较高的要求。
(二)走会计信息化的道路
出口贸易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应建立在对结合本企业的出口货物的特点、综合考虑国内外相关行业的特点上,既有利于防范国际汇率风险、反倾销调查风险,又有利于享有国内优惠的退税政策。并在企业走信息化道路的过程中,注重会计人才的储备,以积极应对国际化的挑战。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全面改革的框架下,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出口贸易在保持我国经济中高速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在表面光鲜的出口贸易不能掩盖出口退税中出现的重重问题,我国的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的会计实务账务处理中,仍遭受重重问题的困扰。
作者:符庭彬 单位: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3
关键词:出口退税 会计核算 优化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贸易量不断增大,越来越多企业具备经济实力与资格去实施进出口经营,一时间,我国进出口贸易达到繁荣阶段。早在2004年,我国就已经对进出口税制问题作出调整,之后又多次调整过出口退税率,让企业在财政核算上受到一定影响,一些企业在短时间内无法适应这一变化,很可能造成财政决策上的失误。因此,企业理应正视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对财政核算机制做出及时调整,优化企业财政决策,让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健康长远发展。
1、出口退税对企业财政核算造成的影响
1.1、影响财务核算
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基本上呈现出下降趋势,据研究,税率下降一个百分点,企业在出口成本的支付上就会增多一个百分点。这样一来,企业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被削减。另外,绝大多数企业在产品报价都是结合出口税率来设定的,税率的调整让企业原有报价失效,甚至造成企业的亏损。因此在报价时,企业必须重新制定价格,这一变化涉及到与国外经销商的协商,价格上涨容易影响到企业形象或信用程度。例如,一家企业已经与国外一家经销商签订贸易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标明了出口价格,若没有将税率调整这一变化的应对措施在合同上同时说明,一旦国内出口退税税率下调,企业报价上涨行为属于违约,需要支付额外违约金,且对企业长期经营会造成负面影响。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重新核算财政状况,尤其是成本方面,需要在原有成本上增减出口退税税率造成的出口纳税金额。
1.2、对民营企业影响比较严重
民营企业是目前我国出口企业中的绝大部分,占据了总量的80%以上。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国内市场需求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还可以通过增加出口订单来获取利益,但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会让一些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使这些企业不得不重新核算,尤其是资源型产品的出口方面。
2、企业在出口退税形势下的应对策略
2.1、角色转换
现如今,越来越多国际公司看重我国世界工厂这一地位,希望从我国进口大量商品回国贩售。相对于国外企业而言,国内企业具有地理位置以及价格方面的优势,因此成为国外企业在国内的采购商也不失为一项经营策略。一旦角色发生转换,企业可以与一些在国内没有采购中心或生产工程的国外企业达成采购协议,将出口税率的调整在会计核算上的影响交给合作企业来负责,企业只需要确保国内采购成本的核算准确即可。
2.2、完善退税应对措施
出口退税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核算方面。在这方面,企业需要加大投入,在保障退税工作合理完成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拿到退税资金,减少资金占用率,提高其周转率。在这一点上,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1)研究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需要企业准备许多证件,例如产品报关单、对外贸易合同、外销发票等,且这些凭证并不是在同一环节使用,企业需清楚了解各环节需要用到的证件,避免因凭证缺失影响退税效率。另外,一些证件的重要性已经达到退税能否正常完成的程度,例如产品报关单,缺少相关报关单,企业的出口产品不能成立,自然无法退税。
(2)核销单的使用
核销单产生时,企业财务部门需要准确记录,包括时间、金额等内容,在仔细检查后做好登记。
(3)结汇工作
结汇工作需要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在结汇办理完成后去外管局将外汇核销,之后退税。只有这样,退税金额才能够尽快回到企业财务账户中,减资金占用率。结汇工作的有效完成关系到企业能否在短时间内回笼资金,让成本率下降。因此会计部门应完善核算工作安排,注重结汇工作的完成。
2.3、调整出口结构
出口退税税率的下调必然会造成企业经营成本的上涨,让企业在出口贸易的经营上竞争力下降。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获取立足之处,必须调整出口结构,让自身形成品牌效应,提升产品本身竞争力。
传统出口中,多数企业都是以低价、量大的倾销式贸易为主,很少有企业走品牌路线。在出口退税调整后,企业应通过创新、合作等方式提升非配额产品出口量,增加产品附加值,让企业逐渐形成系列化、专业化。只有这样,企业财务部门才能够更有效控制核算机制的调整,在差异化竞争下避免核算出现纰漏。同时,这种调整还可能让企业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优惠,提升企业实力,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2.4、制定完善计划
计划的制定主要指收汇计划。会计人员在核算中需要仔细核对实际收汇内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确定最终付款金额。在我国,出口退税是有周期性的,因此付款活动需要在出运之后的30天内完成,在此期间,财务部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退税的时效性。另外,货物运输要加强交接手续的检验,确保运输编号的有效性,并且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清单存货,保障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结束语
出口退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较大,企业应在税率上调时抓住机遇,借机提升自身竞争力;在税率下调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合理的会计核算让企业不会在竞争中被淘汰。总之,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出口退税带来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4
德商鲁麟洋行(Reuter,BroecKeImann&co,)总行在上海,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地设分公司。鲁麟洋行青岛分行经理是杜颂(G.Dueslng)住于湛山路3号。
泰安人郭培周来青岛,任职于鲁麟洋行,是中国工人的总工头。他又把三弟郭子政、妹夫唐贵发、外甥唐森兴都招来青岛,同在鲁麟洋行。郭子政因是教会中学毕业,有文化、通外文,被聘为“华账房”,即中国人的会计,被称为“三班”。
鲁麟洋行在山东、河南、河北几个城市设“庄”收购牛皮、人发、花生等中国土特产,运至青岛,再加工成牛油、发网、花生油出口。
俄国籍犹太人石太白(steinberg)在苏联政权建立后来到中国,先在东北,又去天津,任职于鲁麟洋行天津分行。1937年调来青岛任副经理,与郭子政是同仁,关系很好。
德国侵占波兰。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同时逮捕、屠杀犹太人,远在青岛的鲁麟洋行也辞退了石太白。
被辞退后石太白自己成立了一家石德贸易行、(Steinberg.co),办公地点在广西路27号,加工车间在嘉祥路78号,他从鲁麟洋行“挖”来了郭子政任经理。他自己当老板后,在关的函谷关路3号购了一座小楼,一家人住在里面。郭子政后来在莱芜二路3号购了一座小楼,又将外甥唐一民(后为台湾《联合报》副总编辑),唐森兴(一生从事外贸)也招入石德贸易行。
郭子政熟悉原鲁麟洋行在山东博山、济宁,河南商丘、河北石家庄的“庄”,联系他们改向石德贸易行供货,石德贸易行加工肠衣、牛油、发网等出口。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珍珠港事件”,与英美宣战,在青岛的英、美人尤其是犹太人被关进了潍县集中营。因石太白已加入中国国籍,他一再申诉,关了半年后被放回青岛。这期间,他的生意全靠郭子政经营,所以石太白对郭子政一直十分感激。
二战结束,石德贸易行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一度拥有200多名工人的规模。收购的人发加工成发网、假发;用牛奶生产吉斯(奶酪),收购加工肠衣,草帽辫、羊毛、羊绒、羊皮、兔皮。石太白严把质量关,因而销路很好,产品全部销往欧洲各国及美国。
石德贸易行只管加工,出口由英商茂记洋行全部。英商茂记有限公司{Mcmullan Led)是进出口贸易商,在馆陶路(原20号)。经理埃克福特(Eckford),居于莱阳路5号,从事外贸出口、报关、船务、仓储一条龙服务。茂记公司有三家子公司,下属仁记洋行在中山路29号,经理奥切恩(Orchin),住在福山支路4号。
郭子政在石德贸易行虽然是经理,但仍是一名雇员。1947年,他用自己的资金开办了一家子政贸易行,也从事进出口贸易。
石太自从天津来青岛以后的十几年生活中,全身心在业务上,酒吧等地见不到石太白的身影。青岛虽有许多俄国同胞,但是他与同胞之间往来不多。与西方人士有交往,也全是业务关系,没有什么私交。在中国住久了,他能讲简单的中国话,有很多中国朋友,时常到中国人家中做客,饮食上也习惯了中国饭菜,不拘泥于俄式餐饮。
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5
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传统信贷品种之一,它与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紧密相连。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贷款。一方面,它收益率高,利润丰厚,具有综合性效益,是现代银行有效运用资金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增强了在谈判中的优势,使之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发展国际贸易;同时,它也是国家贸易政策的组成部分,是鼓励出口的积极手段之一,不仅可以调节进出口结构,而且对一国参与国际经济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尤其在这金融危机肆虐的时刻,国际贸易融资的合理发展运用,将对企业对银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普遍开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而得到很大发展。据统计,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是1978年的85倍多,已经稳居世界第三位。据海关总署统计,2001至2006年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9%,2007年增长23.8%,其中出口增长27.2%,进口增长20%,全年实现贸易规模1.76亿美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使得企业对银行融资需求增加,为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从整体上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仍然较慢,从国际贸易融资额仅占银行贷款余额3%的比例中就可看出端倪,对应地贸易融资的收入在银行的总收入中也是微乎其微,而国外的一些银行该项业务已占到收入的四至八成。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规模核定随意性强,标准不一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①本文作者:赵阳,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07级硕士研究生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2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4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式简单,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5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3)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4)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5)依托全方位多系列的产品,培育多元化的贸易融资客户。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群体也随之壮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应再将贸易融资客户的营销范围限制在传统的外贸公司上,而应形成规模不
进出口贸易会计范文6
本文发表在《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年第7期。)
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出口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计算过程涉及到许多资料来源,其中相当一部分资料来源,如财政决算、会计决算资料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滞性,因此,这些指标在时间上并不总能满足宏观经济分析的需要。尤其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季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在进行季度宏观经济形式分析时,根本就找不到这些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常常利用相关的统计指标估计或推算上述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指标,以满足分析的需要。所以,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这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上述估计或推算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对宏观经济形式的分析和判断。本文阐述上述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关系
居民消费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服务支出。“居民”指的是从事消费活动的住户或个人,不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常住居民”是对居民所作的进一步限定,使其涵盖了临时离境和住外使领馆人员,排除了临时入境和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因此,原则上讲,居民消费这一指标不包括非常住居民在我国境内的消费支出,而包括我国常住居民在境外的消费支出。“一定时期”一般指一个核算期,即一年或一个季度。"消费性"意指不包括用于生产活动的房屋等建筑和机器设备方面的支出,这类支出属于固定资本形成。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房屋,包括居民住房的购买,都属于固定资本形成,而不属于消费性支出。“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服务支出”指除了包括居民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居民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住户本身消费的货物,如农户生产并消费的粮食;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商业统计中的指标,它“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的总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销售对象划分为两大部分,即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额。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对企业、事业和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的零售额。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讲,这些单位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它们购买的各种商品,除了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支付给本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部分外,要么属于中间消耗,要么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居民消费。例如,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中所包括的售给社会集团的办公用具、纸张、书报杂志、文体用品,等等,属于中间消耗;办公设备,如电讯设备,交通工具,如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等,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从这个角度讲,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实际上并不是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与居民消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其中大部分直接构成居民消费,正因为如此,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计算居民消费的主要资料来源之一。但是,两者之间也有许多方面的区别,这些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和外国住华使领馆人员的消费品,居民消费不包括这些消费品,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些消费品包括在货物和服务的出口中。
(二)居民消费包括我国临时离境人员和住外使领馆人员在国外购买的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消费品。
(三)居民消费包括服务消费,如医疗保健服务、交通和通讯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些服务的价值。
(四)居民消费包括虚拟消费,即居民对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居民对自己生产的货物的消费,居民对自有住房服务的消费,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内容。
(五)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居民的建造房屋用的建筑材料,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类建筑材料属于建筑活动的中间消耗,不属于居民消费。
1978年至1992年,我国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1: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数据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HCSR1HC-SR1(HC-SR1)/HC
19781759.11121.2637.90.36
19792005.41311.7693.70.35
19802317.11608.0709.10.31
19812604.11798.5805.60.31
19822867.91956.1911.80.32
19833182.52169.51013.00.32
19843674.52574.51100.00.30
19854589.03391.41197.60.26
19865175.03912.01263.00.24
19875961.24562.01399.20.23
19887633.15869.61763.50.23
19898523.56376.42147.10.25
19909113.26509.12604.10.29
199110315.97358.52957.40.29
199212459.88621.33838.50.31
注1:HC:居民消费;SR1: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HC-SR1:居民消费-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HC-SR1)/HR:(居民消费-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居民消费。
注2:1992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再区分为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两部分,所以,本表数据截止到1992年。
注3: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2,1996)。
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还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1、附图2)
从表1、图1和图2可以看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既具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联系表现为两者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区别表现为前者始终大于后者,从未重合过。并且,绝对差额具有逐渐变大的趋势,以1978年为最小,637.9亿元,以1992年为最大,3838.5亿元,平均绝对差额为1536.1亿元;相对差额呈较平稳的波动状态,以1978年为最大,36%,以1987和1988年最小,23%,平均相对差额为29%。因此,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居民消费的平均比例为71%。
二、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
政府消费包括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支出和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提供消费货物和服务所承担的净支出。前一部分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其经营收入价值;后一部分等于政府向居民提供的消费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居民收取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其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等于政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从事业务活动而购买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和支付的税金(生产税)之和。用公式表示,即:
政府消费=政府关于公共服务的支出+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
格向居民提供消费货物和服务所承担的净支出
=(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政府服务的经营收入价
值)+(政府向居民提供的消费货物和服务的市
场价值-政府就这些货物和服务向居民收取的价
值)
其中,
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政府单位的经常性业务支出+政府
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
=(政府单位购买的的用于业务活动
的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服务的
支出+政府单位支付的劳动者报酬
+政府单位支付的生产税)+政府
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
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中的一部分,如售给政府单位的文具、纸张、报纸、图书、杂志等办公用品,售给部队的粮食、衣着、日用杂品等生活用品,等等,属于政府单位购买的用于业务活动的货物,因而是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政府购买然后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政府关于这部分货物的净支出包括在政府消费中。
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主要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对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单位的商品零售额,政府消费中显然不包括这部分商品的价值。
(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政府单位的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交通工具和电讯设备、电影器材等机器设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些交通工具和机器设备的购买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政府消费。
(三)政府消费包括政府单位关于服务、劳动者报酬、生产税的支出和政府单位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价值,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价值。
(四)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政府购买然后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的全部市场价值,而政府消费只包括这些货物的市场价值与向居民收取的价值的差额。
(五)政府服务的经营收入是政府消费的冲减项,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显然不受政府经营收入的影响。
1978年至1992年,我国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2:政府消费与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GCSRSGC-SRS(GC-SRS)/GC
1978480.0143.7336.30.70
1979614.0164.3449.70.73
1980659.0186.0473.00.72
1981705.0204.0501.00.71
1982770.0225.4544.60.71
1983838.0256.6581.40.69
19841020.0324.7695.30.68
19851184.0410.0774.00.65
19861367.0462.0905.00.66
19871490.0553.0937.00.63
19881727.0665.01062.00.61
19892033.0697.81335.20.66
19902252.0741.21510.80.67
19912830.0887.21942.80.69
19923492.31083.52408.80.69
注1:GC:政府消费;SRS: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GC-SRS:政府消费-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GC-SRS)/GC:(政府消费-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政府消费。
注2:1992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再区分为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两部分,所以,本表数据截止到1992年。
注3: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1996)。
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也可利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3、附图4)
从表2、图3和图4可以看出,政府消费与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的变化趋势比较接近,但前者始终大于后者,且两者间的绝对差额随时间逐渐变大,从1978年的336.3亿元逐步增加到1992年的2408.8亿元,平均绝对差额为963.8亿元。政府消费与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相对差额始终在60%和70%之间变动,平均值为68%。显然两者间相对差额较大,这是因为,在政府消费的价值构成中,政府部门的劳动者报酬和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价值占主要部分。
三、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
如前所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两部分组成。最终消费也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组成。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表现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和政府消费与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售给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和外国住华使领馆人员的消费品,最终消费不包括这些消费品,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它们包括在货物和服务的出口中。
(二)最终消费包括我国临时离境人员和我国住外使领馆人员在国外购买的消费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这部分消费品。
(三)最终消费包括服务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相应的服务价值。
(四)最终消费包括虚拟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这部分内容。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售给居民的建造房屋用的建筑材料,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类建筑材料属于建筑活动的中间消耗,不属于最终消费。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对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单位的商品零售额,最终消费中不包括这部分商品的价值。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售给政府单位的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交通工具和电讯设备、电影器材等机器设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些交通工具和机器设备的购买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最终消费。
(八)最终消费包括政府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全部价值,即,不仅包括政府单位在从事公共服务活动时所购买的的货物(固定资产除外)价值,而且包括政府单位从事上述活动时所购买的服务、支付的劳动报酬和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价值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则只包括其中的货物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3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表(单位:亿元)
年度FCSRFC-SR(FC-SR)/FC
19782239.11264.9974.20.44
19792619.41476.01143.40.44
19802976.11794.01182.10.40
19813309.12002.51306.60.39
19823637.92181.51456.40.40
19834020.52426.11594.40.40
19844694.52899.21795.30.38
19855773.03801.41971.60.34
19866542.04374.02168.00.33
19877451.25115.02336.20.31
19889360.16534.62825.50.30
198910556.57074.23482.30.33
199011365.27250.34114.90.36
199113145.98245.74900.20.37
199215952.19704.86247.30.39
199320182.112462.17720.00.38
199427216.216264.710951.50.40
199534529.420620.013909.40.4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可利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5、附图6)
从表3、图5和图6可以看出,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但绝对差额随时间逐渐变大,相对差额变化比较平稳。这些特点同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相同,这是因为居民消费在最终消费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绝对差额以1978年为最小,974.2亿元,以1995年为最大,13909.4亿元,平均绝对差额为3893.3亿元;相对差额以1978年和1979年最大,44%,以1988年最小,30%,平均相对差额为38%。因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最终消费的平均比例为62%。
四、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的关系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通过购买和销售、易货交易、实物资本转移或自己生产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增加价值和因生产活动所实现的非生产资产的增加价值之和。前一部分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固定资产净增加价值=通过购买获得的新旧固定资产价值
+通过易货交易获得的新旧固定资产价值
+通过实物资本转移获得的新旧固定资产价值
+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出售的旧固定资产价值
-通过易货交易交换出去的旧固定资产价值
-通过实物资本转移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
这里的固定资产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有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培育资产,后者即人工培育的水果林、役畜、奶畜,等等。从理论上讲,无形固定资产包括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娱乐、文学或艺术品原件,等等,受资料来源的限制,我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的无形固定资产只包括矿藏勘探,没有包括其他类型无形固定资产。
后一部分包括土地改良和非生产资产所有权转移费用。土地改良指增加土地的数量、提高土地的质量或防止土地退化所进行的重大的土地改良,包括开垦荒地、填海造田、修建水库、灌溉渠,等等。非生产资产所有权转移费用指土地、矿藏等非生产资产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费用、经纪人费用、税金,等等。
固定资产投资额又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的主要指标,它“指以货币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是我国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最基本资料来源。两者间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投资额中不包括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相应的投资。
(二)从理论上讲,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应包括上面定义的所有土地改良投资,而固定资产投资额只包括部分土地改良投资,即通过正式立项的土地改良投资,而没有通过正式立项的土地改良支出则没有包括在固定资产投资额中。
(三)从理论上讲,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非生产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费用,而固定资产投资额则不包括相应的费用。
(四)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人工林的成长价值和役畜、奶畜的成长价值以及通过购买、易货交易和实物资本转移所实现的役畜、奶畜的净增加价值,而固定资产投资额则不包括这部分价值。
(五)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包括部分无形固定资产的净增加额,即用于矿藏勘探的支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包括相应部分。
(六)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扣除了由于出售、易货交易和实物资本转移而转出的旧固定资产价值,而固定资产投资额不扣除相应的价值。
1980年以来,我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4: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数据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FCFFAIFCF-FAI(FCF-FAI)/FCF
19801318.0910.9407.10.31
19811253.0961.0292.00.23
19821493.21230.4262.80.18
19831709.01430.1278.90.16
19842125.61832.9292.70.14
19852641.02543.297.80.04
19863098.03019.678.40.03
19873742.03640.9101.10.03
19884624.04496.5127.50.03
19894339.04137.7201.30.05
19904732.04449.3282.70.06
19915940.05508.8431.20.07
19928317.07855.0462.00.06
199312980.012457.9522.10.04
199416856.316370.3486.00.03
199520300.520019.3281.20.01
注1:FCF:固定资本形成总额;FAI:固定资产投资额;FC-FAI: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FC-FAI)/FCF:(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注2: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起始于1980年,所以,本表数据也从1980年开始。
注3: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其中1995年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数据有所调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1950--1995)。
1980年以来,我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的关系也可利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7、附图8)
从表4、图7和图8可以看出,同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相比,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具有更接近的特点:两者的变化趋势相同;绝对差额在1986年的78.4亿元和1993年的522.1亿元之间变动,平均值为287.8亿元;相对差额较小,平均值为9%,除前五个年度外,平均值为4%。可见,导致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产生差异的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
五、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与进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关系
货物和服务出口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货物和服务进口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这里的货物出口和进口均按离岸价格计算。进出口贸易额是海关进出口统计指标,它指引起我国境内物质资源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其中,进口贸易额按到岸价格计算,出口贸易额按离岸价格计算。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与进出口贸易额之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一)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不仅包括货物进出口,而且包括服务进出口,而进出口贸易额仅包括货物进出口。
(二)在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这一指标中,货物进口按离岸价格计算,而在进出口贸易额这一指标中,货物进口按到岸价格计算,其中包括进口货物从出口国口岸到我国口岸所发生的货物运输和保险等费用。
(三)在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这一指标中,出口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我国境内购买的货物,进口包括常住单位在国外购买的货物;而在进出口贸易额这一指标中,出口和进口均不包括上述货物。
1982年以来,我国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之间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5: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NEXPNEXTNEXP-NEXT(NEXP-NEXT)/NEXP
198291.156.334.80.38
198350.816.534.30.68
19841.3-40.041.331.77
1985-366.9-448.982.0-0.22
1986-255.2-416.2161.0-0.63
198710.8-144.2155.014.35
1988-151.1-288.6137.5-0.91
1989-185.5-243.958.4-0.31
1990510.3411.598.80.19
1991617.5428.4189.10.31
1992275.5233.042.50.15
1993-679.5-701.421.9-0.03
1994634.1461.7172.40.27
1995998.51403.3-404.8-0.41
注1:NEXP: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NEXT:进出口贸易净额;NEXP-NEXT: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进出口贸易净额;(NEXP-NEXT)/NEXP:(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进出口贸易净额)/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
注2: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是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的,我国从1982年开始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所以本表数据从1982年开始。
注3: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1996)。其中,1987年和1995年的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数据有所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之间的关系也可利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9)
从表5和图9可以看出,除1995年外,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始终大于进出口贸易净额,因此,除1995年外,,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之间的绝对差额始终为正值,1995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从上述表式和图型还可以看出,有两个年度比较特殊,即1984和1987年。在这两个年度中,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均为正值(数值较小),即表现为顺差,而进出口贸易净额则均为副值,即表现为逆差,从而,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之间的相对差额表现得尤为特殊,分别为3177%和1435%。前面所阐述的因素是导致货物和服务出口净额与进出口贸易净额之间产生上述差异的基本原因(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也可能导致两者之间产生差异)。
从上述几种关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与相关的统计指标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在利用这些统计指标对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进行估计和推算时,一定要注意到这些联系和区别,准确地使用它们。
参考文献——
一、国家统计局1994年制定:《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二、林贤郁:《关于改进宏观综合平衡分析方法,准确使用有关统计指标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