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战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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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战略

新农村战略范文1

一、发挥优势、保持强势、转化弱势,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一定要从我区的实际出发,以非均衡的发展战略去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发挥优势,保持强势,转化弱势是建设内蒙古新农村、新牧区正确的方略选择。

发挥优势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过程中对我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多重政策优势加以充分利用,通过全区整体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加强,为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奠定日益坚实的基础。

保持强势就是保持内蒙古在“十五”期间取得的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五”期间,全区经济在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拉动下实现了高速增长,生产总值翻1番,年均速度16.6%,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900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二产业提升10个百分点;城镇化速度不断提升,全区城镇化率47.2%,比全国高出4.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8.1%和46.7%。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毕竟是较低水平上的跃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主体经济如果能以“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3%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无疑将为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转化弱势就是面对内蒙古诸如生态环境脆弱、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外向度差;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较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增长方式较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等弱势,在发挥优势,保持强势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态度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可能产生正面效应的因素给予政策上的引导以使其积极作用能够发挥到极致。如既有生态因素又有经济因素,应取生态为发展方向,生态成为优势的同时实现了人口转移;同产业中低层次逐步向高层次的方向靠拢,缩减低收入群体的同时优化了产业结构。如此举措坚持下去,弱势将会逐渐减弱,强势必将更强,随之诸如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大等因果性的现状将有明显的改变。

二、抓主要矛盾,持之以恒地构筑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产业支撑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既有物质文明建设,也有精神文明建设。在百业待兴的情况下,如果一味追求面面俱到、齐头并进就难免流于形式。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些矛盾中最主要的是城乡差别,其核心就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就是要破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建立起一个富裕、文明的和谐社会。2005年内蒙古城市居民生活费支出6939元,是农牧民收入的2.32倍,意味着农民1年的收入只能支持少半年的城镇居民生活支出。“十一五”规划中确定内蒙古农牧民收入应达到4400元,这一目标如实现,将比2005年增长47.2%,但即便城镇居民生活费不再增加,即便国家的投入、社会的参与完成了新农村、新牧区的硬件建设,即便消费物价指数不再提高,那时的农牧民收入也只能承负目前城镇消费水平的63%。况且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还要逐步提高,农牧民还要有必要的投入,物价也要有所变化。可见,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中非常严峻的限制因素。

目前,在农牧民增收问题上,政策、价格的利用空间已经不大,依然要从我区的实际出发,通过发挥优势,放大强势,着力寻求提高农牧民收入的途径。要立足我区的资源条件,借助近年来具有良好市场效应的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势头,将农牧业产业化作为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去扩展。近年农牧业产业化中参与的农户达40%,为农牧民收入曾加做出了34%的贡献,这是一条切合内蒙古实际的增收路径。因此我区在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应有更明确更倾斜的政策,将其作为新农村、新牧区的产业支撑。这样做,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就有比较可靠的源头。经济的整体推进增一块,部分劳动力转移后由于人均资源量的提高而增一块,结构调整增一块,农牧业产业规模扩大再增一大块,农牧民收入多元化的局面就可能出现。持之以恒发展下去,农牧民收入水平达到新农村、新牧区的基本要求是极有希望的。

三、把握建设中的时和度,实现资源与劳动的最大效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过程中,所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如果没有科学的计划安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非但难以见到实效,甚至还会导致资源和劳动的巨大浪费。所以必须运用正确的时空观,适时把握发展方向和各类建设的轻重缓急,力争取得最佳的建设效果。

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每个步骤每个方面都很重要,但先期的谋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事后的效果。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具有历史性,必须采取积极而慎重的态度。产业支撑,规划先行,夯实基础,有序推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运作规程是较为稳妥的。它的实际意义是:在主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把农牧业产业化做强做大,这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过程中恒定的主题。规划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先行并力求体现系统、可行性。根据我区地广人稀的特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重点应分别放到大中城市和县级镇,这样便于产业的集中和人口的聚集。并能有效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县级镇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扩充功能、提升层级,为后续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整合力量,重点突破,保证各项建设成效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虽已进人工业化的中期,有条件进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但这种能力毕竟还是有限的。2006年国家拿出了3397亿元的支农资金,看来是很大的数目,但分摊到基层,钱、事相比就极不对称了。因此,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投入时切忌雨打沙滩万点坑,劳民伤财无效益。一定要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不唯大、不唯全、不唯快,只唯成,保证各项建设成效的最大化。

内蒙古经济欠发达,财力更有限,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绝不可四面出击,要整合力量,重点突破,争取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在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方面都要采取整合政策措施、整合资源配置、整合工作载体的方法去卓有成效地解决问题。

新农村战略范文2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战略,以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办好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模式”

我市被确定全国农村社区建设首批实验县(市、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市级领导、市直单位、城市社区、企业、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联系农村社区的“五联扶建”责任制,农村社区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财力保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农村社区建设主导模式为“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在全市选择18个村先行进行试点。在推进过程中,按照“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自治管理”“三位一体”的要求,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了“村‘两委’一社区共建理事会—专业经济合作社(协会)、社区综合办公室、社区志愿者协会-关爱互助小区(志愿者小组)-农户”的农村社区建设组织架构;二是夯实社区基础设施,统一按照“一厅六室、两阵地”(即综合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卫生室、广播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学习宣传暨村务公开栏、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的要求,建好了规范化的社区中心;按照“宜居社区”建设目标,大力开展以“五通五改”为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工程,优化社区发展环境;三是培育和发展社工队伍,社区普遍建立了专业工作者、志愿者和市场化人才三支队伍。同时,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村民自治、便民服务、社区管理、发展经济、社区文化等功能。通过实践,我市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我市的做法被专家称为“**模式”,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农村建设交流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二、示范引路,不断创新村级组织管理体制机制

借鉴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理念和好的做法,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村级组织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整合资源,公共财政和新增财力向农村重点倾斜,全市支农总投入9.6亿元,完成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覆盖面达到87.2%,电话普及率达到72%,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6%,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新村”。二是创建村级组织便民服务平台。全市123个行政村统一按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模式,建立了便民服务站,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全市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48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95个,科技服务队191个,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一体化服务。四是构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全市村级组织以综合管理办公室、文化治安中心户、警务室和卫生室为依托,以综合服务管理员为骨干,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村民文明素质,规范村民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五是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将完善农村服务贯穿于村民自治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充实村民自治内容,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我市荣获“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新农村战略范文3

1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挑战

20世纪末,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得以建立,“金农工程”的开展为电子商务的实施奠定了基础。近几年,随着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上网的农户少。根据调查,我国网名的人数达到1.11亿,但是多数是城市地区的有9168.6万[1]。县城人数是全国人数的42%,占了网民的82.6%;然而农村网民是1931.4万人,是全国网民58%的17%。从行业来看,农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占2.3%,从职业来看,林、牧、农、渔、副等占1.2%。然而农民的素质低、上网少导致绝大多数人不能从正规渠道上获得信息,此外农业电子商务还存在以下问题。

1.1农村落后基础设施

现在国家虽然已经有了完善的农业商务信息,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是非常少的一部分,在硬件方面投入还是非常紧张,在软件部分,因为农村环境相对不足,这样使得相关人员不愿去农村发展,导致农村发展比较缓慢[2]。

1.2农产品的局限程度

农产品的特点是保鲜不持久,容易变质,新鲜的农产品因为没有正规的检测手段和缺乏完善的标准制度,所以市场上有很多假产品在市场上出现。

1.3商务信息量少

虽然农业电子商务建设有一些成果,但是大部分信息都是一样的,这样就导致真正可以帮助农户在生产种植技术和销售方面的信息量更低。

1.4电子商务法律的不健全

目前,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牵扯出广告、客户信息、税收等相关问题,由于在我国对电子商务没有一个非常健全的制度去管理,致使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动增加了不少的阻力[3]。

2推进农业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2.1转变农业生产模式

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农副产品的信息、产品的销售渠道、技术服务等越来越多的要求[4],调整农业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当前在新农村的经济发展中电子商务仍然是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不仅可以解决农产品的信息不对称、销售方式单一等问题,还能降低各种产品交易潜在风险,是转变农业生产模式的重要途径。因此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有利于农业产品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农副产品的交易成本费用,提高市场产品的竞争,使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更加发展完善。

2.2提高农业市场体系的发展

在我国现代农业市场中,农业市场是农产品发展的重要环节,在繁荣的农业市场,对新农村现代社会主义的推进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不仅涉及农业、种植、圈养等普通企业提供实时有效的市场信息,还吸引社会机构、行业协会、科研等机构的参与,从而提高了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新农村的农业体系高速发展。因此,建立各种农业电子商务的网站,有利于农民各种农产品信息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额。

2.3统筹城乡农业发展以缩小城乡差距

近年来,在城乡经济发展二元经济的影响下,导致严重的失调,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恰好可以缩小这样的差距。为了追求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效益及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公益性,我国相关部门提出大力支持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在农业电子商务的大力发展中吸引许多技术人才到农村为广大农民进行技术指导,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知识,体验现代文明带来的信息科技,同时利用农业电子商务缩小城乡鸿沟差距,构建和谐文明的新农村的发展,促进农业电子商务的完善。

2.4推进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及政治文明

农业电子商务管理平台主要通过网络信息、电信运营等作用,依托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使农民领会到电子商务平台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利用电子商务网站平台,建立农业电子行政事务系统,利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达到农村政务的透明性、公平公正等[1]。

3实施农业电子商务在新农村中作用

3.1有利于农产品的供销

目前,农户对农产品在市场上需求了解的不多,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形成滞后效应,所以在农副产品交易的同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在建设新农村的前期,政府就应该把电子商务这一项目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去思考,电子商务的推动是离不开农民和管理者离不开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和思想上的一个转变,只要大家一起在思想上接受电子商务的观念,才能进一步对在新农村建设电子商务上有着更大的推动作用。

3.2促进劳动力的高效就业

在农村劳动力存在不连续供给的情况,特别是近年的价格上升,多数农民重操旧业,都是在劳动力方面很难供给。建设新农村政府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硬件设施的建设,因为要对新一代的农村居住着以后的生活提供便利,要解决在以后使用中遇到网络传输、速度等问题。

4农业电子商务在建设新农村中的发展与措施

4.1提高新农村农业电子商务需求

目前,我国的农业发展方式滞后,农民对农业市场信息的需要力度低、需求信息较散,难以形成规模,而且对农业电子商务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低,影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积极性。所以,改变农业生产模式,提高生产规模才能提高新农村农业电子商务的需求,带动新农村的发展,实现农业产量的增加和增收[2]。

4.2加大整合资源力度

目前,各地区都有不同的涉农隶属部门,在条块分割的影响下,信息资源整合效果差,信息共享力度低,这些情况导致农业电子商务在实施信息采编中难度加深,影响农户信息知识的不全。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协调引导,加强各部门的合作意识,加强农业信息共享,降低收集信息的成本,丰富信息传播的内容,提高农业电子商务管理平台利用率。

4.3完善农村的电子商务管理

在新农村,农业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传播的主要途径,是否有完善的体系关系到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第一,我国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吸引不同的企业、协会、机构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第二,充分利用各运营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力度,通过互联网、手机、广告、广播、书刊等媒介,农业信息;第三,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使农业电子商务信息是真实有效的[3]。

4.4建立全面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制度

建立全面的电子商务人才团队,是开展农业电子商务体系的重要环节。第一,加强现有电子商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电子商务人才管理和电子商务建设同时进行,让他们进一步学习农业信息技术、农业生产管理等知识[4];第二,加大各学校交流,设立相关的咨询平台,给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第三,设立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去帮助指导农户,培养农业技术主力。

4.5设立安全的网上支付系统

农业电子商务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开展的一种商务活动,主要是信息共享交流,农产品的交易支付是唯一目的,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银行的介入也是必不可少的。

4.6优化并组建物流体系

新农村战略范文4

关键词:新农村 商业保险 重要作用 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参考文献:

新农村战略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对策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农村金融经过改革、调整、发展,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并形成了一定的服务体系。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12月,全国已有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致可以分为正规式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两类,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的农村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则是指游离于中央银行或银监会监管之外的民间金融组织,包括民间高利贷,地下钱庄,当铺以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等。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功能不健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政策性银行,目前只针对粮、棉、油等商品流通过程发放贷款,贷款对象也定为国有企业,并不直接与农民发生业务,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农业发展银行在剥离了对农业的综合开发、扶贫、技改、粮棉加工贷款等职能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投入明显减少,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逐年下降,其信贷支农的作用明显弱化。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贷款中并没有起太大的作用。

在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主要负责对农业的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信贷业务一直是农业银行的业务重点。中国农业银行的涉农贷款包括专项农业贷款、常规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村供销社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等。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特点,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内的功能趋于弱化,加上我国农村二元化的经济结构,农村信用问题得不到很好的保证,使得商业银行不得不转移贷款对象,选择那些经济实力强、信用好的企业或者政府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因而各大商业银行的对外贷款中缺乏支农专项资金,导致农民从商业银行中得到的支持力度不够。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力军,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举足轻重。目前,农村信用社虽然是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比重较大的金融服务主体,与农业和农户的直接业务往来比较频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政府干预、缺乏竞争、以及历史原因等,造成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为“三农”提供的信贷支持非常有限。加上农村信用社资本规模偏小,筹资难度大,不能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资金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造成金融供给不足且竞争不充分

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以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入世后,为迎接外资银行挑战,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更是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推进以利润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对一些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的分支网点进行撤并,分流精简员工,提升经营层次。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由此可见,由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作业人员的减少,县域经济获得的金融服务力度不足,“三农”的信贷供求矛盾难以得到有效缓解,现有的农村金融体制进一步深化势在必行。商业银行收缩机构以后,农村金融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经营网点的撤并,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缺少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以及非正规式金融机构成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金融机构缺乏合理的竞争导致农村信贷市场供需失衡。一方面随着农业外延的不断扩展,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消费逐步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从农户到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供给不足。

(三)农村信用无法保证且融资难

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首先是降低风险然后是吸收存款,但由于我国农业经济的二元化结构,造成交易条件恶化,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乡镇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贷款面临“担保难”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律障碍。《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二是费用偏高,由于农村金融网点比较分散,造成贷款中间费用高;三是手续复杂,办理抵押贷款,借款人要对资产进行评估、登记等,往往疲于来回奔走,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除了抵押贷款之外,又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他们提供担保;四是信息不对称,由于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等因素导致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和实施问题相当严重,因而农信社很难确定借款人潜在风险类型,对农户信息了解、掌握不及时,往往会对农户贷款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造成农村贷款信用得不到保证,出现融资难的现象。

(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首先,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功能不健全,机构单一,农业贷款主要以地方农村信用社为主力军,而政策性银行和各大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不够。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为主),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一些非农村金融组织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保险公司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缺乏农村金融创新。农村金融不能光靠农村银行机构,而是需要建立一个以银行为主,保险农村合作基金,股票,债券一体的服务体系。农村金融只是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农村金融的发展同时需要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支持。以农村金融资本相对独立运作为核心,始终围绕农村金融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民金融需要。其次,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由于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中缺乏保护农村金融的专门法律规范,使得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除了参照《商业银行法》的某些规定外,主要靠行政办法进行管理,金融改革缺乏权威的法律作为保障。此外,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是依据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成立的,而《决定》仅为国务院批复的文件,不具有“公开性”,不能作为政策性银行在国内外开展业务的法律依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立法,法律建设的滞后,已成为政策性银行自身发展的“瓶颈”,加上国有商业银行大批撤出县级城市,造成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村信用社缺乏规范管理,民间非正规金融盛行,这些现象无不与我国农村法律不够健全有关,因此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法律制度意义重大。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加快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

一个国家法制化程度的高低必然影响着该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完善的法律法规将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银监会针对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相续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文件来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但是这些条例的出台只是针对出现某个问题时才相应出台一个文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整体上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法律体系。上至银行下至民间金融都应有法律规范:农村分支银行要有相应的银行管理办法;农业贷款方面应该具有农业贷款管理条例,规范农业贷款;针对民间融资,需要建立相应的民间借贷条例;而针对借贷信用问题应该具有借前,借后信用法律来约束农村信用体系,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保证。

(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信用体系

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农村信用环境的恶化,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的主动性,影响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构建农村信用综合网络,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积极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建立担保基金,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等。

(三)积极引导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

我国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功能和影响没有很好的区分和认识,政府一味的通过行政手段抑制非金融机构的发展,缺乏有效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民间金融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渗透程度与服务范围还非常有限,很多非制度性金融活动一直处于隐性状态,规模和范围受到极大限制。非正规金融在针对农村信息不对称、贷款人审查、监督、合约实施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加强金融法规管制的前提下,应解决小额信贷组织、互联易的法律地位问题,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农村金融市场补充和促进作用。

(四)创新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为了适应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方向,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向着商业化、合作金融共存,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以满足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健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要按照农村现实和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培育和发展商业性的、可持续的金融组织。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需要。

首先,应完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除针对粮、棉、油等商品流通过程发放贷款外,应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放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增加信贷业务品种;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信贷投向,促进农业产业化升级,通过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投入, 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将政策性资金真正用于发展农业经济。

其次,提高商业性银行服务“三农”水平。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高农业银行的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农业银行在农村的网点逐渐收缩,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严峻现象,必须根据我国农村金融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农业银行在农村的网点,进一步突出商业银行的特点,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将业务范围适当的向我国中小城镇转移,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份额,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此外,银监会应严格规范农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业务,建议在农业银行中设立支农专项资金,保持一定的资金份额,其贷款差价可以由政策补贴。在银行规定的银行准备金中设立一部分支农资金,适当降低农业贷款利率,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塑造有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用市场化利率覆盖其经营风险。

再次,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由于我国农村主要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二元经济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覆盖面积有限,造成农村信贷成本过高,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在规模较小的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农村中,合作金融就显得尤其重要。农村合作金融保证了贷款的低成本与低风险性,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并且,如果管理得当的话,其风险也将下降。根据我国农村金融特点,可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农民合作基金会,发挥农村金融自身的作用。当然合作基金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政府可以先出资一部分,作为基金的原始资金,然后再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建立起来的基金会服务于参与的农民,其基金可以用于支持农民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批量的采购。这样必然会减少采购的中间费用,降低其成本,直接服务于农业建设。

参考文献:

1.余利民.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9(5)

2.孙志峰.“四万亿”投资需要绩效管理护航[J].地方财政研究,2009(1)

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J],2008(9)

4.吕志祥.新农村建设中金融创新的法律思考[J].商业时代 2009(6)

新农村战略范文6

1.经济的发展不均衡导致农村体育发展的不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很多地区摆脱贫穷,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是农村和城市、东西部地区的经济仍然呈现着较大的不均衡。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必然就会造成农村体育区域间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用于体育的经费投入、体育健身意识等方面。另外。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在那里的农民还在为低层次吃、穿、住而奔忙,更谈不上说进行体育锻炼了。所以,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导致农村体育多方面的不平衡。

2.体育设施的缺乏制约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近些年,国家在投资新建了一些大型的体育场馆,但为老百姓提供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和器材太少,未能充分考虑一般百姓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有些场馆的开放又带有盈利目的,使得我国农村居民体育健身的主要场所限于一些露天的地面。当农民想要进行一些体育锻炼时,因为设施的缺乏而不能进行锻炼,这不仅不利于农民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同时也削减了他们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就发展成为他们不进行体育锻炼了。所以说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影响和制约着当前农村体育活动开展和体育事业发展。

3.体育人才资源的缺乏制约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3.1体育社会指导员的缺失制约着农村体育的发展所谓体育社会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据统计,我国有接近45万社会体育指导员,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有4.5万人;而在拥有9亿农民人口的广大农村约每2万人中才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可想而知,其数量之少已经成为农村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一大难题。3.2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阻碍着农村体育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推进,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的外流,老人、小孩成了农村人口的主力军,从而缺失了在农村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强有力的组织者、倡导者和管理者。这也是农村体育发展所面临的新的障碍。

4.乡村体育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制约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我国的农村人多地广,农村居民居住比较分散,导致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体育部门的行政职能被大大的弱化了,管理者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直接指导农村体育的开展,这大大影响了农村体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进行重组。村庄重组带来了乡镇机构的改革,村乡镇在“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节约开支、解决财政人员供养问题”的过程中,使得以前乡镇文体中心不复存在,只设立文化服务中心,属于社会服务性组织。另外,村庄的重组也带来乡村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以及主体之间关系的复杂化,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新农村体育的协调发展。

5.农民的体育健身意识的缺失制约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在农村,农民的思想非常的封闭和保守,他们对新鲜的事物难以接受,这些都不利于体育意识和健身习惯的形成。另外,在农村,农民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在这样一个大的集体中,农民的从众思想也很严重,使得他们缺乏主体精神和独立自主的意识,这都不利于农民自主的参与到农村体育建设中来。更为重要的是,在农村,农民认为生产劳作和体育活动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在这样一个思想的影响下,使得农村体育受到长期的冷落。

二、中小学在农村体育发展中的优势

1.人才的优势

在中小学学校里,他们拥有很专业的体育教师、教练和在体育教学上有丰富经验的教育专家。另外,目前各个中小学尤其是初中和高中都拥有很专业的各项专业训练队,比如说:田径队,篮球队、羽毛球队、健美操队等等,每个队员都掌握着全面和系统的体育理论知识和锻炼的方式方法。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部分人才资源,来弥补乡镇农村体育管理干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不足,这样做既解决了农村体育人才匮乏的问题,促进了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

2.体育场馆、设施的优势

目前,在中小学,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还是比较齐全的,在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基本上是出于闲置状态的。因此学校应当积极的创造条件,向周边农村社区开放体育设施。中小学校不像一些高校,离农村社区较远,而是基本上都置身于农村社区之中,农民出家门就可以利用学校的体育场馆和设施进行体育锻炼,为他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当然,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可以采取和农村社区联办的方式,为学校周边的农村社区居民办理实名制的健身卡,持卡健身。这样,一方面杜绝了闲杂人员危害校园安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组织管理也简单易行。

三、农村体育借助中小学优势发展的对策

1.政策、制度的保证

在发展农村体育过程中,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支持和鼓励各级体育部门充分利用学校优势来建设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同时,利用传统节日或是农闲季节的时候,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等,并使之形成制度。在制度的保证下,切实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体育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利用中小学的人才优势,培养农村体育骨干

利用中小学的人才优势,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一些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对农村体育骨干进行培训,把他们培养成集管理、技能和体育理论知识于一身的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培训方式上,可以采用学校统一授课的方式,也可以学校体育教师深入农村,面对面地与农村体育骨干和体育爱好者进行交流和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体育健身观念。

3.发挥学校的学生优势,增加农村体育人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