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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民营企业 股权激励
在摸索中前进和发展的民营企业,如何在资金雄厚的国有企业和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下取得自己的优势呢?中国政府有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的职能,但是他们主要进行经济指导的对象却不是民营企业。所以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必须靠自己摸索才能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之路。股权激励制度是现在许多企业运用于企业经营的一种模式,但他最终如何实施才能将民营企业的效益最大化。这是我们许多经济学家和学者一直在热议的话题。
一、为什么民营企业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现今的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必定离不开高学历、高能力和高素质人才。从当下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来看,民营企业在留住人才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的差距很大。毕竟国有企业有中国政府雄厚资金和政策来吸引人才。所以民营企业经营者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为企业留下有用之才。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是目前最好的方法。我国的民营企业是否能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要看企业经营者能否冲破重重阻碍将股权激励制度成功的实现。让企业员工的利益与企业效益紧紧的连接在一起。发挥核心凝聚力,将民营企业的发展推向另一个。
二、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实例
1.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民营企业的成功案例。于1987成立的华为公司从1990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1994年,华为公司关于股权激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出台。华为员工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认购公司股份。从那时候起,华为公司的股权认购权限就比较宽松。不仅仅华为员工有资格认购股份,就连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的员工也拥有此权限。1997年进行一次改革,改变现有的控股比例。在时隔四年后,华为公司推出的股票期权计划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现在来回顾一下华为公司在2003年中的那场官司纠纷。华为能够在这场官司中胜诉的主要原因是他们之前签订的《参股协议书》中已经标明公司员工在各方面原因丧失拥有股权资格的时候,股权应以原有的价值退回公司。
从以上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分红手段,而并非员工掌握公司股权。这在许多方面保证了公司的利益。这就是华为企业将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成功的重要原因。
2.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民营企业的失败案例。同为科技公司的中兴通讯,于2007年3月正式提出股权激励制度。在2013年月15日中兴通讯的股票停牌。中兴公司长期以来用出售股票收益来填补业绩下滑的漏洞。但公司收益主要还是靠业绩说话的。这样的情况是很难长久维持下去的,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没有办法实现,这一切都只能宣告中兴通讯的股权激励制度暂时的失败。
近日,有消息称中兴通讯即将重新展开股权激励制度。相信有了前一次的经验,他们这一次会做得更好。
三、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制度中的不足之处
1.企业成本的控制问题。由于我们对股票交易方面的沉重赋税,导致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使企业成本加大。这一措施会减少企业经营者的收益。国家对企业股票交易的规定,无法保证员工的经济利益。这会导致企业实施的股权激励制度就好比纸上谈兵,达不到原有的效益。
2.企业员工思想上的落后。许多员工不明白何为股票激励,这导致这项制度在实施过程的难度增大。也有许多员工认为这些虚股不如实实在在的工资来得踏实。这些员工心理会导致即使这项制度顺利实施了。也无法达到原有的激励目的。
3.高收益也就等同于高风险。当企业经营者将资产投入股票市场,那么经营者的收益就主要依靠于股票行情。但由于多方因素的影响,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经营者便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4.缺乏应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根据民营企业的自身特点,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股权激励的指导文件比较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对民营企业无法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所以民营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的时候只能是瞎子过河,全靠自己的摸索了。
5.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实施股票激励制度的初衷无法实现。公司股票的价格与公司的业绩并不相关,这就无法达到公司就股票赠予员工,希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了。
6.公司制度的不完善。目前,中国的大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家致富的。那个年代,决定了他们无法接受良好的知识教育,对于商业管理知识更是匮乏。企业的管理高层无法制定正确的实施方案。这会导致这项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问题。达不到企业期许的结果。
四、对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1.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向企业员工说明股权激励到底是什么?股权激励制度的目的是什么?他能为员工所创造的福利,还有他们所要承担的风险。需要给他们讲明这是企业让利于员工的措施。他们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利。
2.解决企业的成本控制问题。股票交易的重重赋税导致最终到达员工手里的效益大幅度缩水。所以,在企业员工分得的期权红利这一项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予以免除。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员工的经济利益与企业自身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有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完善公司关于股权激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由于国家对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没有出台针对性的法规条文。所以民营企业自身的自我约束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民营企业本来就是自由经营的产物,所以他自身的灵活性较大。民营企业具备的特性正好也可以弥补国家缺乏指导性的不足。
4.让企业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挂钩,相对减少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中国的股票市场制度不够完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无法在股票市场上反映出来。中国的股民就是依靠股票的涨幅来牟取利益,但由于股票价格无法显示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各个方面的经济专家和学者都说中国的股票市场就是一场赌博游戏,输赢与否全在运气。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将企业的经营状况通过股票反映出来,这样才能够真正达到股票激励制度的目的。
5.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改进。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之前制定完备的实施计划,而不是毫无章法的进行。企业可以适时的放宽激励规模,一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方面可以适度的予以改正。
6.发挥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监督作用。企业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而是一场持久战。为了节省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应该设立专门实施本套方案的部门。加强企业对股权激励制度的约束力。让它朝着正确的方向平稳发展,实现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最大化。
7.建立股权激励制度的配套设施。现有的股权激励措施在实施方面存在着许多细节化的问题,为了减少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量,使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有条不紊的执行。必须建立完善的相关配套设施。改进股权激励制度的流程。
五、结语
民营经济在历史发展大潮中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创造出了非凡的成就。但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民营企业在招纳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并没有优势。所以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正是在替企业经营者规避风险之上弥补的又一不足。股权激励制度作为目前民营企业最佳的奖励制度,只有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完善。才能保证企业和员工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2
――骨科医院事件教训深刻值得深思
医者怀父母之心,悬壶济世,本为世所称赞,然而医疗安全事故的出现,却让医患对立,引发医疗纠纷,让医院声誉毁于一旦。2005年12月24日xx骨科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再一次敲响了医疗事故猛于虎的警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事件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骨科医院发生的事件虽然未发生在我院,但教训极为深刻。2005年12月27日早晨我科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讨论了此事件。马红梅主任首先宣读了事件经过及张院长的指示。大家踊跃发言,深刻分析我们自己,针对我科可能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表示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医护人员一致认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综合治理,即:要以加强医疗管理为中心,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以转变传统观念为内容,以阻塞各种漏洞为方法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第一,规范医疗活动管理,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要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求人人持证上岗。经常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加强医疗管理,有章可循是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中心环节。科室一定要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要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指标。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使科室的医疗工作有条不紊的惯性运行。
第二,我们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操作。首先,坚持首诊医生负责制。下级医生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请示上级医生。同时进行医患双方的及时沟通交流,签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等。协助完成一些必要的检验及辅助检查。诊断依据要确凿,其次,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交作好记录。严格等级护理制度,勤巡病房,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在治疗操作中严格三查八对,严格无菌技术。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医疗安全是重中之重。
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3
“基金”已是当下最时髦的金融名词之一。各类“基金”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投资和获取利益的工具,其触角更是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也开始介入基金市场,借助基金模式搭建政府融资平台,推动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特定经济和行政目的。基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基金运营管理的风险仍值得特别关注和研究。因此,本文结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优劣分析,探讨政府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关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优劣分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公司制、信托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从法律规定与实践运作经验角度分析,四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即按照《公司法》组建投资公司,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与监事会,再由董事会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或由董事会自己直接来管理基金资产。该类基金的优点:一是具备较完整的公司框架、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普遍运营比较规范;二是投资人成为公司股东,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和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且受到《公司法》保护,因而投资比较放心。不足之处:一是投资者筹资压力较大且可能闲置。因按《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其余必须在5年内募足,且在5年内何时募足必须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投资者必须按时筹资。而在无合适项目时募集来的资金可能成为闲置资金。二是存在双重税赋问题。公司制基金股东,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基金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获得股息或财产转让所得时,基金公司首先要缴纳最高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这部分所得在股东分红或股东再转让私募股权基金公司股权时,还要再次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股东是企业,还可能要再次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这就意味着PE基金一项收入至少要由不同主体缴纳两次所得税。三是基金管理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利于建立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激励制度,不利于调动基金管理人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的积极性。
(二)信托制。即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签订协议组织一个信托计划,并成立信托公司管理筹集的资金,信托计划实际上就是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一般由具有特定资质的信托公司专营。同时,信托公司一般不负责基金管理,而是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提成。该类基金的优点在于信托产品是一种标准的、受到较严格监管的金融产品,投资者保护程度相对较高。不足之处:一是信托公司取代原始投资者行使投资者权利,从而徒增一层法律关系与一个中介费用;二是信托产品只能一次性募集,会出现暂时的资金闲置。
(三)契约制。即基金管理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为投资者提供委托理财服务。一般不依照《公司法》成立公司,也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处于一种“暗箱操作”的状态。该类基金的优点:一是投资决策的效率一般较高。投资者只是希望委托专家理财,一般对基金运营及重要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受托管理机构集基金资产经营权、所有权和处置权于一身,可自行决策投资产品;二是基金运作一般采取“一事一议”,具有节税效果。不足之处:投资者只能主要依据发起人事先拟定的契约来约束受托管理机构,基金本身无法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但是契约关系不够稳定。容易滋生法律纠纷,司法实践中对保底条款认识不一,可能会被认为是扰乱金融秩序而被认定无效,不利于各方权益的保护。因此,此类基金在实践中有逐渐萎缩之势。
(四)有限合伙制。即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私募基金。该类基金的投资者能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具体负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资金的运作与管理,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该类基金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避免双重纳税。合伙企业不具法人地位,不是独立的纳税单位,因而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待遇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即自动享有。投资者只需按照应分得的投资收益缴纳相应的所得税,二是资金募集灵活方便,可避免资金闲置。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一般不需一次性缴纳出资。国外此类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经常采用call capital机制,即基金在决定投资项目之后,给投资人一个拨付资金的时限,投资者只要约定的时限内,向基金拨付资金即可。这样意味着如没有选好投资项目,可暂行不出资,因而能够较好地避免资金闲置问题。三是激励机制比较完善。按照有限合伙基金的利益分配机制,有限合伙人虽然投入99%的资金,但只能分得80%左右的利润,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虽然只投入1%的资金,但能分得20%左右的利润。这样能够有效激励普通合伙人努力工作去实现基金增值。而且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利于增强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心,促使基金管理人尽心尽力地管好用好基金。四是投资者权益保护较为妥善。有限合伙协议一般都设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披露经营信息及投资者随时查阅会计账簿权利等内容,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选择的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多数以上通过方能形成投资决策,避免了投资决策草率和独断;基金管理人定期披露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信息,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强化了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监督,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因此,在实践中合伙制被认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最优选择。
政府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私募股本市场或产业投资基金,各地政府也纷纷参与主导设立了创投引导基金。北京市在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生物医药、
新能源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业等领域,探索设立或正筹划设立“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小城镇建设发展基金”等北京市探索设立或正筹设多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投入约13亿元,筹集社会投资约110多亿元的基金规模,积极扶持相关产业、领域的大发展。当然政府投资设立私募基金一般不在于追求高额利润,而在于实现特定的经济和行政目的。但是政府部门作为行政机关,直接介入市场经济活动,参与社会投资主体的商务谈判等,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从防范和化解政府投资行政风险的角度,政府在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规范私募基金设立程序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牵头十个部委共同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备案监管进行了具体规定,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2006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使得有限合伙企业拥有了合法地位。因此,政府投资设立基金在组织形式,原则上可以选择公司制、信托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中的任何一种,但是从上述对四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和不足分析看,建议可以将有限合伙制作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首选模式。
(二)基金投资期与回收期的确定。
基金投资期与回收期的设置是国际上产业投资基金的通行做法。政府设立产业投资股权基金虽然不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但是也应当设定合理的投资期和回收期。因为投资期固定能够有助于促使基金管理人及时选择适合的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效率,同时可以限制基金投资者所承担的出资责任。投资期和回收期是计算基金管理费的基础,政府要想用少量的财政资金吸引其他社会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回报问题。从国外经验看,基金管理费的收取基数,在投资期通常是基金投资者认缴的资金总额,在回收期通常是基金投资者实际出资总额。因此,政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时,应当考虑是否设置基金的投资期和回收期及具体时限。如以基金存续期10年为例,投资期可设为7年,回收期为3年。
(三)基金收益分配机制的确定。
基金的收益分配既关系到基金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又关系到对基金管理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因此通常是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谈判的重点问题之一。按照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以8:2的比例享有相关绩效分成。对于政府引导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来说,因政府为实现推动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等特定经济目的,一般可不注重收回投资,但是可以将有关投资收益作为平衡其他社会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的调节器,激励基金管理人努力实现政府特定的目的。如政府可与基金管理人约定,当基金收益高于预期目标(一般可设定为10%)以上时,政府投资应分得的收益成立政府推动产业发展“资金池”,这些资金既可以持续地跟进对基金后期的滚动投资,也可设定奖励基金,以此作为定期考核、评估基金绩效时对基金管理人的奖励基数。当基金收益低于预期目标时,政府可不提取投资收益,适当让渡给其他投资者。
(四)基金退出渠道的选择。
“退出决定进入”是PE投资行业奉行的最高“法则”。PE投资基金的收益方式或目的就是要实现循环投资,即“投资――管理――退出――再投资”的循环过程,其中退出是实现资本循环流动的关键环节,这也是政府投资设立PE投资实现政府资金“以小博大”的主要动因之一。只有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才能为私募基金提供持续的流动性和发展性,更好地实现投资者出资投入基金的目的。因此,在基金作出投资决策前就应当充分考虑退出渠道,甚至在政府引导设立基金之初时就应当根据退出渠道设定合理的基金存续期限。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国私募基金主要有首次公开发行(IPO)、并购、回购和破产清算四种退出方式。在政府设立PE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政府虽然对基金投资决策有一定话语权,但是政府并不是控股的投资者,基金运作的风险对政府来说实际上难以控制,因此,建议政府不必要限定基金的退出渠道,可以同意基金采用任何合法的退出机制,以此激励基金管理人运用适当的退出渠道来实现相应的投资目的。
(五)建立高效便利的监管机制。
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 改进建议
引言
谈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时,首先我们了解两个概念: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能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尽管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的资产所占比重很大,但由于其特殊的体制与管理方式,使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不仅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体目标实现的需要,也是事业的发展的需要。
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非赢利组织形式之一,在核算上纳入预算会计进行管理,与企业相比其核算有其自身的特征。目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购置问题
在资产购置环节,一些单位或片面追逐消费浪潮,盲目购置资产,或购建质次价高的产品或者工程,国有资产大量浪费流失。
(二)固定资产使用问题
这种全额拨款隶属关系要求事业单位要接受上级部门的任务委派。当其在接受任务时,往往也伴随着(比如科研项目)调拨引起的资产的大量增加,但是在任务结束后,这些因特殊项目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骤然降低。通常只有部分还继续使用,其余的固定资产却进入闲置状态。
(三)固定资产闲置问题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企业往往只从自己的需要出发,很少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而国家财政预算部门往往只注重经费的预算安排,而对已形成的实物性资产如何做到管理和调剂,使固定资产物尽其用等方面考虑得不充分,导致某些部门随意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普遍,许多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浪费现象严重。
(四)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
在资产处置环节,国有资产或被无偿占用和出借,或被低价出售,或所有权发生转移,流失渠道更为复杂。
(五)固定资产失真问题
少数事业单位没有建立资产核算制度和固定资产台账,也没有建立保管和使用责任制度;对固定资产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甚至不入账;对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不调账,会计信息失真,资产价值名不符实,资产家底不清。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财政部门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效益评估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造成单位"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突出,资产流失问题比较严重。
二、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分析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方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部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由于享有财政拨款待遇,对于专项拨款没有足够的计划和预算,或者不准确,形成较大的虚报形为,从而导致专项资金到位后,产生一定的结余,同时在这种没有计划预算情况下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然出现闲置,利用效率也同时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全额拨款基本无盈利要求,内外审计压力相对较小,也基本上没有对固定资产现值考核的压力,使得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成为必然。此外,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会同时兼管资产管理部门,除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外,还要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的管理,且不谈此类机构设置已严重违反了不相容职务必须适当分离的规定,仅仅因为一人多岗,疏忽和遗漏就难以规避。由于没有解决好管理方式和管理原则的问题,导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二)缺乏外部监督机制
首先,没有形成足够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采购预算没有真正起到制约事业单位按预算采购的作用。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已经在事业单位中实施,但实际采购中事业单位提出购买申请,只要零余额账户存有额度,就可以购买该资产。其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往往没有明确的固定资产考核标准,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也不规范,无法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无法验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此外盲目攀比性的扩大资产规模也已经成为事业单位发展中的通病,而财政部门在预算拨付后未能继续跟踪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情况,导致原本最为有力的外部监督力量效果难称显著。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建议
(一)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首先,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全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强调固定资产在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性,通过在日常采购工作中,固定资产使用者提出需求,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在本单位内部调配,以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单位内部无法提供的资产,再考虑通过外部采购、购建的方式取得。采购过程中对单位价值较高的一般设备及专用设备应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购置价格较低的产品,以节约资金。对于财政资金购置资产,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交易,杜绝违法行为。
(二)提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对于采购结束后采购的原始资料,包括合同、验收单、发票必须保存完整,财务部门及时入账,制作固定资产卡片、标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的盘点工作。资产使用人员要爱惜资产,避免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造成资产的毁损,资产领用必须做好过程监控、资产的使用人变更、存放地点发生转移,要尽快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变更登记。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仅仅依靠财务部门是无法实现科学管理的。要管好用好这些资产,在单位内部需要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对资产配置、处置等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审批,而且环环相扣,形成链接,如资产处置网上批复前,必须先据实录入资产评估、公开等信息,才能按程序进行操作。这样,就使资产管理决策的科学化、高效化、统一化得到有力保障,使资产管理工作的大集权、数据的大集中、运用的大集成得以实现。
(四)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不但要加强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还需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有效监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通过下属事业单位上报数据对预算资金合理、高效分配,提高资产配置的整体水平。同时,希望财政部门能够尽快出台适应事业单位发展情况的会计准则、制度,以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披露水平。此外,因科技进步导致原先固定资产界定范围内的相应产品价值降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固定资产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核算特点,但是由于它价值高使用年限长的特征,它的管理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三元基本构成元素之一。这三个元素在事业的运营过程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三个元素都获得重视,齐头并进,才会给事业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才会稳固的推动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 htt://baike.省略/view/65492.htm
[2] 中国会计视野htt://省略/
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 股权激励 企业绩效 公司治理
目前,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大多数企业对股权激励机制的认识和运用还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从格力电器入手进行股权激励研究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格力电器现有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分析
(一)格力电器营业能力分析
电器作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中的典型代表,其企业的成长、发展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如表1)
由表1可以分析得出,格力电器盈利能力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从2007年至2011年,企业盈利能力逐步增强,不论是每股收益还是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从2007年的1.05元增长到2011年的1.86元,增幅为77.14%,净资产收益率从2007年的31.94%增长到2011年的34%,增幅为6.44%。
其次,从2010年至2014年,公司每股收益逐渐降低,从2010年的1.52元降低到2014年的1.43元,降幅为6.29%,同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从2010年的36.51%降到2014年的35.23%,降幅为3.63%。研究发现,从2010年至2014年,格力电器作出了每十股转增十股的分配计划,稀释了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入率。
(二)格力电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如表2)
家电行业是我国成长最快/角逐最激烈的行业,同时也是最先步入成熟阶段的行业。表2中所挑选的4家企业,均是上市较早的企业,对比青岛海尔、四川长虹、海信电器和格力电器2014年度报表中的营业收入,第一,4家企业的年营业收入都已实现几百亿元,格力电器以1400亿的营业收入遥遥领先。第二,对比4家企业净利润,不难发现,格力电器的净利润实现141亿元,同样领跑于其他3家上市公司。第三,比较4家企业净利润率,格力电器的净利润率高达10.35%,远超于另外3家上市公司。
二、格力电器股权激励制度现存的问题分析
(一)股票来源过于集中,国有资产流失
格力集团推行期权激励的股票过于集中,仅来自于控股股东,且为限制性股票。随着行权的过程,格力通过3年流转股份及持续减持,从3年前绝对控股55.65%降低至如今的17.58%,持股比例降幅太快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使得国有资产流失。
(二)业绩指标过低,收益风险不相匹配
在给予股票期权时,企业虽明确提出各年绩效数值,然而没能实质、准确地作出市场评估,预测业绩数值明显过低与其收益风险并不合适。另一方面,在行权价格方面缺乏衡量。格力集团选用每股净资产值确定为标准价值过低,这也就象征着,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的发展远景及市场占有率,进步在计算范围之内,行权价格可参照给予日最高及最低市价的平均价或者给予日前一个工作日的收盘价。
三、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建议
(一)健全公司治理机构
通过对格力集团企业绩效与股权激励关系的剖析可发现,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改进具有明显的效果。而通过研究双方的作用机理,即股权激励适当,可将高层与企业的利益挂钩,在保证经营者得到合理劳动报酬的同时也能防止管理层的短期行为,既保护管理层合理所得,又保障委托人的权益,进而有效地经营管理企业,使企业具备长期发展优势。
(二)综合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经过对格力集团股权激励实施现状的剖析,我们不难发现,在格力集团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期权激励的股票过于集中,管理层个人薪酬与社会公众利益未能有效结合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格力电器应结合企业内部具体情况及条件,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发展,并切合实际、客观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使股权激励机制可以贴合企业自身需要,切实起到舒缓企业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矛盾、保障双方权益、达到激励效应最大化的作用。
(三)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值
考核指标值的确定对激励方案能否有效实施,以及对管理层能否产生激励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指标制定过低,激励对象轻松达到要求,那么激励就变成了福利,实现降低成本、促进企业价值提升的目标就无法实现。指标制定过高,激励对象即使倾其所有也未必能够达成,物极必反,激励程度削弱,从而也无法实现股权激励的初衷。
(作者单位为武昌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6
1 引言
20世纪美国开始实行股权激励措施,据统计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其业绩有了明显的改善。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太成熟,股权激励还不具备普遍推行的条件。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来看,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及业绩评价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由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部分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管理人员轻而易举地取得公司的股权。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规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际,有必要客观地认识股权激励的效果,不仅要认识到股权激励给公司带来的利益,而且还要正视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2 股权激励的概要
生产的社会化和企业规模的集团化,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股东委托管理人员经营和管理企业,并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报酬。但是由于股东和管理人员掌握的信息不同,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管理人员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股东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人员则希望尽量地避免风险、增加闲暇时间、增加劳动报酬。两者目标的不一致就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就迫切地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管理人员的行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管理人员股票或股票期权等,将管理人员的一部分收益以股权收益的形式实现,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分享利润,将管理人员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激励管理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来提高企业的利益。
3 浙江海翔药业股权激励概况及分析
3.1 浙江海翔药业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浙江海翔药业拟向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满一年后分四个期限行权,每期可行权总量的25%,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授权日起的五年。
3.2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业绩、发展状况有何影响?我们将通过以下财务指标分析:
3.2.1 净资产的变化
浙江海翔药业实施股权激励前,2006―2009年企业的净资产都保持在5亿左右,企业的净资产增长率在3%左右;实施股权激励后,2010年企业的净资产达到6亿,净资产增长率达到13.60%。2011年和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净资产和净资产增长率大幅度提高,这说明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后管理人员更加注重企业的利益。
3.2.2 净利润的变化
2006―2008年企业的利润一直在下降,2008年可能是受了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危机过后经济开始好转,2009年企业的利润有小幅度的提高。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后,查阅2011年和2010年的年度报告,笔者发现外部的市场环境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企业的利润比2009年或者金融危机之前年度的利润相比有了极大的提高。股权激励政策使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有了密切的联系,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3 偿债能力分析
2006―2008年偿债能力基本上处于下降的状态,2009年与2008年相比偿债能力有所提高。实施股权激励后2010年与2009年相比,2010年与发生金融危机之前的2006年相比,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有了一定的提高,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但是由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时间较短,其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并不明显;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增强,其中利息保障倍数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实施股权激励政策能提高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3.2.4 营运能力分析
2006―2009年企业的营运能力指标基本呈下降的趋势。2011年及2010年与2009年相比企业的营运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有了一定的提高,这说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加快,企业坏账的数额相对减少,也预示着在管理人员的努力下企业的应收账款兑换成现金的速度加快,说明企业的资金运转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
3.2.5 盈利能力分析
2006―2008年企业的盈利能力一直处于下降的状态,这可能是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影响了企业的经营业绩,金融危机过后经济开始好转,2009年比2008年盈利能力有小幅度的提高。分析2011年及2010年年度报告,剔除外部市场很小的变化,企业的盈利能力与2009年或者2006年相比竟翻了一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经营者的利益直接和企业的业绩挂钩,这就会促使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竭尽全力地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2.6 股价分析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除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使股价有了很大的波动外,浙江海翔药业的股价处于近乎平稳状态,也曾出现大的波动。在2009年12月12日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后,其受到市场资金的热烈追捧,股价出现猛涨。但是这种猛涨不是持久的,在一段时间的猛涨后出现了不间断的下跌。这也说明了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会使管理人员只注重短期业绩,而忽视其长远发展。但是,经过综合分析笔者发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企业的股价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是有所提高的。
通过对浙江海翔药业实施股权激励效果的分析,笔者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后其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
4 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1 缺乏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
企业总体业绩评价包括财务指标评价和非财务指标评价,浙江海翔药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只考虑了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而没有考虑其他财务指标和同样很重要的非财务指标。所以建议在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中增加资产周转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顾客对产品的满意度等指标。此外,在建立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时要综合考虑各个指标的作用,可以引入平衡积分卡指标体系,将非财务指标加入其中。
4.2 计划实施的期限较短
江海翔药业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授权日起的五年。这么短的时间可能使管理人员只注重其在职期间的业绩,而忽略企业的长期发展。管理人员有可能会在这五年里利用各种手段粉饰公司的业绩,等得到丰厚的报酬后就离开公司。所以为了长远发展企业应该适当延长行权期间。行权时间长了管理人员的利益就会长时间地和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就可以长时间地激励他们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
4.3 激励程度有限
江海翔药业拟向员工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500万股相对企业整体股本来说比例不是很大,而分到每个人员身上的比例更小。由于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太低,管理人员薪酬中股票期权所占比重就会很小,这样的低持股比例实际带来的激励作用并不是很大,他们依然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企业的利益。建议在适当的范围内扩大员工的持股比例,员工的持股比例大了其利益就会同企业的利益联系得更加紧密,这样员工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更加努力地工作。
4.4 方式过于单一
权激励有很多方式,如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等。其实每种股权激励方式都有其优缺点,而浙江海翔药业只采用了股票期权方式。建议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方式的优劣来综合运用。
参考文献:
[1] 曾翔.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15).
[2] 高静静.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3] 何捷.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J].企业技术开发,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