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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1
关键词:应急照明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应急照明设计近几年发展很快,对应的标准和规范也很多。其中,分散电源设计和集中电源设计,220V供电和24V供电等都是比较有争议的地方。本文就设计中碰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的设计提供思路。
火灾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中备用照明主要设置在消防人员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通道照明主要设置在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撒离现场的场所。本文主要讨论第二种类型的火灾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在火灾时的备用电源供电方式比较常见的有集中式供电、灯具自带电池组供电等。集中式供电也就是UPS电源柜集中分配给电,平时UPS处于充电状态,火灾时市电切断,由双电源切换装置自动切换至UPS供电,由于这种供电方式稳定并且供电持续时间长,一般用于建筑面积比较大的工程或高层建筑,但成本也比较大;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也就是灯具平时由市电供电并给蓄电池充电,火灾时消防强切后由灯具本身自带蓄电池组供电,一般为半个小时,由于它持续时间短,但成本低,所以适合用在建筑面积小,层数低的小型建筑,因为这样的建筑逃生通道简单、逃生时间短,所以适用;但这类分散电源型电池维护比较麻烦,其优点是由于分散性不会因为一个电源出问题倒致整个系统出故障。值得一提的是,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电源不包括发电机、独立的市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GB 17945-2010第6.3.5.2条要求,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收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即在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需能够由主电工作状态转换至应急工作状态,即从220V电源供电转为蓄电池供电。也就是说应急灯具都必须采用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其型式可以是集中的,也可以是分散的。
3.火灾时应急照明电源是否该切断
建筑物应急照明系统讲究的是高可靠性,也就是“该亮的时候亮,不该亮的时候不亮”,要实现这个要求不但在软硬技术装备上要考虑周到,而且日常的维护管理也要做到位,二者缺一不可。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GB 17945-2010第6.3.5.2条要求,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收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第3.17条应急照明箱定义:“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由应急照明箱供电,灯具平时处于长暗、常亮或非确定状态,火灾报警时,由联动控制系统强制点亮,等消防扑救时由消防人员切断该回路的电源将应急灯强制切换至由蓄电池供电的应急照明状态。这种强制点亮方式是符合规范规定的(当然,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的质量必须满足制造规范要求),由于施工或者管线保护措施不到位,火灾时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正常运转需经受考验,当消防人员进入现场用水扑救时,220V的电压相对而言也是不安全的(事实上,消防人员进入现场会切断所有220V电源),而自带蓄电池断电点亮就没有这层顾虑。根据民规13.8.5.2条,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因此,应急照明灯具供电回路中严禁设置可关断灯具充电的开关装置。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第5.6条规定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控制要求:消防控制室应可以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即在火灾时能手动从主电工作状态转换到应急工作状态,这种情况下主电为220V,应急为24V,就不存在消防人员救火时因为220V市电触电的危险了。
4.几种应急照明点亮方式比较
应急照明的点亮方式常见的有如下3种:
方案一:断电强启
优点:
1、符合规范GB17945 6.3.5.2中应急照箱的启动要求;
2、可靠,只要简单的脱扣器,不用再加接触器;
3、便宜,没有到灯具的强启线。
缺点:
1、照明时间短。不能利用还有电源时的供电时间;
2、照度不足。就算满足规范要求,也远低于正常照度,在人员密集时照度的大幅降低容易引起恐慌和踩踏。
3、 本来应急照明为了安全要求的是两路电源,在消防时却要主动切断,降低了可靠性。
方案二:
首先用强启线强启应急灯,最后再断电强启
优点:
1、强制点亮时供电还是采用市电~220V,蓄电池可在市电断电或消防电源断电后继续供给应急照明,提高应急照明供电时间。
2、保证了两路电源供电。
3、火灾探测器检测到火警可以联动自动点亮,即时性和可靠性高;
缺点:
1、增加费用(相对于方案一)。每个回路有一强启线;
2、如方案一中的缺点2。
方案三:
把走道、楼梯、前厅等公共照明的一部分灯具作为备用照明,采用强启措施。而自带蓄电池的双头灯采用断电强启。
优点:
紧急情况时保持正常照度,有利于人员疏散,消防人员后期可用断电方式保持最低照度。
个人见解:方案三是较合理的方案,理据如下:
1、方案一,二中的照度不足是最大的缺陷。5lx的照度比正常情况下的照度少了10多倍,在人员疏散时很容易引起混乱。而想靠双头灯来提高照度,确实不实际。
2、方案三符合规范的本意。查规范,涉及应急照明自动点亮的有GB50368 8.5.3 、GB50096 8.7.5、JGJ242 9.2.3。所有相关条文中,都提到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应采用自动点亮措施。而实际使用这些节能自熄开关控制的灯具,就是前厅、过道、楼梯等灯具。因此认为方案三符合规范本意。
5.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合用存在的问题
规范中明确可以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作为应急照明,这样在正常情况下经常使用,一旦有故障能及时发现,不至于在紧急情况时不能点亮。但实际施工中往往根据不同的场所,对普通照明灯具的式样、类型要求非常多,而相应的符合消防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非常少,除楼梯间、走廊经常使用的吸顶灯、筒灯、荧光灯外,其余场所选择余地不大,不能满足要求。特别是通过认证的40W以上的大功率应急灯更是几乎没有,而这些灯具在诸如体育场、车站等场所是非常需要的。 正因为以上原因,导致设计中应急照明往往另成系统, 实属浪费。在这里也希望生产厂商能尽快生产出这类产品,填补市场空白。
6.结束语
火灾时应急照明强制点亮分两步,第一步,火灾发生时切断普通照明,点亮应急照明,220V供电;第二步,消防人员到场,水系统动作后,切断220V应急电源,由24V电源供电,保证消防人员扑救中的人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2
一、火灾预防
一是工程改造期间按照逐层施工、阶段进行,完成一处恢复一处方式进行;
二是施工期间保证未施工区域的消防栓、水喷淋、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对于施工区域停运的消防设施应有相应的灭火、防火分隔、报警和疏散等例如增加灭火器的数量和规格、关闭防火卷帘、设置临时照明和增加流动巡查人员等相应作为补充的手段和措施;
三是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非营业期间施工应加强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划定合理的施工范围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
四是营业期间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防火间距,保障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的完好有效;
五是非营业期间和非施工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熄灭火源火种;
六是营业期间应成立防火巡查、检查小织,负责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监视火情等任务,并保持营业期间不间断巡查检查工作状态;
七是非营业期间应成立值班、值更小组,负责发现排除火灾隐患、巡查监视火情和灭火等职责,并保持持续的工作状态。
二、灭火应急疏散处理预案
(一)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并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二)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三)通讯联络保障程序
(1)火灾突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四)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三、建立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工程改造期间消防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二人(分别负责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根据预案,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各楼层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办公室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
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3
关键词:疏散;应急照明;蓄电池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the state to the safety of the lives and property of the peopl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emphasize it is with the person this, as much as possible in the people's life and state guarantee the security of the property. In civil building in the sudden disaster, emergency 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lighting are especially important. In the external power supply disruptions, structures within the crews immediately evacuated disaster area, in the building's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played a major role.
Keywords: evacuation; Emergency lighting; battery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为三类,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其中,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而使用的照明;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正常进行的照明。2 国家对应急照明设计的有关规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20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2003年3月1日起执行)、《应急照明设计指南》(1993年中国照明学会技术文件)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下列场所应设应急照明。2.1 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应装设疏散照明电影院、体育馆、多功能厅、礼堂、医院、病房楼以及装有备用照明的展览厅、演播室、地下室、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库等的疏散楼梯口、厅室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物(二类建筑的住宅除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入口处均应设疏散照明。2.2 建筑物下列部位应装设备用照明2.2.1多层建筑的观众厅、旅馆的重要厅室、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以及汽车库等;2.2.2高层民用建筑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疏散走道以及病房楼、旅馆,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剧场观众厅及出入口、疏散通道转折处以及疏散通道每隔20m长处、台仓及出口处、后台演职员出口处等;2.2.3公共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变电室、电梯机房、防排烟机房、重要的空调机房、通讯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建筑物的各管理房间及控制室等。2.3 突然断电将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应设有安全照明凡在火灾时因正常电源突然中断,将导致人员伤亡的潜在危险场所(如医院内重要手术室、急救室等),应设安全照明。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根据应急照明的设置,其应急电源的性质可分为四种:3.1 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3.2 发电机组3.3 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设置可分为三种方式:3.3.1 灯内自带的蓄电池组,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3.3.2 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3.3.3 分区设置的蓄电池组。3.4 组合电源由以上任意两种至三种电源的组合供电方式。4 蓄电池组组成的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对应急照明灯的控制,规范中有明确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附近不得装设就地通断应急灯的任何开关。究竟如何满足规范要求呢?笔者结合实践,对蓄电池组应急照明灯控制的三种方案谈几点体会。4.1 灯具内自带的蓄电池组形成的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方案。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自带胶质蓄电池组的应急照明灯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平时灯不亮,电池处在自动浮充状态,市电停电时,自动转换为应急状态,灯亮;其二是灯具平时作正常照明使用,灯具由市电供电,市电停电时,自动转换为电池供电。此种灯具一般就地设开关控制,但电源箱内设置消防强制点亮接触器,配合消防信号能强制转为点亮状态。虽然此类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能满足应急照明的要求,但是,灯具的工作状态在消防控制室难于了解,消防控制室对应急灯也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设计中,我们往往忽视了“在火灾时应能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的要求,若不采取其他措施,很显然是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的。若想使此类应急灯能在消防控制室中进行控制,则需在每个分散的灯具内加装小型继电器,再通过消防控制模块进行控制。如果工程规模比较大,控制点较多,就会增加工程造价,且灯具比较分散,也不便于维护和管理,因此,此方案适合于疏散照明灯具,其他应急照明灯具不宜采用此种控制方案;4.2 采用集中蓄电池组方案,大楼所有应急照明灯电源由蓄电池组提供。此种方式控制十分方便,设计时可按功能及分区要求,设置多个供电回路,采用交流接触器控制,并通过消防控制模块进行联动控制,这样可满足规范的要求。但若整栋大楼采用此方案,其一,可靠性相对要差些;其二,大楼所需蓄电池容量较大,而且需要一配套的蓄电池间,给建筑大大增加了失火隐患,蓄电池的维护费用也较高。一旦发生故障,势必影响整栋大楼的应急照明系统,严重的可能使大楼应急照明系统处于瘫痪状态。此方案一般不宜采用;4.3 采用区域设置蓄电池组的供电方案,大楼应急照明灯具根据防火分区及功能要求进行分组,分别配置区域蓄电池组供电。各区域蓄电池组深入负荷中心,这样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维护。此种方案有效地解决了系统可靠性问题,并可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笔者认为此方案比较合理,宜推广应用。笔者于2007年在某国宾馆的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中,就是采用了以柴油发电机组为主,部分区域设置蓄电池组或EPS为辅的供电方案。所有应急灯具平时均作为正常照明使用,并通过现场单联双控开关进行就地控制,停电及火灾事故时由EPS应急电源供电。此系统得到了外审部门和甲方的满意。应急照明配电系统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根据有关要求,应急灯是不应设开关控制的。主要原因是,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如果应急照明灯具的开关此时正好断开了,人们在慌乱中难以找到应急照明灯的控制开关开启灯具,这样应急灯便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在实际生活中,大楼应急照明灯具往往需要兼作正常照明灯具用,平时可以开断。为解决此矛盾,笔者在采用就地控制开关时,采用了带指示灯的单联双控开关,应急照明回路中接入三根线:一根为正常电源线;另一根为中性线(N线);第三根为应急电源线。如图2所示,平时双控开关开断时可控制应急照明灯,一旦发生火灾,通过消防联动控制,使灯具中应急电源线和正常电源线均有应急电源,因此不管双控开关此时处在何种状态,应急灯具及疏散灯具均会被点亮,并且通过消防控制模块将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中。
图2由于此工程规模比较大,应急灯具数量较多,在实际设计中,为了简化二次线路,直接采用了施耐德公司生产的CT接触器辅件ACTc,并通过它来控制各出线回路上的接触器CT。同时,ACTc上还带有手动控制按钮接线端子,将手动控制按钮设在消防控制室内,可以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直接对应急照明灯进行手动控制。5 结束语通过在若干工程中的应用检验,以柴油发电机组为主,部分区域设置蓄电池组为辅的应急照明方案的优越性得到了实际验证,最终觉得此方案最为安全可靠,并能有效地满足各类规范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编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社,2003.2
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4
关键词:建筑;照明;设计
Abstract: Emergency lighting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ilities of modern architecture of security,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also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of people on building the requirements of emergency lighting. A perfect emergency lighting design, can play a security and induced pointing func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sign of emergency lighting in civil building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lighting;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
1.概述
应急照明系统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在建筑电气照明设计中,应急照明设计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根据国家颁布的规范,许多单层建筑、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的特定部位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实践证明,有的建筑发生停电或火灾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有无应急照明以及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不合理也有一定关系,可见设计一套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是相当重要的。由于每位设计工程师的认识不同,在实际设计中应急照明的系统设计也有区别。
2. 应急照明的设置原则
2.1备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2.2安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2.3疏散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
2.4备用照明的设置原则。下列部位应设置备用照明:①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在火灾时仍需要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等;②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站、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等重要技术用房;③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避难层及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2.5疏散照明的设置原则。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①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②高层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厅、候车(机)厅、营业厅、办公大厅和避难层(间)等场所;③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厅、营业厅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④人员密集且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建筑和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厅等;⑤高层居住建筑疏散楼梯间、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二类高层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可不设置。
3.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
高层建筑的应急照明主要是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为消防负荷。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1.1条规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为满足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较常采用的供电方式为1.由市政电源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分别引来两回路作为供电电源。2.由一路市政电源和一路柴油发电机分别引来两回路作为供电电源。在某些不发达地区或市政设施配套不完善地区,市政电源无法满足供电方式1的要求。方式2由于可实施性强,是较常见的供电方式。具体在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实施中,常采用的供电方式为:1.双回路供电,应急照明箱处设双电源切换箱,故障时切换。2.单回路供电,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设置蓄电池组,主回路失电时由蓄电池供电。自带蓄电池应急灯由于适应性强,线路及系统简单,是普遍采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案。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5条的规定,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当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蓄电池组供电时,可满足此项要求。当应急照明采用双电源切换箱方式时,如果建筑供电采用上述方式1供电时,也可满足要求。如果建筑供电采用上述方式2供电,由于柴油发电机应急启动时间为15 s~30 s,无法满足应急照明5s转换时间的要求。如需采用此方式供电,仍需应急照明加装蓄电池,才可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在工程实践中,最常见到的方案是建筑供电采用一路市电加一路柴油发电机备用,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此种方案不需考虑应急照明转换时间,所以设计人员往往会忽略此项要求。例如某高层住宅在地下室设有消防水泵房,其照明为备用照明。由于消防水泵房在地下室的边角地带,离应急照明配电箱较远,设计人员将其照明回路由机房内双电源切换箱后引出。这种方案可满足备用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180min的要求,但是设计人员忽略了备用照明供电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的要求。备用照明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6条的规定,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如果备用照明仅采用蓄电池供电,由于目前市场上自带蓄电池的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一般最大为90min,很难满足备用照明的要求。所以在此案例中备用照明采用双电源切换箱后配线,再采取灯具自带蓄电池的方案,即可满足供电时间的要求,也可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是较为理想的方案。
以上所述各种供电方式并非全部,各种方式可灵活运用,但是需满足规范各项要求,保证可靠且可行。
4.火灾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措施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灯具的规定。疏散通道照明灯具一般装设在顶棚上, 由于灯具选型为消防专用灯具, 很难与普通灯具协调并统一风格, 这一点应引起注意, 并合理调整布灯位置, 满足照度要求。特别是大空间场所, 当交通流线关系不明确时, 建议预留应急照明配电箱, 提出具体文字要求, 后置装修设计处理, 并宜采用地面布灯形式, 增加地面布灯数量。因注意在GB17945-2010 规范中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室内地面的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室外地面的灯具不低于IP67。并且要求安装在地面上的灯具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这主要是考虑在消防时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设计时需要加以注意。疏散指示标志, 要疏散导向合理、明显, 各楼层应以最短流线指向疏散楼梯间,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内光源应选用快速点燃瞬时点燃光源, 应慎用高压气体放电灯。常见光源有白炽灯、荧光灯、卤钨灯、LED、场致发光光源等,不应使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荧光高压汞灯。白炽灯、卤钨灯不节能,属于淘汰产品。而LED在光效、亮度、体积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是今后理想的应急照明用光源。火灾应急照明不应使用调光装置。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火灾疏散照明供电电源方式应满足负荷等级、应急电源转换时间的要求。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系统采用蓄电池组作备用电源, 其安时数应保证在180 min以上。金融商业交易场所转换时间不大于1. 5 s, 是指收银台、金银珠宝、名贵物品等处。
注意区分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系统( 消防用电性质) 与非火灾备用照明系统(非消防用电性质), 两者应分别独立设置。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 严禁在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必须跨越时, 应做防火封堵措施。住宅无防火分区概念, 每层不是一个防火分区, 其公共区域一般照明( 灯数少)可与疏散照明合设, 但应满足疏散应急照明设计要求。应注意高层住宅楼梯间接入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的灯具控制开关如采用自熄开关, 必须能实现强启控制, 当采用声光控开关时,必须选用带强启触点的产品。火灾应急照明线路不应与正常照明线路共管敷设。在同一桥架内敷设时, 中间用不燃隔板分开。
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5
【关键词】火灾应急模式;火灾应急措施
哈尔滨会展中心是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重点工程项目,由省、市、工大集团和体育局共同投资建设。位于哈尔滨市南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占地面积44公顷,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拥有标准国际展位2000余个和各种体育功能的综合训练馆、万人体育馆及5万人的体育场,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当前对其火灾的防范尤为重要。
本文在对哈尔滨会展中心体育场火灾过程的分析上,结合火灾致因给出每个阶段得解决预案,并建立一个动态的火灾应急模式。这些预案的措施便于消防人员每天对这个应急模式库中火灾的致因基本事件进行检查,根据当天最新的情况更新应急预案库。流程如下:
(1)首先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人员每天从火灾致因基本事件库提取火灾致因基本事件列表。
(2)对场所的每一项可能引起火灾的基本致因进行检查。
(3)更新当天场所内各种可能引起火灾的基本事件的数据记录。
(4)应急预案库按照哈尔滨会展中心体育场火灾发展分成了:起火阶段、初级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四个阶段的预案。每个阶段的预案根据第二章对火灾每个阶段故障树分析时所包含的火灾致因基本事件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5)火灾发生时消防安全人员根据火灾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起火阶段应急措施
起火阶段是点火源和室内的可燃物接触并发生明火燃烧现象。
应急措施:首先根据报警系统、报警电话、监控系统和消防巡逻人员及时的确定火源的位置;其次确定火源的类型,疏散火源周围的人群,隔离易燃物和火源接触,场所内消防安全人员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救助烧伤人员。如果形式不能控制马上启动下一级应急措施,在没有能力进行扑灭的情况下,要及时的撤离,并马上向上级汇报。
二、初期阶段应急措施
火灾初期阶段的特点为:火灾的面积不大,烟和气体的流动速度比较缓慢,辐射热较低,火势向周围发展蔓延比较慢,燃烧一般还没有突破房屋建筑外壳,人员疏散较为容易,此时的火灾可以被灭火器或被自动喷淋系统所控制。
应急措施是应及时地采取防烟措施,启用空调、机械排烟设备、打开门窗,排烟排热等设备,减少高烟热对遇险人员的威胁,当人们还不知道发生火灾,且人员多、疏散条件差时,疏散组织者应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不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知其他人员疏散。注意简单防烟措施的培训:包括利用湿毛巾折叠捂住口鼻,用干毛巾多层折叠捂住口鼻等,同时确保自动喷淋已经启动,场所内消防安全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灭火。但是火情不能控制时及时报警启动更高级的预案——救援伤员。
三、发展阶段应急措施
发展阶段:燃烧强度增大、温度升高、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扩大,为控制火势发展和扑灭火灾,需一定灭火力量才能有效扑灭。此时室内温度逐渐升高同时产生了大量高温、有毒气体,此阶段灭火器和自动喷淋系统已经不能将火灾有效扑灭,人员出现恐慌。
应急措施:当紧急状态下,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立即报警,同时组织内部人员参照疏散方案,迅速的组织疏散,同时要做好以下几点:
(1)场所的火灾情况,优先选择最佳的疏散路线;
(2)内部保卫人员、服务人员迅速到位,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先组织起火层以上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注意排烟、消烟,使疏散路线畅通;
(4)对不同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特点、人员特点采取相应的疏散措施,注意对老弱病残的照顾;
(5)共场所火灾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互救,有组织向下层、出口处疏散;
(6)气充斥时应该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该告知爬行撤离现场;
(7)疏散过程中应该注意排烟,打开上部窗口或利用排烟设施排烟,保障疏散路线畅通。要求人员在3至6分钟内疏散出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因此疏散组织者应设法保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撤出或者先期撤离烟火充斥区。
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人员积极的和消防队配合,为消防队提供场所的消防资料和建筑设施资料,制定消防灭火方案,进行灭火。
四、猛烈阶段应急措施
猛烈阶段:场所空间大,空气对流,可燃物多,导致火灾蔓延非常迅猛以致燃烧发展达到,燃烧温度最高,辐射热最强,燃烧物质分解出大量的燃烧产物,温度和气体对流达到最高限度,建筑材料和结构的强度受到破坏,使其发生变形或倒塌,这阶段重点应是救援和避难工作。
火灾应急疏散方案范文6
关键词: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十分迅猛。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内部设施越来越齐全,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则越来越新,而且在使用的安全性、灵活性、舒适性等方面的水准也越来越高。建筑电气毫无疑问是衡量建筑水准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为保证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安全, 需要采取如设置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等措施,而应急照明系统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
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最重要的是可靠的应急电源装置,根据建筑物用电负荷性质和市电电源具体情况,应急电源装置可按表1配置。
表1 应急照明应急电源配置表
用户负荷等级 市电电源情况 应急照明电源
特别重要负荷 二路独立电源 双市电+发电机+EPS
双市电+EPS
一级负荷 二路独立电源 双市电+EPS;双市电
一路独立电源
一路公用独立电源
二路低压电源
一路独立电源 市电+发电机+EPS
市电+EPS
二级负荷 一路独立电源
一路公用独立电源 双市电+EPS;双市电
二路公用独立电源
二回路电源
二路低压电源
一路独立电源 市电+EPS
在文中所表述的观点有几点前提条件:①建筑为有地下室的一二类住宅建筑;②所选用的火灾时专用自带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以下称应急双头灯)和疏散指示灯只在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才能点亮。
一、应急照明的定义与分类
火灾、爆炸和地震等灾害发生时,正常电源往往发生故障或必须断开电源,这时正常照明全部熄灭。为了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并对进行着的生产、工作及时操作和处理,有效地制止灾害或事故的蔓延,这时应随即投入应急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1.疏散照明:在非正常情况下,如发生火灾,事故停电等而为人们能从室内安全撤离到室外而设置的照明。(如疏散通道的出口指示灯、导流标识灯、疏散照明灯)
2.备用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为了继续工作(或暂时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如平时商场、大厅等公共区域顶棚设置的事故灯,与消防有关的设备及控制用房的照明灯等)
3.安全照明:正常照明突然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医院外科手术室设置的无影灯及辅助照明)
目前,设计人员设计应急照明参照的规范主要有JGJ16-2008>(以下简称)、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简称《照标》)、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二、地下室的应急照明的几种作法
1.地下室每一防火分区内装一只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灯内自带蓄电池)由箱内专用回路供电,按照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min”,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30 min。
个人认为,在有条件可以获得其他应急照明电源时,不应采用这种方案。理由是:应急照明灯正常情况下是接在电路中的,除了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外,不管是不是发生了火灾,只要正常电源断电,灯具都会点亮。一般情况下,蓄电池蓄电所需时间远大于使用时间。这样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正常电源断电后,应急照明即时开始消耗电池的电源,经过很短时间,建筑就已不能获得足够的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当断电时间超过30 min时,建筑将失去消防应急照明;当正常电源恢复供电后,在蓄电池完成充电前,建筑仍不能获得足够的消防应急照明电源。
2.每一防火分区只装应急照明配电箱,不装普通照明配电箱,照明全部按应急照明设计,应急照明箱由正常电源和应急电源自动切换供电。照明灯具由兼作普通和应急照明的普通灯具,应急双头灯和疏散指示灯(灯内自带蓄电池)组成,这种设计方式在几年前用的比较多。
这种供电方式的优点是设计的线路比较简单,每一防火分区可以少装一只普通照明配电箱,当地下室面积不大时这种方式是合理的。
缺点是:①在地下室面积比较大时,需提供的应急电源容量较大。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汽车库的照度标准不大于30 lx计算,每平方米负荷密度在1 W以下,这种情况下增加应急电源容量的不利还不明显,但2005年开始执行的《照规》将汽车库的照度标准提高到了75 lx,如果还把全部照明按应急照明设计的话,额外增加的应急负荷就比较大了。按《照规》的标准计算,每平方米需额外增加负荷约2 W,如果地下室面积有10万m2,应急电源就需要额外增加20 kW的负担。②在《高规》第9.2.5条中规定“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实际操作中在大面积的地下室内所有普通灯具均设置保护罩是不现实的。
3.每一防火分区装普通照明配电箱和应急照明配电箱各一只,普通照明由正常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由正常电源和应急电源自动切换供电。照明灯具由普通照明灯具,兼作普通和应急照明的灯具,应急双头灯和疏散指示灯(灯内自带蓄电池)组成。应急双头灯与疏散指示灯回路应该由单独的回路供电,并且在回路中增设接触器,由消防控制自动切断电源,保证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发挥作用。
如果地下室只考虑满足应急电源转换时限的要求,并且将所有普通灯具兼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设置消防要求的不燃保护罩,应急双头灯与疏散指示灯具回路可无需切除。
这种方案本人在前几年经常采用。
采用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第2种方式应急电源负荷过大和设置保护罩灯具数量过多的缺点。
4.在方案3的基础上,取消专用的自带蓄电池的应急双头灯具,将兼作普通和应急照明的普通灯具改为自带电池的灯具,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灯具在不论正常电源供电和应急电源供电时,还是停止供电后,灯具都在点亮状态,选择灯具时一定要注意选用满足消防要求的产品。
消防规范要求:消防用电设备(包括应急照明)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一、二级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双电源供电。
对于允许单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可以采用图1a的供电系统, 对于需要双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 可以采用图2a的供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