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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1
全市冬季防火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抓好各项消防保卫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两节两会”和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期从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目标
我市冬季防火工作以新《消防法》和国务院“五个一律”为统领,坚决实现“七个确保”:
(一)确保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基层派出所列管单位(法人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除整体迁建外)达到100%。
(三)确保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在2009年12月20日前达到100%,基层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在2009年12月20日前达到20%。
(四)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率达到100%,切实参加维保并签订协议率达到100%。
(五)确保重点单位的职工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的业主和员工受教育率达到70%。
(六)确保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成功率达到100%。
(七)确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零。
四、工作重点
以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舞厅、洗浴中心、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三合一”场所、“七小”场所、“两会”会场和代表驻地为重点,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是否与服务质量好、技术力量强、信誉等级高的维护保养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是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测;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岗位资格或经过消防部门业务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
(二)消防行政许可方面。在建工程消防设计是否经过了消防审核合格或依法通过备案;已经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或依法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取得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已经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使用性质、消防设施、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方面是否发生了变化。
(三)安全疏散方面。疏散门、疏散楼梯数量和宽度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疏散距离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好使用;楼梯间形式是否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员工宿舍和学生宿舍门窗是否安装铁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教育培训方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警人员、易燃易爆化危品从业人员等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电工、焊工和自动消防设施操控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或经过消防部门培训;企事业单位内部是否开展了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
(五)标准化管理方面。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档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消防设施标识张贴、悬挂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
(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危化品现象;是否存在使用燃油、燃气炉取暖现象;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电气线路、燃气用具安装、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钢瓶间设置是否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等。
(七)其他方面。施工工地是否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设置了与工程进度同步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装饰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和有毒材料,装修过程中是否关闭、停用消防设施;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是否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是否制定村民防火公约,是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消防产品整治组织部署是否周密、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收效是否明显。
五、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平安*的高度,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冬防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少军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安监局、城建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二)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冬季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实名制和隐患报备制,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新《消防法》和国务院“五个一律”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该责令改正的必须责令改正,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拘留的必须拘留,该责令“三停”的必须责令“三停”,该临时查封的必须临时查封,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强制执行,做到发现一处,依法处理一处,消除一处,切实增强监督执法震慑力。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作为冬防工作的攻坚重点,提请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做到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按期销案。
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使发票违法犯罪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税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有效阻截,倒卖发票的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整治,利用假发票实施偷税、骗税、洗钱、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查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群众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梳理线索,摸清案源,从快打击。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国税、地税、信息产业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手机短信、传真、互联网和街头发送名片传播的非法贩卖和代开发票信息,积极梳理案件线索,追根溯源,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侦破一批涉税发票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发票窝点,阻截传播发票违法信息渠道,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摧毁一批贩卖假发票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二)认真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以公安、国税、地税部门为主体,工商、法制办和综治办参与,成立若干小组,从4月份开始,对市直城区及县(市、区)的车站、码头、商贸网点、广场、交通路口等贩卖假发票和散布假发票信息的重点场所,设置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执法点,对贩卖假发票和散布假发票信息进行集中整治。
(三)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国税、地税部门集中力量,从5月份开始,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行业为重点,对不按规定领用、开具、取得发票或获取无真实业务的发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使用假发票、旧版发票、阴阳票以及真票虚开、虚列成本偷逃税收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和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税收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阻截发票违法信息传播渠道。以公安、信息产业部门为主体,国税、地税、法制办和综治办等部门配合,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深挖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源头。国税、地税部门要主动提供涉税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对频繁出现、流量较大的发票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公安、信息产业部门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
(五)完善发票管理监督机制。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对本地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情况,特别是对普通发票印制、领购、开具、缴销、保管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清查,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国税、地税部门要建立普通发票查询系统,认真做好举报发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适当提高对普通发票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数额。对纳税人使用的虚假发票不得允许其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对提供、取得、使用虚假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机机关处理。要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6月底前,对所有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印制资格。要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六)加强监管,减少现金交易。人民银行各机构要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会同税务部门研究建立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七)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办、、审判工作。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统一发票犯罪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做好案件的侦办、和审判工作,力求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切实加强组织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抓出实效。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全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具体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查落实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之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收集、掌握和向成员单位反馈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资料,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小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公安、国税、地税部门要在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电话及奖励办法。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税务部门的门户网站要广泛宣传正确领用发票、鉴别真假发票的知识,宣传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及警示使用假发票的法律后果,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假防骗的能力和依法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7月份,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将在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查处的重大案件。11月份将召开新闻会,通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果,并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鼓舞广大群众,震慑分化不法分子,以达到打击一个、整顿一方的效果。
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五四” 运动九十周年是今年全团的一件大事,要通过纪念活动集中对全处各级团组织进行一次集中坚持党的领导再教育,领导全处团干部、团员回顾中国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九十年的奋斗经历,明确团的历史使命,增强党的观念和团的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服务xx高速添砖加瓦。各团支部要精心设计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充分展示并反映团的工作成果,尤其是展示我处共青团新气象,展现团员青年新的时代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传承五四精神 践行科学发展”
以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围绕处2012年共青团工作从三方面开展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发展、服务青年、凝聚青年、促进和谐。
三、活动内容:(主抓三个方面工作)
(一)抓教育
1.将“五四”纪念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力载体,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2、四月底召开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会议,表彰处20**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先进典型。
3、五月中旬,举办“九十周年光辉历程”全处团员座谈会。
(二)抓活动
1、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微笑服务,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五四青年志愿者”活动,切实服务广大司乘人员。
2、四月底,举办以“金钱追求和道德追求能否统一”为主题的辩论赛
3、五月中旬,举办团员青年参加的党团知识竞赛。
4、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观看爱国主义电影。
(三)抓组织建设
1、以“五四”为契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2、5—6月份,对全处团支部、团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
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4
二、开展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县食品安全办牵头,各主办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共同完成)
三、食品安全“进万家”。积极构建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部门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组成的科普宣传体系,向广大公众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新闻信息、食品安全系列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到农村、社区开展相关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逐步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县食品安全办指导,各主办单位共同完成)
四、食品安全青少年守护系列行动
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列行动,通过报纸版面报道、网站微信宣传、知识问答互动、校园(社区)科普活动等符合青少年特征的多种方式,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借助各类媒体和有关活动,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县教育局牵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
主题日活动安排
(一)6月30日-7月1日(主办单位:县食安办)
组织协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7月2日(主办单位:县农业局)
1.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药监管以及“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培训,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和“三品一标”产品监管及认证申报的宣传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
3.根据种植业生产需要,指派相关专家分赴各镇开展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挂图并印发各镇,强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等科学安全用药意识,掌握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三)7月3日(主办单位:县妇联)
1.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及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文化宣传。
2.发动全县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全区、全市妇联开展的主题日活动,为妇女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利用各类传统媒体以及妇联专题网页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7月4日(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1.开展校园科普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联系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开展送培训下乡,在各镇开展专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学校相关人员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五)7月5日(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1.宣传贯彻公安部部署的打假“利剑”行动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震慑不法分子。
2.组织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法律问题座谈会,进一步凝聚 共识,完善食品安全刑事法治。
3.指导各镇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7月6日(主办单位:县工商局)
1.结合职能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开展消费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基地的作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
(七)7月7日(主办单位: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1.组织水产畜牧系统走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或水产畜牧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讲座》等宣传资料,普及水产畜牧养殖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
2.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开展监管指导,宣传养殖标准化生产、兽药规范使用等法律法规、科学养殖知识,引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
3.开展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培训相关兽药监管人员。
(八)7月8日(主办单位:县经贸局)
在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追溯体系项目宣传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发放宣传资料、投放追溯体系公益宣传片等宣传形式,提高追溯体系的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九)7月9日(主办单位:县科协)
1.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在xx县城选择1—2个人员较密集的社区,组织食品专家、营养专家与公众进行现场互动,解答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2.开展“食品安全进网络”活动。利用科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政策法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十)7月10日(主办单位:县粮食局)
1.组织粮食部门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展示优质粮油产品,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知识等。
2.组织相关“放心粮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放心粮油”现场宣传活动。
(十一)7月11日(主办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1.开展《国民营养计划》主题宣传。配合《国民营养计划》和实施,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相关宣传活动,以媒体宣传、网站宣传、制作板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贴近群众需求,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相关知识宣传,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提高国民健康素养。
2.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和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展览,介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地方标准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等方面内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工作阶段性进展和主要成果,开展现场专家咨询和与媒体、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材料,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宣贯解读,宣传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知识,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认识误区进行解疑释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健康促进相关活动。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五要点”、食品安全标准解读等知识的基层传播,解读食品安全领域常见误区和谣言,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介绍国家《国民营养计划》,让群众对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食品营养与健康、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能够有更深入更清晰的了解,对食品安全工作看得懂、有感受、想参与,为全社会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7月12日(主办单位:县质监局)
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知识宣传活动,采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印制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十三)7月13日(主办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举办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向公众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政策法规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成果,传播食品安全科学消费观念,培育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
开展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在宣传周期间,启动广西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活动,了解群众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程度,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意识,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科学、客观的调查评估,推动广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同时,在县政府网站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办公室决定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纪律、转变作风为重点,以强化宗旨意识、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发展为目的,以“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为主题,以提高“三服务”水平为总要求,全力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为提速发展、强县富民提供坚强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改进工作、服务群众。
(二)主要目标
一是政治纪律要有明显增强。要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使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真正能够落实得下去、严格得起来。
二是工作作风要有明显改进。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得到有效克服,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应酬多的现象得到有效纠正,真正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办事、廉洁从政,讲真话、办实事、负责任、求实效。
三是精神面貌要有明显改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具有攻坚克难、积极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面貌;具有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具有推动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淡化部门利益、发挥各级作用、注重整体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服务水平要有明显提高。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能,努力实现主动服务基层、热情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推诿、不拖拉、满意周到、诚实守信的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优质高效、解决实际问题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显现。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阶段;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一)统一思想,营造氛围阶段(3月1日—3月10日)
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小事入手,在办公室内部形成作风集中整顿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阶段(3月11日—3月20日)
按照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认真整改。在查摆中,紧紧围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重查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1、是否存在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合拍,与提速发展、强县富民工作要求不适应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性观念不强等问题。
2、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纪律松驰、监管不力、管理混乱、违规办事、效率低下等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3、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吃拿卡要以及“三乱”等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4、是否存在精神不振、干劲不足、作风漂浮,不注重抓落实,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5、是否存在部门管理混乱、违规办事、服务质量差,对易于引发事故的苗头和隐患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的问题。
在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围绕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按照这次整顿月活动的目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写出个人分析材料,重点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改正的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办公室人员的个人分析材料务于3月2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是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载体,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活动的开展,各位副主任要对所分管人员负责,及时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对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顺利通过县活动办的检查。在此基础上,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巩固活动成果,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积极探索,勇于进取,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是转变单位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这次整顿活动的成效直接关系着本部门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办公室全体人员要正确对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参与,活动中要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并不折不扣地坚持做到,付诸行动,接受监督。
冬季防火施工方案范文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树立“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的服务型机关的新形象,根据阿党发[20__]7号文件精神,旗直机关工委、旗文明办决定在全旗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创建“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机关以及建设“忠诚、廉洁、高效”公务员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监督和评判作用,从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促进我旗经济、社会以及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全面实现旗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十一五”奋斗目标。
二、活动内容
在旗直机关、中区市直驻阿旗各单位及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
(一)全局观念。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依法行政等情况;
(二)服务宗旨。包括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服务,对待群众的态度、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的程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制度民主、科学、规范的情况,服务工作落实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等;
(四)办事效率。包括合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速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事重办的情况;
(五)勤政廉洁。包括政务公开、承诺兑现、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工作业绩。包括服务全旗中心工作、本单位职责履行、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评议采取由评议人以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方式进行。评议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最后在“满意”档次中按排序评选出10个“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和10名“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25日-4月15日)。全旗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评议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承诺公示阶段(20__年4月15日-4月30日)。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分别建章立制,制定服务承诺、廉政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及时效,并在阿旗新闻、阿旗通讯、科尔沁绿原网等媒体上公布。
(三)开展创建阶段(20__年5月1日-10月31日)。各被评议单位通过内部自查和收集外界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并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整改。同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在此一并进行。
(四)评比阶表彰阶段(20__年11月1日-12月31日)。旗直机关工委、旗文明办采取发放评议表的方式,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单位进行测评,并通过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定“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候选名单,通过公示后报旗委政府确定命名表彰,“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公示与评选在此一并进行。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评议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抽调素质高、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把活动真正做实做好,切实抓出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本单位服务承诺、创建标准及时报旗直机关工委和旗文明办。
(二)坚持原则,公正公开。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在活动的每个阶段和环节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
(三)明确责任,奖优罚劣。除旗委、政府对评出的满意率较高和较低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外,各评议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群众所提意见认真进行查摆,并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罚。
(四)重在创建,讲求实效。开展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我旗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差距,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机关干部转变机关作风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通过活动,各级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旗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将评议活动逐步延伸到机关内部和下属单位。
各苏木乡镇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附:1、“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
2、“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标准
3、“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标准
“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学民(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金仓(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洪玉福(旗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苏雅拉图(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
明办主任)成员:陈殿惠(旗文明办副主任)
邢东翔()
其木格()
苏布道()
李云飞(旗文明办干事)
马波(旗文明办干事)
“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标准
一、端正学风,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把端正学风、加强学习做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刻苦地学习,把最能反映群众利益的思想认识和实践经验体现在本职工作中。要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建立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环境,使学习成为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坚持学以致用、知行统一,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追求思想、知识、能力上新境界。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创建服务型机关。要不断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正确行使部门权力,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努力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招商引资与扩大开放服务、为全旗工作大局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本关心群众等不良做法和作风,杜绝和纠正吃拿卡要、冷横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风气,勤政廉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建创新型机关。要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提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开拓思路、创新工作,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实践。坚持和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在转变职能、增强活力、创新进取、奋发有为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新路子,把“三个代表”落实到机关工作中,不断开创机关工作的新局面。
“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标准
一、做好学上进的模范。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二、做勤政廉洁的模范。坚持执政为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三、做求真务实的模范。带头深入群众,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时刻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做开拓创新的模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提出新思路,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