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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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科研经费 管理现状 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063-02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重复、管理不够科学透明、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科研单位感到科研经费相对充裕、科研条件大幅改善的同时,也面临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证项目执行质量的压力。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科研经费的使用及其效益问题,科研经费管理变成研究所财务部门的重要工作。

一、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在国务院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之后,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2011年,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前述《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财政部、科技部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发出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上述经费管理的文件成为研究所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据。

目前,就笔者所在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是:科研处负责项目经费和合同管理,受理预算合理变更备案;研究室审批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对项目预算执行进行管理,审批项目组长提出的预算合理变更;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审核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科研经费使用采用项目组长负责制,对其管理的项目经费开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其具体做法是:

1.采用预算控制的方法控制支出。项目经费下达后,由科研处根据项目合同开设“经费卡”,“经费卡”反映项目年度经费总额和预算明细科目。支出时,财务处记录“经费卡”,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予支出。

2.严格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建立由分管所领导、室主任以及项目组长的三级审批制度。经费支出时,需由经办人员、项目组长、室主任签字后办理报销(其中: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须由分管所领导审批,采购材料的需要验收人签字)。

3.科研合同统一管理。规定科研、成果转化及相关业务合同由科研处负责归口管理。科研项目1万元以上的采购、委托加工等合同需由室主任签字确认,提交科研处审核,超过限额由分管所领导审批后执行。科研处审批不超过10万元的合同,副所级领导审批不超过30万元的合同,正所级领导审批不超过50万元的合同,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研究所常务会议审批。

二、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

由于研究所争取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数额成为衡量单位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大家特别关注争取项目数量和金额,对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重视不够,且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导致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存在课题科目支出与相应预算不相符的情况,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整的申请及单位审批文件不齐全。

部分消耗性实验材料采购和使用缺乏监管。实验材料由项目组自行采购,主要采用电话询价、网上查阅供货单位相关材料信息,再通过项目组价格谈判完成采购任务,项目组内部有入库验收和领用手序。但研究所的科研分布在全国多个地区,材料采购和使用也分散在多个地区,不可能都通过研究所本部直接监管,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在采购中试产品(样机)使用过程中,由于部分中试产品(样机)单台单价较大,报销时直接在专用材料列支,缺乏监督,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没有尽到保护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责任。

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存在专家评审费发放事项不明确,评审费发放表上未能反映专家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咨询的方式以及工作天数,无法确定是否超标准发放咨询费。

劳务费支出存在一次领取多月费用的情况,原始凭证没有填写具体劳务内容和劳务期限。

在报销各类知识产权专利时,原始凭证均未反映专利名称及内容,缺乏该专利费支出与相应的项目研发内容是否有关的支撑依据。

科研人员在财政资金支出中未使用公务卡的现象比较多,财务部门对此审核不够严格。比如有部分材料采购、差旅费等支出没能使用公务卡结算。

作为课题主持单位对参加单位以及报账单位资金使用难以进行监管。目前,一般科研单位主持的科研项目参加单位除了研究所、高校外还有企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何有效地监管外拨经费也是目前的一个难点。

三、问题的成因分析

1.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由于科研项目存在不可预见性及复杂性,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获得预期成果所必需的项目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项目立项时,往往侧重技术内容的论证,缺少专业人员在项目评估方面就资金运作、费用开支、国内外相应项目研发对资金需求管理的科学的预算评估。由于预算编制时考虑的不准确、不全面,常常造成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列支,而在实际研究时又产生必须开支的费用,造成了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时出现了经费支出与预算不相符的情况。

2.科研管理部门在工作中侧重争取项目的数量、到位经费的多少,承担的主要工作是: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后跟踪项目进展、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管理部门常会忽视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监管。

3.财务部门承担单位全部经费收入支出的核算工作,尽管对项目经费实施了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但财务人员对各类项目的规定要求不是很清楚。有些会计科目设置可能不合理,只注重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核算,忽视了各个科研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对科研经费的取得、使用、耗费和补偿等全过程缺乏了解,财务管理监督的职能没有发挥其作用。

4.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支出缺乏计划性,对经费管理办法学习不够,对经费开支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另外,科研项目经费的多少,与科研人员绩效工资以及评职称等切身利益有关,使得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项目数量超过实际承受能力,无法保证每个项目都按项目计划的要求使用科研经费。

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1.在国家层面,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各环节进行系统化改革,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2.在单位层面,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梳理现有科研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强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完善单位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实验材料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国费管理办法、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

3.加强宣传和学习。近年来,科研人员财务规范意识日益增强,但仍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的现象。单位应定期组织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及科研人员认真学习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管理部门除了对项目技术层面进行管理,还需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财务部门除了审核经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还需审核支出与预算是否一致。单位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才能杜绝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

4.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单位应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建立有效的预算评审机制。可以组织科研、财务等专家对拟申报的科研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审核预算结构是否合理、测算依据是否充分、预算支出是否反映真实需要等,涉及对外协作经费的,应与协作单位加强沟通,注重协作单位和参与人员与本项目的相关性。

5.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加强项目执行阶段的过程管理,财务部门应充实必要人员,了解项目预算明细,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加强经费报销审核,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的要求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优化单位内部资金支付管理程序,加强账务核算和资金支付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还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预算执行系统软件,建立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通过改进技术手段提升项目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

6.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主持单位应加强与项目合作单位的联系,要求其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经费预算等内容执行项目,确保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合规。主持单位应定期派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去合作单位查阅资料,使外拨经费的使用与任务并行,对课题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2] 王亚荣.从审计视角探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经济研究导刊,2014(2):190~192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准备

浙江省审计厅于2012年1月印发了《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以文件的形式规范了高校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笔者认为与高校财务管理直接相关的是:第十条第三款审查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审查评价学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下属单位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执行情况等;第十条第四款:审查学校操作行为规范化情况,检查的是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内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点关注了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评价资金管理政策、收费政策、助学政策等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反映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获得审计人员对高校工作的认可和肯定,高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应对。

一、 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体现到财务管理上,就是对财务基础工作的检阅和审视。现阶段,几乎所有高校都采用财务软件来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产生了高度的依赖。会计信息处理后,缺乏专人对相关数据的跟踪管理和善后,忽视了财务基础工作的建设。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号)对事业单位财务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但许多高校都没有真正的去做,或者有许多方面没有认真的执行。比如,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会计业务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理结果,报销业务松紧尺度不一致;同一类型收入业务开具不同的收入票据,会计摘要表述的意思和会计业务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同一类型经济业务在不同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同一会计科目核算了多种不同内涵的经济业务,经济业务超出会计科目核算的范围,记帐凭证错误更正方法不统一,频繁调整账户,影响帐户发生额的统计,所附原始凭证不能完整反映记账凭证的内容;会计报表之间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等情况。

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保障,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能影响一个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往会计处理比较多的是按部就班沿袭旧法进行,前人怎么做,后人依样画葫芦,既脱离了实际,墨守成规,又不能与时俱进,从业务的实质内容出发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因此,要抓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打破延袭过去的做法。高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工作规范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是建立在扎实的会计基础之上的,没有扎实的会计基础工作,就谈不上科学的财务管理,更经不起经济责任审计。

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管理方面的重点审计内容

了解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审计内容,有利于高校日常财务管理的规范,也有利于在应对经济责任审计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操作规程》,在高校财务管理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十分重视审查各种制度建设情况和制度体系的形成。因此高校要致力于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体系,除了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外,高校要有:《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和管理办法》、《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学生勤工俭学及助学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涵盖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有了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寻,工作开展规范有效。

(二)资产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财务资产帐和实物资产帐是否相符;完工基建项目(房产)是否已入账或估价入账;出借、出租资产是如何管理的;科研经费及其他资金购置的资产有没有纳入学校资产进行管理;报废、报损资产有没有按规定报批;有没有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有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三)基建项目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已经到位;是否变相存在转移、侵占、挪用基建资金的问题;有元人为拆标行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高校内审有没有全程跟踪监督;是否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以前年度基建管理是否发生过违规问题。

(四)下属单位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高校和下属单位是否有经济合同规范两者的关系;股权资产是否清晰;是否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作指导和监督,有没有存在对下属单位放任不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长期亏损的下属单位。

(五)政府采购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看学校有没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操作审批流程,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维修工程、服务、物业管理等是否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零星采购有没有补报、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六)预、决算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1、预算编制环节:预算编制对象范围的完整性,内容的真实性和科学性,预算调整的合规性。2、收入预算执行环节:各项收入的入账及时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3、支出预算执行环节:支出的及时性、真实性、效益性。4、决算编制环节:决算编制报表的完整性、报表和账册的一致性、内容的真实性。高校的预算编制一般是通过“二上二下”的预算模式,并通过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般都没有问题,要注意的是预算调整的合规性,许多高校会因预算调整审批比较麻烦而不去审批。随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最要注意的是收入是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收入有没有全部入账、有没有挂往来款。支出执行要注意的是否有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是否有调剂使用项目经费的行为。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没有虚列支出等。决算报表的编制一定要源自单位的账册,和账册反映的信息一致,内容一定要真实。

(七)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各高校普遍存在较多的问题,也是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项目,审计重点关注:以科研合同、协议为依据审计项目经费到账情况;学校配套情况、支出及结余情况。在支出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招待费、劳务费、咨询费;以科研协作的形式转移科研资金;编造虚假名单套取科研劳务费;跨年度或列支和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设备采购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等。

(八)专项经费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有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行为。专项资金结余的管理是否到位,以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如何。

(九)收费及资金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经审批部门审批,审批的收费标准和实际执行标准是否一致,涉及学生的培训收费等有否在物价部门备案,学生代管费是否及时结算、清退。联合办学的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收入上缴是否足额及时。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关注的是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十)助学政策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是否有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机制和管理机构。困难学生信息库是否完整,助困资金是否足额计提,助困岗位是否按规定设足,助困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对此高度重视。

三、按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进行自律、自查、自纠

高校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了解重点审计内容以外,还要做到自律、自查和自纠。自律,就是要管好自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做不该做的事,不能从学校自身利益出发,放弃或违背了政策制度的约束。没有自律,即便会计基础工作做得很好,也会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自查:学校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并利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可以根据《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结合审计重点关注的问题,检查学校财务管理完成的程度、质量。并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给予评价和建议。指出不足,监督改进。如自查力量不足,可以请社会力量(审计事务所)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按国家审计的标准进行模拟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无有效的解决和更正的方法,可和国家审计部门联系咨询,获得指导、帮助使之符加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一定要进行纠正,只有认真纠正,不再重犯,自查才有意义,才能更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保持一致。

四、加强和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沟通,获得理解和肯定

高校所做的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准备工作,只有得到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认可,才是有效的。高校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信息是经济责任审计组关注的重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因为出发点不同(高校财务人员是处理经济业务,审计组成员是对高校财务人员所处理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对事实的认定也会有差异。高校财务人员一定不要藏着掖着,和审计组成员捉迷藏,打太极拳。要把处理这个会计业务的依据、背景、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来龙去脉一一同审计组成员详细解说、积极沟通,获得审计人员的理解,沟通才是处理分歧的最有效方法。

五、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契机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法审计,是严谨负责的审计,是为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指出不足的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和结论,都有法规制度作依据。高校要充分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契机,一方面用审计的锋芒为高校挑破存在的问题,去除病灶,积极进行整改;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审计的外部监督解决高校财务人员平时积累的难点和疑问,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3

面对着高速增长的科技经费投入,如何有效地加强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建设科技创新中心”被列为2015年上海市委唯一的重点调研课题。市委、市府始终关注本市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按照法定增长要求安排财政科技支出,为全面增强上海自主创新能力提供资金保障。面对高速增长的科技经费投入,如何有效地加强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研究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为背景,在总结相关审计结果的基础上,分析上海市市级层面财政科技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探索构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新方法和新路径,以期为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陛、有效性,提供有益借鉴。

2013年,上海市财政科技支出为257.7亿元,较2012年增长5.01%。在确保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近年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规模保持稳定,2011年全市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6%,2012年比重为5.87%,2013年比重为5.69%,且2011年、2012年、2013年本市财政科技支出占GDP的比重均超过1%。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指引下,财政对科技资金的投入呈现高速增长趋势,一批原创性世界级科研成果涌现,科学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在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尤其是科研经费浪费流失事件不断曝光,扰乱了正常的科研活动秩序。

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现状

(一)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

科技资金管理机制是保障科技投入、切实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上海市建立和完善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上海市国家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配套支持试行办法》《关于改革和完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科技创新综合环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创新集群培育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

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就必须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2011年,上海市对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机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一是设立全市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将相关信息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二是根据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目标和项目库的情况,统筹安排年度预算,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项目。三是上海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搭建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建立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会审机制。四是探索从原来:单一的经费拨款方式向事前资助、事中跟投、事后补偿、政府奖励等多种投入方式转变。通过采取多种投入方式,鼓励投贷联动、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等各类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金融创新,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督绩效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监督体系。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评价,绩效自评价、后评价等试点工作,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以评估促管理、以评估提效能。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2012年公开的59项专项资金中,有7项为科技专项资金。同时,进一步细化市级政府预决算科技支出的公开内容,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中,科技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项”级。

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分配链与科技创新链需进一步衔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分配主要集中在科委、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等部门。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环节虽均有不同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加以支持,但不同研发阶段项目衔接机制仍不够完善。如何将资金分配链与科技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本市当前财政科技资金分配过程中需进一步寻求良策的问题。

2.项目统筹协调机制需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分散管理的体制符合当前实际,但在分散管理基础上的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市级财政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投入管理平台”还需进一步全部涵盖政府各部门在该领域的投入资金。还需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科技资金分配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率,这是当前本市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财政科技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人员经费投入相对不足。通过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审计了解到,目前国家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过于强调和集中于硬件方面,对于人员方面的软投入支持相对较弱。如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反映,获取科研成果主要依靠大量的智力付出,但目前科技人员经费标准偏低,难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吸引高端人才。又比如部分企业提出,政府科技专项资金大多数被要求用于设备采购等硬件方面,造成一方面企业对科技人员的激励远远不够,另一方面为满足硬性指标而重复购置设备,浪费公共财政资金。

2.项目预算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目前科研专项经费多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重项目申报、轻资金监管”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执行中存在未按规定单独核算、超预算支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一课题个别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问题。在资金拨付方面,有的单位反映,在研究计划获得批准立项后,由于项目立项合同未签,资金未到位但却要求项目单位做中期检查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3.资金的使用缺少适度的灵活性。科技资金使用有其特殊性,项目实施期间科技趋势、市场环境等都会发生变数。限于预算调整条件和程序要求比较高,项目单位如按照原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虽然符合现有预算管理制度,但从创新角度而言并未发挥最好的效益。

(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的问题及原因

1.考核机制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度需要加强。在传统的业务指标评价体系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关注点多集中在利润及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对关系企业长期发展科技创新的考核不够突出。由于科技创新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企业高层管理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者对科技创新投入的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2.税收优惠政策应进一步发挥效应。现行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范围较小、门槛较高的问题,制约了政策效应的进一步发挥。如现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较窄,对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和企业吸引、激励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不多。

3.小微型企业获得政府支持难度较大。小微型企业虽在科技活动方面表现较突出,但由于缺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偏低等因素,融资较困难,获得的政府科技资金难度较大。

(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各创新主体的协同性仍需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由于在自身定位、创新能力,以及文化理念上的差异,各机构和机构内部难以打破“围墙”,开放性不足,阻碍了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效协同,研发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存在“脱臼”现象。此外,政府部门对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尚未形成有效机制,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成果转化的配套支持尚需加强。成果转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密切相关,但在推进成果转化过程中,产业、财税、金融与科技等领域和部门的系统协同性不够,不少创新成果缺乏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后续支持投入,最终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目前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成熟技术、项目较多,但对创新中试环节、产业化前期的项目投入力度不足。

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

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和部署,理顺各部委科技资源配置的职责,根据职责分工,科学界定职权范围。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更加注重跨部门的工作联动,各条线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建立有效的接口,依据科技创新链,形成有机衔接的资金链,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要加强战略规划和前瞻布局,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更加注重聚焦重点项目投入和项目好中选优,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体系。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资金项目使用制度

一是加大财政科技资金对人员的投入力度,提高人员经费在财政科技项目总支出的比重,最大限度调动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完善人才发展的激励保障机制。二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宜要求所有项目地方必须配套,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进行管理。三是要完善科技评价体系,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科技形势和市场需求,建议能够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允许其在目标先进的前提下调整资金用途。

(三)进一步健全财政科技资金监管体系

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科技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中央、地方和承担单位各自的经费监管职责。提升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水平,规范资金过程监管、强化财务验收,对科技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创新链中的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的财政投入需求,要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和科技活动特点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强硼发队伍和研发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企业创造市场开放、政策明晰的外部发展条件,不断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指标在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五)进一步营造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国家 科技重大O 财政资金 管理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 204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国家围绕筛选出的若干科技重大专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力争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并填补国家战略空白。由此可见,实施重大专项是我国着眼长远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必要性

重大专项资金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也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但重大专项“高、大、专”的特点决定了其来源基本上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围绕如何用好这部分财政资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主管部门和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也加强了审计和监管力度,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保障了各项研制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这些制度、办法和措施基本覆盖了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科研经费在使用中普遍存在低效和浪费现象在重大专项中也会出现。因此,对目前的重大专项经费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审视和研究,以此来推动重大专项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必要的。

二、问题分析

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制度和办法本身有与实际不相适应的地方。重大专项在实施过程中,经常需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项目评审(评议),项目单位为此要支付其咨询费。按照目前财政部的规定,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执行。与此同时,国内很多行业专家、学者的各种商业性质的讲课费远远超过这一标准。比较而言,科研专家的劳动价值明显偏低,这一方面导致科研专家从事科研活动的热情不高、创造性不足,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许多项目的评审会流于形式,咨询专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二,参与重大专项的单位类型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的情况。集中力量办大事是重大专项一个显著的特点,这不仅体现在经费筹措上,也体现在参与研制单位的类型和分布上。重大专项的研制单位有军有民、有企业有事业、有科研院所也有高校,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管理方式和经费管理人员的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反映到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上,既有单位内部控制缺位或不完善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不高的问题。

第三,重大专项多级组织管理体系存在经费执行不力的风险。与一般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模式相比,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组织体系上增加了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和牵头组织单位两级组织,形成了多层级的管理体系。重大专项实施时间长,经费体量大,多层级管理模式相对于扁平式管理模式容易出现上下沟通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也容易出现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

第四,目前普遍采用的课题(项目)组管理模式在经费管理中存在缺位现象。通常,在项目单位层面,计划、财务和课题(项目)组共同构成了重大专项某个子课题(项目)管理团队。在经费申请和使用过程中,计划管理人员更为关注课题(项目)经费的到位、管理费的提取以及计划节点完成情况,并不关心经费的具体使用;财务人员往往在项目立项前期介入程度不够,在经费使用上监督不力;课题(项目)负责人是经费的使用者,但不掌握各类的财务制度和规定。这就容易造成经费管理出现监管缺位,滋生出立项经费虚报、经费使用不合法、不合规等不良后果,直接影响了经费的效率和效益。

三、政策建议

近几年,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重大专项类似于一般科研项目的共性问题,在此就不一一赘述。笔者更加关注于重大专项管理体系中的特别之处。如前所述,重大专项管理体系中增加了领导小组和牵头组织单位两级组织。按照足球战术体系术语,这就是体系中的“前后腰”。领导小组是“后腰”,是重大专项的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牵头组织单位编制重大专项总预算和年度预算,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等工作;而牵头组织单位是“前腰”,是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使命光荣且责任重大,不仅要把工程任务组织实施好,还要做好工程经费管理工作。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重中之重是进一步加强牵头组织单位在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第一,牵头组织单位应该积极参与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提出有利于科研工作的建议。重大专项要按期顺利实现既定目标,周期紧、难度大,需要突破一系列的关键技术,科技创新至关重要。若干年后,人们在评价科技重大专项的历史地位时,不仅仅是关注那些诸多的“第一次”,更在意这些“第一次”背后的科技创新在后续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引领带动作用。而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人”,如何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了从事重大专项工程本身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在科研经费制度上应体现科研人员的劳动价值。牵头组织单位应该从科研实践出发,寻求途径,提出建议,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修订产生积极影响。现有的管理办法有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空间。此外,为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重大专项中,国家层面应推动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方面给予社会资本一定的优惠与倾斜。

第二,牵头组织单位对重大专项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应该加大项目中期检查力度,与各主管部门一起,督促各项目单位切实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的内控体系。项目单位是专项经费的最终使用者,它们是否有足够的动力提升其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面临的外部监督压力是否足够大。牵头组织单位应该加大中期检查力度,在人力物力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分阶段力争将检查面覆盖到所有项目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给项目单位划“红线”,明确哪些条款是不可触碰的,同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第三,建立一套科研、建设项目后评价体系,在重大专项子项目中开展后评价工作,把科研经费投入与产出效益作为后评价内容之一。这样做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可把后评价的结果作为后续项目安排的参考;二是做好相关经济数据收集,从中发掘亮点,既可以回答政府部门、社会大众对重大专项经费投入的关切,也可以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牵头组织单位在经费管理中要紧密依靠周围组织的力量,尤其是项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追求合力,避免陷入单打独斗的局面。如前所述,承担重大专项项目单位众多,性质各异,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管理方式存在显著差异。牵头组织单位在工作中,要依托项目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加强各级联动,逐级落实责任,积极发挥各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他们将工作要求和管理责任传递到项目单位,依靠全系统的努力,共同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财政部提出财政资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要求,如何在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中切实贯彻执行,关键在牵头组织单位。当前正在实施的重大专项即将结束,面向2030年新一批的重大专项准备启动。牵头组织单位肩负着将宝贵的国家财政资金转化为硕果累累的科研成果的重要使命,必须要提高管理能力,科学匹配重大专项研制进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高质量、高效率,这应该是牵头组织单位在今后一段时期里面临的一项长期课题。

参考文献: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规范 专项资金审计

财政专项资金是对单位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各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专项资金的管理有了明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成为专项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研究和探索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对于提升事业单位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促进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指先由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在项目论证和评审通过后,财政专项资金于项目实施前按预算中年度比例拨付,是一种财政先支持、单位后使用的模式。该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重预算,轻管理

目前资金管理模式下,单位能否取得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的关键在于项目是否获得立项,因此大部分单位为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提高项目立项的命中率,会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事项目的申报工作,往往在申报材料中夸大实施后的经济预测指标,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与项目关联度不高,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以至于项目无法达到合同要求或重复立项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在获得项目立项后,多数单位又疏于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缺乏及时的跟踪问效,没有按项目合同的规定及时配备相关人员,项目进度慢,会计核算不及时。

2、重硬件,轻软件

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一般根据立项审批部门的指南在所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额度内编制,而非根据科研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同时,在经费的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过细,不符合科研规律。对项目预算中有形硬件投入如设备、材料、测试加工等费用容易审批通过,而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交流费及人员经费限制较严,不利于科研工作者进行广泛交流,从而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部分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列支与预算偏差较大

单位申请立项时审批部门对经费使用列支的项目、金额、比重有明确的预算,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主要表现为:一是项目立项前的经费使用通常在单位日常费用中列支,挤占了日常费用;二是项目获得立项,款项到位后,将专项资金移作其他项目或转作其他收入,严重违背了预算;三是单位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列支范围,随意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偏离预算范围使用专项资金,违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导致专项资金中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如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占比过大,造成了支出结构不合理。

4、投入产出不配比

部分事业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缺少绩效评价机制,难以掌握财政专项资金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大小、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科技进步、对地区经济的拉动、对产业升级的推动等投入产出情况,使得相当一部分单位形成“用完财政专项资金就相当于完成任务”的错误认识,导致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与产出不配比。

5、立项时合作单位过多,难以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最初立项时,合作单位过多,造成资金到位后形成资金分配困难,在项目立项选择合作单位时往往存在选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在项目完成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对过多的合作单位,牵头单位将资金拨付给合作单位后,就失去控制与管理权,这样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对项目明细和预算清单取证困难,合作单位如有超预算开支、与科研立项书预算不符等情况,不仅立项牵头单位无法控制,单靠审计人员在短期内也很难对过多的合作单位进行考证。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滋生腐败,给国家造成损失。

6、部分单位财务核算相对混乱,不能按要求核算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的核算遵循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经费使用制度,而单位日常的财务核算遵循的是会计准则,单位财务人员需同时掌握这两种核算标准才能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正确核算,而实际操作中大部分财务人员仅限于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运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缺乏系统的学习掌握,导致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相对混乱,给审计人员在进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时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7、预算执行情况差,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缺少沟通

在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项目负责人不是严格按照预算进度使用资金,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资金的使用。他们往往只注重项目申请,却不重视项目的执行和经费的管理,而是到了项目快结束接近验收时,突击使用经费,造成项目经费的前松后紧。有的是虽经财务人员多次督促、提醒,仍然不理会预算执行情况,有些是财务部门只是一味负责核算,很少或根本不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这样会使专项资金即不能按照立项时的预算进度完成资金的使用、也不能很好地完成项目所赋予的任务。

二、做好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的对策

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农业项目 经费 财务管理

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农业项目的研究,试验和新产品、新成果推广的经费。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兴农”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该部分经费的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对农业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一个新课题。现阶段农业项目验收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在调查中经常发现,很多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时经常会说“我们的项目做得很好,各项指标都完成得不错,只是财务上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可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验收”。为什么财务管理会成为农业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的“软肋”呢?笔者现就农业项目经费管理进行探讨。

一、农业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申报时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般项目科研经费预算主要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共同编制,很少与财务部门沟通,很多项目经费到账后财务部门才能找到相关的申报部门。科技人员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的目标只是申报项目,对具体的经费预算不够重视,没有真正意识到所编制的预算对后续项目的实施和验收有着重要意义,只凭经验进行项目经费概算,致使在项目实施时,一些必要的支出无法与项目预算对应,一些支出重复预算,从而出现了资金不足或过剩,导致实际支出和预算严重不符。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不规范,监督不得力

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注重的是项目如何实施,如何才能出新品种,取得新成果,而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够重视。盲目认为项目资金预算,就是应对申报审核的策略,课题组的任务就是推进自己的业务,经费如何核算是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数字游戏”。而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预算不熟悉,对项目的具体进度毫不知情,只能通过有关单据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少数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如何支出要凭自己的意愿来,财务部门无权指手划脚,导致无法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更谈不上监督效率,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三)项目验收时,财务忙于调整账务处理

由于农业项目经费管理的政策要求高,因此项目验收时,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经费的财务验收,验收组成员一般都有1-2个财务专家,详细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照项目的进度和预算进行专项检查。当验收通知到达项目承担单位时,项目负责人开始注重经费使用情况了,并要求财务人员按照预算进行调账,以致财务处理调整得面目全非,造成财务混乱,因而财务验收很难通过,形成财务是项目验收的“软肋”的现象。

二、强化农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农业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完善项目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避免财务管理成为项目验收的绊脚石,应从如下三方面着手。

(一)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编制项目预算。财务人员应参与课题立项和可行性报告研究,进行事前监督管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要从财务角度来设立项目的阶段任务和目标。为了项目核算要求,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为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科学的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细化科研项目经费概算,防止预算和实际执行的脱节,确保项目实施时各种开支能在预算中体现,为后续的项目验收奠定基础。

(二)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和开支范围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预算。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如对于科技部下达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才能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

项目经费要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规范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财务部门要规范会计科目和银行账户设置,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区分项目支出和非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提醒项目实施进度与经费使用进度是否配比,对项目资金他用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动态控制。

(三)项目验收认真进行项目绩效分析,并实施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