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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示范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根据《XX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月行动方案》通知,我办决定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目标,突出做好施工工地、渣土清运、居委会清洁、裸露土地绿化、道路、垃圾露天堆放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遏制和扭转当前PM10浓度反弹趋势,为全面完成PM10在2019年97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严格落实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人员、项目等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应釆用喷雾等降尘措施,施工作业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市政、道路、污水管网等线性工程土方作业时应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并及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拆除工程应根据天气、风向、污染指数变化统筹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实行分片包干、精准管控,责任部门对施工工地进行逐一现场核查,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要求的,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要求的,责令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逐项进行限时整改,经主管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全面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
健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清运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监管、消纳处置全过程监管,活动期间创建办要对各垃圾堆放场地严格监管,清运过程严格执行雾炮降尘等湿法作业以及清运车辆出场冲洗等制度,严禁发生扬尘污染和带泥上路现象。
(三)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要求,以建筑工地、垃圾堆放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各企业、乡道、村道、居委会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区域为重点,每周组织一次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四)不断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大环卫工作力度,合理配备人机比例,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比例及道路扫净率。加大乡道、二环内村道扬尘清扫清洗力度,提高XX公园、XX园内道路洒水频次,及时处理裂缝、坑槽等路面病害。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前)。
办事处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启动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厘清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开展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25日)。
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类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治理。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治”“建”并重,检查各项控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防治标准要求、辖区主要道路及居委会是否开展清洗活动等。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26日-30日)。
对本次行动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措施,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办事处城建办要切实组织好暗查暗访工作,坚持“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好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形成台账,明确责任。
各部门要将责任范围内的扬尘隐患形成台账报城建办,由城建办形成办事处扬尘污染治理台账,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三)对照台账,加强督查。
开展日常检查、夜査晨查、联查协查等行动,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办事处综合办督察部门每周检查各部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2
XX街道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街道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商混企业、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街道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
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
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
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2、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园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园区商混企业扬尘污染严重区域;
二是园区出入口及周边积泥污染严重道路;
三是商混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3、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
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常务副主任XX同志总负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设工地及洗砂碎石管理由XX负责,会同有关人员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做好对违规生产经营砂石材料企业查处、关停取缔;
(二)道路管控组,由XX会同相关人员负责,重点做好路上车辆管理,对冲洗不干净、扬尘严重、抛洒滴漏等要严格管控;
(三)企业管理组,由XX负责,重点做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对企业环保设备开启、车辆冲洗、料场覆盖、厂区及厂门口洒水降尘进行督查,对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厂;
(四)道路清扫组,由XX负责,要做好园区道路路面清理,扫地机清扫和常态化洒水降尘,每天上下午分别不少于2次,园区洒水车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车辆定点停放组,由XX负责,对运送物料的车辆原则上除直接进场卸载外,一律停放在XX路和XX路南侧,任何车辆不得在园区任何路段停放等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到扬尘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到街道调研和在污染防治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扬尘管控工作要包片包路包事到人,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做好人员调配,合理安排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督查落实要到位。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大过程性监督,夯实督查问责责任。五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思考,完善园区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机制。
扬尘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共8篇)
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3
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管住泥头车
数百辆装满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泥头车整整齐齐地排在道路旁,等候着进入龙华新区部九窝受纳场倾倒余泥渣土。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每一辆泥头车车身及车轮都很干净,行驶过的路面也看不到泥渣掉落的痕迹,道路附近的植被亮丽如初,并没有过多地也被灰土蒙上。
“泥头车是制造道路扬尘的罪魁祸首之一。管住泥头车不‘冒尖超载’和‘车体带泥’上路,基本就管住了泥头车污染市容环境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大气处的林卫强说,要抑制道路扬尘污染,就得管住泥头车。据统计,现在仅深圳福田区正在施工建设的工地就高达235个,主要是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医院校舍、轨道交通及商住楼宇建设等项目。工地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余泥渣土,泥头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如果不超载、车身不带泥上路,就能大量减少扬尘污染。
在深圳市交通监控中心的屏幕上,记者看到,闪烁着红色记号的泥头车辆遍布在深圳地图上。随手点击一台车辆,屏幕上会弹出一个小窗口,车辆的营运单位、车牌号、行驶轨迹等信息一览无遗。“行驶轨迹的全过程跟踪,可以监控泥头车在正常营运过程中是否按照既定路线行驶,如果没有,泥头车将会被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接受相关处罚。”目前,深圳全市有8600多台具有营运资质的泥头车,这些车辆都依法安装了可监控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辆运行全过程都可追溯。
据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街道城管执法队每天对辖区工地余泥渣土的排放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在泥头车行驶密集路段及受纳场周边,各街道执法队已设立流动取证和固定执法点,重点查处导致沿途洒漏污染的泥头车违法行为,如未密闭化运输(即冒尖装载)、车体不洁、车厢外挂泥和盾构土滴漏等,存在这些情况的,执法队将对违法泥头车所属运输企业处每车次5000元的罚款。
“目前,全省各地扬尘污染整治办法大同小异,关键在于监管部门是否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监管。” 林卫强说。据介绍,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深圳市还对全市泥头车进行“两牌两证”的制度管理。“两牌”即为黄牌和蓝牌。黄牌是运营执照牌,由交通部门发证;蓝牌则为“档案牌”,主要用于记录泥头车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泥头车辆具备运输证及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后,经过交通、交警、住建、城管四个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发证。
据了解,依据《深圳市城管部门关于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年度内一般违法3次,或严重违法1次的泥头车即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一般违法为有:运输建筑废弃物沿途洒漏;未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车体不洁和未密闭化运输;准运证过期1个月内未及时续办。严重违法为有:在道路等公共场所非法倾倒余泥渣土;未办理准运证就擅自运输余泥渣土;已作出处罚决定却未及时接受处理;暴力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法等。
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泥头车,年度内不得在城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并通报交通主管部门执行吊扣“档案号牌”及停驶1个月的处罚。运输企业自有及托管车辆在年度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达10%及以上的,交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5天。所有泥头车及运输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通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并纳入《深圳市泥头车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在官方网站、媒体上进行曝光。
“据统计,2014年深圳市共查处余泥渣土各类违法行为2689宗,查处小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偷排乱倒6宗。”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李科告诉记者,去年有12台违法泥头车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执行了相关处罚措施。
建立补贴机制
推动工地扬尘整治
“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我区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97.8%,PM2.5平均值为20毫克/立方米,重点扬尘污染源数量下降10%,扬尘投诉量也下降5%。”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王伟队长告诉记者,今年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联合住建局、建工局、城管局分别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工程施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进行严厉查处。
“上阶段的专项行动,我区共查处6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此外,我们还利用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定,处罚了10家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施工工地。” 王伟说。
奖惩分明,是深圳市福田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一大特色。记者了解到,为改善辖区的大气质量,福田区率先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出台了《2014年福田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并率先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
《整治方案》规定,由福田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考核,划拨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扬尘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2万元,以提高其整治积极性,鼓励和推动辖区在建工地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将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由重到轻划分为三类:一类是砂土堆场、房屋拆除工程和轨道施工工程;二类是道路施工工程、混凝土厂和建筑类基坑施工工程;三类为建筑类主体施工工程。此外,《整治方案》还对建设工地做出详细规定,甚至细化到围挡高度,要求在深圳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建立扬尘整治补贴机制,是对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工作。” 林卫强告诉记者,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有利于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按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参考借鉴了南京、北京等市征收扬尘排污费办法,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排污申报核定及缴纳排污费指南》,按照 “把基本排放量降下来,可控排放量增加上去”的管理模式向排放扬尘的施工单位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同时,政府须探索扬尘排污费专款专用措施,积极推广扬尘污染整治补贴机制,对通过整改验收的施工工地进行补贴。
“目前,第一批通过检查、验收的排放扬尘施工单位,都已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完成整治,并都取得了2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王伟说, 2015年3月31日,福田区将根据不同类别的污染源对仍未完成扬尘整治的施工单位,按照《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引入第三方检测
扬尘征收排污费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物料是否覆盖完好,进出口处车辆冲洗装置是否完备、项目边界围挡是否高于规定的1.8米、道路是否硬化等。”在佛山市魁奇路上某个正在施工的工地,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的几名工作人员四处走动,他们一边观察一边拍照,并利用随身所带的扬尘排污费核查专用APP上传照片取证。
记者从佛山市环保局了解到,2014年7月,佛山市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门出台了《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核定扬尘排放量,其提供的报告将作为扬尘收费的参考数据。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现场核查服务时,要对每个在建楼盘的施工工地进行数据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这个报告将作为环保部门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的参考依据。”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确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数据、图片、录像等信息准确、有效,环保部门还将对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对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提交的现场核查数据审核后,使用物料衡算的方法核定扬尘排放量,并将扬尘排放量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以佛山禅城区为例,大概还有400个工地需陆续接受我们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量非常大。” 某第三方服务检测机构告诉记者,这些核查检测工作如果不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完成,仅靠当地区环保部门来做的话,完成时间会更久。
据了解,被委托的施工工地扬尘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定期到佛山市环保部门领取申报登记表,并建立排污收费系统和施工工地项目扬尘排污申报现场核查系统数据库。
打造工地在线“监视”系统
一块大屏幕正在实时分组播放着中山市某项目施工的现场视频。只要按下云台控制键,镜头便可以360度旋转,一点点放大细部……中山市安监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远程控制施工工地在线视频的远程控制系统。
“我们要求10万平方以上的施工企业,要在门口、洗车槽、塔顶安装半球机或固定枪机等在线监控摄像头,并联网到我们中心。” 中山市安监站站长李浩军告诉记者,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现场管理,借助摄像头“智能眼”监控施工现场的扬尘,让污染环境行为无处遁形。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彻底改变传统费时费力的“人盯场”的管理方式。目前,中山相关部门已在城区41个大型施工场地安装了实时在线视频监控系统,2015年7月起,将要求2万方以上的施工地也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据介绍,为方便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管,近年来,中山市环保部门要求每家施工现场的制高点和出入口都安装摄像探头,采用视频远程监控,通过计算机屏幕实时监管项目的各个角落。环保监管人员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对整个工地的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工地是否对拆除工程项目进行洒水压尘、是否对不用的沙土进行覆盖、是否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等。
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4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从6月8日起止7月31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
县县城区规划内和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扬尘;煤场(包括企业自备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等。
三、整治标准
(一)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整治标准
1、建设工程环保手续齐全。
2、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扬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设立隔离栏。
4、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5、地面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垃圾高于1.8米且超过3米的,必须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6、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7、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水泥、沙子、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必须存放在库房内;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8、合理设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高压冲洗装置,保证净车上路,并做好冲洗记录;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运输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时,必须全封闭或全覆盖。
9、土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扬尘剂等措施。
(二)拆迁施工工地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在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拆迁建筑物名称、施工单位、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拆迁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
2、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7、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8、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三)堆场扬尘防治
1、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符合环保政策。
2、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在存放时,应采取整体覆盖或建设仓库、防风抑尘网等防扬尘污染措施。
3、合理设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高压冲洗装置,保证净车上路,并做好冲洗记录;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4、堆场地面要硬化并进行防渗漏处理;喷淋设施齐全,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周围必须建有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围墙或围挡;围墙外必须种植高大速生乔木,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
5、自备煤场必须选用煤仓储煤并进行封闭传输。
6、物料运送车辆要全封闭或全覆盖,防止抛洒造成污染。
四、工作机构
为确保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属监察大队、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扬尘污染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更是关乎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层层包抓制,各分管领导、责任人及监察大队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群众监督
要积极组织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扬尘污染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违法企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5
1 大气污染概述 [本文转自DylW.Net专业提供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 DylW.NEt点击进入DyLw.NeT 第一 论 文网]
1.1 大气污染的概念
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的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大气污染。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有烟雾颗粒、尘土、生活垃圾、汽车尾气、油烟等。
1.2 大气污染的种类
大气污染物种类同能源结构、工业结构有密切关系。燃煤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燃油的主要污染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汽车主要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全物。大气污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
2 东丽区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
东丽区今年尽管采取有力措施,但大气污染情况却不容乐观。2014年至今,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东丽区六项主要污染物中PM2.5、二氧化氮、臭氧超标较为严重,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 只有二氧化硫浓度较全市平均水平低,二氧化氮、PM2.5、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分别比全市平均水平高。由此看来,二氧化氮、PM2.5和臭氧污染是影响东丽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二氧化氮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尾气;PM2.5的来源众多,包括扬尘、机动车尾气、油烟、烧烤烟尘等等;臭氧并不是直接排放出的污染物,而是通过“前体物”在高温、阳光充足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主要的前体物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的排放将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升高。
3 东丽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情况
3.1 控煤工作
东丽区商务委完成全区经营性煤炭堆场布局方案,确定本区的两个经营性煤炭堆场并完成了环保防尘设施建设。商务委会同环保局、工商局和各街道清理5家大型煤炭堆场,清运煤炭约20万吨,清理无照经营小型煤炭堆场30余处,并得到市清指的好评。
3.2 控尘工作
一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东丽区建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对未落实5个100%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针对拆迁扬尘问题,房管局制定了《东丽区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治理拆房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动态管理、备案审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环保局多次深入现场督促企业堆场加装防风抑尘网,目前已有9家企业建成封闭储料场,7家企业已建成防风抑尘网,堆场总面积约81万平米;在建或已确定施工计划的企业5家,堆场总面积约25万平米。区建委对42家混凝土企业进行控尘改造,目前有9家企业已经完成改造,5家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28家企业正在改造施工阶段。
三是道路扬尘治理。大力开展扬尘撒漏专项治理活动,区执法局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坚持对津塘二线、津塘公路、津滨大道等重点道路进行不间断地巡查。东丽交管支队将工程车撒漏、黄标车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四是开展治理露天烧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张贵庄中心城区和万新街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大晚间巡查治理力度;同时,动员经营者由无烟电(气)烤炉替代传统碳烤炉,规范经营方式。
五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特别是中心城区、国控点周边为重点区域,截至8月底全区102家200平米以上餐饮企业已有85家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3.3 控工业污染工作
2014年,已完成3项钢铁行业脱硫、除尘改造项目,2项电厂脱硝改造项目。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源监管力度,针对我区辖区内的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制定监察、监测规范,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台帐,对国控污染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市控、区控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4 控新建项目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作
把好产行业准入关,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工作中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坚决不予审批。推动有污染或危化企业关停或搬迁,2013年和2014年区政府下大力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多次执法大检查,共完成了11家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3.5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借鉴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河长制”和街道一支队伍管全面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区实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制定了《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是配齐网格队伍,搞好工作培训。全区设置了四级网格,分批次对二至四级网格长、网格员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培训。印制《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管理工作手册》,600多名四级网格员人手一册。各街道建立完善三、四级网格工作档案,制作网格化管理展牌,使工作职责上墙,确保管理力量下沉到基层。
三是排查全区扬尘污染源,并纳入网格化动态管理。对辖区内的露天堆场、施工工地、裸露空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整理汇总共排查出各类污染源248处,其中露天堆场89处、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各类施工工地134处、占地面积约791万平方米,裸露空地25处、面积约4244万平方米,并纳入各街道四级网格管理范围(一图一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节点,并纳入了网格化常态管理。
四是加强暗访巡查,严格督查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暗访巡查制度,一级网格长每月巡查两次,二级网格长要每周巡查1次,三级网格长每周巡查2-3次,四级网格长每天都要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各类大 气污染 [本文转自DylW.Net专业提供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 DylW.NEt点击进入DyLw.NeT 第一 论 文网]危害事件。依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方案(试行)》,制定了《东丽区清新空气行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方案》,细化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区清新空气指挥部先督办,再由监察局督办约谈,进行追责。
4 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1)坚持铁腕治污。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燃煤锅炉、重点工业行业、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进行专项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曝光。
防治扬尘专项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