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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1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支农资金整合的文件精神,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的资金整合方案和工作重点,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据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县域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和重点县立项建设要求,积极归并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
二)坚持集中投入、重点建设的原则。围绕重点县建设,集中投入、连续投入,打造重点区域,建设重点项目,达到投资一项,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农田水利建设目标。
三)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原则,上级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提高整体投资效益。
三、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办法》除救灾、国债、退耕还林等特殊用途资金外,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县财政预算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列入资金整合范围。重点整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为主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林特产财源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农技推广及基地示范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专项建设资金、水利信息化建设资金、农田整理项目资金等。
四、资金整合方法步骤
一)统一申报立项。县直涉农主管部门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档案。对申报的项目按照集中项目、集中地点、集中投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会审核决定,需要联合上报的由财政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申报,以确保重点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统一下达计划。县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按照支农资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统一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一项目管理。项目确定下达后,财政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五统一”原则,对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即统一项目实施、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行、统一项目竣工验收、统一实施财务报帐制。对政府采购目录中要求采购的物资材料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复验三个环节,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对整合资金作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以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四)统一整合使用。对需要实行县级报帐的项目资金,县水务局设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报账专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原则,将中央、省、市下达的财政支农资金和县级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按照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进行管理和使用,同类项目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可重新调整资金的分配,以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资金整合方案
根据县近三年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的三年资金整合方案。
一)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土地、科技等部门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12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红沙梁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内容为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林业措施和科技措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286万元,其中水利措施是红沙梁乡化音、建设、花寨、复指挥等四个村,配套机电井10眼,衬砌斗农渠26.12公里,衬砌农井渠24.68公里,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3个。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完工。计划整合水利措施资金662万元,由县农发办和红沙梁乡政府负责实施。
2.县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现有的智能化设施基础上,依靠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全面建设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网络,七干灌区红沙梁乡的孙指挥、复指挥等村先行开展试点,研发地下水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建立水资源信息数据库,具备信息处理、查询、上传、统计和辅助管理等多种功能,为全县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建立基本模型。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计划整合项目资金4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实施。
3.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22.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19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5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红沙梁乡和泉山镇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9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4.县泉山镇西陆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泉山镇西陆村修建农渠3.2公里,整理土地面积1500亩,计划整合农田水利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二)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科技等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10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37.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26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9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大滩和双茨科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5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2.大滩乡0.5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大滩乡衬砌渠道10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80座,改良土壤0.5万亩。项目投资59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资金28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前完工。由县农发办和大滩乡政府负责实施。
3.县节水灌溉试验示范项目。依托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节水灌溉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大滩乡上泉、下泉村综合节水示范点,研究示范生态-经济型绿洲优化种植结构模式、节水型储水灌溉技术、农田水分化学调控技术、免储水灌注水播种等新技术,研发大田粮经作物节水灌溉新技术、节水高效型大田经济作物农业技术新模式,集成节水高效设施农业技术新模式、灌区水资源管理新技术等,发展高效综合节水农田0.5万亩,衬砌渠道6.2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7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10月底前完工。项目由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配合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4.温室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双茨科乡发展标准化日光温室0.05万亩,重点内容以配套完善输配水工程等基础设施为主,计划安装输水管道15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项目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5.双茨科乡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双茨科乡中路村和二分村两个综合节水示范点,衬砌渠道6.2公里,主推垄膜沟灌、一膜两用免耕、干播湿出、标准小畦灌等田间农艺节水技术,革新灌水方式,有效落实科学的灌溉制度,建设高效节水农田3000亩,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2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由水务局负责实施。
6.县大滩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大滩乡东大村修建农渠3.4公里,整理土地面积2000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三)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科技等部门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20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东坝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计划在东坝镇衬砌渠道30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892座,示范农田节水技术600亩,改良土壤6万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7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由县农发办和东坝镇政府负责实施。
2.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37.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26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0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东坝和夹河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5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3.县节水灌溉试验示范项目。计划建设夹河乡中坪村、东坝镇连丰村两个综合节水示范点,示范垄膜沟灌、一膜两用免耕、干播湿出、标准小畦灌等重点田间农艺节水技术,革新灌水方式,有效落实科学的灌溉制度,计划示范面积0.5万亩;衬砌斗农渠及农井渠12公里,示范以渠道衬砌为主的工程节水技术,配套完善项目区末级渠道,项目资金从全县科技三项费中安排,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5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由科技局和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4.温室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东坝镇发展标准化日光温室0.05万亩,重点内容以配套完善输配水工程等基础设施为主,计划安装输水管道15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5.东坝镇拐弯村农民用水户协会项目。东坝镇拐弯村衬砌斗渠1.2公里,农渠1.6公里,修建建筑物8座,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计划整合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前完工。由东坝镇负责实施。
6.县东坝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东坝镇中岔村修建农渠3.2公里,整理土地面积2000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扶贫、水务、农牧、林业、畜牧、国土、科技、农机、统计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整合资金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为切实建立起财政部门以管理资金为主、涉农部门以管理项目为主、审计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的资金整合工作新机制,县财政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资金整合项目协调会议,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联系,相互支持,重大项目相互通报,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新体制。被整合项目单位要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县财政局要跟踪监管,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整合资金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帮助各部门、各单位正确认识资金整合对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推进作用,引导其积极配合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通过宣传力争使各部门、各单位就资金整合工作达成共识,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共同促进资金整合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整合机制。
1.建立项目统一管理机制。由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参与,专家评审,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做到规划科学合理,计划切实可行。建立项目“打包”申报机制,避免项目和资金的分散和“跑”冒”滴”漏”等现象。
2.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到一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中,切实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责任追究制、工程审计监督制。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2
兴凯湖农场近几年的农业生产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离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为确保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垦区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中发展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部署要求,兴凯湖农场将以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为突破,全面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现就结合农场实际研讨如下:
一、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为目标,面向整体全面陕速、跨越式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加快农业、农机、水利、种子、林业、科技、畜牧等行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场农业耕作栽培、土肥、植保、气象、科技服务推广信息网络化系统;加快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增强各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管理指导、服务、推广体系的建设;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措施。
通过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达到夯实农业基础,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以产业调整为重点,以科技支撑为扭带,实现措施标准化、生产机械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全程化和农业稳产、高产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顺利实施。
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推进小组,进一步统一对建立现代化大农业认识,提高加快建设现代大农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紧迫感,建立健全责任分工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有效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完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目标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
2、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是农业稳产、高产、标准化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农业承包户增收的前提,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保证。
农场今后将继续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水田条田化改造、水稻集中育秧大棚、现代农机装备、粮食晒场和仓储等标准化建设,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实现企业增效、农户的目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是结合国家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建设和自筹资金等进行。
3、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和建立农场农业植保体系建设,增强农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综合抵御灾害能力。提高生物灾害的预警预报和有效控制;加强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应对和抗御生物灾害能力,科学实施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改善和完善飞机作业条件和扩大航化作业面积。强化植保体系建设,配齐植保专业人员,确保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安全。做好稻瘟病、水稻细菌性褐斑病、叶鞘腐败病;监测玉米螟、蚜虫、大斑病、大豆灰斑病、食心虫的监测工作。
(2)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业技术信息中心、基层信息服务站和网络化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农场与管理区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微机联网,实施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继续实行农场农业生产技术部门设立科技“110”,开办短信服务业务,为广大农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农情信息、气象信息、市场信息等服务项目,形成覆盖全场的技术服务网络。
(3)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为农业趋利避害,实现丰产丰收提供保障。
建立专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等的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防灾减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在作物生育期间,为增雨防雹提供气象信息,同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服务于农业生产。提出预警预案,对特殊灾害性天气能够及早预测,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科学组织和指导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为农业趋利避害,实现丰产丰收提供保障。
4、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生产获得高产稳产的前提,针对农业生产特点,对产前、产中、产后要严格制定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人员要靠前服务指导,将标准化措施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贯穿农事活动始终,为农业的丰产丰收提供保证。
5、抓好高产创建、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带建设,为农业生产起到示范、引领、推广作用。
一是继续采取小面积攻关和大面积高产创建展示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高产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水稻高产攻关活动,加快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农场建设四个高标准现代化农业生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公路沿线科技示范带,通过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带建设,成为农场科学技术培训的窗口和基地,全面展示农场农业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将国家农业现有补贴政策包括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综合补贴及农机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应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农业生产政策法律化,使补贴制度化,使农业生产保持稳定。
2、完善农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使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如加大农业保险理保额,使农业承包户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健全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持续增长。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3
近年来,*市局(公司)始终把现代烟草农业作为烟叶工作的重大历史任务扎实推进。20*年,在国家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局“一基四化”和省局“构建七大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烟草部门的组织领导优势,多年来积累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势,qtp等生产管理模式优势以及烟叶资源配置改革(estb)“四大优势”,通过高标准制定建设思路(3618)、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土壤有机化改造、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探索新的烟叶生产组织方式“五个做法”,全市现代烟草农业工作取得了“六大成效”。一是规模化种植不断扩大。试点区户均种植面积从2007年的3.32亩提高到了26.6亩,最大的达300亩,种烟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创历史新高。二是烟叶质量明显提高。示范区烟叶田间长势良好,成熟度好,低次等烟比例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83个百分点。三是减工降本成效明显。示范区与传统烤烟生产方式相比,亩均劳动用工由42.5个降到17.47个,减工25.03个,每个工按25元计算,亩均降本增效625.75元。四是经济效益稳步上升。示范区平均单价15.13元/公斤,比全市平均单价高0.17元。五是农机研发进展顺利。在吸收、借鉴和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创新研制了适应*土壤的移栽机、刨旋式灭茬深耕机、刨旋式深耕旋耕机、起垄机。六是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示范区内基本烟田烟水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农业生产的基础,解决了边远山区4.86万人长期以来的人畜饮水问题,同时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其中,融入了国家局、省局领导、相关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支持。麒麟区越州镇大梨树按照“依法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按股分配、规范管理”的原则,成立了全市第一个现代烟草农业合作社。去年6月份,潘组长就深入大梨树调研指导,对现代烟草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建设的重点及将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潘组长的指导性意见,指明了*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方向,坚定了*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合作社建设的信心,鼓足了*进一步探索烤烟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的勇气。
下面,我把今年以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向潘组长和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确定新思路,引导新发展
2009年,为了全面提升全市的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按照潘组长视察*的指示要求,我们在去年示范的基础上确定了新的建设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实施两项工程,搞好一个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同时,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把中低产田地改造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紧密结合,主动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发挥烟草的带头、骨干、示范作用,走出了一条新的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之路。
(一)围绕一条主线
就是围绕生态烟叶这条主线,进一步提高烟叶安全性,提高烟叶质量。
(二)实施两项工程
即“天香工程”和“沃土工程”。“天香工程”就是把发展天然香型作为*优质特色烟叶的发展方向,制定评价体系与办法,进行合理的区域布局,深入推进以“生态天香”和“高原天香”为主要特点的烟叶质量体系建设,形成*烟叶特色品牌。“沃土工程”就是通过深耕改土、绿肥压青、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建立用养结合的耕作机制,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实现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搞好一个规划
按照“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分步实施、创新发展”的原则,全市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区域连片的要求,进行基本烟田、生产组织方式、专业化服务体系、育苗基地、质量区划、防雹网络、烤房建设、烟用机械、站(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规划。其中,全市现代烟草示范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烟水工程项目143件,工程覆盖面积5.*万亩,投资概算5794.6万元;规划建设机耕路34.77km,受益烟田3.94万亩,投资559.58万元;规划建设烘烤工场135个,卧式密集烤房881座,可烘烤1.76万亩的烟叶,投资3347.8万元;配置烤烟移栽机、旋耕起垄机、烤烟移栽专用型拖拉机等现代农机1248台。示范区共落实种烟大户7067户、13.29万亩,家庭农场45个、1.17万亩,专业合作社15个、1.64万亩。全市现代烟草农业示范点户平种植面积达22.96亩。其中,富源县2个家庭农场种植烟叶达3200亩。专业化服务方面,计划成立育苗服务队55支、机械化服务队45支、植保服务队76支、烘烤服务队135支、专业化分级服务队188支。
(四)扎实稳步推进
坚持“大配套、大整合、大提升”的思路,努力把马龙己沃片区建成全省中低产田改造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相结合的典型,把师宗彩云片区建成全省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创新的典型,把罗平罗雄片区建成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先进典型,继续完善麒麟越州、宣威热水、陆良小百户和马街、沾益赤章、富源大河和营上、会泽迤车和者海试点的整村推进工作。共涉及16个乡(镇)、65个村委会16.36万亩。计划通过一年的努力逐步形成试点区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的现代烟叶生产发展格局。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马龙己沃片区的工作已得到了国家局、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树立新典型,塑造新形象
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国家局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战略部署,在马龙己沃把中低产田地改造与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相结合,坚持“四个整合”,实施“八个配套”,突出“三个效益”。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2.52万亩的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全面提升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以实际行动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树立了烟草行业的良好形象。
(一)统筹整合资源,高效组织实施
在马龙己沃片区中低产田地改造过程中,烟草公司按照“变低标准为高标准,变分散为集中,变单渠道为多渠道,变一方积极性为多方积极性”的原则,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整合多方资源。一是整合资金。有效整合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部门项目资金3361万元。其中,基本烟田建设项目预计投入资金2481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55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00万元、水土治理项目资金30万元。建立了集中使用、多渠道融资、快速高效、统筹兼顾的资金运作模式。二是整合资源。打破乡(镇)界限,避免分散投资、重复建设,做到水源、土地、道路等资源共享。三是整合项目。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实现项目大统筹、大联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综合利用,降低改造成本,形成强大的建设合力。四是整合力量。及时成立了局长(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工作。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形成了综合协调、领导有力、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具体、管理到位、考核严格的工作格局。通过“四个整合”,统筹了各种要素资源,较好地解决了片区内涉农项目规模小、标准低、资源散、效果差的状况,形成了改造中低产烟(农)田和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强大合力,丰富了现代烟草农业的内容,提高了建设水平。
(二)强化整体功能,提升配套水平
为确保7.03万亩中低产烟(粮)田改造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坚持低投入、高产出的建设思路,按照“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提高单产、减少用工”的原则,严格遵循“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综合配套、分步实施、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据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了整体规划,做到了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配套、整片推进。目前,己沃海子示范区在已规划基本烟(农)田15.78万亩的基础上,确定改造中低产田地10万亩。2009年已完成2.52万亩,2010年计划完成7.48万亩。
遵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原则,我们围绕“田、水、路配套,节水、节劳、节资、高效,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改造目标,找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与中低产田地改造的结合点,统一制定烟水工程、机耕路等建设标准,突出烟水、烟房、机耕路、农机、育苗工场、防雹网点、烟叶站点、信息化管理“八配套”。高标准组织配套项目建设,确保规划一片、建设一片、成功一片,更好地发挥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的整体功能。
一是规模推进土地整治。按照“权益不变、耕地不减”的原则,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会议、算账对比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中低产田改造的效益和前景,解除了农户的思想顾虑,使广大农户自觉让出地块,主动参与土地整治,3.7万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形成了愿意干、主动干、积极干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了农户在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土地平整、集中连片、宜大不小、便于耕作”的原则,将高低不平、地块凌乱的田地整治成平整规则的田地,方便了机械作业,提高了作业效率。同时,对整治的地块,组织人员进行丈量、造册登记,建立信息档案,按照统一的标准整治,再分配给农户。整治后多余的土地,用于机耕路、水池以及烤房、育苗点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精细配套烟水工程。为确保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地旱能浇、涝能排,让烤烟等农作物“喝”上自来水,在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上,以管网工程为主,充分利用水源点自流灌溉、节水灌溉的自然优势,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目前,己沃海子片区已完成2.98万亩的烟水工程建设,建成8件主体工程及915个小水窖,建成沟渠20.052km、管网209.13
km、水池46个容量1.29万m3,安装灌桩2279个,塘坝灌浆29.37万m3。2009年规划建设引水主管11.7km、引水支管13.1
km、分管274.789km,沟渠19条、总长18.738
km,灌桩1958个,水池40个、容量7750
m3。2010年计划完成10.28万亩的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建设管网279km、沟渠161
km、水池191个容量3.82万m3,安装灌桩10610个。
三是合理修筑机耕道路。机耕路建设以科学合理、经济适用为原则,以方便机械化作业、方便农事操作为前提,与沟渠相配套,与连片规模种植、土地平整、烟水工程建设相结合,以双沟夹路、砂石路面为主,发挥整体功能作用。项目区原有机耕路1条1.1
km。2009年建设机耕路18条21.8
km,建成后将形成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农资运输的完整道路系统。
四是科学建设育苗工场。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8万㎡的育苗工场,供4万亩大田移栽。一期工程已建
成1.2万㎡,可供6000亩大田移栽,二期计划再建6.8万㎡,实现100%商品化育苗。
五是统一建盖密集烤房。根据示范区烟田数量,共规划15群1998座卧式密集型烤房,供4万亩大田烘烤。现已建成364座,今年规划建设200座,其余1434座在2010年内建成。
六是有效布局防雹网点。按照每个防雹点有效作业半径5公里计算,己沃海子示范区共需要6个防雹点。现有防雹点4个,计划再建设2个,以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烤烟种植风险。
七是合理配置农机器具。示范区现已配备耕作起垄机械110台(套),完全能满足深耕、碎垡和起垄的需求。现有移栽机30台,按每天每台栽烟30亩,10天完成移栽任务计算,还需购置移栽机70台(套),计划2010年配置到位。
八是突出烟叶站(点)功能。为充分发挥基层烟叶站的作用,确定了烟叶站“组织生产、收购烟叶、供应物资、培训指导、技术服务、基础建设”等六大功能,计划成立育苗供苗、农机、烘烤、植保和烟叶交售运输5个服务中心,按照“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收购手段现代化”的目标,增强市场化、专业化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烟站对烟农的服务保障水平。
九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五年内逐步实现100%应用国家局基础信息管理软件和*省烟草公司烟叶生产管理扩展应用系统,100%建立基本烟田、烟农、烟叶质量和烟叶生产气象四个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和烘烤、收购信息化的目标,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是持续推进土壤改造。在中低产田地改造中,土壤结构改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土壤地力,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确保当年改造当年见效,我们实施了“沃土工程”,通过采取机械深耕、合理轮作、种植绿肥、秸杆还田、堆捂农家肥等土壤改造措施,持续推进土壤改造。示范区组织大型拖拉机、旋耕机110台(套)深耕细耙;按照每立方米补贴2.5元,每亩施用农家肥不低于2
m3的标准,组织农户堆捂施用农家肥5万余
m3;种植绿肥0.9万亩;现在已完成秸杆还田4000余亩,计划大春作物秸杆还田6000余亩。通过持续化的土壤改造,最终建成“保护制度健全、耕作制度合理、轮作制度落实、用养结合、粮烟协调发展”的高标准、高规格基本农田。
(三)突出三个效益,项目初见成效
通过中低产田地改造,打牢了示范区农业生产基础,提升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推动了己沃片区农业从分散向集中,从粗放向精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为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夯实了基础。
一是降低了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整体规划、系统设计、资源整合、综合配套,降低了建设成本,做到了低投入高产出。示范区亩均建设成本1333.7元(含管网、水池、机耕路等工程)。其中,烟草亩均投入984.5元,比分批实施各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节约了建设资金和管理成本。通过配套建成水池和灌溉沟渠,实现己沃、周家箐2座水库水源综合利用,片区内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灌溉生产方式由原来远距离人挑马驮、抽水拉水变为就近就便用水和自流灌溉,灌溉保证率由原来的45%提高到100%,灌溉能力达到连续70天无雨保灌溉,受益村民委员会9个,村民小组62个,农户2616户,减轻了劳动强度,节约了生产成本;耕作方式由人挖牛犁变为机耕机种,机械化耕作率达100%,耕作效率明显提高、耕种成本明显降低。据初步估算,每亩土地可节约劳力3个约90元,节约运输成本50元。通过把3200亩低产田改造成中产田,22000亩中低产田改造成高稳产农田,提高了土地整体收益。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广科技措施、合理休耕轮作、提高复种指数,提高了亩均单产和收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后“释放”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从事二三产业和发展劳务经济,增加了农村经济收入。
二是促进了生产方式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项目实施后,新建机耕路与原有的生产道路连成一体,形成了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农资运输的道路网络,改善了农业生产的运输条件和机耕条件,为机械化耕作和经营提供了便利。通过打破地域界限,实行配套建设的中低产田地改造,实现了“管成网、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通过实行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集零为整,为招商引资,加快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创造了条件。同时,项目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不仅解决了烟(粮)田的灌溉问题,还解决了项目区近4000人的人畜饮水困难;机耕道路不仅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保障,还改善了8个村民小组的交通条件,群众称之为“致富路”。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4
进入新世纪,水利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了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我们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紧紧结合实际,及时研究调整了新时期水利发展思路。在思想观念上,突出强调新时期的水利工作要牢固确立“五个”意识,即创新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了以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总揽全局,提出了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四大体系”的奋斗目标,即建立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的高标准防洪减灾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发展服务体系,以水利的现代化支撑和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在治水思路上,提出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工作重点上,由重工程建设向重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转变;在服务对象上,由以农村、农业为主向城乡统筹,加强城市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粗放型、经验型向集约型、科学型转变,逐步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扎扎实实完成各项水利工作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经济保持适度增长的总体目标,近几年来,我们结合水利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抓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抓工作落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夺取防汛抗旱斗争的胜利,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水环境。防汛抗旱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作为水利厅长,我深感重担在肩,丝毫不敢有半点松懈。年以来,我省淮北地区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干旱,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们一方面指导防办加强科学调度,及早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努力变洪水为资源。另一方面我和其他厅领导多次到受旱地区了解旱情,研究具体的抗旱措施。同时加强对五市用水考核,促进节约用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出现了大旱大丰收的好局面。,响水等地遭受特大暴雨袭击,暴雨中心响水日降雨,看更多范文请搜索浙江秘书网量达737毫米,为我省历史最大值,响水、灌南、灌云、连云港等地受涝十分严重。暴雨发生前后,我和厅其他领导一起在省防汛指挥部24小时值班,调度石梁湖水库两度关闸,支持连云港市区及蔷薇河排涝。灾情发生后,我带领防办同志赶赴响水、灌云、连云港等地,积极协调,帮助指导地方抗灾,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了涝水,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年长江干流汛情来得早,大通站最大洪峰流量65200立方米每秒,我省沿江潮位两度全线超警戒,六圩、扬中等一些堤段发生险情。进入梅雨期后,金坛、句容、溧水等地降雨强度超历史,出现严重内涝。在这期间,我和其他同志密切关注雨情、涝情,超前部署相关措施,现场指挥排涝工作,及时调拨抢险设备和物资,夺取了抗洪排涝斗争的全面胜利。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委、省政府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的决定》。省委、省政府也就水利的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近几年来,我们提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紧紧围绕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局,整体推进治淮治太、江海堤防达标、省重点水源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年以来,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投资733亿元,实际完成738亿元。一是治淮治太工程。治淮工程共完成投资40亿元。淮河入海水道工程按照朱总理的指示精神,建设工期从原来的7年调整为4年半。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投资30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7%。到今年年底可以达到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明年汛前具备行洪条件的目标。东调南下二十年一遇工程已基本完成。治太工程共完成投资15亿元。望虞河、太浦河工程全面完成,环大堤应急加固工程正在实施;湖西引排烧香港三期工程、北河整治二期工程、九曲河枢纽工程等正在抓紧实施;常州新闸控制工程、丹金闸枢纽工程已基本完成。二是江海堤防建设工程。共完成投资199亿元。护砌工程、小型涵闸、填塘固基等基本完成,土桥翻水站、瓜洲枢纽、碾砣港闸、大浦闸等大中型水工建筑物加固正在抓紧实施,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堤防建设。三是重点水源工程。共完成投资63亿元。实施泰东河新通扬运河段工程;淮阴二站工程基本完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灌区改造、节水灌溉工程。同时,抓紧抓好水利信息化建设。省以上报汛站遥测率达到83%,90%县水利局与省水利骨干网联网,实施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江水北调水资源监控调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应用系统。
(三)着力做好农村水利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去年我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这对农村水利建设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和厅有关领导成员一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寻找保持农村水利持续发展的新途径。提出了当前农村水利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即在继续保持政府组织发动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规划、抓管理、抓服务上来;在继续保持一定建设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工程效益;在保证公益性水利工程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逐步引进市场机制,增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活力。突出节水灌溉、跨乡骨干引排工程两个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水利建设。2000年至今全省共投入资金31亿元,投工53亿工日,完成土方155亿方,改造中低产田438万亩,建设高效农田2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3平方公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我们还注重强化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乡镇水利站继续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了水利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围绕积极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全面启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加快城市化进程,我一直在思考水利如何更好地为城市化建设服务。去年我带队到浙江省参观学习,回来以后,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提出要以城市防洪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水利工作。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做到与提高城市排涝标准相结合,与搞好城市供水相结合,与改善城区水环境相结合,与美化、绿化、亮化城市相结合。这个意见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力争在“十五”期末初步形成全省大中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城市水利已在全省各地引起强烈反响。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已经完成。南京、泰州、宿迁、连云港、淮安等市已起步实施。
(五)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生态省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去年,省人大又作出了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这些都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几年来,我们注重强化水资源管理,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地下水管理。按照省人大《关于在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我们研究制定了4831眼深井封井规划。目前,常三市已累计封井2078眼,地下水开采量减少了68%,有90%的监测井水位回升或趋于稳定。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5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本着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与城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镇数量、布局,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市、县(区)实际,科学论证、广泛听证的基础上,依法修编完善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充分发挥规划管理在整个土地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组织和经费上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经费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边缘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和二次拆迁。
二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经省政府核定,市州政府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的依据。要加强县、乡两级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新一轮修编并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三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的指令性管理。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于每年1日前提出本县(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建议计划,并经县(区)政府审查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需报国务院、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分别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于月前按项目向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局、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和省及省以下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分类下达到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分解下达各县。市上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得随意突破;因不可预见的建设项目确需增加用地计划指标的应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内统筹调剂。各县(区)结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汇总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后,纳入该县(区)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规划期内结转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要把各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按规划审查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需经政府及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申请用地预审,并在建设项目核准前申请预审。用地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必备文件,无用地预审意见或未通过预审的不得审批、核准建设项目。
二、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各县(区)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必须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实行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制度,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批准后占用的要足额补划。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省上规定的最高标准征收耕地开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公告基本农田的位置、地类、责任人和“五个不准”等内容。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省、市、县、乡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需要,从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中核定一定资金,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要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相关内容,明确行政村和农户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做到七有”即有保护公告、有保护组织、有保护合同、有乡规民约、有图表档案、有保护图件、有保护标志。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农业综合开发等名义破坏基本农田或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占用耕地毁田烧砖。对违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按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启动“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补充责任人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自行补充耕地的应提交耕地补充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开垦保证金,耕地开垦保证金按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确定的耕地开垦计划分期返还。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应依法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实行补充耕地验收责任追究制度,省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补充耕地折算、验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另行制订。负有耕地开垦义务的县(区)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投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耕地,经有权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省、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确认后,其开垦耕地的面积和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以折抵其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要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到位。
三、严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一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和高耗能、重污染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凡不符合规划、无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未通过预审、补充耕地措施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除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批准项目选址建设。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报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不得分次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省级以上发展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文件中明确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期报批用地。对省政府审批权限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其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用地后,可先期开工建设,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报批整个项目用地。
建设用地报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土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省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政府批准权限(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集体或国有农用地转用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1公顷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1公顷以下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宅基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未利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70公顷以上的由省政府批准;70公顷以下的由市政府批准。
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需经有权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监管。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满两年未将批准转用或征收土地供给用地单位的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用地单位闲置土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季度要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土地的执行情况和临时性用地审批情况报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三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各县(区)要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整治计划,积极争取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资金,将村镇建设与土地整理相结合,促进小城镇、村庄的合理布局和集约用地。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各县(区)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对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准的和城镇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要依法处理。
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榜公布”三到实地”制度。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报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实地丈量划定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依法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不得将建设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也不得将农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已按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设用地,追究审批责任,符合报批条件的重新报批。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一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组织制定本辖区土地征收补偿的年产值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组织县(区)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查平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部门,由省政府批准公布执行,并定期更新。征收农村集体耕地,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倍数不得低于被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人均耕地0.5亩以上、1亩以下的按不低于22倍补偿;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按30倍补偿,依法征用基本农田的按30倍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费用后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县(区)政府在上报土地征收审批时一并提请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经省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或进行补贴的城市建设用地由各县(区)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支出,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因征地不能达到原生活水平的认定标准由各市州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并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补偿。
二完善征地程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和实施,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告、听证等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社会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征地报批时,必须附其被征地农民对拟征收土地的知情和调查结果的确认材料和组织听证有关材料。严禁补偿费用不落实、支付不到位而强行征占用土地。对因违法批准征地、违法实施征地、强行用地以及造成、侵害农民利益的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全面执行“告知”确认”听证”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的意见;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举行听证;对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三强化征地补偿安置监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全额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征地补偿费未全额支付到位的不予批准用地。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拟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用使用、管理、分配和监督办法,报市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农业、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实施征地后,农业部门要及时办理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手续。
四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市、县(区)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好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对城市规划区内因被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应进行农转非,并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征收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对有开发整理条件增加耕地的各县(区)政府要通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新的耕地进行安置;对有稳定收益的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将征地费用入股或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对愿意异地安置的农户,政府可统一组织异地移民安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指导意见。
五、规范土地市场
一推进土地的市场化配置。各县(区)政府要规范土地供给行为,建立规范的土地供给渠道和土地供给信息定期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法严格执行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用地首先应以拍卖或招标方式供地,竞买、投标人数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方能以挂牌方式供地。对临街具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工业用地有两个以上用地申请者的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各县(区)政府要拟定本地区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查平衡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公布执行。土地供给的信息要以固定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告。县(区)政府要将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供给的方式、用途、面积、价格每半年向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市政府审核后,向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对原划拨土地全部或部分用于经营性用地的要依法收取租金。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具体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加强土地市场监管。要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按照《地区土地储备办法(试行)陇署发〔〕17号)市县国土资源局要设立土地储备机构和固定的土地交易中心。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对经批准自行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按现时同地域相同用途经营性土地市场价格减去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后,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不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以划拨方式骗取供地后进行经营性开发的要依法查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按同地域市场最高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必须足额到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空收、空转、空支。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进行认真清算,及时将净收益缴入同级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申请用地的市、县政府应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比例就地分成划缴。对以前减免和欠缴的要依法追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各县(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依照职权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
六、大力推进集约高效用地
一)强化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除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外,各类建设都要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充分论证、科学选址、节约用地。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土地供给、审批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容积率、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指标。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禁止在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住宅、写字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部门在项目立项、城乡规划、总体设计、用地审批等环节,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系数、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土地使用条件和控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对近几年的出让供地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土地使用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盘活存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城市建设要贯彻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防止盲目扩展。各县(区)政府要开展存量土地、闲置土地的调查,对闲置和利用不合理的土地,符合收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收购储备。新增建设项目要利用已有建设用地。各县(区)政府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筹集一定资金,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对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目前闲置的土地,政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安排新的建设项目用地,对原土地使用者按同地域相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价的50%给予补偿;以后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县(区)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提供给用地单位后,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满两年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项目,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已满两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将闲置或利用不合理的土地交由政府处置的对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各县(区)政府可本着兼顾国家和原土地使用者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对国有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政府应及时收回处置,并利用处置收益,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可收回土地,并按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计算价款,退给土地使用者。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补收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各类开发园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其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统一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园区和城市新区、小区,不得擅自突破国家确定保留的开发园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开发园区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防止基础设施建设过度超前而造成控制区域内土地抛荒。开发园区要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七、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一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供地、占地等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罚款或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的土地违法案件,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公开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案件受理范围。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做出行政处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批地、征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执法不力等造成损失的国家公务人员,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设立比内设机构高半格的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和大队,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土地巡查制度,积极预防土地违法行为,各县(区)要从经费上保证土地执法监察的正常开展。
八、提高土地管理行政能力
一开展对《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提高对严格土地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普法考试的内容。各县(区)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决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切实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意识,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6
一、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讲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协调共赢,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治旧控新,监建并举。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要求,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能力。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积极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保护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着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境保护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履行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落实排污单位的治污责任。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以上。其中,到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和变量等"三量"台账。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减排。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关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加快推进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县城要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推进云山水厂建设。,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分别达到85%、95%和100%。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到年,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磐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1、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突出加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2、加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监管。理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污染物处理系统。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到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7家。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物能循环利用。
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
5、加强放射源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环境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企业和消耗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可持续淘汰。
(四)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到年,县城实际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达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实施脱氮除磷改造和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加快推进收集管网改造,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的集中处置率。启动磐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新渥·冷水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鼓励其他集镇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磐安东北台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实施台口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
3、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编制并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4、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建成县城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制造、销售至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到年,完成"示范整治"村庄150个,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8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新建3-5个畜牧生态养殖示范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年,完成20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集镇和规模村庄实行"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和偏远山区农村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年,完成20公里农村河沟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6、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六)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到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5%以上;完成120公里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和6000平方米省道边坡复绿;"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土地整理、复垦要科学规划,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到年,确保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2、继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备用金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到年,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进一步推进"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文溪和县内其它重要骨干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推进乡镇防洪堤建设。到年,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0公里。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和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4、积极开展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到年,力争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交通长廊。
5、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封育、改造、补植力度,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能力。继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七)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巩固提高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成果,力争在年前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努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八)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推进环境监测机构和执法监察机构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水平。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体系的覆盖面。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落实十一项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磐安县制造业产业导向目录》和《磐安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引导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禁止准入区,要依法落实保护性措施,禁止实施破坏性建设项目;对限制准入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建设规模,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重点准入区,要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对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确保环境功能达标。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三)注重强化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建设各类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危险固废、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到年,县城建成固体废弃物收集中心,配套设立社区固体废弃物回收点。加快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五)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继续加强县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管网络。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土壤、主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增加对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空气殊污染因子的自动监测。继续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扩面工程。新建、扩建项目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作为环保"三同时"的重要内容。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
(六)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以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强化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应急技术储备。
(七)推进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努力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废水回用、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着力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完善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体系,扩展和提升"省特色中药材资源合理利用及人工繁育技术平台"合作项目,推进珍稀濒危物种自然生态系统等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
(八)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提升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
(九)健全环境保护激励机制,用好用足各项经济政策。把环保信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与高污染行业的扩张。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对超标排污单位,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