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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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1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2

一、教的过程要有针对性

针对性指教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思想觉悟,它是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生命力所在、魅力所在。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好。《法律基础知识》要做到针对性强,一方面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多与学生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好奇、敏感、容易冲动,同时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因此法律课的授课教师就应该在教学中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发挥他们的优势,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法律基础知识除进教材、进课堂之外,还要扎根在学生的脑海,以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还可以让学生收集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从而师生共同探讨,共同总结,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把枯燥的理论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与现实社会实际相结合。由于教材的内容是编写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法律情况,基本原理虽然没有变,但社会现实是变化的、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就要注意把教材的内容加以延伸,尽量做到与现实社会的发展同步,这样学生才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接近,才能较好地提高学习兴趣,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艺术性

艺术性是让学生在接受教师对其法律知识和观点灌输的同时,欣赏到教师课堂教学的艺术美,在课堂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要达到这一点,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教材熟悉、层次清楚、重难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尽可能地运用丰富的教学素材和多样化的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理论转化成教学实践,通过设置场景,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出现,令学生情不自禁地自发讨论问题。例如在讲解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地展示案情,而要由案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深刻的思考,从而将他们的好奇心转变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尽可能地给学生提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从而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的道德品质,使理论形象化、通俗化,寓理于事,最终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要体现自主性和动力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标,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只有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3

结合自己多年来在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经验,针对目前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经济法作为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基础课,只有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在此特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1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异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 相关课程的安排要合理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这一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3 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4 采用案例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法

由于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

转贴于

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6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4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9-0019-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核心课程,在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课程以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教学内容及要求,组织大学生参与实践教学项目,获得思想道德与法律活动的直接体验和政治理论方面的理性提升。基础课及其实践教学追求的目标就是使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如何使这门课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并受益终身的课程?如何使大学生自觉践行所学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行统一?通过几年的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从教学角度来看,“实践教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唯有加强实践教学,并不断加以改革创新,才能解决问题。现就该课的实践教学改革谈几点认识。

一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培根在《习惯论》中写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思想一旦出了问题,好人也有可能办“坏”事。道德败坏了,法律意识淡薄了,人往往就会发生行为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各高校基础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该教材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进行编排,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或是说三个层级,即思想、道德、法律,引导和教育大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时代特征。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帮助大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和培养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大学生优良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12年1月10日,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可见基础课实践教学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 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或标准,导致实践教学效果参差不齐

自2010年以来,全国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下简称“思政部”)陆续开展基础课实践教学工作。截止到2014年,教育部并没有出台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计划学时、实践形式、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体系、活动经费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各高校思政部为适应实践教学的大趋势各自为政,有的高校纳入了教学计划,有的则未纳入;有的高校制订了教学大纲,有的则没有制订;有的高校实践学时较多,有的则很少;有的高校实施过程较规范,有的则很不规范。这直接导致基础课实践教学参差不齐,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以致影响后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

2.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学时保证,导致实践教学项目无法落实

目前,全国各高校将基础课学分设定为3学分,总学时设置为48学时。开展实践教学后,必要的理论教学普遍设定为2学分,32学时(课堂讲授,以2学时/周计算),实践教学设定为1学分,16学时。在有限的实践学时面前,基础课给专业课“让路”的做法,在高等职业院校里也屡见不鲜,如此一来安排实践教学项目尤为困难,无法落实。个别高校进行的所谓“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在总学时48学时内,实在是难以实现,难以推广。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实践教学项目,更是不现实,形成了“假”“大”“空”,应付上级

检查,评优评先的“面子工程”。

3.合班教学人数过多,导致实践教学过程流于形式

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公共基础课的组成部分。各高校对公共基础课教学往往采取合班教学,少则一百余人,多则两百人的合班也是有的,这可以说是基础课的“顽疾”,长期得不到解决。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践教学是相同的,设置的实践教学项目无法一次性容纳或是满足上百人的参与。面对上百人的大合班,教师组织实践教学,唯有分组指导,但在有限的学时下,教师又无法深入细致地指导,只能泛泛谈之,学生泛泛听之,不能达到实践教学预期的目的。久而久之,老师没有了激情,学生没有了热情,基础课实践教学过程便流于形式。

三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改革路径探索

1.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符合党和政府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三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应当制度化。当前,教育部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标准,各高校可以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下设的基础课专业指导委员会设计的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基础课实践教学大纲或教学标准。高校应当明确地将基础课实践教学列入人才培养计划,对教学计划、学时、实践环节教案等教学文件做出明确规定,纳入到日常教学监控体系,最终实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科学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科学化,主要体现在实践教学项目的科学设计、学时保证和实行小班教学三个方面的科学化。首先,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核心。在实践教学的项目设计上,既要符合教学内容及要求,还要符合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学生高中毕业走进大学校园,脱离父母开始独立生活和学习,思想上、心理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强烈的“成人感”与未成熟的“思想和心智”发生激烈的碰撞,容易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这些行为有的属于道德范畴,有的则属于法律调整。所以在基础课教学项目的设计上要讲究科学化,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达到有效性的目的。其次,实践学时是达成教学目的的必要保证,也是前提。教育部有明确的规定,应避免发生本来就少的实践学时被挤占的情况。再次,按照教育规律实行小班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开展细致深入的实践教学指导;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充分理解和认知,小班教学是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

第三,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是指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具体实施流程的规范化。首先,实践教学前的“动员”,非常重要。用具有吸引力的案例、实践教学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其次,严格按照实践教学大纲中的实践程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教师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深入指导,确保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自觉接受教学督导的监督与指导。再次,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采用过程性成绩和终结性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过程性成绩是教师对学生实践教学全过程中表现的考核,如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出勤情况、在实践项目中的表现。终结性成绩是指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完成的实践报告。实践报告不仅是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同时也是学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的改革与创新

当前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主要存在两种误区。一种是基础课教师尽其所能,在每一章节都设计一个实践教学项目,形成所谓的“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然而在有限的学时和庞大的学生数量面前,无法实现教学目的和要求。另一种是把理论教学中的体验式教学方法混同于实践教学。理论教学采用体验式教学方法,其目的是为授课内容服务,虽有部分学生参与体验,但往往是示范性质的,不强调全体学生的参与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却恰恰相反,它要求全部学生参与其中,体验、感知和思考,培养多方面的实践能力,目的是为了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的改革与创新,需要精挑细选,去“繁”存“简”。根据教材的三部分内容的内在逻辑关系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即思想只有外化成行为,才能用道德和法律的“标尺”来衡量。

第一,围绕“思想道德”教学内容,设计“道德法庭”实践项目。“道德法庭”并非“审判”谁,而是对发生在社会上的某一行为,采用辩论的形式进行道德评判。案例涵盖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公德教育等内容。“道德法庭”让学生们站在正反方的角度,解剖辩论思想道德问题,从自身角度思考,加深对思想道德的认识。探索、发现和弘扬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批判现实中的假、恶、丑。通过自我发现、自我剖析、自我批判的方式,启迪学生们思考和践行:作为一个大学生应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

第二,围绕“法律基础”教学内容,设计“模拟法庭”实践项目。将“模拟法庭”引入基础课实践教学,旨在激发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兴趣,并从中发掘和理解法律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启发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这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一个创新。“模拟法庭”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法”的氛围。学生通过对教师所选择的典型案件的演练,熟悉了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了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并且“模拟法庭具有活动的实践性、诉讼角色的扮演性、庭审过程的表演性、法庭场景的模仿性”,形式生动活泼,喜闻乐见。

开展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不仅能使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还培养了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如检索文献的能力、口头与书面的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通过不断地对基础课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和探索,满足大学生对基础课不断提出的新要求,是每个基础课教师需要不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郭雪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4(1):112~113

[2]于金荣.思想――行动的先导和动力[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25):148

[3]教育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

[4]赵永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探究[J].学理论,2011(15):292~294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5

    基于为专业服务、注重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经济法课程应重视系统的学科知识结构,并结合学生的其他专业课,同时也要与工作中的知识结构相吻合。所以,建议统一将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设置成以下六个专题,并合理分配学时数。

    第一,公司法专题(12学时)。主要讲授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的过程中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不同公司的区别,掌握公司的概念和分类、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公司的清算制度以及企业财产分配顺序,掌握运用公司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二,合伙企业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合伙企业设立和变更中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区别,掌握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合伙债务的清偿规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掌握运用合伙企业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合同法专题(14学时)。主要讲授合同订立、生效、履行、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同成立以及生效的要件、合同履行中的特殊规则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掌握运用合同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四,担保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的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不同担保方式的区别,掌握保证责任、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的效力、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法律制度。

    第五,劳动合同法专题(10学时)。主要讲授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掌握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后果,掌握运用劳动合同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六,票据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票据的分类、票据行为以及票据权利等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了解票据的功能,掌握票据的特点、各种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票据追索权、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等。

    采取以上教学内容,既可以避免与专业其他法律选修课程的内容相冲突,也可以达到各专业统一课程名称、学内容、学评价等效果,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教学效率。

    二、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现状和具体方案

    1.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现状在经济法教学中,我们一直强调教学方法的改革,但并没有明显的突破。

    第一,教学方法仍较单一。基于法律课程的逻辑传统,传统的教学方法仍以理论传授为主。而在理论教学中,教师们也都特别注重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原理的讲授。但是,和法学专业不同,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非常缺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无法开设如法理学、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经济法必需的前设背景法律知识。即便是在一年级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涉及法律基础的部分也相当有限。所以,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对法学思维方法很陌生。这就要求教师在有限的学时中,既要补充大量法律常识,又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同时还要完成既定教学内容和目标。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倍感吃力,部分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从而失去了学习该课程的信心和兴趣。

    第二,虽然目前经济法教学中均采取了案例教学法,但是大部分老师仍将案例教学简单理解为举例教学,案例的作用仅是为了辅助加深对概念和理论的理解。所以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也仅以教师分析为主,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而无法或根本不参与,无法形成良性互动,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初衷。另外,案例教学需要系统编写的精选案例,而大部分教师对案例的整理准备不充分,同样的案例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就会显得枯燥无味,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三,在经济法教学中,学生的参与情况尚需进一步加强。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可以采纳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旁听庭审、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实训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实践能力。但由于学时、条件等各种因素的限制,这些方法不可能在非法学专业学生中简单移植。目前我们主要采取的还是习题训练、课堂提问等简单做法,但效果并不很好,如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已成为经济法教学中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2.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方案提高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最重要的还是提高教师本人的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不仅表现为语速适中、教学表情丰富等基本教学技能,还应重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从学生的认知规律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选择教学内容的顺序,同时,建立起每一章节的知识体系框架,让学生尽快熟悉法律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课堂语言的通俗化。法律语言的庄重性、准确性决定了法律文本的枯燥和深奥,面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必须要将其通俗化。要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对法律知识进行“翻译”,用学生熟悉的生活场景对法律知识进行说明,以此来拉近学生与法律知识的距离,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亲切感,不再有畏难情绪。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表达能力。

    在案例教学法的改革方面,教师必须摒弃案例教学就是举例教学的错误思想,在收集案例、选择案例、组织案例教学等环节多下工夫。搜集案例是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实施的前提。可以从《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电视媒体节目上搜集,也能够从《法制日报》等报纸杂志上搜集以及从法律图书馆、中国法律信息网等网站上搜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制作十分成功,并有专家点评,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其中有些案例十分典型,也有一定的理论深度,都是很好的案例素材。选择案例时,一般应注意新颖性、典型性、层次性,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有代表性的案例、有深度和广度的案例,这样既能吸引学生,也便于开展提问和学习。案例选得好,案例教学法就成功了一半。在组织案例教学时,要注意教学设计,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事先将案例公布,让学生有充分思考的时间,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由教师总结分析案例,引出需要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点。在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方面,必须注重参与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参与式教学,就是教师按照参与方式的要求和途径,依据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学生特点,以学生容易接受、便于参与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亲自操作掌握教学内容的方法。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讨论、辩论、换位等。

    讨论,是指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关心的问题,在上课过程中由学生围绕布置的问题自由讨论发言,鼓励学生争论和辩论。当发言、争论或辩论结束后,由教师进行总结陈述。辩论,是指根据课程要求和社会实践进展,选择若干有争议的观点,在教师和学生的综合选择后定下一个可辩论的题目,将学生分为正、反方和旁观者点评三方。在正反双方辩论后,先由学生旁观者点评,最后由教师评讲。换位,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择1~2个学时,根据特定教学内容,选取素质较好的学生以教师身份开展教学,教师积极参与提问和总结,以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能力和学生的表达能力。这些教学方法都很容易引起互动。但是,参与式教学也需要充裕的实践教学时间,如何把握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演练磨合。

    三、经济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现状和具体方案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6

电子商务法,是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在商事领域的广泛及综合应用而兴起的一个法律领域。电子商务法正是以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也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课程,传统的照本宣科的讲授方法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也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考及实践应用的能力。

为提高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积极性和实用性,本文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结合本院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理论和实习相结合的,分析SW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高职《电子商务法》课堂学教学现状

1、学生相关和专业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严重缺乏SW职院的电子商务法课程一般面向电子商务专业一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开设,课程中涉及的大部分知识如,技术和商务知识如计算机网络知识、电子商务安全、网站建设与开发、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电子商务知识对于大一的学生并未开始接触学习,且在学习该门课程之前学生并没学习过任何法律知识,因此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严重不足,迫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及精力介绍法学基本概念、电子商务基本原理及法律术语,由于受授课时间限制,对相关问题的讲解又无法深入,而学生往往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缺乏不甚理解本课程学习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学生的知识疑点日积月累很容易导致学生学习时产生厌学情绪,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无法进一步提高。

2、SW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情绪化较强。如《电子商务合同法 》、《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等部分感兴趣的内容的学习积极性较高,而对于《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域名法律问题》相对枯燥的内容 则学习效率较低。传统的照本宣科的理论讲授教法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教学效果不如人意。

3、受专业总课时量限制,SW职院《电子商务法》课程通常作为专业核心课,一般只开设一学期,每周两学时。相对于《电子商务法》课程极为丰富的教学内容,课时量较少。在实际的教学中,为了追求教学内容的全面以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授课教师们不得已只能采用满堂灌的教学方法。“传统的理论讲授使学生难以理解电子商务操作规程,从而导致对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的制定目的和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无法真正接受和消化吸收,降低了教学效果。”[1]

二、改善《电子商务法》教学质量的对策

针对《电子商务法》作为一门多学科交互的课程,包含了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商务管理等跨学科的内容且涉及到艰深的法律法规范,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具体对策如下:

1、采用实践应用法――激励学生对电子商务法的兴趣和爱好。高职学生多数对实践性较强的科目兴趣盎然,而通常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则往往索然无趣。在电子商务法教学中,可以将该门课程总课时的30%设定为实践课时。如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中所涉及的如网络维权、在线仲裁等法律问题实践,可以通过新身体会,鼓励学生加入一些购物频道,义务为网民提供实际的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方面的指导,这种方法容易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与求知欲。针对电子商务安全等问题则可以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和公安系统的网络监查支队的干警亲自指导和教育等教学方法。实践应用法往往能使学生遇到一些复杂、疑难问题,从而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等。另外,这种方法处理业务的仿真性强,对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业务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也非常有益。

2、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帮助学生领会、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多媒体无疑是这个时代的优秀产物,不仅方便了科技生活,也以其生动形象和丰富的表述样式更加贴近的讲述方式为人们所熟知。电子商务法往涉及到许多复杂的电子商务概论原理,在普通条件下难以实现、形象显示复杂原理的过程。在多媒体的帮助下,能将抽象、生涩、陌生的知识直观化、形象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加可以将电子商务法以文本、声音、图形、图像、视频、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在有限时间内传递给学生大量的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并且,声音、图形、图像、视频、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更为同学们喜欢和接收。

多媒体案例教学的使用目的在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其积极思考,领会法律原理,帮助学生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并加以灵活运用,是为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服务的。在采用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以下3点。

(1)案例的选择要与时俱进

案例选取得是否恰当,能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满足教学案例条件的案例不断涌现,教师选择教学案例的范围很大。与陈旧案例相比,新近案例具有明显的时代气息,更接近现实生活,更易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易为学生理解和接受。如果在教学中随意选取目的性、针对性不强,案例过于陈旧,缺乏讨论的趣味,学生就会置身事外,不易参与进来,讨论的气氛也会不够热烈,如果不注重案例涉及的背景及案例涉及的知识,就会缺乏对学生提出突出问题的处理能力,所以案例选取要恰当。

使用案例是为了帮助学生领会、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因此所采用的案例必须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紧密结合所讲授的理论知识,使两者互相印证,这样才能达到使用案例的目的。如果案例与知识点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牵强附会,那么案例的使用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弄巧成拙,使学生产生不必要的疑问,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2)多媒体案例播放时间的控制

在多媒体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时间难以控制。如视频播放时间太长的话容易弱化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变成视频播放操作员。且视频播放时间太长的话也容易变为放羊式教学,有兴趣的同学看的津津有味,没兴趣的同学在下面呼呼大睡或者玩手机,而且会让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认为教师偷懒、不负责。因此使用多媒体案例教学的频率不宜过多,且播放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由于授课时间的有限,教师应在学生观看视频案例的过程中,针对案例中出现的知识点进行说明,并指出需要把握的关键点。同时,也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在观看视频后,让学生就整个案件或某个具体问题发表他们自己的想法,对回答问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课堂表现加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增进多媒体案例教学的效果[2]。

(3)讨论问题及氛围的控制与调整

案例的选取需可以指导教师自己的课堂教学,也可使学生通过阅读教案而了解到教师在课堂上的主要活动情况和本堂课讲授的内容要点。学生对教学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重要过程,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具备可讨论性。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老师要把握好氛围的控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需要老师和学生共同配合和努力。教师在组织案例教学中应坚持以鼓励为主,调动积极因素,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对于学生不同的意见,不要马上“枪毙”,不要过多批评,要多多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多发现学生观点中的精华。在课堂中营造热烈氛围,让学生从书籍教材中寻找答案,让知道者告诉不知道者,让不同经验想法得到充分交流,丰富学生的各种信息,尊重和发挥学生的学习风格,使其形成自己独特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因材施教,让学生真正感到他们是课堂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往往会脱离案件,案例讨论越扯越远,与教学目标不符,有时学生讨论激烈时,会有过激的言辞,不能切中案例中的要害和关键性问题,学生不能进入深层次的思考。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好学生,不断设疑,不断提问。

对于案例,学生做好“发言-点评-讨论”,老师做好“要点讲授-纠错- 答疑”,这种互动式教学方法,由于学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参与发言、点评、讨论,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提高对问题认识的由浅入深,也可以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和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其能更有效地把握和理解该知识点。

三、总结

随着社会对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的增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探索正在不断推进。我高职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出发点,教师在平常的教学过程中应当以此为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高职高专教育,实践教学应该是其一大特色,学生对实践性环节 的学习兴趣明显高于理论课程的学习, 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不断尝试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促进高职院校的更快发展,培养出能符合社会各种电子商务岗位要求的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同时,教学方法的新探索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本身除了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外,也要增强实践水平,这样既可以丰富教学内容,积累案例资料,又可以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孔令秋,石磊,陈露.《电子商务法》6+2+2教学模式研究D1.黑龙江史志,2009(2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