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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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1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作用;方法;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战略性工作,它涉及到城市发展战略、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发展方向、建设时序、土地和其他环境资源的利用,环境保护等方向的内容,而这些内容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SEA)可以将环境问题纳入到规划中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适宜的避免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使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而达到规划方案优化与保护环境的目的。

1 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背景

1.1 城市规划的体系构成

城市总体规划是以政策和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规划体系的形成过程,主要通过逐级制定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将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内容明确化、具体化的过程。

1.2 城市总体规划和战略环境评价的结合

可持续发展、SEA与EIA的结合可采用自上而下的目标导向法及层次联系法。城市规划、战略环境评价和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城市规划与战略环境评价、可持续发展的联系

1.3 开展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目的

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规划的编制和决策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实现区域、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应成为规划者和决策者实现科学规划和决策的重要工具。

2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一般程序与方法

2.1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基本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遵循规划环境评价的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早期介入原则,整体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等一般性原则外,特别要注重以下原则:

1)“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应注意城市规模和发展目标满足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的要求,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满足生态适宜性和生态安全格局的要求,产业发展要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统筹城市发展与保护的协调,综合考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评价范围兼顾系统性和整体性原则: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生态完整性为基础,应把城市及其所在区域、受城市发展影响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要素作为整体进行协调性分析。

3)全面识别影响,突出重点评价的原则:规划环境评价重点是预测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规划优化建议,规划环境评价的时效性是规划环境评价结论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应选择关键因素和制约因子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在保证规划环境评价的科学性、时效性和成本约束情况下,评价应尽可能选择简单、可行的分析工具。

2.2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实施

战略环境评价的实施可以采用自我评价、第3方评价或者混合评价的模式,3种模式各有利弊,保证环境评价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实现规划编制与环境评价的有机融合。结合我国当前多采用第3方评价的实际,建议由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单位(城市的人民政府或规划主管部门)在总体规划编制初期就尽早委托开展战略环境评价,并作为规划编制者和环境评价者之间联系的桥梁,为规划与战略环境评价的融合提供基础,可以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环境评价的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划编制单位、战略环境评价单位有共享对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允许参与对方各种工作会议和咨询会议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利于双方工作融合的条款。

2.3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重点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0-2003),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确定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合理性分析、规划调整建议和不良影响减缓对策、公众参与、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困难与不确定性分析、执行总结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特点,其环境评价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评价:基于规划协调性分析和承载力分析,综合评价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2)城市土地与产业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评价:基于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确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评价城市与产业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特别关注限制开发区域的发展与保护的协调问题。

3)城市规划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与趋势预测:基于趋势分析和情景预测法,在分析城市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识别现行城市发展战略下主要环境问题,预测不同规划方案下的环境演化趋势,综合评价规划环境影响。

4)规划调整建议及不良影响减缓对策:基于综合评价的结果,提出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或替代方案,明确不良影响的减缓对策。

2.4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程序和分析工具

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国内外一些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实践,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一般程序如图2所示。

图2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一般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由于处于决策的宏观层次,提供的信息也较宏观,因此其规划环境评价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同时考虑到规划环境评价的时间和成本约束,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宜采用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托RS和GIS技术,推荐的分析工具包括:环境影响识别中的核查表法和公众调查法,影响预测的情景分析和趋势分析法,规划环境合理性综合评价中环境承载力分析、生态适宜性评价、专家集体判断法等方法。其中,趋势分析作为近期和中期评价的主要分析工具,它结合了许多不同工具的特点,能为人们提供清晰的景象,识别规划影响的关键环节,对其作出准确的趋势分析是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中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3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公众参与

3.1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既是SEA的必要组成部分,又是最终对战略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制定环境保护对策的依据之一,其有效性已成为衡量SEA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公众与决策者及评价者的双向交流,从环境角度对战略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战略的运行效果及其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监督。因此,在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实施的全过程中,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专家、社会团体和公众多层次、广泛、持续的公众参与,充分考虑规划实施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主张,有助于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决策有效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3.2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

在环境评价前期收集社会公众对于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的看法和建议,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正确识别关键环境问题和确定评价重点,以保证科学性和针对性;在中期收集公众对于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有助于提出经济有效并切实可行地减缓不利社会环境影响的措施,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后期向公众反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结论进行必要的修改,平衡各方利益,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取得公众支持,以保证SEA报告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3.3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中公众参与应注意的问题

1)规划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实现有效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是公众具有充分的环境知情权,所以建立有效信息公开机制,是实现公众有效参与规划环境评价的前提。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信息公开应贯穿于SEA的全过程,可通过公共传媒,如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特别是专题展览或网络平台,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充分公开环境评价相关信息。

2)现状调查与影响识别阶段广泛的公众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评价应是在全面识别影响的基础上重点评价,因此收集信息、识别区域环境条件、识别评价的环境要素等环境背景的调查,由于信息繁杂,工作量大,很难全面收集有关信息。通过公众参与,能较全面了解环境背景,又能了解区域内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最敏感的环境要素。此阶段的公众参与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专家咨询和社会调查的形式进行。

3)环境评价过程中持续的公众参与。相对于项目环境评价的公众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评价中的公众包括直接受影响群体、间接受影响群体以及感兴趣的人群,其范围更为广泛,因此为节约成本和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建议采取成立由政府职能部门、人大、政协、规划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团体、重点行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临时性咨询委员会,就规划环境评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协商,如SEA指标体系的确定、替代方案比较、环境评价报告草案等。

4)公众参与的信息交流和反馈。获得公众意见反馈的途径可以设立热线电话、公众信箱或网络征集等,或者开展社会调查采取公众回答问题的方式直接获得反馈。在反馈信息的处理中要坚持在保证完整性前提下去伪存真原则,初步接收公众反馈的信息,在必要情况下需要进一步与公众进行直接的信息交流,信息交流的方法主要是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这是公众参与的核心部分。

4 结束语

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对城市总体规划的优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目前,其相关研究和实践应用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的理论和实践应用必将有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2

1.1学生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中的相互协作有待提高

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中,考虑到让每个学生尽可能地了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但是教学中又不允许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套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只好分工完成,在分工过程中,肯定有部分学生不能深入接触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尽管可以通过组织学生之间的交流来弥补,但毕竟有部分学生没有系统地做过。如何保证所有学生既能了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又能掌握专业核心内容,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1.2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的实践性难以得到检验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SEI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还需要具备同地方决策者、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的能力,深刻体会城市总体规划决策的形成背景。然而,交流沟通能力与背景知识掌握是经过社会长期实践才能获取的,学生不能在学校立即学得,也就难以检验。

1.3教学方式与方法尚需改进

目前,教学方式与方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一,理论与设计衔接不畅。许多高校将城市总体规划理论课进行集中讲授,与相应的总体规划课程设计衔接不畅,无形中造成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离,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无法消化、吸收和运用,导致规划设计时无所适从。其二,教学方式单调,基本以“单兵作战式”、“师徒式”为主,学生多半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创新意识不够。其三,理论与实践严重脱钩,现状实践调查无法进行,课程设计基本上是纸上谈兵,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2教学方法改革探讨

2.1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路

基于应用型城市规划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教学改革的思路应着重贯彻三个理念。其一,城市规划课程设计应强调对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灵活运用,为培养学生的规划设计能力和表达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其二,通过大量的城市规划课程设计实践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规划设计技能,逐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三,“特色”教学求发展。因此,城市规划课程设计教学改革的思路可以归结为12个字即重基础、强技能、求特色、谋发展。

2.2问题探究式教学方法

规划始于问题,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之一就是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所以问题探究式教学方法特别适合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中。运用问题探究式教学方法必须设定特定的情境,对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而言,其情境就是城市场景。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必须是真题真做或者真题假做,引导学生带着特定的问题,深入到城市中去,培养学生以问题为导向的探究式思维方法。

2.3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启发式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是政策选择的过程,解决同一问题往往存在着不同的政策方案,也就是说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可能存在若干个方案设计,所以指导教师应启发学生设计出不同的设计方案,避免以先入为主的方式提出解决方案,不要轻易否定学生的方案设计,以免扼杀学生的创造激情。启发式教学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应当明确的是,启发不只是来自于学生,也来自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

2.4构筑团队教学的教学模式方法改革

团队项目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以团队学习为中心,以课程项目为主线,以任务目标为使命,强调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三维培养,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团队教学法可以通过设计团队建立、制定团队考评规则、制订设计项目内容、设计项目探讨、设计成果展示、总结评比等步骤进行,强调团队的解决问题、专业技能、人际关系技能。

2.5采用渐进分工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必须合作完成,不可能每位同学独立完成一套规划设计成果。在分工过程中,尽可能让每位学生有机会参与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土地利用规划与空间布局,因此教学组织建议采用渐进分工方式。在调查城市现状后,首先集中研究城市土地利用,然后再分工编制各专项规划,最后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在城市土地利用研究中,最初由2位学生合作完成一套用地规划草案,经过公开点评讨论,4位学生合作完成一套用地规划正草图,再经过公开讲评讨论,8位学生合作完成一套用地规划方案。通过渐进分工的教学方式,避免过早分工而造成的有些学生没有机会接触用地规划的问题。同时,渐进分工教学组织方式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考察每位学生的学习状况,为以后公正地评定成绩奠定了基础。

2.6加强课程设计教学中的互动交流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的教学重点不在方案的好坏而重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事实证明,这个过程只有在开放式的教学中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与工作方法的掌握,不仅需要教师手把手地传授,更需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甚至教师与教师之间进行多向交流与沟通。这种互动式、交流式教学过程,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工作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方案构思的多向性和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针对规划项目的实际情况,让学生逐步学会如何抓住方案构思的要点将理论知识灵活加以运用,从而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他们的规划设计能力,还可使学生之间互相激励、互相启发、共同协作,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3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3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思路

前 言:

城市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城市总体规划,长期以来城市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与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最基本的前提和框架, 其地位毋庸置疑, 它在协调城市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和关系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调控作用, 特别是20 世纪90 年代初,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规范和标准的颁布实施, 各地在对上一轮总规进行修编和调整后, 城市的经济加快了发展速度, 极大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建设用地日趋集约化和城市用地结构逐渐合理化使城市景观和市政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总规受到空前的重视和认同, 即一个城市的发展必须有一个对城市总体布局全面、合理和前瞻性的安排, 城市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总规。

1、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客观性和必要性

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包括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在这三者之间,城市规划是龙头,没有规划就没有健康有序的建设和管理。科学的规划是城市发展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城市发展实际条件的研究,是对城市建设科学规律的认识和应用,是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导向,也是城市建设的依据。编制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未来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将起到引导作用。

美国城市理论家芒福德指出:“真正影响城市规划的是深刻的政治和经济转变”。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首要任务,城市规划和建设也不例外;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则是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强调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处于这一转型期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也必须从传统的只注重城市规模、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等单一的技术工具型编制技术路线中觉醒,置身于时展潮流之中,与时俱进。中小城市由于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实际建设的需求,其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和内容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来决定,并可有别于大城市。而且随着人类进入了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标志的新经济时代,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发生深刻的变革。因此,中小城市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应有新的思路。

2、注重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协调

国土资源部批准同意该市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中小城市修编本轮城市总体规划能够得到建设部获准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小城市应该首先成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然后通过此领导小组,以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在领导小组沟通和协调工作中,应该始终本着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安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一致,将规划区内确定的基本农田明确列为禁建区。在具体的工作中,遇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分类、建设用地的确定、工作区域、技术路线等方面存在标准和规范采用不一致的现象,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为使两个规划范围和规模相吻合,政府应该采取将城市总体规划总图与土地利用规划总图叠加的方式,逐区域、地块落实两个规划差异,当遇到对两个规划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时,中小城市人民政府应该以市长专项会议的形式逐一协调落实。

3、坚持人本主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总体规划宏观调控引导能力

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应该基于科学发展观,从满足人的发展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对城市结构、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居民住宅等诸多内容进行新的规划,并特别明确了其中强制性内容和条款,把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落到实处,着力提高总体规划宏观调控引导能力。突出资源集约利用,紧凑集中发展,建设节约型城镇。《总规》提出要求,以资源环境条件为前提,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4、城市总体规划一般步骤及重点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首先分析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从而确定城市的职能、发展目标,并制定发展方向与步骤;城市规划确定了城市的规模,建立长远的城市布局、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城市风貌,营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一般包括:①论证城市发展依据,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城市人口规模,选定有关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②进行城市用地选择,确定规划区范围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布局形式和城市功能分区;③制定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④制定给水、排水、防洪、供电、供热、燃气供应、邮电和城市用地工程准备措施等各项工程规划,并制定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规划;⑤制定城市活动中心和主要公共建筑位置的规划方案;⑥制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⑦制定城市郊区规划;⑧地震设防城市应制定城市防震规划;⑨改建旧城区的城市,应制定城市改建规划;⑩拟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等等。

4.1 强化生态优先

对于贵州大多数中小城市,其具有多山、多水、自然资源丰富的特色。对此,城市修编要特别注重山水城市风貌的塑造、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生态敏感区保护以及组团绿化隔离带的保护。生态敏感区保护、县城区总体规划设计和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等核心内容应该被作为强制性条款纳入总体规划中,同时在规划区范围内应该专门进行空间管制区规划(确定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对生态环境容量进行综合分析,划定非建设空间,划出组团绿化隔离带,并以强制性条款固定下来,确保各片区由自然山体和河流分隔,组团及功能区之间由公园绿地、郊野公园、生态农业区、林地、市政走廊等隔离,避免相互粘连发展。

4.2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在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应该结合该城市的条件和发展需求,从城市公交、公交站场及换乘枢纽等多角度展开专题调查和研究,全面落实以公共交通为主的交通发展模式,构建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索道、扶梯等特色公交为辅助的公交网络,支撑城市发展。中小城市各区之间,应该加强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依托省际公路改造与建设,辅以公共交通系统,实现便捷、环保、安全的公共交通联系。

4.3 综合防灾,确保城市安全

在城市规划修编中,政府应该全面落实城市安全的必要措施,提高城市整体防灾能力和救助能力,确保城市安全。这不仅能使居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而且还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规划修编应该提出控制城市中心城区开发容量,应该要求建设用地和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滞洪区、生态敏感区和禁建区;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应该提高应对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结合城区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等灾害避难所,确保场所面积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险;应该加强对危险品科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在治理现有危险源同时,避免产生新的不安全隐患;重要目标应该相对分散布局,考虑人防要求;加强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4.4 引导住宅建设

住宅专项规划是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一项重要内容。规划修编应该提出要面向不同收入阶层,建立完备住宅供给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住宅需求,而不应该仅仅能满足少数人的需求。特别要重点提高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比例,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宅,控制高档商品房住宅发展。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加强政府对住房市场干预和调控,由政府主导供给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同时,规划还强调,要建设环境优美新型社区,使之成为服务市场化、保障社会化基本单位。现有住区应该以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和改善社区环境为主,降低密度,增加绿地。新建住区应该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形成密度适中、相对紧凑的住区。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4

关键词:城市电力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荷预测;绿色电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作用的不断凸显,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愈加受到重视。城市电力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应不断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以促进自身不断完善。在当前城市用电负荷不断增加,电网逐渐密集的形势下,如何合理做好城市电力规划,以处理好好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对电力行业自身以及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关系

城市电力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部分,与城市总体规划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既各有侧重,又互相统一,应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

1、二者关于电力规划的侧重点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中也涉及供电专项规划,但与城市电力规划在侧重方向上有着明显不同。城市电力规划主要侧重于城市电网布局的设计、供电的可靠性以及投资是否具有经济性等问题;而供电专项规划则主要侧重电网的基础设施能否跟上城市的发展,是否与城市其他方面的具体规划和发展互相协调等。可见,城市电力规划是一种更具体的、微观的规划,而城市规划中的供电规划部分则是从宏观层面出发,对城市电网的整体布局作出的一种规划。

2、二者涉及内容范围不同

仅从城市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比较而言,二者显然是不太具有可比性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经济技术政策等情况,结合城市的特点、规模以及布局现状,对城市进行统一规划,并合理开发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对城市的经济、文化以及各项公共事业的合理建设进行部署的整体性规划。而城市电网规划则是仅就城市电网的设计使用等方面作出的一种更有针对性的规划,是针对电力设施的建设、供电负荷的发展预测以及电网技术的开发和提高方面的预测情况,对如何使城市更加安全、方便以及合理用电,如何实现供电公司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实现电力业价值最大化而作出的一种规划。显而易见,二者涉及的内容范围是有截然区别的。

3、二者相互结合,不可分割

城市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虽然有着质的差异,但同时又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城市电力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部分,随着电能在当前社会中日益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作用,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有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城市总体规划中,需要对电力系统的总体建设方向作出明确的说明。而电力规划必须在城市规划的范围内,对如何进行电网布局以及电路的具体走线方案等,合理作出规划;同时,还应根据当前城市发展中,资源浪费现象以及污染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尽量使电网的设计能节能环保,对城市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合理处理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关系的建议

鉴于城市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可分割的重要关系,在对二者进行规划时,应正确协调二者关系,以保证二者能在一种和谐共融的状态中,共同推动城市的整体发展。

1、实现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供电专项规划的联合编制

一直以来,城市电力规划是由供电部门规划编制,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供电专项规划则由城市规划部门具体编制,两者的最后结合一般是供电部门将电力规划先报给市政府,再由城市规划部门与城市其他行业的相关规划进行协调后,统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在走廊资源较丰富时,虽然供电部门的电力规划与城市规划供电专项部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并无大碍,最终还是比较容易协调的。但在当前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城市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情势下,两者的关系在协调中,难免会出现矛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供电部门往往在电网结构的合理性,以及投资回报方面会较难顺从。如果能实现二者的联合编制,在对电力进行规划时,双方能分别退一步思考问题,而不仅仅是从个体单方面的角度出发去做规划,那么,将可以使电力规划在有限的可用土地资源条件下,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合理设计电网布局,既满足供电部门对电网安全性及利益最大化方面的要求,又同时可以有效利用城市资源,利于城市的科学规划和发展。

2、科学使用负荷预测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处理供电专项规划时,往往依据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人口资源等一些城市的基本资料,通过曲线拟合以及灰色预测等数学方法来预测电力负荷,这与供电部门对电量负荷进行预测时,主要依据历史电力负荷和城市经济信息预测情况来进行规划,有着很大的不同。供电部门在进行规划时,应从大局着眼,使电力负荷预测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适应,以保证城市资源的科学使用。否则,电力负荷预测过大会浪费城市可用资源,预测过小,则又会因无法满足城市电力需求,而制约城市的发展。只有科学使用电力负荷预测法,才能更好地协调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保证电力和城市的双赢发展。

3、合理设计电网布局

电力走廊的利用方式将是城市电力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能否实现很好协调的重要因素,总体规划应对电力走廊资源做好科学处理,既保证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又能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尽量满足供电部门的规划要求。供电部门在使用走廊资源时,则要严格按城市的总体规划布局进行,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走廊资源,给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带来麻烦,并影响城市的美观。对于高压走廊和变电站的用地应该做好协调工作。规划高压走廊要与城市绿地整体规划以及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相结合,在设计高压走廊时,应充分利用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廊道,以尽量节约和保护土地资源;对变电站的用地进行规划则时,应避开农田、矿藏以及林地等,尽量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的变电站用地上进行优化,并优先结合工业区以及居民区等进行开发,如果土地资源还不够,则应考虑政府规划出来的工业用地,尽力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避免可开垦开发土地的浪费使用。

4、建设环保节能型绿色电网

城市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建设环保节能的绿色电网不仅可以很好地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使用,还可以更好地协调电网布局与城市整体布局的关系,并更科学地处理好电网设置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应尽量采用电缆埋入地下的方式,这样不仅避免了架空线路对空间的不合理利用,而且对于美化城市起到作用。在埋设电缆时,应注意处理好与道路规划的关系,在建设道路的同时,一并完成对电缆管廊的布置,避免反复开挖道路浪费城市资源,并给城市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建设环保节能的绿色电网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市和节约型社会的具体行动,对城市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结语:鉴于当前城市发展中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城市电力规划部门和城市总体规划部门应相互协调,认真处理好电力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不仅保证电力资源能安全可靠供应,同时也保证城市总体的合理规划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必熙,刘捷.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效结合的探讨[J].安徽电力, 2010(04)

[2] 黄冬燕.论城市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J].科技资讯,2010(36)

[3] 林晓勤.建立与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城市电力规划[J].福建建设科技, 2009(05)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5

【关键词】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两规合一”

中图分类号:G322文献标识码: A

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产生的源头。城市交通与用地间的关系总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适应通,即交通单方面地、被动地适应城市用地布局;另一种是引导通,即交通引导城市用地布局,交通与用地协调互动发展。在城市发展的初级阶段,或者当城市规模较小时,适应通足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但当城市机动化发展到一定水平,或者城市规模、密度较大时,适应通则表现出其局限性,城市交通问题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城市交通问题的真正解决,有赖于通过调整城市用地布局改变交通产生的源头与分布,使城市用地布局产生的交通需求与交通系统的容量相适应,从而实现交通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而要实现城市用地布局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首先需要在规划上保证用地与交通的统一、协调规划,因为规划是建设的龙头与蓝本。

1城市用地与交通的互动关系

城市用地布局与交通系统间存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一方面,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是城市交通产生的源头,土地的使用性质与开发强度决定了交通产生和吸引的强度,各类用地的综合布局与整体开发强度决定了交通需求的总量特性、空间分布特性、时间分布特性、出行距离特性等,从而城市土地利用特征也就决定了城市交通需求特征。即城市土地利用代表交通需求一方,决定了交通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交通系统的发展又对城市土地利用产生反作用,交通设施的改善将增加用地的可达性,从而增加土地的价值,进而促进用地调整。即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代表交通供给一方,而交通供给通过改变用地可达性反作用于城市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一旦改变也就改变了交通需求,交通供给也将随之改变;而交通供给一旦改变也就改变了用地可达性,土地利用又将随之有所改变。因此,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间形成了一种“迭代循环”的互动关系。见图1.1。

图 1.1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间的互动关系

2传统的用地与交通规划模式

传统的城市用地与交通规划模式是用地独立地编制用地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交通独立地编制交通规划,主要包括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各专项交通规划等。且用地规划通常编制于交通规划之前,导致交通规划被动地、单方面地适应用地规划,而这正是我国城市交通问题难以真正解决的根本原因所在。

2.1独立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模式

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一般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与中心城区规划两部分,中心城区规划是重点。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与编制模式如图2.1、2.2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范围广、编制内容繁杂,城市道路与交通系统规划只是其中的一个章节,且通常不做详细的交通运行调查与交通需求预测,其重要性难以得到凸显,编制深度也难以保证。

图 2.1总规编制内容图 2.2总规编制模式

2.2独立编制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模式

根据《城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内容与编制模式如图2.3、2.4所示。现实中交通规划的落后,导致交通规划被动适应总体规划的局面,也常使刚刚审批完的总体规划面临再一次修改。

图 2.3交规编制内容图 2.2交规编制模式

3用地与交通“两规合一”模式的探讨

3.1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同步编制的法定要求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明确规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第五条),编制的规划期限与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第九、十条),经技术审查后的成果,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批(第十五条)。

3.2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协调编制模式

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的一体化规划模式,应是两个规划“既独立又交织”的规划编制模式。一方面,总规项目编制组与交规项目编制组需要沿着各自传统的编制程序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两项目编制组又需要反复的交流互动,充分协调反馈,一方离了另一方都无法“独善其身”地完成工作,因为总规与交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两者的“交织”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次“交织”为宏观互动反馈阶段,协调的对象为城市空间结构,通过这一次协调,总规完成城市空间结构的布局,交规完成重大交通设施的布局;第二次“交织”为中观互动反馈阶段,协调的对象为城市用地布局,通过这一次协调,总规完成城市用地布局规划,交规完成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第三次“交织”为微观互动反馈阶段,协调的对象为城市用地的微调,通过这一次协调,总规完成城市用地的微调,交规完成其他内容的编制。由于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融入了交通规划的内容,并在每一个“交织”阶段相应地进行了一次交通影响分析与评价,这就一方面确保了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确保了交通设施对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的支撑。在总规与交规的一体化编制中,前期可实现有效的基础资料信息共享,以提高编制效率。而最后,将形成两套成果,共同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总规与交规的一体化编制模式,如图3.1所示。

图 3.1总规与交规的一体化编制模式

3.3城市用地与交通规划的多层次互动

从单方面来讲,无论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还是交通规划体系均已相对完善,但考虑到城市用地与交通间紧密的关系,两个规划体系的协调与互动还远远不够。除了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的一体化编制外,各层次、各专业的交通规划均应与相应层次的城市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协调,同时还应建立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反馈与互动发展机制。

从区域层面,应加强区域规划与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与衔接;从城市总体层面,应协调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一体化编制;从城市地区层面,应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分区综合交通规划、重点地区交通发展规划等相结合;在大中城市编制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时,应同步编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各层次用地规划与交通规划的衔接关系如图3.2所示。

图 3.2城市用地与交通规划体系的协调与衔接

4结语

英国区位论学者哈里斯曾经指出:“对于美国的城市规划来说,最为不幸的事情是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脱节。” 交通规划与用地规划的长期脱节,将使城市交通问题积重难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交通治理模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从各个层面协调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交通规划,促进交通对城市用地布局引导作用的发挥,才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治本”措施。

参考文献:

[1]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

[2]建城[2010]13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编制办法,2010-02.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编制导则,2010-05.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范文6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政策

1.概念性的研究、规划与设计

概念与规划、研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结合起来却能够较清楚的分析日前城市规划体系。

1.1 概念性规划

概念性规划也即概念规划,由于许多城市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的概念已为规划界所熟知,但也因为如此,对概念规划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层次上。从上面的分析中,概念与规划的结合应该是多层次的,实际上,概念规划是城市规划的战略性、目标性的规划,由于城市规划是多层次的,概念性规划也应该是多层次的。广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深化方案是一种宏观层面上的概念规划,工业区、居住区规划也存在概念性规划内容,只是由于问题简单,概念的确定较为容易而简化。如房地产策划中某开发地段的基本定位,发展策略就是概念性规划的基本内容,也是具体规划的依据。

1.2 概念性研究

既然存在概念性规划,也应该有概念性研究。实际上,概念性研究是概念性规划的基础,单独以研究为目的的概念性工作还是很多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由多家参与,编制不同的规划方案,准确的说应该是战略规划研究,至少是战略规划研究阶段,也即概念性规划研究阶段。如果从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上来看,目前国内所开展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均应该是概念性研究。

1.3 城市设计的概念性

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的形体环境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市环境三维的空间设计,来贯彻城市规划思想,指导城市环境元素的进一步设计。城市设计是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桥梁。由于城市环境元素的不确定性,城市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空间的概要性设计,也就是说,城市设计包含着空间概念性设计的内涵。

1.4 概念性研究与规划的重要性

概念性的规划、研究将在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中占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宏观层面上说,城市发展所涉及到的问题复杂,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因素涉及到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几乎各个方面,仅按“蓝图规划”的方式难以实现对城市长远发展的控制引导。

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建设不仅仅是功能的划分和用地的安排,城市空间、社区环境等均需要在功能安排之前给予一个基本定位。城市设计带有很强的空间概念性设计,该学科的快速发展,已说明微观规划中对概念性规划、设计的需要。

从我国城市发展过程来看,快速的城市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城市的发展通过计划式的具体控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2.现行规划体系及其发展

我国法定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五个层次。其一是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法》中将城市行政区内的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多年未有法定的编制审批程序。近二年来,认识到区域性规划的重要性,已开始将城镇体系规划作为独立的规划进行编制、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也开始由国务院审批,“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是我国批准实施的第二个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与此同时,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及编制思路也有大大更新,珠江三角洲地区编制了城镇群规划,江苏、安徽等地着手编制了都市圈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已经得到越来越深入的研究。

其二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定为15―20年,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等的蓝图规划。随着对城市发展规律认识的加深,城市总体规划越来越重视城市发展的宏观问题,如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等。但由于总体规划时限、相应的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制约,法定的总体规划模式已与城市发展的需要产生大量的矛盾,导致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模式的产生。

其三是分区规划。分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主要针对大城市总体规划深度难以与详细规划结合而设立,是总体规划的补充。

其四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层次规划是规划管理中最便于操作的内容,深圳市为强化控制性规划的管理作用,在控制性规划(技术文件)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定图则制度。

其五是修建性详细规划。该层次规划是与建设结合最紧密的规划形式,但由于只有建设项目落实后,规划才真正具有实际的建设指导作用,而许多城市的重要地段的建设有多元的建设主体,建设意图、建设时期存在很大差异,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设计以其空间概要性设计的突出表现而得到了迅速发展。

3.新的规划体系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理论不断更新,现行法定城市规划体系已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由于现行规划体系主要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制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较为浓厚,在市场经济发育不断完善的今天,难以对不断变化的城市综合发展起到很好的引导控制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规划理论的不断更新,城市发展理念的变化,也要求城市规划体系应该进行适当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