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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1
一、稽核的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稽核的时间范围: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至20*年底。
(二)稽核的主要内容:以个人账户为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镇级业务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准确,移交手续是否完备;
2.已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参保后户籍是否发生转移、户口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3.县级与镇级保管的档案资料是否一致;
4.收取的保费是否足额解缴,领取的养老金是否及时发放,有无截留、挪用参保人员的保费和领取人员的养老金;
5.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生存状况,重点是超过十年保证期现仍在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
6.其他应当稽核的内容。
二、稽核的方法步骤
(一)镇级自查自纠阶段(自7月——9月底)。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以现有的财务档案为基础,核查保费收缴和养老金收发形成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等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应发养老金是否足额发放等,填写《*县农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和养老金收况自查汇总表》(见附表1)。
2.以现有的业务档案为基础,核查《缴费单位编码表》、《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缴费记录卡》、《养老金启领终领登记表》、《养老金领取明细表》、《养老金发放汇总表》等业务资料是否完整、填写是否准确、内容登录是否一致等。同时,建立和完善《*县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3.以现有领取养老金人员为重点,通过走访或与民政部门的人员死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领取养老金人员(重点是领取超过十年保证期的人员)的生存状况,填写《*县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人员生存情况核查汇总表》(见附表3)
4.以《*县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中的个人信息为基础,通过查验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与所在地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查人口信息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等是否准确。不能完全一致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5.档案移交手续是否完备,其他公文资料是否齐全等。
6.对自查汇总的相关表格,要录入计算机系统,通过电子信箱或拷贝至U盘上报县农保中心。
(二)县镇进行核对阶段(*月*日——*月底)。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各镇上报的自查表为基础,与县级进行核对,核查县级和镇级的财务档案、业务档案、电子档案是否一致。
(三)换证核对阶段(*月*日——*月底)。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
1.镇级依据县、镇一致的《*县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重新组织填写《缴费与领取证》,经县农保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后,由镇级组织换证;
2.镇级在组织换证时,做到边换证边核对原有的《缴费证》与《领取证》与新证是否一致,新证的相关内容与参保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内容是否一致,参保对象的生存状况及户口性质等是否发生变化;
3.对收回的原证要统一交至县农保中心进一步核对后,按照规定处理。
三、对稽核问题的处理原则
1.对镇级应保管的表、卡、簿等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一致的要边核对,边完善,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
2.对同一参保对象原持有多个《缴费证》或《领取证》的,统一进行合并。
3.镇级在组织换证时,对新证与原有《缴费证》和《领取证》内容一致的,经办人员要在收回原有证件上签字;对内容不一致的,在查验相关户口簿或身份证或通过与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比对后,进行更正,并在新证相应栏目中加盖经办人的章,同时在原证上注明。
4.对原有的《缴费证》或《领取证》遗失的,经核查档案属实后,个人凭有效证件,重新按规定申请补发新证。对因乡镇、村(社区)撤并,档案没有及时划转或变更的,要重新划转或变更。
5.对参保档案中记录的个人信息与参保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系统为准。现登记的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一致的,今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6.对已转为非农户口、死亡等符合退保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7.对新增要求参保或原参保对象要求接续缴费的,原则上按一次性或累计缴费不得低于10000元或者按月领取标准不得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
8.对其他问题,在稽核结束后,分类整理,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会同所在的镇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进行处理。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稽核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共同参与组织实施。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具体协调、组织实施,经办机构或人员具体抓,按时按质完成稽核工作任务。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2
第二条 省级统筹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以下简称“省级调剂金”);第二步实现全省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统一支付项目,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基金。
第三条 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原则按照《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在基本养老保险市、地级统筹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调剂和自我保障相结合,分散支付风险,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条 省级调剂金制度的运作方式实行省建立调剂金和市、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备基金(以下简称“后备基金”)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市、地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资金缺口,以省级调剂为主,市、地解决为辅。其具体比例为省级调剂金承担80%,后备基金解决20%。
第五条 省级调剂金的筹集
(一)省级调剂金的征集基数为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二)省级调剂金的征集比例,根据上年度省级调剂金使用情况和当年实际需要,每年由省劳动厅商省财政厅提出,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1999年省级调剂金的征集比例为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
(三)省级调剂金在市、地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实行全额结算,差额缴拨。
第六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本方案试行期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仍按省劳动厅批复各市、地1998年的企业缴费费率执行。
第七条 省级调剂金的使用省级调剂金用于市、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余缺调剂。
(一)省级调剂金的计算方式上缴省级调剂金=上年度本市、地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
省级调剂金的上解、下拨及调节系数的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一、二。
(二)市、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余缺的计算方式基金收支余缺=职工人数×目标覆盖率×目标收缴率×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缴费费率-离退休费用总额-应提省级调剂金职工人数为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人数;缴费费率为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之和;目标覆盖率、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由省劳动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下达。离退休费用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发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其待遇。各地自行规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其他费用,仍由各地负责解决,今后在统一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逐步冲减。离退休费用总额的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三。
(三)对各市、地实行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1999年考核的工作目标:
1、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覆盖率:
国有企业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要达到100%;
非国有企业职工(包括集体、私营企业职工、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尽快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9年,在各市、地上年末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将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非国有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的50%以上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国有、集体企业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职工人数,均以省统计局公布的职工人数为依据。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标收缴率:
各市、地当年实际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达到应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90%以上。
3、职工缴费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应按企业实发工资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工资低于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地企业职工人均工资的,按市、地企业职工人均工资为职工缴费工资。
今后每年考核市、地的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由省政府组织,对完不成工作目标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市、地自行解决。
第八条 省级调剂金的缴拨程序省级调剂金按年初预算分解,按月上解、下拨。
(一)省级调剂金的上解,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逐级上解,上解的调剂金转入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直至上解到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二)省级调剂金的下拨,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逐级下拨,下拨的调剂金转入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直至下拨到县(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三)市、地不按时上解省级调剂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要求,省财政部门对拖欠省级调剂金的市、地按年等额扣减其财政补贴或税收返还款。所扣减款额全部转入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第九条 省级调剂金的管理和监督省级调剂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预、决算制度。
(一)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度编制省级调剂金收支预算和决算,经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省级调剂金存入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为了便于周转,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中留足两个月的调剂周转金。省级调剂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调剂金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省审计部门定期对省级调剂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报省人民政府。
第十条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备基金
(一)按本方案第七条(二)款规定的计算办法,当年出现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的市、地,应按赤字总额的20%建立后备基金,以解决本地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缺口。
(二)后备基金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负责多渠道筹集解决。
第十一条 历年基本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仍留存市、地,由各市、地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市、地级统筹调剂,以及基金征收困难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本方案实施后,各市、地使用积累基金须经省劳动厅同意。
第十二条 中央11个行业统筹企业(以下简称“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后的管理行业统筹企业移交地方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从1999年起调整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用3至5年时间统一并轨到地方企业缴费费率。具体缴费费率调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剂金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经济效益好的,可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根据原有关规定,其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待遇高出国家和省规定的,应通过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在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出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省直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级调剂金给予专项补助。
(二)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纳入省级调剂金调剂范围;对弄虚作假,少缴、多领省级调剂金的,一经查出,应全额追回少缴、多领款项,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本方案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差额上解、下拨省级调剂金的计算方法
1、地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含上解调剂金)结余时:
差额缴拨调剂金=上年度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0.8×调节系数;
2、地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含上解调剂金)赤字时:
差额缴拨调剂金=〔上年度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基金收支差额〕×0.8×调节系数;
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为上解调剂金数额。
计算结果为负数时,为下拨调剂金数额。
附件二:调节系数的计算确定调节系数使用的指标包括全省平均赡养率,全省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地、市实际赡养率,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具体计算方法为:
1、需下拨调剂金地、市的调节系数计算办法为:
地市实际赡养率 全省平均养老金替代率
—————————— ×0.2+ —————————————×0.8
全省平均赡养率 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
2、需上解调剂金地、市的调节系数计算办法为:
全省平均赡养率 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
—————————×0.2+ —————————— ×0.8
地、市实际赡养率 全省平均养老金替代率
3、调节系数取值不大于1.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指标测度;安全等级评价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几十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严峻挑战。针对人口老龄化冲击,世界银行鼓励世界各国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性进行周期性评估,建议评估最好是每年一次,至少三年进行一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针对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量化评估的系统指标体系。因此构建系统科学的测度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的方法体系,定期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前识别出潜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对提高养老保险体系抗风险能力,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乃至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衡量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的隐形债务规模测算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即财务可持续性方面。王燕等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认为,考虑到隐形债务,如果保持现收现付和名义的个人账户体系不变,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将不可持续。王晓军用精算估计方法,对2001年辽宁省试点方案的未来财务可持续性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按照制度规定的最高缴费率、覆盖范围和给付水平,制度从2019年起将出现收不抵支。蔡向东利用计发能力指标,测算发现“统账结合”养老金保险制度若将其个人账户做实,即使在历年财政巨额资助的情况下,制度多年来也一直是在赤字运行,其财务是不可持续的。王晓军等在讨论社会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内涵和度量方法的基础上,通过精算评估模型测算发现,如果不对现行制度实施改革,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会面临支付赤字。此外,封等、刘昌平和殷宝明、米海杰等也对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做了类似的研究。
也有部分学者从其他视角作出分析。王增文和邓大松将能够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的财政规模作为养老保障制度安全的测度指标,通过对未来财政支付能力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对比,分析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顾海兵等在探究养老金缺口影响经济安全传导机制的基础上,建议将广义养老金缺口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狭义养老金缺口财政承受系数作为衡量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的指标,增设到国家经济安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去。王晓军对国际上两种代表性的公共养老金体系偿付能力评估模型进行评析,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偿付能力评估系统的建立提供参考。刘伟兵和路锦非分别根据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和世界银行养老保险制度评价体系,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郑秉文通过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和可持续等四个维度构建了养老金发展指数,分析了部分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财务可持续性问题。另外,郭颖、吴永求等基于公平或效率视角提出一些安全测度方法,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评价。上述研究成果为本文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测度方法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但缺乏系统性。本文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性不仅仅体现在隐形债务规模和养老金缺口数量上,实际上针对外部环境冲击的综合反应能力和制度参数可调节的空间才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性更加准确的认识和度量。因此,本文拟从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外部环境支持度以及养老保险制度可调节度三个方面构建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的测度方法体系。
中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参保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四大部分,各养老保险之间分开独立运营,资金不相互调剂①。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以其为研究对象,构建其安全评价方法体系并以东、中、东北部地区的代表省份为例对其安全状况作出实证评价。
二、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的测度指标体系及评判准则构建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再分配制度,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构成其安全性的核心内容。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由职工和企业共同缴费,政府充当担保人并承担兜底责任的多方责任分担机制。因此,其财务可持续是指在企业、个人、政府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平衡能力以及其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的长效调节机制。企业和职工的当期缴费满足当期养老金支出程度体现的是养老保险制度收支自平衡程度;当养老保险不能维持当年收支自平衡时,政府需要承担担保和兜底职责,在维持养老保险制度不变条件下,动用外部资源对养老金缺口进行弥补,可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的外部资源数量相对于养老金支出比例体现的是外部环境可支持程度。此外,当面临人口老龄化冲击时,也可建立化解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风险的长效机制,即通过调整养老保险制度参数来应对养老金缺口风险。面临人口老龄化冲击时的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可以伸缩的程度反映的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调节程度。下面分别从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外部环境可支持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可调节度三个方面构建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及其安全评判准则。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的测度指标体系
(1)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国发[2005]38号文(简称“38号文”)规定,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个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依据“38号文”,本文从两种维度考察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一种是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即在不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即维持养老保险部分积累制的条件下,当年养老保险统筹账户收人满足当年养老金支出的程度,在此称之为部分积累制平衡度,公式如下:
部分积累制平衡度=统筹账户收入/养老金支出
(1)
实际上,我国大多数的统筹单位并未对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进行严格的隔离,尤其是目前基金制改革尚未完全实现,统筹账户基金一旦不能满足当年养老金支付时,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年的养老金支出是最常见的做法。因此考察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的另一个维度是在不区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情况下,养老金当年整体收入满足当年的养老金支出情况,也相当于在完全现收现付制情况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维持其收支平衡的程度,称之为现收现付制平衡度,公式为:
现收现付制平衡度=养老金收入(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2)
(2)外部环境可支持度。我国养老保险收入来源主要是制度内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缴费、累积结余资金以及制度外财政补贴。在维持养老保险制度参数不变的条件下,当养老保险不能维持自收支平衡,即存在着养老金收支缺口时,动用外部资源进行弥补是必然选择。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累积结余资金规模逐渐降低的趋势不可避免。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将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兜底责任,这也是由于历史债务问题,我国在目前以及未来长期内的必然选择。
因此本文分别用年初养老金累计结余和地方可动用的财政支出占同一统筹单位当年养老金支出规模的比例来考察外部环境可支持程度。一般情况下,可以动用的养老金结余资金的数量是确定的,其数量大小取决于往年养老金的结余额和相应的利息收入。但可以动用的地方财政资源具有一定的弹性。实际上,地方财政需要满足当地教科卫文等各项支出,用于养老保险的支付是有限的,理论上存在一个最优的支出规模。利用政府支出为中心的内生增长理论,以财政支出边际成本等于财政支出边际收益(MPG)为约束条件,通过计量经济模型可以测算出财政用于养老保险支出的最优规模。
设产出函数为其中,K代表资本存量,L代表劳动力,G为财政总支出,G1为养老保险财政支出,G2为其他财政支出,对数变换后得出财政支出的最优规模求解框架模型:
依据公式(3),运用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生产总值(GDP)、财政总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关数据,通过计量经济模型可求出用于养老金支出的最优财政支出规模。
养老金累积支持度考察的是养老金累积结余可用于当年养老金支出的程度;财政可支持度即在有限财政资源,考虑资源配置效率的情况下,考察地方财政可用于养老金支出的最优规模相对于当年养老金支出的比例。具w计算公式分别如式(4)和式(5)所示。
养老金累积支持度=养老金历年累计结余/养老金当年支出
(4)
财政可支持度=用于养老金支出的最优财政支出规模/当年养老金支出
(5)
(3)养老保险制度可调节度。在面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养老金出现缺口危机时,一种长效机制是通过调整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增加养老金收入和减少养老金支出化解养老金缺口危机,例如降低养老金替代率和提高退休年龄等。不管是调整何种制度参数,其目的要么是增加养老金收入,要么是减少养老金支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通过调整制度参数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受参保人获得的实际收益率参数的硬性约束,当参保人通过参保获得的实际收益率过低时,养老保险就会失去应有的保障功能,参保人也就会有足够的动机中断社保,动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根基。因此要想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转,维持一定水平的参保收益率是制度参数调节的硬性约束条件。
在调整养老保险制度参数诸多措施中,逐步提高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目前业内专家和学者最为认同,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并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将在2017年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增加参保人养老金的缴费数,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因此,本文主要考察在保持其他参数不变条件下,根据参保收益率的极限值测算出不同性别职工可以最多延长的退休年龄,并进一步测算出养老保险收支可以调节的程度①,且从这一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延迟退休政策对养老保险收支状况的影响程度。考察在保持其他参数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职工退休年龄能够增加的养老金收入数和养老金支出减少数分别相对于未延长退休年龄时的养老金支出比例分别称之为收入调节度和支出调节度。
收入(支出)调节度=养老金收入增加数(支出减少数)/实际需要的养老金支出
(6)
(4)养老保险收支综合平衡度。养老保险收支综合平衡度考察的是综合考虑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外部环境可支持度以及调节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后养老金收入满足养老金支出的程度,具体计算公式如式(7)所示。
收支综合平衡度=(收支自平衡度+外部可支持度+收入调节度)/(1-支出调节度)
(7)
表1为本文构建的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测度方法体系的各分指标、内涵及其计算公式。
2.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的评判准则
根据养老保险安全测度内容以及相关指标的含义,从当年养老保险收入满足支出的程度出发,本文从五个层次对养老保险安全状况的评判标准进行以下分析,即:当某地区在无需动用个人账户资金,养老金统筹账户收入即可满足当年养老金支出时(即指标部分积累制平衡度大于或等于1),则该地区养老保险体系处于绝对安全等级;当该地区在不动用外部资源和不调整制度参数情况下,当年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整体养老金收入就能够满足当年的养老金支出(即指标现收现付制平衡度大于或等于1),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可以维持收支平衡,处于安全等级;当该地区在维持制度参数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当年养老金收入和可动用的外部资源可以满足当年的养老金支出(即指标现收现付平衡度与外部资源可支持度之和大于或等于1),则养老保险制度处于相对安全的等级;反之(即指标现收现付平衡度与外部资源可支持度之和小于1),意味着在没有额外支付资金的情况下,必须对养老金保险制度的参数进行调整,否则养老保险将会收不抵支,安全状况处于危险等级;当该地区综合利用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外部可支持资源以及调节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后,养老金整体收入仍然不能满足当年养老金支出(即指标养老保险收支综合平衡度小于1),养老保险制度变得不可持续。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等级评判准则,如表2所示。
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精算模型构建
根据上面构建的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测度指标可知,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是计算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测度指标体系的基础,因此下面将构建测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精算模型。
1.养老保险收入测算模型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简称“26号文”)内容,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口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其中,“老人”是指“26号文”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是指“2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新人”是指“26号文”实施后参加工作且个人缴费年限累积满15年的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收入主要来自“中人”和“新人”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缴费、企业社会统筹账户缴费以及累积结余基金的投资收益。
根据穆怀中对社会平均工资的假设,工资增长率可基于消费物价增长率和实际工资增长率进行分段预测,第t年的城镇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可表达为:
(1)退休“老人”的养老金支出。根据“26号文”规定,退休“老人”只有基础养老金,其发放标准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计发比例为基础,并按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表达式如式(10)所示:
(2)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支出。退休“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根据“38号文”规定,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标准以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定计发比例。式(11)为第t年其基础养老金支出模型:
(3)退休“新人”的养老金支出。根据现行制度,退休“新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设第t年x岁的退休新人的城镇就业人口为L,式(16)、(17)分别为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支出模型:
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状况实证评价
本文选取上海市、安徽省、辽宁省作为东、中和东北部三个代表省市,在开放人口环境下,ζ湓2016-2050年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安全状况作出实证评价。
1.基本假设与数据选取
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选取的代表性三省市的人口与经济等实际状况,对养老金缺口测算提出以下基础假设: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不变;参保人参加工作当年即参保,整个参保期间连续缴费;养老金按年一次性收缴与发放。基于上述假设,本文以上海、安徽、辽宁三省市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包括城镇分性别年龄的人口数、分年龄出生率、分年龄死亡率等数据,不考虑城镇迁移率,利用队列要素法对2015年以后年份三省市城镇就业人口进行预测。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状况评价
(1)养老保险收支自平衡度评价。从图1(a)显示的部分积累制平衡度指标看,辽宁省与上海市早在2016年之前部分积累制平衡度已经开始小于1,即在不挪用个人账户的情况下,养老金收支出现缺口;而安徽省也将在2017年开始出现缺口。可见,从选取的代表性省市来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是目前及未来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图1(b)显示的现收现付制平衡度指标看,整体上,辽宁、上海、安徽三省市均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分省份看,辽宁、上海的现收现付制平衡度早在2016年之前开始小于1,即在没有外部资源的支持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使透支当年个人账户收缴的基金,仍然收不抵支;而安徽省现收现付制平衡度将在2023年开始小于1。也就是说,选取的东部与东北部的代表性省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无法实现制度的自平衡,必须依赖外部资源的支持才能实现财务的收支平衡,中部代表性省份安徽省也将在8年后无法维持制度的收支自平衡。
(2)外部环境可支持度评价。从表3中的养老金累积支持度指标看,辽宁、上海、安徽三省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分别将在2020、2024和2031年末用完,也就是说剔除财政补贴,在未来4-15年内选取的代表性省市的个人账户将完全处于“空账”状态。
在通过构建时间序列模型对财政支出做出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公式(3),分别求出安徽、辽宁、上海可用于养老保险支出的最优财政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14%、4.39%和9.56%,根据预测的各地区养老金支出可进一步求得三省市的财政可支持度。从表3显示的财政支持度指标看,上海、安徽和辽宁可用于养老金支出的财政规模相对于养老金总支出的比例均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态势。从财政支持度具体数值上看,三省市中上海市可支持度最高,研究期间可用于养老金支出的财政支出占养老金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21.10%,辽宁省次之,支持度平均为13.15%;而安徽省最低,支持度平均为9.02%。
(3)养老保险收支可调节度评价。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介绍,我国将在2016年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并留出数年过渡期逐步实施,在此本文假设我国将在2020年正式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①;男性每5年推迟一岁,女性每3年推迟一岁,直至达到极限退休年龄。同时假定参保人可以承受的极限收益率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按照一个制度“标准人”的缴费、退休收入以及缴费年限,可计算出参保人所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男性4.36%、女性5.27%。在保持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参保收益率极限值所测算出可以延长的退休年龄极限值分别为男性66岁,女性65岁。通过极限退休年龄可测算出各年养老金收入增加的程度以及养老金支出减少的数量,结合当年养老金的收入和支出可以计算出各省市的养老金收支可调节度,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知,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养老保险收支可调节程度逐步加大。总体上看,通过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1.44%-18.74%的养老金收入,同时减少3.88%-32.10%的养老金支出,养老保险支出调节度高于收入调节度2.44-13.36个百分点,延长退休年龄对支出的调节效应要高于对收入的调节效应。分地区看,延长退休年龄对东部地区上海市的养老金收支调节效果最为明显,在峰值年份2047年,通过延长退休,可增加的养老金收入与减少的养老金支出之和相当于原养老金支出的比例高达48.57%。延长退休年龄对中部地区的安徽和东北地区辽宁的养老金收支调节的效果相当。各年平均而言,延长退休年龄,安徽地区可以增加10.37%的养老金收入,减少16.29%的养老金支出;辽宁地区可增加8.64%的养老金收入和减少14.43%的养老金支出。可见,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是解决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有效手段之一。
(4)养老保险收支综合平衡度评价。表5为综合考虑制度收支自平衡、外部h境支持度以及参数调节度因素后的养老保险收支综合平衡度指标。辽宁省养老保险综合平衡度将在2020年开始小于1并持续到2050年,这结果意味着如果没有额外财力支持,辽宁省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早在2020开始变得不可持续;上海市则相对晚5年即于2025年开始出现养老保险制度不可持续的状况;安徽省在2033、2034和2035年三年出现短暂的综合平衡度小于1的状况。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综合评级。表6为选取的三省市2016-205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性评级。从整体来看,辽宁省和上海市在研究期间大多数时间段均处于不可持续等级;而安徽省的安全状况相对较好,只有短暂时间落入不可持续等级。分省份来看,辽宁省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最差,将在2020年落入不可持续等级,即在未来5年内,辽宁省养老金缺口将继续扩大直至不可持续;位于东部的上海市,在2023年之前均处于相对安全及以上等级,于2024年进入危险等级并在2025年以后处于不可持续状态;三省市中,中部地区的安徽省安全状况最好,在2030年之前均处于相对安全及以上等级,于2031年进入危险等级,在2033、2034和2035年短暂落人不可持续等级,随后又转为危险等级。
五、结论
本文将养老保险制度针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可动用的外部资源和制度调节能力作为衡量其安全性关键指标,从制度自平衡、外部环境支持度和制度可调节度三个维度构建测度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的方法体系。并选取东、中、东北地区的上海市、安徽省和辽宁省为代表省份,利用构建的测度指标体系实证评估了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状况。实证研究有以下发现。
首先,选取的东部与东北部代表性省市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无法实现制度的自平衡,必须依赖外部资源的支持才能实现财务的收支平衡,中部代表性省份也将在未来8年后无法维持制度财务收支自平衡。
其次,剔除财政补贴,辽宁、上海和安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结余资金将会在未来4-15年全部用完,即个人账户将完全处于“空账”状态。
再次,通过延长退休年龄,上海、安徽和辽宁三省份可以增加1.44%-18.74%的养老金收入,同时减少3.88%-32.16%的养老金支出。
最后,如果没有额外财力支持,辽宁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在2020年开始不可持续;上海市于2024年进入危险等级并在2025年以后处于不可持续状态;安徽省相对晚7年即于2031年进入危险等级。
根据选取的代表性地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状况,本文提出如下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在养老保险安全等级落入危险等级之前,各省市应未雨绸缪,做好预防措施,尽可能开源节流,增加养老金筹备,警惕即将出现的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情况。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4
1.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档案。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对每个人的保险待遇必须真实、准确。要从离退休人员退休之日起,建立好退休金档案,把劳动工资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收集建档,应填写《社会化发放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卡》,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银行帐号,健康状况,联系电话,常住地址和家庭其他成员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采集归档,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仍属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后调整退休金工作仍是原单位负责,工资部门的养老金仍然是集体批复,故保险中心必须每人复印一份放进个人档案资料中。有些单位委托保险中心协助离退休人员的地方津贴等经费,保险中心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具体,代扣的经费项目时间金额都要收集归档。鉴于人事劳动部门已合并为社保局,建议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工作转移给事业单位保险中心操作,这样,更有利于建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档案。
2.采集离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资格身份认证,要不断探索科学化,人性化的资格认证方式,防止引起离退休人员误解不满。一是建立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档案,每半或一年采集到的认证信息要登记到《社会化发放人员档案卡》。二是要把生存认证采集寓于管理与服务之中。对由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委托单位进行认证,结合缴费基数稽核开展实地稽查收集,对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所在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稽核认证采集,对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由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资格认证委托书,委托其居住地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或视频认证采集;对部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人员,可以开展体检、上门慰问等活动,实地认证,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收集、不遗漏。三是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系通报制度,及时收集离退休人员死亡及户口注销信息,与经办机构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力争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3.变更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常有变化,只有随着他们的变化及时变更,才能保持正常联系,保证他们的养老待遇及时发放到手。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耐心细致做好清退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老农保”基金清退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老农保”基金清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乡居保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日常事务。
三、清退原则
根据我县老农保基金原始参保缴费资料,按照个人参保缴费本金加利息一次性清退的原则进行。
四、清退对象、时间
(一)清退对象
1992年至1998年在我县参加“老农保”未办退保手续的人员。
(二)清退时间
2014年7月至9月30日。
第一阶段:启动清退工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老农保清退领导小组,2014年8月5日前由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老农保清退工作部署会。请县级各相关部门、县电视台大力宣传老农保清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老农保清退工作的宣传。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请县人社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清退工作,确保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公示核实
按老农保原始资料和银行提供的利率,核算出老农保清退明细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30日负责公示核实到各参保缴费人员。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核实到每个参保人员,确保公示的数据准确无误,为下阶段清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参保缴费人员,县城乡居保局汇同乡镇人民政府认真核对,5个工作日内必须答复。
第三阶段:清退办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汇同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完成老农保清退工作。县城乡居保局在规定时间内,按公示核对无误的清退金额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清退给参保缴费人员,清退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必须齐全后才能清退。
五、清退责任分工
(一)县人社局: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解释。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老农保清退工作的宣传、数据核实、公示、资金清退。
(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县老农保原始资料的清、复核。
(四)县电视台:负责老农保清退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老农保清退工作的全面监督。
(六)农行县支行:负责老农保基金利息的核算。
六、清退程序
(一)公示
各乡镇将清后的清退明细表公示到各村,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对本人或他人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公示期内由本人或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后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误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原件清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的人员,必须由村委会出具参保缴费证明,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4.已死亡的参保缴费人员必须由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章,法定继承人必须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继承证明,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5.领取人逾期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本人出具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原件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原件。
(三)清退办
1.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清退明细表及时将老农保基金清退到各乡镇人民政府。
2.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清退程序办清退支付,个人签字按指印确认,支付凭证原件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备查。
3.清退工作结束后如因失踪、死亡并且无法定继承人领取老农保基金的结余基金将纳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
七、清退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老农保基金清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清退工作安全稳妥、准确无误。
(二)老农保基金清退工作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范文6
一、落实人才强区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1、公开选调住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4月份选调5人的基础上,再次为区住建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选调8名技术人员到住建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两次共为区住建委选调事业单位技术人员13人。现选调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
2、认真组织“三支一扶”报名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拟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名,其中包括南部新区20名。在5月25-27日共三天的报名时间里,共有316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今年的“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时间将在6月18日进行。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将确保2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完成。办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定工作,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人才的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需求登记。
5、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及其他区直单位人员招聘选调工作的准备工作。协助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和选调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为区计生委、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工业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就业培训工作扎实进行
1、想方设法扩大就业再就业,通过加强再就业培训和进一步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新机制,使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为我区企业服务,针对杉杉服饰有限公司招工问题,积极行动,制定招工实施方案,抽调专人为企业服务。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招工信息,采取重点招工方式,联系有关服装学校,牵线搭桥。3、按序时进度一季度完成农民工培训任务1360人,占全年任务的34%,按照规定已向财政部门预拨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50万元,用于农民技能培训的直补。
4、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发放工作。通过认真的审核,为符合小额贷款发放条件的52户,发放贷款208万元。
三、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制定了二0一一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宣传方案,并实施宣传月活动,三是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前准备工作。
2、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根据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包括接受电视采访,设立了宣传台、走流动字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使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技能培训两项工作深入民心,做到家喻户晓。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月底完成全年任务70%。生育保险工作完成任务71%。
4、认真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
¦¦¸′⊄¸′⊄á 险。为工业园区、南部新区、“康美药业”项目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险。5月份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1.8万元。
5、认真做好全区企业职工申报退休工作。对申请正常退休的50名人员,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市局审批。
6、认真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在5月20-25日的几天时间里,为全区申报慢性病的1600多人进行了慢性病鉴定。
四、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