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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依法行政具体工作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依法行政“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依法行政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规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区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进行的检查、评比和奖惩活动。
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依法行政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负责实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并向全区公示。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依法行政考核采取自查与互评相结合、社会中介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考核组,参加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
第五条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考核实施机关。
(二)区政府组织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考核。
(三)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四)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考核采用基准分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根据最后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2-10分的加分:
(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被国务院、市政府、市级部门、区政府作为经验推广或表彰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区级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加分事项须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同一事项不累积加分。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引发恶性事件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三)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引发恶性事件的。
(四)拒不执行区政府相关文件,阻碍依法行政示范区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
(五)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八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共5分)
(一)未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法等学习制度的,扣2分。
(二)未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的,扣1分。
第九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共20分)
(一)未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的,扣2分。
(二)重大决策作出前,未依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扣1分/项。
(三)重大决策作出前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扣1分/项;
(四)对依法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未按法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扣1分/项。
(五)未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按要求反馈的,扣1分/项。
(六)重大决策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扣1分/项。
第十条制度建设(共8分)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不明确、内容不合法或者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件。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扣1分/件。
(三)未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扣2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共30分)
(一)未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的,扣3分。
(二)每年度未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等内容的,扣2分。
(三)行政执法案件中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权适用不规范、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情况的,扣1分/件。
(四)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按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扣1分/件;未按规定统计汇总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并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的,扣2分。
(五)未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扣0.5分/人;未将本单位持有上级管理部门核发的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扣0.5分/人。
(六)每年度未将行政执法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统一集中管理的,扣0.5分/件。
第十二条行政行为监督(共20分)
(一)年度人大代表提案和建议办结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二)年度政协提案和建议办结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三)未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未出庭应诉本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的,扣1分。
(四)本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的,占本单位全年所有具体行政行为比例为5%-20%的,扣5分;高于20%的,扣10分。
(五)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扣2分/件。
第十三条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共10分)
(一)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的,扣2分/项。
(二)未及时、依法、妥善处置涉法事件,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扣2分/件。
(三)未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扣2分/件。
第十四条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共7分)
(一)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1分/项。
(二)本单位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设备、工作经费未按规定落实的,扣1分。
(三)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年通过公议、调研等方式,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未达2次的,扣1分/次。
(四)每年度未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的,扣1分。
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3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由于人动,我局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年初,依据《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6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我局制定了《2016年__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16年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2016年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将任务分解到股室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二、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一)完善学法制度,扎实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按照县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完善了机关领导干部及公职(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制定了《__县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执法)人员学法计划》,从2月份起利用每月一次的月工作会议进行集中学习5次,突出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深入领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了解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熟悉校车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全县各学校对教师采取分散培训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统一订购《普法读本》,有重点地布置学习任务,并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机关人员法制知识储备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各学校均组织干部教职工重点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__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并通过网络、下缘广播站、横幅、黑板报等广泛宣传。
三、依法行政方面
(一)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收费行为。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年初我们对教育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教育局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若干项执法依据,保证了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推进。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收费之际,都要开展教育收费执法活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了乱收费现象,极大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在实现“两基”达标后,继续认真贯彻《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并加大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均严格实行毕业生交接制度,辍学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推进免费教育进程。继续认真贯彻和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家庭困难寄宿生还实行生活补助。三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加大学校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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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把政府主要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政府各部门应当与所属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彻底脱钩,与所属的各类经济实体彻底脱钩。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报告,制定本行政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镇、街、新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规定的,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变更、撤回、撤销,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加强监管。
3、依法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叉和重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财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行政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项附加以及国
有资源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共享相关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行政机关应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创新管理方式。
6、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7、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决策会议制度。制定行政决策监督规则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确保行政决策监督的及时、有效。
二、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权威
8、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规范性文件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上位法,具有可操作性。
9、科学编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应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符合客观实际。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应严格执行,确需调整增加的项目,应经法制机构论证后,报政府决定。杜绝不切实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避免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随意性。
10、建立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度。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专业领域的,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在区政府网站和公开场所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机关应对是否采纳及不予采纳的原因和理由作出充分说明。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11、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对所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废止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法制机构受政府委托,每年度应当公布本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关机关、组织、公民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经政府法制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处理。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完善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相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档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4、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凡未经公告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规定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限期纠正并追究责任。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持有和使用国务院部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检查证件的,使用机关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造册备案并接受统一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5、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应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
16、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应当送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行之有效的审查机制;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或废止有关文件。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政府法制机构应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依法受理。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案卷公开查询与评查制度,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与公开。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快行政复议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行政复议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积极探索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依法从财政支取赔偿费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依法追偿。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明确行政补偿的范围、标准、对象和程序。
19、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系统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经常性的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跟踪检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效率。
20、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行政机关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告。健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21、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机关通报,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2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完善机构与查处机构的联合调查等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及时处理事项,切实保障人、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引入律师参与机制,为人、举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3、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各单位要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镇、街、新产业园和政府部门每年应举办4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把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干部每5年应接受1次以上的专门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3年参加1次由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举办的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
24、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行政机关要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5、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街、新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具体领导各项工作,各副区长负责分管工作的依法行政。井岗镇、各街道、新产业园和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政府每年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任务与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牵头责任部门和协同责任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完善现行的政府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并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应当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区法制办要精心组织考核,注重与机关作风评议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贯彻落实计划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气象;执法;民生;职能
1 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按照《焦作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和《焦作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现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为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提出了需求和挑战,因此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气象法规体系的气象执法体系。
针对不同岗位和业务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行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执法骨干、审批中心工作人员重点进行了行政处罚、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气象执法文书档案有关知识培训,财务管理人员重点进行《会计法》的培训,逐步提高气象全行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有效推进了气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2 坚持气象法制宣传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首次对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气象灾害防御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在短时间内相继实施,充分表明了国家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紧迫性。因此我们把气象法制宣传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先后在市中心广场举办“3・23世界气象日”现场宣传活动,在XXX社区举办“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XXX广场举办“焦作市第十八届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周”宣传活动,在XXX社区、XXX小学举办“常熟第五届科学普及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气象知识展板、现代化装备展示、现场释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和小学生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气象科普知识,引导其关注气候变化,提升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3 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1)焦作市气象部门在推进现代气象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价和重大决策集体合议等制度,避免了在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2)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明确二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别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以及施放气球活动许可。在行政服务中心还受理媒体传播气象信息核准、气象灾害事故调查鉴定(理赔证明)、提供气象资料等服务项目。根据要求对所有进驻事项的提供材料进行简化,重新审定工作流程图,对提供气象资料服务、媒体传播气象信息核准等进行审批再提速。(3)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气象部门的工作实际,采取专兼结合的气象行政执法模式,通过法制培训、部门内专项讨论、单位之间经验交流,不断完善精炼执法程序,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与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法制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需要时申请执法援助。(4)有效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工作。以《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焦作市气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为依托,坚持合法与合理、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开展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梳理工作,完成焦作市气象行政执法权力运行41项行政处罚项目和15项其它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工作,通过了市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政府投资、工业和服务业等项目审批情况及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乱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保证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了焦作市气象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5)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由局领导牵头认真学习《焦作市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对《焦作市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焦作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强化执法责任,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气象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4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除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上级部门层级监督外,高度重视日常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年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开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受咨询、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投诉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结论
依法行政并且文明执法是我们永远追求的主题,但是诚然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还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执法力量匮乏,对一些违法行为(如施放气球活动不审批、施放气球活动现场无人看守、不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等)还是会存在着一定的违法难究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狠抓落实,着实通过我们的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和谐生活贡献我们的力量。
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6
一、依照法定职权行使行政权力情况
市容秩序方面:
(一)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管理。1、围绕市容环境的提档升级,按照“街长、片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加大市容秩序的集中整治力度;2、全面做好定点办事处的迎检工作,突出以街巷、小区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力求在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面貌上取得新突破,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街巷市容秩序和难点治理面貌。
(二)全面做好示范路创建工作。强化对二环西路、三环南路、淮海西路延长段、湖北路的市容秩序长效化管理,按照“街长、片长”负责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严格落实“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管理责任制,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订率100%,市容环境基本做到整洁有序、美化亮化。
(三)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管理。菜场周边秩序一向是市容管理最棘手的地方,在下半年,我们将此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严格考核,通过错时执法和无缝隙管理来确保菜场周边秩序井然有序。
(四)进一步强化夜市烧烤管理。我们计划从明年初开始,针对占道夜市烧烤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从6月初开始,组织人员加大对夜市烧烤的不间断巡查力度,同时,定期联合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集中整治。
(五)积极开展攻克市容难点活动。根据市局下达的任务及考核方案,协调各办事处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市容难点,协调各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妥善调整执法人员的作息时间,严格落实定人定岗、严防死守,确保湖滨刘场农贸市场、西苑农贸市场、段庄农贸市场、矿西农贸市场等处占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六)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继续把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和执法责任制作为解决市容难点的突破口,确保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订率和履约率达到100%。
(七)坚持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强马路市场、疏导点的管理。按照“便民、统一、影响不大”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设置非机动车维修、修配锁、修鞋、等便民服务网点,同时加强对马路市场的市场化管理考核力度,保持马路市场秩序井然、经营有序、卫生整洁。
(八)对停(洗)继续保持长效化管理态势。通过整治,要达到取缔一批无照经营、打击一批违规违法经营、整改一批不规范经营的工作目标。
环境卫生方面:
(一)目前,我区重点道路8条,三环路及城市出入口8条,区管道路56条,道路保洁面积338万平方米、绿化带保洁面积80万平方米;179条小街巷保洁面积62万平方米,共计保洁面积480万平方米全面实施市场化保洁,我区全年投入1245.2万元。道路、街巷市场化保洁公司为洁士、红帽子、国华、格瑞、苏彭五家物业,共有保洁人员1260人,管理人员59人。红帽子物业公司及鑫启物业公司全面负责我区55座公厕保洁权管理(实际73座含城中村32座)。为进一步加快“数字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环境卫生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对全区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专用车、环卫停车场等本底资料进行及时更新。为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
(二)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巡查机制
建立以区局、办事处、社区三级考核管理为基础,以有经验的环卫工人担任市场化保洁专管员进行日常检查为辅助,全面开展分时段、分班次的无缝隙考核和精细化管理,做到早普扫考核每周三次,巡回保洁天天有记录,晚间检查每周二次的分班次管理,并采取现场存在问题、现场及时解决、限时处理完毕等方式,及时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规章制度督导巡查落实
建立巡查签到制度,为保证将巡查签到制度落到实处,采取“守点、管面、走线”的方式,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上以保洁标段为基础,在保洁标段上分别设置2至3个签到点,点位设在沿途免费开放公厕及中转站中,每个点位上印制“签到薄”,要求办事处环卫分管科长、市场化监督考核员、路段保洁公司的项目经理、责任班长、公厕管理员必须到签到点签到,并在“签到簿”上详细记录自己的巡查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存在问题、处理方式及结果和巡查人员签名等内容。
(四)加强设施维护确保运行顺畅
为加强免费公厕的管理,我们明确专人负责公厕考核工作,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取消收费后人流量增加,保洁难度增大的窗口地带公厕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卫生质量达标,设施完好。在中转站管理上,安排车辆提前进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及时清理池内卫生;认真开展消杀工作,防止虫害,确保中转站运行正常。
(五)详实数据统计,实施顺利收费
《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来,我局全面完成征收对象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十四个办事处先后印制宣传横幅140余条,宣传板14幅,张贴宣传标语5000余份,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出动人员210名,出动宣传车14辆,宣传材料张贴到各小区宣传橱窗、告市民一封信发放到每家每户,尽量做到宣传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户外广告方面:
(一)加强野广告工作的检查力度
市局野广告从一月份开始考核,针对今年市局野广告考
核采用暗访的方法,我局加大了对各办事处的检查力度。每次检查完后都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具体负责的执法人员,同时通过经常与办事处人员沟通,到现场一起检查等方法调动办事处的积极性,通过各办事处相互间的学习对比,激发办事处的工作热情。
(二)加大临时性广告的考核检查力度
2月份以来,针对销售旺季的到来各商家开始了新一轮的宣传,我区内临时性条幅、布幔乱挂现象有所增多,我局组织从2月份开始每半个月对全区内的条幅、布幔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全年共清理临时性条幅、布幔270余处,同时加强了对各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检查考核力度,有效遏制乱扯乱挂现象。
(三)大力督促门头店招改造工程进度
在制订效果图并积极申报领导审核的同时,大力督促今年市重点工程和示范办事处创建涉及道路的门头店招改造工作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拆除与施工的结合,确保拆除后24小时内工程队进场施工,施工中积极配合监理人员严把质量关,力争按时保质的完成店招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西苑中路、黄河南路、矿山东路等十六条道路门头的基础铁架安装,安装面积达17000余平方米。
(四)加大户外广告规划落实力度,大力拆除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按照市局下发的《市户外广告规划》排定全年落实拆除计划,并组织相关办事处对第一、二季度涉及的城南大道、工农路、苏堤路、三环东路、西安路等六条道路的180余处违规广告设施进行拆除。同时根据市督察大队每月下达的督办单,分别对世纪大道农业银行高炮、大彭路两处高炮、徐丰公路一处高炮、三环东路一处高炮、解放南路邮政局楼顶大型广告等十六处大型已经进行了拆除。
违法建设管理方面:
(一)违法建设拆除情况
截止6月20日,全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40余处,面积86000余平方米。市规划局共下达违建任务34处,目前拆除13处,整改率38.2%。其中下达新增违建12处(含部队违建1处),目前拆除5处,整改率41.7%;下达存量违建22处,拆除8处,整改率36.4%。
(二)各类督办单办理情况
截止6月1日,共下达市、区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违建督办78处,整改34处,整改率43.6%。
(三)做好2013年存量违建拆除上报工作
按照市规划局下达的《关于下达2013年集中拆违任务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区2013年拆除存量违法建设10万平方米,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办事处今年的拆违数量进行合理分配,同时要求各办事处上报拆违的具体点位,制定拆除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上报和拆除工作。
(四)做好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201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起。一起为区人大代表建议“巩固老小区整治成果的建议”,接到该建议后,根据近年来区加大小区违法建设拆除和老小区整治的有关情况及时给人大代表回复,并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告知人大代表,该代表对答复较为满意;另一起是市人大代表的联名议案,我局负责协助办理,代表建议“加快城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违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我局根据代表的建议将近年来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情况和对城中村内违法建设的监管、拆除情况进行答复,并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措施告知人大代表。
园林执法管理方面:
2013年以来,我局已接市园林局转来和群众举报违法案件共29起,立案查处11起,责令恢复原貌18处。面积约为2387平方米。
重点工程建设方面:
今年我局主要负责淮海西路西段、二环西路、湖北路示范路立面整治工程和三环南路综合整治工程,欣欣路立交桥立面改造工程、三环南路人行过街天桥立面改造工程,以及永安广场周边建筑立面改造以及永安街、奎山街、软件园周边建筑提档升级整治等工作。由于今年的重点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我局齐心协力,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确保今年的重点工程顺利完工,不拖全市城建重点工程的后腿。
执法检查监督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计划,认真严谨地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各种投诉、行风热线、督办单等查处的各项问题,使整改率领先于其他各区;及时对市、区各项成绩进行汇总,做到奖罚分明;对各项考核工作做到公正、公开,联合其他各科室进行检查并及时下发考核通报、“片长街长”通报、督查通报,进行汇总。
定点办事处创建方面:
2013年,三个办事处代表我区作为定点考核办事处参与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40%。目前,我我局在全市率先落实“街长片长”管理体制;各办事处执法中队09年在全市率先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并在各办事处所属的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城管服务站,完善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体制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数字化城管建设方面:
2013年以来,在市数字化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和各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支持下,我区数字化城管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平台试运行良好,不折不扣落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管理指标较2010年都有所提升。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一)依法决策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定要求,会审,人员包括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一线执法机构负责人等,如涉及相关部门的,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法律界限较模糊的涉嫌违法行为和特别重大案件,还邀请了上级法制部门和有关法律专家共同参加。
(二)自由裁量权合理、适当行使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要求,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坚持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因素,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处罚幅度。
(三)重大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针对重大事项,我局认真组织,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决策中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的公示并举行听证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局举行的听证会实行“阳光操作”,严格遵循统一规定的程序,其范围包括由居民代表,并邀请一定比例的利益当事人如经营业主代表列席旁听,自愿参加的社区居民也可列席旁听。社区听证会正式代表具有投票表决权。
会议议程:主持人在介绍与会人员、基本情况后,提出听证预案(处置意见或整治方案),正式代表投票表决。与会人员(包括经营业主和受害居民)可围绕主题自由发言。
表决形式:听证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中意见。现场选举唱票员、计票员等工作人员,现场唱票,主持人现场宣布投票结果,并于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社区内公示。
职能部门根据居民表决结果,按法律程序,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依法经营;对需整改的问题,责令问题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必须取缔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要求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督促其办理。
(五)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依法行政决策违法责任案件。
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关于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区依法行政工作布置要求,制定《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和《依法行政工作2013年计划》,按照规划和计划,我局认真组织部署、分解职责、宣传发动、检查督促,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有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为依法行政工作能够得到有力贯彻和执行,保障区城市管理工作各项检查考核得到好成绩,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等20多个规章制度,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严格检查、考核、督促和奖惩。保障了我局各项城管工作,检查考核都能得到有力贯彻和执行。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一)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省住建厅规范化队伍建设要求,保证办理执法证的执法队员都是事业编制身份,坚持全员都参加每月组织的法制培训,使同志们熟悉城管队员行政执法的基本行为规范,明确了当前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特点,对当前城市管理现实情况有了较为基本了解。根据在岗情况,按照执法证信息建立花名册,统筹进行管理、考核。
我就按照建立执法人员业绩档案要求,科学合理设计电子档案格式,按照建档内容要求,认真梳理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组织录入档案电子表格,做到一人一档,档随人走,现在行政执法档案已经基本建成。
(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情况
我们坚持对执法中队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审核,严格审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坚持各执法中队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卷每月上报备案归档,制作电子档案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结合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坚持认真梳理执法主体、法律依据,按照行政许可权力依法行政,坚持信息及时公开。相继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行政许可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严格检查、考核、督促和奖惩。保障了我局各项城管工作,检查考核都能得到有力贯彻和执行。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规范执法工作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认真落实“片长、街长”制度。为切实把城管责任履行起来,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将“一岗双责”和“片长、街长”有效结合起来,使“片长”参与城管工作制度化、长态化,积极实践和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健全“一岗双责”和“片长、街长”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通报制度,将日常考核结果,直接通报至“片长”和“街长”,严格兑现奖惩。
2、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研讨制度。我局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管理工作,并形成制度,就怎么去做好和抓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探讨。另外,“片长”、“街长”和执法队员对辖区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寻求有效解决办法。
3、加大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拆除力度。根据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按照要求完成拆除任务,认真落实监管办法,严控新增违法建设的出现。结合道路整治,按时间节点要求拆除所有违章搭建、恢复所有破墙开店。
4、与所有沿街业户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与全区所有沿街业户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实行门前一定范围内市容环境承包,强化监管,充分调动沿街业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使其切实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现城管与经营业户的和谐互动。
5、认真落实数字化城管下达的整改任务。及时做好与市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对接,对分类交办的问题,依据数字化城管部件、事件标准派遣到各责任办事处、社区和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终端接受和信息员定位等工作。区城管局根据工作程序,按照“分配任务及时、调度及时、上报准确、通报严肃”的要求进行考核。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法制培训学习内容要求,坚持每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局坚持规范化城管队伍建设,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建设和管理: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4、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严格执行市区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四)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制度是规范队伍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保障。结合目前执法队伍比较分散、人员素质不齐的特点,应建立健全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
为加强城管执法的规范有序,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以全面建设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规范、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围绕省住建厅创建规范化建设星级单位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创建活动。2010年年底,通过了省厅考评小组的验收,被评为三星级单位。今年我局严格执行规范化建设星级单位标准,保持规范化管理不放松。
(五)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报备报审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要求,明确局分管领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领导工作,明确局办公室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等工作,及时更新补充新文件并加以实施,对废止的文件及时清理。
(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今年没有发生诉讼案件。
(七)行政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裁定的履行情况
我局今年坚持行政执法规范,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八)规范收费和“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规范了行政处罚查处和处理程序。按照市、区“收支两条线”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款全部、及时地到银行缴纳。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成立了局“一岗双责”、“街长片长”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监督考核标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街长片长”工作机制,在相关路段设立公示牌,在电视、网络上公示街长、片长及执法人员的手机号码,责任区域,工作职责等,在此基础上以“严管街”为轴心,向周边的小街巷、居民小区延伸和扩展,构建全覆盖的管理网络和无缝隙的责任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城市管理长效化管理新进程。
(二)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
明确局长为全区城市管理网格化第一责任人,推行管理内容立体化,明确办事处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执法人员是责任区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户外广告、非机动车停放等城市管理相关的全部事项,行使管理权、审批建议权,责任人对辖区内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具有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权立体化捆绑式的管理新模式。
(三)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情况
我局根据城市管理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市局考核检查标准,科学设立执法岗位。根据城管主体职权,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对简易程序卷宗放在执法中队归档,对执法中队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审核,严格审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坚持各执法中队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卷每月上报备案归档,制作电子档案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效果
我局对执法中队在执法区域履行管理职责与监管职责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卷宗、跟踪执法效果、队员法律法规测试等形式,按照我局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各执法中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内容涵盖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等方面。每次检查结束后,均形成书面情况通报,及时查纠不良执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工作负责,考核优等的执法队员及时进行奖励、表彰。现在全区执法队员中已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行政执法违法责任案件。
(六)行政执法年度评议自查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办事处、居委会、及群众代表等服务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年度评议自查工作,举行座谈会5次、在街道、市场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广泛开展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感受居民生活的真实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生活中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部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梳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发生发展原因,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整顿。到现在,评议发现存在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一)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完善行政调解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城管系统行政调解网络和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和优势,努力把矛盾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处理情况
我局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明确办公室负责接听,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处理问题办理程序。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制度健全、办理及时,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情况
(一)法律宣传学习情况
组织机关各科室人员,定期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二)法制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强化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置精通法律法规和有一定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到法制科工作,现法制科有工作人员5名,保障了我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需要。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城管网、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执法职权、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及局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点工程招标等活动的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