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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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1

工作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排点:各县(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住建系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二、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局属各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中旬-8月上旬)。

局属各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建筑监管部门要根据重点内容要求,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及施工项目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进行检查。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对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市园林局负责各市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局属各部门、各县区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局质安处在集中查处阶段,于5月中旬对此次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组织第一次督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督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成绩。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处,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局质安处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此次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进行第二次督查(时间预计9月15日前后,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督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隐患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的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王亦农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县(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检查与抽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2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建立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推进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生产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维护全局安全稳定发展为重点,以深入贯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人力社保工作实现务实、高效、创新发展。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排查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理顺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大力维护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职责任务

(一)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广泛发动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

2.积极参与此项行动,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上访人员劝解工作。

3.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行动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打非治违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行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财务统计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纪检监察室。加大对存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督查和巡查力度。

(四)其他科室。各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分析,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认真实施。

(二)全面执法整治阶段(8月11至10月31日)。局里要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坚决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局里要对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要形成有借鉴意义的总结材料。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开展排查,确定打击整治重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划分责任区,通过采取地毯式的摸排,建立完善经常性排查制度等措施,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管理台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摸排不留死角。

(二)抓好日常管理,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平时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强化巡防管控,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加强局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确保发挥作用。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农业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排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8月至10月。

三、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瞒报、迟报、漏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有效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了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成立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强化责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学习时机和到田间地头实施免费检验的机会,拓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积极动员和弓l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全面参与和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强化“两个主体责任’’,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重点打击容易弓}发农机事故的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生产安全。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疏理,科学分类,将重点打击的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层层分解、人人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表,予以严厉打击。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经过重点打击的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死灰复燃。

(四)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生产、拼装拖拉机上路行驶和无牌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行为。对在道路上进行非法经营建设行为的拖拉机驾驶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追加处罚的,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依法予以从重、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从事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的拖拉机驾驶人,要组织其学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5

工商行政管理局“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的监督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开展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截至9-12份,全局成立了3个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588人次,执法车辆132台次,检查经营户960户次(其中包含企业85家),确保了辖区生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开展“打非治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会,成立了行动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协调。各分局也按照要求积极制定方案,成立专门小组,突出区域特点。

二是确定重点领域。此次行动以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消防企业、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企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

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要求各分局9月至12月的每月25日前要将上月情况汇总上报县局。每月28日前,企管科要将全县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整个行动要切实做到认真部署、全面发动、定期督查,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6

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2015〕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化科,名单如下:

组 长: 陆XX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庄XX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刘XX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

张大发 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

三、范围

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如下:

1.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生产、超越批准的生产行为,整治生产储存在役装置设计未经过正规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经营、超越批准的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问题。

3.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打击危化品无证运输和非法改装、认证、运输行为,整治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打击危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按照属地监管为主,各单位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要传达到辖区所有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按照以上打非治违范围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上述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每月1日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当地安全监管局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2月上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对已公告安全许可证过期或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在整改期限到期仍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四)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收集"六打六治"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把开展危化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 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