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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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方案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1

基层治理弱化导致治理层面的稳定问题

当前治理层面的问题主要是由基层政权功能的弱化乃至丧失造成的,而非基层政府的权力过大造成的,这是目前社会各界容易对基层维稳产生误解的地方,一般认为维稳乱象乃是由基层政权的权力过大所致,其实不然,我在基层的长期调研发现,恰恰相反,正是基层政府的权力过于弱小而非过于强大,导致了治理层面稳定问题的大量发生。

进一步来看,为什么会有基层政权治理功能的弱化呢,这种弱化又是怎么样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呢?这一切乃由近期以来基层治理体系的瓦解和重构造成的。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基层治理体系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基层政府的权力弱化、职能上收、财政困难,公共服务职能难以落实,成为所谓的“悬浮型政权”,因而,基层社会的大量矛盾和问题无法在基层治理体系内获得解决,而农民则要求更高层级的政府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越级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形成了治理层面的稳定问题。就笔者在基层的调研来看,治理层面的不稳定因素是当前稳定问题的主要来源。

治理型不稳定问题构成当前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主体类型,治理层面的不稳定问题要求基层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应该强化乡村治权,而不是进一步弱化之。正可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稳定问题从治理层面转向行政层面

行政层面的稳定问题不是凭空产生的,不是政府制造出来的,而是由治理层面的问题转化而来,因为基层治理体系的弱化,问题和矛盾上移,群众要求政府承担责任,这就迫使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之作出反应,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并逐步发展出一整套维稳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

当前,维稳工作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中心工作。县委书记大接访意味着以县为主的维稳工作体制已经形成,县委书记大接访实现了制度化、常规化,许多地方的县级局升格为群众工作部,成为副处级单位,而大厅则成为县级政府工作量最大的部门。

行政层面的稳定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当前考核体制下产生的问题,严格的维稳考核机制使基层政府对稳定问题产生过敏性反应,将所有治理层面的问题均纳入维稳工作的范畴内,反而不利于问题在治理层面的解决。并且乡镇政府采取非正常手段处理稳定问题,同时,这种维稳体制也被少数人利用,他们利用当前的体制要挟基层政府,产生了一批以获取不合理利益为诉求的老上访户,基层政府疲于应付,真正合理的治理问题反而无法得到解决。

治理和行政层面的稳定问题被“泛政治化”

从农民上访和的动机来看,以政治为直接目的的为数极少,绝大多数不稳定因素都是治理层面的问题,并在行政层面表现出来,对政治的直接冲击几乎不存在,当前基层社会的稳定问题以治理型不稳定为主要类型。但从客观影响来看,如果治理层面的问题处理不当,或者处理不及时,将会产生大量的越级上访和。就笔者的调研来看,在市县乡三级的不稳定因素,不管其主观诉求,还是客观影响,均表现为治理问题在行政层面的表现,到了省里,则会产生一些政治影响,一旦到了北京,稳定问题便脱离了治理和行政的逻辑,而进入到政治逻辑中去。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2

以系列重要讲话为指针,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赣发﹝2015﹞23号和赣办字﹝2016﹞5号、赣市发﹝2016﹞18号、赣市府办字﹝2016﹞118号文件精神,围绕“六大攻坚战”工作部署,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使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发展现代农业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出独特作用,真正发展成为党委政府抓的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发挥系统优势,在现在农业攻坚战中主动作为,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实施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供销欣农现代农业服务公司为载体,推进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建设,争取完成托管面积10000亩以上,推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综合服务、构建“物技结合、全程托管”新型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发展鼎龙、茶园、高兴、江背等乡镇惠农服务中心。

2、提升流通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建设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省供销合作社农贸交易中心对接,设立农产品营销窗口,重点抓好县再生资源示范回收站10个和20个标准化庄稼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的流通等网络,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3、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参与组建县电子商务协会,实现省城村淘电子商务公司自建平台“城乡买卖网”与“供销e家”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共同发展,设立或成立县级农民技能实训基地。

4、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社区“3+2+N”综合服务模式,抓好1个“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示范点建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个以上。

5、申报信用合作试点。借鉴信用合作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完善信用合作操作规程,以县兴农农业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申报信用合作试点工作。

(二)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1、推进基层社升级改造。对均村、兴江基层社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从今后起每所恢复重建1-2个基层供销社,以合作制、股份制的方式,组建一个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经营服务综合性示范基层社。

2、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组建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列入今年的销号任务。围绕主导产业新增引办、领办专业合作社2个以上,带动农户100以上,组织推荐省级、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家,确保1家获评省级示范社创建单位和1-2家获评市级示范社创建单位。

(三)构建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

1、强化联合社机关建设。2017年底前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重新制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岗位职责、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三定”方案。保持其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2、设立供销发展基金。启动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设立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基金重点投入本系统社属企业,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积极入股市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3、强化行业协会服务。完成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的组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动农合联、农联社和供销合作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四)构建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

1、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健全社属企业财务预算、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与内部管理制度。完成社有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2、推动联合合作。积极与省级供销集团对接,引入管理技术、品牌、渠道等先进要素,开展项目和业务合作,实现系统的上下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处理财务挂账。全面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金融债务,对地方政府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按现行政策规定处理。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各项措施在网格中落实,创建一批治安秩序良好、防范机制健全、基层组织有力、服务管理到位、环境优美整洁、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和谐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增强,促进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文明祥和。

二、具体目标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1个,网格不低于本辖区网格总数的60%,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全覆盖,三年内实现达标率100%。

三、创建标准(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在全办事处所有社区、网格中进行,并按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6月30日)。各社区要召开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和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各社区、综治办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三级联创”活动。组织开展“三级联创”业务知识培训。分别检查对照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标准,认真开展本级创建活动,指导社区、网格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社区、综治办牵头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创建活动进行月考核。每年年底由办事处组织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申报和检查考核。主要实行平时考核、网上考核、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方法。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中的日常记录情况,实行痕迹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印证。办事处对检查后达到“三级联创”标准的社区、网格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平安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三级联创”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的重大举措,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社区、辖区各部门要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和措施,把要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见到实效。

(二)加强配合,注重实效。办事处要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强日常指导。民政、派出所、司法、、城管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社区基层自治、防范措施、治安秩序、矛盾调处、管理服务、社会风气、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4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社会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省、市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全局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区三级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严打”方针,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严密防控、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案、宽严相济、公正执法;坚持全面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斗争氛围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 强化,各级组织不断健全,化解矛盾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加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并通过深入开展“两抢一盗”斗争,全面推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地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满意率全面提升,保持此项工作在全区处于领先位次,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此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为创建平安__、构建和谐__、加快__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两抢一盗”的社会氛围

以《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区里要及时组织法制宣传队集中时间进社区,进行巡回宣传;支持法制宣传志愿者经常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有针对性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活动,并依托社区加强对农民工、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依法治区办公室

责 任 人:__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为配合打击“两抢一盗”斗争的开展,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成立专门的刑事辩护指导小组,加强对律师参与“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使全区律师在开展辩护工作时都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进行刑事辩护,确保律师辩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要强化案件指派力度,服务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全市不发生一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派的现象。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 任 人:__、__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做好人员调解和帮教安置工作

充分发挥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第一要认真抓好省、市、区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落实,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扎实抓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疏导化解民间纠纷,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第二要依靠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线索。加强对“两抢一盗”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防止犯罪分子的引诱和拉拢,及时为回归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实现就业,以便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降

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

责 任 人:__

四、重点环节

根据省、市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是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的重中之重,要贯彻始终,就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组织发动(x月)

各单位应于x月__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二)严密排查(x月—x月)

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发现、报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

(三)考核验收,总结表彰(__月)

区局组织考核组,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打击“两抢一盗”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同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__同志为组长,主管副局长__、__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领导协调全系统的工作;并抽调专人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__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综合、信息、宣传、督导小组,具体负责斗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和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建立工作台帐,落实专门人员,促进打击“两抢一盗”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局将抽调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区局领导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斗争法制宣文秘站: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重点督导帮助;各科室也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两抢一盗”斗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夯实基层基础。在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斗争中,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是打防并举、管控结合、综合施策、维护治安的基层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办等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信息分析研判报告制度、专项打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检查制度、管控帮教重点人员工作制度,推动打、防、管、控、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在最基层社会单元的落实。

(四)充分发动群众。各单位要采取在社区印发传单、在单位组织法制学习、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要探索建立执法工作群众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短信举报平台、网上举报平台,杜绝“有案不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赃不退”等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长是开展“两抢一盗”斗争法制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主持制定符合本镇、办实际、切实可行的斗争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宣传职责,确保法制宣传不拉死角。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在预防“两抢一盗”法制宣传上狠下功夫,推动斗争的深入开展。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5

立足“三农”做大金融市场

近年来,太湖县联社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立足 “三农”,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构建设和谐太湖。

日前,记者采访了安徽省太湖农村信用县联社理事长马金林。马金林谦逊平和,其求真务实、开拓超前的工作作风,深得县长应杰苗的好评。马金林向记者介绍,为尽快与市场接轨,把金融服务渗透到社会经济各层面,太湖县信用联社通过市场调查、分析,把“三农”作为信贷扶持的重点。信贷人员深入到村、组、户,积极开展上门服务,谋划发展项目,安排生产资金,建立完善了农户经济档案,积极办理小额信用贷款证。上半年,全县信用社上门贷款8964万元,占贷款累放额的19.4%,对全县214户个体工商户集中授信1968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品质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按照发展“一镇一品”格局,北中、百里社支持野艾、紫菜、薇菜、猕猴桃等山里野菜野果深加工,晋熙社支持瓜篓种植,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上半年,全县信用社共计发放各类特色经济贷款6145万元,占各项贷款额的13.3%,帮助辖内农户平均收入提高了300元左右。

2007年以来,县信用联社围绕“全民创业”和“新农村建设”两大主题,积极开办“中小企业贷款”,推行“企业联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先后对江淮车辆、兴珑新科技建材、城市公交等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分别向傲人林牧公司、北中镇查志义办理了80万元和5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有效地引导农业产业向效益化、规模化发展。上半年,累放46139万元。其中,累放企业贷款4536万元,投放个人50万元以上贷款12笔925万元,较去年同期多投放480万元。

强化管理 防范信贷风险

马金林说,自信用体制改革以来,太湖县联社始终把控险放在首位,狠抓内控体系建设,强力推行制度执行,合法经营,规范操作。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基层组织;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1-0001-08

收稿日期:20160906DOI:10.13968/ki.1009-9107.2017.01.01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4JZD03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6YJC710010)

作者简介:雷望红(1991-),女,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2013年底,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2014年初,中央和地方纷纷制定了精准扶贫的战略规划,地方政府逐步进入实施阶段。

精准扶贫政策,试图通过改“漫灌扶贫”为“滴灌扶贫”的方式,既能够节约扶贫资源,又能够有针对性地扶持贫困户,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多个层面的困境。一方面,在执行中出现目标偏离,表现为精英俘获[1]、贫困户参与不足[2]以及多种排斥现象[3,4];另一方面,在政策落地时,会出现政策与村庄的不匹配现象,比如产业支持、安居扶贫等政策无法有效扶持贫困户[5,6]。不仅如此,精准扶贫政策还会引起村庄激荡,由于盛行平均主义思想,村民们要求对于政策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由此会引发上访等问题,给村庄带来新的治理难题,甚至会出现乡村治理的“内卷化”[1,2]。

精准扶贫政策的目的在于扶贫,实现路径在于“精准”二字,但从目前学界研究的整体上看,主流观点认为精准扶贫出现了严重的不精准执行现象。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精准执行问题,大致有三种解释路径:(1)从官僚体系的视角出发,认为是央地关系、社会控制和社会成本承担等因素导致了执行困境[3];(2)从村庄的内部特性寻找原因解释,村庄社会环境、乡土社会的特征、社区精英被俘获、贫困群体集体行动的缺乏等因素影响了政策的执行[1];(3)从政策本身进行解释,认为精准扶贫政策本身具有内在悖论,由于忽略了扶贫对象的内部差异性,从而引发执行问题[2]。另有一些学者主张从转型的角度认识当前的扶贫问题,从而理解贫困治理的复杂性所带来的精准扶贫挑战[7]。

精准扶贫政策的不精准执行,本质上是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已有研究对于精准扶贫政策的理解与认识,从总体上来看,侧重于从政策落地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探讨政策执行的状况,而忽视了政策执行主体即基层组织的重要性。制度基础与社会基础具有不可逆性,从这些角度出发,对于政策执行的改善无法做到对症下药。若从基层组织的角度探讨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问题,可以把握政策执行的情境性,因此能够洞悉政策执行偏差的直接原因,从而及时纠偏。本研究立足于赣南宋村的调查经验,呈现当地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偏差,从基层组织的角度予以解释,并以此为基础,拓展理解当前我国农村资源输入的组织困境。

二、精准扶贫政策的实践个案

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颁发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赣南宋村宋村是赣南最大的行政村之一,全村在册人口为8 837人,实际人口接近万人(严格计生时期的黑户多)。笔者于2016年7月4-24日在该村进行为期20天的调查。于2014年底开始集中精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总共确定421户贫困户,1 468个贫困人口。2015年宋村将扶贫工作确定为中心工作,在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该村存在着明显的不精准执行现象。

(一)精准识别不精准

贫困人口与贫困户的识别与确定,原则上要求申请评议,由群众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自行申请,由村组干部评议、公示公告,再由上级进行筛选和抽检。在村委会具体的识别过程中,宋村干部为了减轻精准识别的麻烦,实际操作过程如下所述:

上面给了我们村1 468个贫困指标,基本上每7个人中有1个是贫困人口,指标这么多,谁是贫困人口根本辨不出来。具体分配的时候,村里按照人口比例分到小组,由小组长评选,再由包组组长进行确认,村里按照入选人口大致做个评选,砍掉条件明显比较好的,留下条件差的。小组长评选时,有时也有私心,但主要权力还在村干部。

宋村村干部在精准确定贫困户上,实际上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宋村分配到的贫困户名额过多,贫困名额占到全村人口的15%,远远超过实际贫困人口;另一方面,宋村村民的经济差异不明显,村干部容易选出绝对贫困群体,但不易选出次贫困群体,名额分配的标准不易确定,即使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也无法公平地识别和确定。因此,村干部不得不采取主观评议的方式选择贫困户,避免群众申请和民主评议,并通过打球的方式,将名单公布在村委会六楼的会议室。

2.权责不匹配的无力。精准扶贫的政策由中央层面作出,但由基层组织具体执行和落实。基层组织责任重大,对贫困户的具体帮扶责任主要落在基层干部身上。一方面,他们需要亲力亲为为贫困户出谋划策、拟定计划、支持脱贫,另一方面,他们需要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跟踪与记录,如果出现纰漏,需要承担失职的责任。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上,基层干部既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然而,基层干部肩负的责任与享有的权力严重不匹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税制和农业税改革以后,基层组织丧失了资源汲取能力,高度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可支配资源极其有限;二是随着官僚制的深化发展,上级政府对于基层治理的干涉程度强化,在面对乡村社会的现实问题时,基层干部丧失了治理的灵活性。当精准扶贫政策出现时,基层干部一无充足资源,二无政策权力,只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硬着头皮,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政策。他们一面利用国家政策,一面动用私人资源,试图完成帮扶工作,但政策渠道未打通,如银行设置种种障碍不给真正的贫困户贷款,私人扶持也不易获得,私人普遍不愿进行风险帮助。因此,帮扶干部们要真正完成帮扶脱贫工作难度极大。况且,一位帮扶干部面对几十个贫困对象,难度可想而知。在权责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他们只好选择性退步,只完成相对容易的形式帮扶工作,即通过文字脱贫的方式交差,以期在运动期限内糊弄过去。

3.压力考核下的自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权威体系内部构建了一套“责任―利益连带”的制度性联结关系,形成基层政权运行与地方社会的治理压力[12]。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基层组织中所营造的压力氛围,会促使基层干部通过策略主义的方式,寻求自恰的生存之道[13]。实际上,策略主义的运用,既是基层组织的治理智慧,也是基层政权不得已的选择。

目标管理责任制具有明显的目标导向,通过对目标达成状况的考核进行奖优惩劣,但由于目标实践过程不可保留,无法完整呈现,只能通过形式化的文字材料呈现出来。文字材料就如同一份考卷,在上级进行检查时,如果“考卷”出现纰漏,上级“打分”低,不论平日里的工作做得多好,都相当于未实现目标。同样,在向上呈阅工作材料时,如果数据不好看,与规定目标相差甚远,也会受到上级的批评与惩罚。在压力型体制之下,基层组织更加看重上级的考核工作而非具有实质意义的实践工作,因此,基层干部会进行策略性转换,将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置于政策执行之上。面对精准扶贫工作,宋村村干部最强调的是数据的“正确性”,他们要反复核对文本数据与网上数据,国网与市网的数据。在上级检查时要确保所要回答的数据与贫困户家庭的文本情况一致,以免在领导问话时回答失误。在目标责任制下,政策落实通过文本形式的呈现,实际目的在于通过考核避免惩罚,以实现基层干部的自保。

(三)基层干部的政策定位

从基层组织的角度来分析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执行,能够观察到基层干部政策执行的情境。在基层治理资源有限、权责不对等和压力型的考核体制之下,基层干部会对政策进行定位,选择执行的方式与力度。尽管精准扶贫政策以政治运动的形式下达,但贫困具有相对性、流动性,消除了今天的底层,明天还会出现新的底层,今天解决一批,明天会新出一批,以突袭式的方式根本无法啃掉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在基层干部看来,这场针对贫困的运动式治理,“就是一阵风,很快就会过去” [14],上级部门规定了目标达成时间,不论任务完成与否,在政治压力之下,各级政府都必须“完成”既定目标。

在短促的扶贫运动中,基层政府一方面要在压力考核下满足上级目标达成的愿望,一方面要在基层治理资源匮乏、权责不匹配的情况下完成任务。他们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找到平衡,既去完成任务,并让上级在检查时感到满意,又不完全按照上级的要求做事。因此,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就被定位为隐秘的资源分配政策和文本制作工作,基层干部低调地将名额和资源分发下去,能否真正帮扶到贫困户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数字考评呈现政策执行的样态。在基层干部的这一政策定位之下,政策执行必然产生不精准执行现象。

四、国家资源输入的基层组织困境

农业税费改革后,公共服务型福利国家取代了控制提取型国家[15],国家改“资源汲取”为“资源输入”,通过项目下乡的方式向农村社会输入资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基层组织如何承接资源、如何执行国家政策成为一项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精准扶贫政策是国家的又一大惠农政策,基层组织在政策执行时所面临的治理成本、权责问题和考核压力等执行约束,暗含着基层组织的深层困境,严重制约了国家资源的输入效率与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

(一)资源输入背景下的基层组织样态

农业税费取消以前,国家表现出强者形象,具有高度的专制权力[15],保持着对于基层社会的强势汲取。此时,国家为了保持对于基层社会的汲取能力,与基层组织结成合谋关系,默许和容忍基层组织的过激或违法行为,导致国家政权与农民关系的紧张状态。基层组织则由于和农民在各项事务上密切互动,建立紧密关联。税改以后,国家改变治理思路,通过资源输入不断向农民示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迅速拉近。然而,由于中央掌握财政的分配权,形成了“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叫娘”的分配格局[16],乡镇财力下降,可支配资源严重不足。乡镇不得不依赖上级的资源转移,中央借机约束和规范基层组织的治理行为,导致基层组织日益丧失治理自主性。由此带来的后果则是,基层组织与国家的信任关系被打破,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日渐疏远与恶化(见图1)。

在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日益弱化的状况下,基层组织承担的自上而下的任务与自下而上的诉求却不断增长。在税改以前,基层干部对上主要完成收取税费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下主要则是解决矛盾纠纷和分配土地。国家加大向农村社会输入资源以后,大力发展民生事业,将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国家改善“三农”的宏愿落到基层组织,不断累积的自上而下的任务堆积到基层干部身上,农民则借助国家对于“三农”领域的倾斜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对上的期待不断高涨,基层干部承担着来自于国家和农民日益增长的双重任务(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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