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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1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形式;问题对策
现如今我国工业发展的速度十分迅速,工业发展的现状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积极的作用就是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持续稳定的增长,而消极的作用则表现在对环境方面,特别是对大气造成了较大的污染。所以我国在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时候,其防治工作所提出的要求开始越来越多,但是分析目前在大气防治工作当中出现的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大气污染的治理,这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进行不断的深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和问题分析
在当前环境下,我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存在有一些特别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主要是资金方面存在不足情况、能源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情况和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等情况,具体进行分析。
首先是资金不足的情况。大气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所以它必须具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以此来作为防治的根本保证依据。而当前环境下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表现出的问题就是投入资金的明显不足。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就是没有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的相关规范制度加以构建,它会导致这项工作无据可依。另外,在进行环境保护的时候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也无法使其购置这项工作的相关设备和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的作用产生了弱化;
其次,从能源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性来看。当前环境下我国工业的能源消费结构所表现的不合理的问题和发达国家比起来,因为能源利用率方面不足我国的平均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对于煤炭消费方面存在有极度浪费的情况,因为煤炭消费的不合理情况较为严重,使得煤炭消费量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这样会导致大气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大,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产生一定的困难和影响。
再者,就是经管管理力度不足。为了保证大气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强化,需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现在情况下,我国大气防治工作却存在着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就是监督管理手段十分单一,相关技术无法做到与时俱进,没有形成有效的监测实例,这样就会导致一些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在处理的时候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薄弱情况,对于相关的决策也无法做到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处理。
二、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分析
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其发源地主要是工业生产。基于此,为了有效地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必须要做好对于工业污染的重点防治,做到较好的节能减排,合理的对煤炭的工业的所需品的排放量进行控制,才能较好地实现这一工作。在这种背景之下,需要做好清洁的相关工作增强清洁工人的环保意识,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和作业条件,除清洁生产的工作效益。
(一)从主观方面做好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
要在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当中,投入较为充足的资金进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购置充足的,能够满足相关防治工作的设施和设备,满足上述条件之后进行相关的资金投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投入资金支持,保证大机房这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还需要重点对工业污染进行防治,需要做好工业污染的重点防治工作,尽量能够做到节能减排合理的对于煤炭等工业所需品的排放量进行控制。与此同时进行相关清洁的管理工作,强化清洁工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有效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并且进一步的发挥出清洁生产工作的模式做。不断地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质量。所以需要针对城市的现状和特点,有效开展区域性的污染防治工作,并且不断的对于污染物的排放指标进行规范,制定相关的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保证大型企业的排放量实现最大的限度的降低。在此基础之上,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方面的建设工作,要保证我国大气环境的质量。
(二)从客观方面做好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
从客观方面来讲,需要不断地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有据可依的支持。在当前环境之下,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体系在监管力度方面还不够充足。所以在进行相关立法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关大气污染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要全方面的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得相关管理人员能够从整体上认识到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重要性,并且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大气污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当中。对于全过程进行相关的控制,做好对大气污染的检测,这样能够使区域的大气环境的总量得以有效的平衡。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简单针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形式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探究,并且提到了一些策略和建议。笔者认为,对于现如今的大气污染情况该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进行解决,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2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组织领导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目标任务
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推广空心砖块砌筑围墙,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通道围护、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应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杜绝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强化对拆迁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到监管范围,并明确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3.加强对未硬化社会路口和土堆的整治。对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进行动态摸底并及时硬化;对的土堆进行覆盖、种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要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继续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禁止外来渣土车辆进出该路段;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重点整治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的油烟和燃煤污染;规范管理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取缔违法违规的餐饮经营门店。
(三)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加强工业喷涂废气的治理,重点实施三环以内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土灶清洁能源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和奖惩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协助淘汰黄标车3004辆;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香樟路与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劳动东路树木岭段、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香樟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拥堵的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分工
1.区联防联控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柴)炉灶、机动车尾气、垃圾污染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整治项目;巡查、督查、考核、讲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编报督查巡查通报和空气质量月报等。
2.经开区:严把项目引进关,不引进废气难以治理、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督促园区内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现有涉气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淘汰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3.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和场内扬尘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覆盖、种草等措施控制场内渣土的扬尘污染,查处高空抛洒建筑垃圾行为,禁止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协调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7.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子站及全区各降尘点的检测、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区管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废气、粉尘及燃煤(柴)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区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环保“三同时”执行和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尾气治理和标志发放;牵头开展监测子站核心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的治理。
8.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控制扬尘、垃圾乱倾乱倒及社区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9.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尾气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按要求淘汰管辖行业内的黄标车。
10.区工务局:负责重点工程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工地的围档、道路硬化、降尘、洗车及渣土处置措施,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进行全覆盖。
11.区环卫局:负责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渣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渣土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特别对监测子站及降尘监测点周边的芙蓉路、劳动东路、万家丽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环路、井塘路的冲洗降尘,要视情况加密作业次数,确保降尘效果;管理好渣土禁运区,切实控制核心区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2.区园林局:对负责的园林工程项目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增加吸废降尘树(苗)木品种,强化对日常作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管辖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将作业产生的渣土、垃圾丢弃到道路或水体内;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3.区市政局:负责对破损道路特别是渗黄泥道路进行及时修补;市政工地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4.区公安分局:协助万家丽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害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开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行动。
16.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的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协助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加强监测子站周边5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疏导,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17.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行为;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业的油烟、燃煤炉(灶)进行日常整治,重点开展三环线内餐饮行业的清洁能源改烧和规范整治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加大对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的查处力度,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18.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工作中的安全与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
1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卸土场的管理,制止辖区内非法填土行为,减少渣土车辆进出和倾倒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辖区内未硬化道路及社会路口的硬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裸土进行覆盖或种草;督促社区(社区筹委会)加强对村民安置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园做好场内硬化和日常洒水降尘;协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的禁烧工作,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及时跟踪,加强调度
当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两天时,区联防联控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持续超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落实责任,竭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3
一、工作目标
2015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为契机,将解决饮食业油烟扰民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饮食业重点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以及单位食堂等。
(二)治理要求:凡列入限期治理范围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稳定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噪声稳定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3月)
各县区环保局对辖区内饮食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饮食业单位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治理情况,排出需要治理的单位名单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送市环保局。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年3月-7月)
各县区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饮食业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列入治理计划的饮食业单位,必须于*年7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要优先列入治理计划。对重点区域内的饮食业单位,不论规模大小,一律按要求限期治理达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年7月-8月)
各县区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对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饮食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年9月)
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规划局、房管局、旅游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5
一、年污染控制目标
(一)按照省环保厅确定的“十一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年我区3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要在年的基础上争取提高10%以上。辖区内河支流断面的COD、氨氮浓度在年上半年要分别控制在70毫克/升和8毫克/升以下,年下半年要分别控制在60毫克/升和6毫克/升以下。
(二)建立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置、监管防控体系,做好危险废物、剧毒物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二、具体污染控制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拆除取缔小烟囱
在市区二环路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等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范围内,限期拆除取缔容量为1O吨/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炉、炊事灶及小烟囱。对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地区,重点是二环路、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开展在用燃煤设施清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锅炉、茶水炉、炊事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依法允许保留的燃煤(油)设施的监管,直至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具体计划为,2月份完成底数调查,4月份集中取缔,5月份验收,8-10月巩固提高与清扫死角。)
监管单位:监察大队
2、针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控制
充实扬尘污染防治领导成员,坚持环保、建委、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等部门协调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借鉴外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通报、考评、告知转移等一系列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六类尘源”的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全覆盖和常态化管理。
监管单位:管理科、110指挥中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3、针对二氧化硫的污染控制
通过对区控重点污染源的现状分析排队,年我区将重点对钢铁有限公司排放二氧化硫大户实施严控措施。
(1)需完成治理和改造脱硫设施的企业
钢铁有限公司11月底前完成2台环烧机脱硫升级改造工程,并达到省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钢铁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
(2)强化监管力度
强化实施三级烟气在线监控网络、24小时值班制度和超标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挂牌督办制度;在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超标企业曝光台,通过新闻舆论督促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区环保监测站发现超标企业及时告知区环境监察大队到达超标企业进行查处。
4、针对机动车的污染控制
认真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冒黑烟上路行驶车辆。争取年分别完成6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中石化销售公司、中石油销售公司等单位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二)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已投入运行的4家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实现COD和氨氮长期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2、加强对王舍人工业片区监督管理。对蓝星石油和山塑等单位污染控制;对辖区污染企业加大现场监理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1)需完成治理和改造的企业
在在线监测系统未投入运行前,由区监测站对辖区重点企业排污口不定期采样监测,通过强化监测手段加大处罚力度,督促绿霸等重点企业实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区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加强南部山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实现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封闭式管理,对仲宫污水处理厂、门牙景区污水处理站、仲宫酒厂等实行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实现长期达标排放。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组织协调
2、完善环境预警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搞好一个调查,建好一个档案,完善一个预案,制定一个办法”的要求,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剧毒物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在产生11种剧毒物质的风险源单位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建设应急缓冲池,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二是区环保监测站要针对辖区风险源特征污染物,对风险源单位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进行监测,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风险源特征污染物监测。
需要进行工程治理的:镀业有限公司超标企业7月底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实现外排废水氰化物、镍、总铬、砷、六价铬等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镀业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
(三)辐射环境监管工作
完善辐射环境预警体系,提高应对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搞好一个调查,建好一个档案,完善一个预案,制定一个办法”的要求,积极应对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有关企(事)业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范文6
一、油烟污染现状
(一)餐饮业的规模
目前,仅城区餐饮业达99家,其中中型餐饮业4家,小型餐饮业95家。截止目前,仅有6家餐饮业安装了专用烟道,无一家使用清洁燃料(天燃气、型煤、无烟煤)。同时,居民反应油烟污染状况时时困扰着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油烟污染的分布情况
县城内的餐饮业基本分布在临街面和居民区,城区内有各类餐饮业店面摊点99家,大多分布在主干道两侧,少一半分布在居民区内。餐饮业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其中油烟污染最多的是:
1、县城联通公司对面;
2、__县宏泰商贸周边;
3、__县建设路;
4、__县乡镇企业局附近。
(三)油烟污染的构成
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以点源污染为主。点源是单个的餐饮饭店或摊点。
油烟污染安排放的方式可分为散排、高烟囱排放和已处理达标排放三种。辖区内油烟散排的占整个餐饮业的94%;高烟囱排放有6家,安装有油烟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没有一家。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全部处于无序的排放状态,对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油烟污染扰民呈现出的特点:
以点源散排油烟污染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整治难度大。城区内现有无任何排放设施的餐馆93家,占全部餐饮业的94%,由于这些点源大都集中在居民区内,一个点就影响到一大片,一家餐馆影响一栋楼甚至几栋楼的居民。餐馆产生油烟的过程中,楼上的居民根本无法打开窗户,有的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家用电器表层全是油腻。
二、产生的原因
(一)选址不合理
县城区内的餐饮业大都存在选址不合理,大部分餐饮业分布在居民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特别是油烟散排的早点、夜市更是见缝插针,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以前点源的开业基本不用经过环保部门,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犹如消防队扑火一样,那里出现了油烟污染,环保就赶到那里,疲于应付。
(二)排烟无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所有新建和改建、扩建的饮食单位,必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大多数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他人生活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业主甚至还没有听说过“油烟污染”,直到居民反映强烈引起管理部门的强制整治才着手治理,一般都不主动采取防治措施;有的业主虽然安装了排烟装置,但业主只顾眼前利益,不愿意在自已经营期内作无经济效益投入,也不会主动上污染治理设施,甚至会跟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三)监管不到位
城区的油烟污染突出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监管好污染的源头,餐饮业主在选址、开业前大都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直接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张营业了。致使油烟污染产生后居民投诉,环保部门才去采取整治措施,无法从源头上来进行有效监管。许多摊点整治过后又死灰复燃,新开的餐饮店源源不断,油烟扰民投诉有增无减。相关执法部门只要严格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那些油烟扰民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三、防治对策
(一)加大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
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找准突破口,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既要解决油烟扰民的问题,又要保障餐饮业有序发展,通过治理实现经济和环保“双赢”的目标。油烟扰民,餐饮业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多为社会想一想,从而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业主同社会和谐相处。
(二)加强城市规划及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在规划中明确区分使用功能。用于饮食娱乐的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饮食专用场所规划建筑设计部门应预设专门的烟道竖井,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的问题。
(三)对现有新建餐饮业出台监管办法
“下为店面,上为住宅”已成为__县餐饮经营业主和房地产商开发建设的固定模式。县城区95%的小餐馆大都建在一楼,而这样的做法是经营业主早在购房时就已规划好的,餐饮业油烟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健康,成为困扰环保执法人民的一个突出问题。
环保局应对新、改、扩建的饮食业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手续。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逐步推扩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实现达标排放。居民住宅楼底层禁止建设可能扰民的饮食业店面,可通过建设“饮食一条街”“美食广场”等措施,把饮食行业集中在一个地方经营。如北京市早在20__年出台了“居民住宅楼底层将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楼中的住宅用做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强制规定,餐饮业得到了规范管理,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环保局经过摸底、调研后,结合__县的实际,逐步规范居民住宅一楼,用1-3年时间禁止在居民一楼兴办餐饮服务,已开业的餐饮店要严格按环保要求,油烟必须达标排放。否则,要逐步搬出居民区。(四)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
油烟污染要得到有效遏制,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这就必须依法对新建的餐饮店进行环境影响先期评价,并由环保部门先期依法审批。同时,由环保、工商两个单位牵头征求周围居民的意见,必要时还必须组织居民对新开业的餐饮店进行听证,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有多大,能否开业,充分发挥居民的知情权,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三、四楼是居民,存在严重的油烟污染隐患。因此,必须要确立环保部门对新建餐饮业的第一审批权。只有征求周围居民的意见,通过了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同意后,方能在有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