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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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1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乐陵市杨安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78号)《关于印发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28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乐陵市亨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由总经理吴长海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吴卫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在杨安镇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

(二)工作机构

本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副总蔡中亚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镇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汇总各类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并报杨安镇工作组。

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电话15726098897;主任电话13905345629

四、企业环保现状:

我公司项目名称:年产300吨固态、半固态调味料和小米辣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乐陵市杨安镇调味品产业园,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N37°39'47.86''东经E117°10'3.78''

产品工艺

(1)固态调味品生产工艺

原料控制分选、干洗(G、S)干燥、灭菌(G)粉碎(N、S)调配内包(N、S)外包(N、S)

(2)半固态调味品生产工艺

原料分选(S)前处理调配(G)杀菌内包(N、S)外包(N、S)

(3)小米辣(盐水渍菜)生产工艺

原料调配内包(N、S)外包(N、S)成品

G:废气 N:噪声S:固废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1、当本公司工作组收到乐陵市杨安镇预警信息中心的相应预警后,要在1小时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要密切关注微信、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本公司工作组及时对员工宣传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积极采取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本公司工作组根据响应级别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二)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IV级、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IV级响应措施。当接到蓝色预警信息时:

(1)公司内道路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企业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I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黄色预警信息时:

(1)本企业限产限排、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1次(非冰冻条件下)。

(3)公司员工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3、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橙色预警信息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本企业限产限排、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2次(非冰冻条件下)。

4、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1)本企业停止生产。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非冰冻条件下)。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对讲机、移动电话等应急通讯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通畅。

(二)其他保障

公司保证喷水频率;场区道路及地面及时清扫;现场人员加强防护。

七、应急终止

当杨安镇政府预警信息解除后,本应急预案终止。

八、总结

本企业要严格按照镇政府下达《乐陵市杨安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去执行本方案,坚决做好环境保卫战。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体系;可吸入颗粒物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0-68-2

0 引言

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要素之一,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大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 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主要是指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就是俗称的雾霾。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气象部门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中国气象局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为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决策支撑。目前国内各城市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不统一,但是重污染天气的红色预警无疑都为Ⅰ级预警,即最高级别的预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是影响最大的。

1 重污染天气的成因

分析重污染天气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燃煤、工业、机动车、建筑和道路扬尘是主要的排放源,是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原因。二是不利于扩散的气象条件,这是重污染天气形成的直接原因。大气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飘浮在空气中。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使灰尘搅动起来。三是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重要的因素。由于空气的扩散十分广泛,大气污染范围比较大,同时还要受到气候和风向的影响,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四是生态环境的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业的发展伴随着森林与植被覆盖率的减少,使得大自然环境调节与容纳能力的减弱,也是重污染天气形成一个重要因素。

2 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2.1 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重污染天气是一种灾害性天气,对交通运输如公路、铁路、航空、航运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对于公路、铁路的影响主要表现对驾驶人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对道路状况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尤其对于能见度来说,很容易导致驾驶人的视觉效果受到影响,造成一些恶通事故。重污染天气对于航空的影响主要导致航班无法及时有效的运行,较严重时会导致航班的取消,造成旅客的滞留,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2 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重污染天气对电力系统的主要影响表现在电力设施方面,例如:对输变电设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空气湿度及污秽物造成污闪,而大面积污染事故对电力系统的破坏是灾难性的。

2.3 对农作物的影响

重污染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两个方面。重污染天气时阳光寡照,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弱,农作物生长需要的养分和能量得不到充分满足,不利于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植物虽然具有吸附尘埃的作用,若是空气流动性差,粉尘颗粒浓度过大,会使植株不堪重负,从而影响植株的呼吸作用。

2.4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重污染天气造成空气质量下降,而空气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元素,人类无时无刻不再呼吸着,颗粒物PM2.5和PM10为影响空气质量最显著的主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着人体的健康,还会影响人们的心情。粒径小于2.5微米的粉尘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等疾病。除此之外,这种颗粒还会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威胁人体健康。

3 重污染天气的控制措施

3.1 从源头控制

对于怎样控制一种污染现场,我们一般从污染源、污染途径、受体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研究,无疑从源头进行控制是最有效的。源头控制首先要明确污染源及污染物。重污染天气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雾霾天气,这是一种与大气污染密切相关的天气现象,主要污染物是气溶胶。其次,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把控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清洁生产体现的是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先污染,后治理,是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路;清洁生产要求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减少其对人类及环境可能的危害。第三,增加企业污染排放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只有在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的双重推动下,大气污染才能消除调查盲点,得到有效根除。第四,要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先浓度控制为主向总量控制过渡。

3.2 构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体系

自2013年,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了《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各城市及地区陆续编制了大气重污染的应急预案,明确了预警和响应措施,我国对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越来越重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项的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强化风险防控,构架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强化责任追究,达到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持续发生的目的,在不可避免遇到空气重污染的情况时,实现提前预警、及时响应,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3 区域联防联动

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特征,并同时受到气候气象的影响,单靠一个城市采取污染防治的措施达不到想要的效果,需要区域的联防联控,才能更好地规避或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以京、津、冀为例,山西地区的大气污染物很容易在偏西南气流的输送下,沿着太行山系中的洋河河谷和桑干河河谷向京、津、冀地区输送,导致大范围、区域性污染。目前,按照“2+4”的协作模式,北京、天津分别与廊坊、保定、唐山、沧州建立了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这将会对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发挥重要作用,并加快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区域传输影响。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涉及不止一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及时启动联动联防才能防治大气污染。气象部门联合环保部门负责监测预警,为应急联动提供可靠信息;此外,气象部门还可以与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安监、电力等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应急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向各部门预警信息,提供应对防范建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人工干预的措施,冲刷、稀释污染物,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4 有关重污染天气的思考

随着工业的发展,重污染天气的频繁到来,更多的人开始思考它形成的原因?怎样可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同时它也告诉我们,无休止向大自然索取,必将付出代价。我要想持续的发展,不能一味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是要提倡使用和发展清洁能源。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人无时无刻不在呼吸着空气。氧气来源于各类植物的光合作用,如果地球上没有了植物,我们人类和其他生命将不复存在.。大自然提供给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资源,同时也需要人类的关心和爱护,只有当自然环境处与一种生态平衡的和谐状况时,人类的明天才会美好。

参 考 文 献

[1] 朱云.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体系构建路径[J].环境经济,2014(123):14-15.

[2] 王守强.雾霾的成因危害及防护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2,32(10):163-164.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3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文为巩固和提升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建设,巩固拓展生态优势,围绕确保体制改革有突破,确保主要指标全面完成,确保环境短板有提升,确保民生环境问题有改善要求,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到20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xx年下降5%以上,其中: 厦门、 莆田、 南平市下降2%以上; 福州、 泉州、 宁德市下降4%以上; 漳州、 三明市下降6%以上; 龙岩市下降15%以上。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例明显提高。推动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外,各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在化工、印染、造纸、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或实施清洁燃料替代工程,逐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窑。到20xx年,基本淘汰燃煤炉窑集中区和工业园区内燃煤炉窑,确实无法淘汰的,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新建建筑陶瓷业项目原则上使用天然气。晋江、南安建筑陶瓷业应巩固煤改气成果;闽清建筑陶瓷业及浦城、福鼎、霞浦合成革集控区煤改气工程20xx年基本完成、20xx年全面完成;尤溪、大田合成革集控区煤改气工程20xx年全面完成;长乐、晋江、石狮印染、皮革集控区及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20xx年全面完成。

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加强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应加快实施炉外脱硫技改;公用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95%以上,其他采用湿法脱硫的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85%以上;钢铁烧结机、球团竖炉应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或实施提效技改,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玻璃生产线、有色冶炼窑炉应进一步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

持续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已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电厂应进一步提高脱硝效率和投运率,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尚未全部建成脱硝设施的,要按规定时限建成投运。循环流化床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无法稳定达标的,必须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或建设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应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xx),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4000吨/日规模及以上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4000吨/日规模以下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50%以上。福耀、明达、旗滨、台玻等玻璃企业生产线应规范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确保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xx)要求。

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水泥企业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现役烧结(球团)设备机头、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均应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在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并不断扩大控制区范围,严厉打击垃圾露天焚烧行为。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并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地面硬化。

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各地渣土运输车辆20xx年底前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煤堆、料堆监督管理,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20xx年底前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网。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各地应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加大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力度,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严格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督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逐步取消炼山造林。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和鼓励绿色出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综合采用政策、经济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的车用油品的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加强路面巡查。20xx年全面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xx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经济和信息化、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到20xx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经济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要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经济和信息化、质监、环保部门应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20xx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安、财政等部门应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购买、使用。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

严格执行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禁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在我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牵头制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20xx年底,全面完成xx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炼钢3.5万吨、水泥820万吨(含熟料及磨机)、炼铁40万吨、铁合金5.578万吨、造纸84万吨、制革236.5万标张及印染32956万米、3.015万吨,争取20xx年底前超额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办理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xx年、20xx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牵头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3.压缩过剩产能。环保、经济和信息化、安监部门要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4.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科技部门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重点支持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等技术及其成套设备研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研发机制,推动重大节能减排技术联合攻关。

2.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经济和信息化、环保部门应按各自职责积极推进钢铁、化工、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xx年,力争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xx年下降30%以上。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钢铁、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德化陶瓷产业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推进24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改造升级,实施产业链链接延伸、物料闭路循环、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逐步将一批有条件的省级园区打造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推进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华闽再生资源产业园、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到20xx年,力争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产值达20xx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达20%以上;培育10家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xx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2.2%。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应向国家申请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加快海西天然气二期管网和西气东输三线干线福建段建设,到20xx年,全省天然气用量达450600万吨。各地要积极推进新增天然气加气站工作。

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稳步推进福清、宁德核电建设,到20xx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

继续推进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研究落实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措施,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xx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有条件地区可应用先进的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

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逐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4.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到20xx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下降16%。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xx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进三明、南平、宁德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重点改造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外窗。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各地应认真执行《福建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56号),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禀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城市产业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有条件的地区应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全省新建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新建化工、石化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要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按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3.优化空间布局。各地应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强化城镇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乡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石化、冶金等产业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远离城镇发展区、生态环境敏感度不高、排水条件较理想的沿海地区布局。内陆山区的钢铁、建材等行业以调整结构、技术升级为主,逐步引导产业向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发展。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到20xx年基本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1.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财政、税务、经济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应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环保部门应牵头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2.完善价格税收政策。物价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逐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成品油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研究制定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政策。根据国家要求,对明确重点治理的污染物,适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研究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在重点用能行业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能效、质量、效益、环保、综合利用、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对标,根据综合对标考评优情况实行奖优罚劣的综合对标差别电价。

环保部门要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两高行业产品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配合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拓宽投融资渠道。各地要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节能环保行业企业通过上市或进入银行间市场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排污权、专利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发展。

各地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重点治理项目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

(二)健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监督

1.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质监、环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实施省政府批转的《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闽政〔20xx〕41号),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市继续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做好监测和信息工作,其他设区市20xx年起开始公布监测数据。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环保部门应全面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按期完成年度新增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任务,并实现各级监控中心联网。

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应牵头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查处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省环境保护厅每月公布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设区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三)建立协作机制,统筹环境治理

1.分解目标任务。省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每年初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对各设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xx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xx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加强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约谈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四)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并健全预警信息机制。省级、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要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基础上,参照《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于20xx年3月前完成本级应急预案编制,重点强调组织协调和联防联动内容,并与辖区内各城市应急预案统筹衔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包括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扬尘控制、气象干预、停办大型户外活动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等方案。企事业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内容纳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当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收集、研判相关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增加和强化相关措施;组织对专项实施方案中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增加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预警信息频次,方便公众了解污染现状和采取应急措施。设区市环保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出现原因、污染程度、污染方位、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五)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1.明确政府统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我省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环保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

3.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力争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4.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落实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确保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大气污染的危害(一)、急性中毒

空气中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时,通常不会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但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如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特殊事故,大量有害气体泄露外排,外界气象条件突变等,便会引起人群的急性中毒。如印度帕博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酯泄露,直接危害人体,发生了2500人丧生,十多万人受害。

(二)、慢性中毒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慢性毒害作用,主要表现为污染物质在低浓度、长时间连续作用于人体后,出现的患病率升高等现象。中国城市居民肺癌发病率很高,其中最高的是上海市,城市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明显高于郊区。

(三)、致癌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4

一个月内两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在北京这座城市的治霾进程中,2015年12月注定要留下浓重的一笔。

12月7日18时,北京市应急办消息,于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这是北京首次启动红色预警,即级别最高的空气重污染预警。

根据2015年3月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空气重污染预警由轻到重分为蓝(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黄(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2天)、橙(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红(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4个级别,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

前述规定明确,启动红色预警后,北京全市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公车整体停驶80%、地铁加开班次、建议中小学停课、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红色预警考验着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政策落实的执行力,以及多部门及周边省市联动的有效性等应急管理能力。北京又是如何应对这道综合考题的?

由橙警到红警

近年来,北京屡遭雾霾肆虐,仅2014年,共启动18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共30天,其中蓝色预警11次11天、黄色预警5次10天、橙色预警两次9天,但一直未启动最高级别红色预警。

当时间进入2015年,雾霾依旧困扰着在这座城市生活着的每一个人。

11月末,北方多地出现大范围雾霾,北京遭遇雾霾围城。11月27日晚间,环保部空气质量预报,称未来四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现重度雾霾,建议空气重污染期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同时,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11月30日,《新京报》报道称,当日18时,京西南区域点PM2.5小时浓度达到945微克/立方米,17时该站小时浓度更是达到976微克/立方米。另外,京南区域点18时也达到了897微克/立方米。而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开数据,截至当日下午4点,北京城区内多地AQI(空气质量指数)爆表,西直门、奥体中心、东四环、南三环等地AQI达500。

在此期间,北京了2015年首个霾橙色预警。

那几天的北京,对很多生活其间的人而言,心情和天气一样压抑――北京城笼罩在雾霾中,天空泛黑,能见度低。行走在外,空气中有呛鼻气味,人们大多戴着口罩匆匆而行。

12月1日入夜后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当日24时橙色预警解除。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到污染结束持续106个小时。据多家媒报道,环保部门表示,此轮污染是今年以来“最严重空气污染”。

但这才是刚刚开始,几天之后,北京再次遭遇雾霾。

12月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新一轮空气重污染。12月4日晚,北京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在会上表示,大气环境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各部门要检查反思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切实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打赢未来的空气重污染应对遭遇战。

为应对此次雾霾,北京市应急办于12月5日17时提前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指令,规定12月7日(周一)0时至12月9日(周三)24时全市实施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

两天之后,即12月7日,雾霾预警从橙色升为红色。

为何从橙警升为红警?

据悉,12月5日17时,北京市提前橙色预警后,北京市环保监测部门会同北京市气象部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以及河北、天津环境监测部门等,密切跟踪污染进程演变,每日加密会商研判,滚动分析预测。7日,根据对未来三天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研判,预测本次重污染过程将持续到10日中午,10日午后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这种情况下,原来预测9日晚间可转好的污染天气,又延至10日午后方可转好。从7日0时起至10日中午,污染一共84个小时,已超过72小时(3天),符合红色预警启动条件。

有民众表示,本次红色预警从到启动只有13个小时,为什么没有提前24小时?

北京市环保局回应称,按照2015年3月北京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红色预警由北京市应急办提前24小时组织。而本次红色预警不是直接从无预警状态启动,而是在橙色预警基础上升级,此前的橙色预警已经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24小时组织,12月5日17时橙色预警时,比启动时间提前了31个小时,符合预案规定。

另外,亦有民众心存疑问,11月末那次让一些地方空气污染“爆表”的“最为严重雾霾”,北京为何只启动橙色预警,而12月7日,却启动了更为严格的红色预警?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张大伟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2015年3月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预警等级启动的条件做了改动,在上一版的基础上去除了污染程度,只考虑持续时间。按照预案,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以上才“红色预警”,而上次重污染过程还没达到红色预警条件。

北京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官方网站上的说明亦表示,上次重污染由11月27日开始,27日和28日两天是重污染状态,但29日至30日因为弱冷空气影响,有一段明显的改善过程。后来事实也证明,29日下午至30日凌晨,全市PM2.5浓度有一个明显的回落。虽然后期重污染持续至12月1日,但出现了中断,所以达不到持续72小时以上重污染的情况,不满足启动红色预警的条件。

但张大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确有仍需完善之处。比如预测明天可能空气质量相对好转,但是今天的空气污染非常严重,是否能够启动更高级别的预警?他认为,预案确实缺少这方面的考量和划分。今后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及时调整。

不难看出,红色预警的启动,需严格的监测、分析与研判,牵一发而动全身。

周边联动,全民应战

雾霾红色预警,包括强制性应急与建议性应急两大类措施。

某种程度而言,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情况,直接决定红色预警成效。在12月4日晚,北京市政府召开的那次专题部署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就表示,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组成市级联合督查组,明察暗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曝光。

面对此次红色预警,北京市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交通委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落实部分重型车辆停驶等措施;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停驶公务车辆及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和本市公务用车停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部分重型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并通过北京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市环保局要加大对固定和移动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道路遗撒、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有媒体表示,北京是以最严格执法,应对重污染。

事实亦如此。各部门协作之下,2100家企业停限产,3500多个建设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818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基本停驶。

在诸多红色预警应急措施中,与大多数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的,莫过于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一项。如何在限行情况下,保证市民顺利出行?为此,北京市交通委启动了一级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地面公交增加2.1万至2.5万运营车次,安排备班运力不少于150辆;轨道交通方面,增加临客客车应对客流增加,加开临列不少于备班运力的10%,同时在地铁外部加强引导,视客流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疏导、限流等措施。

除北京各政府部门的分工协作外,为应对雾霾,12月6日至9日,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启动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这是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首次正式启动三地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区域内电力、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行业高架源为主要检查对象。

早在2012年,时任北京市副市长洪峰曾表示,北京空气中“有24.5%不是北京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天津和河北来的,天津现在烧煤近7000万吨,河北烧煤2亿吨。”彼时洪峰就指出,应该建立国家层面的京津冀协调机构。次年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下称“京津冀协作小组”)正式成立,涵盖了北京等六省(市)和环保部等七部委,确定了重污染应急、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除此次区域联合执法,如何建立重污染应急长效机制,也是“京津冀协作小组”一直考虑的问题。

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京津冀协作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京津冀核心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及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京津冀核心区域的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6市或将率先试点开展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当预测上述6市中至少有4个城市,空气质量未来连续4天及以上持续达到5级(含)以上重污染水平时,6市将共同提前启动实施各自的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以遏制区域空气中污染物的累积速度。

对雾霾而言,区域性联防联控虽是长期且复杂工程,但无论此次区域联动执法,还是建立重污染应急长效机制,无疑都表明,抗击雾霾不再是一城、一省各自为战,而成为跨区域的联合战役。

“红警”成绩单

随着持续三天的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正式解除,人们关心的是,前期橙色和随后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最终成绩如何。

12月9日,环保部组织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十几家单位相关专家召开会议,探讨此次红色预警的成效及后续措施等问题。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程水源表示,从数据上看,在北京市采取预警措施之后,污染物平均减排比例是30%左右,若没有采取这些措施,PM2.5浓度将会比现在升高10%左右。另外,他提出,对PM2.5的监测也表明,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硝酸盐含量的增长态势亦得到有效遏制。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则表示,通过用动态源解析技术对此次重污染过程各个阶段的污染来源进行评估发现,12月7日夜间至8日上午,燃煤源及二次源贡献较前日明显增大,扬尘源及工业源贡献上升。红色预警后,受12月7日夜间机动车用量减少及12月8日上午应急措施的影响,机动车贡献较12月6日有大幅下降,由32%下降至7%左右,说明应急减排措施对于降低机动车源贡献作用明显。

12月10日,北京市环保局此次空气重污染预警措施初步效果评估。据其介绍,6日下午,污染浓度开始上升,7日至9日维持重污染程度,10日8时开始污染物浓度出现明显下降,至10日中午空气质量基本全面达到优良水平。8日至9日浓度整体波动在200至300微克/立方米之间,积累速度减缓,没出现明显快速爬升,污染过程的峰值浓度比预计的偏低。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减排措施将日平均污染水平由严重污染压低至重度污染水平。

环保局同时表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措施,极大减少了高峰时段的怠速排放,而机动车直接排放水平的降低,减少了向PM2.5的二次转化,对抑制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起到积极作用。据西直门北大街交通站的车流量观测结果,8日学院路地区车流量比前日下降7%至13%,全天平均车速提升近8%,尤其在早高峰时段,车速提升近1倍,减少了高峰时段的怠速排放,对空气污染“削峰”作用明显。

对普通公众而言,或许并不切实清楚这些具体数字。他们只是在雾霾散去时,望着由灰黄变成湛蓝的天空,深吸一口气,朝天空举起手机,按下拍照键。

这一次不全靠风,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几乎都参与到红色预警拉响后的反霾之战。因为没有全体市民的参与配合,特别是相关涉事人员的积极响应,红色预警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北京市委、市政府在12月10日红色预警解除后,发出了《致全市人民的感谢信》,感谢红色预警期间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应急减排,为有效遏制空气重污染恶化作出重大贡献。

当然,红色预警亦如一次大考,对个人、企业、政府均如此。据统计,红警首日共查处违反单双号限行3690起,另查处黄标车违法4起,货车违法1943起。另外,仍有企业顶风排污,新华社就评论表示,防治雾霾还要更加注重日常督察执法。

在政府层面而言,面对这道考题,每一项应急措施,都考验着协调机制是否完备。比如,尽管移动等电信运营商第一时间发出短信,向用户提示红色预警相关措施,但仍有不少民众表示不知情。另外,关于中小学停课,很多家长呼吁,能否让中小学放假和单位放假结合实行,才不至于出现“孩子无人看管”等问题。

何时彻底告别雾霾?

然而,红色预警解除后,北京的蓝天并没有长久停驻。

12月18日清晨,北京再度拉响重污染红色预警――12月19日7时至12月2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措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此时,距史上首个红色预警仅11天。

北京市环保局应急管理处处长王斌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启动红色预警,并不代表空气质量逐步变差,而是因为红色预警启动门槛比往年大幅降低。

前述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空气五级重度污染持续3天以上时,就可启动红色预警,而旧版应急预案中关于红色预警的规定为,未来持续3天出现六级严重污染。这表示,如今红色预警的门槛,相当于旧版预案的橙色或黄色标准。

王斌同时表示,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重污染天为45天,截至12月18日,2015年重污染天为35天;今年前10个月,北京PM2.5累计浓度为6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8%,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31天。重污染天数实为比去年同期减少。

即便数据如此,半个月连发两次重污染红色预警,很多公众仍会疑虑,北京空气究竟有多差?

不可否认,大气污染给政府带来巨大挑战。它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亦是外交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在2013年6月中旬通过并公布了10条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简称“大气十条”。而北京市政府继投资额超过万亿元的《2013-2017年空气清洁行动计划》后,又于2013年10月宣布了最新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其中包括部分工业企业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停驶等应急措施。

这些举措无疑表明政府大气治理的决心。但最终结果如何?

11月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北京市环保局曾联合《北京空气污染治理历程1998-2013》(以下简称《治理历程》)报告,对1998-2013年这15年北京的治霾历程进行了评估。

《治理历程》指出,1998年以来,北京连续实施多个阶段强有力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北京市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年均浓度已经能够稳定达到现行中国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4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NO2和PM10的年均浓度也已接近中国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但是,PM10和PM2.5要达到中国国家标准限值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获得更大的健康效益,还需付出更多的努力。评估结果表明,燃煤和机动车污染治理措施对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环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健鹏看来,对政府治污减排工作需进行理性分析。陈健鹏具体解释,我国当前大面积雾霾的出现,是超大规模人口数量、较高人口密度、快速工业化进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高强度使用化肥、爆炸式增长的机动车、特殊地理和气候条件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细颗粒物(PM2.5)被认为是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其主要来源既有烟尘、粉尘、扬尘等一次颗粒物,也有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生成的二次污染物。

陈健鹏表示,考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大气重金属等六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趋势,可以发现随着过去30多年高速经济发展,总体上这些污染物排放总量呈增长的态势。比如,燃煤支撑了我国钢铁、电力工业高速发展,也产生了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污染。另外,大气中氨的主要来源是化肥使用和畜禽养殖。长期以来,为了保障粮食总产出,我国化肥的使用量并不受管制,其使用量不断提高,从1980年的1269万吨提高到2012年的5839万吨。

“实际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积极防治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项目指标向好。” 陈健鹏表示,如1997至2012年之间,113个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平均浓度从145下降到83微克/立方米, 下降了约4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从20世纪90年代的10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12年37微克/立方米。

然而,为何在常规污染物减排取得积极进展的时期,雾霾天气反而频发?陈健鹏表示,此前其所在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曾做出一项课题研究报告,指出尽管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先后于20世纪80年代、2006年、2012年以来处于下降态势,但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仍处于上升态势,叠加起来,大气污染物排放正处于历史高位。而根据分析测算,未来5到10年,即“十三五”时期,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叠加总量会达到峰值,而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拐点”也将全面到来,即污染物排放量总体上将由上升转为下降。

“主要污染物排放拐点到来,并不简单意味着污染恶化的终点。”陈健鹏说,那很可能是环境质量状态进入下降通道、最为复杂的时期。“我们需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使污染物排放尽快跨越环境拐点。而拐点之后,污染物总量实现大幅消减,进而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则仍是一个长期过程。根据我们初步测算,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平消减5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才能显著改善。” 陈健鹏表示,借用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高世楫所长的话,当前大气污染正处于黎明前的黑暗。“如果从积极一面来看,也可以大致判断当前至2020年这一阶段是中国环境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的关键时期。在污染物排放见顶、实现大幅度削减之后,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显著或是根本性改变。”

陈健鹏同时表示,当前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将是治污减排工作的主线。要推进这一过程,一是要完善环境监管体制,进而提高环境监管有效性;二是完善污染物减排的政策体系;三是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制度的发展,使环境污染事件可以进入司法程序,使环境监管与司法制度可以做到有效衔接。

关于何时可以彻底告别雾霾,在12月12日召开的“首届创蓝国际清洁空气技术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表示,到2020年,只有珠三角地区有希望达到现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尤其是PM2.5达到要求,长三角地区希望能达到目前珠三角的水平;而全国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有望达到目前长三角地区的水平。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才有望达标,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的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在郝吉明看来,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意味着各种大气污染物都要大幅削减。初步估算,要实现达标,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减59%,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减71%,PM2.5的一次排放比2012年消减70%,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比2012年大概消减45%。

郝吉明同样强调,当前污染物减排已进入深水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过前一段的消减,容易消减的已经做了,要进一步消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能是一个攻坚期。”

对于如何真正告别空气污染,各方专家亦有自己看法。

在“清洁空气大会”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地方政府应科学编制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环保部备案,并向全社会公开。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王金南将全国城市分为空气质量已经达标的领跑城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的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尚未达标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恶化城市。在王金南看来,对于已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进一步改善;对于临近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承诺在“十三五”末实现基本达标;对于污染较重的城市,地方政府必须尽快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定最终达标期限。另外,限期达标时间表确定出之后,必须经当地人大备案批准,向公众公布,以此把环境质量负责制真正落实。

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马骏看来,雾霾问题是中国以重化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公路交通为主的运输结构造成的。实现PM2.5减排必须使用经济手段,以改变投资者、企业和消费者的激励机制,促进结构调整。

2015年12月22日晚,北京市宣布解除红色预警。但是相邻的天津市在一天后宣布启动启动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应急响应,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根据环保部22日会商研判的结果,23日至25日,重污染过程将自北向南逐步减轻。在北京空气质量逐渐好转时,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北部、山东西部仍以重度及以上污染为主,污染最严重地区将出现在石家庄、邢台、邯郸、安阳、鹤壁、新乡、郑州一线,首要污染物PM2.5达到或超过300微克/立方米。

因此,这不是北京一座城市在战斗,京津冀在同一片天空下,面临着同样的挑战。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5

一、确保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今年市政府下达的8个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其中4个水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1062万元,巨力集团、六合微粉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中水回用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近期内将发挥减排效益;食品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新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开始进行土木工程建设。4个大气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890万元,六合微粉、大酒店已完成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更换燃气锅炉,集团、开发区人民医院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二、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分局将《复核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为26大项、138小项,并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头上,重点为垃圾处理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现场准备以及辖区内所有企业的“一企一档”,34家固废、危废处置利用的“一厂一档”,15个绿色学校的“一校一档”和9个绿色社区的“一区一档”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创模复核工作。

三、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加大了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的蔓延,今年以来,累计对9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处理环境36件次,下达限期治理3份,立案处罚1起。采用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全区29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严厉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排污行为,排放废水水质达到半岛流域标准,严格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标准,截止到现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100%。市政府考核我区的大圩河丁家屋子、白浪河柳疃桥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范文6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认真实施《相城区“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逐步关停转移电镀、化工、印染、水泥等重污染企业,2014年计划关停电镀、化工企业5家,关停家具、塑料造粒企业25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对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全面实施4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重点完成望亭发电厂3号机组、东吴热电3台机组的脱硫改造,完成望亭、蠡口、东吴3家电厂7台机组的除尘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化工园区以及家具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进行调查摸底,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铂汉五金塑胶制品公司、市富华涂饰厂等35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整治,完善净化装置。完成印染废气治理20家,完成家具、金属件、喷漆行业整治50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强化工业污染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完善蠡口热电、惠龙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确保4家电厂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探索在生物科技园、电镀集中区、印染集中区等废气排放比较集中的地区安装区域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及时预警。(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全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内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四类新建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对供热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限期淘汰;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要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替代燃煤。2014年在阳澄湖镇新建1个使用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点,推进望亭发电厂供热管网建设,全区淘汰燃煤小锅炉5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自行车、步行相衔接的城市交通模式。全区新建公共候车亭60个、智能电子站牌50个,淘汰50辆旧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动力车辆,新增公共自行车1300辆。(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城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五、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调治理。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个。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巡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结合城市发展状况,对已经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适当调整,2014年扩大禁燃区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交巡警大队,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4、强化油烟污染防治。严格餐饮项目环保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卫生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