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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1
关键词:地铁工程;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U231.3
因为地铁工程与城市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有着很大的联系,所以其是一项重要的项目,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有很多自身结构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施工方案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问题所面临着,而这些都会使得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基于此,各参建单位需要对施工的安全的重要性进行充分的认识,从而对自身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水平不断加强,积极促进地铁施工的安全发展。
一、地铁施工的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1.地铁施工技术不规范
地铁项目的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对地铁施工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把握不够透彻,不能把技术规范和制度体现到施工的各个步骤当中,这提升了发生地铁施工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频率。比如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的混凝土产生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等。
2.地铁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有些地铁项目的施工公司对于安全管理往往直接忽视掉,这使得地铁施工中安全管理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一个形式,甚至不乏有些地铁施工单位干脆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只是进行简单的戴个安全帽,使得地铁施工中存在很多严重的安全隐患,这对地铁项目施工的整体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地铁施工的各参与要素协调组织不力
地铁施工的众多要素中,施工环境属于客观存在,如施工现场的地质状况, 施工区域的自然气候条件等,这些施工自然因素如出现较大程度的波动,会对地铁施工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增大了地铁施工出现坍塌等危害的概率。而在地铁施工的其他要素中,如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上,也较常出现协调组织不力的现象,例如,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够规范,后期维保没有及时跟进,都会给地铁施工造成阻碍,一方面使地铁施工的安全隐患得以增大,另一方面影响地铁施工的建设周期;在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环节,如其施工责任意识较为薄弱、施工操作规范程度不够、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等, 也会导致地铁施工中出现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
二、地铁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
1.严查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
在地铁施工中,安全隐患的盘查是其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一项工程都包含多个项目的施工,而在每一个项目中,都包含多个施工环节,在这些施工环节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在地铁施工中,如果施工技术运用不当,很可能会出现塌方或者块状物掉落,进而引发人员伤亡,为此,地铁工程项目承包企业必须成立专门的监察小组,对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严格盘查,然后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技术运用过程中进行适当地调整,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工作
在地铁施工现场中,危险存在每个角落,为了保证地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地铁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这不仅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可以使地铁施工人员对地铁施工安全规范有所了解,可以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播放安全教育小短片,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打好基础。
3.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是有效规避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在地铁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方案;确定现场施工的现场管理,责任到每个负责人,使得施工现场的每项管理都得到有效控制;尽可能的把安全事故系数将到最低,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保证地铁项目在施工预期之内完成。同时地铁部门中的高层领导者,应当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在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成之后,应该将其有效地在地铁施工中得以实施。让地铁工程项目中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可以明确地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提高地铁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增加地铁工作人员的交流与沟通。
4.注意特定工程阶段的安全防护
在地铁施工中,往往会包括多个特点工程阶段,做好这些特点阶段施工的安全防护意义重大。例如,在桥梁地铁施工中,特点路段施工包括高墩施工、路堑 高边坡、隧道施工等,而在隧道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隧道施工的安全进行,施工人员首先应该对施工隧道的地理特征进行深入考察,其中,包括隧道的地貌特点、岩层特点等,而且在施工人员最好使用多种手段进行地址超前预测,如果勘察出有质地不理想的岩溶、断层地段,则必须采取特定的施工工艺。在隧道阶段施工中,采用超前支护的地段,应严格控制超前支护施工的质量,并把握好支护时机。在隧道施工中,施工人员还应该坚持与支护衬砌施工相协调的原则并对开 挖方法进行及时调整,决不可出现隧道超挖或者欠挖情况。其次,要做好涌水风险控制。隧道涌水是桥梁地铁施工中,常见的现象,为此,施工人员要加强水探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地层进行加固,以避免突水涌泥事故的发生。在隧道防排水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对裂缝进行封堵,并且将水源隔离,以此来有效减少隧道内的出水量,通过一系列的施工操作,为桥梁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5.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措施
物料吊装严令禁止高空抛物。吊物时长度不能长于1.2米,否则物料必须通过容器进行吊运,而长度超过1.2米以上物料必须牢固绑扎,禁止混吊不同类型尺寸的材料。模板吊装必须严格遵循方案和交底要求,交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监管。进行钢结构吊装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人员在吊装区随意走动。
6.做好地铁施工各要素的协调组织
第一,在进行地铁施工前,应对地铁施工区域的自然环境及地质状况加以调研,根据地铁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地铁施工的施工周期,避免地铁施工过多地受施工区域自然气候环境的影响。第二,在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中,要根据地铁施工的周期及工序要求,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计划,以保障地铁施工各流程的施工效率。在施工机械的操作级维保上,要制定细致的操作及维保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机械施工,地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及时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第三,针对地铁施工人员,要做好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其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7.地下综合管线保护方案
(1)实施工程前,必须先向现场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工区长、班组长以及每位操作人员报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以及制订的管线保护具体方案,双方要进行细致的技术交底,并且即使填写《交底纪要》,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保 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使各级人员责任明确。(2)没有事先针对施工进程中可能出现意外状况的地下管线制订应急方案,将抢修器材配备完善,从而能在管线出现危险信号时进行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8.加强对地铁施工项目的监管
在地铁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可控和不可控的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是有效防范地铁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对于基坑、旁通道、施工缝、变形缝等可能对过程后期造成影响的安全隐患,加强监督管理,注意地表和地面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下沉,基坑有没有发生变形、支撑是否发生变形扭曲,施工缝和变形缝是否完全吻合,防止涌水和塌方的出现。这不仅仅是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地铁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应该行使起监督的责任,把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消除地铁施工的安全隐患,地铁施工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对地铁施工原材料的管理,尤其是一些易燃易爆性|的原材料;安排相应的地铁工作人员对原材料进行看管,合理的对原材料进行堆放,看管人员还要认真仔细的核查原材料是否达到国家规定中的质量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原材料进行分类放置。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地铁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地铁施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难以估计的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地铁施工中,一定要加大对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未来我国地铁事业的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罗富荣.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09(02).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2
安全生产事故多有发生,以广东省为例,2011年上半年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其中,责任事故12起,共死亡12人。从事故类别分析来看,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有6人,占广东省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的50%;坍塌事故共死亡2人,占总数的16.7%;物体打击共发生2起,占总数的16.7%;机具伤害事故发生1起,占总数的8.3%;起重伤害发生1起,占总数的8.3%。
二、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人员上来看,房地产企业中从事建筑活动的人员基本都来自农村,这部分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基本也不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从材料上来看,有一些安全防护用品本身就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例如材质不合格、没有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检测报告等等。这些安全防护产品的价格通常比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防护用品低很多。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单方面的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经常使用一些破旧的安全网;施工工地上所用的也是一些在市场上购买的价格低廉的所谓安全防护用品。从机械上来看,施工工地上有些施工机械设备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或者干脆就是带“病”作业,在加上为了赶工期,这些机械在施工中超负荷运转,让这些设备加速老化,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从方法上来看,主要包括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与安全管理方法。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是否正确,对建筑施工安全也有很大影响。企业安全管理方法简单或不正确,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责任制,没有很好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只是一味地凭口说。从环境上来看,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利于施工的天气,例如刮大风、下大雨等等,此时如果进行施工就很不安全,尤其是高空作业更危险。
三、运用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模式加强管理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责任主体;措施费;监管
中图分类号:U4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3-0144-02
所谓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下简称“措施费”)就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要生产必须要安全,要安全必须要投入”。但是,有些施工单位看不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投入所潜在的独有特性与经济效益,只管收取企业管理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等于一张白纸,缺少组织日常的具体监管,更谈不上措施得以落实。尤其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图发展,不得不采取低标以嬴得工程项目。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投入方向的选择上存在侥幸心理,能省则省,措施费用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该投入的而不投入到位。有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到位,不给或减少工程定额规定的安全措施费情况下,又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虽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但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安监站的监督人员虽是具体检查事务的执行者,但对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处罚权,难以保证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监督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况。安全投入不足使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结果是容易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广东省建设厅、湛江市建设局先后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湛建管[2008]60号)。规定中强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的责任,对措施费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深化,可操作性较强,从而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供有效的经济手段,使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费得到合理使用,形成一个有效的、闭合的监管体系,对于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一)招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1.招标人(或)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或确定标底价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确定措施费。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否则,不予受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对措施费用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测定的措施费用的90%,否则,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应承担更多责任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设立指定银行的措施费专户,按核定的措施费一次性存入该专户,携带银行的收款凭据作为申请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2.对施工单位已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改变方案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措施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批准,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随工程进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执行。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人员必须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拒付相关措施费用。建设单位不按粤建管字[2005]116号文规定支付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据企业负责的安全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措施费的使用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查和安监站核查后可分三个阶段将措施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使用:(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申请首期措施费。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申请措施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的(含1年),首期可申请安全措施费总额的30%。(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完成50%时,可申请第二期措施费,申请额为措施费总额的40%。(3)剩余的措施费,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申请拨付,但总额不得超支。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安监站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凭安监站做出现场核验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和相关单位审查认定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通知书》,银行方可从措施费专户中支付措施费用。未经申请程序,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提取措施费。
4.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监理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方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支付相关措施费用。
(四)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如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措施费用审查、控制和专款专用,视为失职,由安监站责令改正或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将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与委托的银行签订《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管理协议》
1.银行协助监管建设单位在其营业银行开立的措施费专户,而且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可以通过查询平台和查询渠道随时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对该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费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安监站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措施费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开工前施工条件审查的内容,并且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费支付到位和使用。如安监站没有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则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语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管理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保证措施费的专款专用,消除安全隐患,为彻底扭转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S].2002.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4.
[3]于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7,(4).
[4]王波,徐光超,李景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2).
[5]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S].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4
论文摘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常见问题以及管理措施。只有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手段,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才能做到安全和文明的施工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生产建筑产品、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的生产经营企业,其生产一般都具有周期长、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特点,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可控的影响因素,这一切都为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生产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施工生产的进度控制与成本控制,是企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因此,建筑企业必须抓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常见问题
1.1 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无证和越级施工,挂靠、层层转包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施工单位靠低价中标,揽到工程任务后便以剋扣安全投入、削减安全设施等方式来赚取利润;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施工企业承建,在安全生产等问题上互相推诿,致使安全生产制度难以施行。
1.2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
只重效益,不重安全。在市场经济意识的作用下,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企业缺少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力量,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施工生产中缺少基本的安全设施。建筑行业内流行的一种说法“:安全问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正是这一现状的真实反映。施工企业在管理水平、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欠缺,是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1.3 建筑工人安全素质低
在我国,建筑生产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而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大量劳动力,基本上都是来自于较贫困的山区、农村。这些建筑工人,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把进场前的安全教育仅仅看作是一个程序化的过程。因而,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会经常出现诸如: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随意出入安全防护区,甚至是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等一些违规现象,给施工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1.4 缺乏安全救援措施
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加以识别并及时进行处理;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使小事故变成大事故。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生产现场,均无临时医务室,项目部办公室内也没有悬挂紧急救援的呼叫电话,在出现异常现象或发生事故后,不能及时请求救援,使本来可以防止的事故和人员伤亡,变成现实。
2 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2.1 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
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2.2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
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我们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3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施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转贴于
2.4 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及时发现创文明工地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经常组织各企业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市建筑工地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彻底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2.5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6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2.7 加强后期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思想的放松,分包施工队伍的进入,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拉结点被拆除,脚手片被抽掉等等,人的不安全思想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重合,事故发生几率自然就高了。有些拟创省、市文明标化的工地,在初期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较高,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检查验收以后,疏于管理,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经常回过头去看看,对建筑施工安全实行前、中、后期全程监督管理。
3 加大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力度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参考文献:
[1]方雄.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 科技资讯, 2007,(13) .
[2]周永青等.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资讯, 2007,(28) .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5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机关。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区、县政府和浦东新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机关,区、县和浦东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水利、市容、环卫、公安、卫生、园林、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者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对工地排水的要求)
建设工程工地应当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者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第六条(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
(四)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
(二)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
(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第八条(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第九条(施工标牌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者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安全和管线保护方面重大事故的统计表;
(四)工地总平面图。
第十条(围栏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当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围栏的设置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使用的材料应当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
(二)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应当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者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第十一条(其他临时设施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内还应当设置其他各项临时设施,达到下列要求:
(一)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二)施工区域或者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三)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
(四)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第十二条(临时占地管理)
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当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者机具设备。
前款所指的临时占用区域四周,须按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设置高于1米的围栏。
第十三条(设置文明施工设施费用的处理)
因设置建设工程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可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四条(交通保障措施)
因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
第十五条(工地环境卫生)
建设工程工地内应当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并按下列规定设置相应的设施:
(一)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
(二)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茶亭、更衣室和其他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三)有条件设置食堂的,须符合本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有困难的,可委托有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第十六条(竣工后工地的处理)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1个月内(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须在通车前半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七条(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立即疏浚或者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处罚)
各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6
关键词: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防护;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5-00-02
一、引言
钢结构在建筑施工的应用过程中表现出结构强度高、抗震性能优异、工程周期短、跨度较大、成本相对较低、布置功能区间合理等优势,因此在建筑工程领域取得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但是在实际的安装施工过程中,安装作业的工作人员要站在建筑物的边缘处、相对较高处等危险的地方进行钢结构的安装工作,而且所需的工程材料、用具等都需要通过吊车吊运来完成,极大的增加了安装作业人员的危险程度系数,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更好的提高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系数,加强钢结构安全施工的安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从建筑钢结构安装施工前、施工中及其他方面入手,着重分析了建筑过程中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保护重点内容,为更好的展开保障钢结构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有力基础。
二、钢结构安装施工前的安全防护重点
建筑行业在21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迎来了其快速发展的契机,钢结构因其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安全等优点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更好的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钢结构安全施工前对安装工作人员进行加强对于安全施工认识的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要对进入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一视同仁,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排专人对安全帽的佩戴工作进行检查,防止高空坠物对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二)对于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防止高空作业时危险的发生,例如从事起重、吊车等机械的操控人员一定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在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前提下上岗工作。
(三)在进行钢结构的安装施前一定要对相关的安装防护器具进行检查,尤其是安全网、安全带等必备防护器具,一定要保证器具数量充足、质量安全,避免因为防护器具配备数量少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于钢结构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调整,针对当下最可能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因为一个小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稳定。
三、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重点
(一)钢结构安装施工中吊装作业的安全防护重点。在建筑施工中,钢结构一般应用在建筑物的较高处且位于建筑物的边缘位置,这就需要吊装作业来进行完成。为了更好的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减少高空作业量,钢结构的构建组装工作应该尽可能的在地面完成;对于吊装作业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要求,确保每一位吊装作业人员都持有专业资格证,并且没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发生,要保证吊装作业的工作人员之间信号统一,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在钢结构的起吊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对溜绳进行设置,要派专人加强对于现场的监督工作,确保起重臂下无人,避免起吊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钢结构安装施工中高空作业的防护重点。为了更好的进行钢结构的安装工作,高空作业是必不可少的。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高空行走、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双钩安全带的佩戴工作,正确的将安全带的挂钩与安全绳或安全母索相连接,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为了满足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对于高空作业人员灵活性的要求,应该尽量选择具有差速自动控制系统的安全带,在保障施工人员生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效率。
(三)钢结构安装施工中起重作业的防护重点。在建筑钢结构的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尽管对于起重作业的关注力度不断增加,但是在实际的钢结构安装施工中,因为起重机械的操作不规范引起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为了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加强对于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建筑企业在进行起重作业前要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详尽的培训,在他们持有专业资格征得前提下,对他们进行安全施工思想认识教育,保证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从思想上对他们的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指挥,指挥人员手势要准确,口令要响亮,确保起重作业的顺利进行。
四、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其他方面的安全防护重点
在实际的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除了以上所要注意的安全防护重点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防护需要重点关注。
(一)在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其用电的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在建筑钢结构的安装施工过程中,许多的施工工作都需要用电力设备进行完成,为了更好的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的高效安全,做好用电防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建筑工地上所用的电力大都为高压电,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就会发生不可想象的后果,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建筑企业要对钢结构的安装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防护教育,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规范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进行管理监督,安排专业的电力人员对用电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等工作,将电力设备都与地面连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中的用电安全。
(二)因为建筑施工现场的设备种类繁多,存在许多具有安全隐患的易燃易爆物品,所以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安全防护十分重要。为了妥善的解决施工设备的安置问题及防火防爆的安全防护措施实施问题,首先要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于设备安置、防火防爆的认识,并且在施工现场配备干粉灭火器,张贴灭火器的使用说明,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掌握使用;还要将施工设备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专门存放在较为安全的位置,安排专人看管,从根本上杜绝危险事故的放生。
(三)进行钢结构安装施工时对吊装设备失稳的安全预防工作。钢结构在建筑物中的使用位置,决定了其对于吊装设备的依赖性,吊装设备的安全稳定直接影响着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如果吊装设备在运用操作过程中发生设备失稳的情况,就会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因此做好吊装设备失稳的安全预防工作,在进行吊装设备的作业前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设备的稳定性,保证吊装设备的各项指标都符合安全施工的标准,这些安全预防工作对于避免失稳问题的发生,保证钢结构的安全高效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
面对当下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社会现状,钢结构因其高强度、低话费、短工期、大跨度等优点在建筑施工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钢结构的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始终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之中,为了施工人员的生民安全,为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高效施工,加强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刻不容缓。本文从多方面、多角度的对钢结构安装施工前后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防护重点进行了分析,为更好的开展钢结构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出了探索,经过一系列的分析研究得出,只要在建筑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就可以达到既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又保障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高效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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