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价值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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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的价值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1

论文关键词:DV 新媒体 大众信息传播 社会价值观

电视传播学从上世纪中叶到上世纪末相继走过了“魔弹论”、“有限效果论”和“受众上帝论”。本世纪初,以诸多新媒体与大众结缘为标志,传统集约型媒体将终端用户作为传播概念上的“受众”时代已告结束。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受众”在占有一定新媒体资源后,俨然也可以成为信息传播的“信源”。这种大众信息传播从新的角度看,更富广域性、交互性、综合性和社会价值性。因此,我们将它看作媒体传播的信源论时代。

DV是网络、多媒体、手机、移动电视等一系列新媒体家族中的一员。从功能特性上说,DV与诸多新媒体一样,明显地具有个体性、广泛性和交互性,因而,它也就拥有了信息传播的信源性。

一、DV的社会化普及

DV原本只是数码视频摄像机(DigitalVideo)的英文缩写,是数字新技术的代名词。在它与大众媒体融合的过程中,因机身轻巧、操作简洁、携带方便、性价优廉而倍受人们的青睐,逐渐由专业设备变为家用产品,进而在社会发展中形成一种特殊的潮流需求。

DV的普及与DV作品的问世,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初,DV作者只是把“活动影像”用于家庭生活或小众传播,出现了信源广大、信道狭窄和信宿缺失的现象。此外,其绝大多数作品是对生活原态接近真实的记录,所以,DV从被引进到使用都与大众生活的土壤密不可分。随着DV普及率的提高,部分DV作者基于对文化的诉求、新闻的热爱以及艺术的兴趣,试探性地将创作视角延伸至一些社会问题中,以拓展DV的传播范围和发展走向。

DV的盛行与作品的草根性,使它的源发根基从一开始就未建立在某种理论或某种概念之上,导致DV的发展基本上是漫流的,取向目标是多元化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主流媒体的介入使DV的社会化普及受到了广泛关注。电视媒体开始大胆试播DV作品、增设DV专栏、引入竞赛机制,为DV的传播开辟了一个主流传播渠道。诚然,电视媒体的这种做法并非全部认可DV的低质量信号和低制作水平,其最大的契机莫过于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贴近以及DV持有人总体信源的广度。

二、DV及其作品的特性

上文中提到DV创作没有理论和形式规则在先,但任何一种传播媒体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DV也不例外。

(一)数字性

DV最为大众认可的是它所记录的数字特性。DV的数字化,彻底消除了原作与复制品的界限,方便了DV文本的修改与补充。DV与宽带网的数字结合,使它可以摆脱传统媒体的推广渠道,另辟蹊径以构筑自我话语壁垒。

(二)大众性

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影像形式,DV没有媒体单位的归属,其轻便灵活的性能使之可以进入专业媒体所无法顾及的角落,极具亲和力地深入百姓生活当中,多角度地捕捉最真实的画面。

(三)社会性

DV爱好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分属于各个行业。他们用DV记录着周遭的环境和事态,用画面语言传达着所视所悟,又因社会身份的不同,在DV创作中或多或少地体现出职业特征。

(四)个体性

DV设备私人化的特点,决定了DV创作可以不拘一格、以个人意志为转变,这一点完全有别于电视媒体从业者的集体创作。

(五)随意性

多数DV作品事先都没有创作任务和程序规划,一切内容皆是随机的或仅凭兴致获得的,这使DV作者成了摄制者与导演者的综合体。

(六)无文化界域性

DV活动对DV人不做任何条件的限制,但凡有创作欲望的群众都可以手持DV进行创作。

(七)无传播取向性

DV作品在整个创作流程中并没有专门设定传播范围和目的,许多影像绝对为个人所有,表现的也仅仅是某一时间某人的心路历程。

(八)模糊的功利性

DV使用者以普通民众居多,他们从事DV创作的活动既无社会价值诉求,也不含质效观念。

三、DV的大众传播理念

DV传播大致可划分为两条较清晰的脉络:在专业与非专业界线继续模糊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个人化的人际传播,它更倾向于个人表现,更强调自我体验,更关注个人视觉中的独特发现;在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社会化的大众传播,它不拘泥于形式,重在纪实以表现出对身边熟悉题材的普遍关注,形成节目并借助于媒体平台进行大众传播以寻求广泛的社会认同。

依传播学的逻辑来说,DV不是目标,个性化的DV作品才是真正目标。个性化让DV变得成熟,个性化DV作品的传播能够赢得大众的广泛关注,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传播意义,在传播过程中造就巨大的社会价值

另外,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DV想获得发展,就必须遵循进人主流媒体传播的若干规则。

(一)选题的价值判断

选题是一部作品的立命之本,它关系到形式、内容、材料、方法的综合运用。DV作品要在多大范围传播,取决于选题服务大众、取悦大众之能力所及。其次,依托主流媒体进行传播,DV作品中所要表现的“平民视点”应尽量做到“不另类”、“不边缘”,最大程度地接近社会主流生活,最大维度地呈现时展进程,最大范围地反映广大群体的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DV传播的取向是社会大众,才能凸显媒体传播的宣教功能。

(二)主题与内容的把握

主题的鲜明性和内容的向心力是一部作品的支撑,主题统帅着内容,内容服务于主题。同时,二者需要借读电视理论,担负受众的责任,这也是形成社会传播链条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因此,DV作品的创作要尽量符合大众视觉的审美要求,具备较高的叙事语言能力,熟知大众传播的普遍规律,把握好作品创作的节奏与风格。

(三)摄制技术的跟进

虚焦、晃动、偏色等一系列因拍摄技术所引起的视觉不适,以及因丢帧、跳轴、画面截取不当所造成的视听障碍,在给自己观看的DV作品中也许可以原谅,但将个人作品放置在主流媒体传播的范畴里,诸多的技术失误和拙劣的制作手法就不为大众媒体所取,更无法吸引广大受众进行欣赏。毋庸置疑,技术是一部作品成败的保障,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着作品的社会传播质效。DV作品早期根植于民间,其社会传播较少受制于专业媒体的要求,当它被定位在专业级别时,就必须主动契合主流媒体的制播特性,对原有技术指标进行革新与提高。

以上三点都与电视要求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DV发展的先锋面即电视。因为,电视可以为DV传播提供最权威的渠道,为DV传播制定最有效的方案,为DV传播吸引最广大的受众;而且,电视能够承担重任,为DV作品确立文化品味,为DV作品培养思辨能力,为DV作品构建审美意识。除此之外,在大众传播理念的支持下,电视可以和DV形成一种稳定的数字支源关系,将DV传播从单一的人际传播推向广域的大众传播。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强势出击则为DV传播注人了新的力量。网络是面向大众的开放式信息平台,它对信息的海量需求使其包容一切信息资源,DV作品当然也是它涉猎的对象,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自建站点,打造个人的“影像家园”。这种被称为“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为DV爱好者和他们的作品提供了自由表达与交流的空间。手机作为通讯工具,也是以新媒体的身份参与大众传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不论是手机生产量、还是手机用户拥有量都呈井喷式增长,必然带动了社会信息的交互发展,产生了与之对应的信息传递量,从而为DV大众传播赢得了无限广阔的交流空间。

但是,随着DV传播渠道的增多,一些良莠不齐的影像信息也伺机闯人大众视线。如果不加重视,任由负面信息在大众传播中滋生,那后果是不堪设象的。社会需要文明的信息,大众需要健康的信息,这表明,DV作者必须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DV的独立自由绝不能以破坏社会大环境为前提。

四、关于DV发展的谬论

DV社会化传播所带来的DV话语,权必然地使它成为一种媒体,而这种强力表达的存在直接作用于社会,左右着DV爱好者的认知,如不立即加以纠正,必然会影响DV的社会化发展。

(一)民间不等同于非专业

有舆论认为“DV是一种民间影像,DV是一种非专业的影像制作群”,这仅仅看到了DV的广度,却没有看到它的深度。的确,DV作者中包含了大量业余和非专业人士,但不能认为民间就是不专业。事实上,多数已知的优秀民间作品背后都有着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支持,民间本身就囊括了大量的专业人士,他们无可争议地成为DV制作的中坚力量。承认民间拥有大量的DV爱好者和参与者,这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但决不能说民间没有实力。

(二)DV不能被吹嘘成时尚

DV不是作秀的工具,也不是某些别有用意、沽名钓誉的人手中的时尚标志。DV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我们需要承认它是一种工具、是一种手段,是DV爱好者手中有力的武器,是向大众展示个人艺术追求的窗口。

(三)DV不是“潘多拉魔盒”

DV的确在某种意义上为怀有电影梦的人们带来了福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也的确是用DV这块敲门砖打开了通向影像艺术的大门,但并不代表拥有了DV就拥有了一切DV创作的特质,就可以制作出具有水准的影像作品。所有热衷DV创作的人都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这种画面语言的语法规则,并将其贯穿到DV创作中。更重要的是,DV创作必须向高雅艺术靠拢,提倡精神文明建设,为DV发展营造良性的社会环境。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2

关键词:大众传媒 思想政治教育 对策

一、大众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

大众传媒也可称为“大众媒介”或“大众传播媒介”,它是在广播电台出现后才产生的一个新的概念,指的是在信息传播途径上专事收集、复制及传播信息的机构,一般专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络等。伴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大众传媒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大众传播以传递迅速、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导向性强等特有的优势,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认知、审美趣味乃至行为方式等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并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社会功能。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或巩固统治,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有目的地向社会成员施加意识影响——由人的发展需要出发,采用思想教育的柔性手段,满足人的政治化需要,实现对人的精神引导与塑造——以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政治意识水平和政治觉悟程度,“规约"并促进人的发展的社会教育活动 。这个定义超越了过去在思想政治教育定义上的浓厚阶级属性的定性,而将其放在所有社会成员、一切人的发展需要的层面和高度来理解。通过科学的理论分析,把个人的发展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同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教化功能统一起来,这更符合现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逻辑和本质定性,更带有浓郁的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色彩。

因此,从本质上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其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也是人的思想品德不断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而这些品德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的影响,这些环境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一般来讲主要包括家庭环境、社会组织环境、学校环境、社区环境和传播媒介环境等等。

二、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大众传播媒介环境

从系统论角度看,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可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是指独立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之外,对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产生影响的环境 ,主要包括自然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 、大众传播环境、社区环境、工作环境、学校环境、同辈群体环境等,它们对思想政治教育都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环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系统的重要因素,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导向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大众传播媒介环境对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广泛而复杂的影响,经典作家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主要是因为大众传播媒介形式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在社会生活中会形成一种舆论环境 ,人既是大众传播媒介的运用者,又是大众传播媒介的受众。人们的活动制约着大众传播载体环境的生成,同时又受大众传播载体环境的影响。因此,创造一个良好的大众传播媒介环境,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对于运用大众传播载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用各种媒介信息服务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在现代社会,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摆脱媒介,各种媒介提供的信息鱼龙混杂。面对琳琅满目的书籍、报刊、杂志,形形的广播电台、新闻频道、网站,人们需要一种能力,即对媒介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达到提高正确使用媒介和抵御媒介不良影响的能力。现代传媒视域下,要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地发展,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如果不了解现代传媒,那么就无法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不了解社会思潮中的热点问题,不能在庞杂的信息中形成辨别真伪的能力,不能在信息的海洋中合理地选择信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一定传媒素养的教育者才能成为传媒信息的合理利用者,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才能够得到认可。作为思想政治受教育者,要主动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传媒素养,学会正确理解、积极享用大众传媒,培养对传媒信息的全面解读和批判能力。

(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综合素质

近几年来,一些媒体在新闻宣传和娱乐报道中的低俗之风愈演愈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些媒体在报道时政新闻时,大打煽情牌,看重形式主义,为“做秀"者提供倾诉、发泄的舞台,使受众开始质疑媒介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从而导致了时政新闻的娱乐化倾向;有些媒体为了夺取受众“眼球",热衷于抢新闻、挖新闻甚至造新闻,大揭社会阴暗面,导致社会新闻的庸俗化;有的节目以语言低俗、内容开放为特色,不管价值取向是否健康,舆论导向是否正确,文化底蕴是否浓厚,品位格调是否高雅,他们的目的只是为博得受众一笑。大众传媒表现出来的低俗化,尤其影响了大学生对社会价值的是非认知和判断,享乐主义、颓废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理念被奉为时尚,他们的道德意识被弱化,精神信仰被瓦解,在思想和行为上表现出漠不关心,崇尚自我,我行我素的个人英雄主义的自我化价值倾向。因此,在这样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信息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水准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媒介价值观和文化品格的冲击和感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必须严格控制传播渠道,规范管理传播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传播信息更具思想性、权威性、教育性。

参考文献:

[1]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张华.浅谈运用大众传播载体进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法制与社会,2007(9):729—730.

[3]唐昆雄,杨斌.大众传媒与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困惑问题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3

一、受众是大众传播的受传客体

受众在大众传播活动中处于何种地位?受众是大众传播的受传客体。传播活动作为信息授受活动,其基本内容就是传方传递信息而受方获取信息。传播者站在信息传播的起点上。没有传方的发,就没有受方的收。就信息的传播运动来说,传播者处于主动状态,接受者则处于被动状态。

有人认为,受众作为信息传播的受传客体,是只能听由传播者控制和摆布的。 20世纪20年代曾流行过“枪弹论”,它认为传播者好比射手,大众传媒传播的信息就像枪弹,只要传播者扣动扳机,受众就会像“靶子”一样应声而倒。这种“传媒至上”理论,流行了10年左右,由于不合事实而声消迹灭。

对大众传播研究卓有建树的政治学者拉斯维尔,提出了有名的5W公式,这一模式,既明晰地表述了传播的过程,又使传播学研究得以条分缕析。尽管它对反馈和社会制约有所忽略、存在缺陷,但毕竟具备了理论色彩,而受众研 究也已经提上了日程,可谓功不可没。后来,香农和韦弗提出了数学模式,施拉姆提出了循环形模式,德弗勒提出了双向环形模式,引入了“反馈”理论……随 着大众传播研究的日益深入,受众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受众不是完全被动,而是能动的,这一点已受到广泛肯定。

但是,在大众传播实践中,不少人的认识存在视角障碍,认为传播系统既然是个控制系统,传播者是施控者,接受者是受控者,即使重视反馈,受众也终竟是被动的控制对象。他们从事物表象、主观感觉出发,总觉得我写你读,我说你听,我摄你看,我发你收,既然主动权在我,就可以认定传播者是传播活动的主人、主宰。这种重传而轻受的错误思维定式,不断发挥着负面影响力。

二、受众是信息需求的活跃主体

受众以“受”为特征。一个“受”字,无形中渗溢出多少被动感、消极感!难道,受众在传播活动中,真的处在消极、被动的地位吗?难道,传播者真的享有传播活动的支配权,而受众仅是受其影响、承其福祸的附庸吗?不。这是传播者基于错觉而形成的自我夸大,是与现实背道而驰的主观性定位。

传播活动是人类信息需求的产物,没有信息需求就没有传播。人类的基本需求是人类全部活动的原动力。

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以各种手段满足自身需求:物质需求和文化需求。

我们重点分析文化需求。人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都是凭借信息而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及其关系的活动。客观世界自发显现其性状的信息,是自然信息;经人脑加工,凭借特定符号(语言、文字、图像……)授受的信息则是社会信息,即文化信息。文化需求的实质是文化信息的授受。人们通过文化信息而知世界之貌、识事物之质、感身之所受、乐情之所衷。这种文化需求,可以通过个人对个人的人际传播来满足,可以从社会团体的组织传播来满足,也可以通过功能更强大的大众传播来满足。人的一生都是物质的、文化的需求者。对物质财富的求索和对文化信息的求索,就是每个人以至全人类的生命运动过程。人的这两种需求又是相互交织、相互为用的。作为需求主体的积极活跃,是真正的本质性的积极活跃。

三、受众是文化市场的真正主人

人类的传播史也是信息需求发展史。大众传媒的诞生和发展,正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有了更大信息需求的产物。一切传媒,包括人媒和物媒,都是人类延长感官、求索信息的工具。受众,正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求索信息的主人。

大众传媒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物化。传播者的传与接受者的受,是与文化市场的市场行为两位一体的。是谁决定着大众传播事业的衰荣呢?是由大众传播设备生产多少,信息生产、传出多少来决定呢,还是由受众购买信息载体的状况、接收信息的状况决定呢?显然真正的尺度是后者。一张日销百万份的报纸与一份几乎无人问津的报纸(它当然也可以印百万份)孰盛孰衰,不言自明。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买报人而不是办报人。信息求索者是大众传播的主人,应该并非费解之事。

文化市场是交换、买卖文化信息的市场。信息需求者是怎样步入文化市场、从事文化消费的呢?这取决于文化消费三要素:

1.财力要素,即文化购买力。文化消费,是以充当一切商品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即货币去购买文化信息享用权的行为。受众必须是具有文化购买力的人。没能力付出货币者,就没机会享用大众传媒的信息。贫困地区看不到电影、电视,甚至听不到广播,都是基于文化购买力的制约。而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在很多贫困地区登堂入室了:使用大众传媒的变化,反映了文化购买力的变化。

2.受力要素,即读、视、听和欣赏、理解文化信息的能力。这种能力因人而异。大众传媒传播的文化信息具有多重价值的复合性,不同受众对信息的接纳,具有各取所需的多层次特征:有的只使用表层价值,有的也使用浅层价值,有的则可开掘利用深层价值。受众是对大众传媒具有不同层次受力的人。

3.动力要素,就是需求者具有的各种各样的信息需要。这种需要因职业、信仰、年龄、性别、民族、爱好、经历、习惯、文化水平、生活状况等等的不同而不同。财力要素、受力要素只是人们接受大众传播的可能性,只有在动力要素作用下,这种潜在可能才可转化为现实行动。现在是信息时代,信息大潮伴随着经济热潮而汹涌澎湃。人们面对日新月异的大环境,必须随时了解环境的状态和变化,必须由表及里地把握事物的实质,必须和外界进行认识沟通与情感沟通,必须不断进行环境调适和自我调节――因而对知、识、感、乐之文化信息有着日益增长的需要。正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文明的进步,物质需求者不断激发、增强了文化需求,他们成群结队地走进了文化市场。受众,都是对各种文化信息具有迫切需要的人。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4

关键词:大众传媒 审美创造 受众审美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b)-0-02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带有非同一般的影响力的大众传媒迅猛发展,令人难以置信的影响,并深深介入到最为广泛的大众日常生活当中去,并成为对社会各个领域和层面的变化与变革的巨大推动力。可以说渔樵耕读的衣食住行在当下都与大众传播有密切关系。麦克卢汉的“地球村”已经不是假说,早已经成为了现实,甚至另麦克卢汉也始料不及的是地球村已经形容不了当下的传媒环境,而“地球屋”也不再是夸张的设想。传媒对人类社会的触及,最不极发觉却影响最大的是文化层面,这种触及正在影响和重构整个世界的文化氛围。

传播学者们提出“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涵化理论”等假说,试图解读传播对人类文化的影响,从审美文化层面,简言之,传媒首先是迎合大众的审美激求,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审美创造,而其创造出的拥有一种强势的、有代表性的,甚至是权威的产物(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介的节目、报道内容等),从各个角度对大众头脑进行渗透,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着舆论,把握和操纵着受众的审美倾向。

1 大众传媒审美创造对受众审美价值观的满足

传播学者施拉姆曾经指出:“要了解人类传播,我们必须了解人是怎样相互建立联系的。”在生活中传者和受众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社会生活中的个体,而从群体属性中,传者因为拥有话语权这样的特殊权利而显得与众不同,但传者又不能因为拥有这样的权利而孤立于大众之外,因为,他们需要与受众互相作用,实现一种默契、和谐的状态。传者不断地挖掘受众的审美需求,不断地满足他们的审美需求。

传播学中的刻板成见认为每个人都有“固有观念”,并有相当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人类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延续下来的,有习俗、有习惯,比如在古代中国结婚的服饰是“梁冠礼服―钗钿礼衣”,在古代这种习俗兼具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及思想方式的功能,那时候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穿婚纱结婚的。而在现代大众传播的影响下,国人在婚礼服饰上已经很大程度上的被“西方化”了,这种影响不是一天两天产生的,而是潜移默化的,先是在人们固有的价值观范围内进行,进而根据受众的反应,如果人们能接受便会逐步改变,如果人们不接受,就会产生不同意见甚至反抗。

就媒介信息接收者而言,我们可以借“使用与满足”这一传播效果理论来考量一下大众传播对受众审美价值的满足。“使用与满足”这项研究,是20世纪40年代初,以《声音广播和印刷物》的出版为标志。在书中向人们告之了他们的研究成果:显示出在美国八成以上的家庭的广播收听情况,同时将其与印刷媒介相对比。研究者们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们了解到受众会从节目中得到哪些满足和效用。而另人始料未及的是现实有人们选择媒体的目的各有不同,如消除不满情绪、补偿自卑感,增长见识、作为谈资、猜中节目结果、嘲笑节目参与者的愚蠢等等。这表明,不同的人从大众传播里会得到不同的满足。而即使是同一个节目,也可以满足不同人们的心理需求。

可见,人们有心理需求,是大众传媒的影响得以实现的起点。马克思说过,“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大众传播审美创造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传播,也即是让大众对其产物有所接触进而接受,这就要满足而且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的诉求。此时一个问题油然而生,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当中,人们的思想观念复杂多变,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而同一个人,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需求。尽管现实背景不容乐观,但传媒在进行审美满足的时候依然能把握到受众共同的诉求,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隶属于不同的群体,可以有不同的爱好等但是期望得到外面世界不断变化的信息,以此而获利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是具有普遍性的。此外,纷烦的物质世界使现实生活变得浮燥不安,渴望在传媒产品中得到审美愉悦也是普遍存在的心理诉求。由此媒体的各类产品便应需而生了。在当今传媒介“娱乐至死”已经不是新鲜词汇,而类似于新闻的娱乐化等事物,就是传媒审美创造顺应受众需求的产物。而娱乐节目本身也不断增加元素去刺激受众的审美神经,如《中国好声音》依靠转动的椅子制造不确定因素,另外有好听的歌声和绮丽的舞台效果,使其在今年的夏天格外醒目。

2 大众传媒审美创造对受众审美价值观的重构

曾有人说:在当今受众的欲望被追逐着满足。的确,媒体的竞争导致收视率、收听率等因素被格外的看重,大众传播不得不动用所有的力量去寻找挖掘受众那些稍纵即逝的欲望,同时他们还会组织智囊团对受众的心理、审美诉求进行揣摩,以探索和尝试如何更好地将媒体产品,主要是信息背后的各种观念性内容自然的、毫无人工雕琢痕迹地传达给受众,进而影响信息接收方的审美观念,改变、强化,或弱化其原有审美范式,从而将受众的审美价值观向传播者所期望的方向上引导。可以这样说,受众日常生活中的审美价值观与社会道德密不可分,大部分是传承而来,有漫长的产生时间且不易改变,而媒体的审美价值观更多的与“时尚”相关,有时即刻就会产生,随时都会发生改变。因为它需要不断追逐受众的审美倾向,而且还要有个性化的审美创造以吸引更多的受众。受众的审美文化价值观并不是外化的,而是内在的,他们任何看法和行动,都受到价值观的制约。传媒的价值观则与之相反,它并不是长期形成的,可能是较短或以一种突变的力量形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人产生影响。极有可能突然之间,人们就发现世界变了,比如在2006年的流行曲是《香水有毒》当人们沉浸在香水中来不及调整呼吸的时候,《白狐》就已经出来了,而到了2010年《甩葱歌》遍及大街小巷,2011年的《忐忑》还没过劲,鸟叔就骑着马带来了《江南style》,几乎每一个变化都是一股龙卷风,势不可挡且不容喘息。但重要的不是这些变化,而是大众传媒的强势的宣言:远离媒介就是远离主流,就是落伍。因而大众来没来得及看清这改变是什么的时候,就已经沉浸在这种改变中了。

媒体的审美价值观也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也会受到群体压力的影响,需要不断地除旧纳新,但他会动用自身的话语权反过来对其它群体施加压力。德国的社会科学家伊丽莎白・内尔・纽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指出,人们在发表自己看法的时候,总会对“意见环境”进行观察和判断,以了解自己的观点处境,若同多数意见,就会积极地表达。个人意见处于劣势,则害怕孤立屈从于“意见环境”。如此循环,多者更多而寡者更寡,形成螺旋。由“优势”意见所组成的社会舆论便产生了。

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大众传播通过挖掘人们共有的价值观以革新,进而产生自己的审美文化。大众头脑中某些诉求得到传媒呼应,产生共鸣,而头脑中属于“寡势”的诉求,由于缺乏群体引导,通常会被遮蔽与遗忘,而能坚持自己意见的那些人,偶尔能够成为精英,创造出精英文化,甚至也可以成为优势意见得以螺旋发展。“沉默的螺旋”一旦产生,舆论引导实现,传媒完成社会文化价值观的重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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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拉姆.传播学概论[M].新华出版社,1984.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5

不是只有开店、做商城、发展下线才有商业价值,传播本身就是商业价值。

不是只有在网上开店是电商,只要能够成为互联网流量入口,引来流量,都可以是电商。电商,不是商店开在什么平台上,而是流量从何而来。

营销的本质是发现信息不对称,减少信息不对称,再强化信息不对称。也就是利用信息,改变消费者的认知,强化消费者的认知,只不过改变或强化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上述过程,都是靠传播与沟通完成的。口碑是传播,面对面推销是传播,广告是传播,凡是传播,就已经产生了商业价值。

社群,最初是传播工具,发展到后来,一定会产生商业价值,只不过商业价值的表现形态可能与以往的传媒有所不同。

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最初都只是传播平台,因为有强大的传播能力,最后都产生了商业价值。这些大众媒体,初期都是小众,最后才变成大众。

传媒的商业价值是如何产生的?

有人把传媒的商业价值分为三次销售:

第一次销售是卖内容,比如卖报纸,实质上是卖内容;

第二次销售是“卖读者”,因为有读者,所以有商业价值;

第三次是卖增值服务,即因为读者而产生的关联需求与关联服务。

很多传统媒体,过去以卖内容为主,商业价值不大。现在有些传统媒体,比如报纸,已经可以免费了。既然免费,收入从何而来?收入就是从传媒所凝聚的读者群中来,这就是传媒的商业价值。

只要承认社群是传媒,或者社群可以发挥传媒的作用,它就一定有商业价值。

社群是高效传播工具

社群最初就如同电话本,是个人之间沟通的工具;后来形成了群,可以多人互动。再后来,因为认识群中的一个人,而与一群人发生了关联。最后,有人专门去做群。

上述过程,就是因为社群的出现,人际交往的边界迅速扩大了,就如同汽车不仅是一个速度更快的代步工具,还是一个扩大了社交范围的工具。

过去,10年的职业经历,熟悉的人可能不过几十人,因为社交的效率太低,以人际交往为主。现在,因为熟悉一个人被拉入一个群,短期互动,社交圈迅速扩大。可以说,社群是高效的社交工具,提升了社交的效率。

如果说过去的社交圈子是因为共同学习(同学圈)、生活(朋友、邻居圈)、工作(同事圈)、娱乐等经历产生的,那么社群因为虚拟的互动就能够形成社交圈。当然,过去的社交圈,因为共同的经历,因为了解产生信任。现在已经出现了“陌生信任”,通过社群形成的社交圈,就是陌生信任。

如果说过去的大众传播是高效的,人际传播是低效的,那么社群出现了介于两者之间的新传播系统。

有人说,社群的产生,出现了去中心化的传播现象,这只是看到了社群影响力的一个方面。社群的出现,还改变了过去的人际传播模式,人际传播边界扩大了,传播速度提高了,黏性也增强了。

上述分析,已经发现了社群与大众传播相比的特性。

首先,它一次性传播的次数远不如大众传媒;其次,社群再传播的能力超过大众传媒,即转发的次数;最后,社群传播的互动与黏性远远高于大众传播,因为社群本身有筛选机制,长期缺乏互动的会被踢出去。

社群的商业价值与商业化利用的问题,都将从上述三个特点而来。

这里有必要解释的是,我认为社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社群,专指微信群。广义的社群,指各类互动交流的互联网工具,包括已经过时的BBS、博客、微博,逐渐式微的QQ,已经走向成熟期的微信等。也许微信也会被淘汰,但社群作为一种互联网互动交流工具,会逐步演化与升级。

社群是电商的抓手

过去讲营销,离不开4P。电商好像已经不讲4P了,因为电商讲颠覆,4P好像被颠覆了。

4P中的产品,在电商时代虽然存在,但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无论是小米的“极致”单品,然后构建“生态圈”,还是韩都衣舍的“去爆款”,每天推出几款甚至几十个新款,都不是电商的标准特性,只是采用营销策略的不同。

砍掉渠道,最初是电商的标志性特征。

砍掉渠道,就砍掉了一切与渠道相关的成本,于是,电商全新的价格策略出现了,与传统商业对比,不是一般的便宜。这就是砍掉渠道所带来的价格特征。

砍掉渠道,也使电商失去了“抓手”。

过去,消费者在渠道与产品见面。砍掉渠道,消费者怎么找到产品呢?马云的阿里系,数百万电商卖家,款式更多,消费者怎么找得到心仪的产品呢?这就是失去渠道后,电商的无助。

马云给出的办法是买流量,流量引导。流量掌握在马云手里,流量成为“渠道”之后,谁给钱多,流量就引向给谁。多数电商没有独立的流量来源,所以,流量费用快速上涨,甚至超过过去的渠道费用。

4P的最后一个要素是促销,促销的本质是沟通和传播。去中心化后,电商也失去了传播与沟通的有效工具,进一步造成了电商的无助。

电商们目前普遍面临的困惑是:虽然赶上了趋势,但因为丧失了营销的抓手,更加无助,于是被迫加深了对马云的依赖。

马云带领我们砍掉了渠道,电商却变成了马云的奴隶。这就是目前电商集体困惑的原因。

电商时代的营销抓手是什么?或者最基本的营销要素是什么?我认为不再是4P,而是产品和社群。这是两个关键要素。

电商时代,对产品的关注仍然存在,不会消失,只不过对产品的需求和关注点有所不同。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社群的价值,相当于传统营销渠道和促销的统一。电商时代,流量相当于传统营销的渠道,社群相当于传统营销的促销(沟通与传播)。这两者统一于社群,也就是说,社群既是砍掉渠道后流量引导的工具,也是去中心化后传播的工具。

社群的价值在连接

大众传播有商业价值,因为它是中心化的。

大众传播的价值,一是因为它有大量读者(观众)人群,二是因为持续传播,既传播了信息,也形成对消费者的心理暗示。

社群是去中心化的,规模都不大。再大的社群都是小众,这个特性不会变。因为社群的碎片化,进而判断社群难以产生商业价值,在思维方式上仍然没有摆脱中心化传媒思维的束缚。

部分看好社群商业价值的人发现,社群的规模做大了,但商业化却非常困难,几乎找不到商业变现的手段。这又是对社群商业化能量的高估。

如果说口碑都有商业价值的话,那么介于口碑与大众传播之间的社群,一定能够找到商业价值。

据我观察,如果只是简单地利用社群做传播,比如,一个创业者利用自己社群做传播,尽量可以启动很多个社群,但成交量通常也是有限的(成交量与商品类型和价格有极强的关系),不能支持规模化商业。

对社群的商业化应用,目前还处于本能阶段,即尽可能多地利用自己熟悉的社群,把信息传递到尽可能多的人身上。

凡是本能的商业化,基本上规模都不大。比如,长期做不大的个体户,初期凭着本能,后期凭着经验。

只有真正进入专业化,才能形成有规模的商业化。能够做到这一点,永远只有少数人。因为商业是竞争,多数人掌握的技能不产生竞争力,少数人掌握的技能才产生竞争力。

除了余威犹在但逐渐式微的大众传媒之外,电商时代已经找不到更好的传播手段了。社群虽然是碎片化的,但通过连接形成更大范围的传播,甚至形成传播引爆,都是可行的。

社群连接是个技术活。连接的效果由四个因素组成:

一是连接社群的数量,形成的数量越多,传播范围越广;

二是连接社群的质量;

三是连接后连续转载的次数;

四是社群搭载商业化的能力。

大众传播的价值范文6

论艺术作品的展示与传播

所谓艺术传播的方式,是指艺术活动的形态及运用的形式。对于艺术传播的方式和类型有很多不同的概括角度。从历史形态发展角度看,传播方式可分为口头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和电子传播等;从横向逻辑角度看,本文由收集整理传播又可以分为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在传播学里,常将传播者称之为“控制分析”,这体现了传播者在艺术传播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艺术创作者既是艺术信息的组织者又是艺术信息的传播者。但传播者的外延又要大于此,它包括非创作性的传播参与者。他们共同构成艺术传播活动的主体,是传播过程的第一个环节,他们根据自己的审美理想、审美经验和社会需求等,创造和传送信息。在大众传播时代的今天,艺术创作与传播之间的分工愈来愈明显,而且传播者不单是个体角色与个人行为,更包括群体化的组织与机构。在当代大众传播方式中,传播者呈显出社会组织模式,具有构成上的整体性、分工上的复杂性和技术上的专业性等主要特征。正是在艺术传播的视野中,非直接艺术创作者的传播才在艺术活动中的隐性存在及潜在作用下得以揭示。

传播手段的进步对艺术发展有着两个方面的影响。在积极方面,它拓宽了艺术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催生出新的艺术符号诞生。艺术所达到的传播效果是使传播出去的信息受到关注、留下记忆,甚至影响,从而改变受众者的态度,达到公共化和社会化的目的。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艺术传播相对于其他信息的传播是有一定限制的,这主要表现在受众者是否是有一定艺术素养的人。然而随着传播手段的发展,如电视、网络的不断进步,艺术信息的局限性在某种程度上被削弱,传播媒体广泛的影响力使得艺术更加普及,艺术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而网络时代的到来,引起艺术传播环境的巨大变化,它作为极具影响力的一种艺术传播形式,不仅带来了艺术传播的模式,也加剧了艺术传播的扩张,使艺术信息的传播、理解、阅读呈现出全新的世界,为艺术的传播环境提供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在消极方面,网络作为大众传媒的当代领军人物,是近十年来兴起的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艺术的传播与影响力的扩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居功至伟的媒介,艺术对网络的心态却是忧喜参半的。越发火热的网络速食文化将传统艺术理念大规模颠覆,这使得艺术的地位不断地在下降。传统理念与现代观念的冲击,使得艺术魅力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神秘光环,在大众像探照灯光一样的注视下不断“贬值”。

艺术作品为什么需要展示,因为艺术作品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需要观众的参与和互动才有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某个很好的艺术灵感,如果不经过艺术家创作出来,那就只能是无意义的“空想”。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艺术作品的展示环境不理想或者是和艺术作品不相称,那么也会对观众在理解和感悟艺术作品上造成影响。所以艺术作品存在的价值首先应该表现在作品的有效展示上。艺术作品的传播架设了艺术作品与观众之间的桥梁,使艺术作品得以与观众相见,从而使艺术活动完整顺畅地进行。当代艺术作品的价值更是不仅仅在于艺术水平的高低,而且与传播状况息息相关。有效的传播方式能扩大作品的影响力,使其社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帮助艺术家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对艺术作品的传播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回馈功能”。英国当代著名的文化批评家雷蒙德· 威廉斯曾就二十世纪以来艺术文化发展做出过概括和预测。艺术问题方面,第一个阶段不仅强调艺术的独立价值,也强调所体现的特质对共同生活的重要性;随之而来的是反抗的放逐者成分进人第二个阶段,重点在于强调艺术自身的价值,甚至提供把这种价值从共同生活中分离出来;第三个阶段在我们这个时代,“考虑的重点是试图把艺术与共同的社会生活重新结合起来:这种努力以‘传播’这个词为中心。”这是“由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和大规模组织的普遍成长而出现的新问题。”这表明正是大众传播这一信息组织传递方式从深层意义上扭转了艺术发展的社会文化走向。我们知道从古至今,人们在对艺术品的看法和理解力上各不相同,是因为各个时期在艺术品的展示和传播方式上有所不同。我们之前对整个艺术史的分析和总结,针对传播的目的和动机,分析了艺术传播的效果。得出展示是传播的条件和手段,传播是展示的目的和结果及艺术作品的展示与传播应协同发展的结论。从而使我们今后的艺术创作过程变得更有章法、条理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