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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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范文1

1风险投资的重要特征

1.1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流动性较差的投资,一旦投资,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就形成命运共同体,风险资本要伴随企业走过相当长的时期,一般达7-10年。

1.2风险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密切合作,帮助企业制定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并直接参与管理。

1.3风险投资具有风险性。项目的选择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上,尽可能锁定风险。

1.险投资家更注重项目的市场前景、发展策略与管理队伍的素质。

1.5以资本增值方式实现获利。风险投资人退出投资时至少能够获取原始投资额5―7倍的利润和资本升值。

2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因此,对风险投资项目风险控制,应主要集中于对影响风险的因素的分析。

2.1政策风险控制。

国家政策、法规、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动,都会对风险投资项目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在投资之前,首先应研究国家的政策对这个项目是支持还是限制,甚至禁止,国家的税收、利率杠杆会对这个项目造成多大的影响。因此,所选择的项目必须是政府支持的、环保的。

2.2技术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主要涉足高新技术,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技术本身的不足及可替代的新技术出现等给投资带来的风险。这就决定了风险投资在技术问题上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2.2.1 技术成功的不确定性。技术是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创新的核心依托,贯穿于高新技术产品从设想到实现产品化、产业化的全过程,设计技术原理突破、产品设计定型、工艺条件制定、生产工艺实现、市场营销、产品改进完善乃至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节的技术障碍,都将使产品创新前功尽弃,归于失败。技术的先进性,也是技术具有投资价值的前提,只有新颖、独创、先进的技术才能为投资者带来独特的优势,是获取超额利润的关键因素。

2.2.2 技术前景的不确定性。

新技术在诞生之初都是不完善的、粗糙的,对于在现有技术知识条件下,能否很快使其完善起来,开发者和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家都没有把握。这就决定了新技术的发展前景是不确定的。作为一个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某一个技术项目时,就应全面考核该技术是否走出了实验阶段,投入试制阶段的工作是否完善,同时还应了解该技术是否易于模仿,否则,技术一旦被成功模仿,就会失去优势地位。还要掌握替代技术的发展情况,当替代技术完全能实现同样功能,同时在可靠性及成本等方面更胜一筹时,拟投资技术的风险就加大了。即使当现有替代技术还没有达到上述程度时,也要事先预测一下替代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否在不久的将来会对投资的技术构成威胁,防患于未然。

2.2.3 技术效果的不确定性。一项高新技术产品即便能成功地开发、生产,在事先也难以确定其效果。一项技术可以广泛应用时,技术的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如果技术的适用面狭窄,适用条件苛刻,那么风险必然增大。因此,选择宽严适当的技术就显得十分必要。

2.2.4 技术寿命的不确定性。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寿命周期越来越短,对高新技术产品创新者而言,要特别注意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技术有高度的专属性和排他性,对风险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不仅可以保障产品不被其他厂家冒充,还可使被投资企业具有将来被大公司收购的潜在经济价值。尽可能在高新技术寿命周期内迅速实现产业化,收回初始投资并取得利润。

2.3市场风险控制。

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所面临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投资存在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

2.3.1 市场容量难以确定。市场容量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这就要求潜在顾客的需求量必须足够大,并且稳定才能获得投资利润,项目才可行。同时,需求越明确,越容易预测则市场风险越小。反之,如果一项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出投入巨大,而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小或者短期内不能为市场所接受,那么,产品的市场价值就无法实现,投资就无法收回,创新归于失败。

2.3.2 市场接受时间难以确定。高新技术产品往往是全新的产品,既需要一个适应市场的过程,也有一个为市场所了解、接纳的过程。企业的生产规模,企业动用资金的多寡、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市场销售渠道是否通畅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市场对新产品的认知度。

2.3.3 市场战略因素。一项好的新技术产品,要有好的市场战略策划,在价格定位、用户选择、上市时机、市场区域划分等方面统筹谋划,以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否则,由于产品价格超出了市场的承受力,就很难为市场所接受,技术产品的商业化、产业化就无法实现,投资就无法收回,给产品的市场开拓造成困难,甚至功亏一篑。

2.4资金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的成功取决于能否顺利退出投资。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长期控股以获股息,而是待公司上市后实现获利。投资者对资金占用时间的长短及回收后的获利情况必须进行仔细的衡量。由于新技术产品创新过程中所需的资金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资金规模大,二是资金渠道少,因此,新技术产品创新中,常常出现资金问题。如果资金不能及时供应,导致高新技术产品创新活动陷于停顿,其技术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贬值,甚至很快被后面的竞争对手超过,而使初始投入付之东流。说到底,风险投资家的一切投资活动都要围绕资金的安全而展开。

2.5生产风险控制。

投资家的原始资本能否顺利增值,离不开企业的生产环节,一项新技术再先进,不能通过生产环节而转化为产品,只能是水中望月,可以说生产环节是将资本以产品为载体实现增值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风险较大的一个环节。

2.5.1 原材料供应风险。原料的短缺或价格上涨,都会造成企业总成本的上升,作为企业就要加强同供应商的合作,加强配套产品、能源等方面的协调,将原料风险降低。

2.5.2 生产设备的适应程度。一项新技术在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中,若企业的原有生产设备都能满足新产品生产的需要,企业的总成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反之,要生产新产品,企业的设备需要更新改造,就不得不面临非常高的转换成本;还有设备提前报废问题,都会为生产带来风险。

2.5.3 生产人员情况。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一般较普通产品的生产更为复杂,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高。如果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及其对技术掌握事先估计不足,就会发生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合格率低,成品的报废率过高的情况,因此,企业要降低生产风险,就必须在培养一大批熟练技术工人上下一番苦功。

2.5.4 我国是一个能源较短缺的大国。从总量上讲,水、电、煤等能源供应,严重不足,作为一个企业,在进行高新产品的生产时,一定要对水、电、煤等能源的供应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尽可能避免因能源供应不足导致停产所带来的风险。

2.6管理风险控制。

管理层的素质通常是风险投资家考虑是否投资的重要因素,作为一个风险投资家,宁要二流的技术和一流的管理者,也不要一流的技术和二流的管理者。由于企业经营的主体是人,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人来管理,则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由此说明,控制好管理风险是十分必要的,而引起管理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2.6.1 管理者的素质。风险投资家要控制管理风险必须挑选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愿望;具有冒险精神、献身精神和忍耐心;具有敏锐的机会意识和高超的决策水平,善于发现机会,把握机会并利用机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自信心,敢于在困境中奋斗,在低谷中崛起的企业管理者,这是控制管理风险的前提。

2.6.2 决策风险控制。由于高新技术具有投资大,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给高新技术企业的决策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旦决策失误,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风险投资家不仅需要挑选一流的企业家,而且要看这个企业有没有一个一流的管理团队,即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政策专家、营销专家共同参与决策的管理团队,这是风险控制的关键。

风险控制范文2

风险投资项目主要以技术创新为主,项目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如果不及时加强企业的组织管理,就会造成项目规模高速膨胀与组织结构落后的矛盾,成为风险的根源。

风险投资作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而生成的一种新型事物,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组织的管理。与传统项目相比,风险投资项目不但要求项目组织内的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的风险性有较高的认识,并且这种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地协调运用。而只有高性能项目团队才能实现这种充分协调,所以在项目组织风险控制中,团队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团队在现有传统组织结构中的引进,改变了组织过程实施的方式。即组织过程变成了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变成了“过程所有者”。为了从事项目的人员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团队应围绕着用于获得过程流的焦点进行建设。如果项目人员和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有冲突,士气低,将会影响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更会使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项目经理,如果能营造一个让参与者发挥自己才干的适当环境,会使项目成员的忠诚度高度提升,增强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项目团队,我们需要了解其主要推动力和障碍。

推动力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正面因素,可以加强团队的有效性,它们和团队性能是正相关的。障碍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负面因素,它们被认为妨碍了团队性能,在统计上同性能是负相关的。在置信度为95%或更高时,这些团队特性和团队性能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通过推动力的把握和障碍的排除来创建高性能的项目团队,是组织风险控制的关键内容,是项目成功非常必要的条件。

二、项目评价———决策风险控制的首要工作

我国许多风险投资出现严重亏损,很大程度上在于投资项目本身先天不足,是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决策风险是指风险项目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由于风险项目具有投资大、科技含量高、产品更新快的特点,使得对于项目的决策尤为重要,决策一旦失误将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失败。

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环节,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估过程中,仅靠风险投资家、市场的经验和直觉进行决策,会使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为风险投资项目所包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远远大于传统的投资项目,所以如何从模拟风险的角度以及能够反映这种风险的价值范围方面预测价值,是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决策的关键。全面的价值评估工作主要取决于对企业及其所在行业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选择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拥有较多的财务、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因为风险投资项目历史财务数据相对较少,或者没有可比项目数据,评估时应采用类似项目和自身的历史数据相互替代的方法来进行。在取用同类项目数据时,还要考虑项目之间的相似程度,以及信息的丰富程度、稳定程度。选取了合适的财务数据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预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及选定项目的必要收益率或资本成本(折现率)。为了计算由该项目引起的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需要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调整到统一时点进行比较。估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具体工作包括: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计算扣除调整项目后的营业净利润与投资成本,将企业经过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分别细化分析;了解企业的战略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绩效前景;预测个别详列科目;检验总体预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结合企业经营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分析预测得出和风险相适应的企业预计现金流量表,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的项目的净现值。估测并调整项目必要收益率工作包括:权益资本成本估算;债务资本成本估算;确定目标市场价值权数;估计不同的企业的报酬率随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变动的情况;估计根据机会成本要求的最低资金利润率;将与特定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报酬加入到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当中,形成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从而合理选定折现率。企业在识别与估量投资风险后,对选定的投资方案,还要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运用杠杆原理,协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由于营业风险是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且由于技术、效率及其生产上的因素,企业通常无法控制项目的营业杠杆,这就需要我们利用总杠杆、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采用杠杆程度有限的组合,来控制企业的总风险。

三、借助信息技术———实施过程风险控制

项目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风险项目往往起源于一种想法,并采取一种概念化的形式,要求有足够的物质要素,使组织中关键的决策制定者选择该项目。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同的阶段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并以一种连续的生命周期的模式,强调了进行风险项目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投资项目由于其预期的市场容量往往事先不能确定,致使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产生风险,这种风险贯穿了风险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于风险投资项目的特点,项目各阶段不应仅满足应完成的任务,必须随着项目运作过程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的再分配以及项目参数的调整。根据这种变化表现的强烈程度,要求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这项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EnterpriseRisk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新领域。任何企业的运营都需要信息,源于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决策必须基于及时的和适当的信息。信息流在质量和速度上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了这些,才能有效地和高效地使用资源,满足项目的要求。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因此为了优化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就要优化整个信息流程。项目风险信息整理伴随着风险及管理信息的产生、收集、处理及发送过程展开。这种信息既包括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管理支持信息,还包括项目自身风险与风险管理政策的信息以及企业外部可以给企业风险管理提供支持等信息,是一种全方位立体性的信息网络。借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组织者可以准确地发现并协调风险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控制效用报告组织未来计划等活动。对于每一阶段的工作,信息使用者可在在界面上得出该项工作的风险等级,明确这一风险正面与反面的后果,还可以发现其他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最佳的风险管理实践及风险评价工具。例如在项目计划阶段,输入该项目信息内容,查询系统会提供一个逻辑的树状结构,一方面指出项目中必须的工作要素,另一方面提供该项目可以借鉴的网络信息以及计划实施的模拟流程等。根据风险表现的强烈程度,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根据新的资源的配比情况,项目成本、时间和性能参数也要随之调整,即以已完成方面的新数据重新安排未完成阶段的工作。通过对项目过程风险动态、适时地控制,可以保证项目阶段目标最大程度的实现。

新晨

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退出以后,贯穿了风险投资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析,把握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避免和减少风险,保证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戴维。I.克利兰着,杨爱华等译。项目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杨乃定。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中国软科学,2002(6)

3.王景涛编着。新编风险投资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杨雄胜主编。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5.斯蒂芬。A.罗斯,伦道夫。W.韦斯特菲尔德。公司理财基础。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6.谷祺,刘淑莲主编。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风险控制范文3

[关键词]人力资源人才租赁风险控制

一、引言

人才租赁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出现,其作为一种新型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获得了蓬勃发展。但在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就业困难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社会保险尚不完善的宏观环境下,随着人才租赁业的快速发展,与人才租赁相关的劳动争议也逐步增多,为我国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提出了一个现实课题。

国内有关人才租赁的研究起步较晚且比较零散。林泽炎(2003)给出了人才租赁的定义,并按租赁时间长短总结了六种人才租赁形式。潘丰(2005)指出了企业利用人才租赁的意义及好处,并进一步总结了人才租赁形式。李敏(2005)分析了人才租赁条件下雇佣关系由传统的两方模式向三方模式的转变,并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说明雇佣关系三方模式下短期雇佣的合理性。张鑫等(2008)基于雇佣关系三方模式阐述了人才租赁的理论基础,并指出了实施人才租赁需要解决的问题。孙俊清等(2005,2008)对人才租赁问题中人才租赁中介中心的内部雇员规模问题进行了研究。曹细玉等(2007)研究了单、双层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人才质量的最优控制问题。上述文献主要研究了人才租赁用工形式、人才租赁优劣势分析、人才租赁三方关系以及人才租赁雇员规模优化与质量控制问题,而没有考虑人才租赁风险及其控制问题。喻科(2004)基于用工单位的角度,阐述了租赁人才风险的定义,并探讨了此类风险的表现特征、产生原因以及防范与化解等问题。本文在喻科(2004)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人才租赁风险的现状,进一步分析了雇佣关系三方模式下的风险,并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

二、我国人才租赁风险的现状及其本质

根据中人网()的调查,以上海为例,2004年大约有20万左右的人才租赁人数,年相关营业额超过50亿元,租赁员工与正式员工的比例大约为1∶50,但在美国这一比例已达1∶1,欧洲一些国家甚至还要高于这个比例;根据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的随机调查显示:50%的人不愿意通过人才租赁方式就业,40%的人表示可以考虑,只有10%选择愿意。为什么在发达国家证明是“三方共赢”的新型用工模式,却在我国的具体运作过程中面临如此的难题呢?中人网进一步调查显示,阻碍人才租赁业务的主要问题为:首先,对求职者来说,其主要关注如何保障其与用工单位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空租”(两次租赁之间的空挡)期间的社会保障、缺乏专门性政策法规来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出租人才之间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其次,对人才服务机构来说,主要面临“耗时太长,利润不高”的问题。最后,对用工单位来说,由于人才租赁多属于短期行为,其主要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根据上述描述的现状可以发现:人才租赁风险本质上就是在不完善的国家社会、经济、法律等宏观环境下,人才租赁三方人力资本(知识、技能、信息以及创新能力等)与结构性资本(市场资本、知识产权资本等)的运作失调问题,其外在表现为人力资本的时效性、人事的不稳定性、价格机制以及知识产权等所带来的风险损失。

三、人才租赁三方的风险分析

人才租赁不再是传统的雇员在雇主的场所工作,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用工单位和租赁人员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形成了三方博弈关系。在人才租赁三方雇佣关系下,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用工单位和租赁人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随之造成的交易不平等性为人才租赁带来了风险。总体而言,人才租赁涉及三方的利益,对于三方中的任意一方都存在着风险。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其所面临的风险是指租赁人员实际效用偏离使用者的预期,为此使用者需对此承担相当程度损失的可能。首先是岗位不匹配的风险,即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合作过程中,如果信息传递上或理解上有误差或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未尽责选用了不合适的人员,而用工单位因为与租赁人员没有契约关系,若要遣散租赁人员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来运作,如果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不愿遣散,则用工单位就要蒙受损失。其次是租赁人员的道德风险,即用工单位与租赁人员之间没有法定的劳动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如果用工单位在合约中没有规定相关的惩戒措施,则在租赁人员的消极怠工行为上就没有控制力。第三是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的道德风险,即如果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采取蒙骗手段骗取租金后不履行合同就卷款逃跑,而又没有特定的约束条件来制约用工单位与租赁人员之间的关系,则用工单位的声誉就要受到很大影响。第四是知识产权的风险,即租赁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议,使得容易出现租赁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责任不清、权责不明,其中租赁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时所获得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以及知识产权或商业机密的保护问题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来说,其面临的风险是作为盈利组织的经营风险和合同履行风险。经营风险是指经营环境变动导致的环境风险和与经营人员能力相关的决策风险;合同履行风险是指因为租赁合同订立上的不完备导致用工单位拒绝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风险。

对于租赁人员来说,其面临的风险包括:首先是合同履行风险,即如果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与用工单位在履行租赁合同时出现问题,则会影响到租赁人员的工资发放。其次是稳定偏好风险,由于租赁多为临时性用工行为,如果租赁人员偏好长期稳定的工作就会产生此种风险。第三是“空租”的风险,即目前租赁人员在“空租”期间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第四是福利损失的风险,即租赁人员在当其福利待遇(如同工同酬、加班费、培训机会等)受到不公正对待时的风险。

四、人才租赁风险的控制策略

虽然人才租赁对于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用工单位和租赁人员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风险,但是除了道德风险和正常的经营风险是无法完全控制之外,其他风险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来进行规避和分散的。

1.进一步完善人才租赁的法制环境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的市场地位不明确,经营资质缺乏审批程序,多数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与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混为一体,无序竞争和侵犯被租赁人员权益的情况较为普遍。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以及9月18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首次从法律角度对人才租赁做了专门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租赁人员、用工单位三方主体的地位及权利义务,并建立了人才租赁监管和赔偿制度以维护被租赁人员的合法权益。

虽然新《劳动合同法》结束了我国人才租赁无法可依的历史,但是在许多操作细节上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比较典型的有:(1)为了维持就业率而取消了人才租赁限制性条款,造成目前国内有以人才租赁取代常规用工形式的趋势,这似乎在挑战法律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用工单位责任意识缺失的表现;(2)按现行规定,租赁人员的四金、工伤、医疗等一旦出现问题,其责任方是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但是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不是创造财富的经济实体,也不会有财政拨款,其利润根本无法赔付租赁人员的损失,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想要承担责任也办不到,恐怕最终“倒霉”的只是租赁人员。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收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如何制定以及何时出台都会影响到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2.加强政府对人才租赁业的扶持,建立人才租赁后台服务系统

政府应当协助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建立后台服务系统,倡导建立规范统一的人才库,促进各地区和更大范围的人才租赁行业协会的建立。鼓励各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共享各自拥有的资源,同时及时更新人才资源信息库,不断提高人才资源的可利用度,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人力资本,减少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和用工单位花费在搜寻租赁人员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成本损失,以使整个租赁活动顺利进行。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的后台服务系统要求有功能强大的信息网络来收集用工信息,特别是集团用户有庞大的人才库,以便及时找到合适的人才有很好的招聘、测评、人事、培训和法律服务的能力。特别是在目前法律环境欠佳的情况下,这样一个完善的后台服务系统对于降低各方面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主管部门还可以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查询服务,方便有租赁需求的用工单位和有意成为租赁人员的求职者选择合适的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用工单位或求职者误入非法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的骗局。

3.加强社会舆论对人才租赁的宣传力度

作为新生事物,加强社会舆论对人才租赁的宣传力度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在社会舆论导向方面,可以侧重对人才租赁的正确报道,提高租赁人员的社会地位,消除人们对人才租赁的偏见和对租赁人员的歧视。媒体的影响力在当今社会异常强大,如果可以很好地利用媒体资源,向广大企业以及求职者传递人才租赁的概念及相关信息,则可以为人才租赁的社会认可度的提升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其次,在就业指导方面,政府或者人才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求职者拓宽就业思路,把人才租赁的运作方式、优势以及不足详细告之求职者,使其对这种新兴用人方式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灵活选用。用人单位(人才租赁机构)也应该主动担负起向求职者以及企业宣传人才租赁的相关概念,并积极地推广人才租赁,以促进人才租赁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泽炎:新型用人方式—人才租赁.中外企业文化,2003,(6):54~56

[2]潘丰:业应充分利用人才租赁.现代管理科学,2005,(8):96~97

[3]李敏:人才租赁三方模式对雇佣关系的影响.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159(1):82~86

[4]孙俊清李勇建涂莑生:人才租赁与中介中心单类雇员规模优化问题的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5,(8):62~68

[5]孙俊清李勇建涂生:人才租赁中介中心两类雇员的单阶段人力计划以及替代策略优越性的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8,(9):46~54

[6]曹细玉韩明:双层非对称信息下人才租赁中的人才质量控制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7,(6):250~253

风险控制范文4

关键词:融资融券;风险;控制

随着2008年8月1日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施行,业界普遍关注的融资融券交易终于重新启动,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一次重大的交易制度改革和证券市场新的市场运作机制形成。但由于受到次贷危机及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融资融券并未在2008年底如期实施,反观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确实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而该制度本身的风险性也较强。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分析

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资融券交易在放大资金的同时也在放大风险。这种业务将助长投机行为,加剧价格波动,并增加整个资本市场风险。而通过借贷关系联系在一起的银行、证券公司也逃脱不了被投资者连带损失的命运。

(一)信用交易对新股发行的介入的不对称性

因为根据一般规定,新股在发行上市半年是不允许融券的,即便最短也有三个月的融券卖空禁止期。而同时,对新股发行承销、购券的信用融资在上市以前就存在。这种不对称的信用交易在保证新股发行成功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种不对称的信用交易支持下,市场定价将有利于发行者,而因为有了这种不对称信用交易的运用,发行者和承销商也会在利益驱动下,更为积极地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发行新股。从而提高发行价格,降低二级市场的获利空间。

(二)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抵押品一般是投资者本身账户的证券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形式。通常抵押资产的价值下降时,投资者的其他证券资产价值也是同时下降的。所以“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发生时,投资者的补偿能力可能受到制约而出现债务危机。

而且,股票市场的波动带来资产价值的变化和投资者财富的大起大落,杠杆效应自动放大这种巨大波动的幅度。当投资者选择保证金交易方式时,其证券组合变成高风险资产。当股市走低时,杠杆作用对一个高风险的证券组合产生“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的概率比对一个低风险的证券组合的负面的放大效应要大得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当“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的情况发生时,由于维持保证金低于最低要求,投资者被要求存放更多的现金或者证券资产进入“保证金账户”。经纪公司在股票下跌时强行卖掉投资者的股票,投资者就失去了在市场回升时重新盈利补偿损失的机会,经纪公司的强行平仓会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更有甚者,经纪公司可能并不等待投资者运作补偿资金,甚至不必发出“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也不给任何通报,就卖出投资者部分或全部的证券资产,以偿还贷款。也就是说,在市场不景气时,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不仅损失资本,甚至失去对自己资产的控制。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

基于融资融券本质上是“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所以风险控制也应从信用控制的角度出发,重点考察业务关联各方在信用方面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交易制度的风险控制

1在制度设计上的风险控制。重新启动信用交易时,在制度设计上要格外注重风险控制机制的设计。首先,应该创造良好的信用交易的大环境,特别要重视培养信用环境;其次,在信用交易的制度设计上更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切忌仅仅单一地强调资金入市的思路。

2信用交易模式选择的风险控制。国际比较研究表明,证券信用交易具有双重性,因不同国家及地区证券市场完善程度的差异,对证券市场发展具有不同的影响,中国不宜采用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信用模式作为过渡型制度模式,而是应吸收市场化模式和专业化模式的优点,在把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作为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许可证制度作为过渡模式,严格规定股票信用交易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创新类证券公司才有资格申请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同时要建立信用交易资信评估制度,使证券公司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谨慎选择客户,防范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有效承担信用交易中介功能。(二)交易主体的风险控制

1投资者风险控制。为了保护券商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之前,券商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券商及投资者的权力与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流程、交易的风险与收益以及交易的杠杆效应。当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比例时,投资者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补上规定比例部分的担保物。采用二级账户体系利于明确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法律关系,也利于转融通中对抵押资产的运用,但要杜绝挪用客户资产问题。为了防止普通投资者特别是刚刚入市者过度被套,造成社会动荡,相关部门可出台一些硬性措施制止一部分人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2券商风险控制。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券商可以获取更多的交易费用,但是由于投资者水平难以辨别,使得券商风险加大。所以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时,券商要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资产来源、信用状况及过去的交易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建立第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3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在审查借款券商的抵押证券时,应着重审查用于抵押的证券是否具有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格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应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过程标准化。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依据。在对证券评估时可对该证券的流通股本、股东人数、交易规模、波动性、净资产、净收益、公司的发展前景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规定。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开展此类业务的实施细则,并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券商通过质押证券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必须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应明确券商与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事项。同时,实施细则不仅要规定质押贷款业务的流程,还应建立银监会、证监会许可的硬性规定。

(三)交易标的物的风险控制

1抵押证券的信用管理。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将认定标准成文化,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依据。比如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就明确提出对重要指数股票和未纳人指数的股票应采用不同的质押折算系数。应着重审查用于抵押的证券是否具有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格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

2信用额度管理。(1)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管理。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两个方面。证券公司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时,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把购得证券交给商业银行做抵押,当证券价格下跌导致保证金比率低于保证金比利时时,商业银行将停止向该证券公司继续融资。(2)单只证券信用额度管理。为防止股票被过度融资融券而导致风险增加,应限制单只股票的信用交易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时,交易所应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3)投资者信用额度管理。规定最低保证金,设定投资者进入证券信用交易的门槛,只允许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及资信能力的投资者开设信用账户从事证券信用交易,并根据投资者的资信状况设立不同等级的交易限额。建议以一个季度为期限选择股票信用交易合约。还要以融资买进的全部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同样,在融券时,应按规定的比率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要以融券卖出的全部价款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以预防可能的未来风险。此外,应建立信用交易的资信评估制度,资信评估机构将把信用账户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用交易主体的资信等级。这是准确评价交易主体的资信状况,授予证券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资格和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的重要依据,以此实现证券信用交易风险的动态控制。

3标的证券资格认定。允许融资融券的股票应该是质地比较好的中大型股票,盘子很小的股票被剔除,亏损的ST股票被剔除,涨幅太大或者换手率太高、已经有风险的股票也被剔除。对股东人数的规定实际上是剔除有庄股嫌疑的股票,因为庄股一般股东人数很少,也应被排除在外。

风险控制范文5

【关键词】网络金融 风险 风险控制 监管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地不断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势在必行。现如今人们的生活已离不开网络金融,尤其是“余额宝”、“微信红包”的出现,在整个金融行业掀起了一番浪潮,但随着接二连三的诈骗案件的出现,逐渐暴露出网络金融所存在的许多问题,因此对网络金融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应该更加重视,控制这些风险、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十分重要。我国网络金融较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较晚,发展速度仍然比较缓慢,对于监管方面也一直处于摸索阶段,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和框架。随着网络金融的高速发展及其背后隐藏的风险,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规范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网络金融风险的种类及成因

(一)网络金融风险的种类

相比传统金融,网络金融存在更多的风险且破坏力更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风险。网络金融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的软硬件设施,一方面由于操作系统与业务主机应用系统之间是通过数据来通信的,尽管有多层的安全系统也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攻击,从而给网络金融的操作业务带来严重的损失,互联网的高联动性甚至会造成整个系统的全面瘫痪;[1]另一方面,对于客户来说,网上一些恶意的更新软件,以及一些木马链接,将软件进行非法篡改,窃取客户的账户密码和个人信息并盗窃资金。此外,计算机系统停机等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也会给网络金融行业带来各种程度的损失。

就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资金被盗事件时有发生,不少黑客将病毒隐藏在网址、二维码以及短信中,一旦消费者在淘宝上点开这些病毒文件,木马就会盗取余额宝或支付宝里的资金。尽管余额宝承诺只要资金被他人盗取都会予以赔付,但相关的调查、条款的不明确也可能会发生拒赔。

2.操作风险。由于技术操作人员的粗心或者是客户对操作不了解以及疏忽,导致业务操作不当或失误,容易引发不必要的资金损失,操作命令一旦确认便不能取消,损失也无法挽回。客户必须充分了解操作软件,工作人员也必须遵守职业操守,以防止操作风险给个人或公司带来损失。

对于网上银行来说,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有:网上银行员工的粗心引发操作失误带来的损失;客户因欠缺安全操作知识而带来的操作风险;内部员工窃取客户私人资料或盗窃资金。[2]

3.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网络金融的监管还比较欠缺,立法比较滞后,从而一些网络金融业务,例如网络信贷、众筹等钻法律的空子,进行非法融资和发行理财产品,隐瞒投资风险,实行网络诈骗,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3]并且在网络金融业务在进行跨国交易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或法律条规,也会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此外,法律对用户在网上交易、购物的权益保护不够,当用户面临个人信息被泄露、买到假货等有损自己权益的事件时,法律不能给予相应的保护。

4.信用风险。我国的信用系统还不够完善,消费信贷发展水平较低,由于没有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银行对于网上银行的信用透支会采取谨慎的态度,从而使消费者不能享受到网上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个性化信用贷款服务,银行的信誉也会受到影响,并且银行存在的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都会使客户对银行的信誉产生怀疑。此外,当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时,卖家对自己产品的欺骗隐瞒行为也会使消费者对于网上购物失去信心。

5.市场选择风险。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环境下,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网络金融业务面临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一方面,在办理网络业务时,网络客户倾向于隐瞒自身的真实信息,导致金融服务的提供商不能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从而面临着经济损失,从而降低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在进行网购时,商家倾向于夸大自己商品的质量,消费者也无法区分优等品和劣等品,同时售后服务也跟不上,各个商家之间的价格竞争只会使得商品的质量逐渐降低。若网络金融市场还得不到有效监管,在未来有可能成为“柠檬市场”,劣等品驱逐优等品,整个网络金融服务质量降低。

(二)网络金融风险的成因分析

1.网络与金融机构的结合。金融业是以商品和信用为基础的,负债比例高且经营不稳定,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众对其的信任,上下游的联系紧密,一旦某家金融机构出现经济危机,就会发生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都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动摇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当其与互联网结合时,互联网的联动性会使这种风险更加扩大,并且风险的种类也增加,信用风险、系统风险、操作风险都随之扩大,如果某一个网络节点出现问题,后果可能会不堪设想。

2.管理经验的匮乏。目前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还很匮乏,管理经验相对不足,风险管理建设比较之后,容易导致技术风险和业务风险的产生,使网络金融的风险因素扩大。目前的大学并没有开设有关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课程,没有进行相关的人才培训,因此管理质量也无法提升,这将阻碍网络金融服务的提升和发展。[4]

3.信用体系不健全。在进行网络投资时,实际上类似一场博弈,对双方来说,失信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尽管这个选择不是最有利于社会的结果。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我国信用系统的不健全,对于失信行为的惩罚不严厉,相关的法律准则和约束体系不健全,违约风险大,容易触发信用风险。一方面与整个社会长期形成的观念有关,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信用系统,否则信用风险的爆发会危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4.法律体系不完善。尽管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可实用性不强,可操作性较差,并且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很多领域并不涉及,对于交易者的身份认证以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网上业务存在的技术风险以及网络欺诈等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够,以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处罚条例不够严厉,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5]

以“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来说,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存在着监管真空的问题,由谁管,怎么管,目前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措施,P2P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界限也很难确定,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非法洗钱、高利贷等问题都要密切关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政府必须纳入监管范围,不仅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以防网络诈骗和信用危机,而且也要加快建设信用系统,促进信息透明化。[6]

三、网络金融风险的控制

对于网络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必须对症下药,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办法,对网络金融必须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同时借鉴国外优秀的监管方法,防范风险的发生,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互联网的软硬件设施

首先,网络金融机构必须不断提高互联网核心技术水平,加强硬件设备的升级,积极鼓励软件的研发,加强网站的安全系统维护,建议完善的安全防御系统。其次,在网上交易活动中,要联合运用多种安全手段,例如实名认证、数字证书、密码保护等,保障交易的安全进行;最后,要采用先进技术防范系统漏洞,与有关的信息技术部门合作,加强抵御木马和黑客的攻击的能力,提供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7]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对于机构内部员工方面,要确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操守以及员工的素质,对于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要严加惩戒,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也应当严格,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以及一定的工作经验。其次,对网络信贷等业务的法律条例应当更加明确,规定相关的主体和义务,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原则,加大对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最后,对于黑客等恶意攻击行为的条款也应该更加完善,网购出现的假货行为应该严厉打击。

(三)注重人才培养

首先,应该加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栽培,可以通过高校培养、内部培训、聘请外国人才等形式,财经类高校也应该设立风险管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其次,也应该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养,鼓励互联网技术创新,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只有完善互联网技术,才能更好地提供网络金融服务。最后,大力培养网络金融监管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要有完备的金融知识,也要有法律知识的储备,还要懂得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可以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丰富监管人员的知识技能,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全方面的培训。

(四)增强客户安全防范意识

客户在进行理财投资时,应多方了解后再做决定,不要被高收益率所蒙蔽;客户应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冒充银行所发的短信,不要轻易点击短信里的网页,输入银行账户密码;不要随意加入未知的公共Wi-Fi,某些黑客利用网民蹭网的习惯,利用路由器的网络漏洞,盗窃网民手机里的个人信息和盗刷手机银行、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的资金;客户不宜将账户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电脑里应安装防毒软件,不要在公用的电脑上登录网上银行、淘宝等,以防资金被盗。

(五)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

我国的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占贸易总额的百分比相比其他国家高,如果不对信用体系加以完善,容易爆发信用风险,公众丧失对企业的信心,整个社会的经济会处于萧条状态。首先,应该开发个人信用数据库,方便网上银行、等机构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从而降低违约率。其次,应该开发个人信贷登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防范信用风险。

(六)协调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

单纯的分业监管对于网络金融来说效果并不是很好,很多网络金融产品的归类不明确,分业监管模式难以应对,例如阿里金融涵盖了多种业务,若实行分业监管,部分业务处于监管真空,因此对于网络金融,必须加快发展混业监管模式,对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调整,协调使用两种监管模式。[8]

参考文献

[1]冯元.试析网络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策略[J],内蒙古教育,2014(10):61-62.

[2]范嵩.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3]王泽华.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研究[D].河南大学,2014.

[4]何昕.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15).

[5]祁让坤.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及完善措施[J].时代金融,2014,(4).

[6]杨华.我国P2P网络信贷的发展与监管研究[D].湖南大学,2013.

风险控制范文6

关键词:税务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纳税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现代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税务筹划风险控制就是为了降低在筹划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性问题,如何规避掉其中的风险,是企业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针对其中的政策、成本、运作和认定性风险,企业应该及时的掌握相关的政策,秉承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加强对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尽量避免税务筹划风险问题的发生。

一、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对于税务筹划问题的表述,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西方国家同中国在税务筹划基本定义的表述上也不尽相同。我国比较规范的解释则是,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上,对一些投资与经营活动进行提前的筹划,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税负所带来的影响,被称为税务筹划。从理论上而言,纳税人应该结合风险的成因,并针对风险识别问题,以此来制定一个合理化的方案,这样有助于完善我国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系统。

二、税务筹划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税务筹划中的政策风险包含了政策选择和政策变化风险,这种风险变化具有不确定性,不知道纳税人在什么时间会选择什么样的方案,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筹划这种方案的,这些都是取决于纳税人个人的主观意识。而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筹划人缺乏对政策精神的理解,没有完全的把握住这种精神。同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变化,但是由于政府的税收制度缺乏实效性,而其中包含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原因都会导致税务筹划中出现较大的风险问题。

(二)成本风险

任何一项经营和决策的活动,实际上都存在着两面性。为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在决策和筹划的过程中也会花费掉一定的费用,假设纳税人没有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筹划过程中,也没有进行仔细的对比和分析,就会导致筹划的成本比预算的更多,进而让企业在其中无法收获到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纳税人在选择方案的时候,还应该对税法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实际的工作做好准备。但是,如果纳税人在筹划时面临着风险性问题,这就导致他们必须承担起筹划时引发的经济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运作风险

税务筹划实际上有一个固定的特点就是同法律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可以将其理解成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固定的边缘上操作的。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在税法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立法技术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法律法规之间有着一定的摩擦,这些问题就算是专业人士也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把握。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风险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在筹划过程中,对于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把握不够。另一个则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运用和执行力度不够。

(四)认定性风险

税务筹划主要还是纳税人的一种生产经营能力,在运行方案中,涵盖了许多具体的措施,这些都是由纳税人自己决定的,税务机关实际上是不会介入其中的。但是,纳税方案是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取得税务机关认同的。而方案是否真正符合法律精神,也是需要税务机关作出最后的判断,在这个确定的过程中,如果税务执法出现了任何问题,都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三、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及时系统的掌握相关政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当税务人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该主动的去研究当时经济发展的特点,并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概况,然后按照经济和政策调整的变化趋势来全面且系统化的把握住这些要点。企业中的税务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的税务政策,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只有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根据预测,制定出不同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和分析,保证税务筹划活动的正常进行。例如国内某能源企业在应对政策风险的时候,纳税人首先非常清楚的了解了当地的各种税收政策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了相关的税法知识,并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同时,企业还对市场进行了科学的预测,进而判断各个区域政策变动的方向,在一些成功案例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化的方案,将税务筹划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以成本效益最大化为主,降低筹划风险的形成几率

企业为了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应该将成本效益放置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考虑筹划成本的时候,也应该将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考虑在其中,这样,当筹划方案的成本和损失小于所得效益的时候,才可以保障方案的可行性。这就需要企业在筹划方案的过程中,保障方案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样也方便达到一个预期的效果。要知道,税务筹划工作对于企业而言,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化且动态化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建立一个常态化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一些阶段性的工作进行重新的评价和审视。坚持以整体的效益为主,保障相关数据的真实性,针对一些潜在性的风险,采取合理化的成本控制措施,以此来规避掉税务筹划风险的形成。

(三)加强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正确的组织税务筹划

无论是税务筹划方案的制作者还是执行者,都应该明确一个问题,就是税务筹划项目自身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所以,相关人员应该增强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装置,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了解和监控企业税务筹划中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性问题。企业也应该加强对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际的操作能力。例如某能源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告诉相关人员,任何时候都应该将集团的利益放置在一个首要的位置上,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不能只是单一的对某一个税务或者是某一个项目进行筹划,而是应该将这个项目都放置在其中,考虑到集团效益的最大化。另外,在筹划的时候,工作人员不能将税务作为唯一的参考因素,而是应该对其进行一个综合的衡量,不能因为个人的疏忽而导致筹划项目的失败。

(四)企业加强同税务机关的交流和沟通,提高税务筹划的专业性

当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还应该同当地的税务机关,构建一个良好的互动关系,通过沟通、交流来保障税务筹划工作的一致性。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策划的时候,要充分了解税务机关在征税和管税时的具体要求,及时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把握住税务方针的具体策略。在方针执行完之后,企业如果同税务机关的理解不一致,就应该积极主动的对其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然后提供合理的设计依据,得到税务机关的理解与认同。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构建一个良好的税务监管环境,及时了解国家税务政策的相关消息,将这些消息融合到税务筹划的方案中,以此来提高税务筹划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