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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范文1
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镇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外部环境。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精神为指导,集中整治全县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学校(幼儿园)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通过整治,使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规范、校车管理严格、制度健全、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建和谐阳新,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幼儿园)及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阳新县学校(幼儿园)及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专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整治工作。
三、整顿内容
(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能取缔的由教育局坚决予以取缔。
(二)无牌、无证、无保证的“三无”黑校车。
(三)未取得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租赁车辆补办补齐营运手续。
(四)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门卫、随车照看员、驾驶员等各项管理制度。
(五)接送学生车辆随意改变车型、超员、超载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从重从严处罚。
(六)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拼装、报废车违法接送学生,要坚决制止,依法收缴报废。
四、工作步骤
整顿工作从月24日起至月底止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24日-27日)。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通报玉宁“”特大校车交通事故情况,贯彻《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宣传敦促各校(幼儿园)按规定及时申办校车管理有关手续,自觉终止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期间,县教育局、交运局、运管局、交警大队要在县城主要街道拉横幅,横幅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拟定,每个单位不得少于10条,各乡镇教育组在中心集镇主要街道拉横幅不得少于6条,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28日-月4日)。由各乡镇教育组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站配合,对所辖范围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细,掌握校车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便在集中整治阶段,有针对性的实施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阶段(月5日-19日)。针对全县校车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6个检查督导组(分组安排见附2),分赴各镇(管理区)进行整治,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管理区)根据县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以镇(管理区)为单位组织清理行动,由镇(管理区)牵头,各中心学校、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等单位密切配合,对本地区校车组织清理行动。
(四)规范提高阶段(月20日-28日)。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校车进行路检路查,加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县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突击整顿,不断巩固整顿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通力协作。此次校车整治工作在县校车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镇(管理区)要相应成立校车整治专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实施管理”的原则,由教育部门负责摸排,督导校车车主按校车管理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县教育局和县交警大队负责校车相关手续的审批。交通运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各校车运营资格和校车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审查和审批工作。安监部门对整个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督办。各部门既要充分履行职责又要紧密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确定工作目标,确保取得成效。
各地要切实做到“四个不漏”。
1、在籍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办证率达100%。
2、在籍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申报、备案率达100%。
3、建立在籍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及接送车驾驶员档案。
4、建立、健全在籍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制度。
5、严厉打击、取缔一批“黑学校(幼儿园)”及“黑校(园)车”净化校车管理环境,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6、坚决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擅自改变车辆内外形状的一律强令恢复并严厉处罚。
(三)明确责任,严格工作要求。教育部门要督促各有车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附件一)的要求,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新校车并督促校车按营运车辆的管理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购买保险。对于达到相应营运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敦促各校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学校驾驶人及随车老师都应与校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监督职责,对于校车主或者校车驾驶人的违规、违法行为,学校、照管人员应予抵制,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应利用各学校开学之机,会同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还应组织一次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要加强校车路面管控力度。采取定时、定点检查和随时、随地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和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治安拘留。运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交警部门对全县无营运资格的非法校车和无从业资格的校车驾驶人进行全面摸排,敦促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及时到运管部门办理校车营运资格证和校车驾驶人办理从业资格证,坚决杜绝无证营运、无证接送学生。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在个人申报、组织摸排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做到“四见”和“四不漏”(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车主、见安全责任人;不漏一校、不漏一村、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并逐校、逐车、逐人分门别类一一建立档案。必须准确掌握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学生、车辆数量,实际驾驶人总数,详细了解省教育厅和公安厅提出的“四个严禁、五个落实”的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每个学校或幼儿园交通安全机制是否健全,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是否经常,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是否齐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技能,车辆运行模式、时间和行驶路线,驾驶人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情况等。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范文3
(一)违禁超限专项整治。
1.安排部署:召开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会议,部署农牧局负责农资监管,质监分局负责小作坊的监管,确保无违禁超限情况的发生。
2.两项措施:一是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的覆盖面,不留死角。二是对小作坊进行“一看、二查、三督导”帮助小作坊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3.成效:发放安全用药宣传单、农药经营人员守则和农药仓储管理制度等宣传材料200余份,对于个别经营户档案不健全的,下达责令整改;对离开饲养场的畜禽派专人到场到户进行检疫,截至目前重点检查48家农资经营单位和小作坊,未发现有高剧毒农药及苏丹红等违禁添加剂上市销售。
(二)制假售假专项整治。
1.安排部署:召开制假售假专项整治会议,安排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分局对全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2.三项措施:一是开展“春季雷霆”行动,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知假售假、知劣售劣的经营行为。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行酒类许可证制度以及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要求酒类经营户能及时向供货商索取《随附单》。
3.成效:出动234人次,检查全区8家大中型超市、5个有形市场、相关生产企业6家,经营主体164个次,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
(三)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工作专项检查。
1.制定《区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由区商务局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
2.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台账,对全区禽畜养殖户、贩运户、销售户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整合力量,加大巡查、培训、宣传力度,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三是严格执法,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三证并悬挂“肉品经营公式牌”。
3.成效:出动167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94个次,瘦肉精快速检测34批次,全部呈阴性。
二、食品安全法规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安排部署:接到《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后,区召开了研讨会,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学习了文件精神,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成效:根据《规定》精神,指定城管局负责小摊贩的管理,落实了食品经营者备案制度,做到食品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项项有落实,杜绝了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1.安排部署:召开会议并制定了《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由食化所负责餐饮环节,农牧局负责废弃物流向,城管局负责废弃物的处置环节。
2.四项措施:一是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管理现状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小餐桌与泔水收集者签订清运用途协议、建立清运台账。三是采用“食品电子备案”,可以上溯到进货源头、追本溯源。同时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四是加强食品摊贩的监管,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清运处理。
3.成效:全区餐饮单位均签订清运协议,御祥园、矿机早夜市等36个油炸摊贩全部备案,滦河、双塔山餐厨垃圾由新新康达公司承运,配备2辆流动垃圾车进行流动收集,日收集餐厨垃圾20余吨。
三、假冒伪劣羊肉治理情况
(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食安办制定了《市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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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综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识,及时报道综治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两微”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综治安全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3.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两项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提升创建动力和活力;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5.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3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7.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体信息化条件下学校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开设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平安寒暑假作业,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推动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9.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县、校两级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县、学校四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指导推动各校利用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岗位安全远程教育培训。
10.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11.加强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总结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经验。适时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专题调研和经验推广交流活动。
12.加快推进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学校综治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推进省市县校综治安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深度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地方和学校建立集治安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校车管理、安全管理、网格化服务及公共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校园安全云服务管理平台。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媒体时代要求,强化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信息综合运用,加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学校安全”网站(页)建设,及时通过网站(页)信息资讯、解读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3.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县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补充、修缮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强化“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联动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19.加强阶段性督导检查。建立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学校交叉检查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六、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范文5
2012年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确对待,认真履责,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全市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平稳承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监管条件得到改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很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很高,加强监管的需求尤为迫切。为此,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真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践证明,越是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就越高,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就越敏感。当前,从全国范围来讲,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状况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从我市来看,近年来通过集中整顿,虽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仍较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合力尚未形成,防范控制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任重道远。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部署两项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从食品安全工作来看,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由卫生部门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去年,市政府也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市级机构改革完成前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平稳过渡。当前,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履行职责,围绕餐饮服务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消费环节中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着眼源头控制、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努力提高药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的用药环境。要结合医改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要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的打击力度,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目前,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职能的完全理顺和监管能力的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适应形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调整工作思路,理顺工作程序,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监管队伍,提高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风险预警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完善指挥决策体系和信息预测预警系统,强化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处置。
要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培育壮大医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发展、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医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认真研究,研究制定如何在政策、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支持促进医药经济的发展。要找准监管和服务的结合点,发挥政策导向、信息与技术服务等作用,积极引导特色医药企业改变增长方式。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大技术指导和扶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管,必须从长效机制建设着眼,积极探索管长远、管源头的办法和措施。要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用责任的落实推动监管工作的落实。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两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的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地区药品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让农民买到质量放心、品种齐全、价格实惠的药品。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建立覆盖全市药品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平台。要推进食品医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切实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