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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范文1
为切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季节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的具体安排,在全镇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保障了食品安全,为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将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抓好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检查整治组,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方面不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市场监管
此次检查整治活动,全镇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点面结合、全面监控”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加强联防联控,保证全程监管”的工作要求,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牵头组织,经贸、农牧、卫生、学校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以学生营养早餐、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卤制品、熟食、凉菜及碘盐、酒类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以餐饮卫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为内容的检查整治行动,整顿规范了小作坊、小地摊、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围绕商店、批发部等经营出售环节,开展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专项检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号入座,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宣传广泛,深入人心
各村、镇属各单位采取广播、标语、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饮食、安全消费等科普知识,尤其加强了对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消费信心。同时大力开展了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小作坊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诚信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起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检查范文2
缅桂飘香,山水含情。在这山青水绿、热情奔放的五月,我们迎来了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片区会议在*隆重召开。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县各项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远道而来的市、县(区)各位领导和与会同志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建设与发展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县于西汉,古称堂琅,传闻是彝族六祖分支的地方,其地处川滇结合部,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隔金沙江与四川凉山州相望,凭牛栏江与我市昭鲁相连,县境南北长98公里,东西宽57公里,国土面积3245平方公里,境内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金沙江襟带于前,牛栏江萦绕于后,大药山雄居中央,形成了独特的“两江一山”地貌和“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山下桃花,山上雪花”的自然景观。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行政村(社),居住着汉、彝、苗、回、布依等16个民族,总人口53万余人。境内盛产香蕉、芒果、石榴、花椒、核桃、板栗,是昭通市优质蚕桑基地和唯一的糖业基地;蕴藏铅锌、铜、石膏、稀土等丰富矿产资源;面临着装机1300万千瓦的白鹤滩电站和60多万千瓦牛栏江梯级电站开发的机遇,是继向家坝、溪洛渡之后,又一方开发的热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目标),用好两张名片(一是白鹤滩这张世界级名片;二是大药山这张国家级名片),发展三个区域(一是金沙江流域经济区;二是牛栏江流域经济区;三是大药山山麓经济区),建设四大工程(一是新农村建设工程;二是人才建设工程;三是财源建设工程;四是生态产业工程),实施五大战略(一是开放活县战略;二是交通水利立县战略;三是科教兴县战略;四是产业富县战略;五是旅游名县战略),培育六个产业(一是矿冶业;二是建筑建材业;三是水电业;四是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五是劳务产业;六是文化旅游产业)”的“123456”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举全县之力打基础,兴科教,建产业,调结构,促发展。*年底,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3.47亿元(现价),增长11.1%,呈现出一产平衡增长,二产快速发展,三产正常推进的态势;地方财政收入3481万元,增长12.18%;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83亿万元,同比增长31.8%;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07亿元,同比增长20.9%;贷款余额5.13亿元,同比下降了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4亿元,增长20.3%;农民人均纯收入1367元,增长11.9%。全县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经济社会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随着世界排名第三的巨型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进入筹建,巧蒙公路即将在年底全线贯通,*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跨越式发展的春天正在来临。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已基本形成“全县统一领导,政府层层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是,由于有限的经费投入和特殊的地形地貌环境等主客观因素,致使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与市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各兄弟县(区)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借这次会议召开的良好机遇,虚心学习兄弟县(区)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食品安全检查范文3
按照全县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县食品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县的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和奶粉市场供应。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在整治活动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尤其是检点部位、重点区域,确保全县的肉品安全和市场供应。一是对定点屠宰厂的专项整治。严格检查屠宰情况,对屠宰厂的场地、屠宰间、设备等卫生情况以及生猪来源、屠宰记录、检疫和屠宰票据进行认真检查,坚决杜绝定点屠宰厂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二是对各类集贸市场和肉类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对各集贸市场及乡村小卖部进行巡回检查,仔细查验肉品证章票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对私屠滥宰窝点一律取缔,并给予从严、从重处理。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品牌肉门店18家,冷鲜肉门店20家,摊点80余家,查处销售非定点肉案件2起,没收肉品14公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2、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酒类执法人员集中时间对全县酒类专营店、商场超市及农村小卖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酒类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执行了酒类随附单制度,对酒类产品的来源渠道进行检查,严禁经营“酒类三无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酒,重点打击制售假冒衡水老白干的不法行为,确保全县酒类产品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经营户36家,查处无酒类经营零售许可证12户,已责令其当场办理,无酒类流通随附单1户,查处销售伪劣小刀白酒案件一起,没收伪劣小刀白酒6瓶。
3、奶粉市场安全及供应情况
“三鹿”奶粉事件后,我局全力配合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做好对已经查处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下架退货工作,严禁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上市销售和流入消费环节。同时加大奶粉市场监测力度,采取调查、走访等多种措施,摸清全县婴幼儿奶粉的库存、销量、价格、等情况,密切关注奶粉供求状况,确定绿叶、万福隆、家乐美和信誉商厦四家超市作为婴幼儿奶粉定点供应点,并派专人进驻超市,详细了解奶粉的库存、销量及供应情况,积极组织企业联系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整治措施,严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县的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1、强化对屠宰厂的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出厂肉品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范文4
按照“五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以及“属地和行业共同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镇食药安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春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组织领导工作。
食药监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农技站: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存在农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治理。
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存在兽药残留超标、兽药和饲料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畜禽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治理。
派出所: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
镇食药安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农产品种植环节
重点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合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蔬菜直销便民店。
重点品种:正季蔬菜、甜橙、食用菌等品种。
重点内容:察看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污染源,农业灌溉用水是否受污染,生产基地环境是否达标;基地是否存在农膜、农药袋、肥料袋等废弃物;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查看生产基地田间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库存和使用记录是否按要求归档保存;上市前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自检是否开展;是否坚持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并保留准出证明存根;“三品一标”农产品是否按规定包装标识上市,询问基地日常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坚持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和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是否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是否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制度;是否经常接受各级农业部门技术指导。抽取即将上市的农产品样品,现场封存,送市综合农业检测中心进行定量分析检测,作为检打联动的依据。
(二)畜禽养殖屠宰环节
重点对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饲料经营市场。
重点品种:生猪、禽类。
重点内容:
1.畜禽养殖场: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库房、防疫及诊断治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记录。
2.生猪屠宰场:生猪进场及查证验物记录、屠宰检疫及记录、无害化处理及记录、人员当班记录。
3.饲料生产厂:原料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原料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物原料出入库记录、原料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产品生产记录、产品检测合格及留样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及原料无害化处理记录。
4.兽药饲料经营批发企业(户)或连锁总店:产品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剂销售台账。
(三)水产品养殖环节
重点对象:水产专业合作社、江河船型网箱养殖单位(含个人)。
重点内容:水产生产记录,资料齐全;投放的种苗健康无病;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药,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饲料,不得使用“三无”渔饲料;自己配制的渔饲料不得对外销售。
(四)食品生产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集中性生产区域、日常监管存在问题或社会关注、反映情况较多的生产单位,日常监管时季节性停产的生产单位,可能利用节假日突击生产热销食品的生产加工点。
重点产品:酒类(白酒、配制酒)、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糖果、糕点等品种。
重点内容:企业原料库房、生产关键控制环节、半成品库房、成品库房和检验室。核查是否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和失效变质的食品原料或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是白酒中使用甜味剂);是否严格控制危害性食品添加剂使用(特别是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是否存在为提高产能擅自减少关键生产工艺、降低食品主要成分、虚假(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等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假冒、夸大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等标签违法行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特别是配制酒);核查小作坊基础卫生环境,不得存在对食品有直接污染的因素;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不得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失效变质或回收原材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等相关产品应当清洁无害。检查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近期未进行产品抽验或曾经抽验发现问题的小作坊以及其他环节反馈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进行产品抽验,按照抽验结果及时依法从严处置并跟踪控制问题产品。
(五)食品流通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乡(村)镇、社区、车站、码头、
旅游景点的副食店和摊贩;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店、蔬菜直销便民店等重点单位。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被污染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储存条件不符合存放要求的食品;肉类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蔬菜直销便民店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否符合准出制度的相关要求;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等。要以快检初筛、监督抽检等方式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对象:旅游景区、庙会、游园会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坝坝宴、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和宴席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行为: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接待行为;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行为;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加工处理区域环境是否整洁,凉菜等专间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范,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的数量和大小能否满足供餐需要;是否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食品贮存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回收利用废弃油脂的行为;是否按规定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穿戴好工作服、帽;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是否符合规定,餐饮制作加工质量控制和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农村坝坝宴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指导等内容。
(七)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
重点对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以及客运站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重点品种:处方药、抗菌药物、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特殊药品。
重点内容:
1.药械生产企业: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是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2.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GSP的标准;是否从无证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确保药品来源流向的真实、可追溯;
3.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抗菌药物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非法销售、非法使用疫苗、终止妊娠、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药品。
4.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从无证企业和个人购进药品。
(八)、农村群体性聚餐指导环节
重点对象: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业主。
重点内容:
1、宴席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它污染源,并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2、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3、宴席加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不得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
4、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贮存、清洗、消毒、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所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容器等工具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餐饮具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6、加工用水应使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或安全的井水,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
7、在制作加工前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超过保质期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黄花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8、需要熟制加工的菜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凉菜卤菜慎用、少用,确需应现食现做,当餐用完。
9、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储存。隔餐食品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菜饭色泽正常、无臭味及其它异味,感官异常的不得食用。
10、供餐的每种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
11、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加强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防鼠、防蝇、防尘。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责任意识,把抓好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作为当前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早动手、早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投入足够的精力,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职责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集中治理。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到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构建严密监管网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政令畅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迅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影响,确保我镇春节食品药品安全。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倡导健康消费。
(五)加强联系,密切信息沟通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健全信息互通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加强舆情监测,随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有关情况认真进行
食品安全检查范文5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一年,也是加快食药监事业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系统队伍安全为目标,以“争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为载体,围绕推进*“一城四区”建设这个主线,扎实工作,务实进取,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科学组织协调,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1、完成20*年度部门、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照《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评分细则开展目标考核,随区政府目标考核组对13个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查阅台帐资料,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评分。邀请区府办领导,对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6个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台帐互查和目标考核。考核结束后认真汇总,评出5个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
2、认真筹备有关会议。3月11日下午,2009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首次例会在潘桥农高园东瓯食品公司实地召开,全区十三个镇街道、食安委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年食品安全工作各单位考核结果,交流了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经验,初步规划了2009年食品工作。并决定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环节网和镇街道块状网,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4月24日,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通报20*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主要职能部门签订了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研究部署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任务,并确定在全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3、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自20*年*街道、*街道、*镇、*街道等4个单位参加*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以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和食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任务的创建工作,始终保持创建工作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投入不少的原则,精心准备,分步实施、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2月17-18日,还组织卫生、工商、质监、镇街道相关创建工作人员,赴慈溪市学习调研创建情况、工作方式及先进经验。期间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工作中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求探索有创新,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面多渠道有特色。现各创建单位正查漏补缺,以迎接6月市验收组的验收评审。
4、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一是先后对13个镇(街道)及各部门春节期间执法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汇总,并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实现了组织领导、部署落实、责任到人三到位。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相关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加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各乡镇(街道)开展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检查。三是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镇(街道)以及工商、卫监、安监、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瞿溪、郭溪、景山等地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
5、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该法出台之后,由区政府出面,分管副区长率队,联合组织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检查了我区“百珍堂”、“永高”、“桂新园”等多家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加工流程,并与企业一起共同探讨解决目前遇到的困难。分发《食品安全法》读本给镇(街道)、村居(社区)及食品企业;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在镇(街道)及村居(社区)宣传栏粘贴食品安全宣传画4000余份。6月1日,举行《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会,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监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质监员、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计260余人参加。6月4日,联合司法、普法办、卫生、质监、工商、景山街道等有关部门在区府西首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继续普及教育宣传。在两会期间,为全区代表、委员送上《食品安全法》读本和《*食品药品》报,让每位代表更全面地了解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3.15在区府西首广场和梧田慈湖路口设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3月17日,在南白象中心学校对全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在瞿溪镇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二)突出规范整顿,切实履行药械监督管理职能。
1、抓规范、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监管档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从业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近200家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从业人员100%备案,做到底数清楚,情况可控,并打造“一室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室,为更好地开展“小药店”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对不积极到分局进行备案的企业,分局也采取一系列制约措施,对应备案而未备案者,该企业及人员今后办理资格审查、职称认定及解聘登记工作,分局将一律不予以认可。二是加强驻店药师管理。出台《*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监管暂行规定》,对驻店药师管理实行视频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管两种形式,分步推行QQ在线视频监管,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企业及09年换证企业、新开办企业及重点区域的企业列入第一批,其它企业可视情况自愿加入,未加入的企业待下一轮企业换证时要求加入QQ群。对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实行记分制,如视频抽查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接通视频的,视为药师不在岗一次,在药店诚信评定时扣1分,责令改正。一经查实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视频抽查药师都在职在岗的企业除各类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外原则上免于现场检查。
2、抓检查、全面提高企业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小药店”整治工作。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换证工作,全面规范和提升“小药店”整治工作。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企业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非药品分区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分区摆放;制订非药品类产品和供货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合法资格、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进行审验;建立购销存管理台帐,保证销售非药品的可追溯性。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共登记违法非药品97个品种,责令企业下柜,并保证不再经营。三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工作。2009年,受市局委托承担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工作。分局从内部和外部选派1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局参加GSP认证资格培训,不断充实审查队伍,确保完成GSP认证检查工作。目前已认证4家,2家整改,2家通过GSP认证检查。四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目标,突出动态监管,对6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目前已跟踪检查37家,对6家不合格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警告处罚,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立案处理。五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今年我区将有74家药品零售企业换发新《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2家企业硬件已达到新开办要求,但软件方面还要完善,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其余90%以上的企业许可证12月份到期,其中可能少部分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且在重点区域的企业会因面积问题不符合换证要求。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完成35家行政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工作。今年药品抽样任务30批,已完成14批次。对*达冠义齿有限公司和*市维日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了1年1次的常规检查和质量体系考核工作,对企业存在缺陷责令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对1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要以经营隐形眼镜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为主)进行检查,分析认为我区当前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素质较差、人员不在岗、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台帐记录不规范等。七是严厉查处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各类专项检查对涉药监管对象进行针对性检查,切实加大药品经营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200多人次,共检查涉药对象60多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11家,一般程序处罚6家,目前罚没款到位22636元。
3、全面深化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一是召开各层次的工作会议,对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并将其纳入对部门和镇(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层层抓部署,层层抓落实。二是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原监管责任片区进行调整,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片区指导组,并将责任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优势,将全区划分为13个片区,每个片区落实1名片长,实行片长负责制。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行调整,重新聘任61位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将其科学划分为12个小组,各落实1名协管员担任小组长,同时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完成情况和配合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之一,每年评选若干优秀协管组长,予以通报表彰。四是积极探索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药品零售网点,另一方面继续利用药品流动车和乡村责任医生的优势与“双无村”签订配送协议,解决山区群众看病、购药难问题。五是积极开展药品安全评估工作,制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政府238号令的要求,以每月检查20%的比例实施医疗机构检查。将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与“小药店”整治、换证检查、跟踪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有机结合,重点突出分类监管检查。
4、抓宣传、提高药品安全认知度。一是多次召开药品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并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协助分局做好宣传、指导等工作,及时将信息传达到各片区监管企业。二是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乡镇、企业三级联动机制,与瞿溪镇联合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共同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现场发放宣传宣传资料、礼品、安全用药咨询等形式回收百姓手中的过期药品,回收过期药品达50多个品种、2000多元。
(三)着眼发展,积极推进分局机关建设。
1、继续大力开展职能宣传和文明建设,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开展宣传造势,树立分局一流文明形象。新年两会期间,出刊新一期《*食品药品》报,在两会会场以及全区发行,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紧急信息无发生迟、漏、瞒报现象,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行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访*扶贫挂钩村,慰问困难老党员和基层群众,向村民赠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书籍,并捐赠扶贫款共计28000元。组织分局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组织妇女同志参加三八妇女节活动。
2、3月开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引导干部职工通过集体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科学发展观,并深入企业调研、向辖区管理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广开言路,征求意见;5月,围绕坚持推进科学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的主题,全局开展了一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制约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主客观原因,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6月,召开党员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009年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年,同时即将迎来祖国60周年大庆,新医改也已颁布实施。2009年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如何在机构改革的同时不影响我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因此,我们要求干部职工严肃纪律,提高认识,确保相关工作到位不脱节,继续贯彻执行和开展工作,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确保辖区不发生药械安全事故。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法》和餐饮环节相关法规的学习,及早适应职能的调整。
4、加强政治和理论学习,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基础理论、稽查技能、GSP认证等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水平和效能。二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效能检查、考勤统计的结果通报公布。出台考勤、等系列制度,严格工作制度和执法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努力形成一流的工作作风。
食品安全检查范文6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07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
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四)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设农村加工食品监管责任网,完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2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会)也要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对本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通过整治,到**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六)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从事文教卫生干部中确定1-2名食品卫生监测员,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专门培训,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餐饮业的监管。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促,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餐饮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查处无证照餐馆经营行为。到**年全市农村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首先在县级城区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餐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示范店”、“食品卫生示范街”等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
、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年7月-**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
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