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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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1

【关键词】 ICU;护士长;管理

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质量、安全”为工作重点的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急危重病人的护理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并为ICU护士创造轻松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1 常规护理管理工作

1.1 做出合理的周排班表

根据病房情况和护士的能力及要求,合理安排班次,争取各班新老搭配,在满足护理工作需要的同时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1.2 督促检查各项护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每日主持晨会交班和床旁交接班,组织并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随同科主任查房,了解所有患者病情,参加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及时帮助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1.3 各类仪器检查维护

每周定时对各种仪器、急救物品药品进行检查,保证抢救物品药品的性能良好。经常检查各项护理表格的记录情况,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经常检查各种消毒物品的消毒情况及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4 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

定期听取医生对护理工作的看法,促进医护密切合作;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 强化护理人员理论和技术的学习

2.1 常见病、危重病及疑难病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

ICU护士长要定期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对常见病、危重病及疑难病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因为ICU的病人来自不同科室的病人,所以护理人员要对这些病要一定的理论知识;学习理论知识后,并对这些常见病的基础护理实际操作要进行训练,并进行考核。

2.2 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

每周召开科周会议,传达医院周会内容及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整改,每月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进行一次ICU专科常见病、疑难杂症的治疗护理工作的研讨会,让大家说说在实际护理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讨论、记录、总结提高。

2.3 护理知识的考核

对于ICU的护理人员来说,因为面对不同的病人,所以掌握各类病的护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护理技能是必需的,故护士长应该每月组织大家进行一次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并记录及分析,对新来护士要派到其他科室轮转学习后再合理安排工作。

2.4 各类护理设备的使用

ICU科室内所有的护理人员每月都进行一次护理仪器操作比赛,要求每位护理人员在比赛时要做到边操作边讲解,做到人人熟悉各种抢救及监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并能熟练配合各种抢救。

3 强化护理安全意识

制定职责制度、应急预案学习和考核计划,每月进行考核一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强化,并利用每月全科护士例会分析当月全院及科内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

强调用药安全,护士长利用跟班时间及时督查违规行为,并予以严惩,每月组织学习和考核新药用药知识一次。

以身作则加强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教育,收集一些关于职业道德和做人规范方面的文章,利用每月护士例会,组织全体护士学习讨论,诉说心得。

加强护理文件书写的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护理监测记录单的内容,确保护士及时、客观、真实、完整地完成护理记录,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4 加强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能

4.1 每年度“学分”完成情况

护士长年初制定计划时,要求每位护理人员制定个人学分完成计划, 并有计划的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4.2 学历和职称提高

要有计划地安排本科室护理人员提高学历和职称晋升。

4.3 外出进修

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本科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ICU护理,学习新知识,从而更快地提高护理质量。

4.4 形象大使,树立标兵

在科内开展选评ICU形象大使活动,根据平时的理论操作得分、医生护士的综合评价、护士长考评及日常病人家属满意度调查,评选护士形象大使,并给予奖励和表彰,树立ICU护士服务品牌形象,带动ICU全体服务质量。

5 上传下达,做好协调工作

5.1 上传下达

及时地准确地将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个护理人员,让每个护理人员能够领会医院精神;护理人员有问题,护士长要进行汇总后向上级反映,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2 协调各类工作

护士长要做好本科室与医院各部门的协调关系、本科室与其它科室的关系、护理人员与其家人关系;还要不断地做好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

5.3 充分利用探视时间

在每天的探视时间里,多与患者家属沟通,及时掌握患者及家属思想动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整改和处理,避免各种护患纠纷。

参考文献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2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员,特别是对急、危重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对于急诊病员特别是危重病员,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六、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病员收治,由首诊科室(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会诊,协调解决,有关科室均应协同救治,不得推诿。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和有关人员须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一般在固定时间进行;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进修)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

二、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进修)医师须认真准备,并把所需各种资料备齐。查房时,主管医师报告病历、目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随时回答上级医师的提问。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和决定,要详细记录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

三、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检查医疗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确定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介绍国内外的新进展、新观点、新疗法;回答下级医师的提问;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下级医师和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医疗、教学指导工作。对新入院病人,3日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意见。

四、责任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汇报,检查指导下级医师的工作;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有潜在医疗纠纷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听取主管医师和护士反映的有关情况;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错误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检查医嘱和医嘱的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确定病人的诊断及治疗原则;决定病人会诊、出院等事宜;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对新入院的一般病人查房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危重病人入院后立即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出查房意见。

五、总住院医师查房,指导住院医师对新入院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指导危重病人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检查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和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历书写和医疗质量。

六、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二次,准确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须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根据病情申请各项化验和检查,分析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了解病人的心理及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为上级医师查房准备好有关资料,上级医师查房时,准确汇报病历,提出诊疗方案及需要上级医师解决的问题,汇报上级医师指示的执行情况。

三、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一、危重病人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多专业病伤时,由主治科室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三、急危重症、大手术、特殊病人及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给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主持抢救病人的科室应向医务科填报危重病人报告单。

四、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医师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原则上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口头医嘱应经主持抢救医师核对后执行。

五、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医师。

六、需多科协同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主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医师。参加多科协同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七、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应同时向保卫科汇报。

八、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脱,以充分支持和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病情许可情况下,紧急、意外事件病人可转重症监护病房以加强治疗。首诊负责医护人员必须床旁交接,详细介绍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保证危重病人抢救连续性。

十、医务科应动态掌握全院危重病人抢救情况,对抢救工作给予协调指导。

四、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任二线值班,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科室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表上报医务科备案。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擅自调班。

三、一、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医院值班室值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四、值班医师在班期间,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护理人员邀请查看病人时,须立即前往巡视。如因公必须离开时,须向值班护士和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遇抢救时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返回。

六、药房、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等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医师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接班时须按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全面负责值班期间的医疗工作。

二、重、危病人须在病床前交接班,当班医师须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床前交班后由接班医师签字接收。

三、值班医师须巡视病房,特别注意检查危重病人和手术后的病人,遇有疑难问题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做病程记录。

四、值班医师须书写病程及值班记录。

五、值班医师应在每日病房交接班会上,汇报值班期间病人有关病情、治疗经过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对于入院2周后诊断仍不明确;住院期间临床及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发现,导致与原诊断不符或治疗上需作重大变更的;治疗效果不好者,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二、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病区医师均应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讨论前由负责床位的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整理好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正(副)主任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提出总结性意见,制订诊治措施。

四、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及时记入病历及记录本,并经主持人审签。

七、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一、对手术难度较大、复杂、疑难、新开展的手术都必须进行术前病例讨论。

二、一般手术,讨论会由主刀医师主持,手术组医师,床位分管护士或邀请其他科室有关医师参加。术前谈话内容应在术前家属谈话前完成。

三、对于重大,疑难危重病人的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主任医师组织讨论,并应邀请麻醉医师及有关人员参与讨论。

四、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均须由科主任组织讨论。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包括所有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和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五、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意外,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

六、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七、术前讨论情况整理后应及时记入病案。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及时记入病历及记录本,并经主持人审签。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副)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及其他科室人员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四、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及时记入病历及记录本,并经主持人审签。

五、如为医疗缺陷,应初步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

九、手术分级管理及手术权限准入制度

一、手术及手术医师分级

按《转发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的通知》执行。

二、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各级医师确定主持某个手术前,必须在(本院或进修所在医院)上级医师指导下至少主持完成一定例数的病例(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手术复杂、难易程度确定具体完成例数),达到要求例数后由医师个人提出申请,经科室技术核心小组(由科主任及2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考核合格后向医务科申请该手术的权限。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的手术权限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考核。所有医师须经审批同意授权后方可开展相应类别和级别的手术。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经授权的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经授权的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经授权的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经授权的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经授权的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经授权的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经授权的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经授权的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经授权的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经授权的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国家、省、市规定需资格准入的手术,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在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新调入的学科带头人须将以往开展手术情况总结申报,然后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

(十)进修、实习医师不授予单独操作各级手术的权限。进修医师确实需要的,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申报比实际职称低一级的手术权限,经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十一)外籍医师在本院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十二)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按照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禁止(1)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2)跨专业手术,(3)开展未经授权准入的各类各级手术。

(十四)急诊手术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三、医师个人手术权限准入和管理

(一)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的手术权限报医院专家委员会审批,其他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由医务科负责审批。

(二)各级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某类手术一定例数后填写《医师个人手术权限申报表》并提出申请,经科室技术核心小组考核合格、审批同意后向医务科申请独立操作该手术的权限。医务科根据申报医师的资质、手术开展情况、科室考核意见等对医师的个人手术权限申报进行审核。

(三)各级医师经医务科或医院专家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授予所申请级别和类别的手术权限,授权后方可独立开展该类手术。

(四)医师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造成手术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将暂停医师该类手术权限3~6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师提出再次申请单独操作该类手术的权限,医务科或专家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授予。

(五)手术权限申报时间暂定于每年4月和10月下旬,医务科或专家委员会于申报的下个月底前评价、审核授予各级医师该年度的各级手术权限。

(六)未进行申报的医师不得单独操作各级手术,对超越权限的手术和人员麻醉科、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按《转发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的通知》执行。

五、门诊手术:门诊手术只能施行局麻下的小型体表手术,禁止施行全麻、硬膜外麻醉和腰麻下的其他手术。

六、手术医师应严格掌握手术指征,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严格手术审批权限。

七、对违反手术管理制度,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法律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和科主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到专科检查。

四、急诊会诊: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10分钟内到位。病情特别紧急(或抢救)可先通过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相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也可由申请方医师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转诊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联系好床位,方可专科。

二、转入科对转入患者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应待病人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

三、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四、危重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医师应向转入科室医师当面交代病情。

五、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需转往外院诊治者,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必要时报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联系同意后方可转院。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院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

七、转院应征求患者亲属、单位意见,向其交代注意事项、是否护送等问题。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3

大家好, 我今年39岁,大专毕业,于1994年8月进院,一直在临床一线从事护理工作,2009年9月取得主管护师资格。首先感谢各位领导提供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给了我们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同时也感谢各位老师、各位同事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鼓励。这次竞聘上岗,我竞聘的是临床护理N4级岗位。

自参加工作18年以来,我始终以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护理。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有较强的计划制定和执行能力。做好本职的主班工作,协助护士长完成病区护理质量及医院感染质量控制管理,每周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并负责组织本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熟练掌握各种抢救器材和药品的使用。参与病区的护理安全管理讨论会,分析科室不安全隐患及护理缺陷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防范措施。

在工作中我注意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保持工作区的整洁,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减少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熟悉护理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与病人及家属保持良好的交流关系。善于洞悉每一环节所可能潜在的法律问题,加强法制观念,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依法服务病人,以法保护自己,防患于未然,心里想着是“病人安全,我才安全”的道理。多年来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使我牢固树立了“以病人为中心”“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的职业道德观念,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对待病人及家属,并用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病人的赞扬以及领导和同志的好评。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4

【关键词】妇产科 护理查房 护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290-01

为适应临床工作,提高护理质量,我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查房,借此来推进整体护理的深入开展,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查房模式,使护理查房逐渐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这对提高护士整体素质和护理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现总结如下。

1 方法

1.1 有计划地组织护理查房 每周组织一次科室的护理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每月院里组织一次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持,有针对性地选择疑难、危重病例进行分析、提问,对责任护士作出的护理诊断,护理措施与医生的治疗计划相比较,评价护理效果,促使患者得到全面优质的护理,使护士和实习生们懂得如何为患者提供全身心的整体护理。

1.2 挑选合适的护理查房对象 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主持,选择一个妇产科常见病或多发病病例,介绍病情和收集资料,并制定护理措施,健康教育等。

1.3 定期整理上报护理查房的内容,保存完整的记录资料。

2 形式与内容

2.1 整体护理查房 在整体护理贯穿护理全过程中,按护理评估、护理问题、预期目标、护理措施、护理评价、健康教育的护理程序进行查房,让护士掌握整体护理知识,并按护理程序护理患者,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

2.2 个案查房选择一个 妇产科常见病或多发病病例,从病因、诊断治疗、临床护理、护理措施和评价、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措施等进行查房,全面复习基础理论,巩固护士的专科知识,并让实习生对专科疾病有所了解,对临床实习有指导作用。

2.3 特殊病例查房 遇特殊病例随时进行护理查房,护士长根据病例提出护理问题和要点逐一进行讨论,参加查房的每位护士都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查阅的文献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通过讨论得出最佳的护理方案。

2.4 护理缺陷查房 由于带教老师没有认真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让实习生单独执行操作为1例剖宫产术后的产妇腹部切口进行红光理疗,导致该产妇腹部皮肤不适。通过此病例查房,规范了妇产科的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从而加强了护士的责任心,减少了差错事故的发生。

2.5 进行护理评价 护理评价是保证查房质量,提高查房内涵防止流于形式的重要手段。在查房结束时,科室护理查房由科护士长进行总结讲评,对查房内容、主讲人的专科技术水平与沟通能力、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等进行评价,表扬并肯定护理查房中的长处,指出不足,以期得到更好的改进,达到预期的目的。

2.6 评价护理查房时 由科护士长督促落实查房中提出的每项护理措施,并在查房后3 d内由护理部再次检查有关护理措施的落实及效果。

3 讨论

3.1 有利于整体护理的深入开展 应用护理程序进行护理查房,把护理患者的问题放在首位,逐步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查房模式。

在整体护理模式下,以护理程序为框架,为患者做出了护理诊断,提出了护理措施,督促护士认真实施,同时重视护理效果的评价,着实为患者解决了疾病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也促进了护士对妇产科专科知识和工作技能的进一步提高。对整体护理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2 有利于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 通过护理查房激发了护士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培养她们的正确思维方式,做到“活学活用勤思考”,使护士在理论知识、专业技巧、操作技能等都得到全面的提高,从而提高了临床护士的综合素质。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5

二、按护理部及产科质量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各班岗位职责以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总结讲评,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三、根据产房的工作任务和助产士的具体情况,优化护理力量的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排班,制定各班岗位职责。

四、组织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定期提问或采用其它形式考核,并做好奖惩考核工作。

五、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按计划和要求定期进行产房无菌区域的空气、物品和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并鉴定消毒效果。

六、及时传达护理部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产房各项工作,主持晨会,了解中夜班工作情况,不定期检查中、夜班、节假日的工作情况。

七、参加并组织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以及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了解各级医生对护理工作的要求。

八、做好产房内各类物品、仪器及急救用品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证供应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6

【关键词】护理文书;法律责任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护理文书书写是关于沟通信息、质量控制、法律依据、科研教育、效益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1]。医疗护理文件反映了病人及时有效治疗的全过程,是临床医疗护理原始记录,是法律证明文件,发生医疗纠纷,在调查过程中要依其中记载,以判断是非[2]。按照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人有权复印医嘱、护理记录等病历相关资料。特别是涉及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条件下,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质量和法律的关系越来越重要。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05年1—12月病历130份,其中妇产科60份,综合科60份,新生儿科10份。

1.2方法。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2003年8月版《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以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作为检查的标准,检查过程中及时纠错反馈。以体温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为检点。检查内容为护理文书书写的正确性,病情评估的真实性,各项客观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护理措施记录的完整性,护理效果评价的动态性。

2结果

护理文件书写格式正确,无涂改,字迹清楚113份,格式欠正确4份,字迹有涂改3份。其中病情评估欠真实10份,各项客观记录不准确3份,不及时2份,护理措施记录欠完整10份,缺乏护理效果动态评价15份。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新条例实施及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主动且认真学习病历书写,病历中护理文书质量有所提高。

3讨论

3.1潜在法律责任问题:护理记录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始文件,是支持医患关系的最关键证据。如果护理记录不及时、记录不清楚、护理措施记录不全面、不客观,虚填观测结果、重抄护理记录、书写不规范,字迹欠清楚,有涂改随意签名造成护理记录失真,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势必造成举证困难而失败。

3.1.1在书写过程中漫不经心,出现字迹潦草、错写、涂改等现象。在护理文书中,确实存在着有些护士书写不规范,欠清楚,甚至涂改迹象,在医疗纠纷中,存在着举证不力的问题。

3.1.2病情评估欠真实。医生护士沟通不够,医生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有出入,抢救、用药、死亡时间不一致。这也存在着潜在医疗责任问题。

3.1.3客观数据记录漏记。护理记录中有客观数据记录错误,危重病人有时未按要求漏记录生命体征等等。

3、1.4医嘱开出时问与护士执行时问不符。有时医生开医嘱的时问与实际时问不符,护士又忽视了核对医嘱开出的具体时间而错误地签名,导致执行时间跨度大,甚至出现超前执行医嘱;护士在执行临时医嘱时,没有正确记录执行时间,尤其对同一病人执行不同医嘱而执行时间却一样。

3.1.5记录缺乏连续性。上一班病人出现的病情变化或用药后需进一步观察等情况,在以后的班次中无相关内容反映。

3.1.6护理措施记录不完整,护理记录重点不突出,护理效果动态评价不及时。护理文书记载了对病人治疗、护理及抢救的全部过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而有的护理记录重点的护理内容没有在护理记录中反映,或记录针对性不强,未能动态反映病人的病情、治疗和护理效果,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繁忙未能及时记录,这样就容易造成延误患者抢救和治疗的嫌疑,如遇医疗纠纷时是必究的法律责任[3]。

3.2对策

3.2.1强化护理安全与法制知识教育。长期以来,护士主观上更多考虑病人健康问题,往往忽视自已身边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下的医患背景下,极易引发医疗护理纠纷。因此,护士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已行为。护理文书实际上是最重要的法律性文件,是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保障等事项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始依据,具有民法、刑法等法律证据意义。由于护理文书的多种法学意义,确立了其严肃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因此,在一定程度:可说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是履行法律义务而不是完成一项简单的工作任务。

3.2.2加强护理文书质量监控,提高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医院实行三级管理责任,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分析、总结、反馈,防患未然。护理部经常深入科率督查各种护理记录的书写,要求从法律角度规范书写,必须遵循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与医疗文件同步的原则[4]。护理部按计划组织相关护士长不定期对现有护理病历和归档病例中的危重病人护理记录、死亡病历记录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记录在案,将不属

于共性问题向所在科室的护士长或责任人指出,督促其及时改正,对共性问题则利用1次/月的护理业务学习进行讲解、纠正,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质量。

3.2.3注重教育,提高素质,加强规范化培训。加强对护士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进修深造,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强化病历书写要求,定期进行病历书写质量的检查、讨论、分析,通过考核培训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能力。同时培养护理临床观察习惯,提高护士评估观察能力和记录水平。

3.2.4加强医护人员交流,避免记录不符。医疗护理记录的不符,主要是医护双方在收集病人的资料过程中信息来源的误差而产生的[5],护士在发现医生的记录与自已的不一致时,应找医生给予核对,避免医护记录不符。

总之,重视护理文书的书写,提高对潜在法律问题的认知,对维护自身利益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包家明,霍杰.整体护理一临床问答.北京:中国医药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9.

[2]陈维英.基础护理学.第3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223.

[3]黄文娟,濮品洁,张红芳等.护理文书书写中存在的法律责任问题.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6):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