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

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文1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在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文2

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中旬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现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即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任务,为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转入分析检查阶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对学习调研阶段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第一阶段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局强化领导,深入发动,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全市动员大会后,局党组认真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科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科技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了“科技服务发展、惠泽民生、促进和谐”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建立了局党组负总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活动办公室督促检查、党支部狠抓落实“四位一体”的领导机制。3月31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采取各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向书本学和向实践学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力求取得实效。一是重点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采取阅读文件、座谈研讨、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学习,党组中心组先后进行了6次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近50小时,并完成了2万余字的学习笔记,每位党员至少完成2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相关理论文章。二是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局领导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带头撰写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带头参加交流研讨,带头研读必读篇目,带头坚持业余自学,带头联系实际找差距;带头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学习形式丰富多样。为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专门印制了《*市科技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笔记本》,发给每位职工,方便记录,便于检查;同时在市科技局网上开辟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下设“文件指导”、“体会交流”、“支部活动”、“信息通报”、“学习论坛”等专题。各支部每周至少报送一条信息,反映动态、交流情况和经验,截止目前,局网上已刊载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文件、讲话、理论文章、心得体会、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400多篇(条),成为指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平台。同时通过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网上交流、出题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深入学习、认真思考,很好地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根本要求。

(三)认真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2009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局针对全市经济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形势下科技工作的新课题,市科技局党政领导干部共7名,自4月下旬以来,按照《市科技局领导干部调研活动安排》规定的时间、内容、任务,深入企业、农村、基层,下发200份征求意见函,召开7个座谈会,走访40多个企业单位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与企业、院校、科研单位、县区科技部门的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200多人次面对面交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调研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刻进行解决,共解决了“科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申报创新资金项目不规范”、“县区科技经费投入计算标准不统一”、“科技人员职业发明和非职业发明区别政策不明晰”等10多个具体问题。领导干部和其调研组,对大量的材料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形成了7篇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报告将为推进科技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四)积极开展讨论,努力提高认识。我局按照“五个深入、五个树立”的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和全局职工的思想实际,确定了五个讨论专题:1、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现实意义。2、阻碍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3、推进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对策。4、科技工作如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5、金融危机条件下我局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那些实事。局党组中心组率先开展讨论,形成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先导作用”的思想共识。为更深入的研究科技事业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决定抽调专人组成课题组对“推动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争取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目前,课题的主要设计、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局领导班子和各支部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深入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推动工作指导转变,促进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牢固树立抓住机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识;深入分析我市同先进市的差距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固树立学习借鉴、争创一流的观念;深入查找制约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思想;深入探索把握规律,牢固树立科学领导、科学管理的方式方法五个专题,在全局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向各县区政府、科信局局以及近80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征求了意见,发放200份征求意见函,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讨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开阔了眼界、开阔了思路、开阔了胸襟,开创了思想解放的新境界,树立了正确政绩观,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五)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实践特色。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要求,始终强调联系实际,突出科技部门特色,坚持在推进具体工作中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局学习实践活动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把它定位为整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最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学习成果、化思想为行动、让群众得实惠、为整改打基础的重要环节。研究制订了《市科技局“科技支撑发展进企业帮助保增长

进农村帮助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确定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确定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内容、调研课题、调研人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确定了基本形式、责任制度、活动时限、具体要求。一是到铁锋区*社区开展了以“进社区、保民生、科技与民众同行”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与社区共同举办了“*社区志愿者协会总结表彰大会”;带头向社区的贫困居民捐款1000元,此次捐款活动中其他共建单位和社区居民踊跃参加,共筹款4000多元;动员全局职工捐衣物70件,为*社区开办爱心超市提供物资,市科技局还计划年内再组织2次捐赠活动,一方面为社区扶贫济困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让*社区的爱心超市办得越来越成功,同时带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向社区赠送科普图书和技术资料,同时还筹划投资2至3万元在*社区建设“科普书屋”,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居民的科技素质。二是深入到*县*镇*村(市科技局帮扶点),会同省科技厅开展了“进农村、保民生、科技为富民作支撑”主题实践活动。与省科技厅领导和同志一起在*村义务植树300多棵;为*村送去20000斤脱毒种薯、4000斤马铃薯专用肥,价值近30000元;同去的专家举办了马铃薯种植技术培训班,村民80多人接受培训;召开了五级人员帮扶推进会,共同研究了*村扶贫开发工作,通过了*村实施大型机械化作业计划,确定了“从科学规划入手、从支持产业发展入手、从基础设施入手”的扶贫开发思路。三是组织启动“万人千企”行动。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我市实体经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企业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和压力。为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人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生产一线去,汇聚成共度危机、共谋发展的科技大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科技部等七部委《关于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精神,*市科技局组织启动“万人千企”行动,经过精心研究设计,于4月22日组织召开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万人千企”行动启动会议,下发了《*市科技局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参加“万人千企”行动实施方案》。自5月开始,将组织近1000名科技人员和100户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进入企业的科技人员将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省政府出台的《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意见》;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包括企业目前生产和下一步发展的需求,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以推广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增选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积极帮助企业了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使更多的企业能够晋升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四是全力推进科技“省市科技合作共商”,举全局之力,科学确定合作共商主要领域,广泛搜集重大科技项目100多项,数十次与省科技厅反复论证,在全省率先与省科技厅签订“共商协议”。科技日报给予报道。通过省市共商项目实施,我市在三年内可获得至少5000万元科技资金支持。五是全力举办科技活动周。黑龙江省暨*市2009年科技活动周开幕式启动仪式,于5月16日上午9时在*市国际会展中心广场隆重举行。省市有关领导及大专院校、中小学生、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群众共2000多人参加了开幕式。开幕式当天还举办了全市科技创新展览,展区面积达3000平方米,企业、院校、科研院所近70家单位参展,现场参观人数达数千人;以“感受工业化-走进现代化企业”为主题,组织各界群众代表及青少年500多人到齐重数控装备有限公司、二机床参观现代化工业生产线;在市第三中学科技馆开展了科学仪器、机器人及“四小发明”作品展示及现场演示科学实践活动,有近千名中学生参加了这次活动,科普大篷车也开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整个活动周将有几十万人接受科技培训参加科技活动。

总之,在第一阶段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当然也存在一定不足,比如:我局当前各项工作比较繁重,工作和学习矛盾比较突出,以致个别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交流的时间不充分等。下一步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扎实实把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

二、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检查,高标准完成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分析检查阶段是承上启下、承前启后,把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的重要阶段。按照市委的部署,我局分析检查阶段为5月20日至7月1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措施。全局同志要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突出科技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切实制定好整改措施,积极完成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任务。

(一)广泛征求意见。

要求:一是主体要明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对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范围要广泛。要涉及到本单位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三是内容要全面。要包括学习、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内容。四是方式要灵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五是反馈要及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汇总和梳理,并及时反馈给组织和个人。

(二)认真查摆问题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查摆问题时,要做到“三对照、三查找”。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发展思路、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举措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查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普通党员在查摆问题时,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明显提高;查作风,看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是否真正求真务实。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要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假、大、空”和敷衍应付等现象。

(三)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分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要着重从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方面查找问题。班子成员要着重从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法举措等方面查找问题。在查找问题时,要做到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优点,并深刻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职工都要认真分析自身思想、工作、组织、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改进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在会前都要形成《

*剖析材料》,会后由个支部统一送局学科办。

(四)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分析检查报告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本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情况,要着眼于落实省“经济区”建设规划、市“一大基地、两大园区”建设思路,重点围绕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大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领导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确定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检查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地区科技发展经验,检查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检查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服务科学发展方面的不足;对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检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等重点。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同时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使之成为指导全市科技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

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初稿形成后,要提交党组扩大会讨论,修改完善。各支部也要形成本支部的分析检查报告。

(五)进行公开评议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步形成后,要认真组织各方面代表进行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在评议过程中要体现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注重吸收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也要吸收本单位的普通党员和群众以及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等选派的代表参加。参加评议人员要着重从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举措实不实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各级领导班子对群众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采纳,体现在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

(六)搞好小结

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文3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较快提高,我国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以年均两位数以上的增速持续发展,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据有关资料,到2010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伴随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一大批旅游企业也快速成长起来,不断发展壮大。2009年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将旅游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出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旅游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即旅游业与第一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旅游业与第二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旅游业与第三产业主要与文化、金融、交通、商务、医疗、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中国旅游业正在进入新一轮“黄金发展期”。与此同时,旅游企业也面临进一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改变以往粗放式发展方式,以精细化管理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成为必然选择。财务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必将体现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二、我国旅游企业财务会计现状及突出问题剖析

(一)旅游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难以体现。

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始于1978年的开革开放,30多年来,旅游产业的规模快速发展,旅游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据有关资料,截止2009年,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6万余家,各类旅行社2.1万家,旅游景点2万余家,农家乐130万家。目前,旅游企业自身存在较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发展时间较短,规模普遍较小。根据我对重庆市某县的调查,全县人口50万人,有旅行社8家,每家员工3-5人;旅游景点5家,员工5-30人;旅游宾馆200余家,员工50人以上的5家,其余以家庭经营方式为主;农家乐100余家,每家员工3-5人,以家庭经营方式为主。二是经不稳定,员工流动性大。由于旅游淡、旺季的存在,造成旅游经营波动性较大,员工流动性大。三是政府主导项目多头管理,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各地旅游发展中,政府主导色彩较重,重要景区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占较大比例。由于旅游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同时涉及管理部门较多,造成政府干预严重,难以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由于以上原因,造成旅游企业管理粗放,整体管理水平较低,财务会计难以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旅游企业涉及多种业务,会计核算难度较大。

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已成为发展趋势,一个旅游企业往往经营多种业务。比如,重庆市某县的一家旅游企业,员工规模约60人,其涉及的业务包括景区门票、餐饮、商品生产及销售、旅游酒店、旅游文化演出、房地产开发等。由此可见,旅游企业相对于其他行业企业,涉及的业务种类较多,一个小型旅游企业就是一个跨行业经营的公司。同时,旅游企业的规模往往不大,所配备的财务人员少则1-2人,远没有大型公司配备的财务人员多。因此,要求旅游企业的每一个财务人员对各个行业的财务会计业务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要具有处理同时涉及多个行业的复杂会计核算问题的经验和能力,要具有独挡一面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这对财务人员是一个很高的要求,这也是一些初涉旅游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感到困惑和迷茫的问题。

(三)旅游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与之相适应的财务会计创新欠缺。

旅游业是一个朝阳产业,人们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和不断发展,决定了旅游业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特征。从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来看,旅游业呈现出融合发展的明显趋势。在国家促进旅游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宏观政策引导下,不断发展新兴旅游方式,如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以及扶贫旅游等。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旅游跨国界、跨领域、跨行业、跨产业、跨部门融合发展的趋势是日益明显。根据有关预测,未来10年内,随着旅游业规模的不断发展,旅游业将会成为一个人才、信息、资金聚集的产业,旅游业将会有大的变革发展。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旅游业的变革发展,必然要求财务会议也进行相应的发展和创新。目前,旅游业财务会计基本上只能完成基本会计核算,财务会计创新的能力不足,创新实践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三、若干完善和优化旅游企业财务会计的对策和思考

(一)促进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财务会计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其他管理活动提供服务。如果旅游企业整体的管理需求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会计参与企业管理就是空中楼阁。因此,要积极促进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提升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我国旅游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加强品牌化建设,加快大型化、集团化发展,以信息化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加强了对旅游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这对促进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将发挥积极作用。旅游企业发展到较大规模,行业经营环境的不断规范,必然提升企业管理在旅游企业发展中的的重要性,对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科学设计会计科目,解决旅游企业多业经营的会计核算难题。

会计科目设置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科学的会计科目设置是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关键。不同行业的经营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成本、费用、资产等方面的会计核算也有所不同,会计科目的设置也有所区。比如:

1.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包括各项代收代付费用,可按交通费、房费、餐费、景点门票费、文娱费、地接综合费等设置明细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成本的净收入作为应税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

2.宾馆业的营业成本,包括餐饮原材料成本、商品进价成本、车队的营业成本及其他服务项目耗用的原材料成本等。

服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作为销售费用进行核算。旅游景区会计核算业务类似。具体会计核算可参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1992)财会字第68号)。

3.文化演出业,在劳务成本科目归集各项创作、排练成本,然后按零毛利法、固定毛利率法、计划收入比例法、场次比例法等方法分期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具体可参照《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9号)进行具体会计处理。

4.农业企业,要注意“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正确使用。具体可参照《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5号)进行具体会计处理。

5.旅游地产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及销售是较为常见的会计业务。

如果是各业务板块使用同一帐号,则需将以上科目设置融入同一科目体系之中,如一级科目涉及两类以上业务,可以按业务种类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在一级科目主营业务成本下设二级明细科目旅行社业务成本、宾馆业务成本等。

(三)多措并举,促进旅游财务会计创新。

1.提高理论界对旅游财务会计创新的关注度。

旅游产业的规模不断发展,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为高等院校、专业学术团体关注旅游财务会计工作及其创新,提供了条件。理论界要自觉把握财务会计发展创新的趋势,更多关注旅游财务会计创新。

2.加强旅游财务会计创新实践,服务企业发展。

旅游财务会计创新的根本动力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旅游财务会计要自觉服务企业发展,不断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加强会计创新实践。比如,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旅游业对生态环境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生态环境成为影响旅游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构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成为一个重要的旅游财务会计创新方向。环境会计体系即:根据对环境资产、成本、负债及收益四方面会计要素的定义及确认条件,通过环境资产计量中的收益现值法、影子价格法和替代市场法,环境成本中的维护成本法、生产率下降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等进行计量确认;建立健全旅游企业的环境信息的原始记录,列出环境方向的项目支出和收益,以便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充分借鉴国外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成功经验,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相关地位和作用,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

3.通过多种渠径提高旅游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

一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吸引一批优秀财务专业人员进入旅游行业;二是旅游企业要加强旅游行业财务人员的在职培训,财务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三是搭建各种财务会计专业交流平台,加强旅游财务人员交流学习。

四、结束语

扶贫领域个人剖析材料范文4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捐赠制度

文章编号:1008-4355(2011)02-0010-07

收稿日期:2010-02-16

基金项目:2010年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完善我国税收优惠制度研究――基于非营利组织视角的分析”(10JD20)

作者简介:李玉娟(1977-),女,贵州遵义人,贵州省教育厅经济学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DF4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1.02.02

中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的发展以2008年作为一个分水岭,就在这一年,旨在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优惠法律政策相继出台。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生效实施;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同时生效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同年联合下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3月10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11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如此密集的法律措施,与之前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存在哪些区别?这些措施会对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实践中这些措施还存在怎样的问题?本文将在对新旧法规对比的基础上,结合非政府组织的具体实践,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为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一、我国非政府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的最新发展

非政府组织的税收优惠问题属于非政府组织理论研究的传统内容。在2008年之前,早已有学界前辈进行过研究。最早的经典论著当属1999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苏力等人的著作《规制与发展――第三部门的法律环境》,但这本书涉及第三部门的整个法律环境,并不局限于税收领域;紧接其后,张守文教授于2000年在《法学评论》发表了《略论对第三部门的税法规制》一文,专门讨论第三部门的税法环境。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该领域的奠基之作,后来的研究者几乎或多或少都受其影响。之后随着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迅猛发展,对该领域进行研究的人越来越多,但受到当时中国法律现状的制约,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介绍国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及中国存在的差距。代表性的译著有:贝尔,布查尔特,艾德勒,等.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M].金锦萍,等,译.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代表性论文有:安体富,王海勇.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国际比较与改革取向[J].地方财政研究,2005,(12);代表性硕士论文有:陈丽.我国非营利组织税制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07。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专门成立课题组在《税务研究》2004年第12期发表文章《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研究》。从一般意义上讲,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第二层次是对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的税收优惠。本文对2008年新法规的剖析也将从这两个方面结合法规的具体规定而展开:

(一)对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4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但并未给出具体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回答了“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这个问题。根据该条例第84条的规定,所谓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条例第85条回答了第二个问题:“什么是符合条件的收入”。非营利组织获得的国家财政拨款、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社会团体所收取的会费免征企业所得税,但非营利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无论是否与其宗旨相关,所获得的收益都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的税收优惠

1.企业进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大幅度提高

1993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从3%到12%,提高幅度之大,远超过许多业内人士的预计,这样规定可以更好地激励企业进行公益捐赠。

2.企业进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税基发生变化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税基是年度利润总额。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呢?《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简单地说,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收入总额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利用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那么,何为年度利润总额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是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年度总成本,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盈利。年度利润总额是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年度总成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年度收入额减去成本,还减去允许的各项扣除。也就是说,在年度收入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年度利润总额大于至少是等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在比例一定的情况下,以利润总额为基数计算扣除,一般都大于至少是等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计算的扣除,但都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以利润为基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表明对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在增大。

3.对个人进行公益捐赠时的税前扣除比例予以明确

《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明确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

非营利组织要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向其捐赠,前提条件就是要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种资格的申请条件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2条中表述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条件,它包括:(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3)全部支持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结语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物会计制度;(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针对第9项的兜底性条款,《通知》第4条作出了概括性界定:(1)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1)项到第(8)项规定的条件;(2)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3)基金会在民政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登记在3A以上(含3A),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登记在3A以上(含3A),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条件;(4)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70%),同时需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通知》的界定非常具体,将指标进行量化,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了过去行政审查的随意性。同时,资格的申请和民政部的年检挂钩,资格的获得不是一劳永逸的;当年检不合格、达不到上述条件时,资格将被取消,这种动态的监管方式更有利于鞭策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四)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程序日益完善

2008年前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陆续授予特定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捐赠人税前扣除资格,共有20个左右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获得其捐赠人的税前全额扣除资格,50个左右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获得税前按比例扣除的资格。但由于这些税前扣除的资格都是国家税务总局逐个审查通过,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程度的行政随意性,并且因为税收优惠在程度上的人为差异,导致慈善资源向个别非营利组织过度集中的不公平现象[1]。但《通知》明确规定了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程序:(1)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2)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3)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2)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3)组织章程;(4)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受赠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税务师的鉴证报告;(5)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检结论、评估结论。

二、现行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与2008年前的无序状态相比较,目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制度已经基本形成体系,既有对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也有对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企业或个人的税收优惠;既有法律层面的宏观把握,也有行政法规的具体细化。这种变化一方面是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的结果。然而,从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税收优惠仅仅涉及所得税,其他税种尚未完善

现在政府开征的税种有21个之多,但由于非营利组织的业务大都比较单一,日常真正要交纳的税种大概只有6、7个。除了企业所得税外,主要有:第一,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的规定,对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该规定显然是针对科研、教育机构和残疾人福利组织的。第二,营业税。对非营利组织的优惠较多,主要体现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该条规定免征营业税的项目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等[2]。第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从中可以看出,除了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种的优惠都还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面,法律位阶较低,分布散乱,有一定的执行难度。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依然是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未考虑大量的草根非营利组织

从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的法条来看,现阶段我国对非营利组织实行的税收优惠,无论是对非营利组织本身的优惠还是对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企业或个人实施的优惠,都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换句话讲,那些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众所周知的原因即是我国目前对非营利组织实行的“双重登记管理体系”,为避免冲淡主题,笔者在这里不再累述该制度的缺陷,相关的论述已经非常多。未能在民政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尽管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尽管在各自的领域内运作得有声有色,甚至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享受这样的税收优惠。为了能够享受政策优惠,很多优秀的非营利组织不得不另辟蹊径。早在2007年,借势中国红十字会,著名影星李连杰就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就在第二年10月,非公募机制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在上海民政局注册成立。为什么李连杰在拥有了公募基金身份的“壹基金计划”外,还要注册一个非公募基金呢?原因就在于“壹基金计划”只是红十字会下的一个计划,不是法人实体,没有注册登记,无法获得法律上的合法身份,很多活动都不能开展,包括申请税前扣除资格。与国内著名基金会合作,借用它们的账户,是不少草根民间组织的折中之举。比如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接受捐赠就合法了,但花钱的时候必须经他们同意,还要交5%-10%的管理费[3]。这些规定极大地制约了草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行效率较低,导致实践中非营利组织积怨较大

2008年密集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让长期压抑的非营利组织受到极大鼓舞,他们对新法的实施曾经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甚至有媒体预言:这标志着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春天终于到来了。然而,由于长期积累的官僚作风和官僚习气,这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措施并没有如想象中那般鼓舞人心。相反,由于预期过高,部分非营利组织甚至感觉到比过去更苛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是中国成立较早、声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公募基金会。它成立于1989年,早在21年前即发起实施了具有广泛声誉和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希望工程”。但在2008年底它却收到了税务机关开出的5500万元的天价税单。这笔税来源于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青基会接受的4亿元捐款,其中2亿元被拨付灾区,结余款仍有2亿元,按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计征,青基会就要掏出5500万元缴付国库。当然青基会早就申请了免税资格认定,但认定过程之复杂远远超过他们的预期。从2008年底三部委联合《通知》以来,一直到2009年8月20日,三部委才公布“2008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全国共有66家非营利组织获得资格,同期也公布了“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只有3家非营利组织榜上有名。在此期间,青基会为了免交这笔天价税单,联合国内另外几家有类似遭遇的基金会联名进行抗议。具体的案例,参见:章剑锋.中国公益基金会“抗税”实录[EB/OL].[2010-12-11].省略/articles/1942/single.这种抗议活动不仅不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对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收入征税令人困惑

新法明文规定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收入应当按规定征税。根据目前的法律,公益性基金会每年用于公益事业的总支出额必须达到上一年净资产余额的8%。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基金会如果把当年的收入扣除25%的所得税后,达不到8%的公益支出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动用本金,将导致本金趋于减少,增值收入不能持续,基金会规模将日益萎缩。私募基金会的日子更不好过。因为私募基金会不像公募基金会可以通过广告进行公募,他们要募款本身就很困难,要将慈善公益金进行保值增值又陷入困境:放在银行里,看似保险,却是负利息,本金不少,但不能跟CPI(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竞争……买股票、买基金等看似受益高的领域又冒大风险。“运气好的靠投资挣到了些钱,但统统又得先上交25%的税,而一旦投资失败,基金亏空,那就自己哭天喊地去吧。”目前国内私募基金会的领军人物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就面临同样的问题。2009年友成增值3000多万元,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要上交750万的所得税。这极大地挫伤企业办大型基金会的积极性,对于企业出资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来说,把原始基金控制在最小,花多少注资多少倒是最省心的运作模式了。北京万通基金会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机构。2008年4月注册成立时,原始基金数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到了2009年,已经变更为200万元。作为全国原始基金数额最高的非公募基金会,华民慈善基金会2008年3月注册成立时原始基金是2亿元,曾经信心勃勃地宣称要在10年内做成百亿元的基金会,但现在却积极主张把基金会的原始基金缩小到法律允许的最低限度――在中央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0万元为限,在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万元为限[4]。不少基金会对此问题都很困惑,他们认为既然是非营利组织,所有的收入不能用于分配,那么无论收入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为什么还要对营利性收入征税呢?

三、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放水养鱼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美国联邦税务局免税司2008年11月的年度报告称,美国全国享有联邦免税待遇的组织大约有180万个,它们拥有的总资产超过3.4万亿美元,雇佣的工作人员达到940万人,约占美国总就业人数的7.2%[5]。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的统计数据,截止2008年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413660个,职工4758332人,远远低于美国水平;同时,作为接受捐赠的主力军,中国的基金会规模更不能适应当前中国捐赠事业的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1597家,其中公募基金会943家,非公募基金会643家,境外基金代表机构11家,当年捐赠现金收入535983.6万元,实物折价171102.7万元。上述数据是笔者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chinanpo.省略/web/index.do)公布的统计数据计算而得。根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统计,2009年中国所有基金会的资本规模,包括政府拨款、会员费用和捐赠,共有1800多亿元,远远不如美国盖茨基金会一家的资本规模[3]。非营利组织目前的状况和当年民营企业的状况非常相似,不同的是,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从上到下都给予了很多扶持,但对于起步阶段的中国非营利组织而言,其发展环境就困难了许多。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首要前提还是要转变观念。调查表明,目前在政府层面真正意识到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性并予以扶持的并不多,而且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同样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对非营利组织的政策环境越宽松,该地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势头越好。以2008年为例,我国基金会数量排名全国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资料来源:《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二)对营利收入不应进行征税,而应通过信息公开,加强监管

从通常的法律分析角度看,非营利组织也是特殊企业,就像不事经营的事业单位一样,当他们取得了应税收入时,就要交税。有的法律专家认为,免税收入只限于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发生了营利性收入,自然属于应税范畴,否则社会上所有饭店开业前都先找非营利组织合作,或者先成立非营利组织,再以此名义开饭店,就很方便避税了。站在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观点无可厚非,但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对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实践并不了解。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对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收入征税的不利后果。笔者的观点是:对这一块收入不是不应该监管,而是监管的方式不对。应通过信息公开,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2010年7月8日,基金会中心网(省略.cn)在北京宣布启动,全国1858家公、私募基金会的基本信息在这一天正式向全社会公开。然而,在所有基金会中,仅有620家公布了财务信息,而公开项目信息的只有24家。《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公布的“捐款透明度公众调查结果”显示,“透明度”是当下中国公众对受捐机构的首要要求;对目前公益机构的信任度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公众占到31.9%。针对这项调查,零点研究调查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表示,此项数据是通过网络调查而来,更全面的数据恐怕会更不乐观。在基金会中心网上,网友可以通过关键词和地理位置找到自己关注的基金会。目前网上可以看到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负责人姓名、业务范围等,在基本信息外,网友还可以看到部分基金会的财务报告、项目运作情况[6]。因此,与其通过征税的办法进行监管,不如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所有公、私募基金会必须通过网站公布其财务信息,毕竟“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三)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建设

无论税收的政策如何优惠,都仅仅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要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最根本的还是应该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自身建设。如果非营利组织自身的问题太多,外部的政策再优惠也无济于事。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治理问题,本身也是一个大的话题。笔者在这里只能简单地进行分析。首先应加强非营利组织专业化建设。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许多非营利组织的积极参与极大地推动了中国非营利组织建设的进程,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稚嫩。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许多非营利组织普遍表现出经验和专业知识不足,无法提供及时救助和支持;很多非营利组织在成立之初仅凭发起人的一腔热血,缺乏发展规划和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随意性加大。其次应加强非营利组织人才建设。目前非营利组织中的人员结构呈现出“两头高中间低”的特征,即低龄和老龄人员较多,低龄主要是在校学生,高龄主要是一些离退休人员,中年人较少。这当然与中年人工作、家庭负担较重有关,但也与整个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认可、支持不够有关。中年人往往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智力、财力、人生阅历方面都占有优势。今后非营利组织的建设要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建设,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鼓励更多的社会精英投身于非营利组织。

参考文献:

[1] 金锦萍.论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法理基础[J].求是学刊,2009,(1):91.

[2] 陈风,张万洪.非营利组织税法规制论纲――观念更新与制度设计[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 2009,(5):610.

[3 ]曾言.麦田基金会诞生记[J].南风窗,2010,(23):33.

[4] 张本兰.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缩水[EB/OL].[2010-11-17].省略.cn/newsview.php?id

2676.

[5] 徐彤武.美国民间组织:身份、事业和运行环境[G]//黄晓勇.中国民间组织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95-198.

[6] 黄英男.基金会中心网开启公示之旅,完全透明仍任重道远[EB/OL].[2010-07-12]. epaper.省略/html/2010-07/12/content_567697.htm.

The Newly Development of NPO in China aboutTax Allowance and Existing Problem Analysis

LI Yu-juan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Development & Application of Marxist Economics, Guizhou Provincial Educational Bureau, Guiyang 550025,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