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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范文1
一、大湘西概况
大湘西是对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和邵阳、永州的部分县市在内的整个湖南西部地区的统称,境内有汉、土家、苗、回、瑶、侗、白等30多个民族。
湘西州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古城,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誉为中国最美丽的两座小城之一;里耶战国古城,考古专家称之为“北有西安兵马俑,南有里耶秦简牍”;八百年土司王都“老司城”,堪称“中国的马丘比丘”和“东方庞贝古城”。厚重的历史文化,孕育了民国总理熊希龄、现代文豪沈从文、著名画家黄永玉、民族歌唱家宋祖英等一批政治文化名人。
湘西有着浓郁的民俗风情。土家族山歌、苗族的对歌,曲调优美,悠扬悦耳;土家族茅古斯舞被称为民族舞蹈活化石,苗族鼓舞堪称中华一绝;酒鬼酒、土家织锦和苗族银饰、蜡染已成为游客珍藏的佳品。
二、大湘西文物保护现状分析
我通过对湘西州档案馆、州博物馆、里耶博物馆、各县市图书馆、民间私人收藏的物品、凤凰古城、湘西四大名镇(王村、里耶、蒲市、茶洞)等实地考察研究,发现我州文物收藏和保护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收藏意识不强,侧重点不同。
湘西人文化素质相对落后,对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湘西经济正处于发展中,通常,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国家对文物保护就越重视;居民生活水平越高,对文物收藏感兴趣的程度就高。处于发展中的湘西人,他们多数关心的是自己的衣、食、住、行,而保护文物耗费人力、物力,所以多数人都不关心此事。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条件较好的家庭有点文物收藏的动机,例如:龙山县里耶镇民和村1组张心民家收藏有清代张氏族谱。个别大湘西的行政事业单位个别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也只是收藏了与自己相关联的一些档案材料,如:政府文件、地方志等,并且年代不是很久远。以实物为主收藏的单位和个人相对还少些,文物时间超不过清代,以古墓碑刻为主。
(二)文物收藏保护者不多,发挥作用不大。
大湘西职业收藏者较少,文物爱好者不多,通过调查发现,收藏者主要是以下三类人群:
1.祖传继承者
这类人根本不懂文物,只知道是上辈人流传下来的东西,对文物的管理也是看前人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鉴赏能力和市场意识,本着对先辈的尊重,他们不会轻易将文物卖掉,以至于这部分文物得以幸存下来保存完好,并且质量较高。
2.无意识收藏者
这类人本来没有收藏文物的爱好和兴趣,也不懂文物,其文物来源多数是别人的馈赠,他们也知道价格昂贵,但究竟贵在哪里,一无所知。因此,这类人中文物数量不多,但文物的品位和级别较高。
3.文物爱好收藏者
这部分人在大湘西人数较少,他们受经济利益驱使、地域条件的限制,到邻近周边大城市古玩店(如重庆、长沙)购买一些档次不高的仿制品,以次充好,做起了古玩小买卖。有时候民间文物真品也会流落于此,他们时而收藏,时而遇到合理的价格交易,有时难免会交“学费”,但久而久之,也具备了一些鉴定的初步知识。
总的说来,湘西文物收藏和保护的人群不多,发挥作用不明显,目前还看不到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文物管理没到位,服务意识差,宣传力度不够。
湘西人对文物收藏保护缺乏正确的认识,以致文物破坏严重,管理部门对文物保护跟踪没有落实。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上规定:“公民可以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私人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以及保管、修复等技术方面的咨询和帮助。”而现实中,文物管理部门人员整天待在繁华的大都市,等待民间收藏者上门咨询,而收藏者认为这价值不一般的文物怎么肯轻易让人知晓,对文物管理部门不信任。文物部门也未开展义务咨询鉴定工作,民间收藏者得不到技术鉴定的服务,因此,收藏者和文物部门互不往来,甚至还有对立情绪。
湘西许多文物收藏保护者对国家给予的私人收藏保护的权限究竟有多大不知晓,分不清什么文物可以收藏,什么文物不该收藏。例如:湘西龙山县里耶镇在2002年36000权秦简出土时,当地老百姓就有私藏文物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主要还是因为文物政策法规宣传不够,老百姓缺乏认识。
文物管理部门对湘西人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局面,他们认为,让平常老百姓懂得文物专业知识,知道什么文物值钱什么不值钱后,老百姓会偷盗文物、损坏不值钱的文物、和国家争抢文物,走到了文物管理部门的对立面,危及湘西文保事业,给文物管理部门增添麻烦,如永顺老司城、凤凰古墓群的破坏就是如此。湘西人对文物认识的无知愚昧,破坏了很多珍奇文物。
(四)立法不明,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大湘西旅游业悄然兴起,民俗文化及文物保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对文物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明确,有法不依,有法难依。
《文物保护法》第24条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第三十条也有“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没收其非法所得和非法经营的文物,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湘西当地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少数民族的老百姓对此不了解,这对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不法分子来说有了可乘之机。我在调研中获悉,2008年,一些不法文物商人私自来凤凰腊尔山低价收购文物,腊尔山与外界联系少,加上贫穷,家中一个不起眼的木雕石凳能卖到10元钱就大开眼界了。湘西其他地区文物流失事件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又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5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文物事业费和文物基建支出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中文物基建支出以及文物修缮、维护费和考古发掘费等,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但该细则中文物保护经费的多少无明确规定,因此,划拨经费可能是一张空白支票,特别是湘西地区部分县市财政相当困难,使当地的文物维护修缮的专项经费难以到位。例如:龙山县里耶镇的“秦简博物馆”,从开始到完工前后长达6年多时间,何谈保护。
《文物保护法》的操作性不强。在湘西没有专门的文物执法队伍,文物管理部门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多数是依托工商管理和城建部门行使执法权,而他们对文物这一块的管理又不是很重视,这也不是他们的主要职责范围,文物保护和管理执法力度不够。
三、对大湘西民族文物收藏与保护的建议
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期文物工作方针,结合大湘西当前实际,我提出大相西加强少数民族文物收藏和保护的建议。
(一)加强对民族文物收藏与保护的重要性认识。
大湘西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等30多个民族的聚居区,各民族有着各具特色的文化底蕴,是湖南省的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湘西一道亮丽的旅游风景线,民族文物是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见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民族文物收藏和保护的积极作用,民族传统文化是国家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都起到重要作用。
(二)国家和民间共同保护。
我们要充分相信民族同胞有收藏和保护好文物的能力,改变过去用行政措施手段干预群众收藏文物的行为,“不要让民间留存文物强制收归国有”的观念是错误的。文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收藏者家中的文物安全,而不是收藏者本人。文保人员的主要工作是怎样让收藏者真正理解文物保护的法纪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充分提高全社会共同收藏保护文物的行为。我们既要让民族同胞合法收藏、安心收藏,又要让收藏者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管理部门内部也要加强监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国家和民间形成共同收藏和保护的新格局。
(三)完善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湘西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从形式上来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但从当前实际和客观形势分析,《文物保护法》有待完善。例如:有些方面的立法(古籍管理、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法)不是很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给执法者带来困难。
从我在湘西州政府、县市区调查的情况看,各级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工作人员素质并不高,多数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没有进行过正规的法律学习,对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了解甚少,这些人起草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执法人员难以操作。因此,我建议把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送出去学习,补习法律、民族学、考古学、人类学等基础课程;引进高校既懂法律又精通当地民族方面情况的大学生充实到立法队伍中来,使制定出来的地方性民族文物保护条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近10年来,大湘西部分文物的流失,与执法不严有直接的关系,要加大执法力度,首先要加强认识,执法人员应把民族文物收藏保护提高到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对待,充分认识文保工作在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执法责任心,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执法中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损害文物的个人或单位要坚决打击,真正把文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大监管力度,发挥社会、人民群众对执法的监督作用,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因素,也可借助网络,对文物保护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只有这样,大湘西的文物收藏和保护才能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四)规范流通市场,营造收藏环境。
湘西民族文物流通无序,我们应进一步规范文物流通市场,为文物收藏者或爱好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进出渠道,不要偷偷摸摸,私藏文物。加强文物市场的经营监管力度,特别是文物拍卖会,提高湘西州文物拍卖的专业水平和级别。对于农村交易市场,有坑蒙拐骗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打击。
(五)出台可行性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文物收藏。
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还未实质性涉及文物的收藏和保护,大湘西又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财力有限,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财力支持文保事业,在这种条件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资金保护文物是不现实的,但政府可以出台民间文物收藏的鼓励性政策,引导民间收藏。尽可能调动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或免税,还可以采取参股分红的形式。文物保护的经费方面还可以借鸡生蛋,把民族特色的文物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价值,自筹资金解决经费短缺问题,实现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的三者统一。对那些勇于保护文物的行为,特别是从境外花财力抢救文物送回湘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表彰和奖励。
结语
大湘西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是文物收藏与保护事业的必要基础,当然也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的收藏与保护更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做保证。湘西文物的社会价值、审美价值目前还没有充分体现,但它的经济价值可以预见,我坚信,大湘西文物收藏和保护的时代即将到来。
参考文献:
[1]方慧.云南少数民族文物法律保护的问题与思考[J].民族研究,2000,(4).
[2]贺卫兵.萍乡市古籍保存及利用状况分析[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09,(8).
文物收藏范文2
关键词:预防性保护;文物收藏;保护作用
一、引言
文物的收藏和保护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比较大,这些外界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其中温度和湿度、光辐射、污染气体、有害生物和人类的活动等是影响最大的几个因素。所以,本文首先对这几类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总结出馆藏文物的收藏和保护的预防性措施,希望能够对馆藏文物的收藏和保护提供积极的方法。基于这个想法,这篇文章就对相应的内容进行了研究。
二、关于馆藏文物收藏与保护的基本概念
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指的是,通过一系列的预防性办法将文物即将受到的损坏程度降到最低,避免文物遭受外界因素带来的损害,最终就会实现长期收藏的目的。1930年在罗马举办的艺术品国际研讨会上,预防性保护这个定义第一次被踢出,从那之后人们就对这一概念逐步的深入了解,这更说明了在文物的收藏和保护的过程中预防性保护的重要性。
预防性保护性的措施主要是在文物的保护过程中,将文物可能受到的损伤因素降到最低,在这个过程之中主要体现了保护的主动性。众所周知,文物的修复工作都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害,只是损害的程度有所不同,也就会对原本的文物造成一定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的会对文物中所保存的历史信息造成损伤。
三、影响馆藏文物的主要因素
(一)温度和湿度因素
温度和湿度是文物收藏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外界因素,这两个基本条件会促进外界的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就温度来说,随着气温的增高,文物中的一些物理反应过程就会加快,比如说会增加水汽的渗透效果,这样就会使文物内部高分潮湿和干燥,对文物造成很大的危害。湿度这是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管是金属材料还是非金属材料都经常受到湿度的影响,湿度能够作用于文物使文物产生一定的形变,继而对文物造成损害,同时还会加快文物的化学变化,使文物发生腐蚀或者其他一些劣质反应。
(二)外界气体因素
外界气体因素主要指的是在文物的收藏过程中,文物所处的气氛。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外界气体因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文物展览柜的装修材料所产生的污染气体,另一类是文物展览柜之外的污染气体进入到柜内。笔者通过对许多博物馆的污染气体进行调查研究后发现,许多展览柜内都存在着甲酸、乙酸、甲醛和乙醛等有害气体,由于展览柜一般处于封闭状态,导致柜内污染气体相对偏高,这种外界环境对文物造成的很严重的损害。
(三)光辐射因素
光辐射主要指的是在文物的收藏过程中,外界光照设施带来的光辐射危害。从物理角度来说光是一类能量,也就会对文物带来非常大的破坏,光辐射还会促进文物材质的各种化学变化,特别是一些纺织类和木漆类的文物破坏尤为严重。同时,光辐射还会引起文物表面物质强度的下降而脱落,进而会破坏文物的整体性,当然更值得注意的是过长的光辐射会造成文物气氛温度的增加,从而对文物的长期收藏造成影响。
(四)有害生物因素
在文物的收藏和保护过程中,生物因素也是对文物造成破坏的一个关键因素。生物因素主要分为两类:动物和微生物。其中微生物是影响文物的主要生物,因为微生物在文物表面能够产生一些生物有机酸,这些产物都会给文物带来很强的腐蚀作用,进而造成文物的损坏。同样有一些昆虫吞食文物的材料,这同样也会对文物造成很大的危害,值得我们关注。
四、在馆藏文物实行预防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上面已经分类讨论了温度湿度、外部气体、光辐射和有害生物等不利因素对于馆藏文物收藏和保护的影响,相应的对于这几个方面,可以采用一定的预防性措施:
(一)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办法
因为温度和湿度对馆藏文物影响最大最普遍的一个因素,所以应先对想办法降低温度和湿度的影响。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博物馆里,调节温度的通常是中央空调,控温效果达不到精确的效果,所以还需要对文物进行辅的控温手段,常见的有把文物放进带有调节温度功能的展柜,以此来给予文物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同时也要对参观人数进行限制,避免附近区域温度和湿度的变化。
(二)外部气体的控制办法
要想合理的控制外部气体贵馆藏文物的影响,首先要考虑博物馆和展柜的装修材料的选择。在文物放入展柜的时候,应当提前净化附近区域的空气,尽可能的降低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在文物入柜之后,也要对展柜的密封性进行检测,用来降低外界污染气体的渗入。退一步说,在博物馆建馆装修的时候,就应当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的区域。
(三)光辐射的控制方法
对于光辐射,首先要做到的是应当尽量选择亮度较低的光源进行安置,同时应该尽可能的减少文物的照射时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可以设置具有红外感应的调节系统,就是说当有人靠近的时候光照会自动增强,当人远离的时候相应的会减弱光线,甚至熄灭。这样做就能尽量避免光辐射影响文物。
(四)有害生物的控制办法
一般来说生物对于文物的破坏和影响都是人眼看不见的,所以说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常对文物进行清洁工作,以降低生物对文物的破坏。同时,还可以在必要的地方设置相应的隔x区域,尽量降低微生物的破坏效果。
五、结束语
总之,文物在收藏和保护过程中的预防性措施对文物的保存工作至关重要,应当运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总结各种不同的影响因素,对文物的保存工作做到最好。
参考文献:
[1]郭智勇.博物馆展际交流中文物预防性保护策略应用探讨[J].文物世界.2015(05)
[2]吴来明,徐方圆,黄河.博物馆环境监控及相关物联网技术应用需求分析[J].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11(03)
文物收藏范文3
关键词:预防性保护;文物收藏;重要作用
文物的保护和收藏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分不开,在保存的条件下又包含了很多外界的环境因素,例如光辐射问题、温度湿度问题、有害生物等方面的问题。而这几个方面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环境因素,本文针对有关概念进行类别性分析。
一、对馆藏文物收藏与保护造成影响的四大因素
(一)温度湿度
在对文物保护方面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中,温湿度应该是最为直接和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以温度为例,如果温度过高,可能会导师制一些物质的物理过程加快,例如温度过高会存在水汽渗透率的加快,从而引起文物的过分高湿或者干燥,从而破坏文物的表面或内在。而湿度则是对文物质量好坏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湿度会导致一些金属类物件的物理形变,会造成生物类文物的腐坏等。
(二)污染气体的因素
所谓的气体污染主要是来源于空气,文物与空气之间的接触,而在馆藏内的文物空气的破坏和污染是由于一些馆藏室内装修材料的影响,这些外在材料所散发出来的污染性气体将会通过空气之间进入到馆藏文物内。例如在一些装修性材料中会大量存在类似于甲醛、甲酸这种污染性气体,而这些气体的挥发依附在文物表面上会对物体起到一定破坏性作用,因此对于空气中存在的污染性气体也需要引起文物保护的重视。
(三)光辐射因素
光照中含有一些紫外线光或者各种辐射性光照,这种光照所散发出来的能量对于文物会带来很大的破坏性,光的照射甚至会引起文物材质的光化学反应,尤其是一些纸质、纺织等对光照比较敏感的文物。同时文物光照条件下会产生一些化学反应,从而使得整个物质的颜料、色泽都发生相应的变化,而且光照一般都带有温度,如果时间较长也会导致密闭环境温度的上升,同样会对文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有害生物因素
有害生物包含有动物和微生物两种类型,其中对文物起到关键性的有害生物类型是微生物,微生物的细菌在特定的环境下会大量繁殖并且会分泌一些有机酸,这些有机酸物质依附在文物上会对文物表明产生一些腐蚀性效果,从而破坏文物本身。由于微生物人类是很难用肉眼去直观的感受,因此对于微生物给文物造成的破坏人类也很难去直观的察觉,但是我们在明白微生物对文物破坏的前提下可以相应的采取一些有效性措施去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
二、预防性保护在文物收藏和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应用措施
上文对文物收藏会遭受到破坏的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针对这四个因素我们应该考虑的是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去解决或者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一)温湿度的控制措施
由于温度和湿度是影响文物保存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在针对文物保存方面应该严格控制温湿度,针对不同文物对于温湿度的要求采取一系列外在的措施去减少这类因素带来的伤害。例如在一些大型的博物馆内都会设置中央空调来调节温度,但是中央空调往往控制着整个场馆的气温,有些特殊文物对于温度的要求会更加严苛,针对这种现象为了满足所有文物的温湿度需求就需要针对性的一一管理,例如对一些特殊性文物进行密封式保存,或者采取一些湿度调节剂来进行调节等。
(二)污染气体的控制措施
对污染气体的破坏采取控制措施首先需要清楚污染气体的来源,了解污染气体主要来源于馆内一些装修材料后,在对馆内进行装修时就要格外重视材料的选择,以环保安全的原则作为材料选择的主要方向,当文物被放置入展柜之前对展柜进行净化处理,尽可能的减少文物接触之处的污染气体。而从一个大的角度去看,博物馆在选择建设场地的时候就应该远离一些污染性较重的地区,给整个博物馆周围干净的空气,同时还应该减少消防技术中气体灭火的新材料对馆内收藏的文物的影响。
(三)光辐射的控制措施
对光照辐射的控制首先是尽量的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照射时间,尤其是针对一些对光照比较敏感的文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博物馆还可以采取安装红外感应的调光系统来进行光照的感应和调节。这种感应的红外线理论是当参观者走进展柜的时候光照会加强,而当参观者离开展柜的时候光照会自动的减弱,这就在无形中减少了光照给文物Ю吹纳撕Α3此之外还可以尽量避免使用一些光纤灯或者冷光灯,这种对文物伤害性较大的光照等,从而将光辐射对文物的伤害程度尽可能的降到最低。
(四)有害生物的控制措施
在上文中已经对有害生物对文物所产生的破坏以及有害生物造成伤害的隐蔽性所出了介绍,虽然我们肉眼不能很直观的察觉到微生物的存在,但是可以从一些方面去预防这种微生物的产生,例如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可以定期对文物保存的环境进行整理清洁,减少细菌的滋生,并且还能够对一些文物的保存区域进行隔离性保存,将有可能造成的外界生物侵害降到最小。
总结:
对馆藏内的文物进行预防性保护是将一些可能会对文物造成损害的因素提前考虑在内,并根据这些因素做出可以预防性的措施,将可能出现的损害提前排除在外。而本文针对文物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从四个方面的因素去考量:温湿度、污染气体、光辐射以及有害生物。而在对文物的收藏和保护中所采取的针对性保护措施也是结合这些可能存在的因素加上馆内能够做到的条件基础上进行仔细分析,从而打造出一个最适宜文物保护的保存环境,让文物在相对安全的保存环境中长久的保存下去,供后世更多的人去参观和探索。
参考文献:
[1]郭智勇.博物馆展际交流中文物预防性保护策略应用探讨[J].文物世界.2015(05)
[2]吴来明,徐方圆,黄河.博物馆环境监控及相关物联网技术应用需求分析[J].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11(03)
文物收藏范文4
每朝必烧 纹样大同小异
清官窑五彩龙凤纹碗在自康熙到光绪200余年的烧制历程中,造型和纹样基本保持不变,给人以平稳、恒远的感觉。碗的造型,口沿微微外撇,腹部弧收,圈足。碗的内心双圈内绘一条立龙,碗的外壁,口沿饰如意云八吉祥(轮、螺、伞、幢、花、罐、鱼、肠)纹装饰带,腹部绘五彩龙凤纹二组,凤纹的色彩一致,龙纹则是红龙、绿龙各一条,圈足绘青花弦纹。圈足内书“大清某某年制”青花款,款式依循各时期官窑款不同的形式而有变化。虽然碗的造型基本没有变化,但随着国势由盛而衰,和别的官窑瓷一样,五彩龙凤纹碗的质量也发生着变化,康熙朝的古朴,雍正朝和咸丰朝的精细,乾隆朝和嘉庆朝的优雅,光绪朝的略有现代质感,这些细微的变化从器物的比较中可以体察到(图1至图8)。
清官窑五彩龙凤纹碗上,凤和龙的纹样在不同时期有略微的变化。这里主要强调三点变化规律:一是凤纹脖子上羽毛的画法。凤纹的脖子有线条式和羽毛式两种。康熙、雍正和嘉庆朝的为线条式,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朝的为羽毛式,乾隆朝的两者兼备;二是绘有彩色羽毛颈凤纹的碗,龙爪的指甲和龙牙上一般点缀有白彩;三是嘉庆官窑五彩龙凤纹碗内心的龙纹是正面龙,而其余朝代碗内心的龙纹为立式赶珠龙。
清官窑的碗盘,一般是一个品种有不同的规格,五彩龙凤碗也不例外,从康熙到光绪八朝,笔者所见康熙朝的规格最多,有5种,口径最小的10.3厘米,最大的15.1厘米。
铺宫瓷器 等级不得僭越
笔者在《文物天地》2004年12期《南京博物院藏清廷官窑瓷》一文中,曾经提到铺宫瓷。铺宫是清代宫廷为后宫女眷们所特制的日用官窑瓷,《国朝宫史》卷17“经费1・铺宫”条中规定了从皇太后到宫女答应、常在所使用的铺宫器物的规格和数量,现将有关部分摘引如下:
王治冢,宰制国,用量入以为出,国家法之一切岁有定额。至于内廷经费,则领于内务府……我圣祖仁皇帝,鉴往规来,禁浮返朴,垂为戒谕,家法昭然。皇上俭德永图,亲加厘定,上至后妃嫔御,下至左右洒扫之役,限之以等,威析之以日月……谨志经费三卷,以昭亿万年法守。
本文介绍的清官窑五彩龙凤纹碗的内心,都有一条红彩立龙,它应该是《国朝宫史》中所言“五彩红龙瓷碗”。
从《国朝宫史》的记载中,可以了解到:
一、黄色和龙纹在清宫等级制度中具有象征性。皇太后到嫔都可以用黄色,皇太后到常在都可以用龙纹,这一点在《南京博物院藏清廷官窑瓷》一文中已经有叙述,此不赘述。
二、官窑瓷的传统意识中所追求的“端庄情节”。关于这点可以这样理解:“端庄情节”认为,单色釉瓷色彩端庄优雅,五彩瓷的色泽多样而媚俗,所以从皇太后到贵人都不使用五彩瓷,五彩龙凤纹碗被安排给常在这种等级的宫女使用。清官窑五彩龙凤纹碗色彩丰富,绘有红龙和绿龙各一条。在色彩学中,绿彩和红彩为补色,补色的特征是给人以对比强烈的视觉效果。清官窑五彩龙凤纹碗通过龙凤纹,一方面表现出对色彩的张扬,而对龙凤纹这样具有吉祥象征意义纹样的内涵并不十分在意;另一方面还表现出当时的官窑瓷对视觉感官,对漂亮的追求。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彩瓷成就了中国古代彩瓷发展的高峰,不仅有工艺上的进步因素支撑,也是当时的一种审美追求。
三、在官窑瓷中,龙纹的等级高于龙凤纹。另外,还注意到宫女答应无权利享受龙纹和龙凤纹。
龙凤纹碗 民国即有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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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客运飞机腹舱联运收入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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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物保护 完善策略 中国
文物体现了一个国家、民族或群体的成就、价值和信仰,在塑造共同的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文物是对国家、民族历史和传统的尊重,是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需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建立文物的保护机制,制止文物的非法流转,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在情理之中了。具有五千年璀璨历史文化的中国蕴藏着丰富的文物资源,中国文物流失的历史让人痛心,文物非法流转的现实让人堪忧。保护现有的文物,遏制文物的进一步非法流转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新世纪的中国应在文物的保护方面有所作为。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中国的文物保护制度,坚持文物领域的国内保护与国际交流并行,应成为今后发展的趋势。
一、建立文物保护的激励机制
(一)鼓励上交新发现文物
根据我国2002年《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将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1】。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对主动上交发现文物者进行物质奖励,但多数情况下这种奖励只是“名义上”或者“象征性”的,无法激励文物的发现者积极上交。在一些国家,例如韩国,根据法律,发现文物也必须上报有关权力机关。对发现者的补偿视文物发现地的权属而定。如果发现地属国有土地,则发现人获得的补偿数额是文物价值的一半;如果土地属私人财产,则土地所有人和发现人各得文物价值一半的补偿额。根据韩国的经验,有学者认为,“政府给予发现人较高的价格补偿是阻止走私和非法交易的最好方法。”【2】为鼓励上交新发现文物,应该通过激励机制向文物的善意发现者支付合理的现金补偿。尽管补偿金不一定与发现文物的市场价格相同,但如果政府给予的奖励接近文物发现者可能从黑市交易中获得的非法收益,文物的发现者也必定乐意上交,因为这毕竟是合法行为。
文物保护经费的短缺是给予发现者补偿面临的一大困难,没有相应的财力支持,合理补偿是不可能的。但正如在修改《文物保护法》时一些专家建议的,文物保护经费除了规定国家应给予相应的经费保证外,还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多方筹措文物保护资金。但任何激励机制都不能成为刺激文物盗窃和非法盗掘的诱因。仅有偶然发现文物的善意发现者才能获得补偿,任何人都不能为了获得补偿而专门寻找甚至盗掘文物。除了金钱激励机制外,政府还应向公众表明对积极上交文物者的认可,通过媒体大力宣传,真正使物质和精神奖励落到实处。
(二)税收激励机制
在有些国家,例如在英国,当私人处理其拥有的文物或艺术品时,国家则鼓励将其转让给国内的公共收藏机构,这也成为英国控制文物艺术品出口的一个策略。一些税收立法条文即是以此为目的而制定的,例如,只要某物品被英国税务部门指定为“国家遗产类”财产,嗣后的遗赠和生前的转让就可免税,但条件是该物品必须永久性地留在英国。这种机制可以激励具有重要历史和科学意义的文物的所有人将其文物留在国内,这一方面有利于对国家遗产的保护,避免重要的文化遗产流失境外;另一方面也确保了公众的合理接触机会。在其他一些国家,属于私人所有的收藏或古老建筑如果向公众开放,也可以获得税收方面的减免。
在我国,从2002年6月25日起,由国务院文物管理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接管境外机构、个人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方式获得的中国文物进口,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3】。这一规定为促进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重回国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该办法并不适用于民间收藏机构。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和其他企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4】。这一规定也仅适用于个人、法人和组织的捐赠。目前还没有类似国家鼓励个人将文物转让给国有收藏机构的其他税收激励机制。今后随着个人收藏的逐渐升温,个人博物馆也将在各地出现,规模也会越来越大,有些可能还会超过国有博物馆【5】。为了丰富广大公众和收藏爱好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真正使个人博物馆成为国有收藏机构的有益补充,应通过经济杠杆,例如减免税收等激励个人博物馆向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甚至免费开放。
另外,为了进一步鼓励流落海外的中国文物艺术品回归,也促进其他国家的文物艺术品进入中国市场,应降低艺术品进口的关税。艺术品进口关税税率从1998年以来,已由30%降到12%.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费的累积,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最终已经超过30%。而大多数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和文化发达国家均采取了低关税,甚至是零关税的措施来鼓励艺术品的引入【6】。因此有专家建议降低艺术品进口关税,最理想的是实行零关税,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则逐年递减;对于从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艺术品实行零关税制度;对海外回流的艺术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购买海外回流艺术品的机构和个人免除各种消费税等【7】。
降低艺术品进口关税,有利于引进更多的国外优秀艺术品,有利于海外中国文物和艺术品的回流。近年来,海外艺术品进入中国艺术品拍卖会已经是平常的事情,大量中国文物艺术品从海外回流也成为艺术品市场的一个独特现象,如果我国仍坚持艺术品的高关税政策,意味着我们将要花费更多的代价来收购这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