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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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范文1

第一条为规范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境水果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以下简称水果)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输往该国家或地区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

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未有明确规定,且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

第二章注册登记

第五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二)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

(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第六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包装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二)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三)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四)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五)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七)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八)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果园,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合法经营、管理果园的有效证明文件(果园土地承包、租赁或者使用的有效证明等)以及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三)果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技术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八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四)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五)包装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九条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申请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

第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现场考核时间不计算在内)。

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提交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将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一条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果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证。

第十二条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一)果园种植面积扩大;

(二)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植保员发生变化;

(三)包装厂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

(四)向包装厂提供水果货源的注册登记果园发生改变;

(五)包装厂加工水果种类改变;

(六)其他较大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一)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

(二)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

(三)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或地区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集中组织推荐,获得输入国家或地区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后,方可向有关国家输出水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对所辖地区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有害生物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和监督管理。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作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避免和控制输入国家或地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应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安全合理使用农用化学品,不得购买、存放和使用我国或输入国家或地区禁止在水果上使用的化学品。

出境水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并符合有关卫生质量标准。输入国家或地区有特殊要求的,水果包装箱应当按照要求,标明水果种类、产地以及果园、包装厂名称或者代码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果园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一)果园周围环境、水果生长状况、管理人员情况;

(二)果园有害生物发生、监测、防治情况及有关记录;

(三)果园农用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

(四)果园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

(五)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包装厂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一)包装厂区环境及卫生状况、生产设施及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管理人员情况;

(二)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

(三)水果的来源、加工、自检、存储、出口等有关记录;

(四)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控制记录;

(五)冷藏设施使用及防疫卫生情况、温湿度控制记录;

(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出境果园和包装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受理报检,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一)不按规定使用农用化学品的;

(二)周围有环境污染源的;

(三)包装厂的水果来源不明;

(四)包装厂内来源不同的水果混放,没有隔离防疫措施,难以区分;

(五)未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明有关信息或者加施标识的;

(六)包装厂检疫处理设施出现较大技术问题的;

(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国外关注的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八)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第二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在每年水果采收季节前对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年度审核,对年审考核不合格的果园、包装厂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注册登记资格:

(一)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二)隐瞒或瞒报质量和安全问题的;

(三)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的;

(四)未按第十三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登记的。

第二十二条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建立稳定的供货与协作关系。包装厂应当要求果园加强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与防控工作,确保提供优质安全的水果货源。

注册登记果园对运往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辖区以外的包装厂的出境水果,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产地供货证明,注明水果名称、数量及果园名称或注册登记编号等信息。

第四章出境检验检疫

第二十三条出境水果应向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报检规定提供有关单证。

出境水果来自注册登记果园、包装厂的,报检时还应当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来自本辖区以外其他注册果园的,由注册果园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水果产地供货证明;来自非注册果园、包装厂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来源果园、包装厂名称、地址等信息。

出境水果来源不清楚的,不予受理报检。

第二十四条根据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和果园、包装厂的注册登记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相应的出境检验检疫措施。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下列要求对出境水果实施检验检疫:

(一)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

(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要求;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四)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五)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订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二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和实验室检测:

(一)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二)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输入国或者地区的要求;

(三)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症、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发现可疑疫情的,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相关样品和病虫体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及日常监督管理。

出境水果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或者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有关检验检疫证单,准予出境。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出境水果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反馈有关信息,并协助调查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不在本辖区的,实施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一)“果园”,是指没有被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水果的连续种植地。

(二)“包装厂”,是指水果采收后,进行挑选、分级、加工、包装、储藏等一系列操作的固定场所,一般包括初选区、加工包装区、储藏库等。

(三)“冷冻水果”,是指加工后,在-18℃以下储存、运输的水果。

第二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来自注册果园、包装厂的水果混有非注册果园、包装厂水果的;

(二)盗用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编号的;

(三)伪造或变造产地供货证明的;

(四)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的水果被调换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严重安全、卫生质量事故的。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疫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检疫范文2

【关键词】检验检疫;多指标综合评价;投入产出分析

Abstract: The statistical thinking in this paper is mainly used in the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management decision, and management of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is should to be used when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and making management decisions. This paper focuses on introduction of the multi-index evaluation method and input-output analysis in the practical management decisions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y this research, we hope to achieve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improv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provide statistical methods and data strong support for the scientific decision-making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manager.

Key Words: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Multi-index evaluation;Input-output analysis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外经贸发展日趋活跃,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日益增加,需要引入统计思想和方法,形成能够综合评价业务工作成效的体系,既有助于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相互比较发现自身不足进而寻求值得学习借鉴的方面,也有助于其对比自身过去业务状况了解业务某方面或某环节的改善情况以寻求新的突破点,从而促进整个检验检疫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为决策者提供两种统计方法:一是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使决策者通过综合得分了解检验检疫把关服务的实际效用;二则是使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计算投入产出的相对效率,判断其是否能够实现最优的投入产出。本文对这两条思路中涉及的主要方法进行介绍,为统计思想运用于检验检疫管理决策中提供理论基础。

二、检验检疫工作多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指标的筛选

本文根据指标评价体系的设置原则,结合检验检疫业务部门的意见反馈,综合反映检验检疫工作主要成果的各项指标,可将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分析指标评价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衡量检验检疫工作成果时需要评价的主要方面,如业务量,执法能效,工作质量等;

第二层次将需要评价的主要方面细分为若干个具体的评价内容:人员/货物/运载工具检验检疫、企业/产品监管、公共卫生安全、执法监管、惠企政策成效、外部评价等;

第三层次则为具体评价内容的指标层,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某项具体的评价内容,主要包含货物检验检疫批次/货值、出入境人员数量、运载工具数量、进出口企业监管数量、进出口产品不合格批次/货值/不合格率、动植物疫情、行政处罚、惠企成效、证单差错率、流程时限、顾客满意度等。从检验检疫关联工作状况的评价角度,可将如上指标分为四类,即外部评价指标(如进出口总值等)、检验检疫业务评价指标(如批次/货值、不合格率、疫情疫病等)、企业监管评价指标(如企业监管等)以及服务地方发展评价指标(如减免收费等);从反映检验检疫业务成果的角度,又可分为反映检验检疫业务量的指标、检验检疫工作效力的指标以及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的指标。

(二)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

由于不同类别业务指标无法直接加总,因此引入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即通过一定方法,将反映评价对象不同方面的多个指标转化为能反映评价对象总体特征的综合指标,据此对评价对象做整体的评判进而进行横纵向的对比。进行多指标综合评价,需要在确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收集数据并进行标准化等处理,进而确定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建立评价模型、汇总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或综合评价分值后根据评价指数或分值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得出结论。

目前,较常使用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大体上可分为主观赋权评价法与客观赋权评价法。前者多采用定性方法,根据专家的经验主观确定权重,如专家评估法、层次分析法等;后者根据指标间关系采用定量方法来确定权重,如主成分分析法、熵权法等。

1.主观赋权评价法

(1)专家调查法(特尔菲法)

专家调查法是为了达到对所要调查的事物的认识,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等无法量化的信息,通过讨论、通信等方式进行交流,从而达到意见的相对统一,得出关于调查对象的特征和本质的方法。通常采用匿名方式,分发调查表向专家们征求意见,然后汇总整理,并将调查结果再分发给每位专家,供他们分析判断,提出新的意见。如此多次反复,经过几轮调查,意见日趋一致,最后得出结论。

专家调查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且各领域专家进行评估时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评估结果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而被广泛使用于数据缺乏或新技术评估时。

(2)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思想是根据问题的性质、目标,将问题分解成不同的组成因素,再按照各因素间的相互关系,聚集组合成一个有序层次结构体系,根据专家对一定客观现实的判断,给出各因素相对重要性的定量表示,并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计算出每一层次各因素的权重,最终归结为最低层(指标)相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相对重要程度的权值或相对优劣次序的问题。

该方法将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但涉及主观因素较多,且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精确求法比较复杂,特别是指标较多时,一致性检验难以通过。

2.客观赋权评价法

(1)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通过将原来变量的少数几个线性组合来解释原来变量绝大多数信息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其基本思想是根据方差最大化原理,通过对原始数据的平移、尺度伸缩和坐标旋转,得到新的坐标系后,用原始数据在新坐标系下的投影来替代原始变量,即用一组新的、线性无关且相互正交的向量来表征原来数据矩阵的行(或列),而这组新向量(主成分)正是原始数据向量的线性组合。

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存在一些缺陷,如计算过程较为复杂、样本量要求较大、需假定指标间存在线性关系等。

(2)熵权法

熵权法认为评价对象在某项指标上的值相差程度越大,其提供的信息量就越多,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起到的作用便越大,权重也应相应越大。因此,可根据各指标值的变异程度,利用熵来计算各指标的熵权,并利用各指标的熵权对所有指标进行加权,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评价结果。其中,熵权为各指标在竞争意义上的相对激烈程度系数。

熵权法相精度较高且客观性更强,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确定权重的过程,也可以结合一些方法如灰色综合评价法、TOPSIS综合评价法共同使用。

三、检验检疫工作投入产出分析方法的构建

(一)指标的筛选

投入产出模型即根据投入产出原理建立的一种经济数学模型。投入是指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消耗;产出则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结果。投入产出分析,是研究经济系统各个部分间表现为投入与产出的相互依存关系的经济数量方法。

在检验检疫业务评价中,可投入类指标包括人力资源指标(含在职人员数、学历、年龄等)、财务指标(含行政事务费、业务执法经费、科学技术经费等)、资产指标(含固定资产价值等);产出类指标包括业务量指标(含批次/货值、运载工具、企业监管等)、执法把关指标(含产品不合格、动植物疫情等)、服务发展指标(含原产地证明优惠、通关便利等)、科研标准指标。

(二)投入产品分析方法

1. DEA模型

DEA模型是一种基于线性规划的用于评价同类型组织(或项目)工作绩效相对有效性的工具手段,特别是具有多个输入、多个输出的单位作为一个决策单元(DMU)的相对有效性(称为DEA有效)。具体来说,衡量某一决策单元j0是否DEA有效,先构造一个由n个决策单元的假想决策单元,如果该假想单元的各项产出均不低于j0的各项产出,它的各项投入均低于j0的各项投入,则说明j0决策单元不为DEA有效。

计算模型如下:

式中,为第j个DMU的m维投入变量; Yj为第j个DMU的s维产出变量;S-和S+为松弛变量;X0和Y0分别为第 j0个DMU的投入变量和产出变量;ε为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实际应用中取;为DEA效率值,为因数。若求得结果

2. SE-DEA模型

当出现多个DEA有效的决策单元时,无法比较各有效的决策单元之间效率的高低。对此,Andersen等人提出了超效率DEA模型即SE-DEA模型,其数学模型如下:

四、结论

本文介绍的检验检疫管理决策中的统计思想: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和投入产出分析法,能够有效应用于当前检验检疫实际业务。通过对关键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统一直观可比的结果,有助于管理者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决策。对管理者整体把握检验检疫业务状况、检验检疫工作成效、工作质量等将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贾俊平,何晓群,金勇进.《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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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莹,鲍新中.2011:《一种基于方差最大化的组合赋权评价方法及其应用》.《中国管理科学》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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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Spearman, C., 1913, “Correlations of sums and differences”,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 Vol.5, PP417-426

检验检疫范文3

第一条 为规范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蔬菜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供港澳新鲜和保鲜蔬菜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以下简称种植基地)和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第五条 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负责,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种植、生产加工活动,建立健全从种植、加工到出境的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供港澳蔬菜符合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没有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应当符合内地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第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供港澳蔬菜种植、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供港澳蔬菜进行抽检。

第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对供港澳蔬菜建立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

第二章 种植基地备案与管理

第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管理。非备案基地的蔬菜不得作为供港澳蔬菜的加工原料,国家质检总局另有规定的小品种蔬菜除外。

第九条 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种植基地备案主体)应当向种植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种植基地备案。

对实施区域化管理的种植基地,可以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向检验检疫机构推荐备案。

第十条申请备案的种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件;

(二)土地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

(三)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周边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四)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五)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六)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

(七)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第十一条 种植基地备案由其备案主体向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种植基地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基地示意图、平面图;

(四)种植基地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种植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六)种植基地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提交材料齐全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备案申请。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种植基地备案主体补正,以申请单位补正资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 0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SC+Z位数字”的规则进行备案编号,发放备案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检验检疫机构书面通知种植基地备案主体。

第十三条 种植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等发生变化的。种植基地备案主体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种植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种植基地备案变更手续。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更名、种植基地位置或者面积发生变化、周边环境有较大改变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基地中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的,以及有其他较大变更情况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种植基地的备案。

种植基地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种植基地备案主体应当在基地备案资格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种植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备案延续申请。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延续;不合格的,不予延续。

第十四条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应当建立供港澳蔬菜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日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

(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日期和收获量:

(四)产品销售及流向。

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禁止伪造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 种植基地负责人应当依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内地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和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禁止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内地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业投入品。

第十六条 种植基地负责人应当为其生产的每一批供港澳蔬菜原科出具供港澳蔬菜加工原料证明文件。

第三章 生产加工企业备案与管理

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备案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周围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生产加工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二)厂区有洗手消毒、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生产加工车间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车间布局合理,排水畅通,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的无毒材料修建;

(三)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产品溯源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四)蔬菜生产加工人员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五)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第十九条 生产加工企业向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申请表;

(二)生产加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生产加工企业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关键工序及主要加工设备照片;

检验检疫范文4

关键词: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8月12日

检验检疫窗口是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最直接体现,是检验检疫机构对外受理各有关事项的重要场所,是广大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公众与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检验检疫部门执法把关的第一道关口,窗口工作质量在检验检疫整体工作质量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检验检疫窗口建设,提升窗口形象,提高证单质量是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把关与服务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需注重的问题

一是要注重窗口基础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检验检疫业务量不断增长,窗口的工作压力也在持续增加。只有通过积极推进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和工作模式改革,才能有效地解决检验检疫资源少与业务量大的矛盾,疏导窗口的工作压力。

二是要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决定了窗口的硬件水平,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则代表了窗口的“软件”水平。检验检疫工作涉及的领域和专业多,涵盖的工作对象复杂,对应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多,这些特点对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窗口作为检验检疫机构对外的重要场所,对窗口工作人员在业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仪容仪表和工作作风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要规范窗口工作秩序。要通过健全和完善窗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一步规范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进出口企业在窗口办理各项检验检疫手续的行为,不断建立良好的窗口工作秩序,使窗口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进而推动检验检疫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是要夯实证单质量。如果说窗口是检验检疫机构执法把关的第一道关口,那么检验检疫证单则是我们执法把关的最后一道关口。窗口工作质量影响着检验检疫整体工作质量的高低,证单工作质量则体现了检验检疫整体工作质量的优劣,是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证单质量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制售买卖假证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一是要把窗口打造成宣传的“阵地”。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窗口”的这种作用,积极向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让人们对检验检疫不再陌生,把窗口建设成为“宣传的窗口”、“公示的窗口”、“透明的窗口”、“会说话的窗口”。

二是要把窗口打造成服务的“阵地”。检验检疫部门是既执法又服务的部门,我们执法的特点是技术执法,我们服务的特点也是技术服务。要以窗口为平台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技术、信息、人才与对外合作的优势,利用各种信息公告、公示、公开手段,及时向企业通报各国在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技术规范,及时预警信息,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要把窗口打造成提升通关效率的“阵地”。窗口环节的工作效率高,检验检疫工作各环节的效率提升就有了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提高窗口的工作效率,就要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电子申报和电子放行推进检验检疫报检、放行工作的电子化。进一步提高窗口的工作效率,就要充分结合当地外贸发展的要求,推出“绿色通道”、预约报检等有特色的工作措施。

三、如何加强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

一是外树形象,加强窗口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报检大厅基础设施配备,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安装电子触摸屏系统,内容涵盖局情介绍、职能介绍、法律法规、收费标准、廉政规定、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指南等;制作对外公示牌,将报检管理制度、窗口文明服务规范、业务流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对外公示,实现阳光化、透明化。在等候区添置休闲椅、茶几、饮水机、读报栏等设施,为报检人员提供更加舒适的报检环境和细致周到的服务,优化窗口服务环境。

二是内强素质,提升把关服务水平。不定期组织岗位技能竞赛,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业余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把窗口塑造成一支服务好、形象佳、业务精的文明队伍。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规范有序的窗口形象,制度管理是保障。实现窗口文明服务标准化,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在窗口建设中着眼长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局、省局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定窗口工作时间、检容检貌、环境秩序、文明用语等一系列提升服务质量的要求。并组织培训,将各项制度深入人心,融入窗口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方面建立服务考核机制,将服务的考核与实际工作检查、文明窗口标兵考核相结合;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社会监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定期向外贸进出口企业和公司发放“窗口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在报检大厅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窗口服务的评议监督,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促进窗口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薛珊,朱小燕,李正法.苏州检验检疫局打造现代检务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纪实.中国检验检疫,2012.9.

检验检疫范文5

大家上午好!

我是保健中心综合部的__。今天非常遗憾,莫博士本人没能来到现场为大家讲述他的故事,受中心委派,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他的先进事迹。

莫博士是我们局2008年从南方医科大学“挖”来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他因此也就从一名高校教师转型成了一名光荣的检验检疫工作者。莫博士曾被他的学生选为“南方医科大学最受欢迎的老师”,这是同学们对他的肯定。而今天,更为荣幸的是,他成为了一名“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

莫博士很谦虚,他总是认为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组织却给了他这么高的荣誉。实际上,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他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刻苦钻研,干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大家知道,检验检疫系统是一个技术执法的部门。莫博士深刻认识到科技专业人员在守护国门安全中的重要责任。保健中心是口岸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支撑部门,作为一名卫生检疫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莫博士更是把专业、技术、创新、求实的理念牢牢记在心里,并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对待每一项专业技术工作莫博士都会苦心钻研、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实干加巧干,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所开展的科研活动全都是围绕解决检验检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了解莫博士的同行都会对他严谨务实的作风所折服。

莫博士经常在电脑前面研究一堆天书一样的英文字母,什么AGCT TTAG GGCC,一串串的,密密麻麻。其实,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英文字母是病毒的基因序列,而病毒的可恶之处就是善变,这种善变就是表现在基因序列的变化多端,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我们想做到把某个病毒检的出、检的准、检的全,我们就要在成百上千条变异的病毒基因序列中找到规律,设计出PCR引物和探针,还要在试验中反复优化验证,如此循环往复,最终才能成功建立好的检测方法。说句老实话,没有对事业追求的信念,没有坚韧的毅力,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没有足够的耐心,这个事情是不可能做的好的。每次有了新疫情或者新任务, 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都会促使莫博士自觉主动加班加点、全神贯注、废寝忘食,甚至通宵达旦去分析、研究这些序列,去优化试验。每当工作强度过大时,他的偏头痛和颈椎病就会如期发作,但是为了不中断工作思路,他总是忍着疼痛,继续坚持……。

他付出的辛劳和汗水取得了丰收。在莫博士和大家的努力下[:请记住我站域名/],__局保健中心实验室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攀升。近5年来,科研业绩硕果累累,他共制定5个标准,获得9项专利技术,发表4篇SCI论文。一次次重大疫情、一回回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我们都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记得2009年的全球甲流疫情,莫博士第一时间建立了稳定、可靠并且廉价的检测方法,检出了__地区第1例输入性病例。整个疫情我们应对有效,检出近100例甲流阳性病例,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重要贡献。2011年,德国暴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疫情,莫博士在一周内建立和优化出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并在一个月内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了总局下达的3期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检测技术培训任务,培训了来自全国20多个直属局和分支机构近百名技术人员,为我国的疫情防控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由于培训效果良好,__局保健中心受到了总局领导和学员们的高度评价,知名度大大提高。还有一次拱北口岸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莫博士利用自己建立的基因芯片技术方法在10个小时内就查出了致病菌,而常规微生物培养方法至少要2天以后才能有结果。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莫博士不辱使命,为__局的检验检疫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检验检疫范文6

[关键词] 检验检疫; 窗口; 文化建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3. 056

[中图分类号] D6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3- 0093- 01

“文化软实力”作为新名词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曾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在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中,如果说硬实力反映检验检疫机构的现状,软实力就是检验检疫文化建设和文化积淀;硬实力好比检验检疫机构的躯干,软实力就是大脑和灵魂;硬实力是基础,软实力更是关键。检验检疫的和谐发展需要硬实力和软实力两种力量的支撑,缺一不可。检验检疫窗口部门要以提升“文化软实力”作为目标任务,将加强和深化检务窗口文化建设作为抓手,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

1 加强检务窗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检验检疫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一样,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构成要素,是检验检疫部门长期形成的共同理想、价值观、群体意识、作风、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并引导、规范检验检疫人员的行为和价值取向。文化建设作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服务的内在精神动力,有助于营造团结、和谐、创新、奉献的工作氛围,有力支撑事业发展。

在检验检疫行业中,常常将检务部门比作窗口。检务窗口工作不仅是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始”和“收尾”,其窗口部门的特殊性,使得从受理报检、证稿复审、证单缮制到证书签发,每个环节都关系着检验检疫工作的形象和质量。作为服务窗口,检务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和代表检验检疫整体形象,是体现检验检疫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和职业操守的一面镜子。

窗口文化建设是检验检疫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检验检疫文化内涵的重要窗口。加强检务窗口文化建设,能够使工作人员增强凝聚力,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塑造良好执法形象,提高通关效率,规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文明、高效、准确地履行国家赋予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责。窗口文化建设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着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反过来促进窗口业务发展,意义重要。

2 加强检务窗口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检验检疫文化大体可分为3个层面:一是精神层面,指的是检验检疫人员共同信守的基本信念、价值标准、职业道德等,它是检验检疫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二是制度层面,主要是指对检验检疫人员和组织行为产生规范性、约束性影响的部分,它主要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和检验检疫人员对这些规章制度的认同程度;三是物质层面,这是检验检疫文化的表层部分,是检验检疫创造的物质文化,是精神层面的载体,主要包括办公环境、标志、文化设施以及文化展示和传播平台。鉴于此,苏州检验检疫局新区办事处通过开展“窗口和谐文化”等一系列活动,从树立理念、推行制度、营造氛围、打造品牌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强和深化窗口文化建设。

(1) 着力树立工作理念。大力倡导“乐业、敬业、专业”的“三业”工作理念。乐业是窗口人员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和前提。引导快乐工作、增强幸福感是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积极开展检务窗口“感受快乐、感悟幸福”主题演讲活动,经过充分交流,全体检务人员对“快乐与幸福”达成了共识:快乐与幸福源于内心的感觉,即体现责任意识的使命感;体现参与意识的归属感;体现荣誉意识的成就感;体现感恩意识的满足感;体现奉献意识的超越感。注重培植敬业乐群氛围。敬业与乐群密不可分,只有人人敬业,才不会出现“一人做事二人看,还有一人在捣蛋”的现象;才能激发创造热情,减少内耗,形成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工作环境。通过重温“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历史典故,教育引导全体人员从小事做起,自尊、勤奋,注重细节,恪尽职守。

(2) 着力推行窗口制度。一是制定并细化“8S”窗口管理制度,细化窗口环境等各项措施,在保持窗口日常清洁、规范办公物品摆放、着装形象、清理整顿、安全等方面从严要求,统一要求,加强检查、通报和考核力度,实施常态化管理,有效提升窗口环境质量和形象。二是积极探索窗口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准军事化标准打造坚强有力的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窗口班前晨会制度,及时布置任务,明确要求,进一步激发窗口人员工作热情,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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