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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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1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煤矿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一户煤炭企业,5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3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10.9万吨/年。目前,施工矿井有蒲缥煤矿、清水沟煤矿,其他露天煤矿雨季已停产。

(二)履职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布置。经济局组织召开了迎国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国庆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周密部署,一是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继续严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严防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国庆期间各煤矿全部停产;三是对国庆后的复产验收工作做了安排;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专报制度。同时,下发了隆经济[2009]83号和隆经济[2009]84号文件至各煤矿、各企业单位,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严格抑制在萌芽状态。

2、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是在各矿自检自查基础上,重点对煤矿矿井通风、监测监控、提升运输等“系统”的安全状况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出动人员15人次,出动车辆3台次,涉及检查项目24项,共发出现场处理决定书2份,查出安全隐患8处,责令限期整改6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煤矿技术人员匮乏,煤矿管理人员素质难予适应发展的要求。煤矿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煤矿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跟不上,矿井规范化建设、安全稳定和规模化生产差距还很大。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劳动用工、设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和现场管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

三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缺资金、缺装备、缺技术人才,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我局将按照“查隐患、抓整改、促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重罚、严处”的原则,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严格遵照各级各部门的安排部署,对下一步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条件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壮大企业发展规模,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主体。经济局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下井带班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严格记录和考核。

三是进一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分批次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不同级别的培训,提高煤矿职工的技术水平,增强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加大在建矿井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施工建设的技术指导,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

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2

《规程》全面修订的背景

张文杰于1992年初从北京矿务局调入能源部工作,自此便开始参与了1992年以来《规程》的历次修订。他介绍,《煤矿安全规程》在煤炭行业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有主体规章、基本规章的地位,是基础性、全面性、规范性、强制性的安全技术规范。从1952年版《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开始,已先后历经9个版本。上一版《规程》是2004年颁布的,距今已经十余年。在此期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煤炭产量大幅增加,煤矿技术装备进步突飞猛进。特别是随着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亟需对《规程》进行全面系统修订。

新《规程》特色亮点

张文杰介绍说,新《规程》是践行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安要求的有力保障,是加快推动科技兴安的重要抓手,是强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有效举措。贯彻落实新《规程》的第一步,就是准确把握它的新突破、新要求。

广泛的群众基础

张文杰说,新《规程》的修订从2013年10月正式开始,总共历时两年半的时间。在此期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动了煤矿企业、各级行业管理、监管监察部门、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等煤炭行业的顶级专家合计240余名。在这240余名专家中,来自煤矿企业的专家占专家总数的52%,这表明在新《规程》的修订过程中,尤其注重向煤矿企业基层一线的专家征求意见,特别注重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专业的不同,将这些专家分成了16个编写小组,先后进行了40余次煤矿现场调研,召开了近百场专题会议。与此同时,针对煤炭行业的新趋势、新特点,编写小组还开展了3项专题研究。分别是与国外煤矿安全规程的比较;事故教训与规程的关系;新技术和规程的衔接。这些深入细致的研究,使新《规程》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适应了煤炭工业发展的新形势。

可以说,新《规程》修订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凝聚了全行业和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

新的框架结构

根据我国煤炭行业的特点,新《规程》也呈现了新的框架结构。张文杰说,新《规程》强化了地质保障和应急救援,补充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涵盖了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

新《规程》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从预防事故出发,从技术图件、规章制度、勘探作业等方面加强了地质保障要求,对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当探测、掌握、预防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作出了具体规定,使得强制性要求覆盖到了煤矿勘探、设计、建设、生产全过程,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将应急救援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认真总结了2005年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牺牲6名救护队员)、2010年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115名矿工被困15天)、2013年吉林通化八宝煤矿采空区瓦斯爆炸事故(牺牲26名救护队员)的救援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中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机统一作为基础;明确了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自救互救的要求,将应急救援责任落实到煤矿企业基层和每位员工;赋予了现场指战员安全救援的权利和义务。

新的安全准入门槛

张文杰说:“2015年9月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两次审议新《规程》,同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规程》(送审稿)以后,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的要求,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名义,就规程作出的重大修改,以及这些修改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些影响向国务院领导同志进行了专报,这在以前立法上是没有的。接着,与发改委、能源局等交换了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张文杰介绍说,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的新《规程》的重大变化,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矿井的采深和生产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个数。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采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 000 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 200 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采深不超过600 m,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二是严格矿井通风要求,新建、扩建矿井应当布置专用回风井,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当采用分区式通风或者对角式通风。三是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吸取2009年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专用瓦斯巷“2・22”爆炸事故教训,专用瓦斯巷在排放瓦斯时浓度不可控、实际会形成瓦斯库,删除专用瓦斯巷规定就是要倒逼企业落实瓦斯先抽后采,实现抽采达标、抽采掘平衡,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四是明确新建高瓦斯等四类矿井的通风要求。要求采用分区或者对角通风,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五是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限制,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90万t,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要求一致。六是严格煤矿双回路供电的要求。删除了“年产6万t以下(不含)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的要求,实现了大小矿一个标准,有利于推动小煤矿淘汰退出。

新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

当前,煤矿职业病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尘肺病累计报告人数占全国职业病报告人数的90%左右,而煤矿尘肺病占尘肺病总数的50%左右,每年因职业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针对这一情况,新《规程》直面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增加了井下热害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通过更严格的职业健康标准,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宣传贯彻落实新《规程》

从2016年2月25日新《规程》签发,到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中间有将近7个月的时间跨度,这在以前也是没有的。张文杰说,这主要基于几点考虑:一是充分宣传,让新《规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新《规程》的落实重点是企业,这样做使煤矿企业的整改有充足的时间;三是煤矿企业在执行新《规程》的过程中,需要淘汰一些旧工艺、旧设备,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考虑到当前的煤矿经济形势和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整改期。

张文杰强调,新《规程》对煤矿安全具有较权威的法制约束力,同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张文杰说,认真贯彻执行新《规程》,是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的通知》,要求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规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精心做好《规程》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张文杰说,在这次新《规程》的宣贯过程中,特别强调要在宣传上狠下功夫、在培训上狠下功夫、在执行上狠下功夫、在监督上狠下功夫。以培训为例,在通知的宣贯中提到了“一人一讲”,这是以前所没有提出来的。“一人一讲”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局及其所属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宣讲新《规程》,这是新《规程》宣贯过程中的“硬任务”,这样在企业中营造出主要领导带头学,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学,重点难点问题专题学,基层一线普遍学的学习风气。促使各级煤矿企业学规程、贯彻规程。

新《规程》执行说明

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3

为加强对全县煤矿“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2014年煤矿“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煤炭局、督查办、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煤矿“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县煤炭局:要加强对煤矿生产建设的监督管理,监督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县煤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核定的采掘头面、作业班次、入井人数、工程煤产量等实施,严格界内密闭管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煤矿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凡是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必须依法依规完善变更手续后报经县煤炭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生产和施工建设,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无法联系不能正常履职的,或煤矿安全生产投入无法保障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和施工建设行为。

2.开展煤矿安全投入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台账,对未进行安全投入或未建立安全投入台账的依法顶格处罚,并建立处罚台账。

3.开展煤矿复工复产隐患整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照批复方案中明确的整改顺序、地点、入井人数、工程煤量、措施组织整改等。

4.县煤炭局以日监组为单位,对煤矿企业开展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对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混乱、重点水患、管理差的矿井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其余矿井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要有记录、有签字。

5.各日监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对矿级管理团队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6.再一次对全县煤矿企业采掘头面、核定作业区域、作业班次、最大入井人数、火工产品用量和工程煤量等进行清理和规范。

7.加强工期管理,对隐患整改到期未完成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函告公安机关停供、收缴火工产品,停产整顿。

8.开展省政府2014年6月16日《研究煤矿清理整顿及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组织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检查。

9.对全县的煤矿企业进行逐矿排查,对手续不全、超标准范围进行生产建设和边建边生产的煤矿,严格按“四个一律”的要求顶格处理。

(二)县安监局: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对县级有关部门、产煤乡镇人民政府、驻矿安监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督查暗访。要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依法顶格处罚。根据《县2014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逗硬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落实煤炭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督促煤矿企业排查整治隐患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重复隐患依法顶格处罚。

2.确保每个煤矿至少派驻一名驻矿安监员,负责对煤矿是否按核定头面地点和人数组织作业的行为进行监督。

3.落实每个煤矿一个联系部门、一名副科级以上联系领导,对煤矿和驻矿安监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成立和组织安全巡查组,对煤矿开展经常性的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

5.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及时查处举报案件。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的处罚。

1.对全县的煤矿企业进行逐矿排查,对照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密闭图、密闭管理台账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煤矿无证开采及超层越界开采,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顶格处罚。

2.加大对关闭、淘汰、废弃矿井的日常巡查,一经发现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县公安局:要加强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和证照发放管理。加强对煤矿使用、储存、管理的检查,严格火工产品收发制度,发现问题,依法严处。

(五)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驻矿安监员教育、管理,密切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2.密切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3.对每一个煤矿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责任领导和一名驻矿安监员24小时值守;加强对驻矿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管。

4.加强对关闭、淘汰、废弃矿井的排查,落实责任、明确人员,盯死看牢,加大对非法小煤窑的打击力度。

5.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到煤矿检查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周到煤矿检查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有记录。

(六)县电视台:要加大对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力度。

(七)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督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吴小锋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对各产煤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驻矿安监员履职尽职情况的督查暗访,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职尽职到位,对工作走过场、搞形式、搞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煤矿“打非治违”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4

2003年11月,由江苏徐矿集团与宝鸡市政府合资重组原宝鸡市戚家坡煤矿而形成的秦源煤业公司成立。针对当时矿井职工劳动强度大、机械化程度低、安全系数低、生产效率低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调研、反复讨论,最终决定,在对矿井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中,摈弃简单的加大装备投入提高产能的传统做法,确立了依靠先进科技引领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

我们依靠科技创新,优化生产布局,优化设备配置,先后解决了厚煤层综放工作面防灭火、“三软”大倾角厚煤层开采工艺技术、软煤岩支护等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集约化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后,又明确提出新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矿井数字化建设进程。

针对当时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借鉴国际上在安全管理中实行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先进经验,与北京、陕西、江苏、河南等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共同打造秦源煤业公司数字化矿井综合平台。同时,邀请有关教授和专家,深入矿井调查研究,就数字化矿山建设举办专题讲座,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会,交流经验和做法,保证了数字化矿井建设稳步推进。

面对职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干部和职工不理解等一系列困难和阻力,我们根据企业对矿井综合数字化人才的需求,开始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利用长短期培训、职业技术教育、与大专院校联合办学等多种办法,同时,结合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组织技术工人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等活动,打造一支品牌职工队伍为数字化矿井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在推进数字化矿井建设进程中,我们紧盯煤炭科技发展的前沿,紧跟和赶超国内煤炭科技先进企业,紧紧抓住“解放人、防范和减少灾害事故发生、提高效率与效益”这三条主线,应用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技术和控制技术改造传统煤炭产业,建设数字化、现代化矿井。

目前,我们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通风系统(包括制氮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扇风机自动控制、全国首创的矿井通风仿真模拟系统等),地面保障系统(人员考勤、水泵监测、水处理系统),运输系统(井上下皮带监测、副井绞车提升),生产系统(工作面顶板矿压在线监测系统等),安全系统(包括矿井无线通讯、人员定位、井下电子显示及语音广播、安全入井考试系统)等,实现了井上下运输、中央变电所、泵房、制氮机房、水处理站等场所无人值守,井下作业人员从500人减少至350人,中夜班各100人左右,早班150人左右,远低于国家规定井下作业人数标准。我们还引进德国技术,建成国内第一条工作面顺槽运人卡轨车。通过自主创新,安装了国内第一条井下乘人索车,实现了人员运输的安全。

一系列高新技术装备和自动化系统的应用,提高了生产、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更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没有尽头,我们已经规划出清晰的发展蓝图:到2012年全面实现矿井各系统装备数字化,使矿井自动化建设走在全国同行业的前列,最终实现矿井生产全过程的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打造“科技秦源”、“数字秦源”和“绿色秦源”的崭新形象。

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5

我首先代表xx矿全体干部职工向检查团各位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将我矿的基本概况和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xx煤矿基本概况

Xx煤矿位于肥城煤田的中西部,于1979年建成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后经矿井改扩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提高到90万吨/年,2004年核定生产能力13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为70年。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分区式开拓,全矿分三个水平,—150水平、—250水平两个生产水平,—430水平为延伸水平,—150水平主要开采下组煤,—250水平开采上组煤;全矿有五个立井筒,其中两个回风立井,分别担负—150水平、—250水平和—430水平回风;两个付立井,担负两个水平的上下人及辅助提升;一个主井,装备6吨箕斗提升;我矿为低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现主要开采煤层有三层、七层、八层、九层、十层,其中三层煤为主采煤层,最厚达5米,平均厚度为3.2米。全矿有四个采煤区队、五个掘进区队、六个井下辅助生产区队、六个地面单位、一个多经公司。全矿共有职工4448人。

近年来,我们按照集团公司“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构建“和谐、文明、安全”白庄矿和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向改革要活力,向管理要效益,向科技进步要新的经济增长点,向提高职工素质要效率,通过全面实施“3612”工程,不断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实现了年年盈利且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继续保持了一年一个变化,一年一个台阶,一年比一年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今年新班子调整以来,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项项超计划、项项再创历史或近年来的同期最好水平,继续在集团公司保持了领先地位。我矿先后被中煤政研会命名为“全国文明煤矿”,被省国资委表彰为“省管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二、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自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按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的要求,坚持高境界定位、高标准运作,高起点创新,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狠抓现场动态安全质量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了由被动应付抓安全到积极主动抓隐患的转变,有力推动了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截止到8月31日,全矿杜绝了水、火、瓦斯、顶板等重大事故,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162天。今年我矿成功迎接了国务院安委会的安全检查,顺利通过了国家局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核准。

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保证了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下发后,我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细化了标准,落实了责任。并对照标准,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落实及各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都逐一落实到分管部门、分管人员,对不落实的人和事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在全矿进行通报。各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了以区队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矿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程度评估工作领导体系,从而为我矿安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为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切实巩固提高煤矿安全评估“A级矿井”的成果,我们在强化学习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个评分标准,修改完善了六个管理办法和九个支持性文件,并在全集团公司率先修定完善了包含25个职能部门、66类管理人员、62个工种近30万字的《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全矿所有岗位的安全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体系。

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以推行层次管理,健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明确各专业副总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科室专业人员分工负责。为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体现的更加具体,我们对副总以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了“痕迹”管理和“绩效”考核,按照“安全状况、工程质量、制止三违、安全学习”四大项、十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对评选出的优秀管理人员和较差人员分别进行奖励和考核。同时按照“六个落实到现场”的要求,加大了考核力度,实行了工程质量“差异管理”办法,要求各专业副总每月必须对本专业内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较差的两个单位按合格品或不合格品进行考核,并联责考核包区队人员。通过强化标准学习,健全完善制度,狠抓责任制落实,促进了安全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前预防,着眼创新,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一,稳固基础,不断提升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我们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中,按照“提境界、系统抓、严细节、建长效、出精品”的工作要求,开拓思路,务实创新,做到在借鉴中创新,在巩固中提高,使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专业都认真开展创建精品示范区队、精品示范班组、精品示范头面活动,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实现了由点线达标向全面达标提升。在开展创建精品工程的基础上,我们实行了“一周一重点”的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做到有整治、有检查、有评比、有考核,从而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尤其是8月份以来,我们全面推行了RMO精细化管理,把“6S、4E”管理应用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使每一人、每一事、每一处、每一天都要有标准、有制度,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按照标准做到精细化,确保时时达标、处处达标。为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我们采取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的解剖式浮动定级验收办法和各区队周三自检以及现场写实笔录等措施,并推行了工序化管理模式,改变了迎接检查靠停产整改的被动局面。通过分阶段、分步骤地强化治理和督促检查,从而使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杜绝了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白庄煤矿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隐患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隐患库,先后制定了《2005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xx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xx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现场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重点薄弱环节实行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从矿党政领导到分管副总和业务部门,及时排查分析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排查一次,各专业副总每旬排查一次,各生产科室每天排查一次,各生产区队每班排查一次,并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级管理。1~8月份共排查A级事故隐患15起,B级事故隐患34起,C级事故隐患81起,对排查的隐患做到了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并安排复查、验收,直至消除隐患。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堵塞了各类事故漏洞。我们在坚持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边缘地点检查、中夜班检查、解剖检查以及党政工团大检查等每月组织各类查岗100次以上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安全检查思路,推行了安全检查、整改、复查、考核“闭合”管理办法,大大增强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责任心,有效地解决了检查中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尤其是推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量化检查考核办法,检查人员按照标准,逐项检查,对井下质量问题和“三违”现象都实行了货币化管理,对井下各种管理实施了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有力促进了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井下现场时时处于动态达标。

第四,加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技术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我们以安全评估为契机,坚持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2004年全矿安全投入计划1474.5万元,实际完成1672.5万元,完成计划的113.4%。2005年我矿安排安全费用资金1396.64万元,1~8月份实际完成安全费用941万元,重点加强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薄弱环节的治理,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促进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我们始终把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作为安全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环境育人,努力创建安全文化,建立了“五个一”的教育阵地,并不断更新和充实教育内容。各单位充分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周五技术业务学习日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新《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矿还分成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普遍对井下职工进行了学习考试。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周一理念”的管理模式,实行了班前宣誓、班中警示、班后分析考核制度,强势推行了班前安全礼仪和准军事化管理,从而使班前会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行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增强。此外,我们还充分发挥了职工学校作为省四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的阵地作用,组织职工脱产、半脱产培训和特殊工种轮训。通过对职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正规操作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矿开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以提前一个月进入决战的姿态,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使我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煤矿安全专题会议范文6

值此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专门召开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市委书记×××同志、市长×××同志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了指示和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找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深刻吸取惨痛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切实扭转当前全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全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截止3月22日,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192起,死亡35人,受伤65人,直接经济损失164.38万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6.7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41%,受伤人数同比上升58.54%,经济损失下降68.38%。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发生重大事故一起,死亡12人。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174起,死亡31人,受伤65人,经济损失62.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4.02%,死亡人数上升181.82%,受伤人数上升58.54%,经济损失下降41.97%。

2、煤矿事故。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6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7.78%,死亡人数下降91.67%,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下降82.32%。

3、火灾事故。发生事故15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9.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1.82%,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下降69.62%。

4、工矿商贸事故。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3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上升11.94%。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

二、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9年3月18日,永善县莲峰镇万和村柯榔二社4组村民杨朝贵(男,1969年3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2126196903122132,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c22729号解放牌轻型普通货车载12人(核载6人)、花椒苗约100余株从永善县大兴镇到莲峰镇万和村柯榔社种花椒,15时06分许,当车行至毛大线k40+950m(小地名:永善县大兴镇河口村扈家坪子社独树子)处时从公路左侧翻下公路80余米坠入金沙江中。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杨朝贵),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失踪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委夜礼斌书记、市政府王敏正市长分别对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作出指示,市政府相关领导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市政府杨艾东副市长立即带领公安、安监、交通、交警等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帮助指导永善县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白恩培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请××市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一定要查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同志批示:“请省公安厅蒋副厅长及交警总队领导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等工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建方同志作出批示“请××市政府迅速处置,妥善处理善后,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请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省通报事故情况,对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夜礼斌书记、王敏正市长也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白书记批示精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做好工作。目前,“3·18”重大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中央及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有条不紊的开展。

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少数地方、部分行业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认识和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一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没有提高到政治问题、稳定问题和民生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部分地方和部门抓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对待。二是应对形势变化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个别地方和部门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存在方法、手段单一的问题,工作前瞻性不够,对安全生产形势预测不足,源头管理、过程控制等环节比较薄弱。三是综合治理、源头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尚待进一步落实,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道路交通、煤矿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四是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两会”期间安全督促检查活动中,普遍反映出基层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实实在在的开展检查和排查活动,一些隐患依然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我行我素,从而最终酿成了这起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也不断加大力度,但为什么仍然不断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的原因外,形式主义、作风飘浮、管理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座贯彻讲座,而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扎扎实实抓落实、抓督查、抓整改上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希望存在这个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在重特大安全事故面前受到警醒和震慑。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刻吸取永善县“3·18”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形势,集中力量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公安、交通、安监、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目前市政府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各县区人民政府会后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加强隐患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不安全为切入点,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定》和《××市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乡镇派出所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派出所全面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好专职交通协管员、兼职交通协管员、义务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全力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管控,最大限度地压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盲区和死角。

(三)加大投入,严格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列出事故隐患路段,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改建、改造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设施,加强巡逻管理,实行重点防控,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尽快整治完毕。要加强道路施工的安全监管,对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设施维修涉及行车安全的,必须责令施工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尤其是对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一定要强化安全管理和引导,确保行车安全。

(四)严格执法,全面整治道路交通行车秩序。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道路行车秩序整治,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巡逻密度,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查。要严查交通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客运、客货混装、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尤其要充分利用各种固定和流动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行驶的查处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高等级公路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交通主干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五)突出重点,不断强化客运交通安全管理。

客运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各县区人民政府都必须高度重视,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会后要立即组织对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客运驾驶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严格执行客运汽车驾驶人配备、强制停车休息等制度,禁止逾期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和安全技术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载客出站,禁止运营客车晚22时至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客运企业、车辆,坚决整改、停运,决不允许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

(六)营造氛围,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资料,组织一次对所有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农民工、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吸取“3·18”事故教训,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在全社会营造“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交通氛围。

(七)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对驾驶培训学校的管理。

从永善县“3·18”重大事故可以看出,驾驶员杨朝贵2009年2月20日才获得“c1”类机动车辆驾驶证,到3月18日发生事故,时间不足1个月。从领证到超员超载、客货混装,再到发生事故,这么短的时间,如此胆大妄为,背后折射出来的是我们驾驶学校在驾驶培训技术上的不过硬,在学员安全驾驶规程教育上的缺失和法律法规及责任教育上的遗漏还不少。请市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安监、运政、交警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驾驶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管理混乱、培训不严,乃至收钱办证的培训学校,一律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杜绝“马路杀手”上路行驶。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两会”期间及上半年煤矿生产安全

(一)坚决落实“五个从严”,扎实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有190个煤矿复工整改,占矿井总数的63.55%;仅7个煤矿恢复生产,占矿井总数的2.34%。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一定要按照“五个从严”要求做好工作。一是要继续从严执行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达不到安全要求不准复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准复产。二是从严落实人员责任,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凡是不坚持验收标准,对煤矿达不到安全条件而批准其复工复产的,必须从严追究责任。三是从严审查相关证照,证照到期的煤矿一律办理延期手续后方能批准恢复生产。四是从严监管特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五是从严监管工人培训,对不按要求复训老工人、培训新工人而组织下井的煤矿,要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重处重罚。同时,全市“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实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不出事故,为“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对“两会”召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安排,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监管人员、每个煤矿企业,对不能确保安全的煤矿坚决停止一切作业,并落实专人盯守,确保安全不添乱。要建立“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突发问题。要按照管理范围,对涉煤热点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分析,落实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和问题的妥善处置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确保不出现上访。

(二)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防控瓦斯事故发生。

今年2月22日山西屯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市去年威信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煤矿事故就是活生生的警示典型。各县区务必牢记血的教训,痛定思痛,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攻坚战”,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坚决把瓦斯事故总量降下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家诊断治理工作,落实“一矿一策”的瓦斯治理措施。二是要狠抓矿井通风可靠、抽采卸压、专业防突、监测监控、制度保障、责任落实六个重点环节。上半年内重点产煤县区要实现煤矿瓦斯远程监控县、矿联网;所有煤矿必须完成井下“三条生命线”(井下通讯线、防尘供水管线和压风管线)建设,全面完成矿井采区设计、实现图纸交换;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成专用回风巷,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和防突设计。要抓紧落实煤矿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基础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达标任务。要抓紧实现6万吨/年及其以上煤矿双回路供电。三是强化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专”管理。即:落实“专盯”,及时发现问题;建立“专档”,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专督”,不留空白和“死角”;实行“专报”,及时落实责任。四是要加大瓦斯治理投入。要根据省政府的规定,严格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0元/吨、高瓦斯矿井30元/吨、低瓦斯矿井20元/吨的标准提取和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瓦斯治理经费足额和及时到位。

(三)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铁腕整治煤矿安全。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督促煤矿企业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目标,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从严预防事故。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组织实施“四个一”专项行动,铁腕整治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一是开展一次监管监察联合执法行动。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促进安全措施落实。二是开展一次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紧紧围绕“系统是否合理、通风是否可靠、设施是否完好、管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全面整治煤矿“一通三防”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一次打击煤矿“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煤炭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开展,全面清理煤矿“三非”行为,坚决打击边建设边生产、明建设暗生产或不按设计建设等违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严防埋下安全隐患。四是开展一次整顿规范煤矿转让、承包专项行动,严禁以包代管和层层转包,坚决纠正和打击煤矿违规转让、违规承包、违规生产。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要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有序推进。当前要突出三个重点:第一、抓紧完善相关证照特别是采矿许可证;第二、切实抓好技改设计等基础工作;第三、制定今明两年被整合煤矿的关闭计划,提前落实和完成今年的关闭任务。二是强力巩固和推进采煤方法改革,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实现壁式或正规循环采煤。三是强力巩固和推进矿井支护方式改革,严防顶板事故。四是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煤矿的矿长和相关主要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准继续在××从事相关工作。

(五)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做到职责分明,配合有力,形成强大的监管监察合力。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加大监察执法、事故查处工作力度;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矿井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国土部门要负责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一旦发现非法采矿,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公安机关要严格矿山火工品管理,抓捕非法矿主,为执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供电部门负责矿井双回路建设,确保生产过程中不断电,同时不得为非法煤矿供电;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的综合协调,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联合整治,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五、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排查力度,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当前我市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旧的隐患没有消除,新的隐患又不断滋生,隐患整治反弹问题十分突出。各级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屋、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高分子材料以及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使用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

(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以“设计建设合法、安全出口通畅、通风系统完善、顶板边帮稳固”四项基本要求为工作目标,使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确保全市规模以上矿山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覆盖率达80%以上;要督促所有地下矿山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年内,全市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必须达到100%。地面矿山要着重突出对年设计产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采砂采石场的安全监管,强制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实行自上而下的分台阶式开采模式。其余的采砂采石场,要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严禁掏采或“一面墙”开采;要督促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采场工作帮每季度检查一次,对高陡边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每班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帮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撤离人员,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对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全市尾矿库的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在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6月30日前所有营运尾矿库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许可证,8月底前完成尾矿库验收工作,全力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

(三)推进危化品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行业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要督促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强化烟花爆竹行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在清明节来临之前,各县区特别是镇雄县、威信县和彝良县等重点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要重点打击取缔未经许可、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为;加强对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特别是零售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非法和超标产品行为;消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零售摊点集中、连片等社会公共安全隐患。要从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监管执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整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多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合力重拳出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推广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力确保其他行业安全平稳。

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学校、旅游、水运、航空、铁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努力查找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六)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重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