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人类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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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类学

旅游人类学范文1

在文化人类学研究当中,其非常重视文化的多样性特点,并且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作为一门以文化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其也存在一些优秀的研究案例。那么在开展旅游文化研究的过程中,将其作为参考依据,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分析旅游文化也是可行的。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与旅游文化学有关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已经实现了从不同的角度开展学科分野研究,并且在识别出多种旅游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实证分析,如:均质化、人造景观、麦当劳化、游客凝视、文化真实性、旅游族群性、文化商品化等。其在开展旅游文化的研究过程中,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文化的解释上。而我国与国外的研究相比,在旅游文化有关的研究方面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晚,并且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旅游文化本体认知上,其认为必须要先明确的界定出旅游文化的概念,才能够将其应用具体的旅游文化现象中来,但是始终未能对旅游文化的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也使得关于旅游文化的研究存在一定的迫切性,并且旅游文化也被赋予了工具性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其中产生了大量的旅游文化之实,只是还没有形成名正言顺的旅游文化之名。这也是我国旅游文化学研究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存在大量的学科研究成果无法通过旅游文化学整合;另一方面旅游实践当中存在的很多案例都没有在文化视野下降进行考察,这也是导致旅游文化本体一直模糊不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总的来说,国内外在开展旅游文化研究时,在研究重点及喜好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二者都具有各自的特点。

二、旅游文化研究所面临的困境

在我国高等旅游教育当中,对于旅游文化具有明确的要求,要求能够明确的界定旅游文化的内涵与外延,但是当前不管是在学者的研究还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旅游文化一词出现的频率颇高,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随着各项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在寻找一种能够摆脱旅游文化认知困境的方法,于是通过跨学科的方法来审视旅游文化的方法应运而生,其中以文化人类学视野来探究旅游文化就是各种方法中的一种典型代表。

作为一种的特殊的、新兴的文化类型,在开展旅游文化相关研究的过程中,若是仅仅局限在旅游学的范畴当中开展相关研究,就会导致所给出的认知结果、研究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想真正促进旅游文化学研究跳脱出当前的困境,在现有基础上开展跨学科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三、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旅游文化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重点是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该学科当中积累了与文化功能、文化特性、文化内涵等有关的理论体系,若是能够借鉴这些体系,应用于旅游文化的认识、解读与界定工作当中,对于旅游文化学有关研究是非常有利的。在实际的开展研究的过程中,若是在发生层面来限定旅游文化的外延,那人类学对于文化的传统认知与旅游文化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的,这就需要在开展相关研究的过程中,能够从深层次来探索文化人类学与旅游文化学之间的共性,如:结构、功能、内容等方面的共性,这对于确立旅游文化本体是非常有利的。但是若是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完全不做限定的开展跨学科研究,那么旅游文化就可能与多个学科之间存在联系,如:艺术学、建筑学、宗教等等,这不仅仅容易导致旅游文化本体的泛化,也容易导致出现旅游文化学被多个学科瓜分的现象。但是相对之下,文化人类学对于旅游文化学认知研究的利大于弊。可以说,在文化人类学所包含的各种文化当中,旅游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其是在旅游这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之下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文化表征,在这种特殊文化的指引之下,人们能够实现某一种特殊的功能需求,但是实际情况中,这种功能需求实现与否受到目的地文化及客源地文化的影响非常大。通过旅游文化能够看到人类存在的复杂性,从而对人类的存在状态有一个新的审视,另一个角度来看,要想对旅游文化的产生、形成及演变过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也可以借助于文化人学的民族志等方法开展研究,从中获取一些特殊旅游文化现象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升华,演变成为与旅游文化客观认知有关的积累。由此也可以看出,旅游文化确实是文化人类学的一种特殊形式,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分析旅游文化是可行的。

四、结语

旅游人类学范文2

关键词:旅游商品;真实性;文化保护

一.旅游商品概念性定义

旅游商品的定义目前还未统一,总体来说学术界对旅游商品概念性定义已达成以下共识:第一、就购物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而言,普遍认同“购买行为的异地性”,即发生在旅游途中;第二、就商品的属性而言,所购无对象有别于服务产品,具有“有形性”。本文采取苗雪玲(2004)的观点,她指出旅游商品(或称旅游购物品)是指由旅游活动引起旅游者出于商业目的以外购买的,以纪念品为核心的有形商品。由旅游前购买的商品和旅游中购买的日用品、免税商品及旅游纪念品组成。其中旅游纪念品是旅游商品的核心部分,富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包括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旅游服务用品和旅游食品。

二.旅游商品与“舞台真实”

“舞台真实”这一说法源自于戈夫曼的前台后台理论。戈夫曼把人生比作一个大舞台,提出“前台”即演员演出及宾主或与顾客服务人员接触交往的地方,“后台”指演员准备节目的地方,这是一个封闭性的空间。在社会这个舞台上有三种人,一种是演员,一种是当地观众,一种是外来人,一般情况下,观众和外来者是不能进入“后台”的,否则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为“后台”的东西是不能向外人随便展示的。马康纳将这一观点引入旅游研究中,并提出了“舞台真实”,即在旅游业的开发中,文化产品被当做“真实”而被搬上了舞台,向游客展示,也就是所谓的“文化商品化”。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后台”,即东道地人民的传统文化免遭破坏。他认为,在旅游景观中,为了保证前台表演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就必须保证后台的封闭性和神秘感。

旅游商品作为旅游六要素中“购”的内容,在真实性问题上也值得我们探讨。其中日用品和免税商品因旅游者的购买目的是为了旅游而非商业目的才被列入旅游商品,就其自身属性来说,和普通商品没有区别,不能反应旅游目的地的地方特色或文化,不存在“真实”与否的问题。例如,三亚的免税商店所出售的免税商品主要是产于世界各地的名牌酒、珠宝、、手表、香水、电子产品和光学产品等与其他城市所出售的同款商品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制作工艺上没有任何区别,均出自统一的生产线,并不能体现三亚的地方特色或文化,因此不存在真实性问题。笔者认为旅游商品的核心部分——旅游纪念品,由于其本身具有极强的地方特色,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尤其是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极具地方特色。因此,我们主要分析旅游纪念品的真实性问题。

旅游活动中存在各不相同的符号体系,指示旅游者满足基本生理需要、实现空间位移、顺利进行社交活动和商业活动等。其中,旅游商品作为一系列的物象,即是一类特别的符号体系。旅游商品除了满足一般商品的质量要求,还要求能够标出旅游地的文化特征。而要能够标出旅游地的文化特征主要依靠旅游商品的核心内容——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是旅游商品的关键,而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又通常以旅游纪念品为载体,可以说旅游纪念品最能够反应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旅游纪念品以其特色的原料、特色的设计、特色的工艺、特色的包装盒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对旅游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由这些特色的原料、设计、工艺以及包装组成的旅游纪念品在反应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时便具备了真实性,然而由于传统工艺的制作过程复杂,材料受限,难以批量生产,不能满足旅游者对旅游纪念品的需求,导致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现代材料替代了原始材料,旅游纪念品的真实性发生了变化,形成了“舞台真实”。有学者认为舞台表演会破坏文化的真实性,是对传统文化真实性的“亵渎”,外型上运用现代材料制作出的旅游纪念品貌似与传统工艺品是一样的,然而其制作过程和构成材料的变化不知不觉地变改变了其本身的文化韵味。这种情况下,旅游者在旅游地购买旅游纪念品,因其独特的外型和销售环境以及对当地特色文化的敬仰而产生购买动机,在旅游者眼里,这些旅游纪念品反应了当地的特色文化,这便是运用现代材料仿制传统工艺品形成的“舞台真实”。而旅游纪念品中包含的地方文化、民族文化以及独特的手工艺术等则是这个“舞台真实”背后的真实性,即戈夫曼所说的后台。

三.基于前台后台理论的旅游商品开发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现代材料制作出来的旅游纪念品在旅游者面前具备“舞台真实”,在短期内可以为旅游地带来经济效益,对舞台真实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旅游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仅着眼于眼前利益和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弃传统工艺、当地文化特色的保护而不顾。也许,旅游者在购买旅游纪念品时,并未考虑旅游纪念品是否是当地文化传统的真实表征,也并非想通过纪念品来了解当地的人民、历史和文化,而是因为具有“异域风情”的旅游纪念品是其展示性、炫耀性消费的一部分。面对旅游商品开发和传统文化的真实表征,在文化保护的前提下,旅游商品的开发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许多学者认为旅游商品是文化商品化话的表现之一,会导致真实性的丧失,笔者试图运用戈夫曼的前台后台理论,从人类学角度分析旅游商品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关系并非对立的关系,相反,旅游商品的开发能够促进文化保护,能够唤起当地人的文化觉醒。

旅游学研究中常常引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来阐释旅游体验中的戏剧性,如果说旅游活动是正在上演的戏剧,历史文本是这戏剧要叙述的内容,旅游商品就是部分演出道具,也就是前台。按照戈夫曼的理论,后台是外人不能进入的。笔者认为,旅游纪念品特别是手工艺产品,土特产品等最能反映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完全的成品不能让旅游者完全理解其本身所包含的文化特色,在开发旅游纪念品时可以根据工艺特点,预先设计多组图案,制作加工说明,将原材料进行初步加工,留下组装,拼接等步骤,并提供加工制作的工具和空间,使游客能够在动手过程中深刻体验和理解手工艺品背后所蕴含的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因此旅游纪念品背后的工艺等旅游活动的后台也可以转为前台展示出来,并且通过这样的展示,能够唤醒当地人对自身文化的自觉,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反而是有效的。其次,持否态度的人抓着旅游商品制作材料并非原始材料不放,认为舞台真实并不能反映传统文化的真实性。其实不然,旅游商品是本身所包含的传统工艺没有改变,具备了象征性质的文化商品,通过这种方式,东道地的人民能够保持一种民族自尊,并成为一种新的独立的文化实体而存在。旅游商品的开发强化了当地的传统和社会。正如格林伍德指出,因为被观察本身能激发反思,这将会导致对原生文化的复制和精心制作。地方文化在外来游客们的兴趣的激发下,将会得到重新阐释和重新评价,这也是自身的一种变革。旅游商品的开发亦如此,通过发展旅游文化,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就刺激旅游业的保护、抢救和传承即将失落的民族文化的积极性,从而对历史文化古迹,民间艺术、民族风情等文化资源进行发掘和开发。当地居民从中尝到甜头,从创新特色旅游纪念品的销售中得到实惠,就会更加自觉地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

四.结语

旅游商品化与文化的保护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究竟旅游商品的开发对于文化保护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学者们众说纷纭,本文基于前台后台理论,认为旅游商品的开发是有利于文化保护的,作为“舞台真实”的旅游商品,不仅不会破坏后台文化的真实性,反而,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能够促进东道地居民的文化觉醒,促使当地居民更加自觉低保户、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

参考文献:

[1] 马晓京.旅游商品消费的文化人类学解释[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4).

[2] 吴克祥.旅游商品开发与文化因素[J].旅游学刊,1994(3).

作者简介:

旅游人类学范文3

【摘要】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羌文化的内涵与传承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羌文化被当作商品展示给游客,羌文化旅游的“前台”是当地居民展示、表演的空间,通过羌文化的展示、表演,让游客了解羌文化,参与到文化互动中去。这就导致了羌文化真实性的“舞台化”。“舞台真实”保证了前台表演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同时又能保证后台的神秘感和封闭性,避免旅游活动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在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羌文化的“真实”与“舞台真实”的关系,用旅游人类学的视角来分析羌文化的传承、涵化和整合。

【关键词】

羌族;文化旅游;真实性;舞台真实

一、文化真实性

对文化旅游者而言,旅游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与满足。游客厌倦了过于追求物质化的现代生活,希望通过旅游,摆脱现实生活的束缚,去追寻心灵的满足和慰藉,更加接近自然和本真。因此,游客在文化旅游过程中,希望亲自观察并参与到当地人的生活中,体验和了解当地的文化。甚至许多游客将“真实”作为评价旅游经历满意度的唯一标准。

因此旅游成了一种“真实符号的收集”。游客追求的不过是符号化的真实,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真实。他们要观看舞蹈和演出,品尝地方特色食品,购买地方手工艺品。他们把这当成最“真实”的东西,所以他们要去追寻。例如,当游客到羌寨旅游,他们希望看到高大的羌碉,羊图腾,色彩鲜丽的羌服和羌绣,独具特色的羌族舞蹈和神秘的羌族宗教活动。旅游者对于羌碉、羌绣、羌历年等这些广为人知的,被标上“真实”标签的东西特别感兴趣,而对火神崇拜、母系遗风等这些知名度不高,不带有“真实”标记的文化内容,则带有很大的怀疑情绪,质疑其“真实性”,无法产生足够的旅游动机。对于一些鉴赏能力不高的游客,他们甚至会把那些完全脱离了原文化内涵的,重新包装的产品看作是更“真实”的。还有一些游客则对文化的“真实”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文化旅游产品看起来“漂亮”、“美观”,他们就乐意去购买和消费。比如有些游客在购买羌族特色旅游工艺品的时候,他们更注重工艺品是否美观、漂亮,是否便于携带和价格合适,而并不注重其是否体现羌族文化内涵。

二、羌族文化旅游中的舞台真实

“舞台真实”这一理论,由美国著名社会人类学家马康耐提出,即在旅游业的开发中,文化被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而实现了商品化,文化旅游产品被认为是“文化的真实”而被搬上了舞台,向游客展示。“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后台’,即东道地人民的传统文化免遭破坏。”马康耐认为,在旅游景观中,为了保证前台的“真实性”和“令人信服”,就必须保证后台的封闭性和神秘感。在羌族旅游中,羌族的文化符号,诸如羌碉、羌绣、羌舞和羌历年等,被作为旅游文化产品搬上舞台,作为一种象征的真实向游客展示羌文化。一方面,游客感到对羌文化有真实的深入体验,另一方面又避免了旅游活动对羌族传统文化的冲击。例如,羌舞的表演,虽然经过了艺术的加工和提炼,但仍然保留了原有的形式和内容,非但没有丧失真实性,反而对游客非常有吸引力,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的“双赢”。在旅游开发中,经常强调文化的“原生态”,但是任何旅游地都不可能将自己的文化毫无保留地展示给游客,必须要避免旅游对文化“后台”的冲击,将一些带有象征性真实的东西展示给游客才是明智之举。

三、真实性与商品化的关系

从文化到文化旅游资源,再到文化旅游产品,出现了文化的商品化。舞台上那些“比真实更真实”的文化产品是不是对文化真实性的破坏与亵渎呢?笔者认为,文化的商品化并不一定会对文化的真实造成破坏,相反有利于地方文化的复兴与繁荣。任何一种文化都处于永恒的变迁之中,即传统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关键是要在变化中保持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不动摇。而商品化正是基于文化“核心价值”的创新,是对文化真实性的象征性演绎,对文化的核心价值起到了突出和彰显的作用。以羌族碉楼为例,随着旅游业的开展,羌碉被作为羌文化的重要符号向游客展示,其防御功能已完全丧失,居住功能也在逐步消失,神灵崇拜的功能也在形式上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但是羌碉作为羌族的文化图腾,其所具备的文化内涵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当游客立于巍巍羌碉之巅,感慨羌民的建筑的杰出技艺时,也对羌族的文化有了深入的体验和感知。同时,羌碉作为羌族的重要文化符号,也增强了羌民的自尊心和自豪感,原本一些已然倾倒的羌碉,因旅游活动的开展,而得到了更好的修复和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有利于羌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四、结语

总之,在北川羌族文化旅游开展的过程中,要积极的看待文化的真实性问题,把它看作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合理分析旅游活动造成的文化涵化和变迁;注意保持开发和保护的平衡,在开发和创新的过程中,保护原有文化的特色,实现羌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美]Dean Mac Cannell, The Tourist―A Theory of Leisure Class, Schocken Book Inc.New York,1987(2)

[2]张晓萍.西方旅游人类学中的“舞台真实”理论[J].思想战线,2003,(4)

[3][美]克莱德伍兹著,施惟达等译:《文化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4]羌笛悠悠:羌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邓廷良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5

[5]杨慧.马康纳(Dean Mac Cannell)及其现代旅游理论[J].思想战线,2005,(1)

[6]光映炯.旅游人类学再认识――兼论旅游人类学理论研究现状[J].思想战线,2002,(6)

[7]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8]张晓萍,黄继元.纳尔逊・格雷本的“旅游人类学”[J].思想战线,2010,(1)

旅游人类学范文4

关键词:乡村旅游;文化自觉;旅游人类学;结构;解构

中图分类号:C912.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1-0044-07

Rustic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Self-consciousness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and

Deconstruction in the View of Tourism Anthropology

GUO Ling

(Tourism School,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Sichuan610064, China)

Abstract: The analysis on the variation and contrast of rustic culture fore-and-aft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ry tourism,indicates that the isolationof the village is just broken by the country tourism.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ry tourism urges the celf-consciousness of rustic culture as a weak one, drives it from construction to deconstruction, and reach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ulture as harmonious dissimilarity finally.

Keywords: country tourism;cultural celf-consciousness;tourism anthropology;construction;deconstruc-tion

旅游人类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那时的美国旅游业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成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1]中国旅游人类学发展历程不长,在短短的10余年中,中国旅游人类学者不但专注于引入外国人类学研究领域的先进思想,也将眼光放在了中国旅游发展的本土文化(特别是民族旅游文化)上,并且在“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必须结合本国旅游发展的现实”这一基本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乡村旅游是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因此,在乡村旅游的人类学研究中,同样也必须立足于乡土文化之上。本文以先生的人类社会学研究为基本知识背景,试图通过对乡村旅游发展前后乡土文化的变化对比分析,论证正是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了乡土文化的自觉,使其开始了从结构到解构的过程。

一、乡村旅游与中国的乡土文化

(一)乡村旅游

根据欧洲联盟与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乡村旅游即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Laned对乡村旅游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诠释,认为纯粹形式的乡村旅游是:(1)位于乡村地区的;(2)旅游活动是乡村的;(3)规模是乡村的;(4)社会结构与文化具有传统特征、变化较为缓慢、旅游活动常与当地居民家庭相联系并且乡村旅游很大程度上受当地控制;(5)乡村旅游具有不同的类型。大规模的乡村旅游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发达国家,至今已有相当的规模。欧美发达国家的旅游爱好者最喜欢的旅游方式是度假,他们称乡村旅游为“旅游度假”。乡村旅游发展之初,旅游者开展乡村旅游的方式主要有休闲观光式度假于参与各种农业劳动度假(即务农度假)两种,休闲观光式度假形式表现为居住在农民家里,吃着原汁原味的农家菜,学习农家制作面包、果酱等手艺来感受农家生活,并以此增加自己对农村的认识;务农度假在欧洲也是颇受欢迎的度假方式,以匈牙利为代表,务农度假的特点在于将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使游人在领略风景如画的田园风光中还能够体味到几千年历史积淀下来的民族文化。[2]旅游本身就是一种体验,由上文西方国家开展乡村旅游的形式可以总结出这些国家乡村旅游的一些共性规律,那就是旅游者选择乡村旅游不仅仅是为了体验乡村优美的田园风光,更是为了体验在高度工业化城市中已经失落的净化空间与在乡村中尚存的醇厚传统文化氛围。

中国的乡村旅游起步较晚,发展历程只有短短的十余年。中国乡村旅游起源于发达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影响以及我国特殊的旅游扶贫政策。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程度显然达不到发达国家水平,然而作为开展旅游的一种形式,它的发展却与西方国家具有相同的共性规律,那就是旅游参与者对观察体验乡土文化的渴求。中国的乡村旅游已经以全新的文化互动模式介入到农村的传统生活中,乡土文化也同时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根基。

(二)中国的乡土文化

先生认为“在人类学的概念里,‘文化’指的是一个民族,或者群体,共有的生活方式与观念体系总称,而民族或者群体的范围是可大可小的”。[3]他还认为“文化是共同生活的人群在长期的历史中逐渐形成并高度认同的民族经验,包括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伦理准则、生活理想等等”。[4]根据费先生对文化的概念,笔者在本文中将乡土文化界定为“在乡村中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乡村独有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与知识系统。”乡土文化范围很广,包括思维意识、例如信仰、宗教、文学艺术、价值、审美、思维意识等,也包括各种哲学思想,如自然观、社会思想、宗族伦理等,还包括长久生活积淀下来的物质文化,诸如生产生活用具、建筑、服饰、家具等。乡土文化形成了独有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和知识系统,维系着乡村这一个固定族群自身的发展。

乡土文化对于乡村旅游的意义可类比于文化对旅游的意义,詹姆斯・克里福德在1997年出版的《路线:20世纪晚期的旅游和迁移》里开宗明义,把出现在20世纪晚期的旅游和社会迁移现象概括为“旅行文化(traveling cultures)”,并把这种旅行文化置于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克雷克在探寻旅游与文化关系时,将“旅游文化”(the culture of tourism)界定为“最大限度的获取旅游的文化影响,适用旅游产业的文化变化”;[5]对于当代“旅游文化”中的“文化旅游”(culture traveling),她是这样定义的:“通过习惯性的旅行,使游客进入到其它文化和其它地方去了解当地的民众,他们的生活方式,遗产与艺术;以直接的方式真正了解这些文化以及他们在历史语境中的表现”。[6]因此,旅游与文化之间的边界并非泾渭分明。[7]在具体乡村旅游中,乡土文化是开展乡村旅游所依托的资源,它不是先人遗留下来的、死气沉沉的、被称为凝固乐章的静态景观,不是依靠单纯的恢复、模仿而再现的景观,二十世代伴随人类繁衍、进化、充满生气与兴旺的景象,这些景象能够将游人融入乡村的环境、气氛与活动中,而这些氛围、活动与环境就是我们乡土文化的真切展现。

二、传统乡土文化结构――先生笔下的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形态

(一)结构与解构

结构(construction)与解构(deconstruction) 是本文研究中用到的两个关键词汇。“结构”与“解构”二词经常被使用于文化以及政治学研究领域,在政治学领域它经常用以分析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基本趋势。[8]在本文中笔者借此概念以分析乡村旅游发展前后乡土文化的变迁过程。在政治学研究中,“结构”即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秩序;“解构”顾名思义是针对“结构”而发的,指的是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变迁过程。[9]“结构”代表的是一种相互联系作用中或者后所形成的稳定的“形态”,是一个“同质化”过程;而“解构”代表的则是一个“同质异化”的“质态”过程。

本文中的乡土文化的结构表述的是费先生笔下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稳定形态,而乡土文化的解构则意味着在原有的文化“形态”之上,不断变化实现质态的转变。从“结构”到“解构”再到“结构”则展现了在乡村旅游的影响下,传统乡土文化结构的演变动态过程――传统的乡土文化逐步瓦解,新的文化逐渐形成并趋于阶段性稳定。

(二)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结构――乡村旅游发展前的乡土中国

“对任何现实的理解与认识,都有它无法摆脱的先行结构,这就是传统”。[10]乡土文化的“结构”就是中国传统乡村所共同具有的、相对稳定的“传统”。

费先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中,就把中国乡村的传统文化形象的表述为“五谷文化”。“几千年来,汉族人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主要是简单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种植业的收获取得食物,种庄稼的历史培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他认为“‘五谷文化’的特点之一,是人和土之间存在着特有的亲缘关系。”[11]费老的“五谷文化”从根本上表现为人和土地之间特有的亲缘关系,即“守土”。美国农业学家金(King),在《五十个世纪的农民》一书中,就是以土地为基础描写中国文化。他认为中国人像是整个生态平衡里的一环,这个循环就是人和“土”的循环;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表述了同样的观念,他在书中叙述了人们怎样在农业社会里把人同土地结合在一起,生于斯,死与斯。归根结底,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自给自足特性与农业技术生产力的地下引发了传统乡村中农民与土地的特殊感情,“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12]

“守土”是中国传统乡土文化“五谷文化”的表现形式,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具体诠释。第一,农民生活范围(即地域)的封闭性。“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不太有变动。以农业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3]正是人和土地的紧密联系导致了乡土社会生活富于地域性,人的活动不会距离自己的土地太远,不同的村落之间缺乏常规联系,各自保留着相对孤立的生活与界限。第二,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没有陌生人的概念,往往同乡、邻里也是同宗、同姓,正所谓“一表三千里”、“一村唯两姓,世世位婚姻;亲疏居有数,少长游有群”以及“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第三,乡土社会中的社会维持力量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表现为宗族的伦理、乡村的“村规”,表现为乡土社会千百年所积淀的经验,这种传统的推行不是依靠外来的权力,而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14]

以上三个方面相互作为,经过千百年的历史积淀,稳定的维护着以“守土”为表现形式的中国传统乡土文化――五谷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结构”。

三、乡土文化结构的“解构”――旅游发展后中国的乡土文化形态

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社会学家柯恩(Cohen)从旅游者与当地人的互动来理解文化的变迁时认为“旅游是一种涵化的过程,随着旅游与其它新的文化因子被引入目的地社会,引发当地人民生活方式变迁的力量也开始形成……文化的‘乘数效应’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即游客与东道主之间产生了相互的文化影响,而这种文化上的接触导致了社会的变迁,……不管这种变迁是不是人们想要的,变迁总会发生”,[15]而涵化则“是由两个或多个文化体系接触、交流引发的文化变化”。[16]乡村旅游发展敲开了封闭乡村的大门,城市文化作为新的文化形态与传统乡土文化发生了相互影响、交流,乡土文化也开始了其“涵化”,而这样的“涵化”正是乡土文化的“解构”过程。

乡村旅游发展后的传统乡土文化的“解构”根本上表现为传统五谷文化的“守土”的逐步瓦解。乡村旅游开发要求集乡村的原真性与商业开发为一体,因此乡村旅游景区需要一定量的商业用地。现阶段乡村旅游发展中解决商业化用地的主要方法有农村土地置换与土地整理等,农村土地置换即经过发包方(即农村集体)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地块相互调换经营的方式;农村土地整理即通过对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解决乡村旅游发展商业用地问题时,土地置换、土地整理并不是完全孤立的两种手段,它们往往配合使用,甚至形成“一条龙”。土地整理置换后,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并且还能够以入股、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折股与抵押等方式合法转移。[17]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运用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以成都三圣乡红砂村乡村旅游发展为例,三圣乡是国家4A级风景区,是成都近郊乡村观光旅游的首选之地。在红砂村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农村土地如何利用成为了旅游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则较好的解决了此问题――红砂村采用农民土地集体入股,由政府统一经营的方式对外租赁,通过向寸旅游的发展,土地资源利用形式多样化带来了农民受益的提高,但农民与土地却暂时的分离了――土地被政府统一经营并且依照合同被租赁到了承租人手中发展二、三产业,乡村失去了对土地的实际占有与控制权。

与上文对“守土”的诠释相对应,“守土”的逐步瓦解也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乡村地域的封闭性被打破了,游客从四面八方涌入乡村,体验当地的田园风光与生活情趣,乡村逐步走向开放;第二,与封闭乡村相对应的是熟人社会,而与开放乡村所对应的是陌生人社会,不同地区、民族甚至国家的游客走进了乡村,逐渐形成了新的乡村社会,农村不再是以前的“一村唯两姓”“生者不远别、嫁娶选近邻”的状态。上述两点,也可以从乡村旅游发展后游客流动量进行侧面说明(见下表)。

第三,维持乡村的“传统”也逐渐与法律相调和,共同维持着乡村的秩序,并成为东道主与游客沟通的桥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障的,因为传统的维持是基于乡村宗族伦理等养成的个人敬畏,受到这种传统而产生敬畏的主体也只有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而非接受现代法治教育的外来游客。在寻找游客与村民“团体合作”所共同遵循的准则时,“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的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这其实就是法律。”[18]

四、乡土文化解构的动因――发展乡村旅游带来的文化自觉

人类学通常认为,社会文化体系中的各因素都是相关的,其中某些因素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另一些因素的改变。另一方面,为了阐明这些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人类学者从经济学中引入“连锁反应”概念,比如说,旅游部门的活动如饭店和机场的建立,又引发了另外的活动,如出现为工人服务的商业等等。乡土文化的解构,也是基于此类的“连锁反应”,旅游发展引发了乡土文化的文化自觉,成为乡土文化结构的根本原因。

(一)文化自觉

先生明确提出“文化自觉”是在1997年,费先生认为文化自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与发展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也非全盘西化。”[19]费先生的“文化自觉”应该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是重新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以确立我们族群的主体意识,增强文化的认同感;另一个方面就是如何更新传统的文化,在不同的文化中找到自己文化的位置与坐标。费先生用十六字深化了“文化自觉”,那就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就是对各自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传统、特色,并且欣赏自己的文化传统;“美人之美”则是以开阔的视角,超越自己的文化;“美人之美,天下大同”代表着不同人群、多种文化互相接触,在人文价值观上取得共识,促使不同的人文类型和平共处与发展,达到“和而不同”的世界文化一体。[20]

文化自觉是乡土文化解构的动力与直接因素,那时因为自觉的文化来自乡村内部,通过传统乡土文化的重新认识,在乡村内部产生一种对传统文化的集体自豪感,这样的自豪感不但引发了他们对自己文化的认同,更加促使了乡村主动更新乡土文化,找到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共存之道。然而,文化自觉不是产生的,乡土文化解构源自于文化自觉,文化自觉地的动因就是乡村旅游。

(二)乡村旅游――文化自觉的导因

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经济的发展本身就会推动文化的变迁,但是在一般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国家、政府的助力,乡土文化不但会维持原有的稳定,而且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地稳定。因为经济发展带动的人口、资本流动仅仅是从贫困落后地区向富裕先进地区的单项流动,人口与资本不是从城市流入农村而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流动,比如像进城务工的农民再也不情愿再回到落后的农村一样,这样的流动结果就是,随着城乡贫富差距的分化加大,乡村越来越封闭落后,农民和土地的联系更加紧密,乡土文化也越稳定。

然而,乡村旅游的发展却能够成为改变这一现象的重大导因。正是因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才推动了人口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双向流动以及资金从城市向农村的流动,外来资本也投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推动了乡村经济与外部市场市场经济渐渐联系在一起,乡村逐渐被整合到一个全国性的经济共同体中,从而引发了文化的自觉的“连锁反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了乡村重新审视传统的乡土文化,通过发掘乡土文化的文化价值获取了对乡土文化的集体文化自豪感,达到了“各美其美”。“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几乎是大多贫穷的中国农村的发展目标,如果没有乡村旅游,乡村也会随着城镇化的进程逐渐失去原有的特色,成为工业化城市的一部分,村民也会视传统的生活方式为落后、贫穷的代表,不会去主动、重新挖掘乡土文化的经济价值。以成都五朵金花的“江家菜地”为代表,“江家菜地”景区位于三圣街道办事处江家堰村,江家堰村是城市蔬菜种植基地,规划面积5000亩,涉及江家堰村、驸马村、幸福村等区域。当地的村民长期从事蔬菜种植,经验非常丰富,“江家绿色蔬菜”品牌知名度极高,成都许多超市均设有专柜销售,特别是江家堰村的生姜享誉全国,畅销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江家菜地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以自身“绿色菜地”资源为依托,以合作社为主体统一代表农民与游客签订土地认种协议,游客根据协议自主选择地块大小认种土地,成为认种人,认种人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村民为认种人提供蔬菜种子、苗、肥料、农药、农用工具并负责日常耕种和管护。闲暇时,游客在农户的指导下,亲自耕作播种,体现种植和收获的喜悦,体验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住农家房的田园生活,享受收获喜悦,体验深厚的农耕文化带来的喜悦。如果没有乡村旅游,对当地的农民而言,耕种也仅仅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乡村也不会重新认识、发掘乡土文化的商品价值,更不会收获游客蜂拥而至而带来给他们的对乡土文化的信心与荣誉感。2005年底,西部首个展示农业文明的乡村博物馆――农业文明记忆馆在江家菜地落成并开门迎客,成为江家菜地乡村旅游的又一道风景线。

第二,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了农民以开阔的视角,超越自己文化固有的思想模式,领悟与接受其他文化的表现模式。其中,有代表意义的就是农民对传统“守土”理解的变迁。一定意义上,乡村旅游其实是农民“守土”的新形式。旅游的确推动了农民与土地的分离,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与传统的工业化以及土地征收相比,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分离是短暂的,乡村旅游的发展凸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相对优势。因此,乡村旅游“成为一条更能让主人们接受的道理,并且只有这种建立在土地和自身资源基础上的旅游业才能为农村带来长效的发展。”[21]从人与土地的紧密相联系,到接受与土地的暂时分离,旅游的发展带动了农民超越传统的乡土文化,并主动探索、接受其他文化的发展方式,实现文化的价值。

第三,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了不同的人文类型和平共处,达到“和而不同”的世界文化一体。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并且乡土文化是弱势文化,在传统的观念中代表着“愚昧、贫穷与落后”,城市文化则是强势文化,代表着“进步、富裕与先进”,当弱势文化遭遇强势文化,弱势文化会产生一种的文化羞耻感,伴随着对自我文化的否定与对不安,这样的弱势文化往往不能够避免被强势文化的侵蚀与吞噬,更不要说两种文化“和平共处、和而不同”了。然而,乡村旅游的发展却真正达到了弱势文化与强势文化的共处,实现了两者的“和而不同”的文化一体化。在保持文化集体自豪感的前提下,不同文化的和平共处必须以“分享”为前提,这样的分享首先是对对方文化的认同与尊重,即前文提到的参与乡村旅游是基于对乡村文化的“体验”,而非在纯粹落后的乡村中寻求一种先进文化的“骄傲”,这样的分享也体现在经济上,在城市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也要承认乡村有权享受先进文明带来的物质成果,当然这种享受也要基于对乡土文化的尊重是二者有机的调和――当发展乡村旅游成功激发乡村的集体文化自豪感后,农民也会自觉的寻求保持乡村原真性与享受先进文明的自我调和。以成都“五朵金花”之红砂村为例,通过土地置换――将农户分散的住宅(宅基地)、耕地依据占补平衡的原则进行迁移,以置换的方式为其重新配置面积相当的耕地或宅基地。被置换后的农户土地不仅能满足农户生产、生活,由于是为旅游经营要求而配置土地,更有利于旅游投资者介入。并且置换后的农民新居经过统一建设,在保持传统农居的“符号”――青砖白瓦的川西民居的基础上,新居住环境与配套设施得到改观,集中起的农民以聚居村落开展旅游接待,发展餐饮、娱乐以及旅游商店。在经济上,红砂村与城市也实现了分享:2005年,180万客人在红砂村消费了5000万元,红砂村人的人均收入7060元,几乎比2002年(3850元)翻了一番。2006年,红砂村的人均收入达到7850元,而这一年,成都农民人均纯收入是4925元,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2730元。[22]红砂村人与城里人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真正实现了费先生笔下的“美人之美,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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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类学范文5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文化;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G8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6-0089-04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minority national sport and the ideas for

tourism development

LI Ling1,2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Chengdu 610068,China)

Abstract: By probing into the commercialization and cultural trueness of national sport, the author raised questions about the ever increasing enthusiasm for resource development. A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national culture,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culture. Contemplating the tourism development of minority national sport based on the anthropological recognition and understanding of national culture and by referring to and applying the “stage truth” theory in anthropology, is conducive to grasp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cultural inheritance and modern development of minority national sport with a broader vision and from a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so as to meet the time requirements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national culture;resource development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记载着各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信仰崇拜及民间习俗等,是民族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活”的记忆。我国是多民族的大家庭,55个少数民族创造了绚烂多彩的民族文化,其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传统体育活动是民族文化中的璀璨明珠。但是,在工业化、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代表西方文明的现代体育强势进入,使我国传统体育在压迫中逐步衰微。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与发展研究,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学者都持“开发”发展观。“体育文化搭台、经贸旅游唱戏”的开发模式似乎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主要发展途径[1-5]。走旅游资源的开发道路是否就是理想模式呢?在旅游开发中如何实现经济效益与文化保护的整体和谐?本文从人类学的视角探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希翼为保护和发展多元体育文化遗产提供多维视角和理论支撑。

1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商品化

我国的大部分少数民族都聚集在地理位置相对偏避,交通、信息较为闭塞,经济也不够发达的地区。正是由于这种相对封闭的生存环境,保存了延续数千年的较为原始自然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各种身体运动和身体游戏在传统的宗教祭祀、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中传承至今。少数民族文化的“奇风异俗”是吸引游客前往贫穷边远地区旅游的动力,这就形成了市场经济的供需关系。将迷人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打造民族旅游产业成为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就是将文化资源进行商品化包装,搬上供游客观赏、体验参与的表演舞台,民族文化的旅游产业化也就是民族文化的商品化过程。

民族文化大致可以分为器物和风俗两大类[6]。以身体游戏和运动为表现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应该划入风俗范畴。现代旅游是商业活动,是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我们以云南彝族的“阿细跳月”为例,分析民族体育成功商品化的过程。阿细人是彝族的一个支系,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弥勒、路南、泸西、丘北、宜良等县。在悦耳的口哨声引导下,吹起清脆的黄竹笛,男子弹拨起大三弦,女子则双臂左右摆动,按节拍击掌,同时,换脚跳3步,空中蹬3脚,舞蹈始终保持跳跃状态,由6拍组合成的这种“3步弦”,是阿细人在“火把节”时所特有的欢庆活动。由于这一活动多在月光下起舞,后就被人们称为“阿细跳月”。“阿细跳月”是历届云南省少数民族运动会的表演项目,并登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的舞台。云南省弥勒县可邑村是彝族支系阿细人重要的聚居地,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作为“阿细跳月”的发源地,可邑村于2001年起,开发了以“阿细跳月”为主打招牌的民俗旅游。可邑村人将原本在节庆时分才开展的“阿细跳月”进行精心整理、加工,在县歌舞团等专业舞蹈老师的指导下,编排了“迎寨舞”、“欢送舞”、“舞台舞”等表演节目,为游客展示“阿细跳月”的激情和欢愉。标准化批量生产的“阿细跳月”成为可邑村旅游销售中最核心的文化商品。类似的还有贵州凯里市雷山县的朗德苗寨和西江千户苗寨的“跳芦笙”表演,云南石林县城及长湖镇维则村的斗牛、民族式摔跤表演等。民族传统体育一旦被包装成为文化商品后,打包移往他处也变得容易了,散落在乡村山野的民族传统体育登上了县城广场或风景区内的大舞台。阿细人的传统“跳月节”本是每年的阳历4月8日才举行,但为适应旅游市场的需要,红河州政府将每年的8月7~9日法定为“中国・弥勒阿细跳月节”[7]。为市场需要制作商品无可厚非,这是民族文化商品化后不得不接受的市场准入条件。

1865年,世界上首家旅游从业机构“托马斯•夸克父子公司”在英国注册成立,这是现代旅游诞生的重要标志。现代旅游的基础是工业资本主义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从精英阶层向平民大众普及的旅游也如同其它现代产业一样,其运行方式是在新的工业制度中进行的。民族旅游业的兴起,从根本上说是众多的民族文化、民族生存方式进入世界工业体系的轨道。工业化制造的民族文化成了流水线上的一件件标价商品,公开出售。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根,是民族身份认同和民族识别的表征。出卖文化就犹如出卖灵魂,一向都被看作是十分卑劣的行径,但在市场经济的商品社会,文化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却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每天为游客“跳月”的可邑村人,跳出了贫穷,跳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跳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生态示范村。但对批评家来说,它是民族文化被“迪斯尼化”和“麦当劳化”,是强迫进入现代制度被重新编码、快餐化的过程。其结果是丧失原有的文化功能和真实性,伪文化产品充斥市场,原生文化遭到致命的打击和破坏。许多被包装进入少数民族运动会的体育项目,与在原生地的形态完全不同,甚至在原生地已经消亡,令人无比惋惜痛心。

2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真实性

现代游客外出旅游,其目的是要体验“他者”生活、习俗、传统、仪式等,而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的。没有哪一个游客会说要看假的东西。因此,文化商品化是否会破坏文化的真实性成为学界争论的热门话题。“领略古老纯朴的民族风情,感受原汁原味的阿细文化”这是可邑村旅游宣传中使用最为频繁的词句。游客们不远千里去到民族地区旅游,最重要的就是去体会“原汁原味”的异族文化。国外研究者通过多年的研究,将旅游者参与民族文化旅游的动机归纳为以下3种:怀旧、体验差异、对真实性的追求[8]。当工业化和商业社会对物质和精神注入了过多非自然的东西时,人们自然而然就有了回归原初的意识和需求。

真实、原汁原味的“阿细跳月”应该是节庆时分才能看到的集体欢娱。当游客在村寨中随时可观赏到的跳月表演,又怎能与“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划上等号呢?真实的文化应该是民族内部代代相传的传统遗产,淳朴而自然天成,无矫饰与伪装,是民族灵魂的根基所在[9]。当由祭火跳月、男女求偶等众多文化内涵交织而成的网络中被剥离出来的阿细跳月,仅以最表浅的活动形式加工、改编成旅游舞台上的节目时,它还是“真实的”阿细跳月吗?像一些被打包移植至风景区进行常年表演的摔跤、斗牛、爬刀山、跳竹竿舞,不仅脱离了原生文化的所有功能,还与原生地也逐渐脱离了关系。失去文化母体的体育活动只剩下花枝招展的僵硬躯壳。文化的商品化就意味着被重复、被炒作,被传承的只是附着在真实文化上的虚幻表层。

真实的传统文化应该是从一代传到下一代,与本民族的生活及环境息息相关,是构成民族识别的特征。真实文化加上传统,即原生文化的观点却受到了文化变迁理论的冲击。任何文化都处于一种恒常的变迁之中,传统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10]。将民族传统体育推上商品经济的舞台,是传统体育文化适应当今时代的创新之路。积极进行民族传统体育的商品化、产业化,在快步进入市场经济大潮的征途中焕发出生命活力,产生现实的经济价值。学者高呼,鼓动着人们对金钱的渴望、对创新的激情。那些经过精心设计和改变后站上舞台,比“真实还真实”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也成功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和钱包。例如,2009年5月举办的首届贵州黔东南民族体育旅游节吸引了7万余人次参与。因此,有学者认为:以适应市场需求而加工改良的传统体育文化商品化,可以被看作是少数民族文化的时代变迁。既然世界上没有恒定不变的现象和事物,将“为神灵”、“为自己”而进行的演出,加工成“为他人”的表演,也就是一种顺应时代潮流的文化变迁。而人类学文化变迁理论的关键是,如何在变化中保持住民族文化的“根”。

3舞台真实与民族体育文化

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被商品化后,即从原生地人们的茶余饭后、节庆风俗中脱离开,登上面向外地游客的表演舞台。演员们在“后台”精心准备节目,在“前台”进行演出。舞台上下有着不同的两种人,提供文化商品的演员和购买文化商品的观众。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马康耐根据多年对民族旅游开发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舞台真实”理论。民族传统文化商品化后,以旅游产品的形式被当作“真实”搬上舞台,向游客展示。游客看到的只能是“真实”的前台表演。向游客展示经过加工和提炼的阿细跳月舞、朝鲜族秋千和跳板、蒙古族摔跤……虽然与原来有较大的改变,但他们仍保留了其基本内容和形式,将民族文化的精髓展现给来自国内外的众多游客。遵循“实践理性”范式的人类学家将舞台上的民族传统文化视为“象征性真实”,而强调保持原始形态的“客观真实”遵循的是“文化理性”的范式。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反复被提及的“原汁原味”,应该只是一种带有象征性真实的东西。舞台的真实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现实生活的真实即是民族体育旅游舞台的“后台”。“后台”是维持传统体育活动的民族文化功能与价值的“保留地”。传统体育活动可以作为旅游产品搬上舞台,但维护“后台”的完整性和客观真实就必须将外来者限制在“前台”,传统体育文化才会免遭破坏。由此,我们对民族传统体育在旅游开发中,“前台”的定义为带有一定商业利益、为游客进行专场表演的展示形态;而“后台”的定义为融入原生地群众的日常生活或民俗节庆中,而非商业性的展示形态。

对于已经加工成日常性表演的传统体育,如可邑村的阿细跳月,在实现旅游开发的成功后,村人是否还在传统的节庆时分继续跳月才是保持传统文化之“根”的关键。像苗族独木龙舟、侗族抢花炮,这样大型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尚难以加工成日常性的旅游产品,“龙舟天天划、花炮天天抢”,在原生地还不太可能。在原生地一年才举行一次的划龙舟、抢花炮是民族隆重的节庆仪式活动,虽然近年来也吸引了不少外地游客前往观看,欣赏到了民族文化精彩的“前台”表演。“后台”的神秘仪式、传统风俗并没有向大量游客开放,因此较好维持了“客观真实”。对于一些执着探寻“客观真实”的外来者,如研究学者、民俗摄影家、旅游宣传策划人员却挤进“后台”刨根问底。对于这些进入“后台”的特权人员严格遵守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方法原则,自己只作为旁观者,决不能参与其中或任意改变调查对象的意志和行为,否则将给调查对象带去麻烦和破坏传统文化。如苗族独木龙舟的下水仪式,是由每个苗族村寨唯一的巫师在半夜秘密进行的,就连参与划龙舟的普通划手都难得一见。近年来,迫于改革开放的需要,神秘“后台”向特权阶层开放了。包括研究者在内的一切外来者必须认识到保护“后台”的完整性对于维系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尽可能的不进入“后台”是游客的职责,保护“后台”是研究者和政府的职责。同时,也要让原生文化的持有者认识到这一点,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尤为重要。

4结论

根据人类学“真实舞台”理论,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资源开发问题。面对当前“以利为本”的经济浪潮下,迫不及待地将民族传统体育推上商品经济的舞台,其前景不容乐观。至今为止,国内称得上成功开发的案例屈指可数,众多由政府主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节几乎都是昙花一现。对待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资源开发问题,需要更加冷静和慎重。大多数的民族传统体育都是以身体运动作为表现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的一种文化载体,是蕴含着丰富民族文化意蕴的社会活动形态。特别是一些仪式性的体育活动,如苗族的“划龙舟”、侗族的“抢花炮”、纳西族的“东巴跳”、白族的“绕三灵”、布依族的“丢花包”等。这些仪式性的活动或是民族传统祭祀,或是男女青年择偶和集会式的人际交往,或是集各种现实意义和象征的综合性节日庆典,这种非日常性的文化活动是一种当地生态文化圈内的产物。如果对其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加工和改造后搬上舞台,必然导致这种体育文化活动的“原生细胞”死亡。这类带有神圣文化内涵的活动项目不能随意开发为旅游商品,更不能加工为可重复表演的舞台商品。在仪式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可对外开放“前台”供外来游客参观。“舞台真实”将外来者置于旁观者的位置,而不进入仪式活动的文化内核部分。仪式并不是为游客而进行的表演,保护仪式“后台”的神秘性和排他性,才能保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原生价值。

文化本身是动态发展的过程,那么民族体育文化也就不可能是一个静态的恒定事物,它也必然会随着时代、社会的变化而发展。但是,文化的“真实”意味着文化的某些本质特性,即文化的“根”。如果民族文化的“真实”也成为满足利益需求而不断动态变化,那么,民族的特性和“根”也就随风飘散了。全面发展民族文化有助于保证文化范畴的最高、最富于智慧和最永恒的理想、价值观和原则被摆放在发展过程中的中心位置[11-15]。认识文化商品化与文化真实性的相互关系,用“舞台真实”理论指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资源开发,有利于我们用更加长远的眼光和多维的视角对待少数民族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以符合生态文明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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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类学范文6

1.文化和旅游的概念

文化是什么?由于其语意的丰富性,多年来一直是文化学者、人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考古学家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问题。美国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中列举了欧美对文化的一百六十多种定义。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的,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类学学者泰勒(EdwardBurnettTylor)这样给文化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就对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义上说,在不同社会中的文化条件是一个适于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法则进行研究的主题。”(引自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顾建光、高云霞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页)它将文化定义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文化作为制序(institution)、器物与精神产品,它给予我们以历史感、自豪感,据此我们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义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

“旅游”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梁沈约的《悲哉行》一诗:“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从沈诗中看,旅游在当时已含有外出旅行游览的意思了。从字面上理解,旅游是指人在空间中有目的的活动,到异地他乡去旅行游览。远古时代,人们为了争取最佳生存空间,采取了种种方式,其中就包括旅游。人们在崇拜远方的心理的驱使下,怀着对异地的憧憬,不知不觉迈出了旅游的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近现代意义的旅游,始于十九世纪中叶。从此,人类的旅游活动出现了崭新的面貌,旅游业逐渐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得到蓬勃发展。旅游,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旅游和文化的关系

2.1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应用、旅游产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

2.2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始终蕴含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魅力。综观旅游发展史,虽然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组织旅游和参与旅游的一切活动,必然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

2.3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中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始终作用于旅游活动整个过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如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美学、旅游文学、旅游地学、旅游教育学、旅游影视艺术等,具有为旅游业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与多学科的结合、碰撞、融会过程中形成的学科和专业,它主旨鲜明、内容丰富、研究内容独具特色。此外,它还肩负着为旅游业服务,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调的任务,如主要体现在行、吃、住、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来源文化。对旅游者来说,旅行游览、食宿、服务、旅游环境的文化氛围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旅游活动。最后,与旅游有关的文化载体,如机场、车站、餐馆、市场、导游人员等,都能通过不同的角度和多种方式给游客以文化的熏陶和启迪。因此,旅游与文化是分不开的,旅游要发展就必须与文化联系在一起。

3.**省旅游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旅游文化性竞争日益激烈,利用文化来发展旅游,繁荣经济,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和主潮流。有“千湖之省”之称的**省在人文资源的开发上面明显不足。

3.1旅游资源的赋存状况与开发错位。

**省自然风景资源丰富,人文景观博大精深。但是,从资源开发的现状来看,全省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赋存状况存在着错位现象,一是在资源开发种类方面,各地更注重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对人文资源的开发明显不足;二是在资源及其开发的匹配方面,全省旅游行业与资源开发的匹配现状不理想。**省目前的旅游行业开发层次主要是基本层次,提高层次的开发薄弱,专业层次的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低。

3.2旅游产品同质化、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

从总体上看,全省旅游产品的开发还主要停留在传统旅游产品的设计与组合上,旅游新产品的开发明显不足,特别是对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少高品位、大规模、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旅游产品。由于对资源特色与开发方向把握不够,出现了较严重的旅游产品同质化和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突出地表现为各地的旅游产品多以观光型为主。

4.发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对策

4.1充分发掘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文化品位。

**省旅游资源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全省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对旅游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使蕴含在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潜能得以充分释放;要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旅游节庆活动或者建设一批主题文化公园来显示博大精深的楚文化内涵;要特别重视旅游文化策划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整体旅游形象不够清晰、旅游产品文化档次不高、旅游市场文化营销策略不高明的问题,真正把旅游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2加强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

作为旅游经营者必须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精神特征。比如,外国旅游者来中国,除了欣赏我国秀美的山川名胜、体会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品尝中国的美味佳肴外,更希望能够了解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了解中华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娱乐等方面的习俗。这就要研究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把握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心理。

4.3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旅游开发格局。

当前,旅游需求消费的重心正在由观光型向文化型、保健型和生态型等方面转化。**省委、省政府提出,从今年起全力打造宜昌、恩施、神农架等8个城市组成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壮大**旅游产业。武汉城市圈,三峡与神农架、武当山,武当山与三国、钟祥明显陵,以及鄂东地区,或以都市度假旅游为概念,或以一江两山(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为标榜,或以世界遗产、红色旅游为主题,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要下功夫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重点开发有关生态文化、健康娱乐、度假休闲、会务和商务型旅游产品,以及独具楚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

4.4全面加强旅游文化建设。

旅游业是一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综合性产业,其文化建设除抓好旅游资源文化内涵的挖掘外,还要抓好旅行社、旅游宾馆、旅游车船公司等企业、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建设。旅游企业的有形产品,除了要具备实用的功能外,还必须满足顾客求美、求新、求知的文化功能。作为主要接待的旅游饭店,要突出其建筑文化、装潢文化、功能文化和服务文化的建设,重视大堂文化、楼同文化、卫生间文化、餐厅文化和休闲娱乐文化等方面的设计和建设。旅游目的地要营造一种浓厚的文化氛围,借以提高旅游区的品位和档次。旅游市场营销,除加大产品的文化内涵外,营销人员自身的文化素质、言谈举止、礼节礼仪都要体现一个民族、一个区域的文化特征,给人以鲜明的高品位文化形象。

论文关键词:文化旅游旅游文化发展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旅游业作为一门新兴的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本文从旅游文化学的角度,论述了旅游和文化的关系,以及旅游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并指出由旅游引起的文化交流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态势——旅游文化,剖析了**省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省发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对策。

参考文献:

[1]马文·哈里斯著.顾建光,高云霞译.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