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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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1

[中图分类号] R730.4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1-140-02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10明确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是保证检测/校准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1]《评审准则》,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是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下面即本中心质量监督工作概况,仅供参考。

1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为质量监督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1.1 质量监督员条件

1.1.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用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1.1.2 经过认定评审准则和监督要求、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1.2 质量监督员的能力

1.2.1 熟悉本监督岗位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了解工作目的,掌握结果评价;识别监督岗位所从事质量活动中的关键过程和存在问题;掌握质量管理体系中与监督岗位的关键接口。

1.2.2 熟悉并执行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熟悉评审机构方针、政策以及对实验室的有关要求。

1.3 质量监督员的数量

《评审准则》中没有对监督员的数量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分析监督员的职责和要求,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按约1:5的比例设置质量监督员。合理设置监督员也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应考虑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每个科室都设立了质量监督员。其次,要考虑科室的人员组成,因本中心各科室人员有限,质量监督员全部为兼职,从事科室日常工作的同时也从事监督检查工作。再次,要考虑监督员的专业领域,监督人员应当熟悉各项检测/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担任[2]《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1.4 监督员的权利。

监督员不是摆设,监督工作也不只是流于形式,应赋予监督员足够的权利。当发现检测/校准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员应当令其中止检测/校准工作[2]。对纠正措施和结果不满意时,可以与相关人员沟通,并与科室领导共同商讨,提出整改建议等;

1.5 质量监督员的职责

1.5.1 监督检查业务技术工作是否按程序运行,每两个月至少填写一份质量监督记录。

1.5.2 检查业务技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是否现行有效。

1.5.3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控制科和质量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2 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确保质量监督活动有序进行

2.1 制定年计划

中心质量体系要求每年年初制定质量监督计划,计划要求依据19要素展开监督工作。根据各科实际工作情况,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本科质量工作进行监督。

2.2 督促计划实施

保证质量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监督活动持续有效。中心质量体系规定每2月上交质量控制科一次质量监督记录,质量控制科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质量体系相关工作的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依据计划实施,及时提醒未上交质量监督记录的科室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 掌握质量监督工作范围及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实验室工作进行监督。

3.1 质量监督员的主要监督范围

3.1.1 人员

监督被监督人员资质的符合性。如各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中心业务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人员技术档案的动态管理,重点监督科室新上岗、转岗、操作新仪器、操作新项目人员的培训上岗,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定期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3.1.2 设备和标准物质

监督设备的选用和操作能力,标准物质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如仪器设备标识、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标准物质的使用及验收等。

3.1.3 服务及供应品采购

监督试剂和消耗品的识别和制备能力。外部支持服务(仪器检定、校准、维修)和供应商的选择应保证检验质量,需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对所购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在使用前按检验所要求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供应商相关记录归档情况。

3.1.4 设施和环境

监督环境及设施符合性及识别能力。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检测人员对环境管理制度熟悉、执行情况(注意实验室对有关环保、生物安全等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环境监控仪器是否满足要求(环境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证书、环境监控记录)。

3.1.5 检测和校准方法

监督检测和校准方法的掌握和使用能力。优先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确保中心使用的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中心相关科室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仪器操作规程中的检验程序符合标准规范,标准变更时,应及时修订科室作业指导书。

3.1.6 量值溯源

每年年初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追溯到已有的国家计量基准。依据计划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到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准。对使用频繁和性能不稳定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需进行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使用应有记录。

3.1.7 抽样及样品处置

监督抽样能力及样品处置程序。按照程序文件的规定和适当的统计方法抽取样品,保证抽(采)样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有效性。样品处置需注意样品的唯一标识、状态标识、留样及登记记录等。

3.1.8结果报告

监督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逻辑性。特殊时期有重点的监督,如年始时样品编号的年份、使用新仪器时仪器受控号的填写、标准变更后新标准号的描述、原始记录修订后新旧原始记录的替换、检测结果经网报时数据输入是否准确等等。

3.2 监督重点

质量监督必须把握好适当的监督机会,紧紧抓住影响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可信性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技术难点,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实施质量监督:①开展或实施新检测项目、新标准、方法(包括标准变更)时②检测方法发生偏离时③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在培人员、短期聘用人员刚独立进行工作时④新近或修理后仪器设备使用时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客户投诉、能力验证检测任务时⑥质量仲裁检定时⑦发生客户投诉时。

3.3 监督方式

质量监督方式以现场监督为主,以查看、询问等方式进行。主要以两种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一为横向监督:针对1-2个要素进行监督,分次完成全部要素。

二为纵向监督: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或报告,进行所有要素或大部分要素的监督。

4 发现不符合工作及时纠正,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4.1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对其进行跟踪验证

对监督员开具的不符合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找产生不符合工作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落实人员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2 定期召集质量监督员会议, 分析评价质量监督效果

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控制科定期(季度)召集质量监督员会议,汇总质量监督记录和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总结质量监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研究探讨解决方法,调整监督计划,有的放矢地开展下一步的质量监督活动。

质量监督是保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第一道防线,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验室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只有中心的每个科室、每个人员的努力配合,才能保证质量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才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2

一、开展质量兴市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建立责任机制

为加强对质量市兴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明确了质监站、检测中心、建管科对质量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根据建设工作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及时制定了质量兴市活动工作计划和震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计划,做到质量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

为了使全市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建设者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从教育入手,大力开展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首先是加强对质监站、检测中心、安监站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震后新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为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质量安全、质量监督队伍,采用了多种形式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一是送出去学。派监督员参加省质监站,市质监站举办的新标准、新规范培训班多次;二是内部组织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监督人员自学,落实人员组织讨论,然后由老的监督人员重新认真学习规范并向新招聘质量协管人员进行讲课,并定期举办全站的业务考核;三是请省、市、其它站的专家来我局传经送宝。

其次是加强对企业、施工人员教育。全年多次组织各在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培训,重点学习新规范、新规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及震后震害调查和重建等方面的知识。

(三)严格认真,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省工程重量监督工作细则》和*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截止*年6月报建工程项目132个,总面积145.3万平方米,报建受监率达100%,市政设施工程合格率达100%,下发整改通知7份,停工通知4份,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

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工程的五个单位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并经*市相关部门现场的实体验收和资料评审。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对每一个建设工程,在管理上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在工程质量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在责任主体上,明确责任主体,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三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四是抓好质量趋势分析。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五是高效率开展对受震房屋震害情况检查。建设局根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的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钢筋砼结构、砖砌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到现场参加,并填写建设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六是加强对质量监督原始材料的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我局对质量监督情况根据职能职责,对质量监督报表、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报表等及时进行整理、上报。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包括对房地产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弊端;完善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产生的质量问题也不断增加,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迎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解决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弊端,并根据工程的长期特点,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新机制,对工程建设的不同层面、各种要素、各个环节都实施有效的监督,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是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不可回避的课题。

1 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弊端

1.1 质量监管内涵提升、外延扩大,要求高,风险大,监督的体制和机制需要创新

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迎来了“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的发展时期。由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范围的扩大,监督管理职能的增加,质监站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和严峻的挑战。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已超越工程质量本身的范畴,要求高,风险大,人员少,经费缺,迫切需要创新监督体制和机制。

1.2 监管体制差异,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亟待完善

随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的相继颁布和实施,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依据、方法、手段得到了加强。但是,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许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违规行为,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尽管质监站每年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一些质量隐患,但是,始终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些建设项目为了赶进度,抢时间,经常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不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操作,要求监督站网开一面,提前介入; 有的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实物质

量和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混乱,出现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脱节现象,施工过程的安全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建设中程序缺、行为不规范、执法难度高与监督管理制度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质量监督体制的调整,执法标准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已刻不容缓。

1.3 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监督工程师缺乏,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质监站的人才结构,虽然有不少具有监督实践经验、熟悉一定技术标准规范的专业人员,但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掌握比较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不多,能够处理深层次的质量技术问题,掌握现代化、信息化监督工具,处理现场复杂局面,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人才更是屈指可数。

2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

面对城市建设超常规、非线性、跨越式的发展时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风险和困难创历史之最,机遇和挑战并存。质监站全体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破监督工作瓶劲,聚集重点,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建立统一协调的的监督管理体系,便捷、高效的工作创新机制,实现实物质量和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控制。

2.1 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完成当前监督工作的基础

2.1.1 监督的体制上,探索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

现场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模式调整监督力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实现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执法理念,以规范建设参与各方自律行为。根据区域工程特点,以网格化监督管理为抓手,发挥区域部门的协管、联动作用,针对“四差”现象( 差企业、差工地、差领域、差地域) 加大监管力度。根据不同的监督对象和工程施工的阶段,灵活采用到位把关式查处、动态随机抽查、跟踪式检查等方式,逐步实行建设工程实体与参与各方行为的综合执法联动。不断完善周常规巡查、月常专项检查、季度综合联查的制度。加强特殊工程的监管,针对建设中出现的工期紧、程序缺、行为不规范、执法难度高的特点,与相关部门联手执法,实现行为、程序、质量、安全目标的控制。

2.1.2 监督的方法上,综观全局,突出重点,实施质量监督的差别化管理

以统一执法为依据,保持现场查处的强势,以抓大放小、抓弱放强、抓特殊放一般为指导思想。对受监工程进行分析,以综合参与各方资质、资格、行为能力和现场实物等情况,分析该工程的自控能力,进行工程管理能力的评判; 从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安全、施工过程安全和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等方面找出监管的重点、确定监管方法和措施。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采取有针对性监督措施,从而实行“强化型监督管理、常规型监督管理和备案型监督管理”的差别化管理新模式。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监督管理的级别、方法和力度。

具体做法是: 首先,监督员结合日常掌握的监督信息,对受监工程的综合因素进行分析,按要求划分监督等级,站领导审批; 其次,抓住“强化型监督管理”的工程作为监督重点,每月编制现场监督计划,掌握现场施工质量的动态,不断修正;最后,根据已制定的差别化管理的工作计划,加大对其巡查、抽查的频率,突出“强化型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

2.1.3 监督的机制上,实行现场实物质量抽查和建设参与各方责任主体贴质量行为执法检查并举

虽然,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审图和检测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提高的技术保证;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负有监管主体的责任。同时有关规定也明确了质监站监管责任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和程序。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单位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不论哪个主体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质量事故的产生。质监站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可采用设计图纸现场匹配、施工方案可操作性和专家评审、关键工序验收把关、检测情况确认报告等的执法检查手段来落实主要建设参与

各方的质量责任。

第一,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在实际监督中我们发现,由于建设单位的特殊地位,在工程建设中掌握工程投资、技术决策等权力,一旦忽视约束自身质量行为,将导致整个工程质量缺陷,甚至失控。如建设单位随意变更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改变部分结构受力体系,重要使用功能甩项,随意压缩工期,擅自将专业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企业施工等等,都给工程质量控制带来潜在的质量隐患。所以监督过程中必须加强图纸、施工方案、关键工序验收把关执法检查,引导监理人员对工程重要部位和主要节点的质量确认、验收、评价,提出书面报告和意见。

第二,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的质量行为。勘察、设计、审图的质量决定了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适用美观。质监站在现场检查中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主要的程序监督,消除勘察、设计文件的隐患和不合理性,使得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工程建设中能贯彻执行。同时,通过对勘察、设计的检查提高变更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三,加强对工程检测、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的监管,构建企业诚信服务平台。工程检测行为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事关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目前工程检测单位的市场化,经济利益的驱动,抓好工程检测质量监督管理已日趋重要。质监站首先要引导检测单位注重自身质量诚信的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由建设单位委托、要参加工程开工首次质量监督交底,告知具体检测要求,由过去对来样检测负责逐步转变为对现场检测对象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提供整个工程的检测数据结论; 其次在监督检查中,质监人员要用监督数据讲话,可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实体质量( 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回弹) 进行随机检测; 通过检测单位上报及巡抽查过程中发

现的建材不合格情况,质监站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合格建材用于工程现场。

2.2 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是完成当前监督工作的保证

2.2.1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按科学办事是质监站工作的准则。

2.2.2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提高监督服务等级

为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动态的数字化监控状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质监站要建立和不断深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监督原始数据的统计、分析、处理、归纳及时发现监管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把常见质量违规行为的信息反馈,以明确下一步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2.2.3 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将执法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涵盖整个工程实物不良状态和市场、现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全过程。质监站在建立查处程序,规范高的原则下,实施案件查处分离,规范案件移交程序,统一处理。并建立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的公示制度,体现监督站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效果。同时,质量行为的处罚结果与企业的诚信考核、经营业绩挂钩。真正起到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

2.3 抓好监督队伍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完成监督工作的关键

2.3.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监督队伍要努力做好勤政、廉政抓好作风建设,把监督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作风素质好、觉悟观念强、精神面貌好、工作干劲足、凝聚力创造力强的团队是我们的目标。

2.3.2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以质量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广纳群贤、人尽其才的培训机制; 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激励机制; 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抓好质监站的人才培养工程,整体筹划,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监督员队伍。逐步形成事业成就舞人、政策制度造就人、舞台环境留住人、利益待遇吸引人的良好氛围,为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 结语

总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能否做好,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只有结合现阶段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努力探索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方法,这样才能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推动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南山区的”为你整理了这篇水库工程建设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项目管理

本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相关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一)质量管理体制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不同部门、不同角度分工合作,共同进行。

1.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以《峨山县新街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成立质量管理组的通知》(峨新建发﹝2019﹞10号)成立了质量管理组,建立了工程质量检查体系,全面负责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局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法人验收计划等,编制了度汛方案、重大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参与质量检查,共进行了施工质量业主检查记录45份/次、质量安全巡视记录13份/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6份/次。为了专业评定、监测施工质量,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的业主检测单位为云南博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具备水利甲级检测资质,要求设立现场试验室、制定了质量检测计划、建立了检测台帐。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云南云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工程项目监理部,明确了现场监理人员3人,均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监理单位建立了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编制了工程监理规划,以及各项实施细则。监理对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了审签,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委托云南博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工程监理检测工作。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均任命了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委托的施工检测机构,具备要求的水利检测资质等级,制定了质量检测计划、建立了检测台帐。

4.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建立了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了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了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开展工程设计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检查工作,按时参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5.质量监督。管理局向玉溪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单位玉溪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了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委派5名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列席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根据监督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安全生产

工程建设管理局配置安全组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编制了安全生产措施方案、重大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施工防汛度汛安全领导小组,编制报批了年度超标洪水防洪应急预案、明确了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与安全责任。管理局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安全生产备案,施工中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5份/次。

监理单位编制了《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49份/次。

施工单位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防汛度汛应急预案,明确杨龙同志为专职安全生产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执证上岗。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监理机构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机构和各级主管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三)设计变更

该工程无重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隧洞进出口锁口结构、竖井平台边坡支护型式和隧洞出口边坡支护型式,变更均按相关程序、规定执行,不存在擅自变更的情况。

(四)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真实、齐全、规范、完善,有专人管理,有文件保管柜,资料分类装盒,所有工程资料有纸质版存档,电子文档分类收集管理,查阅起来方便快捷。

五、工程进度

工程于2019年11月13日开工,计划总工期24个月。截至目前已完成进场道路施工(永久进场公路、至输水隧洞出口施工道路、弃渣道路等)、输水隧洞进出口和竖井边坡支护、输水隧洞和竖井开挖贯通及混凝土浇筑、导流沟渠道工程。正在进行大坝基础(包括截槽)清基、压浆混凝土盖板浇筑。工程开工至今,施工单位共完成投资839.62万元。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76.91万元。

目前来看,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计划执行不够理想,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春节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人不能按时进场,所购材料商家提供不了或运输不到现场,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受到较大影响;二是今年雨季过长,结束得晚,进场公路湿滑,工程用车运行存在困难,影响了工程施工;三是施工单位各工序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迟缓情况以及人力、机械配备不到位情况。

针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新街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多次召开施工协调会。有针对地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办法:

一是在新的林业勘察成果上报得到省市县主管部门批复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启动9.6公里管道工程施工。

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用工期倒逼的形式促进工程进度。

三是采取各分部工程交叉同步实施,提前备足施工用料,提前做好分阶段施工前期需要进行的碾压实验等工作,以赢得工期。

六、存在问题

一是林勘还未得到省、市批复,影响了年内计划完成9.6公里的配套管道工程施工任务;

二是粘土料场需要协调搬迁的2尊坟,农户迟迟不同意搬迁,还需要继续做好说服工作;移动公司通讯线路光纤需要搬迁,移动公司已现场踏勘,做出预算,预算已经过审计单位审计并得到移动公司确认,下一步组织实施搬迁。

三是工程建设牵扯到新平、峨山两县境内,其中近3.4公里的配套管道工程在新平县境范围内施工,新平县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其境内的林业报批砍伐、征占土地勘界补偿及群众协调工作,出资出力。

七、工程展望

2020年年底实现大坝截流。2021年2月完成大坝基础工程,春节后开始大坝回填,6月雨季来临前完成大坝封顶和配套管道工程施工任务,12月底完成其它附属工程。2022年一季度实现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5

第一条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和兽药监察所从事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必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办法。

第二章药政工作职责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兽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监督《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修订《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等药政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行使对全国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权,兽药质量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规划兽药的生产和布局。

(三)组织兽药典委员会制定、修订国家兽药标准,审批、国家兽药标准,废止不适用的兽药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审批第一、二、三类新兽药和新生物制品,并颁发《新兽药证书》。

(五)组织兽药审评委员会审评兽药,决定淘汰兽药品种、禁止使用品种、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

(六)负责进出口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注册、审批进口兽药,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和《进口兽药许可证》,公布《进口兽药注册目录》,批准国外兽药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

(七)负责审批开办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决定部管产品品种,核发批准文号。

(八)负责菌、毒、虫种的管理和进出口的审批。

(九)负责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的药政工作和各级兽药监察所的监察、检验工作。

(十)组织仲裁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中的重大质量事故和纠纷。

(十一)组织培训全国兽药管理人员。

(十二)国家授权有关兽药管理的其它事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主管本辖区兽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兽药药政法规。

(二)监督执行国家兽药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地方兽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兽药新制剂。

(三)行使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权,通报兽药质量情况。

(四)负责考核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兽医医疗单位的制剂室,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辖区内的兽药生产、经营布局。

(五)审批已有国家兽药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兽药品种的生产,决定发给或撤销标准文号。

(六)审批国家已注册的国外兽药的进口、核发《进口兽药许可证》;负责出口兽药的出证工作。

(七)处理、仲裁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质量事故和纠纷,决定行政处罚。

(八)审批兽药广告。

(九)指导地区、市、县畜牧(农牧)局的兽药管理工作和兽药监察所的监察、检验工作。

(十)组织培训兽药管理人员、兽药监督员。

第五条地区、市、县畜牧(农牧)局主管本辖区兽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兽药药政法规和上一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兽药管理规定。

(二)行使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权。

(三)调查、处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质量事故和纠纷,决定行政处罚。

(四)向上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反映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兽药监督员应具备药剂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兽药管理和检验技术知识,并在国家药政、药检部门任职。

第七条兽药监督员是在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代表政府对兽药管理行使监督、检查的专业执法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兽药药政法规,监督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执行兽药药政法规。

(二)向所属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反映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兽药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检查,并向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兽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可疑的兽药,有权按规定抽样送兽药监察所检验处理,并严格取缔假劣兽药。

(五)对兽药广告的宣传品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向本辖区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监察、检验工作职责

第八条中国兽药监察所是农业部领导下的国家兽药质量监督、检验、鉴定专业技术机构。各级兽药监察所受同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上级兽药监察所的指导。

第九条中国兽药监察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兽药质量的监督,抽检兽药产品和对兽药质量检验、鉴定的最终技术仲裁。

(二)参与国家兽药标准的拟订和修订。

(三)负责第一、二、三类新兽药、新生物制品和进口兽药的质量审核及复核试验,并提出报告。

(四)负责兽药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参照品和生产、检验用、毒、虫种的研究、制备、标定、鉴定、保管和供应。

(五)开展有关提高兽药质量、制订兽药标准、检验新技术的研究,承担国家下达的其它研究任务。

(六)负责国家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工作。

(七)调查兽药检验工作,了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兽药质量的意见,掌握全国兽药质量情况。

(八)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和生物制品厂监察室的质量监督工作。

(九)培训兽药检验技术人员、推广检验新技术。

(十)开展国内外兽药学术情报交流。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的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工作,并定期抽检兽药产品,掌握兽药质量情况。

口岸兽药监察所还负责进口兽药的质量检验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兽药地方标准,参与部分国家兽药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

(三)负责兽药新制剂的质量复核试验,提出试验报告。

(四)调查、了解本辖区的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

(五)指导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制剂室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并协助解决技术上疑难问题。

(六)负责本辖区兽药检验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七)开展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标准、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

第四章兽药产品的审批

第十一条兽药生产厂生产兽药产品,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申请批准文号,申请批准文号须提交下列资料、样品:

(一)兽药产品生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配方及原料、辅料的标准(一式两份);

(三)生产工艺(一式两份);

(四)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样稿(一式两份);

(五)三个批号的产品样品,送检量为一次检验量的3-5倍(附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书)。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检查该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受理的,经签章后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进行质量复核检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应在30天内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第十三条兽药监察所收到畜牧(农牧)厅(局)已审核的兽药产品生产申请表和送检样品后,按规定的兽药标准复核检验产品样品,并提出检验报告送畜牧(农牧)厅(局)和申请企业。合格的,经畜牧(农牧)厅(局)审核批准后,发给批准文号。

兽药监察所应在收到兽药产品生产申请表和送检样品后60天内完成复核检验工作。畜牧(农牧)厅(局)应在收到检验报告后30天内做出是否发给批准文号的决定。

第十四条兽药监察所对送检的产品样品要留样观察。有效期限的产品应保存到有效期后1年,一般药品应保存3年。

第十五条兽药生产企业制定的兽药优级品企业标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认定及兽药监察所质量复核合格的可申报省优产品。被评定为省优产品的,经中国兽药监察所质量复核合格后,可申报部优产品。

第五章兽药质量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各级兽药监察所应通过产品检验、生产现场调查和抽检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兽药,进行兽药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兽药监察所检验的兽药必须填写检验报告单,列出各项检验结果及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应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检验报告单报农牧行政管理机关,由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处理决定,通知生产单位。

第十八条抽检外地生产的兽药,发现不合格的或质量有疑问的,应报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由畜牧(农牧)厅(局)做出处理决定或会同产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之间对兽药产品的检验方法或兽药质量的评定有分歧意见时,可共同会检或报送中国兽药监察所仲裁。

第二十条兽药监察所对辖区内生产的兽药产品,应建立质量档案,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标准、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情况、不良反应、用户反映、质量情况和质量事故及其处理结果等。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兽药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兽药监察所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报告制度;

(二)技术责任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检品收办、检验、报告、登记、收费制度;

(四)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标准品、标准溶液保管、制备制度;

(六)品、毒剧药品保管制度;

(七)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八)药品、试剂、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九)动物饲养管理制度;

(十)安全保密制度。

第六章兽药质量的仲裁

第二十二条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三方,对兽药质量有争议时,可在药品有效期内或负责期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申请质量仲裁。如果兽药争议涉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争议方省级畜牧(农牧)厅(局)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论的可向农业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接到兽药质量仲裁申请后,根据申请仲裁的内容,可直接裁决或指定兽药监察所进行仲裁检验后裁决。

第二十四条兽药监察所接到畜牧(农牧)厅(局)指定的检验仲裁任务后,要向与仲裁相关的各方进行调查,了解发生争议的实际情况,制定仲裁检验方案,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二十五条抽检样品要根据仲裁检验方案,从发生质量争议产品的同批未开封包装中抽佯。如果投产品已用完,可抽检生产企业留样观察的样品。如果生产企业不按规定留样观察,无法验证产品质量时,仲裁机关可根据申请仲裁一方提供的样品检验结果进行裁决。

兽药监察所应会同争议各方共同进行抽样。抽样必须从同批产品中随机取样,产品残存数量较多时,应从5个包装中分别抽样,混合后检验,样品要有代表性。

第二十六条兽药监察所根据仲裁检验方案,必须按该产品标准(以国家药品标准、地方标准的顺序)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并提出检验报告单,报送畜牧(农牧)厅(局),同时分送有争议的各方。

第二十七条畜牧(农牧)厅(局)应根据兽药监察所的检验结果(如需做动物试验的,还应根据动物试验结果)作出裁决。对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同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受理质量仲裁申请的畜牧(农牧)厅(局),应在收到检验或试验结果后,30天内作出仲裁决定。

第二十八条争议中的一方,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的裁决不服时,可向农业部申请复裁,由中国兽药监察所进行最终仲裁检验,报农业部裁决。

第二十九条裁决机关受理仲裁案件后,对有争议的残存产品,在仲裁期间应予封存,不准销售或使用。

第三十条仲裁经费(包括产品检验费和动物试验费等),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伸裁机关裁定,按双方应负的责任分别承担。

第七章违章兽药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以上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本辖区内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违章兽药案件。

第三十二条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对没收的假劣兽药,应会同有关部门并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监督销毁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查处质量有疑问的兽药,应先行封存,待取得检验结果后,再按规定处理。

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对封存待查的兽药应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的30天内作出处理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对查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销售的违章兽药,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将兽药检验报告单和处理意见通知产地或销售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执行处罚。违章兽药由查获当地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计划范文6

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建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和部署2012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建筑业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去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26.79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76亿元,占全市GDP7%以上。

二是建筑业实力稳步增强。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120家,2011年新增建筑业企业11家。共办理建造师注册128项;办理监理工程师注册30项。

(二)建筑市场管理取得新进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使之逐步走向良性循环,我们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了“建设项目重要岗位人员指纹打卡考勤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机构人员无故不在岗履职现象。于2011年11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勤专项检查的通知》(亳建管〔2011〕14号),并对中心市区所有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的通知》(亳建管〔2011〕11号)安排,我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市住建委和市监察局联合,于2011年11月下旬对各县区和中心市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资质规定承揽业务情况和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严厉打击了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越级承揽业务及拖欠工程款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对存在问题的40家施工企业、23家监理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强化“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对不按投标承诺机械、人员进场履职,不执行打卡制度的企业,约谈了48家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并对14家施工、监理企业和23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给予了通报批评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工程安全管理取得新成效

近几年,我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着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是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来抓安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形势下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我们没有任何自身的部门利益,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任何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措施和体制都是好措施和好体制;反之,工作做得再多,也是与我们的原则和初衷不相符的。2011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该说是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以下两项创新工作行之有效,2012年我们仍然要继续抓好抓实。

一是以创标化工作为抓手,促进安全生产上水平。2011年5月26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创标化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创建标化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2011年我市共创省级标化小区10个,省级标化工地20个(单体139栋),市级标化小区12个,市级标化工地12个(单体121栋),其中:涡阳县省级标化小区1个,省级标化工地1个,市级标化小区2个,市级标化工地1个。蒙城县省级标化工地1个,市级标化小区1个,市级标化工地7个。县省级标化小区2个,省级标化工地2个,市级标化小区6个,市级标化工地1个。谯城区省级标化小区1个,省级标化工地3个,市级标化小区1个。中心市区省级标化小区6个,省级标化工地13个,市级标化小区2个,市级标化工地3个。2011年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无私奉献,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省、市的表彰,市住建委获全省创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建委及市建管处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建管处安全科获全省建设系统青年先锋称号,6人获省住建厅表彰,56人获全市通报表彰。

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促进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建立推广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把重大危险源在施工大门前公示并上报省监控平台,责任到人,措施落实。2011年有38个施工、监理企业注册,79个施工现场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二是中心市区推广了远程监控系统,运用现代化科技信息手段监管,这是一个突破。目前已在中心市区三个小区运用,效果显著。三是各县区都建立了信息群发系统,基本做到了每周发送一条信息,及时传达文件精神、险恶天气预警、普及安全常识等。

(四)工程质量管理取得新提升

2011年,各级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执行持续好转,工程实体质量进步明显,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全市全年新增监督工程1028项,包括房屋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较2010年增长17%),合同总投资94亿元(较2010年增长77%),市政工程合同总造价10.7亿元(较2010年增长38%),其中,中心城区新办工程273项,房屋建筑面积323万m2,工程总投资36亿元,市政工程1.6亿元;谯城区:新办工程330项,房屋建筑面积161万m2,工程总投资16.1亿元,市政工程1.1亿元;涡阳县:新办工程166项,房屋建筑面积56.23万m2,工程总投资10.58亿元,市政工程0.1亿元;蒙城:新办工程226项,建筑面积123万m2,工程总投资21.3万元,市政工程4.9亿元;县:新办工程33项,房屋建筑面积115.78万m2,工程总投资11.55亿元,市政工程3.0亿元。

经过努力,全年共创黄山杯1项(县1项),市优质结构工程44项,芍花杯17项(中心市区5项、县5项、涡阳县4项、蒙城县3项)。

加强南部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坚持每天巡查,每周下发工作周报,今年共下发46期。检查巡查303人次,检查工程150项;重点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和市政道路等民生工程质量巡查,监督检查10次,100多项。11月份,省厅保障性住房检查组对我市、蒙城县4项工程进行了检查,下发1巡查整改意见书,1份巡查意见书;加大对住宅分户验收制度的落实,在涡阳县仁和大厦综合楼工程召开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场会;开展了全市工程质量巡查,检查工程55项(涡阳、蒙城、、谯城区均为10项工程,南部新区7项,中心市区8项),对发现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28项工程下发了巡查整改意见书;开展对"瘦身钢筋"的专项检查,共查46个项目(其中43项房建项目,3项市政项目),对一、二、三级钢的不同规格均进行了认真排查,发现21个项钢筋存在问题,下发了21份监督抽查记录单,钢筋退场项目8个,下发整改通单9份;开展了对我市城区(含谯城区)的商品砼施工浇筑现场混凝土的检查;开展了全市高层混凝土结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9个建设项目,其中1栋保障性住房、5栋商品住房、3栋公共建筑;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共检查在建节能施工工程24项,10月份,省厅对我市建筑节能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市区和涡阳县在建6项工程建筑节能施工和6项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了检查;11月下旬,我市开展了在建工程砼板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区及三县一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共检查工程79项;配合做好校安工程检查工作,共检查3次,重点检查在建和竣工的校舍工程44项;严格落实建委“八项制度”,今年,给予建设单位不良记录1起,给予1家建设单位行政处罚1起,罚金6万元;受理20起投诉及回复市民论坛。

(五)农民工工资清理取得新业绩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清欠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住建委建管处积极主动开展清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成立专门应急组织,领导挂帅、专人负责、驻点接访,全天候受理拖欠投诉,跟踪督办,确保实效。全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各县、区住建委也都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及2012年春节期间中心市区共受理处理拖欠投诉142起,解决金额约3700余万,对两家存在拖欠拒不配合的施工企业发函当地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请求督促解决;将一家施工企业、一家劳务企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对6家施工企业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3家施工企业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对6位项目经理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合肥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等9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加速崛起、加大投资的大趋势没有变。城乡大发展、大建设的全面展开,不断增大的建设量、加快推进的建设速度,加上超限高层、异型结构、工艺复杂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必将给全省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节能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和压力。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势头,加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建管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形势和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建筑业整体实力不强。与全省其他市相比,我市建筑业企业总体规模偏小,高资质等级企业偏少,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粗放型增长较为普遍,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二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发包行为不规范,承包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低价竞争,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等,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些项目未能及时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导致工程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未能及时有效督促整改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漏洞。三是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不履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尚未全覆盖;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且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忽视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等问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跨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和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一方面是中心市区及部分工业园区还没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另一方面是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监管。五是不断扩大的建设规模和现有监督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各地建设规模急剧增加,监督机构的人员普遍不足,同时部分监督机构因单位性质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障,客观上影响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些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我们务必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的能力,增强工作本领,发挥聪明才智,为促进全市建管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奉献智慧、做出贡献。

三、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建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以建设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化城市、宜居宜业的和谐城市为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大力发展建筑业;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和升级转型;以坚持制度创新为核心,实现建筑业“市场、现场”两场联动,狠抓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建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今年建筑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建筑业增加值比去年增长15%以上;遏制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所监督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创省市标化工地不少于45项,全年争创优质结构工程不少于40项,创市优质工程不少于23项数量、创省优“黄山杯”不少于4项。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大力发展建筑业

一是坚持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建筑业资源,支持企业申请资质新核准、升级和增项,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革改制做大做强。重点扶持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10家,研究制定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

二是坚持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继续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落实,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产业组织结构体系。

三是要全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政策力度,积极引导协调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人才培养、管理的激励机制,鼓励本企业职工积极报考各类注册师资格考试,鼓励本地本市注册人员在我市本地企业注册,同时加大引进力度,想法设法吸引外地注册人员来我市注册执业,努力提高我市业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壮大我市注册人员队伍。

(二)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一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经常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张挂标语、出版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经常召开建管工作的专门会议,在全行业进行宣传和部署,促进行业自律,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的守法意识。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建设工程监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知法守法。

二是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于重点工程等特殊项目,要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从项目前期工作到项目实施阶段,对业主和参建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提前预防发生违法违规的问题,实行动土必监管,确保工程依法依规建设。要加强与业主和参建单位沟通,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使依法依规建设成为共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接受监管,避免干预监管的情况发生。

三是要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法定建设程序是各项建设行为合法规范的基础,也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报监、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把关,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规范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进行。

四是要完善中标后续监管机制,加强标后现场监管。要强化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重要岗位人员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地对重要岗位人员到岗率、签证资料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锁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现场变更、企业是否派出项目管理班子管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是否到位、分包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人员上岗证书是否与承包企业一致,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是否到位等。

五是要加强市场综合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规范建筑活动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按照《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起步晚,当前,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紧迫。按照“守法经营、承诺兑现、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为了创造良好建筑市场诚信环境,提高诚信水平,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体系平台,根据市政府《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委对国家建设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市常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将于近期在我市全面建立推广。常州市近年来通过诚信平台的建设,特别是将企业信用引入到招投标中,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主要依托常州建筑市场网建立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在该大系统下建立了包括招标、建筑业企业管理、监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许可证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综合大检查、执法管理、预拌砼管理的十个系统,另外配套了图纸审查、网上申报、手机考勤等辅助子系统软件。

一是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平台,可以实现纪检、招标投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上下、左右、纵向的全方位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转变。二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减少人为因素。三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决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恶意竞标行为。四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决施工现场管理问题,促使企业由被动的管理变主动管理、主动规范,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五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真正实现了“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现场的行为运用到了市场,决定了市场的准入和份额,从根本上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2012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市级各县区住建委全面设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年内实现“平台”的开通率、链接率、目录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四个百分之百”;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四)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1、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狠抓建筑安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制定出台《建筑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标准》、《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开展"两创"活动的通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市起重设备登记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印制领导带班制度手册,修订了《市建设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监管方式方法创新。

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例会,专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2、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

强化企业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推行领导带班手册,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并建立检查情况记录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

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勘察作业时要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力做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大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坚决执行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的安全规定。

继续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际。到2013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95%,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

今年内,各县区创省标工地(小区)、市标工地(小区)分别不少于5项,中心市区创省标工地(小区)、市标工地(小区)分别不少于8项。对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工程,必须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勺花杯,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黄山杯。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进一步作好施工现场创建标化工地工作,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开展“两创”活动的通知》,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两创”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奖惩标准,奖励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否则不予备案。同时明确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和市级优质工程芍花杯为“两创”基本目标,不奖不罚;达不到的给予合同价款0.51%处罚;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和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奖的分别给予合同价款0.51%的奖励。

各企业要制定年度创建计划,选择适合项目进行创建示范工地活动,一、二级资质企业每年确保创建2-3个省、市级示范工地;进亳企业要确保每年都有标准化示范工地,对完不成年度创建示范工地目标的施工企业,限制招投标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要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实施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考勤打卡制度。

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市场准入与清出力度。对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质证书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包、违法承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曝光。

3、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监管,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批和论证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督促和检点地区、重点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管。

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论是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工程、民生工程和工业园区工程都必须完善依法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建设工程中标企业不得将全部工程和主体工程肢解分包,分部分项工程要分包给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并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严禁随意安排私人承包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随意从市场上私招人员进场施工。加大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对违反建设程序,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园区工程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该招标的要招标,要完善手续,再开工建设。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三级资质以下的施工企业,更不能发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施工,同时工业服务中心要监督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履行工作职责。业主单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监理单位保证人员在岗,履职尽责。对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项目,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在质量安全方面,不迁就、不护短、不说情。

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从关爱生命,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大局出发,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抓好注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更应该切实抓好农村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农村基层的安全管理机构。二是规范农村建筑行业队伍。所谓规范农村建筑行业队伍,就是要形成统一的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者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三是加强对农村建筑队伍的人员培训。现在安全生产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到注册企业,为更好地抓好农村基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把安全生产和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辐射到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不参加技术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的农村建筑队老板,不得从事建筑行业经营。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对那些拒不归属管理的不法从业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教育引导就是要教育那些农村建筑行业的从业者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我们对农村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

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一是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加强对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落实线路巡查制度,定期排查居民户内设施,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二是积极开展供热设备实施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和供暖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供水水质和供水措施的安全检查和治理,防止水质污染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供水设施及水质安全;四是集中开展违章占压地下燃气、供水、供热管网等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地下燃气、供水、供热管网等的安全运行。

4、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力。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一是推广、普及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亳建管〔2011〕28号)精神,所有在建项目均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时时监督、控制重大危险源。二是完善、扩容安全信息群发系统。扩大信息量,把重要的文件精神、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警示、住建委和市建管处工作要求等作为信息源,每周至少一条信息,做到每月有计划地;扩大信息群发范围,覆盖到各级领导、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技术管理人员。三是做好重大危险源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函〔2012〕252号),全面建设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根本性转变。

5、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损失。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今年年底前,各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要全面完成。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员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包括企业、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内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通过模拟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今年年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五)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今年质量管理围绕做到三个加强,实现四个突破,落实五项制度开展工作。

1、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对保障房等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服务。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督,做到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有机结合、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确保主体结构工程和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稳定。

加强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切实加强自身检测试验机构建设,要不断完善硬件建设,增强检测能力,要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监督数据的真实性、监督报告的规范性,及时按要求上传有关检测信息。二要加强对进亳检测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进亳检测机构的登记管理制度、鉴定委托登记和鉴定结果备案制度,严格审查进亳的检测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等,进亳检测机构要与我市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同步入网,及时上传检测信息。各监督机构要对进亳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实行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保持我市检测市场的规范有序。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以“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学习”为核心,教育引导,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不间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整体知识技能水平。

2、实现四个突破

优质工程创建实现新突破。认真实施优质工程带动战略,做好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市级优良工程(芍花杯)、“黄山杯”工程组织申报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创优意识,营造重质量、重科技、重品牌的良好氛围。加强优质工程培育,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培育样板工程并发挥其带动作用。组织优质工程观摩,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方法,不断扩大优质工程、“黄山杯”工程的创建成果,带动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全市及各县区市优质工程数量、芍花杯数量、申报黄山杯的数量均应比上年增长30%以上,近两年没有申报黄山杯的县要实现零的突破。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实现新突破。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巡查频率和力度,实行监督工作一线工作法,落实责任监督员、副站长、站长三级巡查制度,保证每个月对辖区内受监工程要巡查一次(其中重点工程每周要巡查一次、市政工程每天都有上路巡查)、每个月市质监站要组织一次专项或综合性检查,做到“天天在巡查、月月有行动”。巡查检查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要重点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进场检验、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的防治、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控行为进行检查。

巡查检查中要充分发挥巡查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督作用,将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形成闭合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要通过巡查检查促提升。

工程质量服务实现新突破。健全工程质量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创新完善服务方式,加强效能建设,实行监督交底图片化制度、创优工程重点帮扶制度,提供优质化服务,促进行业发展。要加大对重点工程服务力度,按照"动土必监管"的原则,实行质量监督手续予申请制度,及时介入提供服务,实行专人监督和抽查、巡查制度,强化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事前控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提升工程质量。

行风廉政建设实现新突破。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最大限度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将廉政风险控制关口前移,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打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杜绝“中梗阻”,确保廉政建设不出问题,树立良好的质监形象。

3、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

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施住宅工程“一户一验”,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参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和先进地市经验,修订完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强化分户验收程序的技术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分户验收工作责任,受监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要达到100%,各监督机构在监督竣工验收时,要重点抽查分户验收工作的执行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测复核,确保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使用和观感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交付使用前得到切实整改。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的,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节能责任,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完善节能产品进境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验收监督管理,对未进行节能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落实质量通病治理和专项整治制度。一是加强质量通病防治。参照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止技术规程》,深入细致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对一般性住宅,重点是做好住户反映比较强烈的板厚、防渗、墙体开裂、窗户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防治工作,对保障性性住房,要制定《市保障性住房通病防治措施》,全面加强保障房的通病防治工作。要加大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尤其对质量通病防治成果要积极介绍推广,要逐步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使通病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落实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今年着重加强混凝土现浇板板厚专项整治、建筑节能专项整治、市政道排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现浇板板厚整治工作要有效遏制现浇板板厚超规范、尤其是负偏差超规范的现象。建筑节能要重点围绕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施工图审查和设计变更程序执行情况、原材料进场检验和现场检测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政道排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排水工程管材的质量、管道基层铺设不符合实际要求、检查井砌筑不规范、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做法不规范以及回填土一次性虚铺厚度过大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落实检测数据不合格报告上报制度。在去年按时完成检测机构数字化改造和重要数据不合格数据网络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检测监管系统的应用工作,重点做好不合格报告的上报、整改、回复销案工作,各监督站要明确专人,制定工作流程,及时监控不合格检测数据,跟踪处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消除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