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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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过范文1

一个人快乐

一个人哭泣

没有一个可以安慰的眼神

这样的它痛并快乐着

微笑哭泣着,这样的坚强

惟有勇敢的向日葵能够承受这样的孤独。

这样的更迭。

微笑不是我们的真实,

流泪不是我们的心情。

为什么我想要的爱情没有真诚。

为什么我想要的温暖没有永恒。

太阳是它唯一信仰。

因为它叫向日葵。

你是我的向日葵我却不是你的太阳。

听说有一个地方。

开满了向日葵候鸟永远飞不去南方。

就是前方。

踮起脚轻触阳光。

细细数着天边彩虹每一道光。

一个人过范文2

我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所以我常常会第一天有了烦心事,第二天一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然后等再次受伤的时候,又会掉泪,然后在忘掉。如此这样循环往复,我就算不聪明,也知道“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所以我把每天的心情记录在我的日记簿上,然后藏起来,不让别人偷看,因为本上都是感伤的话语,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心情。我一直认为伪装是最好的装扮。

作为一个初一新生,学过政治的我当然知道我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加上青春期中的女生会有生理和心理的变化,我明白我的心情在许多同龄女生中是多么的普通,所以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多么高尚和忧伤,只把它当作一个障碍,等着我去跨过。

学习和人际关系,是最普通不过了吧,这两样东西,才是牵绊我的关键。

小学生的我,学习就不错,传承了所有家长的记忆,女生在小学是最知道学习的,上了初中就比不过那些成绩迅速上升的男生了。大部分人是这样的思想,但是我可不想按世俗的思想走,女博士虽然很少,却也是有的,我也有可能啊。所以我在这短暂的几个月初中生活中,觉得和小学最大的差距就是,科目多了,题难了,别的却也没察觉出异样。我还是一样的学习,然后回家睡一觉,第二天接着学习。

进而就是人际关系,我不知道对于我这样一个性格内向,并不善于交往的女生来说,是最困难不过的。说来也好,我这个班里有几个小学同学,所以不至于孤独终老,但是我最好的闺蜜去了别的学校,我愈来愈觉得自己孤单了,我始终没有找到知心的闺蜜,人们常常会把安静的人和冷漠相提并论,这是我的头痛处,我不觉得我冷漠,如果有人可以真心的和我做朋友,我不期待她时时刻刻能想着我,只要真心就可以,我的朋友很多,闺蜜却寥寥无几。

我和其他女生一样,爱看小说,抱有幻想,期待爱情能从天而降,有个人浪漫地喜欢自己。可惜,小说就是小说,之所以叫做小说是因为它并不是真实的。我也常常做梦,梦到那些小说里的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该有多好。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准确来说,现在还喜欢着。可是那又怎样呢,从来没有表白过心意,又怎能成真。也有过一个男生,在上品社课的时候给我纸条,他就坐在我后面,纸条上清晰地写着:我喜欢你。你接受吗?我想都没想,只是笑了笑,写上:不。之后倒也不尴尬,绝口不提,那是六年级时的事情了,现在他和我同一个学校,虽然不一个班,但是我想起他当时的样子,不免笑起来。其实,现在我确实喜欢上他了,我一直认为我可以珍惜我拥有的所有,但当毕业之后,他和我分到不同的班级,我心中确实失落了,我发现我喜欢他了,可是我却无力回头争取,我只能对自己说,学习更重要。

无论何时,我都不曾忘记自己的白日梦,即使遥遥无期,却也刻骨铭心。

普通、简单、想爱的我,真的好想,有一个闺蜜,一个就好,能在黑暗中陪我度过孤寂;有一个人,一个就够,能在伤心时给我温暖的拥抱。

一个人过范文3

如果你的丈夫对你施行家暴并且他被强迫在数百人面前公开道歉,你会愿意成为他被公众羞辱了一天之后回到家见到的那个女人吗?

羞耻感会让人更有攻击性更容易批判别人,那么我们在他体验着羞耻或者在羞耻感中恢复的时候,待在他的身边,是否真的更安全?我们羞辱别人,到底是为了让别人真正改变,还是仅仅因为羞耻别人让我们感到一时痛快?

有羞耻感的人更容易破罐子破摔

跟大家澄清两个概念:内疚和羞耻感。

羞耻感和内疚情绪的最大区别是:羞耻感在说“我是坏的或者我不够好”,而内疚在说“我做了错事或者我做得还不够好”。内疚让我们更有动力去修正我们的行为,而羞耻感则更可能让我们绝望。因为当我们认定自己有缺陷或者是自己不好时,改变就变成了一件没有希望的事情。

在对400多个孩子为期8年的道德情感研究中发现,那些容易产生羞耻感情绪的孩子,更可能被学校开除、吸毒和自杀。而那些更容易产生内疚感的孩子则更有可能申请大学并且参与社区的志愿活动,他们更少自杀、酗酒、吸毒,并且在更晚的年龄开始有。

羞耻感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许远远超出想象。

为什么羞耻感不可能让我们真正改变

一个男人殴打自己妻子而被强迫去参加法庭指定的咨询小组。这个男人拒绝参加由一群“殴打者”组成的团体,但是却愿意甚至有兴趣参加一个“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有困难”的人组成的小组。

一个人过范文4

我注意上了学校里一个叫刘正月的女孩子,每天上学都想看见她,或者让她看见我。每天早起我把头梳了又梳,还找到了一块妈妈用过的又小又旧的手绢揣在身上,我想让她看见我是全班第一个不用手擤鼻涕的人。但是我不能老用这块手绢,因为山坡上学校里的水井经常坏掉,没法子洗它。

我觉得刘正月比城里的那些女孩子还好看,城里的女孩子不过是倚仗着好看的衣服和化妆品,但刘正月什么也不用就好看。弟弟秋宝也同意我的看法。

刘正月长得好看,她自己却不知道。我常在路上遇见她,我一朝她看,她乌黑的眼睛就会露出惊慌的神情,我们刚走,她就把背上的猪草筐或者书包放下,把自己全身上下全检查一遍,以为自己的脸没洗干净,扣子扣错了或者辫子散了。

有一天放学,我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小美人”。她愣了一会儿,羞红了脸,哭着跑回了家。就在当天晚上,她那没上过学、脑子有点傻的妈就领着她找我算账来了。

那晚我和妈,还有秋宝正在院子里砸葵花头,看见有两个人顺着坡上来了。等看清了那两个人,秋宝用腿碰了碰我,紧张地说:“她妈来了。”

刘正月的妈气势汹汹地上坡来,一手拽着刘正月,刘正月藏在她的衣衫后面,委委屈屈抽抽搭搭,不时偷眼瞅我。她妈一见我们就破口大骂起来:

“……欺负我们!还骂我们美!一个屯子住着,谁不知道谁呀,说我们美,你才美呢!找了个男人,美得不得了了,全家都跟着美,死了的爹都跟着美,都快美死了!”

她身子往前一探一探地骂,又脏又乱的头发也跟着一耸一耸的,她骂一句刘正月就紧张地拽她一下,一气骂到天彻底黑下来,暮色完全笼罩了山谷,直到刘正月大哭起来,她这才住了口。我们几个在院子里像河滩上的石块一样纹丝不动,一声不吭地听着,看着她走远。

下了山,一路上她仍骂个不停。“说我们美!你才美呢!”从暮色苍茫的远方,传来她最后一声控诉。

我和秋宝这才回过神来,这才知道,有一件事比挨骂更可怕,我们要有一个后爹了。如果不是刘正月的妈把这事说出来,妈还要瞒着我们呢。

我们都看着妈。妈手忙脚乱地砸着葵花头。“根本没那回事。”她被自己撒的谎羞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

“我想有个人帮帮我,让日子好一点,让你们能够吃得好,穿得好一点。”妈说着突然间哭了起来。

我像被烫了一下似的奔出院子,什么也看不见,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跑了好久还没平静下来,耳边仍轰响着刘正月妈妈的话。

天渐渐黑下来,我在玉米地里坐着,肚子很饿,但仍不想回家。寂寞中有只蚱蜢跳上我的胳膊,我把它捉住,使劲向远方抛去,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无声地落下。这天晚上,万籁俱寂,从远山背后慢慢升起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照得大地亮如白昼。萤火虫在我的眼前飞来飞去,远处飘来阵阵干草的香味。村子里有一只毛驴呜嗷呜嗷地叫,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还有一头牛拉长声音哞叫;村子中传来谁家妈妈响亮的呼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湍急的牦牛河发出喧闹声;狗在叫,有人在砰砰劈柴……我悲伤地想,我为什么要听这些声音呢,这些声音和我有什么关系!

事情很快在村子里传开了,人人都在议论,我很快就听说了那个要娶我妈的男人,他叫刘树生,就住在我家的对面的那个村子里。我说他平时怎么有点异样呢。有时他劈柴,劈一会儿就直起身朝我家看看;有时他坐在河边,眯缝着眼朝我家的方向看着,嘴里不断嚼着一根草,脸上的表情好像正在嚼一样很苦的东西。他是个斜视眼,当他看着什么东西的时候,总习惯眯起一只左眼。

他是林场的伐木工,平时既不用播种,也不用耕田,拿着锯子往树林里一走就行了。村子里的许多人都挺羡慕他,好像挺支持我妈找这样的男人。当然也有反对的,说什么的都有。

有一天刘树生劈完了柴,拢在一起抱起来,涉过河,朝我家走来了。那天我正在放羊,秋宝在一边玩,见他远远地走过来,我假装没看见他,一声不吭地盯着地面,手里不由自主地拽紧了牵羊的绳子,使我的山羊费尽了力气就是够不着沟边的青草。当他走近我们两个,一股森林里的气味直冲鼻子。

刘树生和我俩没话找话,问这问那,最后把那些木柴留下走了。可恨的是秋宝这个软蛋竟然跟他搭话,还替妈收下了木柴!我恨恨地看着秋宝,等刘树生走了,我抛下绳子走过去就是一拳,照准他脸打的。看着秋宝嚎啕大哭着跑去找妈告状的样子,我非常解恨。

一连几天刘正月都在放学的路上等我,可是我一看见她掉头就跑。我在前边跑,她在身后追,边追边喊:“秋山哥――你听我说――”

我跑去牦牛河边,脱掉衣服,三两下蹬掉鞋子,猛吸一口气箭一般地跳进河里,潜在水波之下。秋天的河水好凉啊,好歹还能挺住。我趁着跳水的惯力急速潜游着,两腿一开一合,像只慌忙遁去的青蛙。直到她走开,我才浮出水面,一边喷着鼻子,一边啐着嘴里的水,水里有一种沤草的味道。

“她呢?”我问秋宝。

“走了!”

于是我爬上岸,匆匆穿上背心、短裤,只用了几秒钟时间。这时秋宝已经往坡上走了,我跑到槐树跟前追上他。我们依照老习惯,在树上刻上我们的身高,已经超过刻在树上的历年洪水的水位了。前面还有一段陡坡要走,这段路我们走起来像玩跳房子游戏似的,专拣最难走的地方,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

“你为啥躲着她,哥?”

“不知道。就是不想见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

“瞎说!”我的脸红了。等秋宝看不见,我赶紧用手冰着脸,好让发烫的脸凉快一下。

其实我早就不生刘正月的气了,后来她从家里拿了几个香喷喷的烤地瓜塞给我,我就彻底地原谅了她。

“你可真够傻的。”我开门见山地说。

她叹了口气,表示同意,“我知道你不是骂我。”

“那你还跟你妈说我骂你?”

刘正月的脸红了。

我们和解后,反倒比从前要好得多,放了学一起走,干完了家里的活儿,就相约到河边玩。有时秋宝也来,我们一起玩得很痛快。我们像野人似的大声喊叫:“噢――嗬!”我先喊,然后是秋宝和刘正月。山谷里的回声将我们的喊声连成一片,按先后顺序回应着;夏天的河岸上开着数也数不清的黄花,我们躺在花草丛中,被太阳暖暖地晒着,望着辽阔的蓝天。“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呢?”我模糊地想,然后回答,“就像现在这样!”

刘正月说起她的姥姥,她很想念她。她姥姥是被这条河冲走的,这条河几乎每年都带走一两个人。时间已经冲淡了她的记忆,使她不再难过,她能很平静地谈起她的姥姥。

山里的学校曾来过一个漂亮的城里女孩子,是大学刚毕业来当实习老师的,在山里住了没多久,她妈妈就来了,硬是把她带走了,因为山里的日子实在太苦了。她曾给牦牛河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天国之渡”,意思是说这条河是通向天国的。这名字真好听,刘正月最愿意这么叫它,而且由衷地相信它是通向天国的,她觉得姥姥在天国那边享了大福,她完全忘了一年前才把姥姥从洪水过后的河滩上找回来,埋进冰冷的墓地。

我不太相信远处有天国这么个地方。“能有吗?”

“有,我姥姥在的时候就说有。”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固执地问。

刘正月盯着我一动没动,突然间把一把沙子摔到我脸上。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提没有天国的事了,时间一长,我也相信了,因为刘正月把天国描述得太好了,好像她亲身经历过似的。在她的描述里,天堂是一个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里的那样的城堡,在一大片白云里闪闪发光。她说着的时候,时常望着那个方向,眼睛好似蒙上了一层薄雾,仿佛看不见我和秋宝了,也看不见眼前的河岸了,而是看见了那个美丽的世界。

我们都像她一样举目仰望远方,望上老半天,我们相信那边存在着另一个世界、另一种生活。它是永恒而美好的,我的亲人们都并没有死,只不过去了那个美好的世界。只要我们想去,就能看见他们。

整个夏天我都在这条通往天国的河里游泳,一呆就是几个钟头,为了不让太阳晒到,我头上顶着向日葵叶子。我在沙滩上打滚,从头到脚滚一身沙子,然后再扑通一声跳到河里去,直到皮肤被泡得发白,满身起褶才上来。秋宝和刘正月从来不爬树,也不下水,只是在岸上边玩边陪着我。他们俩信守诺言,从不把这些事告诉给妈。

刘树生又来了。半夜外面的门喀嚓一声轻响,有人在门洞里摸索着,怎么也摸不到门闩,他不熟悉门闩的位置;末了,门板必会嘎吱轻叫一声,他老是摸不透门轴的脾气,还有咣当一响,他老是记不住板凳是放在外屋地上的。

在西屋里,我装作睡着了,大张着嘴,秋宝闭着眼睛一心一意地抠着鼻子眼儿,我们都当作没听见。等妈和他睡着了,我就爬了起来。

我习惯于黑夜中在屋里稳稳当当地行走,就像猫儿一样灵敏,无论是闭着或睁着眼睛,我都能走。我到厢房的空鸡窝边,掀起三块砖头,下面藏着我积攒的五块钱,我把钱装进口袋里,然后溜了出去,向村子外跑去。

旷野里除了单调的蛙鸣和村子里微弱的狗叫之外,一片寂静,我头也不回地跑着,沿路踩着湿漉漉的野草,十几个带钩刺的草种粘到裤腿上。愤恨使我窒息,我甚至乞求天神地鬼大显神通,叫这个男人一夜之间从这世界上彻底消失。

我想出走,又不知该到哪里去,不知不觉一直走到河边,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只好拾起一片片石片,狠命地向河里甩去。我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那条河。也就在这时,我童稚的心灵像谷穗一样渐渐成熟起来。

林场的伐木工们都用牦牛河来运送木头,所以河上游经常会漂下来许多木头,我在河水里,一看见木头漂下来就爬上去,两脚耷拉在水中,骑着木头前进。秋宝胳膊下夹着我的衣服,沿着河跟着我跑。到河流拐弯的一片浅滩附近,我就从木头上下来。

浅滩那儿集中了所有从上游漂下来的木头,一段段木头在河面上漂浮着,互相碰撞着,最多的时候遮没了水面。岸上有一些大人握着长竿,竿子上有个亮闪闪的钢钩,熟练地一下子钩住那些木头,拖到岸上来。我发现其中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被晒得黝黑的男孩,穿着褪色的背心,也像大人一样动作麻利地干着活儿。他对我也挺感兴趣,一边干活一边偷眼看我。等空闲下来的时候,我就跟他打听刘树生,我想他应该知道刘树生的情况,因为这些木头中就有刘树生伐下来的。谁知他听见刘树生的名字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你打听他干什么?”他问。

“就是问问。你真的没听说过他?”

“我为啥要告诉你?”他冷淡地说,看也不看我,扛起竿子就走了。

第二天我在学校看见了他,打听到他叫刘春光,他爸就是刘树生。我说他怎么不理我。

等放了学,我就跟上了他。

我背着书包,跳到路边的沟里,在沟里一溜小跑追踪着他。刘春光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我跟在身后,一直进了家,就再没出来。我在外面等得不耐烦,心生一计,捡起一块石头,对着他家的窗户扔去,只听哐啷一声,玻璃四处飞溅,刘春光从屋里跑出来,我赶紧趴到土坡下,没想到刘春光那么快就发现了我。

耳边传来了脚步声,他迈步走到我跟前,用脚踢了踢我的肩膀:“你,起来。”

我爬了起来,心里紧张,但还是虚张声势地卷着破损的衣袖说:“来呀,来呀!”

要知道刘春光可是我们学校的体育尖子,掰腕子冠军,他可以将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掰倒,捏住人家的手腕让人疼得流眼泪。如果他打我,不会费吹灰之力,但是他咬着嘴唇看了我一会儿,转身就走了。

我悻悻地走了,一路上身体抖个不停。

半个月后,我家多了两个新成员,刘春光和他爸爸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院子里。他们搬到我家来了。我用眼角瞟着他们。刘春光绷着脸一声不吭,看见我便扭过头去,好像不认识我似的,看来他还记着砸玻璃的事呢。

妈从屋里出来,接过他们的大包小包,把他俩安顿在西屋。她的表情再平常不过了,好像我们从来就是一家人。

“你俩以后叫他哥。”她对我和秋宝说。

从此,刘春光就成了我家的一员,他爸成了我和秋宝的爸,我妈也成了他的妈。

我再放学回家,经常可以看见这样一幕:刘树生悠然自得地坐在扫干净的院子里抽烟,旁边是一堆劈好的木柴,刘春光在一旁用小刀削什么东西,桌子上一个小小的用皮筋捆住的收音机用嘶哑难听的声音播着新闻。

我撇了撇嘴。自从他们到我家来,我新添了个撇嘴的习惯,一天要撇上十几次。

秋宝这混蛋却对刘春光充满了好奇,总想方设法地凑近他,看他在干什么。他一天比一天凑得更近,终于和刘春光搭上了话。我看在眼里,气在心上,别忙,我一定找机会再揍他一次。

我发现刘春光是个很能干的人,他无事不通,无事不晓,他能用一根火柴就把篝火点燃,就是下雨也能,连大人也做不到这点;在大森林里,他不用指南针,看树就能判定方向,原来树朝北的一面都长着青苔,我才知道这些。他对整个森林了如指掌,他知道哪里有蘑菇,哪里有草莓,兔子、野鸡啦在哪里他都知道,还有那些神出鬼没的狐狸、在灌木丛里下蛋的野鸡,天上的飞鸟,地下的爬虫,树梢上飞窜的松鼠,在野蛋上嗅来嗅去的黄鼠狼,他都很了解,更绝的是他还知道人参在哪里,还说要带秋宝去找呢。

我也很想知道人参的事,但就是不朝他们看,也不去打听。刘春光好像在故意气我,只跟秋宝说话,只领着秋宝出去玩,把好听的好玩的都给他,早上他们一块去上学,晚上一块回家,好得不得了。

谁都不理我,不跟我玩,那有什么关系,我可以自己去森林,如果我一个人找到人参,一定会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于是有一天我赌气独自去了森林。等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再也不想走了。林子里越来越黑,把太阳都给遮没了,深处传来乌鸦的怪叫。一个人真的很害怕,而且也没意思。我坐在树桩上唉声叹气。

隐约的,林子的某个地方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也许是他们俩在那儿玩。我心里酸得要命。我觉得我是个被抛弃的人。

回去的路上我闷闷不乐,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放声大哭起来。随着我的哭声,太阳一下子坠入了森林,森林突然变成了橘红色,渐渐地呈蔚蓝色,然后是深蓝,蓦地又变成了乌黑,最后所有树木连成了黑压压的一片。

第一次跟刘春光说话是在几天以后。我和秋宝给猪圈起粪,这是又脏又累的活儿。忽见刘春光挽上裤腿也拿着把锹进猪圈来了。他朝手心里啐一口,猫下腰猛劲干起来,也不看我一眼。我从眼角看着他,压低声音问秋宝:“你怎么带他来了?”

“是他自己来的。”

“嘁!”

干着干着,我和刘春光忽然咚地撞到一起。我们直起身互相看看。秋宝紧张地盯住我俩,随时预备着来拉架。

“你们上屋吧,这点活儿,我一个人干得了。”他一副和蔼声调地对我说。

“嗬,口气不小呀。”我阴阳怪气地说,把铁锹插在粪堆上。但我并不想走,便一屁股坐在猪食槽上看着他。秋宝见此机会忙说些闲话,生怕我们会吵起来。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也忘了和刘春光较劲,我们开始说话了,就在猪圈里。

“……我会很多事,就是不会游泳。”刘春光说,“也不是笨,是我爸不让。我妈就是被水冲走的,听说过吧?”

“听说过。”

“听说你游得好,能教我吗?”

我点头:“那行,但是你们出去玩得带上我。”

“说定了!”

我们边说边干,一会儿把粪全都挖了出来。秋宝不时欣慰地看看我和刘春光,朝手心里使劲吐口唾液,劲头十足地挖着。他觉得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四个人一起的日子真有趣。我们在林子里野炊,捉住野鸡,剪去翎毛放在鸡舍里当家禽喂养;把麻雀用细麻绳绑住腿子,系在长竹竿顶端当风车玩;还捉了一只松鼠送进编好的笼子,教它“踏水车”……后来我们还是把野鸡、麻雀和松鼠都放了。使一个小生命重新获得解放,是一件值得喜悦的事情,能运用这种权力,也不失为骄傲!刘正月抢到了开放笼子的权利,看着它们仓皇逃进密林的背影,每个人心上都流过一阵欢欣的情绪。

要说的是,我和刘春光说话之后,他还是愿意和秋宝在一起,他们一起玩的样子要多快乐有多快乐,有时忽然想起我来才来理我,也许是我心里并没真正地接受他,他感觉得到,也许他们天生就是好朋友,这我就没办法了。反正我挺嫉妒的,心里酸得要命。

让我终生难忘的那场事件是由一场误会引起的。它是一件不幸的事,没有人故意让它发生,它就那么发生了。

那天我和刘春光游泳回来,见刘树生坐在院子里,没抽烟,好像在等谁,嘴里不住地咀嚼着一根嫩枝,直到我俩走近了他好像才看见我俩。他眯缝起一只左眼,目光冷冷地在我和刘春光身上扫来扫去,用空出的一侧嘴角问:“干啥去了?”

“玩去了。”刘春光答。

当时我一点防备也没有,根本就没想到他会打人。冷不防地只见他举起手,不由分说朝刘春光的脖颈甩了一巴掌。接着又把他按在院子里狠狠地打着。刘春光没反抗,我也没敢拉,他发起火来太可怕了。这时有一个人突然从屋里蹿出来,抱住刘树生的后腰,是秋宝,他大声喊我去找妈来当救兵,我很快地跑了,但没去找妈,而是跑去了河边。

从刘树生的愤怒中我得知,他对儿子玩水痛恨到了极点,可我还教他游泳呢,看来我闯祸了。这么想着,我不敢回家了。从前我一直认为秋宝是个胆小的人,没想到他会这么勇敢,是什么使他这么勇敢的?对此我感到很羞愧。

我来到河边,钻进一片沙沙作响的芦苇里,在浅滩旁一块长满苔藓的石头上坐了好久。四周又高又密的芦苇完全遮住了这块石头。阳光强烈地照射着,水面反射着炫目的光芒。玩了一阵后,我又去了树林,在一块空地上扯了些树枝点燃,树枝被烧得噼噼啪啪地响,火堆上冒着芳香的灰蓝色烟雾,我拔弄着那火一直等到半夜。望望夜空,刘树生该睡着了。我也该回家了。

出树林时我发现有点不妙,天空被云遮蔽了,闪电不时穿出乌云,远处雷声隆隆,一场暴雨正在酝酿之中。我不由加快了脚步,连跑带颠,可是走到半路,雨就下起来了。

一下雨,草地上就再也不是一望无边啦!大雨像门帘子一样悬挂下来,遮住了所有视线。到哪里避雨也没用,雨是不会停的,在家里,一下雨我和秋宝就睡觉,等一觉醒来雨才能停。

后来我不是在走,而是在一脚一陷地踉跄。目光所及,茫茫一片黑夜,大地黑得像个无底洞,伸手不见五指,只能凭感觉往前走。这时我多么期盼有人能来找我呀。这时,我似乎真的听到大雨中有个声音在喊我,仔细听听,又什么都没有,只好接着走下去。这样的雨让人连嘴都张不开,谁会喊得出呢?

是的,我承认,我在大雨里迷失了方向,根本找不到家了。这时,我才真正害怕起来,因为远处传来一种很大的轰隆声,上游下来洪水了。我慌了,不知道哪里才安全,只好胡乱朝着一个方向疯狂地跑去。跑啊,跑啊,迎面撞上了什么东西,用手一摸,是一面土墙。我总算找到了一户人家。

第二天早上我换了衣服回家。当我走近河,远远地看见沿河有上百人,闹哄哄地叫喊得很响,河面上还有好些人站在筏子上,拿长竿子往水里戳。他们在捞什么东西?我感到好奇,很兴奋,用手做个喇叭,高声喊:“喂!你们往水里戳什么呀?”

一听这话,筏子上有个人趔趄了一下,要不是有人抓住他,他准会掉进水里。我定睛一看,那人是刘树生。

人们立刻把我包围了,有欢喜的,有庆幸的,有骂的,多数人都骂我,妈蓬头垢面地在地上傻坐着,看见我便扑上来,幸好有人把她拉开了。刘正月也在人群里,拿手使劲地揉眼睛,好像见了鬼似的瞅我。原来人人都以为我被淹死了,正在打捞我呢!

刘树生跳下筏子就奔我来了,他揪住我的衣领高高扬起一只手,然而却停在半空。他喘着粗气看着我,一条条汗水小河似的沿着他的脸颊流下来。

村里人立刻开始七言八语地训我,说我让人操这么大的心,他们又没看见刘树生打人的凶相,要是见了,他们也得跑呢。别看他现在到河里装模作样地来“捞”我,我看并不是关心我,我水性这么好,才不会溺水呢。

村里的人渐渐散去,三五成群各回各家。刘树生也和妈回家了,只剩下秋宝没走,他问刘春光怎么没回来。我闻听糊涂了。“咦,他不是挨打来不了吗?”

“你们没在一起?”

“没有啊。”

“啥?你半夜没回家,他冒雨去找你了,到现在都没回来!”

秋宝的样子不像是说谎。渐渐地,我紧张起来,说不出什么原因,在暖和的阳光下,我突觉得有一股寒气袭过全身。难道我昨晚听见的呼唤声是刘春光的?

秋宝惊恐地紧盯着我的眼睛,慢慢地朝后退,忽然间他转身就跑,边跑边喊。

整个村子的人倾巢而出,去找刘春光。第二天他们从下游陆续地回来,个个垂头丧气。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太阳躲进了灰蒙蒙的云雾里,牦牛河还在汹涌地流着。

“春光,你在哪儿?”妈用手做成喇叭状喊。

“你在哪儿?”我和秋宝也这样做。

“春光,你回来!”妈喊。

“你回来!”我和秋宝也喊。

呼喊的回声在山谷此起彼伏地回荡着,穿过峡谷,绕过层层山崖峭壁,传进森林。这喊声找不到刘春光,又折回河边,回到了我们身旁。

回声渐消,侧耳细听,山谷里一片寂静。就在这时,大地好似忽然消失了所有声音,山脚下那三十多户零零散散的人家也好像害怕似的鸦雀无声。我们站着不动,妈傻傻地看着远方,看着看着就倒了下去。她倒下去的时候也没什么声音,轻得就像一张纸。

月光朗朗的,照着山坡上一棵矮树,矮树下背靠背坐着我、秋宝、刘正月三个人,每个人望着不同的方向。

刘春光失踪后,秋宝一直不跟我说话,这会儿甚至不愿将背靠着我。他一次次假装擦鼻涕,我知道他在哭,当善解人意的刘正月递给他一块手绢后,他忍不住大声呜咽起来。我使劲忍着泪水,好在夜色掩藏了所有的表情。

一天,老师说,有报社的记者要来采访我,要我挖掘一下我和刘春光之间的故事,过两天对着全校师生和记者演讲刘春光救人的高尚品德,然而我的头脑里却一片空白,除了他雨夜寻找我这件事,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是那么平淡无奇。相识仅两个月的时间,我对他了解得实在不多。但为了能在班上演得感人一些,我央求秋宝把他和刘春光之间的故事借给我作题材,让所有人都知道刘春光的故事,这也是我对刘春光唯一的报答,但是秋宝不同意。

“那是我和他的事,才不告诉你呢!你现在想对他好了,想当初你怎么对他的?”他对过去的事仍然耿耿于怀。

“后来我们不是也和好了吗?”

“哼,那也是假模假样。都怪你,不是你,他就不会……”

我很难过,问他:“秋宝,如果我和刘春光都在雨夜失踪,你希望我们哪一个回来?”

秋宝听出了弦外之音,撕扯着什么东西,不说话了。

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微风拂过树林的边缘,树枝摇曳抖动起来,传来一阵沙沙声,仿佛还夹杂着一种奇怪的、含义模糊的语言,好像一个男孩儿在跟我们说话。我们三个像着了凉一样,哆嗦了一下。刘正月靠紧了我,“好像是刘春光在跟咱们说话。”

好久,我们都沉默着。

“他想跟咱们说什么呢?”我问。

没人吭声。

“他一定是跟我说,你回来就好。”我又说。

“他肯定想对我说点啥。我们俩才是最好的朋友。”秋宝反驳我。

“咱不能这样光呆着,什么也不干,这样对不起他。”刘正月说。

“对,得去找他。”秋宝说。

“去哪儿找?”我问,“大人不都找过了吗?”

“哼!”秋宝摇摇头,“你对他就是不行!别演讲了,我都替你丢脸。”

“我知道他在哪儿,天国之渡!”刘正月喊起来,“他在天国里!”

“对呀!”我们一下子站起来,一齐喊道。

我立刻说:“他是为了我才死的,我去。”

“不,他和我最好,我去!”秋宝说。

我们争得不可开交,后来刘正月拉开了我们俩,“还是秋宝去吧,他们俩最好。”为什么大家都说这句话,我都气坏了,真想去撞树死掉算了。

“得我去!”秋宝再次加重语气。

“好吧。”我只好点头,“我们去送你还不行吗?”这件大事就定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我们相聚在山坡上,等着黎明的到来。太阳刚刚露头,我们一个个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好像是约好了要保持沉默似的,从山坡上下来,向清晨的河滩走去。

这是一群行走在清晨河滩上的英雄,天地辽阔,路途遥远。河滩笼罩在一片黎明前的玫瑰色里,天空中有一只鹞子悠悠水流般地盘旋翱翔,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我们三个的身影在移动。我们迎着清晨初升的太阳走向大山,我们要到天的那边,到天国去,去找刘春光,我想告诉他我很想他,我希望他回来。

我们三个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停下来。秋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哥,刘正月,你们别送了。就到这吧。”

“好吧,尽快回来。别忘了捎上我的那句话。”我说。

一个人过范文5

从不曾想过,自己竟然会再次遇见他。

我想我应该坦然自若的看着他,不要回避他的笑与他的目光。

他干净的脸上挂着两个很浅的梨涡,我知道,那时与他相处,我整个人就在他那笑着的梨涡中,深深陷进去了。

因为是巧遇,所以只是微微的闲聊了几句。

他说自己现在在六中,下学期会转去一中。

我所有的笑容凝固了,心中微微自嘲:这算是因果吗?

牵强扯动嘴角,道:“是吗?她也在一中哦。”

他很清楚我所说的她是谁,然而正是因为他清楚,所以我能感觉到此刻他的尴尬。

真的是,我为什么偏要再提起她呢?

“嗯……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嗯,好。”

于是,在这一场兵荒马乱的懈逅,我却又兵荒马乱的逃走。

跑出商场,回到人音嘈杂的街道,我感觉我手里提着书的袋子又沉重了几分。

他,也要去一中吗?

是吧!他们两个真有缘,可是——我不在一中啊……

我无力自嘲,原来在他们之间我真的只是一座桥,踏过去了,便任由时间腐蚀,杂生遍地荒凉。

两个月前:

中考结束,成绩实在差强人意,打击了我不少自信,原来外出旅游的兴致被搅得一塌糊涂。

顶着一张厚脸皮去母校拿回毕业证书,却意外得知她竟和我一样名落孙山。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她一脸愁容。我摆了摆手,作出一副已经看开的样子,道:“大不了买进一中喽,我妈是这样打算的。”

“那你自己的想法呢?”

我盯着远处青葱的树木发呆,心不在焉地回答:“随便吧,反正我已经爬不到我想要的那个高度了。”

说罢,两个人都轻叹了口气,转而,我跳过这个话题,问:“你和他怎么样了?我那天和他聊天,他说他快要回来了。”

她微抿嘴唇,“我还是拒绝了。”

“啊~!”我颇有吃惊,“你不是也喜欢他吗?”

“嗯,是这样吧,但我觉得现在那种感觉没了。”

我刹时无语。一时不知用什么语气,“那……哎!那你也太辜负我的好意了吧!我为了给你们搭桥牵线平白死了多少脑细胞啊。”

她淡淡一笑,微风轻拂她耳旁两缕秀发,文静而美好。

这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吧!不过,他有那么容易放手吗?

我拉起她的手,突然说到:“要不我们一起买进一中吧。”

她面露难色,“这个,还得商量。但你已经决定买进一中了吗?”

“我……”我略有犹疑,“其实,也还不太确定,但有百分之六十的可能会去。”

“嗯,这样啊。”她低下头,“既然如此,我可能也会去。”

“好,我先走了,拜。”我向她招招手,她亦挥了挥手臂:“再见。”

我笑了。

是的,再见。

我想我们终究会再次遇见,不只是你,还有那些陪我一起度过这段浑浑噩噩的初中生活的伙伴们,但那时,我们每个人又多了怎样的故事,怎样独一无二的旅程,怎么——放不下的回忆?

后来,我和他再次上QQ聊天。他已经很久未上了,我一直在猜想,是不是那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你现在在哪?”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询问,其实这句话在QQ上我问了他N遍了,这一次亦像是例行公事一样,心中还是怀着些许期待,却未料道这次竟然回话了。

“在火车上。”

“?”我发了个问号过去,可接下来稍微一想,便也猜到他可能是正在回来的路上。

他也没解释,自行发了个:“我喝醉了,明天再聊吧。”便下线了。

他喝醉了?是为她吗?他当真有那么喜欢她?

我不死心的追问他现在怎样,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回复。

罢了,好歹明天可以继续。

可是,明天是未知,未知便有一切可能,当我所确信的在这些可能中不复存在,失落的心情便抑制不住的扩散整个心腔。

明知你的承诺是随随便便,我却为何还是如此多的期待?

我想,我果然只能做他们之间的一座桥吧。

我将她与他推向一中,自己却因心中的骄傲,不愿买进一中做择校生,选择了另一所高中。

这究竟是缘?还是孽?

人无意间的举措会促成一直以来有意的想法,然而,他和她在一起,是我真实的有意的想法吗?

在他们面前,我虚伪了多久?不是想欺骗,不是想伤害,那中是我一个人的保护色,像傻瓜一样被夹在其中,最后受伤的,却仅我一人。

阴差阳错的结果,是无法铭与忘的痛。

从不曾想去当一个配角,因为,从头至尾,都只我一人演着自以为是的“双簧”。

这样一个小小的县城,实在没有值得冒险的地方。

补课回来的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四处游荡。

这像许嵩歌里的一句词:从未觉得一个人的旅途有何寂寞。

没有牵绊,没有流连,亦不存在于某一地方驻足停留,可心里一直空空如也,就像快干涸的河泉,原来,不是没有寂寞,而是一路在增长着寂寞。

直到我再次踏入那个商场,我想:能不能在这里再次遇见他?

然而,我扭头走了——还是没有那份勇气。

如若再次相见,那份埋在最角落里的念想抑制不住而暴发,那么在这三个人的逐角戏里,我还怎样用虚伪来维持它的平衡?

继续漫无目的的进行着我的旅程。

我从未想过梦碎的时候,可以这般巧合与不经意。

在那个一切尘埃落定的转角,我看见她站在路口,而他就站在她的身旁。而我,条件反射般躲进了巷口。

其实,我完全不用躲的,在他与她的说笑玩耍的童话世界,又还会看见一个被抛之甚远却突兀的旁观者吗?

是了,我回忆起来了,他说过要与她一同来C县玩的。

我暗暗一笑,墨色双瞳瞬间黯淡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色彩。

你为何偏偏健忘了那些你曾答应我的呢?

我曾那么天真的说:“如果我帮你弄到她的手机号,QQ号,你可要请我吃棒棒糖,薯片,嗯……还有,我要看小说。”

“OK,OK,没问题。”你笑着答应。

我亦想着,某一天我和你聊天,我无意意提及我的棒棒糖快吃完了。

你回复到:“没关系,我给你买。”我怀疑这句话中略含有宠溺的味道。

可你还不知道的是,当时我们之间隔着千万里距离,我的心情有多么雀跃,不单因你的承诺,不单因你小小的给予,只是因为一句话,在告诉我,我还有可以再与你相见的机会。

现在我才发现,见到了也不过如此。桥是桥,水是水,水从桥下过,桥却永远无法留住水。

当我再转过街头,你们早已消失,有很清晰的痛感蹂躏我的心脏,回忆的波滔将其推向黑暗的角落,汹涌出滚烫的泪浆。你们若一直不曾出现该多好!

我继续着,消遣寂寞。

这是怎样一段折磨人的旅程?我哪里知道。

我只知道此刻黄昏了,鸟雀双归巢。

我淡淡一笑,愿那在一瞬间被揭开的伤疤,能在一个人的进修安安静静的痊愈。至少不要让寂寞再度掀起回忆之澜,我害怕我所害怕的再度血淋淋的揭开。

我,终究是退出了。原本,兴许,就不该加入。

一个人过范文6

老公的父亲86岁,生前是个基督徒,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人,一辈子辛苦劳作,养育了五个子女,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丰功伟绩。

一得到老人去世的消息,亲朋好友们都闻讯赶来。大家聚集在老人的房子里,回忆往事,翻看照片。

他的大儿子、一个孙子以及两个远房的亲戚竟然组成了一支小小的乐队,唱歌的唱歌,弹琴的弹琴,伴奏的伴奏,整个屋子很是热闹。我很不解,偷偷问老公的姐姐:“怎么大家不悲伤,反而好像还很高兴?这好像对死者不太尊重吧?” 她看着我的眼睛,轻轻说:“我们也十分悲伤,但心中的哀泣不能仅兑现于一种简单的外在仪式。逝者已逝,最好的怀念就是快乐地生活,这才是对逝者最高的尊重和真正的缅怀。你听,他们演奏的都是父亲生前喜欢的乐曲,父亲并没有走远,他永远在我们身边!” 我望着她一如秋天湖水般平静深邃的蓝眼睛,望着这并不悲伤的场面,我的心深深地沉浸在一种殷殷的温润和感动中,于是拉着老公也加入了合唱,唱着唱着,我仿佛看见音符漫天飘飞,老人在那远远的云端微笑。

老人去世的第二天,子女们来到殡仪馆,它的英文名字是Funeral Home――“葬礼之家”。推开大门,和我印象中“葬礼之家”应有的灰暗凝重气氛不同,整个装饰以暖色调为主,一个个细节布置得别具匠心,营造出家一样的氛围,很温暖。一个英俊的青年西装革履,领着大家来到一个漂亮的会议室,会议桌上放着水和小点心,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音乐。大家团团坐下,互相介绍之后,开始讨论葬礼要求,选择棺木、仪式过程和公告以及其他一些细节。虽然大家很悲伤,但一起谈到父亲喜欢的音乐和爱好,回忆着和父亲相处的趣事,脸上时时浮现出笑容。小伙子态度和蔼,一一记下所有内容,还对着我的中国名字重复读了好几遍。我说:“记不住就算了,没有关系的。”他严肃地说:“那可不行,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我都要记住,你们都是逝者的亲人,这是我对老人最起码的尊重。”我听了,打心眼里佩服这种职业素养中所深深渗透的人文关怀。

出殡的头一天,一般会有一个称之为“Wake”的活动,也算是一种交际。这个活动是在家里或是在殡仪馆举行,主要内容是邀请亲友到来,与死者最后告别,并对死者的家人表示慰问。我们安排在殡仪馆举行。灵堂正前方是被鲜花环绕的老人灵柩,老人神态安详地沉睡在鲜花丛中。空中垂下两个大大的花环,周边也被大大小小的花篮环绕,大屏幕上不断重复放映着记载家庭历史的照片,老人生前最喜欢的乐曲缓缓流淌,整个灵堂布置得庄严肃穆又温馨动人。家人、朋友、同事、邻居陆续来到,每一个人衣着都很正式,以示对逝者的尊重。大家瞻仰遗容,缅怀往事,互相问候。有朋自远方来,也不时传来低低的笑声。

第四天开追悼会并送葬。追悼会和中国的差不多,众多亲友上台回忆故者在世时令人难忘的片断,绝大多数的回忆内容生动有趣、令人捧腹,台下传来阵阵欢笑,他们讲述老人的信仰,老人的虔诚,他的欢笑泪水,喜悦悲辛…… 大家都沉浸在短暂的美好回忆中,内心充满了愉悦和敬重。我想,有信仰者对死亡并非过于悲伤或感到恐惧,在此用“视死如归”来形容很适合。

最让我感慨的是送葬。灵车行进在最前面,后面跟着亲朋的车,浩浩荡荡一个大车队。我们的车紧跟着灵车,到了第一个十字路口,向来循规蹈矩的老公居然闯红灯,我急忙喊:“是红灯!” 老公说:“没关系,你没看到车队旁边随行的警察吗?我们可以不管红灯绿灯。” 哦!我正奇怪为什么警察一直跟着我们呢,原来如此。穿着制服、戴着头盔、骑着摩托车的警察威武地开道,每到十字路口,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戴着白手套的手打着手势让其他车辆停下,只有我们的车队畅行无阻,有绝对的先行权。一路上,看到我们的车队通过,过往的车辆都自动停靠在路边,并鸣笛示意。在美国是很少听到鸣笛声的,于是我疑惑地问:“你认识他们吗?” 老公说:“不,素不相识。”“那他们为什么鸣笛?” 老公轻声道:“大家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对死者的敬意。虽然素不相识,但生命值得礼赞!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鸣笛让行。” 说这话时,他的脸上平静如水,而我,却分明感觉到,一种神圣和庄严从心底油然升起:“ 生命!生命!即使是微如草芥的生命,在终极能赢得尊严如斯,又何惧卑微平凡?”

来到墓地,深秋的阳光柔柔地亮着,风来,树儿也轻轻吟唱一支骊歌,牧师念着祈祷词,大家神色安详,庄严地站着,好像只是在送行。 棺木被缓缓地放下,手中的鲜花随着泥土纷纷飘落,逝去的灵魂渐渐走远,大地敞开胸怀拥抱着他回归的子民,要去一趟一个叫天堂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