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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趋势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在国际服务贸易不断增强的大趋势下,中国服务贸易不论从总量和结构方面都居于弱势地位,本文在基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2、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3、积极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
一、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1、服务业的跨国转移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服务业跨国转移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新的显著特征。促进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动因主要有:一是生产的国际化带动了服务的国际化。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活动,也需要获得全球化的贸易、金融、通讯、运输等服务,一些发达国家的生产业也出现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浪潮。二是以IT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在世界服务业中的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从而为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全面深化打下基础。
2、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3、服务外包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离岸服务外包得到快速发展,服务发包市场仍是传统的美国、欧洲和日本,但接包市场除了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和印度等被视为发展最为成熟的离岸ITO与BPO接包市场之外,中国、菲律宾、墨西哥以及中东欧地区逐渐参与进来,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服务外包离岸外移及与其相伴的服务贸易全球化,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并将对全球经济版图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1、服务贸易总量分析
在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从规模来看,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917亿美元,24年间增幅超过43倍,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6%。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6的第8位。从服务贸易增长率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增长率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增长趋势,不仅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006年中国服务出口年增长率达24%,远高于美国的10%,英国的11%,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所占GDP的比重相当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而我国2006年仅为39%。
2、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三大主要部门。旅游服务出口比重一直居于首位。其他商业服务出口从1997-2005年一直占服务出口比重的第二位,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的31.3%下降到2006年的21.5%,2006年位居第三位。运输服务2006年比重达23%,跃居第二位。此外,咨询业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占比达8.6%。其他服务部门出口比重较低。
服务贸易进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三大主要部门,其中运输服务进口表现为先降后升的趋势,2003年跃居第一位,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第一大部门,2006年占比达34.3%。旅游服务表现为先升后降的趋势,自1997年29.3%升至2000年36.6%的高位,又降至2006年的24.2%,为第二大服务进口部门。其他商业服务所占比重在10.7%—21.3%之间波动。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它们所占比重分别达8.8%、8.4%、6.6%。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无论出口还是进口,中国服务贸易都以传统的旅游、运输等行业作为支撑,其主要属于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资本密集型服务如航空、通讯、建筑以及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如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部门对中国服务贸易的贡献微弱,中国的服务贸易仍以传统的落后方式增长。第二,中国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部门的比较优势在逐步减弱。逆差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随着货物贸易的迅猛发展,运输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中国运输部门尤其是航空运输在质量和价格方面与欧美一些大运输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第三,现代服务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而中国在这些行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需求,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不仅是应对国际服务业对中国服务业冲击的需要,也是满足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稳步推进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比重。培育生产者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加大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力度,完善交通、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推动技术和服务创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超级秘书网
2、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充分利用外资,利用外资企业在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示范、人员培训和产业前后向关联等途径实现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3、积极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放服务市场,放宽对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的限制,为跨国企业来我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创造条件。二是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专门政策措施,进行外包企业认定,仿照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政策,为外包企业提供低息信贷,减免企业开展离岸外包的所得税和营业税,对用于提供外包所需的进口设备可以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商务环境建设。
【参考文献】
发展趋势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质量成本质量管理分析与优化实证研究
论文摘要:利用质量成本理论及其分析核算方法,对恩鸿化工有限公司质量成本进行分析与核算,确定最佳质量成本,做出最佳质量成本决策,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使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有效地降低产品质量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实现在质量、成本和效益二者之间取得最佳效果的目标
引言
进入21世纪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已经山规模效益型经济}句质量效益型经济转变。在市场竞争日益复杂的情况,企业要立于市场,就必须两手抓一手抓顾客,提高客户满意度,培养忠诚的顾客群一手抓产品,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木,使企业产品的价格在竞争中有较大的空间和较大的利润。这己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
质量成木是经营成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而质量管理活动的经济性表现,是衡量质量体系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代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以最佳质量成木生产出满足用户要求和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对质量成木进行统计、核算、分析和控制,小仅可以找到控制和降低成木的途径,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还可以监督和指异质量管理活动,从质量成木角度寻求提高产品质量的途径;有利于促使企业领异重视产品质量,拓宽成木管理方法,推行质量管理工作。因此,质量成木的研究是把企业产品质量与成木有机结合起来,使技术与经济融为一体,是加强质量管理的基木工具。
关于质量成木分析方法,国内外有许多侧卜究成果,如朱兰博士在1951年首次提出了最适合质量的论点1956年费根堡姆提出PAF方法L;J即把质量成木分为预防成木、鉴定成木和损失成木;1974年DanielLundran将质量成木[(}线分为改善区、无差异区和完美区二大部分;Ross在1977年提出过程成木方法,于1989年山Marsch在质量成木测量中开始使用`}’S’;Cooper}IIKaplan在1988年提出作业成木法(Activity-BasedCosting)"’6’。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和顾客需求的日趋多样化,侧l一究全而质量管}}.(TQM)h的质量成木控制成为了新时期企业而临的挑战。
我国在1978年引进全而质量管理的同时,也引进了质量成木的概念,1984年中国质量管理协会成立了质量经济分析侧卜究会,开始侧卜究有计划推行质量成木工作,自那时来,质量成木得到了各有关部和各类企业的重视,有些企业已把质量成木作为提高产品质量,改进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木文根据市场竞争和顾客需求的发展趋势,运用质量成木分析、优化与控制方法,进行全而质量管理(TQM)h企业质量成木控制的实证研究。
1质量成本及其构成质量成木的涵义
从广义上讲,质量成木即是一种成木,又是货币化的质量。笔者认为,质量成木是企业开展全而质量管理而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成木概念,它是与产品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劳动耗费,是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未达到目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和。
1.2质量成木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质量成木一般山预防成木、鉴定成木、损失成木(包括内部损失和外部损失)等构成。质量成木的项目之阳J存在着一定的规律和相互关系,
1.3质量成木与生产成木的联系与区别
从成木会计的角度来讲,质量成木实际上是企业生产成木的有机组成部分。质量成木管理是一种管理会计形式,它是从客观上进行成木分析,提出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促进质量改进活动。生产成木是指企业为了生产和销售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劳务)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的总和,是产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量成木和生产成木是密小可分的。质量成木和生产成木的数据来源相同,都是依靠原始凭证和凭证汇总表。它们的职能目标相同,都是从小同的角度反映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为企业有关方而提供参谋咨询服务。同时,质量成木最终要结转到生产成木中,变成生产成木的一部分。皿然在生产成木最低点上的产量小一定是质量成木最优。但最优质量成木一定在生产成木最低点附近摆动,有时还能够影响生产成木的走势。
它们之间也有区别。首先,报表的用途小一致。其次,报表的内容小一样,山于用途小同,决定了报表格式和内容小一致。一方而,质量成木的核算偏重于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可控制成木,特别是降低预防和检验费用,而生产成木则要求全而真实地反映生产全过程的耗费和变动。另一方而,质量成木的核算程序和方法尚无统一定式。在会计业务处理上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于较新的业务领域,而生产成木的核算已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
2质量成本分析与优化的实证研究
恩鸿公司始建于2001年,经过7年滚动发展,目前公司已成为集科侧卜、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精细化工企业。公司现有固定资产300万,占地而积130亩,主要产品为联苯一氯节、联苯一氯节酉旨化物等有机物中间体,以及亚磷酸等副产品。2006年产值800万,销售收入750万,利习150万。
2.1恩鸿公司的质量成木分析
通过分析,公司在质量成木方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公司的预防成木和内部损失成木相对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公司总质量成木。
(2)公司两个生产车间生产能力彼此之间衔接小够,配合小到位。
(3)质量成木核算方而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司没有明确规定质量成木的开支范围;公司部分费用界限划分小清楚;企业管理者对待质量成木核算的态度以及内部损失成木的核算等方而。
2.2公司质量成木的优化措施
(1)加强公司质量成木分析
根据企业自身销售水平及性质,结合公司在2006年度发生的质量成木,分别计算预防成木率、鉴定成木率、内部损失成木率、外部损失成木率,如表1所示,l{将计算结果与制造性企业一般水平相比较。
与制造性企业一般水平相比,该公司的鉴定成木相对而言较低,山于预防成木与鉴定成木成非线性的反比关系,企业的预防成木显然较高,所以企业在预防成木方而要查找原因l{加以分析,以加强预防成木的控制。企业内部质量成木损失率为26.73%,高于20%,而外部质量成木损失率为12.67%,处于很合理的范围内,如果在外部损失成木较稳定的情况卜,能进一步降低内部质量损失成木,比如将返工、停工费用以及产品降级成木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则公司的总质量成木会大大降低。
2006年公司总质量成木比20O5年降低了6.1万元,见表2,主要是山于预防成木比上年降低了7.8万元,所以一般而言,企业在鉴定成木较平稳的情况卜,加强预防成木的控制,有利于公司小良品数量的减少,从而降低内部损失成木,这有利于总质量成木的降低。该公司质量成木还小在计划的满意范围内,这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在预防成木方而没有做到较好的分析与核算,没有得到全方而的控制,预防成木还较高,甚至没有达到计划值。但这小是说预防成木越低越好,因为这样相反地会异致鉴定成木的上升。预防成木卜降2.12%,会异致鉴定成木上升0.63%,质量损失成木也上升1.51%,最终总质量成木卜降3.03%,山此可以看出,质量成木四大项目成木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某单一成木的升降小会直接异致总质量成木的升降。对于2006年,公司就可以依据前年与去年的比较分析结果制定出合理的、预期可能达成目标的计划质量成木。
(2)改进生产工艺,确定最合适质量成木
生产的初品需甲苯或甲醇做溶剂提纯,使用小同数量的溶剂与初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有关,通过小同配比寻找最佳的溶剂使用比率,找到最合适的质量成木点。结果测算,生产工艺改进前后质量成木可降低24%,从而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开展全而质量成木管理
全而质量成木管理要求企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在充分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卜全而控制产品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一种有效工作体系,其操作步骤可以用以h六点来表述(DAPCDI):定义(Define)、分析(Analyze)、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及改进(Inprove)
此外,公司积极开展}p9000认证,有效、稳定地提高产品品质,降低质量成木。一方而对于企业内部来说,可按照经过严格审核的国际标准化的质量体系进行管理,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迅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而对于企业外部来说,可以使顾客确信企业是能够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乃至优秀产品的企业,从而放心地与企业订立长期供销合同,扩大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4)积极采取精益成木管理
把精益管理思想与成木管理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全新的成木管理理念—精益成木管理。它以客户价值增值为JI句,从采购、设计、生产和服务上全方位控制企业供应链成木,以达到企业供应链成木最优,从而使企业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利用精益思想来进行质量成木的控制与管理,小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日常运营成木,更有助于加强公司每位成员的节约意识,树立企业内部的节约文化,消除低效率行为,减少小必要的浪费,使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获得最大的回报,消除质量风险成木、减低内部损失与外部损失,即细节决定成木。
(5)借鉴6Q管理理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6Q质量管理是采用科学的方法,从用户的角度考虑质量问题,在经营的全过程追求“无缺陷勺贡量,以大大降低企业经营领域的成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公司开展6a管理时,可以组建一个核心团队,对现有过程进行过程定义(Define)、测量(Measure)、分析(Analyze)、改进(Inprove),控制,消除过程缺陷和无价值作业,从而提高质量和服务、降低成木、缩短运转周期,达到客户完全满意,增强企业竞争力。具体地可以按如卜六个过程进行①选择质量成木存在问题的变量(列出问题);②对问题进行分析(收集数据、做分析ICI、分析数据、分析成因);③提出影响问题的因素(灵敏度分析、比率分析);④对影响因素进行跟踪(小良品生产工序、质量成木核算方法);⑤验{进行改善;⑥过程控制(过程控制侧卜究、控制计划)。
3结束语
质量成木是企业总成木一个组成部分,质量成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总成木水平。
第一、企业应正确运用质量成木这一工具,有效地改进产品质量,降低产品寿命周期成木。
第一、应小断完善和规范企业质量成木的内容,建立规范化的质量成木指标体系。
发展趋势论文范文3
目前,数控技术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由专用型封闭式开环控制模式向通用型开放式实时动态全闭环控制模式发展。在集成化基础上,数控系统实现了超薄型、超小型化;在智能化基础上,综合了计算机、多媒体、模糊控制、神经网络等多学科技术,数控系统实现了高速、高精、高效控制,加工过程中可以自动修正、调节与补偿各项参数,实现了在线诊断和智能化故障处理;在网络化基础上,CAD/CAM与数控系统集成为一体,机床联网,实现了中央集中控制的群控加工。长期以来,我国的数控系统为传统的封闭式体系结构,CNC只能作为非智能的机床运动控制器。加工过程变量根据经验以固定参数形式事先设定,加工程序在实际加工前用手工方式或通过CAD/CAM及自动编程系统进行编制。CAD/CAM和CNC之间没有反馈控制环节,整个制造过程中CNC只是一个封闭式的开环执行机构。在复杂环境以及多变条件下,加工过程中的刀具组合、工件材料、主轴转速、进给速率、刀具轨迹、切削深度、步长、加工余量等加工参数,无法在现场环境下根据外部干扰和随机因素实时动态调整,更无法通过反馈控制环节随机修正CAD/CAM中的设定量,因而影响CNC的工作效率和产品加工质量。由此可见,传统CNC系统的这种固定程序控制模式和封闭式体系结构,限制了CNC向多变量智能化控制发展,已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制造过程,因此,对数控技术实行变革势在必行。
二、数控技术发展趋势
(一)性能发展方向
(1)高速高精高效化。速度、精度和效率是机械制造技术的关键性能指标。由于采用了高速CPU芯片、RISC芯片、多CPU控制系统以及带高分辨率绝对式检测元件的交流数字伺服系统,同时采取了改善机床动态、静态特性等有效措施,机床的高速高精高效化已大大提高。(2)柔性化。包含两方面:数控系统本身的柔性,数控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功能覆盖面大,可裁剪性强,便于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群控系统的柔性,同一群控系统能依据不同生产流程的要求,使物料流和信息流自动进行动态调整,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群控系统的效能。(3)工艺复合性和多轴化。以减少工序、辅助时间为主要目的的一种复合加工,正朝着多轴、多系列控制功能方向发展。数控机床的工艺复合化是指工件在一台机床上一次装夹后,通过自动换刀、旋转主轴头或转台等各种措施,完成多工序、多表面的复合加工。数控技术轴,西门子880系统控制轴数可达24轴。(4)实时智能化。而人工智能则试图用计算模型实现人类的各种智能行为
(二)功能发展方向
(1)用户界面图形化。用户界面是数控系统与使用者之间的对话接口。由于不同用户对界面的要求不同,因而开发用户界面的工作量极大,用户界面成为计算机软件研制中最困难的部分之一。图形用户界面极大地方便了非专业用户的使用,人们可以通过窗口和菜单进行操作,便于蓝图编程和快速编程、三维彩色立体动态图形显示、图形模拟、图形动态跟踪和仿真、不同方向的视图和局部显示比例缩放功能的实现。(2)科学计算可视化。科学计算可视化可用于高效处理数据和解释数据,使信息交流不再局限于用文字和语言表达,而可以直接使用图形、图像、动画等可视信息。可视化技术与虚拟环境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拓宽了应用领域,如无图纸设计、虚拟样机技术等,这对缩短产品设计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3)多媒体技术应用。多媒体技术集计算机、声像和通信技术于一体,使计算机具有综合处理声音、文字、图像和视频信息的能力。在数控技术领域,应用多媒体技术可以做到信息处理综合化、智能化,在实时监控系统和生产现场设备的故障诊断、生产过程参数监测等方面有着重大的应用价值。
(三)体系结构的发展
(1)集成化。采用高度集成化CPU、RISC芯片和大规模可编程集成电路FPGA、EPLD、CPLD以及专用集成电路ASIC芯片,可提高数控系统的集成度和软硬件运行速度。应用FPD平板显示技术,可提高显示器性能。平板显示器具有科技含量高、重量轻、体积小、功耗低、便于携带等优点,可实现超大尺寸显示,成为和CRT抗衡的新兴显示技术,是21世纪显示技术的主流。应用先进封装和互连技术,将半导体和表面安装技术融为一体。通过提高集成电路密度、减少互连长度和数量来降低产品价格,改进性能,减小组件尺寸,提高系统的可*性。(2)模块化。硬件模块化易于实现数控系统的集成化和标准化。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将基本模块,如CPU、存储器、位置伺服、PLC、输入输出接口、通讯等模块,作成标准的系列化产品,通过积木方式进行功能裁剪和模块数量的增减,构成不同档次的数控系统。(3)网络化。机床联网可进行远程控制和无人化操作。通过机床联网,可在任何一台机床上对其它机床进行编程、设定、操作、运行,不同机床的画面可同时显示在每一台机床的屏幕上。(4)通用型开放式闭环控制模式。由于制造过程是一个具有多变量控制和加工工艺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包含诸如加工尺寸、形状、振动、噪声、温度和热变形等各种变化因素,因此,要实现加工过程的多目标优化,必须采用多变量的闭环控制,在实时加工过程中动态调整加工过程变量。加工过程中采用开放式通用型实时动态全闭环控制模式,易于将计算机实时智能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CAD/CAM、伺服控制、自适应控制、动态数据管理及动态刀具补偿、动态仿真等高新技术融于一体,构成严密的制造过程闭环控制体系,从而实现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
三、智能化新一代PCNC数控系统
当前开发研究适应于复杂制造过程的、具有闭环控制体系结构的、智能化新一代PCNC数控系统已成为可能。智能化新一代PCNC数控系统将计算机智能技术、网络技术、CAD/CAM、伺服控制、自适应控制、动态数据管理及动态刀具补偿、动态仿真等高新技术融于一体,形成严密的制造过程闭环控制体系。
职称中心
参考文献:
[1]电动机降压起动器的选择与分析,凌浩,2000.12vol.20P66.
[2]交流异步电动机的软起动与保护探讨,何友全矿山机械,2000.5.
发展趋势论文范文4
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
当前跨国公司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约400家在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先后施行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电信、民航、银行、保险、以及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上市公司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向外商转让、QFII等多项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信心。
国际闻名跨国公司纷纷加快在中国的投资步伐,跨国公司新投资和增资项目大量增多,去年1-11月,经国家计委(或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大中型外商投资项目38个,总投资逾120亿美元。一批由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重化工、能源、汽车、电子等资金、技术密集型大项目相继签约和开工建设,银行、保险、商业流通等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日趋活跃,新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不断增加,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呈现良性发展势头。
一、新的趋势和特点
相比入世前后,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
(一)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1、在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加工制造业中,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
如电子通信制造业,2001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70.9亿美元,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达15.1%,比1997年提高了9.2个百分点,2002年1-10月,这一比重进一步上升到17.1%.该行业国际前10位的跨国公司中,已有8家在华投资设立了130多个合资或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已经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占据了相当的份额。
汽车行业中,上海大众、南京依维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增资,宝马、现代设立了新的合资项目,丰田、日产分别与一汽、二汽签署了全面的合资合作协议,本田计划在广州合资建立出口轿车基地。
石油及石化行业中,西气东输、上海联合异氰酸酯、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等,均为闻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数十亿美元的特大型项目。
这些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弥补了我国产业链中的空白,并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产业聚集的区域,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
2、随着入世后我国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
2002年1-9月,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额16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实际外资金额95亿美元,同比增长49%,约占我国同期实际利用外资的1/4.部分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业的势头更加强劲,上海1-10月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增长了97%.表明入世后境外投资者,非凡是跨国公司对我国服务业的投资日益活跃,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巨大潜力初步显现。
2002年以来,金融、商业领域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商业分销领域,新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7家,其中连锁企业16家,原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新设分店7家;银行领域,至9月底国内已设立外资银行分行147家,其中45家获准开展人民币业务,最近美国新侨投资参股深发展银行超过18%的股份;保险领域,继去年11月英国标准人寿等3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中国后,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已达34家,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约50家,近期汇丰集团出资6亿美元参股平安保险10%的股份;证券领域,德国安联公司己获批准,率先在北京组建了合资证券治理公司。
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跨国公司投资的目标,一些跨国公司已预备多年,随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也是今后跨国公司投资的热点之一。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并可以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本地化经营
经济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促进了国际产业转移,跨国公司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和开拓中国市场,纷纷来华投资,而中国的综合优势使众多跨国公司增强了“扎根”中国的信心,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推行全面的本地化经营策略。他们不仅利用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中国生产其产品,而且将全球经营网络中几个核心部分都向中国进行转移,在生产、研发、治理、采购、品牌各个方面都加强了本地化的进程。
1、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速度加快。
虽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幅降低了进口关税,但是,从降低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确保市场份额等长期战略考虑,跨国公司仍纷纷将制造业的生产重心向我国转移,将中国作为跨国公司重要的制造基地。
如拜耳公司、巴斯夫公司、Bp公司等都已经开始实施几十亿美元的大规模投资计划,在华建立一体化的生产基地。这也为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在转移制造业的基础上,跨国公司加快了研发本土化的战略调整,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
目前我国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近400家。摩托罗拉公司在华已有18家研发中心,去年9月又公布,将在未来5年增加10亿美元研发资金,并在北京建立全球研发基地。爱立信公司在已有6个研发中心基础上,去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研发总院。这些研发活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技术开发,而更关注于如何在中国特定的环境下面向全球进行最有优势的生产活动,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在跨国公司全球经营中的地位。
3、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水平的提升,原先分散投资、分散治理的模式已不适应其发展战略的需要,跨国公司客观要求将运营治理中心转移到中国。
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有约220家,大部分承担着统筹治理在华业务的职能,其中世界500强公司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超过120家,有很多将逐步向中国甚至亚洲地区的总部过渡。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和上海两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已达28家,近期即将设立的还有4家。
4、为了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降低采购成本,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在华设立全球采购中心。
将中国质优价廉的商品和原材料、零部件同跨国公司强大的全球销售网络相结合,既扩大了中国的出口,也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配置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如沃尔玛公司,以深圳为基地,开始在全国布点,2001年在中国直接和间接采购的金额达103亿美元;GE公司明确表示,中国生产能力强的领域他们不预备投资建新厂,而将进行大规模的采购,2001年GE的医疗部门在华采购达3亿美元,联合利华也公布将在上海建立全球采购中心,未来5年内采购原材料和商品超过5亿美元。
跨国公司在品牌、人才等方面也加大了本地化的力度,将“中国化”作为实现全球化的一项重要战略,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中国经济的外部空间,同时也给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宏观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三)投资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入世后,跨国公司加快进入中国的同时,投资方式逐步突破了传统的“三资”模式,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新局面。
1、外商独资方式发展迅速
外商独资方式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呈上升趋势。2002年1-10月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8049家,占新批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65.3%,同比提高了6.3个百分点。新批外商独资项目合同外资金额为512.7亿美元,比重达68.4%,比2001年同期上升7.5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国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外商对华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
2、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同样怀有巨大的爱好。但跨国并购投资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数据,1991-2001年年平均金额只有12亿多美元,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比重仅为3.4%.对此,我国政府明确提出鼓励跨国公司采取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国家有关部门也在职权范围内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使跨国并购在中国逐渐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2年以来,跨国公司采取并购方式的投资项目明显增多,如法国通用水务公司收购上海浦东水厂和管网项目。
此外,BOT方式、经营权转让、项目融资、境外上市、外资收购国有金融资产治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中外合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引进“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果。使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逐渐向多渠道、多方式转变,有利于更多更好地利用跨国公司投资。
二、抓住机遇,积极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
跨国公司拥有资金、技术、治理、人才和全球营销网络等巨大优势。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都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21世纪前20年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快速增长的投资需求和日益扩大的巨大市场,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广阔的投资空间,我国面临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的良好机遇。抓住机遇,大力吸引并积极引导跨国公司投资,是今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积极营造有利于跨国公司投资的良好软硬环境
适应投资者结构改变、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经营方式变革等新情况,努力改进投资环境非凡是投资软环境,将成为中国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要害因素。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受资国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人才、融资、物流、零部件等配套环境,对我国投资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改善投资环境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在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面,鼓励类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审批,在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审批;国务院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外资的就有16个部门的35项等。但目前的投资环境还不能完全适应跨国公司投资的新形势。
必须全面继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要努力建立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制环境,诚信、规范、统一的市场环境,物流通畅、中介服务体系健全、便于配套生产的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加快解决外资企业发展中碰到的突出矛盾,使投资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综合竞争力。
(二)积极吸引和引导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鼓励在华设立生产基地和制造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
要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地域、数量和时间表,积极扩大商业、外贸、银行、保险、旅游、会计、审计、律师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使之成为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新的增长点,并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性总部。适当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的条件,积极引导跨国公司参与中国的西部开发。抓紧修订《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加快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
(三)多方式吸收跨国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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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监管法制体系日趋完善和庞大
传统上的银行监管法制主要表现为确立监管主体的法律地位、监管的具体权责及被监管银行的义务、责任等内容的中央银行法,如美国1913年《联邦储备法》、英国1946年《英格兰银行法》。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丰富及相关风险的增加,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银行的一些特定业务或行为监督的法制系统化。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就推出了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实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野的1933年《银行法》,禁止持股公司跨越州界控制子公司非银行业务的1956年《银行持股公司法》等,到六十年代以后则相继出台了1966年《银行合并法》、1968年《消费信贷法》、1970年《银行持股公司修正法》、1978年《金融机构管理和利息控制法》、1982年《加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促进法》、1991年《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法》、1994年《里格一尼尔银行跨州经营与跨州设立分行效率法》,此外,还有联储制定的大量规章。同样英国的监管法制在20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有1971年《国民储蓄银行法》、1974年《消费者信贷法》、1985年《委托储蓄银行法》、1986年《金融服务业法》、1987年《银行法》、1993年《洗钱规则》、1994年《交易法》等。银行监管法制体系的完善和庞大既是银行业自身不断丰富、创新的必然,也是国家追求社会安全的反映。随着银行向社会生活各角落进一步拓展及有关风险相应滋生和增加,银行监管法制也必然作出反应,因此银行监管法制体系将更加庞大化。
二、监管法制中具体的监管机制呈多元化发展
监管机制多元化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国家专门监督机制、银行内控机制及自律机制的并举。众所周知,传统上的监管法制比较偏重国家专门监督机制——中央银行(或财政部等)的专门监督,该机制有较多优点:一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作为常设性的法定机制易于维护监督的恒常性和稳定性,三是专门化的监督机制往往更利于突出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正因为如此,各国的监管法制都为这一专门性的国家监督机制赋予了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银行的自主性及业务的复杂化、多样化、内部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等因素的存在及法定监管主体的力量、能力等的局限,使得专门的国家监管机制并不能保证监督的真正有效实现,各国日益重视内部监督机制、自律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如美国对商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的法定要求也可在1978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的《统一鉴别法》中得到体现,该文件规定了对商业银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资本充足度、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水平和流动性等5个方面。其中管理水平的内容和指标要求正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具体反映,这些内容和指标有:1)董事会的组成及各董事的管理、决策水平;2)部门管理者的领导能力、经验及技巧、业务开拓能力、与员工的关系等;3)银行职员的业务素质、组织状况及培训工作情况;4)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系统是否完善;5)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吸引客户、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正由于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极为重要,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7年9月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内部控制”设了专项,提出两个原则。原则14指出:“银行监管者必须确定银行是否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应包括对授权和职责分配的明确安排;将银行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帐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对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3资产保护3完善、独立的内部或外部审计,以及检查上述控制措施和有关法律规章遵守情况的职能。”原则15指出:“银行监管者必须确定银行具有完善的政策、做法和程序,其中包括严格的‘了解你的顾客’的政策,以促进金融部门形成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标准,并防止银行有意或无意地被罪犯所利用”。这两项原则不仅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其落实之监督职能赋予各国法定监管主体,而且对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构造作了要求。
同样,银行同业的自律机制也日渐纳入监管法制体系中。法国1984年《银行法》便强制要求所有信贷机构都应从属于某一专业团体或隶属于法国信贷机构协会的中央组织机构。该法所确立的同业组织的中央机构有大众银行同业公会、国家信贷互助联盟、中央城乡互助信贷联盟,这些成员机构依法配合国家银行监管机关实现监督管理职能,并可依法律、规章对其成员机构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行政、技术及财务进行监督,并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香港则以1981年《银行公会法案》确立了银行同业组织——银行公会的法定地位,并要求所有持牌银行均须加入。法案在构筑公会的组织结构时,明确了银行公会的职能,即1)在与港府财政司协商后制定会员银行存款利率协议,并负责监督执行;2)在取得财政司同意后,制定有关银行业务的规章,如银行可以支付的最高利率、银行收取的担保最低收费等等;3)调查、处理会员银行的违章事件和会员银行的投诉、纠纷;4)帮助会员解决业务问题;5)帮助对外联系、负责提供咨询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等。很显然,法定而系统的同业组织的自律机制有助于补充权威性监督主体监督之不足,尤其是有助于保障银行纪律和道德标准的维护。当然,也有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尚未对同业组织自律机制给予法制上的重视。
三、不同国家监督法制的趋同化
银行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银行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以非制度化著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美国模式则法网周密、机构林立、监管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传统上的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而美国的银行监管不仅有大量的法规为依据,而且联邦储备委员会所制定的管理条例甚为详尽,这些条例按26个字母次序偏号排列,其内容极为广泛而详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的趋同因素增加。英国1979年《银行法》以制度化的文件确立了英格兰银行监管权的合法性,1987年《银行法》则进一步赋予英格兰银行以广泛的权力,诸如获取信息、履行调查、要求对第三者披露信息等方面的权力均得到拓展。英国监管模式向美国模式靠拢,在一定程度上是来自欧盟内欧陆国家监管法制的影响。与此相应,美国也在反思自己传统模式的不足,正如美国学者艾伦·加特指出:“严格管制的长期趋势直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才结束。猛烈上升、变化剧烈的市场利率再加上通讯、数据处理方面的主要的技术革新,使许多管制对吸收存款机构产生了有害的影响,使它们处在了不利于竞争的位置。实际上,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是一个放松管制的时代,甚至还有进一步放松管制的议论,商业银行寻求地域上的全面放松管制以及更多的保险和投资银行的特权。”1980年《对存款机构放宽管制与货币控制法》及1982年的《加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肯定了不同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的合法性,走上了放松监督之路。同时,在监管的方式方法上也有灵活化的趋向。
不同国家在银行监管风格及具体制度上的趋同化,一方面源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这种发展使得银行业的竞争已不限于国内,而是拓展到国际层面。不同的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成本是不一样的,为更有利于国内银行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国内监管法制必然作出优化选择,学习和借鉴他国的相关制度。银行监督法制的趋同化的另一重要动因则是与金融市场国际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国际化所造成的不同国家必须对金融监管法制作出有利于国际金融秩序稳定和安全的选择。
四、银行监管法制的国际化
在传统上,银行监管法制对于特定国家而言本是其范围的问题,其制度选择与安排应由国家自己决定。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银行业务国际化、银行机构国际化、管理国际化;使得银行风险全球化,规避特定国家监督容易化,因此银行监管法制也必然走向国际化。国际化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其一,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及其制定的文件影响拓展。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自1975年成立以来,通过了一些有广泛影响的关于银行国际监管的文件,如1975年《对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1992年资本——资产标准比率和过渡期实施安排等,1997年9月,推出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1999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公布了《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1999年6月3日关于修改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即《新资本协议》,虽然这些文件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些规则的广泛影响则反映了国际社会对银行监管法制国际化理想的追求,况且这些规则也因其长期而广泛的影响可能发展为国际习惯法。
其二,区域范围的国际化。欧盟范围内的银行监管法制一体化最具成效。早在1977年12月欧共体便通过了《关于协调有关从事信贷机构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理事会指令》,到80年代则相继推出:《关于对信贷机构进行统一监管的指令》(1983年)、《关于信贷机构自有资金的理事会指令》(1989年)、《关于信贷机构清偿比率的理事会指令》(1989年),九十年代则有《洗钱指令》(1991年)、《联合监督指令》(1992年)、《投资服务指令》(1993年)、《信贷机构的集中风险指令》(1993年)、《资本充足指令》(1993年)、《存款保证体制指令》(1994年)、《谨慎监管指令》(1995)等。从指令的名称便可看出,欧盟范围的监管法制国际化已较为深入。北美范围内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也通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设立资格、跨境服务、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透明度、争议的解决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虽不象欧盟范围内的统一化协调之努力,但是在协调东道国监管特权与保证市场准入的自由上迈出了一步。
其三,全球性的监管法制国际化发展——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FSA协议有关银行监管的规制的影响。由于WTO是一个拥有成员极为广泛的国际性组织,其委员文件——GATS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该文件在五个方面合纳了银行监管问题,即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和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其中最关键的是最高国待遇、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当然在这些内容的具体规制上,因各国现有法制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太大,以致无法作出统一的要求。世贸组织(WTO)又于1997年12月13日鉴署了专门针对金融服务的协议——《金融服务协议》(FSA)0FSA协议将GATS扩展到金融服务方面,它在一个全面的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把全球的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贸易的95%以上都纳入了WTO的管理和争端解决体制之内。众所周知,WTO的法律体系在成员广泛性基础上所构筑的法律机制之协调、统一及争端解决机制之先进性都将有力地推动银行监管法制国际化的进程,特别是有助于具有强制效力的统一的监管国际规则之形成和发展。
其四,双边协作所产生的有关银行监管法制的协定也在增多。1995年2月13日美国和日本所达成的《日本政府和美国政府关于金融服务的有关措施》就是其中较为成功的例子,该协定把跨国金融交易的诸多监管问题作了协调,这也是美国下决心打开日本金融市场及日本迫于压力作出让步的产物。
诚然,银行监管法制国际化的序幕已拉开,由于这种国际化更多的是减少、消除国内法制对外国银行进入国内市场的限制或者推行较为严格和规范的银行监管标准,以致国际化进程极易受到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抵制或反对,因此对银行监管法制国际化不能持过于乐观的态度。但是,这一趋向却给各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银行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了冲击。
五、革新传统监管手段和突破传统方法受到关注
综观各国银行监管法制的发展历程,监管手段经历了由简单向复杂化的发展历程。诸如市场准入监管、稽核检查、行政处罚、调查统计、信息披露、审慎法规和要求的制定与实施等方法在各国传统的银行监管法制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反映,这些传统监管手段也由简至繁、由粗到细地发展,如谨慎要求中的资本充足度标准在上个世纪的美国,是按商业银行所在地的人口来规定银行应持有的资本量;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几十年是采用资本/存款来确定(该比率不得低于10%)330年代大萧条之后以资本/总资产来确定,二战期间以资本/风险资产来确定;由于过去比率过于简单和笼统,至20世纪50年代美联储依风险不同把商业银行资产分为6类,分别规定不同的资本/资产比的权数,最后将各类资产应保持的资本数量相加;在60、70、80年代还采用过综合分析法和资本分两级计算的方法等;进入90年代,开始接受《巴塞尔协议》方法的影响。
在传统监管手段进行革新的同时,一些新手段滋生或传统上末被广泛重视的手段得到推广。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追求金融自由化使得银行业务大量交叉渗透,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衍生工具令人目不暇接。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针对金融衍生工具内外风险,1993年7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任主席沃尔克主持的一个研究机构提出了监管衍生工具的四项原则31993年7月美国G一30集团了“关于衍生工具内容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1994年7月27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证券业协会组织联合颁布了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监管规定31994年12月香港金融管理局了有关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建议等。这些针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督措施与传统银行监管手段相较而言的突出之处在于强调对直接参与交易的交易员及交易主体的管理层赋予各项具体义务,同时极为关注交易记帐、信息体系的监管。
存款保险制度则是一种发展较早而较晚才得到普遍关注的监管手段。早在20世纪30年代,存款保险制度就在美国诞生。1933年《联邦存款保险法》确立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虽然该手段在稳定美国银行制度起了积极作用,但一直至20世纪70年代以前尚未得到其他国家的足够关注。到1971年日本公布了《存款保险法》、1976年联邦德国建立起“存款保险基金”,英国则在1979年《银行法》确立了“存款保护委员会和董事”的法律地位。迄今为止,许多国家已将存款保险制度纳入了银行监管法制体系中。
此外,还在市场退出、危机处理等方面推陈出新。
六、追求效率的法制价值取向促成了放松监管之趋势
银行监管法制在价值取向上虽仍然以安全为立足点,但是效率优先所促成的放松管制则是基本趋势。众所周知安全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银行监管法制所追求的安全之价值目标,既涵纳了银行自身的经济安全,及相关交易主体(诸如银行的储户,以银行为中介的结算客户等)的经济安全,也包括这些特定个体和个体集合而成的社会群体所整合而成的社会整体的经济安全。银行监管法制的安全价值需求根源于银行及银行业务所内蕴的诸种风险。各国银行监管法制中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市场退出、稽核检查、审慎要求等制度都旨在降低和防范银行风险。但是过多地顾及安全需求势必增大银行及其交易的成本,从而使银行及其交易效率受到侵蚀。因为银行及其交易的效率要实现最大化需以降低交易成本、节省交易时间为基础,而对银行的监管则必然蕴含银行交易成本的提高,诸如资本充足度的要求、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设计等,银行将不得不为这些准备作出时间和资金上的安排,增大了银行交易的成本。从自由与效率的联结机制来看,监管法制的严格化导致银行的自由受到约束,况且监管法制的实施过程还可能因监督主体对其权力的运用之不当而干扰银行交易的实现,这就使监管法制限制自由进而影响银行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正因为严格监管的法制会妨碍银行及其交易的效率之实现,在当代银行监管法制中不少国家开始重视放松监管。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监管法制走上放松监管的道路。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取消了对存款利率的限制、取消或修改了对某些贷款利率的限制、扩大存款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扩大储蓄与贷款协会的资金使用业务范围。1982年《加恩圣杰曼吸收存款机构法》给储蓄和贷款机构及储蓄钗行与银行相似的业务范围,0该法对于取消金融管制,促进存款机构业务多样化,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86年8月,之Q条例》对银行存款的利率限制被完全废除。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在收购及合并监管上允许所有储蓄机构与国民银行之间在银行合并条例范围内相互收购或合并3允许所有投保机构在某些情况下兼并或与其他保险基金的成员合并。1994年《里格一尼尔银行跨州经营与跨州设立分行效率法》解除了《麦克法登法》和1976年《道格拉斯修正案》中有关银行经营地域范围的限制,允许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和设立分支行,而不管州法令如何。
日本也于7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取消对金融系统的管制。自1979年逐步取消利率管制,1994年又取消了剩余的对非定期存款的利率限制。在金融机构职能划分上,70年代的商业银行已将业务延展到其他领域。1993年推出的《金融系统改革条例》允许成立综合性银行,银行可以拥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银行作为其分支机构。1996年下半年开始推行“大爆炸”式的监督法规之解除及市场开放计划。日本政府拟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渐废除对金融交易及提供的金融产品种类的限制,如1998年不再禁止金融控股公司,到2001年时银行可以出售共同基金类产品及保险单等。
在新兴市场国家,虽然一方面在努力完善尚不健全的银行监管法制,另一方面也在放宽不适当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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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题】服务贸易
【关键词】全球化/服务贸易/中国经济
一、全球化进程中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首先表现为贸易与市场的全球化。各国的商品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国外与本国及其他国家的竞争者进行竞争。这种竞争最初是在有形商品之间展开的,随着经济与贸易的不断发展,进而在无形商品之间展开。贸易的全球化首先是货物贸易的全球化,然后才是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在全球化过程中,服务贸易的发展有其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独特趋势。
(一)服务贸易发展的加速化趋势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为710亿美元,而1999年则高达13400亿美元,29年间增长了17.8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不仅高于同期世界GDP的平均增长率,而且高于同期世界商品贸易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长率。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但在90年代则上升到25%左右。从各国国内的情况来看,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就一直在60%以上。1996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全世界平均为63.5%,其中,发达国家已经达到79%,中等收入国家为53%,低收入国家则达到37%。所有这三类国家服务业所占的份额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都增长了5~10个百分点(高文书,2002)。
(二)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服务贸易也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呈现出知识化和高科技化特征。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IT)产业,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心及发展的方向则是软性化的服务。如果我们考察服务业的分类目录,就会发现服务业是高新科技产业化的主要领域。在服务业的各子目录中,很多产业都是目前技术水平发展变化最快的行业。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高新科技的发展,不仅使得世界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地高科技化,而且也使很多传统的产业和传统的服务都被高科技手段所武装,金融的电子化、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电信业务的数字化都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高科技化趋势。
(三)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趋势
世界服务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不平衡性也不断加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地区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和经济发展的水平紧密联系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欧盟是世界上服务贸易额最大的地区,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专业化强,与经济的拟和程度高,而且一直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地区,其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占世界的比例一直在40%以上。亚洲地区仅次于欧盟,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总额的比例位居第二,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在20%左右。而且,由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及中国香港的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亚洲地区的比例还在不断上升。但是,由于亚洲地区除日本外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服务贸易中进口大于出口,是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地区。北美地区则恰恰相反,由于该地区国家少,虽然服务贸易总量不如亚洲,但由于美国和加拿大都是发达国家,经济与贸易发展水平比较高,因此该地区是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地区。
从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国家排序来看,位居世界服务贸易前列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额最大的前10名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我国的香港特区位列其中。1997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进口额排在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仅有中国香港(分别列9、13位)、韩国(分别列14、9位)、新加坡(分别列12、18位)、中国(分别列16、14位)和中国台湾(分别列19、12位)。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进口国和出口国,1996年美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7.6%(见表1)。
1990年、1995年和1996年,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分别为6586.73亿美元、9056.51亿美元和9351.28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70.1%、72.0%和70.3%。与此形成明显对照的是,1990年、1995年和199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分别为2062.47亿美元、3503.33亿美元和3944.02亿美元,仅占同期世界服务贸易额的29.9%、28%和29.7%,可见,发展中国家占据的份额还相当小。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不平衡,不仅体现在世界市场的份额上,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存在大量逆差,而发达国家则有大量的顺差上(见表2)。由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远远跟不上本国市场对服务贸易产品的需求,因而存在巨大的贸易逆差。与此相反,发达国家则长期保持服务贸易的顺差。作为世界服务贸易超级大国的美国,虽然每年都有巨额的外贸赤字,但在服务贸易上却有大量顺差,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顺差国。1996年美国商品贸易有1892.5亿美元的逆差,但服务贸易却有819.1亿美元的顺差2.部门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体现在总量方面,而且体现在结构方面(见表3)。从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比例来看,世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所占的比重一直在60%左右,而电讯、建筑、保险、金融等其他服务所占的比重一般都低于10%(除了其他商业服务之外)。
数据来源:WTO秘书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收支平衡表统计推算。
(四)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趋势
二战以后,由于第三次产业革命,电讯、金融以及各种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得以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从而使得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原有的运输、旅游及其他服务中,运输服务比重下降,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信息服务业在新的科技浪潮的推动下,增长速度很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970年,在世界服务贸易的构成中,国际运输服务占38.5%,国际旅游占28.2%,其他服务占30.8%。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种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截止1996年,国际运输服务比重由38.5%下降到27.3%,国际旅游的比重由28.2%上升至31.9%,其他服务的比重由30.8%上升至40.8%(见表4)。1996年,全球运输业增长率为2%,旅游业增长率为6%,而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业的增长率则达到7%,增长速度方面的差异正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优化趋势。
(五)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关税保护方式并不适用于对服务贸易的保护。但是,由于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M.J.Trebilcock和R.Howse(1995)把各国所采用的服务贸易壁垒分为四类:1.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即直接针对服务业的明显的贸易壁垒,如电视和广播中对国内内容的管制、外国人建立和拥有金融机构的限制等;2.间接但明显的歧视性壁垒,指不是专门针对服务业但明显歧视外国人或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贸易壁垒,如对移民以工作为目的的暂时入境的限制、向国外付款和支付的限制等;3.直接但明显中性的贸易壁垒,即对国内外单位和个人都限制的服务业管制,如电路和电信的管制等;4.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指并非针对服务业,也并非针对外国人的壁垒,如国内标准、职业服务中的许可证、文凭或凭证规定等。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之后,上述第一种与自由化趋势明显相背的壁垒已经被限制或者被要求逐步取消,使用的余地不大。第二种壁垒也由于其明显的歧视性,其作用也受到限制。因此,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主要在第三、第四种不太明显的方式上下功夫,比如制定一些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行业标准;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的时候,优先考虑本国企业;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这些做法都体现了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不重视发展第三产业,导致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落后于其他产业,而且落后于其他国家。从1990~1998年,以当年价格计算,我国服务业的增加值增长幅度很小,1990年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31.3%,而八年之后的1998年这一比例也只是32%。如果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比重在此期间不仅未升,反而有所下降,1990年为31.3%,1998年为28.3%。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明显落后。1998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32%,美国则是70%,中国不足美国的一半。1993年,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是38%、51%和65%,即使和低收入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的比重也明显偏低,甚至达不到低收入国家1970年33%的水平。(注:黄胜强,《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利弊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如果和平均收入与中国相近或者比中国更低的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也是比较低的。1998年,按购买力评价汇率计算,中国的人均GDP为3320美元,服务业的比重是32%,而人均GDP和我国相近的国家的情况分别是:约旦,服务业比例为50%;牙买加,服务业比例为58%;摩洛哥,服务业比例为54%;菲律宾,服务业比例为52%;印度,服务业比例为45%。(注:华而诚,《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经济研究》2001年第12期。)
(二)服务业出口有限,与我国的经济及贸易地位不相符
衡量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有两个指标:一是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世界排序;二是一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份额。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1995年服务出口额居世界前三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法国和德国,出口额分别为1895亿美元、960亿美元和805亿美元。中国居第16位,出口额仅为184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10。1999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排名从1995年的第16位上升到第14位,但与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从各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来看,欧盟是世界上服务贸易出口最多的地区。2000年,欧盟的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50%左右,其次是北美,占20%左右。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是服务贸易的超级大国,其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重达18%,之后依次是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分别占7.6%、5.9%、5.7%和4.8%。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的大国,进出口总额在世界排名第7位,但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却仅排在第14位。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266亿美元,仅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2%(见表5),这与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不相符合。
另外,从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本国总出口额的比重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均在20%以上,其中西班牙和奥地利分别达到33.1%和34.5%。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仅占出口总额的12%,可见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滞后于一般商品贸易。
(三)服务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从表6可以看出,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三项依次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这样的结构,表面上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是一致的,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旅游所占的比例过大,1997年、1998年分别占到49.12%和52.38%。1996年,世界旅游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例为31.9%,可见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过分依赖旅游业的出口。与旅游业相反的是,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出口比例又远远低于世界水平。1997年和1998年,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出口仅占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2.08%和10.04%,1996年这一数据的世界水平是27.3%,是我国的两倍多。另外,由于我国旅游及运输业之和已经占服务贸易总出口的60%以上,其他服务贸易出口所占的比例相对比较低,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的出口比重与世界相比明显偏低。从服务贸易进口的行业结构看,运输和旅游依然占总进口份额的60%以上,其各自所占份额大致相当,分别为30%多一点。从进出口总体行业结构对比中可以看出,我国出口依然以劳动密集型出口为主,进口以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为主。在出口方面,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的地位有所上升,但与其在进口份额中所占比例相比,仍然偏低,处于比较劣势状态(见表6)。
(四)服务业缺乏比较优势,竞争力不强
比较优势指数(comparativeadvantageindex,CAI),也称净出口比率(netexportratio,NER),是行业结构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工具,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计算对象的比较优势状况。其计算公式为:NXij=(Xij-Mij)/(Xij+Mij),其中,NXij为比较优势指数,X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比较优势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越大,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小。如果NXij=-1,意味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如果NXij=1,意味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出口而没有进口。
康承东(2001)根据比较优势指数计算公式计算了我国1997年和1998年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指数。从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来看,1997年和1998年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分别为-0.1043和-0.0928,均呈现出负数状态,表明这两年中,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在整体上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从行业上看,两年中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零的只有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而一向被认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运输和建筑服务的比较优势指数也呈负数状态。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路
(一)应该增强政府在支持和保护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作用
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就已经认识到,美国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已从商品领域转向服务领域,扩展服务出口对美国实现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宏观经济目标极为重要。而当时,美国服务出口面临各国设置的重重壁垒。于是,美国政府开始了旨在促使外国开放服务市场,为其服务出口提供动力和保障的一系列努力。在对内政策方面,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对外贸易法》首次提出,国际贸易既包括商品贸易,也包括服务贸易。该法案第301条款授权总统对阻碍美国商务扩张的外国进行报复。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贸易与关税法》,1988年又通过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这两个法案都把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并列作为扩大出口的两项内容,同样适用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1994年,“乌拉圭回合”结束不久,美国政府就制定了新的对外贸易法案——《乌拉圭回合协定法》,不仅重申了以前法案的规定,而且对外国政府的“不公平”、“不合理”贸易措施作了扩大解释,将外国政府对美国产品和服务进入其市场的机会产生“限制性影响”的措施也包括在内。该法案还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在鉴别外国政府措施的限制性影响时,应考虑美国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地位和出口潜力,并在有关调查及制裁情况的半年报告中,说明这一程序使美国产品和服务出口机会增加的程度。除了上述综合性法案外,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十分广泛的行业性法律法规,如1978年的《国际银行法》、1984年的《航运法》、1995年的《金融服务公平交易法》、1996年《电讯法案》等。
美国的所有有关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都体现了保护本国市场、限制外国竞争者的目的,它们为美国政府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寻求法律基础。在对外行为方面,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对别国施压,以达到自己的要求。在多边关系领域,美国始终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热心推动者,致力于建立一个类似于GATT的全球性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美国在这方面倾心推动是分不开的。在区域关系方面,美国积极与加拿大、墨西哥进行自由贸易谈判,先后签订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把实现区域内服务的自由流动作为重要内容,并由此为其服务出口带来了切实利益。在双边关系领域,美国在1975~1988年间,曾11次援引贸易法301条款处理双边服务贸易争端,涉及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广告、广播、电影发行、建筑与工程、保险等部门,如迫使日本、韩国等国开放保险市场、建筑市场等。为了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美国政府其他许多部门,如商务部、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财政部、运输部、国务院、旅游管理局、进出口银行、国际开发署等,与服务业企业密切合作,为其提供有关市场、外国经贸法规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并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与外商接触,积极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美国政府对其服务贸易的干预是广泛而深入的。美国的经验说明,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尤其在服务贸易发展的初期,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起到保护新生、促进成长、形成优势的重要作用(程大中,2000)。要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政府必须担负起相应的重要责任。
(二)加快服务业对内开放的步伐
加快服务业的对内开放,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封闭状况,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进入和退出。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部门如电信、银行、保险等,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服务业创新不足、效率低下和竞争力缺乏。这些行业也是我国加入WTO谈判中,主要缔约方要求我国开放呼声最高的部门。在这种条件下,服务业的大幅度开放和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势必对国内服务业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在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实行对内开放,降低国内市场的垄断程度,适当放宽对内资企业的审批标准,允许国内有条件企业投资这些行业,通过充分的国内竞争来鼓励创新,提高国内企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三)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新加坡和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发展服务贸易和开放服务市场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应加强有关服务业的立法工作,按照GATS的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当外资服务业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有损害威胁时,能按照法规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另外,对于我们已经承诺开放的服务领域的现行立法,应该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对那些已经承诺开放但尚未立法的服务领域,应按开放的程度、开放的时间进程等做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立法上的无序现象。超级秘书网
(四)积极进行服务产品结构的调整
加入WTO,开放我国的服务市场,有利于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与市场体系,参与新一轮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日臻成熟,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结构调整和优化。我国应积极参与世界性的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五)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广泛,而且服务业企业的经营活动需要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所以发展服务贸易不是单独的行业、部门和企业所能办到的。我国应迅速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和对外开放协调机构,从战略角度制定出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服务出口的政策、法规和战略;负责与国外进行多边或双边服务贸易谈判;监督国家给予服务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统计和掌握国际、国内服务贸易的基本数据和市场状况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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