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农民工证明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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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证明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1

[关键词]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社会心理

[作者]梁彩花,硕士,广西中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院长、教授;周金衢,广西中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师;张琼,广西中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师。南宁,530001

[中图分类号]C9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4-0170-005

多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视角对农民工问题进行了研究。如农民工的劳动报酬问题,子女教育问题,身份权益问题等。偶尔也有消费问题,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在城市里的消费,而农民工返乡后的消费情况却鲜有研究成果面世,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很多农民工在城市里辛苦工作,省吃俭用,但当他们返乡后却表现出炫耀性消费的行为,分析这种行为及其深层涵义,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新型农民工,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城镇化建设,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炫耀性消费行为的界定

炫耀性消费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加拿大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约翰・雷(John Rae)于19世纪30年代提出的。他从虚荣心的角度解释炫耀性商品的性质和效用。他认为“虚荣心仅是一种超越他人的欲望。目的是为了占有他人不曾占有的东西”。他指出,炫耀性消费不增加总的社会福利,是一种零和博弈,一部分人的相对地位提高必然对应着其他人相对地位的下降。凡勃伦则在1899年出版的《有闲阶级论》中首次把“炫耀性消费”(conspicuous consumption)的概念引入经济学。凡勃伦说:“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还是远远不够的,有了财富或权力还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因为尊荣只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但通观凡勃伦的整本著作,他并没有对炫耀性消费进行具体的界定。对于炫耀性消费的概念,凡勃伦是在将其与“炫耀性有闲”(con-spieuous leisure)的对比中提出的。他认为,“两者所以同样具有博取荣誉这个目的上的功用,是由于所共有的浪费这个因素。在前一情况下所浪费的是时间和精力,在后一情况下所浪费的是财物。”

20世纪以来,学者们对炫耀性消费的研究也更进一步深入。雷本斯顿(Leibenstein)从消费动机的角度区分了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而非功能性需求中最重要的是影响效用中的外部效应所导致的需求,这些外部效应可以分为从众效应(bandwagon effect)、势利效应(snob effect)和凡勃伦效应。弗兰克(Frank)也简单地讲到(低收入阶层对高收入阶层的)模仿倾向与衡量个人能力(财富与收入)的信息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是负相关的。稳定的社会网络能够提供更多的衡量信息,而不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的衡量信息比较少,所以后一种环境中的消费者对炫耀性商品的需求较多,对非炫耀性商品的需求较少。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所谓炫耀性消费,是指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消费者为了给所拥有的财富和权力提供证明以最终博取荣誉、声望和地位等目的而进行的消费活动。这一界定包含着三层内涵。首先,炫耀性消费的目的是为了博取荣誉、声望和地位等。其次,博取荣誉、声望和地位的手段则是通过为所拥有的权利和财富提供证明,而在商品经济中,要为权利和财富提供证明,只有通过消费商品。这是因为,商品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而且还有符号价值。炫耀性消费所消费的主要就是商品的符号价值。最后,炫耀性消费受到消费者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无论是凡勃伦所说的对比性歧视还是金钱竞赛,都是根源于社会环境的。因此,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滨逊即使拥有巨额的财富和无限的权利也不会有炫耀的机会,更不会获得炫耀性消费的效果。

二、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的表现

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曾说过,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家庭或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些炫耀性消费支出。可见,炫耀性消费并不是特定少数人的专利,而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具体到农民工特别是一些年轻农民工的身上,他们返回家乡后在乡亲们面前进行炫耀性的消费,虽然这种炫耀性消费是低层次的,无法和社会中的一些暴发户相提并论。但在生活水平相对很低、物质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这种消费就显得非常突出,呈现出明显的炫耀性成分。

1、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领域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返乡农民工的炫耀性消费主要集中在吃、穿、用、和行这四个方面。首先是“吃”。这里所说的吃,并不是狭义地指吃饭,还包括抽烟和饮酒等。我们调研地点是广西河池市大化县七百弄乡弄合村,这里地处广西西北部山区,交通极其不方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调查得出结论:基本上不适合人居住。当地老百姓出行,主要还是靠走路,手扶拖拉机都不能进入,经济不发达,属于扶贫地区。这里的年轻人基本上初中毕业后都外出打工了。在这样的条件下,返乡农民工即使想在吃饭饮酒上进行炫耀,也没有可供炫耀的场所,而在自家即使吃喝得再好、花费再高也不能带来理想的炫耀效果。因此,对于返乡农民工来说,在吃的方面最有炫耀性价值的就是香烟,特别是一些当地没有的名牌香烟。因为抽烟不像吃饭、饮酒那样得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它可以随时随地在不同的人群中进行,通过在公众场合中抽高档香烟并时不时地派发给别人几根,很容易就能获得别人的羡慕,从而达到炫耀性消费的效果。因此,调查发现很多农民工在返乡前就在所工作的城市购买了一些高档香烟带回家,用于在走亲访友的过程中的自我消费和招待客人。这和当地农民的通常做法形成反差。在当地农村,村民们招待客人一般用的是在当地销售的中低档烟,平时他们一般是舍不得用高档烟来招待普通客人的,偶尔有些高档烟则会留在过年时在家庭这样的小范围内享用。这可以说是收入水平较低的当地农民的精明或者理性。然而,很多返乡农民工所抽的是真龙、玉溪等中高档烟,这些烟的价值每盒一般都在20多元以上。但他们似乎对香烟的价值并不在意,并且乐于把自己抽的烟派发给别人,当偶尔有些识货者能认出他们所抽的烟的价值并夸赞该烟的良好口感时,他们则显得非常满足。

其次是“穿”。在这方面,返乡农民工也特别在意。在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八面村我们遇到一个陈姓男青年,据了解,他今年28岁,已经在广州市打工5年了,前不久才回老家。从他的装扮来看,他完全不像是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农民工――粉红色的衬衣、黑色的皮带、灰白色的休闲牛仔裤,脚上穿的是黑色的皮鞋。调查组发现,他穿戴的这些大多都是价格在中高档的品牌服饰。他的这身打扮和当地农民迥然不同,然而在当地返乡的农民工之间却很常见。据他讲,在工地打工期间,他穿的都是比较便宜但很结实的衣服,这一方面是工作所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周围的工友都是这样,所以穿的差一点也无所谓。然而返乡后不一样,返乡后面对的是自己的父老乡

亲,他们从外出务工人员的穿戴中大体可以看出他(她)成就的大小。因此,返乡前的他们都会买几件好的衣服带回家穿,一来可以证明他们外出的成功,二来可以吸引一下乡亲们的眼球。

再次是“行”。由于受收入水平和农村恶劣的交通状况的制约,以前农民主要依靠两条腿往返于田间地头、集市等场所。经济状况稍好点的则可以购买自行车,这在农民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产。然而现如今返乡的农民工普遍对自行车失去了兴趣,而对摩托车情有独钟。在我们调查的几个乡镇里,摩托车专卖店和修理店的生意格外红火。在村里车流稀少的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些返乡后的农民工骑着崭新的摩托车呼朋唤友的现象。大多数农民工回家的时间很短,主要集中在农忙时期和节假日,这段时间一过,大多数农民工还是要返回城里的。其结果,就是他们新买的摩托车可能就要在家里“独守空房”了,只是个摆设作用。因为农村里的“36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不外出,简称“369部队”)是使用不上这种先进的代步工具的。因此,摩托车返乡农民工而言,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重要的只是他们的象征性价值。

我们这里主要介绍了返乡农民工在吃的、穿的、行的方面的炫耀性消费现象,但这并不是说这种现象在其他方面就不存在,只是在其他方面的炫耀性消费现象没有以上三方面普遍而已。也许还有人会说,农民工购买高档烟、名牌服装和摩托车并不能算作炫耀性消费,因为这些东西在城市里早已经司空见惯了,况且这些商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我们不否认这些商品在城市很平常。但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来说,这些商品除了实用价值之外,其炫耀性消费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因而就比较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2、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的主体

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现象并不是普遍存在。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年龄较大的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就很少,进行炫耀性消费的往往是一些相对比较年轻的农民工,特别是80后的农民工。年轻的农民工之所以成为炫耀性消费的主体,主要是因为:首先,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普遍不高,但正如王宁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很多农民工都有两栖消费现象。他们平时省吃俭用,因而当他们回家时,一般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积蓄,这些积蓄再加上农村相对较低的消费水平,使得他们在短暂的返乡其间能够进行炫耀性消费。其次,这些年轻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普遍较高,大多都是初中或高中毕业,较高的教育水平使他们在求职和收入水平上比他们的前辈更占有优势,在消费观念上和行为上也更前卫。再次,年轻的农民工大多还没有成家,或还没有生育子女,暂时还没有养家糊口的经济压力,很多家庭也不需要他们过于操心。因此,年轻农民工家庭负担较轻甚至没有什么家庭负担。这就为他们的炫耀性消费消除了后顾之忧,自然就成了返乡农民工中进行炫耀性消费的主体。

三、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的社会心理

1、尊重的需要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更是将人类的需要分为七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求知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每个人都有这七种需要,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就上升到较高层次的需要。而需要又能转化为动机,从而驱使着人们的行动。在当代城乡二元体制现实中,作为新型身份的农民工,低层次需要基本得到满足,对较高层次的需要(如尊重需要、求知需要)就更加强烈了,表现在迫切希望得到城市人尊重、得到社会尊重。

农民工在城市里从事着苦、脏、累的工作,收入也比较低,再加上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视野相对狭窄,在社会观念、生活习惯上与城市人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往往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受到歧视。因而,农民工们虽然在城市里工作,但他们在城市里却不容易得到应有的社会尊重和做人的尊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转而向农村寻求在城市里得不到的尊重和尊严。相对而言,农民工的收入一般来说比那些老实巴交地在农村务农的农民要高,并且他们还受到了现代城市文明的熏陶。因此,在那些留守农村的农民面前,农民工自然就有了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使他们找到了在城市里不曾体会到的人格尊严。为此,农民工愿意通过炫耀性消费,比如购买高档香烟、品牌服装和摩托车等商品――这些在普通农民看来是奢侈品的商品,在乡亲们面前显示他们已经发达了。

2、社会期望的压力

社会中的个体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位置上,或者说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对每一个处于一定社会位置上的人有着一定的要求,我们称此为社会期望;与此相应,当个体依照社会对他的要求去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时,我们又称他是在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其社会行为乃是一种角色行为。长期以来,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农村一直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为了改善生活环境,大批农民脱离了土地,到城市或东部等发达地区务工。对于外出务工的人员,家庭中的留守成员甚至是整个家族都对他寄予了厚望,期望他们能掘得一桶金,满载而归后,改善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在他们看来,外出务工人员的成功不仅是自己能力的体现,同时也是整个家庭甚至是家族的荣耀。相反,对于那些没有赚到钱的农民工来说,不光他们自己在返乡后存在很大的心理压力,而且整个家庭都会感到脸上无光。在这种压力之下,外出的农民工大都辛勤劳动,勤俭节约。在城市里即使再苦再累,他们也没什么怨言,只要返乡时手中有票子,他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

但是手中有票子,别人可能并不知道,那么怎样才能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成就呢?对于一些年轻偏大的农民工来说,他可能会建一栋像样的房子。可以说,建房子既是他们一生中的大事,也是他们向外证明的最好手段。而对于炫耀性消费主体――80后的农民工来说,建房子却并不是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的观念和消费习惯会更超前一些,在某种程度上,城市的生活方式已经在他们内心深处生根发芽,他们期待的并不是要在农村建房,老了以后再回到农村,而是最终能在城市里定居。既然不建房,那他们就有条件添置一些比较贵重的商品,并通过对这些商品的炫耀性消费来向乡亲们证明自己的外出务工的成就。

总之,返乡农民工炫耀性消费的原因并不完全出自于他们自身,从社会环境来说,乡亲们的期望所形成的压力也是驱使他们进行炫耀性消费的动力。

3、对城市消费方式的认同

认同是个体在主观上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形象、角色或对于某一群体、民族、国家、文化等的接受程度。它回答的是“我是谁”的问题,缺少这种可接受的认同,人们将会陷入认同危机,处在彷徨和焦虑的状态。个体要建构自己的认同,就必须一方面认识到自己和所要认同的对象中的其他成员之间具有相似性的那些属性和特征,另一方面还要认识到自己所要认同的对象所具有的独特性及其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区别。只有通过界定这种差别,相似性才能被识别。因此,“我们”对自己的认同进行定义的同时也就是对一系列“他们”进行定义的过程。“我们”的相似性正是“他们”与“我们”的差别性,反之亦然。可以说,对“他们”进行社会分类是建构“我们”自己的认同的另一种方式。认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的认同固然是个人身上或群体之间的较为稳定的特征和属性,它却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的。个体在其人生历程中总是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认同,而唯恐被划入地位较低的对象群体,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就会感到屈辱和难以忍受。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对理想群体的认同呢?从经济行为来说,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趋同消费,就是在消费趋向上保持一致。因为我们消费的不仅是商品本身,而且还是商品所代表的符号,人们在消费商品的过程中既体现和表达自己的认同,也是用来建构认同的材料。正如人类学家弗里德曼说:“在世界系统范围内的消费总是对认同的消费”。

长期在城市里务工的农民工虽然收入不高,但由于耳濡目染,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还是潜移默化地对他们发生了影响,散发着巨大的吸引力。特别是80后、90后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已经认同了城市,儿时农村的记忆在他们的头脑中将逐渐模糊、淡化,他们更愿意向往和习惯城市生活,转而追求城市人的身份认同。即使在节假日回到了农村,但他们对农村的亲近感并不会随着空间的转变而增强,相反,空间的转换正好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进行区别的对象――留守农村的农民,而区别的手段则是进行炫耀性消费。通过炫耀性消费,他们不仅能够赚取乡亲们羡慕的眼光,而且进一步拉开了他们和农村中地地道道农民的差距。尽管这种区别还不能改变他们作为城市人和农民的“夹生饭”身份,但最少在心理上能增强他们已经是城市人的认同。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2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返乡创业 解决方案

一、前言

所谓新生代农民工即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进城务工农村的人群。在目前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前提下,新生代农民工已经逐渐变成进城劳务群体的中坚力量,并且在思维意识、个人观念和行为习惯上都和以往的外来劳务人群有着些许差别。而且因为目前城乡体制的差异,很多新生代的农民工很难在城镇落户扎根。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在进程务工几年之后都会大都会选择回乡就业,但是在此之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展开自主创业。

二、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背景探究

(一)城乡体制差异是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根本原因

因为城乡体制的差异,我们国家的新生代农民工准备在城市落户的同时常常会碰到关于户口、教育、医疗等体制的阻碍。所以,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看不到扎根城市的希望,此时他们就会选择回乡就业或者进行自主创业。所以说,虽然城乡体制的差异在部分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产生了阻碍并且使社会资源的分配失去平衡,但是这项体质差异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回乡进行自主创业的根本原因。

(二)城市融入障碍是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为现代化城市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中坚力量,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城市,歧视农民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大部分外来劳务人员因为在思维意识、个人观念和行为习惯等部分都和城市群众有着一定的差别,所以和城市的生活相融合是比较难的。除此之外,外来务工人员也很难负担城市物价水平的持续升高。所以,回乡进行自主创业必然成为他们的首选。

(三)传统思想观念是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思想动力

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都在农村出生和成长,即使他们已经在具备一定的学历并且在城市里工作了很多年,却依然没有办法完全跳脱出传统的思想观念,家庭群居方式、养老意识等传统思想都促使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回乡就业或者进行自主创业。

三、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出现的困难

(一)经营管理能力不强

新生代农民工是否可以顺利进行创业的主要因素就是具备足够的经营管理能力。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通常都有着经营能力不强的弱点。第一,虽然大多数回乡自主创业的农民工都在城市的工作里获取了部分关于创业的技巧并且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可是这些技巧和经验大部分都是零零散散地获取的,他们都没有受到过专业的创业培训;第二,回乡自主创业的农民工因为汲取的关于自主创业的专业知识比较少,这就容易致使他们在自主创业时就会无法避免发生“空有抱负、能力不强”的问题,从而降低自主创业的质量。第三,回乡自主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长期的城市务工生活里,可能会产生出“失去抱负、得过且过”的心态,从而致使创业信心减弱,后续发展不强劲。

(二)创业期间出现融资难的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在回乡自主创的时候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特别是想进行一定规模的创业,资金支持更是不能缺少的。但是从目前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现实经验来看,第一,因为回乡自主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工作的时间不长,资金累积不足,通常在创业的初始阶段大都依附的是外部投资;第二,因为回乡自主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年龄比较小并且长时间不在家乡,那么他们在家乡的人脉结构通常都不强壮,这就致使他们展开的融资大多数都是从非常亲近的亲戚老友之间获得,这不但约束了融资范围,也在某种程度上局限了融资数额;第三,因为目前正规的金融组织所给予的低利息无抵押创业贷款都要求有很多对应的证明,比如学历认证、SYB培训证明等,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学历程度的局限,通常都没有办法拿出这些证明,只能变成申请需要抵押的创业基金,这就提升了融资的难度。

(三)创业生态环境需要改善

创业生态环境不良对为回乡自主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造成一定的困难。第一,治安管理需要提升。因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乡大多都是偏远山区和经济落后的区域,这些区域因为受到很多原因的影响,治安管理和发达区域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在创业期间可能会遇到不良社会青年挑衅生事、滋扰正常的生产次序,这很不利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功开展。第二,各部分配套设备不完善。因为新生代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地区大都经济落后,本地的各项配套设备依然很不健全,运输、通讯、供电等极不完善,这就会为新生代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打来极大的挑战。第三,各项批核程序依然比较复杂。在目前简政放权的条件下,我国自主创业的环境已经较为显著放宽并且各项批核方式也已经较为简单,但是依然留存大量繁杂的批核过程,这不但会提高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经济负担,同样会打击他们的创业激情。

四、新生代农名工返乡创业出现困难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培训

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透过创办技术培训班等方式来对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在创业讯息吸取、创业技术运作等部分展开有效地培训。总的来说,首先,政府可以和各个科学研究院和高等院校相联结、对进行自主创业的农民工展开专业化的培训,以此提升他们的创业能力。其次,政府也能够定时定期地邀请专家们到基层中去,当面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的回乡创业工作,为他们解答疑惑,助使他们进行自主创业。

(二)提高金融支持新生代返乡创业农民工力度

我国政府和金融组织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用现实行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所碰到的融资问题。首先,政府能够透过财务专款,对回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商品开发、企业进步等部分提供一些资金支撑;其次,政府需要依据自主创业农民工的现实状况,变革创业贷款类型,提供适合创业需要的贷款类型;最后,金融组织在讲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社会利益,具有针对性地展开适合回乡自主创业的农民工需要的贷款,并且派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讲解,帮助他们办理手续。

(三)逐步优化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环境

针对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回乡自主创业的时候遇到的创业环境不优良的困难,我国的各个政府机构需要展开积极的行动来解决此项问题。第一,提升治安管理。第二,完善各项社会措施。第三,政府应该持续简化各项批核程序。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要想解决新生代农名工返乡创业难的问题必须要加强对其关于返乡创业的培训、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并且逐步优化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环境,这样才能够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3

一、安阳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

安阳市总人口441万人(不含滑县),其中农业人口327万人。农村劳动力总数为202万人,富余劳动力约为135万人,目前已实现转移就业134.2万人,其中就近就地转移74.5万人。近年来,安阳市大力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返乡农民工创业人数分别为6791人、2089人、2015人,累计创办实体4879家,带动就业43908人。2014年元月至9月新增农民工创业人员1600人,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20人。随着安阳市城镇化率的逐步提高,预计每年增加10万人左右在城镇就业或创业。

二、安阳市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创业优惠政策落实难、可操作性不强。安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安发〔2009〕4号)文件上,虽然制定了有关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登记注册、经营场地、员工招聘等方面积极提供服务,并给予为期三年的扶持,扶持期内可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享受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信贷支持,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落实难、配套细则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目前,创业园区功能完善,各项优惠政策较易落实,进入园区创业即可享受;而没有进入创业园区的农民工创业者,多数没有享受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遍布城乡,只有少数进入创业园区,创业扶持政策惠及面窄的问题较为突出。

2.资金筹措难。主要是目前商业贷款融资门槛高、成本高,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一般对农民工创业项目贷款把关严格。从安阳市农村信用社了解的情况看,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没有特别优惠措施,贷款利率上浮最高可达1.1倍,享受基准利率很难。在担保政策上,对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住房等抵押贷款政策不到位,贷款一般要求找公务员、教师等自然人担保,并且手续繁琐、期限长,增加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难度。而安阳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门槛进一步提高。从2013年10月起,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而农民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要在当地实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失业后才能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实现创业者,才能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3.创业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培训目标任务不明。目前安阳市创业培训主要依托安阳市就业训练中心,针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培训。由于受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等因素影响,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对参加创业培训意愿不强、认识不高,再加上适合农民工创业培训的项目不多,同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相比,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存在组织难度大、成本高等不利因素。另外,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没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导致责任不明、培训动力不足、培训工作乏力等问题。

4.农民工创业能力相对较弱。主要是受自身素质能力的制约,普遍存在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对市场分析判断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对策措施

1.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在国家、省、市扶持创业政策基础上,结合安阳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状特点,从经营场地、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注册、税费优惠、员工招聘等方面入手,研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措施,把政策措施向创业园区外推广,切实解决全市创业扶持政策覆盖面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护航。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把创业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方便返乡创业农民工就近就地创业,使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2.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一要充分发挥安阳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在促进农民工创业中的抓手作用。小额担保贷款有手续便捷、贴息、惠及面广等优点,对农民工在创业初期的促进作用尤为明显。要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门槛,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没有实现城乡普及的情况下,允许农民工创业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返乡创业证明,基层人保所把关,即可认可;允许农民工以房屋等自有财产做担保等措施,把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农民工创业政策落到实处。二要发挥金融机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作用。要落实中国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创业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成为金融支持农民创业的重要形式。要增加商业性个人创业贷款发放力度,重点做好返乡农民工“个人助业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要灵活运用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根据农民工创业主体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和办法,比如在担保政策上,除要求有公务员、教师等自然人担保外,要允许农民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住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把金融机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作用发挥致最大。

3.开展创业培训,搞好创业帮扶。一要加强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要从创业意识、创业项目、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入手,通过创业培训切实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和素质,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扩展创业培训项目,除开展好适合农民工创业的种植、养殖、装饰装修、餐饮等培训项目外,并逐步向机加工、机修工、电子装配等高技术项目扩展,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层次和档次。要制定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的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解决培训责任不明、动力不足的问题。要积极争取省人社厅的支持,力争在有条件的县区增设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使全市创业培训资源布局更加合理,满足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的需要。二要搞好创业帮扶。要健全完善创业帮扶体系,在市、县(区)都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基础上,加强乡镇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把创业帮扶逐步向乡镇、社区(村委会)延伸。要发挥安阳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县、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创新帮扶形式,建立适合农村、农民创业的帮扶措施,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运作模式。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要开展好农民工创业项目推介评估工作,搞好后续服务。要建立创业帮扶志愿者服务队,把专家学者、创业能人等吸收进来,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项目运作、项目生产、项目营销等创业指导。要发挥全市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作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创业服务网上预约、创业者与指导专家互动交流等服务。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4

2008年12月28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定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四个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优 势

伴随着30年前数以千万计的城镇知识青年返城,创业型就业在改革开放伊始就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了当时缓解沉重就业压力的一大创举。统计数字显示,从1979年到1984年,全国共安置4500多万人就业,城镇失业率从1979年的5.9%迅速下降到1984年的1.9%,在几年内缓解了城市的沉重失业压力。这其中,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可谓功不可没。

事实证明,越是当经济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巨大的时候,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越显得重要。如今,在国内外经济减速的双重压迫下,我国的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对于众多的农民工而言,城镇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就业岗位减少,进而引起对农民工需求的下降,成千上万农民工提前返乡。

虽然由于我国就业统计的缺陷而未能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但由此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却同样让人担忧。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进城务工就成为了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如果城镇经济出现增长减缓,农民工的就业就会受到挤压。许多农民工的就业就极容易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广大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就势在必行。事实上,返乡农民工具有天然的创业优势,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通过在城镇打工,眼界更为开阔,也积累了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更善于捕捉创业的机会,因而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较高。据统计,近年来已有近500万农民工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开办工商企业,他们兴办的企业总数约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

根据有关测算,一个农民工创业成功,将有效解决五、六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因此,如果农民工回乡创业成功,将加快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互动格局,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限 制

与此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农民工个人素质和制度环境的影响,农民工创业要比同等条件下的城镇居民困难得多。

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工的素质普遍比较低下,创业意识缺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调查,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到80%以上,而从未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占3/4以上。

另一方面,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在创业金融支持、信息服务、建设用地、税费减免、招工用人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障碍,制约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不仅如此,从农民工创业的企业类型来看,技术含量低、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管理水平不高是其主要的特点。其结果是,农民工的创业型企业平均寿命都不长,容纳就业的功能受到很大限制。

解 决

面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新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将鼓励农民工创业作为解决他们重新就业的首要之选。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目前,我国的创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城镇,不但覆盖范围小,而且许多培训内容脱离市场的需求。而针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尚处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农民工创业实际的教材,组织有经验的教学培训人员,筹集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创业培训。只要农民工的创业意识被激发出来,创业活动才能形成一股浪潮,其带动就业的功能也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尽快解决农民工创业的制度,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比如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简化创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尽量免费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也可以考虑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发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性等。

最后,应该将农民工就业问题与城镇职工就业问题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就业的城乡统筹兼顾。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对农民工就业问题重视不够,除了思维习惯外,更重要的是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在创业问题上,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创业扶持力度不均的根源。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5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东部发达地区实施大规模“机器换人”计划影响,广西农民工返乡人数不断增多,形成“回流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事关广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决定2015―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民工创业。201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明确“支持每个设区市创建1个以上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随后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等部门联合下发试点工作通知,部署开展创业园项目试点。通过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实现“筑巢引凤栖”的扩大效应。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强力推进创业园建设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创业园申报工作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开展实地查验、评估论证、督促检查等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农民工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项目实施工作。各市、有关试点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主动、牵头抓好项目实施,并结合实际出台管理细则或操作办法,确保创业园建设规范有序、顺利推进。

(二)明确标准,建立机制,科学指导创业园建设

自治区本着布局合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出简单易操作的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六条标准”: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存量资源;二是建设规模应在10至20公顷之间,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集约用地要求;三是入驻企业应有1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四是入驻企业投产率应在10%以上;五是农民工开办(含入股)的企业数不低于创业园内企业总数30%;六是入园就业的农民工人数不低于创业园内就业总人数的60%。此外,还明确要求各地建立以政府扶持为主、市场化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快r民工创业园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建成功能完备、可持续发展的农民工创业园。

(三)政策叠加,效应集聚,全方位扶持创业园建设

在创业园项目建设过程中,自治区除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和专项用地指标外,还注重与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28个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有20个安排在贫困县,将扶持农民工创业与服务精准脱贫工作相叠加,充分发挥各项目资金、政策的叠加优势,统筹有限的财力、物力建设农民工创业园,更好地发挥政策共振效应。同时,对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农民工创业园,按规定落实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对经济效益显著、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增加用地指标、相关税收减免等相应扶持和补助,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创业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享受创业孵化优惠政策等多项扶持。

三、工作成效

截至2016年11月底,2015年启动建设的第一批14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13个通过“六条标准”的考核验收,将被授予“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牌匾。第二批14个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也已基本完成园区规划、选址、用地申报等前期工作。验收合格的13个创业园已有262家企业入驻,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176家;开工企业183家,提供就业岗位10996个,累计吸纳农民工就业8752人。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28个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各具特色、各有亮点、成效凸显,创业园培育的创业典型纷纷涌现。如全国优秀农民工黄韶羡,2013年从广东返乡创业,创办广西金海乐器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入驻昭平县农民工创业园,拥有两个加工区,每月生产吉他1万多把,80%销售到欧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帮助当地60多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田阳县返乡农民工苏俊宇,入驻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创办百色市至恒门业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4300多万元,带动当地200多人就业;入驻平南县农民工创业园的莫乃飞,看好家乡特色农业的发展前景,前期投入300多万元创建了公司,依托电商销售特色农产品,创业半年多时间销售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虽然目前项目尚未盈利,但他对自己创业的选择信心十足:“准备把房子、车子拿去抵押贷款扩大销售规模,哪怕就是再次睡地板也要坚持搞下去!”

返乡农民工证明范文6

避免陷入“拉美陷阱”将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城市的成功就是国家的成功。20世纪后半期以来,城市化和特大城市持续快速发展。据联合国统计资料预测,到20__年,城市人口将达到55%,到2025年,达到65%;先发国家在保持一段83%左右平台期后有继续了其城市化进程,而后发国家将快速增长到61%。

考察世界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带,大致有四种类型:(1)以巴黎、巴塞罗那为代表的欧洲文化型;(2)以纽约、东京为代表的经济集约型;(3)以洛杉矶、盐湖城为代表的美国中西部散落型;(4)以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布宜诺斯艾利斯以及孟买、德里(旧德里)等为代表的拉美型。前三种类型的超大城市,有的以特定的文化为凝聚力,有的以现代产业、现代科技为核心,走出了市场经济和人文理念相结合、城乡之间和城市内部结构比较协调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没有因此而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有不少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呈现畸形的城市化则主要集中在后发国家,尤以拉美国家最为突出,故称之为“拉美陷阱”,其关键在于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没有很好解决好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的问题,在总人口中存在相当规模的人口却享受不到现代化的成果,阻断了现代化的进程。

对于中国的城市化过程,采取怎样的政策措施与机制才能使其避免陷入拉美陷阱的怪圈,将是我们长期思考的问题。改革开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大大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发展有较大进步,但在城市化过程中目标不明确,产业定位不准确,城市化战略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方向不甚吻合,城市化严重滞后的状态尚未根本改变。

近年来,城市化理念深入人心,无论是政界还是理论界,正在逐步达成共识,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__区”,但在城市化的战略选择上仍存在分歧。考察世界范围内城市化的进程,我们可以发现后发国家普遍面临着快速城市化与劳动力转移带来的问题与压力,怎样走一条和谐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构建“三园互动”机制,应对农民工返乡潮

受当前金融风暴的冲击,形成了新的民工返乡潮。在一定程度上讲,农民工返乡对于减轻城市就业压力,缓解城市就业和其他社会矛盾是有利的,但大批农民返乡,他们的动向、返乡规模和速度等都是需要各级政府密切的关注。更重要的是,要让返乡农民继续保持生产积极性,有事可做。首当其冲要实施三大主体工程:一是实施创业园丁程,支持农民返乡创业二是实施安居园工程,支持农民工安居乐业;三是实施培训孵化园工程,支持农民工提高就业水平。通过三大园区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民的返乡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软的社会政策。

首先,在县城或建制镇建设安居园,避免拉美陷阱。之所以会发生拉美现象,主要在于这些国家的城市化不彻底,在政策上和社会运行上将人群进行了城乡分割,导致了社会矛盾凸现。针对外出务工,有一定收入并有意向返乡建设家园的农民工,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使他们在县城或规模较大的建制镇购买安居房,让已经适应城市生活的农民工不再回到偏远的自然村中居住,达到规模居住,改善生活条件的目的,完成由乡村传统社会向城市现代社会的转变。

其次,兴建创业园,搭建就业平台,使新融人的农民工有业可就。可以通过创办创业园,把农民丁和农村中的优秀青年的一技之长孵化为新兴产业集群,并把乡镇的招商引资场所也集中到创业园内,逐渐形成城市的新兴产业聚居区。从世界各国企业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的规律看,95%以上的企业足微型和中小企业,65%-80%的劳动力在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是吸收劳动力就业的基础组织单元。创业园可以为农民创造企业成长与发展的优良环境,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推进,示范扩散”的方法进行开发建设。引进市场前景广阔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渠道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最后,创办职业培训园,提升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民转化为市民的速度。面对知识经济的冲击,人是最为活跃、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培训园建设高质量的示范性学校以满足农民望子成龙的愿望,创办中高等职业教育以提升农民工的创业技能,提高农民丁的整体素质。通过职业培训,培训园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创业园竞争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速由“农民”转变为“市民”。

构建人文普遍服务体系,高起点推动城乡统筹

“三园互动”是城乡统筹的一种新机制,每一项机制的创新与蕴育,都需要一个适合它生长与发展的土壤,也就是说需要构建一个科学的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来培育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城乡统筹向纵深发展。

基于多元符合转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来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设计制度的关键是要把握好制度的重构整合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要实现四个“突破”:一是要打破二元城乡分割、行业分割的人文社会普遍服务制度模式,实现普遍服务的全覆盖;二是要构建基于生产要素动态流动从而打破静态控制的人文社会普遍服务模式,实现普遍服务的可获得性;二是要打破主要对固定的企事业单位的就业职工的人文社会普遍服务模式,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四是要打破只为了保障而保障的“制度理念”,实现公共服务的公正性。人文社会普遍务的主要内容是指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发展权和自由迁徙权的普惠制度体系,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基础教育保障制度、自由流动户籍制度等将成为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有力支持。

中国社会发展处于多元复合转型期,在现代化与城市化转型的过程中,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解决弱势群体、落后地区边缘化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就是农民与土地剥离的过程,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过程,在这种关键的转型时期,怎样给予农民以切实的国民待遇,实现农民向市民的真正转变,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无疑是其最有效的制度与体系保障。

完善配套措施,避免循环改革

构建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城乡统筹的核心机制 ,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需要顶层设计,系统集成的阶段。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系统、制度保障系统、环境服务系统,才能为农民丁返乡留城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软件环境,实现良性互动,彻底起出农村循环改革的怪圈。

完善政策支持系统。首先,是税收、土地政策支持。对返乡创业的农民于的投资项目,可享受引进外资的优惠条件,使来自县域外的农民工创业投资项目与招商弓1资的项目,享受同样的待遇。其次,是投资激励政策。通过担保、信贷等途径引导返乡农民的资金投向城镇创业和城镇建设;取消投资限制,允许回乡农民工承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各类商业网点或开发住宅小区。再者,是劳务流动激励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丁就业、经商的限制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第四,是贡献激励政策。建立农民下贡献奖。对年生产值或年缴税收达到一定数额、对解决一定数量劳动就业的农民了,要给子物质和名誉奖励。还有子女教育政策,对于返乡创业、就业、进城打工、居住的农民于子女在县城上学,可享受与县城居民子女上学同样的待遇,以解决农民丁的后顾之忧。最后是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地方政府要建立农民工科技创新奖,鼓励农民工进行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