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中国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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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中国人范文1

本险种为附加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3年启用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体现了细分市场需求、细分客户群体、细分风险特性,量体裁衣,实行个性化产品、差别化费率的方案。设计开发了8个主险条款和配套的11个附加险条款,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选择。条款中,既有按客户种类和车辆用途划分的家庭自用、非营业、营业三大类客户群为主的汽车损失主险条款,又有以车辆类型划分的特种车辆、摩托车、拖拉机专用条款,还有综合不同客户一些车辆综合性保险需求,不分客户群和车辆类型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如在家庭自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增加了玻璃单独破碎和自燃责任,对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增加了车身划痕损失险等。

条款内容:

1、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 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5000元。

闲话中国人范文2

警衔基本介绍警衔,是指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的等级编制。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警衔等级的设置为5等13级。

1等是总警监、副总警监,由国务院批准授予;

2等是警监,分3级,1级和2级警监由国务院批准授予,3级警监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3等是警督,分3级,均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4等是警司,分3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

5等是警员,分2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根据这一方案测算,警监为0.26%,警督为25。56%,警司为60.71%,警员为13.17%。比例和结构比较合理。

警衔等级设置

将校尉型。见于前苏联、东欧国家、朝鲜、越南、老挝、泰国、沙特阿拉伯、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埃及、利比里亚、秘鲁等国。有些国家为了与军衔相区别,在衔级前冠以民警或警察二字。如前苏联警察分为内勤和民警,内勤为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共四等十五级;民警警衔最高级为中将,其他警衔与内勤相同,共四等十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加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 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三条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 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十四条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

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

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的,应当调整至新任务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

人民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于二级警员。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的警衔工作适用于本条例。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定。

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四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的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闲话中国人范文3

一、形式之笔墨

中国画从技法角度而言,实质上就是如何用笔用墨的问题。中国大约自11世纪开始,“笔墨”的含意就不仅是工具的名称,还成为中国绘画技法的代名词。有规矩始成方圆,笔墨就是中国画的规矩。中国画以其特有的笔墨技巧作为状物及传情达意的表现手段,以点、线、面的形式描绘对象的形貌、骨法、质地、光暗及情态神韵。这里的笔墨既是状物、传情的技巧,又是对象的载体,同时本身又是有意味的形式,其痕迹体现了中国书法的意趣,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由于并不十分追求物象表面的肖似,因此中国画既可用全黑的墨,也可用色彩或不同墨色结合来描绘对象,水墨所占比重相较色彩更多,所以中国画又称为水墨画。不同墨色概括总结为墨分五色,浓淡干湿焦,或焦浓重淡轻,以调入水分的多寡和运笔疾缓及笔触的长短大小的不同,造成了笔墨技巧的千变万化和明暗调子的丰富多变。同时墨还可以与色相互结合,而又墨不碍色,色不掩墨,形成墨色互补的多样性。南齐谢赫的六法论提到“随类赋彩”,以墨为主的中国画注重对象的固有色,而光源和环境色并不重要,一般不予考虑,但为了某种特殊需要,有时可大胆采用某种夸张或假定的色彩。笔墨问题一直被历代画家、评论家予以重视。五代后梁的荆浩认为吴道子“有笔无墨”,而项容“有墨无笔”,皆美中不足;明朝董其昌的“画岂有无笔墨者”。石涛的《画语录》中有一段专门论述笔墨。“古人有有笔有墨者,亦有有笔无墨者,亦有有墨无笔者;非山川之限于一偏,而人之赋受不齐也。墨之溅笔也以灵,笔之运墨也以神。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能受蒙养之灵而不解生活之神,是有墨无笔也。能受生活之神而不变蒙养之灵,是有笔无墨也。”石涛在分析笔墨的运用方面有意将笔与墨分开,他所指的笔倾向于用线造型,描绘客观事物,而墨倾向于渲染气势,加强主观效果。“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他认为“墨”离不开“蒙养”,就诸多人对“蒙养”一词的解释综合来看,“蒙养”大意是指个人的世界观与修养,也就是说“墨”离不开画家本身对生活的体验与对世界的认知;“笔”离不开“生活”——客观事物的造型基础。“能受蒙养之灵而不解生活之神,是有墨无笔也。能受生活之神而不变蒙养之灵,是有笔无墨也。”石涛对之前古人中“有笔有墨”“有笔无墨”及“有墨无笔”的现象作了解释说明。谈到了光有主观认知而无法塑造客观的形象,即是“有墨无笔”;而单有客观造型却没有主观的组织刻画,即是“有笔无墨”。这与现代水墨人物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现代水墨人物画不同于传统水墨人物画的特点之一,是受到了西方素描与解剖知识的影响之后,在塑造人物方面不同于以往,而是更加尊重人物造型本身,正如石涛所谓的“生活”,但是作为中国水墨画,又不能单单强调刻画对象本身而忽略了中国特色的水墨语言,变成了单纯用中国的毛笔画西方的素描,这时就需要画家本身的“蒙养”来加以主观创作。如何解决“笔墨”关系,这也正是现代水墨人物画发展中所不能避免且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石涛在“笔墨章”中提出的用“笔”构造形象,用“墨”渲染气势给现代水墨人物画发展提出了有益的启示。傅抱石语:“脱离时代的笔墨,就不称其为笔墨。”除了笔墨,中国画的题材内容也是值得反复琢磨的。作为现代水墨人物画,单从字面上来看,现代性是它的特点之一。而现代中国社会各界非常重视民生问题,艺术当随时代,这一题材更成为中国水墨人物表现题材的重中之重。

二、形式之题材

不同的题材决定于作者对所表现对象的认识和感悟,每个人的认识角度不同,又受各自的生活环境,生长经历影响,所以不可能完全一样。石涛在其《画语录》“尊受章”中提出“受与识,先受而后识也。识然后受,非受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石涛谈到了感受与认识的关系,他提出感受在先而认识在后,先有认识而后感受,就不是“纯粹的感受”了。现代水墨人物创作中刻画人物,第一要做的就是观察对象,抛开素描解剖这些理性的知识,以画家特有的敏锐感受,抓住对象给予的直观感受,之后再加之理性的分析去完善塑造对象,这样的水墨人物作品才能包涵画家本身倾注的情感,反之则是空洞乏味。按石涛的理解,是缺少了“蒙养”,也就是缺少了生活体验,这些作品就成为了“有笔无墨”的作品。“画受墨,墨受笔,笔受腕,腕受心。”画的根本是“心”,是画家的“受”。石涛在尊受章中突出强调了尊重自己感受的重要性。他在远尘章中再次提到“画乃人之所有,一画人所未有。”人人都可以作画,却不理解要根据自己的感受作画。尊重自己的感受,这一点在现代水墨人物画创作中是必须重视的。“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在石涛看来,古人的须眉和肺腑,不可能生长到“我”的身上,即便有时碰触了某家,那也并不是“我”特意然之,而是同一事物对不同画家启了相似的灵感,绝非泥古不化。中国画讲求传承,无承继何以谈传接?那么学习中国画,是要以临摹古人为重还是以写生现代为主?吴冠中在《我读石涛画语录》中结合自身的经历谈到:“从临摹入手多半坠入泥古不化的歧途。必须从写生入手才能一开始便培养学生对自然独立观察的能力,由此引发出丰富多样的表现方法。”而丰富多样的表现方法难免的会与古人有碰触,石涛并未否认这样不行,但是他强调“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故君子惟借故以开今也”。现代水墨人物画学习离不开对古人作品的临摹,借古开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临摹学习的前提,不能一味的“拿来主义”,否则现代水墨人物画还谈何“现代”?

三、形式之构图

在构图上,中国画讲求经营,它不是立足于某个固定的空间或时间,而是以灵活的方式,打破时空的限制,把处于不同时空中的物象,依照画家的主观感受和艺术创作的法则,重新布置,构造出一种画家心目中的时空境界。于是,风晴雨雪、四时朝暮、古今人物可以出现在同一幅画中。因此,在透视上它也不拘于焦点透视,而是采用多点或散点透视法,凭借以或上下,或左右,或前后移动的方式,观物取景,经营构图,具有极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同时在一幅画的构图中注重虚实对比,讲求“疏可走马”“密不透风”,要虚中有实,实中有虚。徐悲鸿在中国画实践中引入焦点透视,这项贡献对中国现代美术的发展有着深远意义。他在中国画改造的过程中所动用的透视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线性焦点透视法。画面中的视平线不是随意设置,而是严格的归结为一条,这就与中国古代的“高远法”、“平远法”等流动的观察方式和在地平线的上下自由移动的构图方式拉开了距离。艺术发展受时代环境所影响,中国的建筑一直在发生变化,鉴于古代传统房屋高梁的特点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古代绘画的规格为适应环境与古人的审美需要,一般主要为挂轴或手卷或册页等形式,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现代人民居住环境的改变,使绘画创作规格不再拘于挂轴,手卷等形式限制,巨型尺幅的佳作频频出现,正是归功于焦点透视法的引用使得现代水墨人物画在创作大幅尺寸时的构图有的放矢,使之笔墨造型在此基础上得以充分表现发挥。

四、结语

闲话中国人范文4

“这将大大降低国内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化学品进行国际注册的成本,费用节约可达50%,缩短其在海外登记的时间,对推动我国相关产品在国外登记出口、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价格、促进相关产业的海外拓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化集团副总裁、沈阳院院长李彬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认证后,沈阳院出具的相关评价数据将获得33个OECD成员国的多边认可,彻底解决了多年来我国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口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只能依靠国外GLP实验室检测的问题。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分析室主任陈铁春介绍,GLP是为了加强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是针对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实验而制定的规范。制定GLP的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实验的各个环节,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实验质量的提高,提高登记和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等,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从中化集团了解到,为统一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标准,避免化学品的非关税壁垒,从上世纪80年代起,OECD就开始着力推动安全性评价数据的相互认可,制定了GLP准则,要求各成员严格遵循。而我国的GLP工作起步较晚,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先后支持和制定了涉及各领域的GLP标准,但管理规范目前还仅限于国内,尚未与国际认证机构接轨,对国内企业相关化学品出口产生了较大的制约和影响。

“2011年,国内农药出口量达140.67万吨,同比增长15.6%;出口额为61.87亿美元,同比增长27.62%。我国虽成为出口大国,但却是市场小国和话语权弱国。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我国农药毒理、残留等实验数据得不到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认可,在参与农药残留限量国际标准制定和解决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等方面难以掌握主动并有效应对。”陈铁春强调。

此外,从2007年起,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也给我国化学工业及相关产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我国向欧盟出口化学品和化工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等方面的问题,且必须凭通过其认证的GLP实验室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据估计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对欧盟石油和化工产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影响了我国相关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因此,我国化工产品要跻身国际市场,必须要将国内的安全评价标准纳入GLP国际管理体系。

作为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援建、我国最早从事农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安全评价的机构,沈阳院安全评价中心在国内也最早接受并引进了GLP国际管理理念,在农药、医药和新化学物质安全评价的GLP体系建设和运行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尽快达到并通过国际GLP实验标准和认证,沈阳院安全评价中心一直按照世界最先进的动物实验标准,严格规范各个环节,通过各种途径扩大研究和实验领域,到2000年已率先成为国内该领域测试范围最广(涉及农药、医药、新化学物质、航空和海洋危险货物等)、实验能力最大(可提供我国化学品登记资料要求的全套实验数据)、实验数量最多(每年承担上千项实验)的安全评价机构,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同时进行农药、医药和新化学物质安全性评价实验的单位和具有按照农药登记管理资料要求进行全套实验能力的单位。

闲话中国人范文5

关键词:国画;戏剧;人物画

中图分类号:J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1-0014-01

中国的戏剧文化与中国国画都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瑰宝,在文化精神和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审美上都表现出共同的民族性,具有共同的哲学渊源和共同的美学特征。戏剧和国画具有同样的美学追求和相似的艺术手法,两者相互影响相互贯通,尤其是戏剧人物形象的设计、脸谱和化妆更是中国戏曲艺术和绘画艺术相结合的典范,最能够体现二者的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国画作品中有很多以戏剧人物形象作为创作题材,以“中国画”来表现“中国戏剧”,二者均为东方写意神韵,这种表现方式更是珠联璧合,使中国戏画更加散发出独特的东方艺术魅力。

一、国画与中国戏剧的文化渊源

中国的戏剧文化与中国国画可以说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姐妹艺术,其产生和发展繁荣都受到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追求神似、时空超脱具有同样的美学追求和相似的艺术手法。中国戏剧和中国国画同样追求创造意象,追求意境,均能产生独特艺术感染力的境界,在国画的创作过程中,画家以形写神,追求气韵生动,将画家的寄托和感情倾注于画中,使画作形成一种情景交融并极富感染力的艺术境界。而戏剧是一种综合的舞台艺术,是文学、音乐和美术、舞蹈结合的艺术方式,追求的是各方面的综合应用以达到追求意境的目的。两种艺术形式追求的都是“传神”、“写意”而不是“逼真”。

二、国画中戏剧人物形象的表现形式

(一)整体勾画

国画技法中借助线条的勾勒能够尽量真实地表现出戏剧人物的形象,同时需要遵守戏剧舞台表演的特点,即要对戏剧舞台道具 、服饰、脸谱等忠实重现,完成对戏曲舞台灵魂的实录。同时由于国画和戏剧同样的写意艺术追求,以国画勾勒重现戏剧舞台时也保留了同样的艺术追求。

(二)戏剧人物形象服饰的处理

中国戏剧人物形象的服饰道具多种多样,在以国画重构戏剧人物形象的时候应注意考虑服饰衬托的人物关系,既要求能够展现人物形象,又要求能够体现不同人物之间的关系,因此在色彩和服饰以及脸谱图案中都需要做到符合创作主题。在注意戏剧人物服饰衬托美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国画中并不能全面重现戏剧舞台,因此在“写意”的境界上需要对戏剧人物形象的服饰使用抽象或意向的方式达到和谐写意的境界,需要做到能在一幅画中体现戏剧的艺术魅力。

(三)动作的处理

戏剧舞台表演讲究唱念做打,本身具有极强的动作性,同时具有一种延伸的趋势即动势。要以中国画表现戏剧演员唱念做打的动作就要抓住其动势,在构图和绘画中注意表现人物的动作趋势和人物内心,使作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空间延展性。

(四)人物内心世界的展现

在戏剧的舞台表演中,艺术家们运用各种手段综合表现人物的内心。而在国画中必须通过静态的内容来表现戏剧人物形象的内心世界。例如用国画中的小写意画法对人物的动作进行渲染,给人一种画面的动态感以达到表现人物内心的韵律之美。具体来说还可以通过直诉、暗示和比喻的表现形式。

(五)脸谱和意境

在戏剧长期发展中,人民群众和戏剧艺术家们已经对人物脸谱的色彩施以了特殊的褒贬之意,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品行和性格。因此在创作戏剧人物形象的时候必须注意对色彩的把握,做到不与人物内心和性格相悖。对人物脸谱如果一味照搬则显得呆板僵硬,在表现戏剧人物形象时可以根据创作整体思路通过虚化写意的方式对脸谱重新创作,达到神似而非呆板“逼真”的效果。

闲话中国人范文6

记者从中国三峡集团中华鲟研究所获悉,日前研究所成功繁育出约5万尾全人工繁殖的“子二代”中华鲟。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全人工繁殖中华鲟数量最多的一次。

中华鲟研究所副所长杨元金介绍说,这5万尾“子二代”中华鲟是从约10万枚“子一代”的中华鲟受精卵中孵化出来的。所谓“子一代”中华鲟,就是利用野生中华鲟亲鱼,经过人工繁殖培育的中华鲟。

记者从研究所的幼鱼培养箱看到,刚孵化出的中华鲟幼苗还没有发育完全,外形类似蝌蚪,正成群结队在水中畅游。体型稍大的,外形已接近成年中华鲟,呈纺锤形,头尖吻长,体被覆五行骨鳞,看起来非常神气。

2009年,中国成功实现中华鲟全工人繁殖,但最多时出苗不足2万尾。杨元金说:“此前还不能算是大批量。这次成功繁育5万尾‘子二代’中华鲟,标志着我国中华鲟全人工繁殖技术已全面成熟。利用全人工手段保护中华鲟,已成为现实可能。”

工作人员将对这批子二代中华鲟进行野化驯养、强化培育、海化试验等研究工作。争取在明年4月份开展实验性放流。

据介绍,这次人工繁殖中华鲟的孵化率约为50%,高于野生条件下的孵化率。由于野生中华鲟产卵受场地、水流以及周围食卵鱼类的影响,孵化率一般低于30%左右。

中华鲟是中国特有的古老珍稀鱼类,在地球上已繁衍生息数亿年,是世界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生物,被誉为“活化石”。由于数量稀少,也被称为“水中大熊猫”。

据中华鲟研究所所长陈磊介绍,中华鲟最神奇之处在于它的物种习性。“这个物种染色体是多倍体,基因信息量大。他们经历了各种环境演变,一直延续至今,具备了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在江水和海水中生存,成熟后洄游到长江上游的金沙江

产卵。”

20世纪80年代,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建成后,切断了中华鲟至金沙江洄游的通道,这种珍贵的水生生物的生存问题引起世界普遍关注。1982年,中国建立国内唯一一家保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的专业科研机构,对中华鲟的繁殖、培育和放流进行专门研究。目前已累计向长江中放流多种规格的中华鲟近500万尾。

杨元金介绍说,目前科学家已基本摸清中华鲟的产卵时间场地以及参与产卵种群的短期变动趋势。长期监测研究表明,中华鲟在葛洲坝下游已经形成固定的产卵场地,每年都会有成熟的中华鲟,从大海洄游至此产卵。

“然而,近年研究也表明,野生中华鲟资源出现了总体数量减少、雌雄比例失调的苗头。如今,中华鲟全人工繁殖技术实现了突破并走向成熟,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技术条件。”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