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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风俗习惯范文1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伴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所谓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服饰、饮食、婚嫁、丧葬、礼仪等方面的习惯做法。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则侵犯了少数民族公民所享有的上述权利,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与民族自尊心,破坏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原则,理当予以禁止。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从内容上看,主要表现为强迫少数民族公民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干涉或破坏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正当行动。例如,强制回族群众食用猪肉,禁止少数民族过自己的节日等等。这里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客观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如果以宣传教育的方法,促使少数民族自愿放弃、改革自己的落后风俗习惯,则不构成本罪。第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即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干涉是没有合法根据的。第三,所侵犯的必须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即汉族以外的民族的风俗习惯;这种风俗习惯必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群众基础的风俗习惯,因此,侵犯汉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以及干涉少数民族的个别人并非基于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活动,就不构成本罪。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政治影响坏等等。如因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了民族纠纷、发生械斗的,应视为情节严重,以犯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政治水平不高、或者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缺乏了解,导致对具体问题处理失当,引起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不满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论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触犯刑法的,应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区分本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的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少数民族公民的风俗习惯不包括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对象则既可能是少数民族的公民也可能是汉族公民。
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行为的客观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进行非法剥夺,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另外,一般说来,两罪的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也常常不同。其中,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多发生在教堂、寺庙,或其他有关宗教活动场所,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则较少发生在这些场所。
4、两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二者虽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是不同的,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人系明知少数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但仍故意加以侵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之行为人则是明知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故意予以非法剥夺。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2
【关键词】回族;婚姻习惯法;共性与特性;发展变化
一、区域间回族婚姻习惯法发展变化比较
回族习惯法既不属于伊斯兰教法的一部分,更不能等同于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是一整套宗教教义和法律制度,它规定了所有穆斯林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伊斯兰教法要求所有穆斯林顺从的意志,奉行伊斯兰法律制度。在伊斯兰教中,宗教与法律是一对等量齐观的概念:宗教的法律化、法律的宗教化是伊斯兰教法的本质特征。但是,随着回民族的形成而产生的回族习惯法在我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即他不属于国家法的范畴,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虽然,回族习惯法的主要渊源是《吉兰经》,是根据《古兰经》的精神实质而建立起来的,但是,回族习惯法是回族先民移居中国为适应中国传统文化的需要的同时保持原有文化特征的结果;因此,回族习惯法中不但有伊斯兰文化的因子,也有汉族文化的因子,抛开回族习惯法中汉族文化的因子,单纯强调伊斯兰教的因子,将回族习惯法归属为伊斯兰教法或等同于伊斯兰教法是不全面的。
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河北大名县分处东西部,地域差异较大,回族婚姻习惯法在发展变化中也各有特点:
(一)两地间回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发展变化的共性。尽管两地分处东西部,但是在婚姻习惯法发展方面存在了很多相似之处”第一,回族婚姻习惯法中有关宗教的内容依然发挥着明显的作用”尽管我们在河北大名县调查中发现,宗教的力量对回族婚姻习惯法影响已经减弱,但无法否认的是其依然是回族婚姻中不可回避的事实考量,在回族婚姻家庭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我在与河北大名县回族同学交谈中发现,回族青年尤其是女性只要能够找到合适的回族对象,一般不会接受和异族通婚”而且很多回族青年都表示自己的配偶应当是本民族的,而且结婚应当遵循回族的风俗。第二,两地回族婚姻观念趋于开放,在河北大名县,异族通婚已经成为了现实,许多青年崇尚自由恋爱,都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配偶,宗教家庭因素对他们的干扰相对减弱,而且很多父母在这一方面也不在有硬性的要求,当然,尽管在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家庭婚姻普遍受到和家庭长辈的干涉,但生活相对富裕!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则相对开放和包容,这些青年可以自由恋爱自由结合。
(二)两地间回族习惯法发展变化的特殊性。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发的展变化存在共性,同时也各有特点”第一,宗教力量强弱差异明显,由于人口的聚集程度地域开放程度的影响,河北大名县回族婚姻习惯法中宗教色彩逐渐的淡化,回族风俗表现出与汉族的风俗趋于融合,形成了一个有机互动地整体,而青海大通的回族习惯法表现的更加独立,其宗教色彩还很明显,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在风俗方面差异较大,如在服饰方面。第二,女性地位方面两地有很大不同,河北大名县回族处于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变革影响比较直接迅速,比较容易接受新观念新思想,在女性地位方面的改变也就比较明显,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影响甚微,女性地位与汉族女性基本没有区别,女性思想更加的开放,权利意识较强。
二、回族婚姻习惯法地域差异的原因分析
首先,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藏高原上,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落后,因此传统回族婚姻观念占据主导地位,河北大名县处在社会经济改革前沿的,回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基础教育持续的改善,随着文化素质的提升,回族开始放弃某些婚俗,逐渐导致婚俗习惯日益现代化,其次,在文化交流融合方面,由于河北大名县回族与汉族杂居生活,各方面联系比较紧密,回族婚姻习惯更多的受到汉族婚俗文化的文化影响;而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虽然也与汉等民族杂居共处,但更多的表现为小聚居特点,在一个封闭的文化圈内必然导致族群相互影响较少,回族婚姻习惯法也相对守旧,再次,在家庭和宗教方面,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由于历史原因,气氛浓厚宗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到现在,在调整婚姻关系上还发挥着主要的作用,青海大通回族对待家庭婚姻上比较看重宗教教义和父母家族之命;而河北大名县,尽管对比较的虔诚,但是在很多人的眼中,宗教教义并不是不能被打破的,是可以变通的,宗教力量在多元的社会文化冲击下不断减弱,尤其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回族青年更加的独立,家庭对他们的约束减少,回族婚姻自由选择更多家庭婚姻观念更加开放,传统婚姻习惯受到了挑战。
三、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比较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回族在我国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地域环境不同,回族婚姻习惯法的特点表现也不同,尤其近年来,各地法治建设进程不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回族婚姻习惯法保留程度不同,回族婚姻习惯法地域性差异存在也是合乎情理的,符合历史发展变化规律,但是在考察对比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差异性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一些共性,比如回族从形成到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等;又如,回族对婚姻条件看的很重,一般不与非穆斯林通婚,与非穆斯林婚配会先议条件,即使穆斯林内部通婚也会对教门、根基、贫富进行考察,这些婚姻观念和风俗习惯经过数百年的历史积淀和地域考验仍然存在,说明了这是回族婚姻习惯法最为核心、最为本质东西,是回族婚姻习惯法中回族民族性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 魏彦芳.论回族婚姻习惯法与栅姻法的冲突及调适――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例[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2(9).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3
方法
1.被试。调查样本为中学生77人,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部分中学。其中初中生47名(61%),30名(39%);男生39名(51%),女生38名(49%),共计77名。
2.统计方法。采用SPSS16.0将本民族认同、中华民族认同量表测评所获得的有效数据(N=77)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本民族认同不同维度的差异分析。以年龄(初中生vs.高中生)和性别(男vs.女)两个因素为自变量,本民族认同的认知、情感、评价以及行为四个维度分别为因变量进行方差分析,结果发现:认知维度,年龄和性别的交互作用达到边际显著,F(1,68)=2.60,P=0.10,如图1,年龄和性别的主效应均不显著。初中阶段,女性的认知分数高于男性(M=24.44,SD=3.05VS.M=23.65,SD=3.18);高中阶段,女性的认知分数低于男性(M=23.67,SD=3.31VS.M=25.37,SD=2.77)。情感维度,年龄的主效应达到显著水平F(1,66)=5.19,P=0.03。高中生的情感分数高于初中生(M=30.43,SD=3.87VS.M=28.23,SD=4.87)年龄和性别的交互作用无。评价维度和行为维度,年龄和性别的交互作用及主效应都没有。
2.中华民族认同不同维度的差异分析。以年龄(初中生vs.高中生)和性别(男vs.女)两个因素为自变量,中华民族认同的认知、情感、评价以及行为四个维度分别为因变量进行方差分析,结果发现:认知和行为维度年龄和性别的主效应不显著,无交互作用。情感维度性别的主效应显著,F(1,68)=4.16,P=0.045;男性的情感分数高于女性(M=24.87,SD=4.29VS.M=23.11,SD=4.29)。没有年龄的主效应;没有年龄和性别的交互作用。评价维度性别的主效应显著,F(1,68)=4.23,P=0.044;男性评价分数高于女性(M=30.86,SD=4.44VS.M=33.56,SD=2.91)没有年龄的主效应;没有年龄和性别的交互作用。
讨论
1.本民族认同。从数据分析结果,可知回族青少年本民族认同的认知维度在年龄和性别上有交互作用,高中生比初中生在民族认同的情感维度上分数高,有年龄的显著差异,而评价和行为维度没有年龄和性别上的差异。民族认同中认知维度的内容包括: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了解、对本民族传说故事的了解、对本民族历史的了解等。在回族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伊斯兰教的宗教精神和宗教仪式都强调对男性的培养,在重大节日中男性会身着民族服装前往清真寺礼拜。在节日中男性表现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传承的责任感。因此,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回族青少年男性较女性而言,对本民族的了解越来越多。高中阶段的学生自我意识增强,自我认同也在增强,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归属。在身份认同的意义来看,民族认同是自我认同的一部分,自己对本民族身份归属也更加强烈,这种归属感带有情感,对本民族其他成员的认同,并愿意给予积极的帮助。
2.中华民族认同。回族青少年对中华民族认同中,认知和行为维度在年龄和性别上没有差异,但是在情感维度和评价维度上有性别上的差异,男性的情感和评价分数高于女性。回族在民族形成过程中兼蓄伊斯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所以回族青少年对中华民族的历史、传说及风俗习惯的了解和过节、饮食等行为上没有不同。男性比女性对中华民族认同情感归属更强,可能与中学生阶段男性比女性在自我喜欢的程度更高,对自己的评价更为积极,对自己属于中华民族成员中的一员也有着更为积极的认同。年龄段虽然是一种人为的分类方式,但它也是一种时间变量。随着年龄的增长,回族青少年对汉族文化、回族文化的接触时间越长,对这些文化更为了解,也能够更为全面地理解这些文化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事实上,在多元文化下的认同,并不是排他性的,并非认同一种文化就要排斥其他文化。在不同情景需要下,灵活转换自己的认同更有利于个体社会适应。
结论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4
2、能力目标:能运用民族的四个特征来识别民族;
3、觉悟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加强民族观念。
[教学重点]民族的基本特征
[教学难点]民族与种族的区别;共同心理素质是区别民族的最显著的特点
[教学方法]讲授与讨论法
[教学预备]CAI课件
[授课类型]单一课
[教学时数]一课时
[教学过程]
(播放《爱我中华》歌曲,导入新课)CAI展示
师:“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这里的“民族”、
“花”、“兄弟姐妹”特指什么?
生:民族。
师:那民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今天我们就来系统的学习。大家先看五分钟的
书,同时带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民族具有四个特征,它的地位怎样?
第一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民族及其基本特征
一、民族的形成(板书)
1、时间
2、过程
师:民族形成于什么时候?
生:原始社会末期
师:为什么不是其它时候?
(学生讨论,老师归纳)
师:因为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
展经由了一个由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的过程。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氏族社会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共同体也随之瓦解,新的以地域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
即民族逐渐形成。
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副板书)
师:所以,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二、民族
1、概念
2、特征
1)、共同语言
师:民族的第一个特征是要有共同的语言,为什么呢?
(学生回答略)
师:简单来说,因为它是人们(活动和交往的工具板书),是不是说同一种话的
就是同一个民族呢?
生:略
师:不是,有时,几个民族可以共同使用同一种语言。在我国,回族和汉族使用的
就是同一种语言。所以,《爱我中华》中说“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是不科学
的。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民族是不是只有一种语言?也不对,我们怀集就有好几种
语言。再来看第二个特征:
2)、共同地域
师:共同地域是指一个民族生存、生活的自然环境(板书)。这是民族与氏族
部落的重要区别,地域关系代替血缘关系,也是民族形成的最要害的一步。既然这
样,那是不是居住在同一个地方的都是同一个民族?
生:略
师:同在中华大地上,但是有五十六个民族,我们怀集也有好几个民族。
3)、共同的经济生活(板书)
师:这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板书),每个民族都会在长期的生产、交换活
动中形成自己的经济特点和经济关系。如蒙古的游牧经济,彝族的纺织经济等。正
是这种经济上的联系才把人们牢固地联结为一个共同体。
4)、共同的心理素质
师:大家齐读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
生:是指一个民族的共同爱好、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族尊严等,主要表现在共
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方面。
师:比如大家熟悉的歌曲《小背篓》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个特点。
(放音乐或教师亲自唱〈小背篓〉)
师:这是由宋祖英演唱的一曲脍炙人口的土家族民歌,她就是凭着这一首歌而一炮
走红。在这首歌里面就很好的体现了土家族的风俗习惯。
吃——糍粑
住——吊脚楼(副板书)
用——小背篓
师:同时,我们在投影上看到绚丽多彩的衣服就是土家族的服饰。(穿——衣服)
师:其实,土家族还有很多风俗习惯,其他少数民族也一样。以后讲少数民族时再
给大家介绍。这些风俗习惯一旦形成,就有很大的稳定性,从而成为我国民族文化
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正是因为心理素质的稳定性,才使之成为区别民族的最
显著的特点。
师:民族的这四个特征有什么关系呢?
(学生回答,老师小结)
师: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共同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师民族形成的首要的前
提条件,为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提供咯额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而共
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又促进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
师:关于民族及其特征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们来区分几个概念:
三、民族与氏族联盟、种族有什么不同?(板书)
(学生讨论,老师归纳)
师:1、关于民族与氏族部落
A、产生的时间不同,民族产生在氏族部落之后。
B、基础不同,氏族部落以血缘为基础,民族以地缘为基础。
2、关于民族与种族
A、民族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种族是自然现象。
B、区分标准不同,种族以头发、肤色、体形等生理特征老区分,而民族则以四个
基本特征来区别。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5
关键词:多民族 学生 班级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新疆是个多民族地区,学校一个班级有几个民族组成是一种普遍现象。多民族班级的学生教育管理不仅是一个培养人才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建设的问题。他们有着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和学习能力差异等特点。他们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集合体,他们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语言方面。少数民族学生喜欢小团体聚聚,他们喜欢和自己同一民族的同学在一起。在一起时候也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阻碍了与其他民族学生的沟通。甚至因为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同,各民族学生常常发生些小矛盾,加大了同学们之间的隔阂,有时因为语言不通而造成一些误会,阻碍班级的团结。
生活习惯。各民族之间的生活习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如在饮食习惯上,维族、哈萨克族和回族学生进餐去的是清餐,而汉族学生去汉餐吃饭;少数民族的穿着也和汉族有区别;少数民族之间生活上也有着不同的区别。这些差异无形中在不同民族之间形成心理隔阂,疏远了彼此关系。
宗教问题。在新疆这个大民族融合的地方,孩子们会因为信仰的不同而抱团和分离,严重影响班级的团结,这需要班主任的引导,让不同民族的学生能接受和容纳不同信仰同学,团结奋进,共同进步。
思维方式。由于从小接受的教育差异,的不同,生活习惯的不同,而造成各民族之间思维方式不同。各民族学生处人为事方面有些差异。
学习方面。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对于维族和哈族来说,他们的汉语基础较差,学习和理解能力差一点,而回族、蒙古族和汉族等民族的学生汉语水平较高,学习成绩较高。他们因为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的差异,彼此产生嫉妒和偏见,从而疏远了关系。以上是少数民族特招生在普通高校学习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性。这些特征潜移默化地使他们成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保留着自己的民族习惯,不能完全彼此融为一体。从多民族地区班级管理实际情况出发,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相结合,探讨一种通俗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多民族班级管理方法。
第一,民族融合是处在第一要位的。要正面引导,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民族意识。各民族的意识都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的因素。根据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意识较强的特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健康的民族意识很有必要。因此,我们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和,要熟悉他们的风俗习惯,了解各民族的现状、历史和特点,引导他们建立良好的思想观念。要反对民族歧视,引导学生不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开展各项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活动,让各民族学生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意识,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利用各项爱国活动,结合少数民族学生对民族问题和政治地位敏感的特点,感染他们热爱祖国,激励他们为中国发展努力奋斗。
第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我们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是我国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正当的自由,绝对不是保护封建迷信和毒害人的自由。所以,中职少数民族学生班级管理中,要正确引导少数民族学生宗教观,让学生看清和披着宗教外衣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界线,树立正确的宗教观。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6
小能人民族幼儿园所在地北海街道办事处庙后居委会,位于济源市回汉民族共聚区。回汉居民像兄弟般生活在这里,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进步先进居委会。
“当初,之所以在这里成立民族幼儿园,既是看重这里的环境,更是为了解决回汉族孩子入园远的难题。”身为回族人的小能人民族幼儿园园长袁静的想法与许多家长不谋而合。小能人民族幼儿园成立之前,附近许多家长每天要花费20多分钟接送孩子,非常不便。
在袁静看来,成立民族幼儿园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共同学习、共处的经历会使回汉两族的孩子从小养成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的生活习惯,形成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
首家民族幼儿园在北海落户,更得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北海街道办事处积极帮助立项,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听说孩子们要入住,庙后居委会的干部群众更是忙得不亦乐乎。在庙后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德平的带领下,干部群众在短短三天内就架好、铺通了全部进园水电、路。
民族幼儿园虽是引进项目,但是王德平表示,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居委会对民族幼儿园的支持都是义不容辞的。
2008年9月初,民族幼儿园如期开学,50多名孩子成为首批学生,其中包括20多名回族学生。开园之初,一些家长对幼儿园的教学、生活质量并不怎么放心,尤其是回族家长更关心自己孩子的饮食是否符合民族风俗习惯,非要一睹究竟,才放得下心。
“其实,家长们尽可以放心,我们会像培育花朵一样,让每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袁静的话让许多家长吃了“定心丸”。
走进幼儿园小一班教室,孩子们正在分室进餐。在回族孩子就餐的教室内,4岁的小朋友王文华和袁雨延瞪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记者。他们最高兴的是出了家门就是幼儿园了,“爸爸妈妈就在不远处。”而在隔壁就餐的汉族双胞胎小朋友翟志尧、翟志宇最高兴的就是能天天与回族小朋友一起唱歌跳舞,就像兄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