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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半年工作计划范文1
一、全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全市万元GDP能耗0.87吨标准煤,比年(1.11吨标准煤)降低21.62%,累计完成进度94%;万元GDP电耗778.23千万时,比年(1054.47千瓦时)降低26.19%,累计完成进度113.86%;万元GDP水耗82.78立方米,比年(130.57立方米)降低36.6%,累计完成进度91.5%;规模以上万元增加值能耗0.98吨标准煤,比年(1.35吨标准煤)降低27.42%,累计完成进度119.13%;规模以上万元增加值取水22.02立方米,比年(32.09立方米)降低31.38%,累计完成进度78.45%。从前四年情况看,除了规模以上万元增加值取水(完成进度78.45%)没有完成80%的序时进度目标外,其他指标均已完成进度。
(二)年上半年节能指标及“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万元GDP能耗0.859吨标准煤,比年降低22.60%,距离完成“十一五”降23%的目标还差0.4个百分点;万元GDP电耗758.16千瓦时,比年降低28.10%,已超额完成“十一五”降23%的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96吨标准煤,比年降低28.94%,已超额完成“十一五”降23%的目标;万元GDP取水量78.85立方米,比年降低39.61%,距离完成“十一五”降40%的目标还差0.3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18.24立方米,比年降低43.15%,已超额完成“十一五”降40%的目标。
二、节能降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节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有的镇(街区)节能机构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到位,对节能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缺乏实施检查监督考评和能源统计、清洁生产、计量情况检查,未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处于被动应付局面,个别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2、节能新技术推广力度较小。部分重点耗能企业对节能新技术推广和研发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制定和实施年度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计划。
3、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不大。个别镇街、部门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未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部分企业没有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有关镇街和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不严。
4、能源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90%以上的工业企业未设置专人进行用能计量,未能统计能源的品种、价格及消费量,大多数企业缺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基本上靠估计来测算能源消耗情况,上报的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出入。各镇(街区)统计站任务繁重,人员力量薄弱,能源统计工作问题较为突出。
三、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节能降耗预警调控。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要求,每季度对能耗增量情况进行分析和调控,各镇(街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落实。市经信局、统计局要按调控方案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二)严把高能耗项目准入关。要从严控制项目审批,对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达不到进度要求的,一律拒批新上涉及增量能耗的项目,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要实行新增能耗等量淘汰。同时,要加大食品、铸造、化工、纺织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和改造提升力度。
(三)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实施的节能工程,加强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要以化工、铸造、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抓好绿色照明、变频调速、余热余压、窑炉改造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切实加大短流程铸造工艺、太阳能光热技术、地源热泵技术及高效节能产品等先进实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
(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要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志愿者行动。
建筑节能半年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节能减排;调研;思考
Abstract: The author reports on the situation of Jiangyan, made some research and thinking on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terviews and investigations of Jiangyan related sector,.Key words: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research;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S21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生态环境指标是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节能减排是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2012年上半年,笔者通过对姜堰市相关部门的走访调查,对姜堰市节能减排工作作了一些研究与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节能降耗情况
为确保完成泰州下达节能目标任务,我市强化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2006-201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分别为0.99、0.93、0.86、0.804、0.752
吨标煤。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节能降耗。我市将节能指标纳入全市年度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年初下达指标,年终进行考核。经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今年节能工作的重点制定了《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行动计划》、《姜堰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加强对新增电力负荷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2)、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经信委加强对在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服务、指导,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节能挖潜攻关活动,通过节能改造提高企业能源利用和转化效率。
3)、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通过组织企业参加节能专题讲座,开展节能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完成了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状况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淘汰落后用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年内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计划。
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我市围绕生态市创建目标任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已有12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完成了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我市将继续推进重点耗水企业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促进工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5)、淘汰落后产能。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信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前列入计划的淘汰任务已基本完成.
6)、开展节能宣传。积极开展节能宣传,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利用科普宣传周、节能产品现场推广等活动,在坝口广场等处发放节能宣传资料、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完成了泰州市下达的节能灯推广任务,倡导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十一五全市实施污染减排项目28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7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1个,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泰州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COD排放量4486.8吨,累计削减率为23.6%,二氧化硫累计削减SO23322吨,累计削减率为17.6%。其中环保部认可COD减排量3425.6吨,SO2减排量1981.47吨,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2006-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单位:吨
年度 2005
(基准年)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目标年)
SO2 6524 5989.67 5447.91 4950.5 5005 6500
COD 7433 7395.37 6291.89 6249.6 6559 7400
2011年,我市共实施8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4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共削减COD排放量3097.3吨,氨氮排放量326.91吨,SO2排放量731.6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06.87吨。
2012年,我市计划实施14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4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共削减COD排放量924.6吨,氨氮排放量83.2吨,SO2排放量83.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27吨。
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节能降耗方面
1、项目源头审批把关不严。《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均明确规定,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否则“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能评”与“环评”、“安评”被提到同等高度,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性条件。目前,我市在项目审批方面,发改委负责审批新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经贸局负责审批外资投资项目,经发局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但是,几乎所有建设项目的“能评”均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脱节,项目未经“能评”也照样得以实施,“源头”关形同虚设。
2、管理考核体系不够健全。在组织机构上,减排工作没有专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业人员,节能工作缺乏强有力“抓手”,节能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无经费的问题,无节能监察机构,无节能执法队伍,有法可依但执法无力,能源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少事多,压力巨大,严重制约着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考核体系上,节能减排指标仅占年度百分考核的2%,占的比重太少,导致不少镇(区)、部门对节能减排重视不够,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可有可无,难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在激励政策上,目前我市在财税政策上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
3、节能工作“短腿”现象严重。在庞大的节能降耗系统工程中,除工业领域节能外,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以及政府机关节能等都是目前我市节能工作的弱项。建筑节能方面,部分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建筑成本,擅自减小保温材料层的厚度,影响了建筑节能效果;外墙保温材料因产品质量不过关或施工工序不合理,导致出现粉刷层龟裂、剥落,对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产生消极影响。交通运输节能在加强现代物流、提高配载能力上存在较大差距。政府机关节能除行政中心大楼采取了一些节能措施外,其他机关部门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缺乏统一明确的节能规定或指导意见。广大居民节能意识不强,节能的主动性、自觉性较差。
4、统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能源统计是我们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课题,目前对能源的统计预警监测制度还没有形成,缺乏健全完善的统计分析制度,难于开展分析预测和分解落实考核节能目标。统计数据不够全面、准确,能源消耗只统计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而且是每季度统计一次,导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一产、三产、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能源消耗无法统计或准确统计,月度能源消耗情况无法适时掌握,无法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另外,虽然针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统计业务培训,但由于有些企业计划器具配备不齐全、统计数据质量关差异、个别企业退报或不报等原因,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源统计工作。
(二)污染物排放方面
1、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
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溱湖污水处理厂是国务院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也是我市COD减排重点工程。姜堰姜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桑德国际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建设运营,下辖姜堰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溱湖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5年。
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1.4万吨,进水COD浓度60-100mg/L,进水浓度正常值应该是在200-250 mg/L,严重偏低;因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现有一期工程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只运行了一半的设施,还有一半的设施闲置。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工艺为CAST工艺,工艺要求生活污水比例应大于2/3,而现在实际进入污水厂的生活污水量仅有约5000吨/天,水质中营养成份不足,运行效果难以保证。
城区污水厂二期工程深度处理一直未能正常运行。环保厅苏中督查中心现场检查时认定污水厂在线监控仪历史数据有异常现象,部分数据缺失,数据与中控系统显示数据不一致。环保部减排核查组由国内相关污水厂运行方面的专家进行核查,靠人为处理数据难以过关。
2.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
污水管网建设有待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到目前为止,管网总长度85公里,厂外提升泵站 6座,污水收集管网范围58平方公里。我市2012年减排工作计划要求到2012年6月底,城区污水厂日均处理水量要达到30000吨,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特别是支管的建设不配套,管网长度无法满足这个要求,收集量只有4000-5000吨/天(可能还是混有河水的)。溱湖污水处理厂目前主要处理华侨城的洗浴废水,溱潼镇区的污水一直没有能够接管。
部分管网不能正常运行,开发区泵站停运时间较长,四支河导洪管堵塞,未能及时修复,三支河以南废水无法收集。国家环保部减排工作核查组在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时,提出了生活污水不足、进水在线监测数据不足等问题,并对运行效果提出责疑。
工业污水违规排放问题严重。
有的企业和建设工地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很差,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的问题。有的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群众反映强烈抗议,但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
4、污水处理收费不合理。目前对居民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反而不收费。实行情况是生活污水处理收费了,但生活污水处理率却不高,这是不合理的。
5、持续减排有一定难度。
虽然近二年的减排总量我市已完成了任务,但减排量的最终确认由国家环保部核定,去年完成的减排任务还能不能作为今年的减排量存在不确定因素,减排企业有一部分不在环统企业名单中、煤改气工程不计算SO2减排量等技术考核细节可能影响减排量的最终确认,加之我市减排基数偏小,可减排的企业数不多,随着污水处理厂工程、化肥厂废水零排放工程、脱硫工程的实施,再也难找出大的减排工程了,存在先易后难的现象。
6、农村节能减排推进滞后。农业节能减排是一个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前期虽然在秸杆还田、减少化肥施用量、畜禽粪便控制、减少农药残留污染等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离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在秸杆还田工作上,农机动力跟不上,宣传督查不到位,以至每到稻麦收割季节,还会不同程度地出现秸杆焚烧现象,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在测土配方施肥上,“施肥建议卡”入户率和专用配方肥推广面积还不高。在畜禽粪便控制上,一些规模养殖户由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和受财力不足的影响,对畜禽粪便治理不力。在农药残留控制上,由于化学农药施用量过高、农民乱用药现象比较突出和药械比较落后,使药残控制难度加大。
思考和建议
1、强化投资项目能评、环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制度,将节能减排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未通过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坚决把住投资项目源头关。加强对新增电力负荷的管理,对新申请变压器增容的工业项目进行项目前置审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电部门不予增容。
2、组织开展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行动。按照国家、省《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4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通过技术、管理和结构节能,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量13.3万吨标煤。进一步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工作,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能效水平达标活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督促重点耗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管理网络和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3、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重点单位的用能监管,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设备的执法检查和监测,严肃查处单位产品能耗超标和使用明令淘汰落后设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差别电价等政策。2012年,全面完成年耗标煤3000吨以上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万家企业”开展新一轮能源审计、制订节能规划。积极推进全市2012年5家列入国家、省、泰州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根据省、市供电部门及经信委要求,认真编制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限制高耗能企业生产用电,达到有效、合理控制负荷的目的,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对市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管,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督查和指导企业修订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健全环保设备运行台帐和档案,确保环保工作责任到人、制度落实,设备运行有保障。继续实行有效的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偷排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严格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4、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步伐,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大管网建设的力度,尽快实现梁徐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接入;溱潼镇结合湖镇大道的建设,使镇区污水及时接入溱湖污水厂,确保2012年减排任务能够及时完成。加快管网建设,着力提高污水减排效率。进一步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做好管网管道的维护、修复,保障正常运行;着力规范接管企业的排污行为,加强接管企业排水的规范化管理,杜绝严重超标污水进网。
建筑节能半年工作计划范文3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区38家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合同额达179.8亿元,完成施工总产值达42.8亿元,其中外省施工产值达9.9亿元,创税利2.0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34.7亿,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8万㎡,完成投资17亿元。
二、建筑业基础夯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区建设大厦和建筑业后方基地两大项目是服务全区建筑房地产企业,提升全区建设行业整体水平的两大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两个项目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建设大厦于去年底土地挂牌到位,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同时,我局已制定出了相关企业准入条件。后方基地一期100亩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
三、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完善。1月至今共完成招投标监督管理备案项目59项,建筑面积36.0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5.98亿元;其中完成公开招标项目33项,中标造价3.74亿元,平均下浮率为8.2%,节约投资0.25亿元,邀请招标项目4项,中标造价0.56亿元,平均下浮率为6.45%,节约投资0.05亿元,直接发包项目22项,中标造价1.67亿元。招投标覆盖面扩大到施工、设计、监理及项目代建招投标,所有招标工程均按规定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统一交易,工程项目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继续采取了施工现场工人工资卡制度,工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建筑业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因为建筑工地流动性强、建筑项目层层分包等特点,再加上工程款拖欠时有发生,工人工资投诉、上访经常发生,今年以来共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30余起,金额达225.8万元。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更趋严格。严格日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同时,加大工程质量的巡查、抽查力度,着重查处工程重点部位及质量控制点。1-6月份共巡查工程项目21个,总建筑面积45万㎡,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其中停工通知单2份。2009年5月份组织了一次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节能综合检查,共检查项目18项,建筑面积32.97万㎡,涉及施工企业12家,监理企业7家,检查组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3份。上半年,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务用工专项检查。
今年我局实行建筑工地安全网格化管理,即在原来分片区管理的基础上,全局每位机关人员负责各自片区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网格管理人员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局成立了以麻贤生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印发了*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实施建筑工程施工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要求施工企业每个月底把在建工程的隐患登记和销号情况上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除日常巡查以外,上半年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114个在建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109份,共查出安全隐患1121条,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5个项目部,行政处罚一个项目部负责人。6月份,举办了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对区属施工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全体人员,我区安全网络员,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总监或现场专监,总计200余人进行了培训。
五、墙体改革工作稳步前进。积极做好实施和巩固《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贯彻执行的工作,上半年,对本辖区内开工46个建筑工程预收墙改专项基金456万余元,计建筑面积约45.6万平方米,验收工程46项、计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墙改专项基金退返24项,计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金额为约286万元。
六、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上半年,共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4件,施工许可证50个,建设项目备案共718件,其中竣工验收141件、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36件、项目安全措施备案45件、建筑机械产权备案287件、建筑机械安装告知76件、建筑机械使用登记103件,建筑机械拆卸告知3件,外地施工单位承接业务登记3件,外地检测单位承接业务登记12件,外地监理单位承接业务登记10件,外地勘察单位承接业务登记2件。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去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今年共查处8个案件,罚款11万元。
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上半年,我局依照区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求,逐项予以落实。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规定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各支部都制订了党建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保证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各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严格组织生活,强化党内管理。三是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坚持“”制度。四是根据区委安排,我局机关支部与泽雅镇*村支部开展“三联三促”活动,帮助*村的经济建设和慰问村老党员以及贫困户,共送去3000元慰问金和20000元村间道路建设资助资金。
建筑节能半年工作计划范文4
一、充分认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二、改建范围和目标
(四)改建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消防隐患大、环境脏乱差、不再适宜居住的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危陋楼房区。
(五)改建目标。各县(市、区)要确实做好城市棚户区(危陋住宅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制定和完善改造改建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一并实施。全市确保用三年时间,到年基本完成个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拆迁总面积万平方米(市区万平方米;县市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万平方米(市区万平方米,县市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户(市区户;县市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户(市区户;县市),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基本原则
(六)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确保社会稳定。
(七)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八)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的顺利推进。
(九)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四、政策措施
(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争取上级补贴资金,同时切实加大本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有条件的可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2.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资金规模上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担保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入。
3.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十一)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周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由政府负担,回迁安置建设的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被拆迁居民在改建中按照国家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或通过产权调换方式获得安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款或安置住房折价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价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超过拆迁补偿价款的部分征收契税。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被拆迁居民,优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以外的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小区内的配套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建设。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免收教育设施建设费。免征开发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县(市、区)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权限内采取其他优惠政策。
(十二)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进行收储,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十三)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1.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积极推行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单户)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的,按平方米补偿。被拆迁人符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补偿后按无房户将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实物配租的,优先为其配租;或者补偿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实行产权调换的,先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商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所调换的住房,其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被拆迁人属于低收入家庭且其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的,所调换的住房平方米以内(含平方米)部分,被拆迁人不需再付房款,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高于所调换房屋价格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差价。其他情况,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互找差价。对于被拆迁人一次支付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在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分期支付差价款合同后,应当允许其先期入住;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低收入家庭,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拆迁人按一定比例共有;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代其支付部分或全部差价款的,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也作为产权共有人。被拆迁人应当就拆迁人拥有部分向拆迁人支付成本租金,就住房保障部门拥有部分向住房保障部门支付廉租住房租金。被拆迁人在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时,可以将共有人拥有部分按届时的市场价格购回。
对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内已按房改价购买的现住房,按照私有产权房屋予以补偿安置。符合房改购房条件但未按房改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可以先按房改价购买后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也可以在调换住房后,原住房面积部分由居民按房改价购买,超出原住房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对无力按房改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租所调换的住房或由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另外提供的其他住房。
2.业主自拆自建方式
在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棚户区(危陋住宅区)的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组织业主自拆自建。因资金、人力等原因业主委员会不便组织的,业主大会也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拆代建。委托代拆代建的,全体业主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代建服务费,不得用所建住房抵顶。代建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按各业主原有住房或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向业主筹集。
棚户区(危陋住宅区)业主自拆自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取得城乡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新建住房总套数原则上应与原套数一致,总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原有住房总建筑面积的倍以下(含倍),但不宜小于平方米。新建的住房属私有产权。改建范围内属业主共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规划的配置要求和业主自身意愿建设。
五、组织实施
(十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和主要领导住房保障目标政绩年度考核范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部门责任、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财政部门要会同税务等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税收支持政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十六)编制规划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结合起来,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汇总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七)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有关住房质量、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建筑节能半年工作计划范文5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共识
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调研,对如何在发展改革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深入思考,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在推进发展和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下共识。
1、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抢抓科学发展机遇。解放思想是我县取得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不竭动力之源。象山30年改革的历史充分证明,每一次大发展都伴随着一次思想大解放,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肩负着推动全县发展改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繁重任务,我们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部署要求,坚持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
2、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困难、新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牢牢抓住统筹兼顾的方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尽快走出金融危机,促进象山科学发展“漂亮转身”,发展改革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协调各方,统筹谋划,兼顾全面,促进我县经济全面转型升级。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民生。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文本,就是要着力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以实施“四大民生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努力在解决社保、医疗、弱势群体等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为县委县政府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和谐发展。
4、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已成为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当务之急。作为发展改革部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着力推进创业创新、结构调整、要素保障、统筹城乡的体制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矛盾,用创新的举措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向改革创新要新的动力、新的资源、新的空间,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余姚体制机制新优势。
二、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发改局党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精心谋划,主动有为,发展和改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抓统筹谋划,参谋助手作用较好发挥。近年来,局党委围绕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这一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县委、县政府谋思路、出主意、抓落实,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一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注重将调研成果提炼为决策方案,转化为工作举措。近年来,先后就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改革创新、物价监管”等重大课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二是加强规划引导。规划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们既抓好规划的编制实施,又强化了相应的管理机制。相继编制《象山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象山县船舶修造中长期发展规划》、《象山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对引导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规划管理,编制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开展规划纲要的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三是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坚持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世界金融危机引发的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加强经济形势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反复研判形势,及时综合分析提出有高度、有深度、有观点的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突出把握发展特点及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把握大局、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抓项目建设促进投资较快增长。作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综合部门,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的适度增长。一是强化要素保障。紧抓国家扩大内需机遇,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申报争取项目,今年下半年以来,上报国家、市中央投资储备项目60余个,其中12个项目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争取到中央投资资金3370万元,积极争列省市重点项目,落实总用地指标5180亩,争取到市统筹指标项目47个,到位用地指标3950亩。积极向金融部门推介政府投资项目,择优筛选18个项目向市、县级金融机构推介,部分项目已明确贷款意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完成县长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评估,出台《象山县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修订《象山县电网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新行政中心建设前期研究工作,推进风电等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进度。加强造价队伍建设,提高造价审核效率。建立中介机构业绩审核通报制度,从严控制超概算超预算现象,08年共核减概算和预算标底1.38亿元。三是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制、联合审查和专家评议制度。重点实事工程审批实行优先办理制、提前介入制、陪同办理制、现场办公制、预先告知制“绿色通道”审批办法,海水淡化、海螺水泥、中油重工等重大项目获省市核准。集中力量做好船舶企业的审批服务工作,10个待批的船舶修造企业8家已列入市发改委首批解决名单。
(三)抓协调服务,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积极发挥“重点工程攻坚年”活动办公室作用,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工程监管,制订出台《象山县重点工程考核评优办法》,做好人大政协督查员、干警联系人、挂职联络人制度的组织落实工作。强化协调服务,协调解决了炸药缺供、石材供应难、柴油供应紧张、建筑材料涨价等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加强载体平台建设,重点工程简报实行“一周一报”制(刊出27期),及时通报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进度。有效开展“开工促进月”、“环境整治月”、“安全质量月”、“竣工投产月”等专项活动活动,力促城东市场、林善岙隧道、新乐船厂等14个项目实现新开工,三门口大桥、丹城四小、中心城区滨海水厂等12个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印发《县重点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2008年,41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共完成投资34.36亿元,占年计划112.0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45个百分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
(四)抓体制创新,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牵头完成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遗属政策的出台实施。中心镇改革步伐加快,石浦镇已列入全国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西周镇培育政策已出台,贤庠镇已列入省级第二批中心镇培育规划候选名单。积极开展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象山县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并通过市里论证;初步拟定《石浦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方案》。全面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参保农户12.8万户,参保率达98.5%。
(五)抓监管服务,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一是加强价格监管。积极应对价格上涨偏快引发的价格问题,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改进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解决企业间热供需矛盾。及时制止我县客运中巴车的集体上涨等价格行为,积极疏导水、电、热气、屠宰等价格矛盾。依法对粮食、牛奶、食用油、石油液化气等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全面完成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审核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是严格价格执法。组织开展清费减负活动。减免企业价格评估收费2万余元严格督查150多项停止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落实,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注销变更。同时,清理规范各镇乡、街道自行出台的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5个,暂停68个,降低(包括经营服务性收费)18个,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重点查处公安、农林、工商、国土、气象等12个部门的涉企收费,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件,违法金额10.2万元。三是优化价格服务。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谈价格、《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开展价格认证,拓展价格服务领域。
(六)抓资源节约,新型墙材使用逐步推广。全面开展砖瓦窑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完成淘汰拆除14座粘土砖瓦窑任务。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推广应用,完成建筑节能和新墙材推广应用市级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完成我县5家新型墙材企业产品资格认证。新墙材总产量达1.11亿标砖,新墙材应用比例达68%,新墙材生产比例达52%;积极做好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和混泥土搅拌车辆的养路费减免的协调工作,散装水泥生产率达到75%。加强墙改、散装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征收突破1000万元。推行墙改散装基金缓缴措施,10家企业缓缴墙改散装基金400万余元。
(七)抓内部建设,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注重学习培训,邀请相关领导作十七大精神、依法行政、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制订出台《局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刊出《发展和改革》30期,《今日象山》刊登我局相关工作报道60篇。加强内部管理,依据“四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出台《局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意见》,制定《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规范编外职工待遇。增强工作主动性,建立局领导工作一周上报和科室月度工作检查制度。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倡导创新合作的机关文化,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提升机关效能,组织召开机关行风建设监督员会议。深入开展“帮企业、鼓干劲、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出台八方面帮扶措施,成立帮扶小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08年度局获得县开放型经济优胜服务单位,县重点工程优胜服务单位,县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励精图治、奋力拼搏的结果。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驾驭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丰富和完善发展改革工作思路;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才能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切实加强发改局自身建设,更好地肩负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责。总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这几年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根本的经验,也是今后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最根本的要求。
三、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总体上看,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思想是高度重视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行动是积极主动的,措施是果断有力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但是,从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高标准来衡量,按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衡量,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解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从总体上说,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的主流是好的,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改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操作能力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履行好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开展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还不能有效突破固有的思维定式,因此组织协调力度还不足,改革创新的步子不大。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以及创新规划管理方法、提升产业结构、推进重大项目、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还有不少难题亟待破解,需要我们作更为艰苦和深入的探索。
2、重大问题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警预测,科学把握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依据,是发改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们着力开展重大课题的研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但我们深切感到,在工作中,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层次不一,年龄结构相对老化等问题,因此对宏观经济和战略研究的工作力量整合不够、力度不大,注重抓当前,谋划长远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关系长远的思路、规划、项目政策等研究得不够系统、不够深化,前瞻性地预见重大问题、系统性地分析矛盾根源、创造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上仍需进一步强化。比如,规划体制改革推进较慢,规划安排和落实还缺乏有效的机制,重编制轻实施现象比较明显,实施约束力不强,规划对发展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参谋助手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虽然我们的很多建议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但是从高标准严要求来看,尚还有很大距离。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深度研判经济形势,准确提供对策建议还有待研究深化。“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存有困难,刚好处于金融危机影响的非常时期,指标等重要问题的研究难度更大,如何整合资源,科学定位象山的发展还需要依托研究机构共同研究。
3、重大项目的推进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是拉动内需实现保增促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局着力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比如,项目推进的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如何进一步增强全局合力、增强与县级有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合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强重大项目督查监管,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如何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加大政策处理力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等等问题还需深入的研究,探索更好的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还存在不足,项目整体推进不快、项目前期谋划储备、投资结构优化、投资体制改革等存在问题需要继续探索。重点工程的协调服务还不够,在项目推进和管理中的综合协调效果不甚理想,部分问题困难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解决。对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全过程了解、跟踪、督查,掌握工程推进情况还不够全面及时。造价审核效率还需提高,与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交流沟通还不够,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还需加强。个别项目在监管审批与监管的相互配合协调上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需在内部操作流程上做进一步规范,价格成本监审机制尚需规范落实。
4、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还需进一步深入。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中,认真履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职能,积极参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方面作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总体上创新突破不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兄弟县(市)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产业布局不够合理,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还缺少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核心型企业,对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强、影响大的重点项目不多,还需更好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抓服务业发展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体制障碍仍然比较突出。作为全县抓服务业发展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必须进一步研究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落实,加快推进我县服务业发展步伐。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推进力度还不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出台,但各方面配合政策还不完善,如何加快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5、机关内部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的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紧,抓得实,也取得了效果,党风廉政建设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有的干部对政策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干部工作作风上仍存在效率不高、办事拖沓等现象。有的干部创新进取的愿望不强,干事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在队伍建设方面,干部队伍结构层次不够合理,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业务指导、工作联动以及协调推进工作等方面的手段不够多,服务的主动性和超前性仍显不足,内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在执行中仍有不如人意之处,无法满足日益繁重的发展改革工作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全局上下特别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了全面反思和深入剖析,从客观因素上分析,上述许多问题的存在,有诸多客观原因,但从主观因素深入分析,还是努力不够,工作不到位,剖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科学发展的系统性认识还不够。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实现科学发展,首先必须实现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深层次转变。科学发展观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我们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但由于平时业务性工作繁重,没有对理论进行深入钻研,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和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把握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入。在实际工作中。
二是改革创新的力度、深度还不够。创新是推动全局工作顺利推进的不竭动力。从整体上看,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较强,但还存在稳妥有余、开拓不足的问题,实际工作中还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套路干事,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瞻性、突破性研究还不够,缺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精神。在一些问题上突破不够多,视野还不够开阔,目光还不够长远
三是调查研究,工作作风扎实深入还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能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尤其在项目争取和重点工程推进等重要工作投入了较大精力,但调查研究的深入还不够,到基层调研时,多数停留在开座谈会、听汇报的层面,掌握实际情况不够细致全面;同时,调研思考不够深入,对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工作抓手的研究还不够及时、不够具体,积极探索、勇于开拓不够。
四是抓内部建设、形成合力的方法还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大幅提高,但参差不齐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部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还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缺乏奋发昂扬的精神,个别同志不太安心本职,有的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工作与岗位的关系、职务与进步的关系。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个别同志服务意识不够强,办事效率不够高。发展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力还不够。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将在学习实践活动和今后推进发展和改革工作地实践中,进一步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对照县委县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虚心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围绕提高战略谋划能力、协调推进能力、便民服务能力活动目标,力争在重大问题的研究上有新提高,在重大项目的推进上有新突破,在重大改革举措的推出上有新作为,用发改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思想解放,力争在科学谋划水平上新提高
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县情及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是发改局的重要职能。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发展等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创新意识,在重大课题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作出前瞻性的分析预测,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在重大专题调研上取得新突破。加强统筹安排,每年突出若干个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的问题,坚持超前思考、集中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创造性地把上级党委、政府发展的精神与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为县委县政府作出决策、制定战略提供服务。二是在规划引导方面取得新突破。强化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机制和以规划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落实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重点探索确保“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前期和编制各项工作。三是在重大经济活动监测预警方面取得新突破。及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好季度和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特别要加强服务业发展形势的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政策建议的前瞻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抓项目建设,力争在扩内需保增长上有新突破
全面落实项目中心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一是加大投资,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83.6亿元,为今明两年以50亿政府投资拉动200亿全社会投资奠定基础。深入开展“重点工程突破年”活动,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科学安排投资计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推进条件,梳理排定“上报一批”、“催批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等“五个一批”项目,实行动态推进。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开工建设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分解、早落实。二是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分解到位、跟踪督查到位、考核奖惩到位。三是探索完善重点建设保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在前期工作、征迁安置、环境整治、要素保障、企业项目落户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严格工程建设监管,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及时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确保项目的规范推进、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高质量。
(三)抓结构调整,力争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上有新成效
我县经济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攻坚期。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增促调”总体方针,着眼长远,坚持加快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全面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纲要》,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意见以及现代服务业及其重点领域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产业和空间布局。在税费政策、土地政策、要素和价格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优化我县服务业发展环境。二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临港工业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船舶修造、新型能源、石油化工等临港装备制造业。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园区)生态化、信息化建设和改造步伐,加快区域特色产业的集聚集约发展。三是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尽快形成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优势和局部强势。四是加强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从项目审批源头上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1030”循环经济行动计划,重点推进10大基地建设和30个重点项目建设。巩固粘土砖瓦窑整治成果,大力推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扎实推进散装水泥发展。
(四)抓统筹协调,力争在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全面推动《象山县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和《石浦镇扩权强镇建城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强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发展各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启动“十二五”社会事业相关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建设。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把教育支持政策的重点放在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群体上。全面实施“四大民生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四是继续做好全县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工作,尤其要加强复杂宏观环境下社会发展形势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五)抓学习教育,力争在机关内部建设上有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