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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生统计工作计划范文1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到2013年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符合农村实际,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有所侧重,循序渐进。各乡镇街要先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开始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人群。
(二)农民自愿,积极引导。根据各乡镇街、村(社区)的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农民群众健康需求等方面的特点,积极开展建档工作。要坚持农民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医疗服务中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建档和有效使用健康档案。
(三)规范建档,务求实效。所建档案要符合《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保证健康档案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实用性。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健全健康档案的调取、阅读、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完整、规范的记录居民健康问题及其处理过程,逐步体现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以及相关卫生服务活动,保证健康信息动态更新且连续,使医疗服务有据可依、有证可循。
三、主要内容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康档案。在县建档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各乡镇街组织乡镇街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
(二)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各乡镇街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建档农村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掌握辖区内农村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要有效使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乡、村医务人员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要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推进转变服务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实现对农民的健康管理。
(三)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各乡镇街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县卫生局。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全县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建档工作。
(二)全面实施。利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到2014年底,在全县所有村庄(社区)逐步实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网络信息化管理,实现农村居民建档率100%的目标。各乡镇街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配档表,组建农村居民建档领导小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村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居民建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乡村医生负责健康档案资料的填写和录入。按计划实施建档工作并做好自评考核工作。
(三)考核评估。组织专家对全县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总结分析居民健康状况及形成因素,并实现对全县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全面做好迎接省市卫生局检查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抓好落实。各职责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县卫生局负责建档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督查;县财政局负责建档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居民的户籍认证;县计生局负责农村孕产妇的孕期计生技术指导;县民政局负责农村社区的设置与规范。各职责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全县建档工作圆满完成。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度和以实施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为导向的考核标准,对各乡镇街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保证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社区计生统计工作计划范文2
一、基本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适应我县实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我县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民健康和卫生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2、具体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到*年和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1、服务对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为我县的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和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下)。
2、服务内容: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十二项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机构职责
1、卫生局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业务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对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项目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整理、收集和汇总、上报项目工程的资料、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儿童免疫规划、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检测、除“四害”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中的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等保健工作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5、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内健康卫生知识普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与报告、新生儿免疫接种与疾病筛查、就诊孕产妇登记建卡与报告、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追踪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6、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下同)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确定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向辖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辖区责任医生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医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帮助指导责任医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农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并分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分别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农村结核病、爱滋病、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社区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7、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流入流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改水改厕等信息收集、登记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与措施
1、建立健全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
乡镇卫生院与乡镇防保站、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整合乡镇预防保健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推行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每1000-2000名农村居民(或1-3个村居)的标准,确定1名责任(驻村)医生,使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对象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责任医生的聘任,责任医生原则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为辅,如果单位现有卫技人员不够,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或委托社会素质好的执业(助理)医师,充实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
(3)在本县注册的执业护士。
责任医生做到定期家访,平时有求必到,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每月有7-10天时间在责任区服务,按时参加卫生院召开的工作月会,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分析责任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要有专门的服务日记,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重点对结核病、爱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和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和健康促进措施,真正使农民的健康档案成为实施健康促进和提供服务的有效载体;协助预防保健人员做好计免、妇保、儿保工作;配合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五大卫生”的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区村居开展改水改厕、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医生个人照片、通讯联络方式、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及基本职责向责任区居民公布,做到人人认医生,医生识人人。责任医生基本职责:
(1)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检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2)建立和管理责任区内所有家庭的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肿瘤等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4)协助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5)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6)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发放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7)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采用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担任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施“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改革用人制度,推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实行档案工资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在核定的分配方案范围内,可根据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自主确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分配,并向社区责任医生和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3、加强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
按照规范化标准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合格的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努力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5、加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队伍建设
严格农村卫技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卫技岗位上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逐步分流、清退。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人员比例。强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引导有资历的医生通过培训转型为全科医生并参加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严格执行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至少每5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常见病临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为主。使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处理直接面向农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规范预防接种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接种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其中规范接种点达到50%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接种点。
实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点定点接种制度。偏远山区、学校可以按照程序到现场定点接种。
社区(驻村)责任医生一般负责组织工作,偏远山区可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村卫生室或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接种。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的孕妇资料,应当及时转到辖区卫生院,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力争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重点落实外来人员、经济贫困地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服务应当由妇产科或者妇幼专业医生承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协作。
儿童体检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在预防接种的同时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充分利用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等资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和存在的行为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干扰措施,重点开展吸烟、饮酒、不合理饮食、体力活动等的干预指导。对查出的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病人,落实随访,要求每年分别达到4次以上。
9、突出重点疾病管理
结核病管理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海洛因成瘾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羁押的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筛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的放置进行监督检查,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系列工作。
10、强化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品药品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卫生监督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对食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深入开展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相关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与指导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千万农民健康饮水”,积极引导农村开展卫生安全改水;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教育基本做法:
(1)建立纵横向健康教育网络,各村居、单位有专(兼)职联络员;
(2)建议乡镇政府村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由各乡镇防保站提供;
(3)责任医生上门宣传,户户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居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
(5)结合每年不同的卫生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6)督促指导每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12、落实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公安、人口和计生、教育、人事保障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之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掌握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把来自本乡镇辖区以外本县内的流动人口纳入本乡镇常住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13、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工作
报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二):
(1)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健康资料户覆盖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和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2)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3)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县从业人员体检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4)乡镇卫生院做好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及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5)财务科做好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统计和上报;
(6)县爱卫办做好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和上报。
局有关职能科室各自做好报表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核实。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由医政科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统计由局财务科负责;其他的由局卫生监督科(爱卫办)负责。
报表上报时间:有关单位和局职能科室在每半年度结束后4日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由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办法
建立县、乡二级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组织检查、绩效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1、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价
卫生局制定对38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组织形式(另定)。
2、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考核评价
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根据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责任医师的考核细则。
对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经费补助挂钩。
六、奖惩机制
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奖励资金。对考核分名列前若干位的乡镇卫生院极其领导给予经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暂定小于70分)的,在全县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告诫、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项目经费补助
卫生局拨付乡镇卫生院项目补助经费:根据卫生局抽查考核最后确定的得分情况,结合服务人口与区域差别拨付项目工作补助资金。
各乡镇年补助经费=服务人口数×乡镇补助标准(见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得分(%)。
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经费补助:每位责任医生年补助经费=每位责任医生服务人口数×责任区补助标准×责任医生考核得分(%)。
责任区补助标准由各自乡镇制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是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本细则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单位之间还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助,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社区计生统计工作计划范文3
同志们:
这次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妇幼卫生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抓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区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刚才张天德局长作了专题工作报告,希望同志们会后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区妇幼卫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妇幼卫生主要指标:两个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住院分娩率、婚前医学检查率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连续五年无发病病例报告。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基本健全,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逐年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降消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这是卫生部门和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区政府对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妇幼卫生事业的仁人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使我区的妇幼卫生工作与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妇女儿童的一些健康指标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生活环境还比较低。但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给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带来了机遇。已经确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纳入民生工程,“降消”项目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需求不断增加等,都给妇幼卫生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明确思路,增强信心,促进我区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抓好“四个坚持”
(一)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是在政府主导下,面向基层群体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实行预防为主,以消除危害母婴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为重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幼保健服务具有公益性、外部性和共享性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国家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中得到了加强。因此,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里,而要体现、落实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建立机制、提供服务、谋划发展中,更要积极宣传,努力让其成为相关部门的共识、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确定的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是这一方针的核心,对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具有丰富的内涵,“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是这一方针的基础,只有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才能依据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提供综合的、全面的优质妇幼保健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体现了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服务前移,层面下沉,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预防为主”强调了妇幼保健服务的策略,就是要把妇幼保健服务的重点放在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防治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等方面上。
(三)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正确思路。第一,我国的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公共卫生机构,理所当然要坚持公益性。第二,群体妇幼保健服务是通过个体服务体现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医疗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彰显公益事业性质的妇女儿童所需要的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妇幼保健服务。第三,当前有两种错误的发展思路需要纠正:一是重临床轻保健。目前,个别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了经济补偿或创收,重临床、轻保健,没有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基层和群体保健上,这里虽然有投入不足和缺少补偿机制等原因,但也反映出极少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有所动摇,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二是轻服务、不服务,由于妇幼保健服务收费较低,个别基层医疗单位对妇幼保健没有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积极性,业务萎缩,设备闲置,技术生疏,对村级的业务指导也流于形式,根本谈不上发展。第四,国家对妇幼保健的投入越来越向需方倾斜,政府买单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基本达到免费、免费婚前保健已经实现,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也被列入政府买单,所以,妇幼保健机构一定要有责任感、紧迫感,一定要把服务做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我区乡、村级妇幼保健规模小,人员、房屋、设施条件差,底子薄。业务范围窄、经济实力差、发展速度慢,与日益增长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重视软件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快建设和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完善,区乡两级妇幼机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方便、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实现《甘肃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和《两纲》确定的各项妇幼卫生目标。
二、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重点,始终抓好“五个加强”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妇幼卫生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作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村级要配备负责妇幼保健的乡村女医生,用好政府财政给予的补贴,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承担妇幼保健服务任务。要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和高危孕产妇转诊急救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緑色通道的畅通。配备相应卫生人员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建立乡村一体化妇幼保健服务模式。同时要重视和发挥社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使之承担起开展妇女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和任务,要做到对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底子清楚、数据准确,档案规范。达到常规保健不出社区,疑难病例及时转诊。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要结合“十二五”卫生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机遇,结合项目的实施。要认真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好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根据实际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提供的需要,确定投资内容;争取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区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服务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服务能力上一个台阶。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编制少、人才缺乏、队伍不稳,是制约我区妇幼卫生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妇幼卫生技术队伍。一要引进人才,要落实编制,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改变人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二要培养人才,岗位培训是队伍建设的重点;三要留住人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更加合理的人事制度、分配机制、人才流动制度,稳定队伍,激发干劲;四是用好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培训力度,对于提高妇幼保健形象、优化妇幼保健服务、降低运行成本、规范管理与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开发与利用已是当务之。要积极探索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经验,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能源的有效利用,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强领导,善于应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和指导实践,修正工作计划,做出正确决策。
(五)加强婚育保健服务,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婚育保健服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一年的运行,起步良好。当年婚前体查率由过去的0.81%提升至76.72%。提高认识、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杜绝流于形式是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保证在“十二五”规划末使婚前体查率提升至95%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筛除项目是我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武都地区等地的妇女宫颈癌死亡率在全国处于较高位,做好宫颈癌筛查早诊早治工作,对提高我区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妇幼保健机构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宫颈癌筛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探索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方式,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宫颈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获益权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以《母婴保健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抓好“五个强化”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从以人为本、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宗旨出发,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卫生部颁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婚前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助产技术服务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妇幼保健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母亲儿童安全。
(二)强化服务质量和创新意识。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我们要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人员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改造设施、配齐设备,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做到环境温馨,技术一流,态度和蔼,群众满意;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科学设计服务流程。要努力降低收费标准,尽最大限度减轻妇女儿童的经济负担;要提高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水平,积极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妇幼卫生事业和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妇幼保健工作实际,创新思维,促进我区妇幼卫生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意识。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实现“两纲”目标、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技术规范和要求,强化妇幼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助产技术属高风险技术,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加大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要严格妇幼卫生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发现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妇幼卫生工作考核和指导。妇幼卫生服务领域越来越宽,项目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降消”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妇幼卫生重点工作,都将列入了重点卫生工作考核内容。区卫生局要严格妇幼卫生的目标和进度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并组织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要严格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如实及时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要按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强化社会动员和部门协调。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主动的协调发改、财政、物价、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口计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加大社会宣传、咨询力度,要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宣传妇幼卫生方针、政策、措施、成绩,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同时,我们更要加大群众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广大妇女儿童提高健康素养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努力为我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