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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1
摘 要:自改革开放政策推行以来,我国经济、科技迅速发展,医疗卫生大幅度改善,人们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压力随之出现,老年犯罪增多,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观点。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现状特点;原因分析;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233-01
1 我国老年人犯罪现状及特点
对老年人犯罪的定义很多,笔者综合我国人口生理、心理等方面特征,借鉴文献资料观点,将其界定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具有完全责任的人所实施的犯罪。
由于社会经济、环境、诱惑等原因,我国老年人犯罪日益增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大致表现出如下特点:
(1)在犯罪率上,老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横向看较低,目前约3%以下,纵向则呈逐年上升增长趋势,且犯罪结构更趋老龄化。如2009年北京审理的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志评年龄高达99岁,可谓创北京司法史上之最。
(2)从犯罪手段上看,受体能衰退影响制约,老年人犯罪往往采用指挥、教唆、欺骗、诱惑等非暴力的手段,但近年来出现了新动向,暴力犯罪有所增加上升。
(3)从犯罪对象上看,受身体素质影响,其往往多选择没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弱智痴呆、病患者或者其他老人等弱势群体。
(4)从犯罪类型上看,老年人犯罪种类与性别关系较为紧密,主要集中在女性财产性犯罪和男性性犯罪两大类,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但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且逐年翻新的趋势。
(5)从犯罪主体特征上看,老年人犯罪中以男性为主,受教育程度不高者居多,高中、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部分;按犯罪区域分析,农村比例较大,农村老人是老年人犯罪的“主力军”。
2 老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在现代社会,老年人犯罪的与日俱增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对此西方一些犯罪学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有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认为心理衰退使得老年人无法承受孤独感、失落感;有认为老年期人际圈变小,老年人性情波动较大及社会监督减少等原因,使得老年人犯罪随之增多。学者们不同视角的研究,对我们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老年人犯罪具有重要作用和借鉴意义。针对中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老年人犯罪原因主要如下:身体、心理机能明显下降,控制能力失衡,反应变得迟钝且心理上易孤独、失落,变得敏感多疑,防御心重;在学法用法守法上不能与时俱进,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逐渐淡薄,有的老人岗位变化对离退休不适应,还有的恶习很深不思悔改消极颓废;生活贫困经济较差,特别是一些没有退休金的老人或农村孤寡老人,或被遗弃或不堪虐待而离家流浪,或无人接济而被迫犯罪;与家庭成员如子女、配偶关系紧张家庭摩擦增多;社会环境影响,非主流文化刺激,利益驱动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等不健康心理,甚至认为“顺手牵羊不为盗”;“空巢”家庭模式加剧,加上老年人感情脆弱,向子女倾诉需要得不到满足,易导致烦躁抑郁,严重的走上犯罪道路;另外自身素质不高,社会福利保障跟不上,对老年人社会管理失控,养老体制不健全,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
3 老年人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对老年人犯罪预防,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观点,如施奈德:应该让老年人得到“第二职业生活”,使其再次发挥作用;日本学者长谷川和夫认为,要改善老年人环境条件,注意老年期心理卫生,司法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责任能力等。针对目前老年人犯罪增长令人担忧的现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法制宣传,关注老年群体普法,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新风尚,这是减少老年人犯罪的根本。把老年人法制道德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当中,在全社会形成善待关爱老人良好风气和强大社会舆论,建立完善老年人教育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把老年人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2)大力发展经济,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物质生活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是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的有效手段,健全城乡老年人社保、医保制度,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重点救助特困老年群体,努力建设文明健康的人际关系,实现“五个老有”总要求。
(3)做好老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法律、政策、社会等多方面积极作用,内外联手,做好狱内改造、出狱安置工作。通过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救济体系建设,全方位帮助刑释老年罪犯特别是孤寡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早日回归社会,采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发挥家庭第一道防线作用,基层组织调解作用,老年协会纽带作用,预防再次犯罪。
4 结语
同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老年人,其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相比以往出现明显增多的现象,引起了愈来愈多社会学者法律专家关注的目光,并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笔者也作了一些探讨和有限思考,以期待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一社会问题。有人说“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罚政策”,我们要努力构建一个健康、文明、进步的和谐社会,努力创造一个适合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条件与环境,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点点滴滴,倾注真情,使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乐,暮年不寂,晚霞更红,余热更热。
参考文献
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甘家口社区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人口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快速老龄化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1]。一方面,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的中国,养老需求呈几何倍数增长[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3],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总数1.79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绝对数接近1.2亿。数以亿计的老年群体将产生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对原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就业方式,家庭结构,养老观念的深刻变化[4]。当前,微型家庭和空巢家庭的不断增多,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单个家庭能够承担的私事了,养老服务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将日益凸显,若不能重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在可预见的期限内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风险[5]。因此,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1 社区居家养老及其理论基础
如何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如果光靠政府力量去开办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肯定力不从心,养老的社会化必须走"居家养老"之路。
目前学术界关于居家养老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从总体看来,其基本共识如下:居家养老模式基本以居住于老人自己家中为基本形式,以社区设立的养老服务网络作为联系手段,该定义用的是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6]中关于居家养老的模式总结。
居家养老,主要是指政府与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给予居于家中的老年人群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各方面服务于一体的服务模式。这是对之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和更新,更是我国社区服务进一步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居家养老院",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为那些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服务。它主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提供社会化服务,破解当今社会难题。
将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面地推进,可以有效破解中国日益严重的养老压力,对于提高越来越多老年人的生命与生活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能够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得到弘扬,是尊重老年人心理需求与情感追求的人性化模式;能够使家庭更加和谐、社区更加和谐、代际关系更加和谐,从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设;同时,该模式也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社会的就业渠道得到扩增,使社会经济得到增长,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
社会福利社会化理论[7]:该理论是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一步中国化的产物,它强调了社会福利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及服务队伍专业化四种趋势,为居家养老于中国的发展之路提供一种具体的思路与举措。
社区照顾理论[8]:它是由社区非正式网络和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在所属地所共同承担的给予有需求的老年人以照顾的服务方式。其中,非正式网络一般是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街坊四邻等群体共同构成,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则包括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角度上分析,杨宗传[9]把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大致分成四大类:医疗保障、经济保障、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保障。本人在此次研究社区老年人养老基本状况的过程中,正是参考杨宗传这种分类方法。
2 调查过程的说明-以北京市甘家口社区为样本
甘家口社区地处首都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上,是传统意义上的城乡结合部,位于老城区旁,于2007年完成了"村改居"建设,本人根据研究需要,选取了该社区进行实地研究和调查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无结构访谈两种方式进行。至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65441人,其中超过60周岁的老人为15817人,占总人口的24.2%,60~69岁老人8971人,占老年人口数的56.7%,70~79岁人口4823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0.5%,80~89岁老人1657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0.5%,90~99岁老人364人,占老年人口数的2.3%,超过100周岁的老人为2人;占老年人口数的0.01%。在这之中,处于空巢独居状态和孤寡状态的老人总数为1431人,其中,超过80周岁的高龄老人为2023人。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老年人口正在呈现出一种基数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命不断延长、空巢家庭持续增多的趋势,这一增长速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评定标准。一般情况下,老年人都不希望在年老之时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中国更是根深蒂固,因此,在家门口养老必然是中国老人在晚年的愿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服务模式故而应运而生。
本次调查内容不但涉及到老年人的性别、年龄与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还包括其经济状况、收支情况、居住状态以及婚姻情况等家庭与社会支持变量;而子女探望数量与质量、老年人主要的休闲娱乐习惯与方式、其最需要解决的服务类型以及其对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了解程度与对政府在老年人工作支撑上的满意度等行为变量也有必要探究;而老 年人的健康情况变量我们采用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表示。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收回有效问卷310份,问卷有效比率为86.1%。样本的性别与年龄分布与北京市老年人的基本分布基本一致,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见图1、图2。
3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调查研究的结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10-12],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3.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甘家口社区是一个建于90年代的老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含有16张病床,以供老年人午间的休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③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
3.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在看来,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②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③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3.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甘家口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展开了针对老年人具体需求的一系列服务措施,然而,由于管理资金的来源收到局限,而社区也无适当的经济来源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站持续注入所需资金,这使部分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某些后续服务被制约。政府部门每月给予特困、高龄或低保这部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促进了部分老年人困难的解决,然而,要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全面有效,这些资金却是远不能达到要求的。
3.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还不甚了解,对于这种十分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与需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了解还有待更进一步地深入。部分部门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开展与加强的重要性、迫切性存在认识不足、观念落后的问题,也没有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之中。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对老人而言,他们住在自己社区里,置身熟悉环境,看到相识邻里,可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友情。所以,老人们大多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社会而言,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将政府、社区和市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是破解老龄化社会问题,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最好选择。因此,设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对于中国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是相当重要的。
4 完善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建议
4.1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4.2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本社区现有2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且敬业的养老服务队伍,以满足老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阶层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事业之中来,并不断对志愿者的意愿、服务特长和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进行完善,以便于对志愿者进行汇总分类,以拓展邻里互助式的志愿者服务形式,从而使志愿者能够尽其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专业与特长,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专业人员与志愿者服务人员互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上提供给老年人各种类型的服务,并使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4.3拓宽资金来源路径,增强购买服务的群众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提高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度,激发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个人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捐资、捐物或者提供无偿。政府应加强投入社区养老所需的资金,便于更多的老人享受到政府购买与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主张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人自费购买层次比较高的服务,以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现,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4改变居家养老观念,促进养老事业的市场化运作。加强宣传新型居家养老这一模式,使得社区居民,尤其是老人能够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理念。企业亦可以加强对"夕阳红"这个日益健壮的经济产业的关注,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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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孤独感;老年孤独症;认知脑神经
一、老年孤独症的诱因
实施“一胎化”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人口呈现出一种倒三角式的家庭结构,随着独生子女成长为社会的青壮年人群,老龄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 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 8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 9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 91%,平均寿命增长3.4岁。数据表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75岁以上老人近一半是独自生活。
现代社会家庭分散(家长和子女居住在不同的城市)、朋友邻居之间的聚会变少,身体的逐渐衰老,社会活动的减少,这些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的叠加,极大的增加了老年人的孤独感,并且孤独感又会进一步损害生理机能,导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患上老年孤独症。
二、老年孤独症的定义及临床表现
老年孤独症是感到自身和外界隔绝或受到外界排斥所产生出来的孤伶苦闷的情感,是一种封闭心理的反映。一般而言,短暂的或偶然的孤独不会造成心理行为紊乱,但长期或严重的孤独感可引发某些情绪障碍,降低人的心理健康水平。
老年孤独症患者属于一个特殊的年龄群体,大致是指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该部分群体常常是与年轻时生活变化有较大的落差,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生活,由于老年人缺乏相关的心理知识的了解,从而无法对自己目前的情绪状态给出个合理的解释,较为严重的表现除了心理功能、情绪、思维出现异常以外,生理功能也会随之异常、紊乱,各种躯体症状也会伴随而来,它可以表现在:吃不好、睡不香、疲惫、乏力,同时还伴随有思维不能集中、记忆力减退、心情感到沉重、感到压抑、生活没有了乐趣。
除此之外,老年孤独症还具有区别于其他年龄阶段孤独症的三大特点:(1)老年孤独症患者缺少显而易见的一般心理疾病的表现,常常没有明显的焦虑、忧郁、愤怒、悲伤等情绪表现。(2)老年孤独症患者并不会主动诉说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与常人没有明显的区别,很少诉说自己的苦闷。(3)老年孤独症患者常常比较固执,不认为自己有心理疾病。
三、老年孤独症与老年人死亡率相关性
据国外一项调查研究,随机抽取了1239名年龄在75岁至94岁不等的老年自愿者进行横纵向对比研究。在20年的随访中,罹患老年孤独症的群体在生活中需要面临与年龄有关的个人健康、社会损失、生活成本显著增加,而其他形式的工作和社会交往有较大幅度减少,直接导致该部分群体死亡率均显著高于其他群体。就目前临床经验,老年孤独症与老年人死亡率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是老年人致死的一大重要诱因。
四、老年孤独症的认知脑神经研究
目前的孤独症研究主要关注儿童和年轻成人的认知。孤独症是一个异构的精神障碍这是特点是受社会和交际障碍限制的,刻板的行为模式和利益(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这个障碍被认为是终生的。健康老龄化已经对认知功能有很深刻的影响。观察老年孤独症患者在注意、工作记忆、流畅性方面的不足。目前,还没有孤独症患者不同年龄的明确表现。尽管一些孤独症的症状似乎随着年龄的增加逐渐减少,老年人患有孤独症不会达到正常水平的社会功能。
认知脑神经科学就是主要了解认知活动的脑机制,即人类大脑如何调用其各层次上的组件,包括分子、细胞、脑组织区和全脑去实现各种认知活动。传统神经科学的某些分支吸收了认知科学的理论和神经科学的新技术,逐渐形成了认知神经心理学、认知心理生理学、认知生理心理学、认知神经生物学和计算神经科学等认知神经科学的各个分支。
Daselaar研究年龄对记忆提取加工的影响,将事件分为提取尝试和提取成功,发现前者具有明显年龄相关性差异,老年人表现左下前额叶激活较年轻人增加,而此前的研究表明左前额叶主要与语义加工有关,这可能表明老年人为了维持提取加工的顺利进行,主要依赖语义加工。而后者没有发现增龄性差异,老年人和年轻人左前额叶皮层均激活。
有研究者在研究情景记忆时,在排除内容记忆的影响后发现老年人来源记忆能力明显下降。Spencer 等根据来源信息的不同将来源记忆分为联系性来源记忆(来源信息与项目结合非常紧密,能与项目内容同时编码)和组织性来源记忆(来源信息不是项目的固有属性,与项目内容分开编码),联系性来源记忆的年龄差异往往与内容记忆相当,而组织性来源记忆存在更大的年龄差异性。Trott等发现和青年人相比,老年人来源记忆能力下降较内容记忆下降更明显。Senkfor等通过ERP 研究得出同样结果。一些统计分析研究也证实来源记忆受老年化影响较大,故来源记忆对老年化较内容记忆敏感,呈明显双向分离。一些研究者通过抽象图和单词任务,证实年轻人来源记忆的提取主要位于左前额叶而内容记忆主要位于右前额叶,但就内侧颞叶皮层是否参与来源记忆的提取尚未达成共识。对老年人来源记忆的研究大多仍局限在认知心理学方面,尚不能由此得出精确的解剖定位。总之,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出现,记忆障碍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记忆,由于大脑老化引起的知觉、感觉以及肢体运动能力都有所下降,所以造成老年人很少或者不愿意走出“空巢”,从而形成了老年人内心的孤独感。
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4
一、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层面的缺陷与不足
(一)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不够明确,使立法目标难以实现。可从当时的立法目的来看,并没有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那样把老年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或可持续发展作为当时的立法指导思想,也没有很好地贯彻“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倾斜保护资源。正是由于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偏差,导致整部法律的内容设置不尽科学,许多条款无法执行,立法目标难以实现。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核心地位不够明确,使得老年人权益保护得不到落实。老年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公民,又是老年人,因此对其权益的保护,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
(三)老年人法律保护的强制性条款和指导性条款划分不够明确,使得对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行为约束和惩戒力度不足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有道德因素,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因为“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关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精神是一致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基础,而法律规范又反过来强化和维护道德规范。从法律规定来看,有的条款属于强制性规范。但是,对于违反该条款的行为的惩戒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尺度,特别是对不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行为,很难用法律予以惩戒。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中的实施状况及暴露的问题:
(一)对老年人的特有权利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落实难。除了同一般人所共有的权利外,老年人还有其自身的特有权利。那就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对于老年人来说,正是这些权益需要法律作出切实的、明确的保障,当执法者不按法律做,老年人就有依据向司法部门,司法部门也可依法判决;对执法者而言,也是衡量他是否依法行政的试金石。
(二)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一是对宣传贯彻该法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虽然采取了一些形式的宣传,但真正受到教育的主要是有关领导、老年人和老龄工作干部,而没有广泛地向敬老养老的主体--中青年人进行宣传。二是宣传不够深入,有的地区和单位行动迟缓,边远地区和许多单位还有死角,在许多部门和单位的干部群众中,对其主要条文内容不甚了解。三是对在宣传贯彻该法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尚未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导致一些情况不能及时处理。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观念陈旧。有的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更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不愿意诉诸法律,怕家丑外扬而忍气吞声。
(四)遗弃、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法律保护不到位。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相互攀比,推诿、拒养老人的事件屡见不鲜,有的老人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等问题也大量存在。同时,各级组织在抓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又缺乏具体措施和工作力度,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对于老人来说,特别是农村老人,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轮流供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活动,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轮流供养型主要存在于多子女家庭,对于年迈的老人,被子女轮流接去赡养,就是在这个子女家住一个月或半个月,再由另一子女接走一月或半月。许多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健、参加娱乐活动等。
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造成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从调查的情况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的纠纷案件约占全部赡养纠纷案的80%以上。如78岁的张某有3个儿子,都已成家独自生活,老人自己则住在旧草棚里。原来兄弟3人商量好每家都拿出一定的粮食赡养老人,可后来老二以父亲在老三结婚时花的钱比给他的多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老三媳妇则以结婚时老人怠慢了娘家人为由也不尽赡养义务。老大开始按时给老人送去生活费和粮食,后见两个弟弟不尽义务,也停止供应。老人遂把3个儿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老人胜诉后,儿媳们则以老人败坏他们名声为由,仍不尽义务,甚至发展到打骂老人,最终张某服毒自杀。
2、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而实际上没诉诸法律的虐待现象是无法统计的数字,因为很多老人即使受到虐待也往往采取迁就忍让的态度,造成隐待较多,甚至达到虐待案的80%。
如何对待老人?不但是家庭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对于家庭来说,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对待老人主要是一个字“孝”。传统中国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皇帝标榜“孝治天下”,选官则“举孝廉”,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儒家经典有《孝经》,通俗读物有《二十四孝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被设想为“孝道”的最高境界。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向推崇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的孝敬,是出于内心的真情实感的,孝完全是发乎情,止乎礼。孝不仅是生活上的瞻养,更是一种敬爱之情、精神沟通和心灵慰藉。真正的“孝道”,是使父母生前享受人生安乐,死后对之表达哀戚之情。
提倡孝道不要求固守在父母身边,更不要求绝对听从父母的指挥与安排,只要求在父母丧失生产能力而社会保障又不健全的情况下对父母实行物质救济,保证老人自我生活娱乐的物质基础;在父母丧失自我生活料理能力时,或委托亲戚,或找保姆,或亲自照顾;尊重父母的人格与个性,不侮辱父母,不对父母施以任何暴力,常常给父母通通电话,有闲暇,常回家看看,在节假日陪父母玩玩,在精神上与父母达到一定程度的沟通,使老人得到精神慰藉与精神自由,从而身心健康的安享晚年。
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5
关键词:养老模式; 科技服务;北京
DOI:10.13939/ki.zgsc.2015.31.067
当前,北京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据统计,2014年,北京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达300万,占总人口的14.2%;户籍老年人口将达280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5%。老年人口的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现象并存,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45万、失能老年人口45万。当前,老年人口正以每年15万人的规模和年均6%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400万,每4人中将有1位老年人;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600万,每3人中将有1位老年人。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北京市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显现出了政策力度相对不够、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诸多突出问题。课题组针对养老事业发展现状、相关科技需求和科技创新思路等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对北京地区的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涉老科研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
一、北京市典型养老服务模式和科研力量 本部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阐述。
(一)北京市典型养老服务模式
北京市典型养老服务模式主要有以下4种。
1.公办养老机构模式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北京牛街民族养老院。公办养老机构可分为公办事业单位和公办民管企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由市政府投资兴建的老年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接收国家优抚老人,需要照料的离、退休老人,归国华侨老人和老年病患者,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小饭桌服务。北京牛街民族敬老院为公办民管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入住老人多为回族老人,公办民营机构是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主流趋势,通过政府补贴,吸收民间资本,解决公立养老机构缺口。
2.私立养老机构模式
双井恭和苑和寸草春晖养老护理机构。私立养老机构可分为高端市场和大众市场。双井恭和苑是面向北京养老高端市场的一家直营连锁健康养老服务品牌,是北京市“医养结合,以养为主,持续照料”试点养老机构,融合了专业化医疗、个性化护理和社区化生活配套,为自理、不自理和失智老人提供生活照护、营养配餐、保健医疗、康复调理、修身养性等高品质照护服务。运营团队总结了多年来养老机构运营的心得体验,将其编辑成册,出版了《养老行业服务标准汇编》、《长期照护服务手册》和《卧床老年人生活照护技术》DVD,为高端养老机构运营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北京市朝阳区寸草春晖养老院是于2011年建设的专业护理型养老机构,是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为一体的实体民营养老机构。通过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和平家园十几户居民的助医、助餐、助行和辅具评测、适配和租赁服务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为社区养老与养老院联合经营做出了尝试。现已准备前期投入500户和平家园社区的居民作为首批示范。
3.地产养老模式
北京太阳城银龄老年公寓。北京太阳城银龄老年公寓为北京市第一家民营的地产老年公寓,主要涵盖四种养老模式。一是居家式养老。是指在北京太阳城购买了住所的产权,社区为老年人提供购物、送餐、护理、物业等上门服务的养老模式。此模式主要针对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健康老年人。二是租住式养老。是指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模式。此模式针对生活自理和半自理的老年人。三是赡养式养老。是指将养生、保养、医疗、康复、生活护理与心理关怀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主要针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临终关怀的老年人。四是度假式养老。是指到世界各地的旅游度假胜地,以休闲度假为主要目的的新型养老模式。涵盖了老年人的四个阶段,为老年人制定了全程化的服务模式。
4.社区养老模式
泰康之家燕园。泰康之家燕园社区主要是泰康人寿将虚拟的金融产品与实体医疗、养老服务整合,依托保险公司投资疗养社区打造泰康之家燕园,成为第一个中国保险行业投资医养社区的试点,目前泰康之家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三亚、苏州等核心城市的战略布局,未来会形成15~20个医养社区。泰康之家燕园引入了国际先进的养老模式(CCRC),以专业化团队为老年人服务,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健康状态,设有独立生活、协助生活、专业护理、记忆照护四个不同业态,该社区共有3000户,并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与专属的生活管家专门照顾老年人的居家生活、餐饮服务等。该社区自建二级康复医院、紧急救助和医疗呼叫,提供基础的安全保障,老年人也可以通过医疗护理团队制订专属的健康改善计划。
(二)养老研究机构调研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长期致力于住宅精细化和标准化设计研究,老年人、残疾人居住建筑设计研究。近年参与完成多项国家住宅及老年建筑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主持设计、研究、咨询住宅类及养老类地产项目数十余项,也是我国目前养老产业规划设计领域的权威机构之一,同类机构还有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多年从事康复辅具产品研发、行业技术标准拟定、辅具质量监督检验等,拥有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附属康复医院和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近几年,中心业务逐渐由假肢矫形向养老辅具产品研发延伸。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是民政部直属的、全国第一所培养社会工作人才的高等学校,在老年服务和管理专业上培养了大量实用性人才。除了上述三家研究机构,还有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从事老龄问题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以及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中国康复器具协会等社会组织。
二、协调理顺养老三要素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应该关注三个要素:政府、企业和老年人。具体见图1。
“十二五”期间,总体来看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等多个方面,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分工承担具体责任,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一)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保基本”的作用,做好孤寡老人的兜底职责,同时体系内各成员各有分工。发展改革委负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开展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养老服务业配套政策、降低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门槛;财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推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民政部门负责基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改革、养老信息惠民工程和智能养老物联网,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商务部门负责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卫计部门负责设立老年病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在养老服务地区开设医疗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等。
养老三要素关系图
(二)企业
投资商主要是指社会资本通过投融资、保险、地产等形式进入老龄事业,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市场化发展。目前,投资商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养老产品(医药、辅具等)、养老平台(包括养老地产开发、养老机构筹建等)、养老服务(信息技术、人才团队等)等方面。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和领域细分,养老市场必然有更大的投资潜力吸引社会资本。集成商是指通过一定的科技手段,将现有的产品部件或零散服务进行整合、延展的企业,主要有硬件集成商和软件集成商两类。硬件集成商既包括老人居住环境和养老机构的适老化建设与改造,也包括医疗器械、适老辅具的整合与研发。软件集成商主要是指借助信息技术、移动通信等方式搭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提升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智能性。运营商是指负责养老相关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建设完成后经营、维护的企业。运营商往往是养老服务体系得以可持续的重要环节,也是为老人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关键。运营商主要分为养老地产运营商、养老机构运营商、养老服务运营商以及服务与管理人才培训商。
(三)老年人
老年人对政府仍然“保留着”强烈的依赖性。目前,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并无明文的分类标准,各地分类方法大同小异,一般按照老人年龄并结合其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子女是否在身边(是否有人照顾)进行简单分类。但各地对老人年龄的划分又不尽相同,北京的敬老优待和福利保障相对较细。
“保底”老年人是各地政府重点关注的养老对象,集中在生活自理能力中的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家庭经济状况中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民政部门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或生活困难家庭;另外还会加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含独居老人)。“保底”老年人完全依赖政府养老。“夹心层”老年人从定义来看,各地有所不同,上海是指家庭经济条件尚可,不符合居家养老申请条件,却急须养老服务的人,尤其是瘫痪、半自理、轻度失智失能的老人。北京对60岁以上各年龄段老人都有一定的养老补贴,但总体来说,不能完全自理老人的养老补贴不能完全满足其养老服务需求。“夹心层”老年人部分依赖政府养老,政府给予帮助的程度各地差异较大。“健康”老年人,年龄已经达到我国规定的60岁老年人标准,这些老年人身体健康,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暂时没有养老问题和服务需求。
三、北京提升养老科技服务能力任重道远 本部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阐述。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广泛的调研和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养老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老年人需求和市场销售产品不对称
国内市场上能销售的进口养老产品功能多,质量好,但昂贵,老百姓难以承受。国产养老产品大多雷同、功能单一,很难真正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调研中,我们在养老研究机构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养老服务产品,其中又以各类居家养老设备、老年日常生活用品、老年健康护理用品居多。但是,国内养老产品一方面享受免税政策,地方政府不愿意白拿出土地给厂商修建工厂;另一方面国家对科研人员个人的鼓励政策迟迟不能落实,导致大量非常好的养老产品生产规模无法扩大,科技成果很难造福百姓。
2.养老运营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还需研究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养老机构都反映目前养老机构在运营方面很难达到盈利,涉老行业专家都认为养老运营机制需要研究,但几乎没有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示范工程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运营模式。而且大多数养老机构缺少标准化的服务规程,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已经有了。面对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工作人员依然在摸索养老运营服务,对于单纯使用高科技设备,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法律政策的支持和保护,将因其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风险降到最低。
3.既有社区与住宅的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急需建立
我们身边很多社区与住宅并不适合老人居住,没有电梯让住在高层区老人们普遍感到不便,但迫于经济压力不可能换房,不少老人只能“将就”度日。社区与住宅的无障碍改造,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一方面,对社区与住宅做“适老化改造”,精细化要求非常高,这方面专业人士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新建房屋的适老化设计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市民接受社区与住宅适老化这个观念也需要一段时间。不少孤老并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改造费用,而多数年轻人还没有意识到,现有的社区与住宅有哪些地方并不适合老年人生活。
4.养老供给的归属界定不明晰
养老供给的归属徘徊于社会福利性事业和市场化产业之间,二者之间始终没有明确的界限,导致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不足。从归口管理来看,养老事业归口民政部门,而养老服务产业归口商务部门,但并不意味着两个部门可以各自为战。
5.“医养结合”任重道远
“医养结合”的理想模式是“三位一体”:一是解决院内老人的医疗需求;二是解决医院出院老人在回归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需求;三是向周边社区派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发挥机构的养老服务支撑作用。调研中,我们发现养老机构更多的只是老年人的养护点,医疗设备和人员配备有限,而具备定点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更是寥寥无几。要想真正将养老和医疗服务融合在一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调研组对北京养老科技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1.开展福利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研究
重点提升政府对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需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实现福利机构、老人多方资源整合,对福利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管。利用职业培训机构+互联网技术,加强护理人员职业培训,提高福利机构非专业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
2.开展国家实验区养老运营模式研究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在国家实验区鼓励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在原有老年人安全服务(跌倒、突发疾病)研究的基础上,拓展更多的养老生活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针对这些服务寻找政府―运营商―老年人之间的工作模式。重点解决政府如何补贴,运营商如何盈利,老年人如何得到实惠和服务等问题。最终将这套服务运营模式固化在信息化平台上,引入第三方养老服务运营机构,接替街道对信息化平台进行运营。远期,北京市相关单位可等卫计委的医疗和养老融合方案成型后,继续拓展“医养模式”下的医疗服务运营研究示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3.开展既有社区与住宅适老化改造
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建立,相关技术、材料、设备研发,包括老年人既有住房功能空间、公共交通空间、社区环境、转型养老机构等适老化设计及改造,为今后既有社区与住宅适老化改造奠定理论基础。远期开展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技术及标准研究。
4.开展标准化建设
开展重点研究养老院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化,以及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整体提升首都养老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区域性养老照料中心等北京市民政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京津冀福利机构设施配置、服务标准统一研究。
5.开展适老文化教育产品开发
利用现代传播技术,建设老年文化传播网络,开办养老服务网站、老年大学,支持老年广播电视栏目发展和老年适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出版。
6.开展老年人生活辅助产品与服务研发及推广
针对老年人:从政策上研究如何落实科研人员激励制度,将科研机构已有的助餐、助行、助力、助浴等有助于老年人保持基本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独立的辅助科研产品推向市场。针对养老机构:开发帮助养老机构减轻“护理”负担的老年护理照料辅助产品。同时,开展法律政策的支持和保护研究,使养老机构能够有信心使用养老科技产品。针对养老管理部门:开展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需求,提高养老工作管理水平。
7.开展康复辅具产品研究及推广
开发基于嵌入式技术、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加或改善残障人技能的康复训练类辅具以及个人保健、休闲娱乐辅具;研究各类生物医学材料、纳米材料、轻型材料等在辅具设计中的应用,康复辅具设计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康复辅具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康复辅具检测理论、方法、准入系统,检测设备以及产品的质量分析及评估系统;研究康复辅具产品生产、配置、检测、技术服务等方面标准;支持科研机构已有康复训练辅具、材料与专用设备、质量检测等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Z].2009-07-13.
[2]张恺悌,罗晓晖.新加坡养老[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3]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Z].2011-10-22.
[4]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纲要(2014―2017年)[Z].2013-06-24.
孤寡老人的定义范文6
【关 键 词】 劳动意识;劳动价值;劳动习惯;劳动实践
恩格斯说过: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的创造性劳动使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中央倡导的“八荣八耻”中提出:“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然而现实生活中,学校和家长却往往忽视劳动教育,尤其是几千年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语)的思想根深蒂固。为父母者、为人师者往往是这样对孩子进行劳动教育的:
【画面一】
暑假刚刚结束,为了更好地迎接新学期,为新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一位一年级班主任在教室里挥汗如雨打扫卫生,看得出老师干得很投入,衣服湿透了,脸上满是汗水和尘土。正当她为自己辛勤劳动而使教室变得焕然一新而感到欣慰时,一位衣着时尚的年轻妈妈带着孩子参观教室,见此情景,这位妈妈眉头一皱,用手捂着鼻脸,对孩子说:“走吧,清洁工还在打扫卫生。”说罢拉着孩子就走,边走边教育孩子道:“以后上学了,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干大事,不好好学习,长大了就只能像她一样干清洁工,多脏多累呀!”
【画面二】
课堂上,老师拿着几本作业本,面露愠色:“小明、丁丁、红红,你们多少次没按时完成作业了!为了让你们长点记性,今后别忘了做作业,从今天起,罚你们做值日一星期!”转脸间,面带笑容:“今天小石、芳芳、玲玲几个同学的作业完成得最好,而且,他们的作业已经连续多次得‘优’,是全班同学学习的榜样,今后就奖励他们不用做值日了!”
看到这熟悉的画面,大家都会认为这些事情司空见惯,没什么了不起的,甚至会说,我也这样教育过自己的孩子呀。与此同时,笔者经常听到一些老师和家长如此抱怨: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懒,什么都不愿意做,值日做不好,自己的房间乱七八糟,这是怎么回事?
鉴于以上现象的产生,笔者认为树立正确劳动意识,培养劳动习惯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1. 低年级起,教育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小学德育纲要》中明确指出,学生要热爱劳动,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掌握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从入学的第一天起,我就注重对学生进行“劳动光荣”的教育,引导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吃完午餐,把桌子摆放整齐,把桌面擦干净,每天评出“自我服务标兵”,并为这些“自我服务标兵”带上小红花,树立典型榜样。在此基础上,让“自我服务标兵”孩子为大家服务,如领加餐、发加餐、送加餐、做值日,告诉所有同学,他们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当孩子的劳动有困难时,首先要肯定孩子,然后耐心、亲切地指其出出现差错的原因,并当面示范,教给孩子一些劳动的方法和技巧。其次,做好家校联系,通过“校讯通”大力表扬劳动能力强的同学,及时表扬在劳动方面取得了进步的同学,同时注意和家长做好沟通,让家长在家中配合老师做好此项工作。最后,请家长及时通过“家校联系本”,告知老师孩子在家表现情况,在班会上,把孩子在家表现情况做总结,及时表扬在家主动干力所能及家务的同学和近期劳动方面有进步的同学。除此之外,大扫除时请本周表现好的同学和老师一起大扫除作为奖励。期末结束,请被评上“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同学和老师一起做学期最后一次值日……就这样,逐步在孩子脑海里树立正确的劳动意识,初步形成劳动习惯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2. 中年级起,教育学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完善劳动习惯,提升劳动的社会价值。在低年级培养形成劳动习惯的基础上,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孩子一起积极参加或让孩子随集体参加公益劳动,也是培养孩子劳动习惯的一条途径,可以有效完善孩子的劳动习惯。课余,我号召孩子参加居民社区组织的一些公益劳动,如春天参加植树节植树活动;夏天协助小区工作人员灭蚊蝇;秋天在小区花坛里除草;冬天除了进行堆雪人、打雪仗一些娱乐活动之外,还可组织清扫积雪等。活动之余,鼓励孩子照顾附近的孤寡老人、军烈属,让他们为邻居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分发报纸、取牛奶、照顾小朋友等。在这种劳动中,学生们转换了心态,以他人的需要为中心,急他人之所急,学会了关心他人。当然内容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劳动,也是学生了解社会的途径,还能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样,能更加完善学生的劳动习惯,提升他们劳动的社会价值。
3. 高年级起,教育学生体验田间劳作,进行劳动实践,满足劳动需要,提升劳动的实用价值。高尔基说过,我们在我们的劳动过程中学习、思考,劳动的结果让我们认识了世界的奥妙,于是我们就真正来改变生活了。劳动是学习的工具,劳动是教育的手段,劳动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在低中年级培养好劳动意识,养成劳动习惯的基础上,孩子对劳动有了强烈的需求。为了满足孩子的劳动需求,提高劳动价值,我组织班中同学开展“我是厨艺大师”活动,让孩子利用双休日学做一道菜,在班会上展示自己的厨艺作品,评出“最佳拼盘”“最佳创意”等奖项,孩子对此乐此不疲,在选择作品原材料、设计作品、完成作品的过程中,也完成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当然,也满足了孩子的劳动需要。经过几年的培养,虽然孩子们对家务劳动已经是轻车熟路,劳动热情不断高涨,但住在城市里的孩子对农业劳动还是很陌生的。我发现,学校操场有一片空地荒芜着,于是我带领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挖地开荒,在此过程中,孩子们的手被磨破了,可他们不言放弃,这不正是形成了良好的劳动品质吗?等整好了地,我请来了班中有种菜经验的家长当孩子们的校外辅导员,指导种菜技术,孩子们兴致勃勃,下课就去观察菜地,很快菜种就发芽了,他们利用课余时间为蔬菜松土、浇水、捉虫。第一次收获蔬菜时,我们一起分享着收获蔬菜带来的快乐,当然,孩子们对劳动有了深层次的认识。种菜活动让同学们的社会实践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也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劳动的辛苦及收获的不易,学会了农业劳动的基本技能,满足了他们的劳动需要,提升劳动的实用价值。
勤劳是人类特有的品质,劳动创造了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人能劳动,特别是进行艰苦的、创造性的劳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曾经对教育下过这样的定义:“学会生存”。劳动是生存的基本能力,是做人的起点。古人讲“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自理自立能力都没有,将来怎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呢?因此,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意识,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升劳动的社会价值和实用价值。让学生带着劳动的喜悦与成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为实现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司金英. 如何对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J]. 赤子,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