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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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增强节约意识,转变能源消费方式,逐步建立节能减排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重点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切实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坚持企业自觉节能减排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建立和完善能源成本管理机制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约束机制;坚持技术创新与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相结合,切实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张占军局长为组长,李广良副经理为副组长,综合计划科、办公室、生产科、行管科、物流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

四、目标任务

到“十一五”末,*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烟草行业节能减排要求,技改达到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指标要求,管理机关用能总量、用水总量同比降低5%,其它办公节能减排指标明显下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投资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

1、严格进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前期论证。各单位在进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前,要把国家和烟草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作为技改设计依据,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空间,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及技术改造项目,严禁出现不顾能耗和排放量的增加,盲目进行超规模技改。要对技改前后实物产量能耗水平进行测算和对比,严格控制能耗水平增长。各单位要拿出一定比例技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投入,确保达到国家和行业关于节能减排的指标要求。

2、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标准和节能评估标准,建立以实物为主的综合评价体系。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含能源消耗测评,节能目标、节能方案和拟采用的国家或烟草行业用能标准等内容。二是项目要有具备资质和节能评估咨询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有当地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审查批复意见。三是更新改造设备能耗不得高于改造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能耗。四是基建投资项目要积极采用节能建筑材料、节能空调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和配套设施。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审查和峻工验收制度。对没有进行节能环保评估,或达设计规划不符合国家和行业节能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竣工项目必须通过节能环保评审验收方可投产,并严格检查项目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节能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生产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

1、科学组织生产,优化工艺流程

一是要科学编排生产计划,合理生产布局,优化生产批量,统筹物资供应,合理配置能源供给,提高生产效率。二是要在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降低能源消耗为目标,不断优化设计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力求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设置科学合理。三是要通过持续改进,使能耗指标明显降低。

2、抓好日常工作节能减排

在日常工作中时时注重节能,从点滴做起,搞好节能工作。办公设备、照明用品、用水器具要使用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办公区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应用节能灯具。除特殊场所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外,室内空调温度设备要求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达到管理机关用能总量、用水总量同比降低5%的目标。另外还要做到节约用油、节约话费、节约办公用品等,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

(三)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以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过程、设备运行、高耗能、高污染环节等方面为重点的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节能减排自我监测评价及环保部门监测评价机制,严格按制度办事,认真实施考核奖惩,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2、各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目标到岗、责任到人、考核严明”的考核制度。市局(公司)已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到行业经济运行考核目标中。承担此项目标的单位(部门)年终完成不成目标任务的,在该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总分中扣减1分。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强化职工节能减排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全员性节能减排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能动性,搞好节能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统计计量工作。安排专人(或兼职)负责对能源和排放统计计量管理工作,制订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对各能耗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能源管理。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2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4

长期以来,我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节能消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厂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小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了更好的把我厂环保工作做好,特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material),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5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壮志,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漂亮仗”及市政府“痛下决心、背水一战、合力攻坚、决战全胜、务必过关,举全市之力打一场节能减排综合的、立体的、全民的攻坚战”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扭住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战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目标

1、各县(市、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达到全年目标的以上,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指标比上半年明显好转。

2、各县(市、区)能耗增量控制在全年可用增量的以内。用电量控制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月用电计划内,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亿千瓦时。完善市、县用电月会商制度和用电量及增速月通报制度。

3、个市级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建成投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部按要求推迟投产,拟建“两高”项目停止核准、备案,违规建成项目停产。

4、各县(市、区)完成市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后装置(设备)全部关停或拆除,对存在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在月底以前全部关停。

5、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以上,实施项目完成率达到以上。

6、省节能监察中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7、节能减排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对“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进行了持续、深入的跟踪报道。

(二)减排目标

到月底,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率达到全年任务目标的以上、二氧化硫由升转降,年底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节能工作

1、启动高耗能企业限(停)产预案。对列入全市年高耗能企业限产计划的家企业,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所在地政府按月拟定用电量和用能量红线指标,逐月下达生产计划,落实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三级责任人。按照实现全年目标的要求,各县(市、区)算好能源消耗帐,可再增关停企业和限产企业。

2、坚决关停(限产)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一是省专项监察通报的违规建设高耗能项目的家企业实行限产、停产措施。 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第一轧钢厂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实行停产整顿。 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项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铸件项目、 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扁钢、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玻璃生产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吨间氨基苯磺酸项目、食品有限公司万吨淀粉生产线、纸业有限公司万吨瓦楞纸生产线,实行限产。二是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吨铁粉项目,先停下来,完善手续。三是各县(市、区)、区、开发区对一批违规建设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月底前坚决予以关停。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全市计划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在月底前全部淘汰完毕。对省节能监察中需淘汰的电机台、变压器台和其它电机设备台,在月中旬淘汰完毕。

4、控制高耗能项目投产。对年内建成且影响节能目标实现的高耗能项目,一律采取暂缓投产措施,对即将建成的高耗能项目要调整建设进度,将投产日期延至明年。

5、加强用电监管。一是建立县(市、区)用电月会商制度,从基层做起提高用电数据统计质量。月份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亿千瓦时以内,各县(市、区)用电量控制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月用电计划内。二是建立新建竣工项目供电报批制度。用户容量在及以上的工业用户申请报装时,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容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申请报装时,报所在地节能办公室。三是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供电公司参加,月份开始实施差别电价。

6、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能效对标培训,月底完成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对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落实征收惩罚性电价政策或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7、加快节能技改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依据年市节能技改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对已完工的个项目,狠抓正常运营,切实发挥投资效应,确保形成节能量;对在建的个项目和结转明年的个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计划竣工的个项目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8、开展专项督导,为十月份开展预考核奠定基础。抽调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个成员单名处级领导,名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按照市年节能计划和按月下达用能、用电计划,对各县(市、区)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重点节能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月份开展预考核工作。

(二)减排工作

1、叫停一批不利减排任务完成的新(扩、改)建项目

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报告。停止受理燃煤电厂、钢铁、焦炭、煤化工、食品加工酿造、制药、造纸等高排放行业生产设施试生产申请;对未经试生产批复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试运行时间超过3个月,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年底前,计划新投产的电力、钢铁、焦炭、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一律暂缓投运。

2、挂牌督办一批有问题的重点减排项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政办字〔〕号)要求,对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减排效果的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切实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对已挂牌未按时间要求整改到位的,核减减排监察监测系数。

3、严格监控一批重点排污企业

环保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远程监控和在线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对企业实施小时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严厉打击。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期间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治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监察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减排要求频次和规范,对全市个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现场监察、监测率达到。同时,按时汇总上报减排监察监测系数,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为国家和省组织减排核查奠定基础。

4、建成投运一批污水处理项目

一是提前介入,确保试运行的县的污水处理厂顺利通过验收,月份形成减排能力;尚未建成的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月份完成验收,月份形成减排能力。二是督促已建成运行但尚未完成出水升级改造的市区化工园区家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完成出水升级改造工作。三是确保近期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确保减排量的认定。

5、抓好一批重点减排措施的落实

切实抓好《年耗煤企业控制燃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计划》和《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攻坚方案》的落实,加强对已运行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已实施减排项目的运行监管,降低增量,提升减量,确保完成省政府布置的月底化学需氧量削减率达到全年目标,二氧化硫削减率由升转降的任务目标。

(三)强化舆论引导作用

组织主要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会战九月份,决战四季度”节能减排专栏,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时编发《会战动态》,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增加节能减排常识、问答和竞赛等宣传频次。

(四)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开展节能减排大会战的宣传标语、匾牌、图片,定期更换专栏内容,街区、村镇要采取向居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有关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等知识,加快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领导

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上下结合,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会战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会战活动的实施。

(二)建立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要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完不成会战目标任务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督导检查

组成个综合巡视组,由发改、环保、统计、工信、石化等部门主管领导参加,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和赵国权副市长、副主席分别带队,对全市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巡视,检查各地节能减排工作和督导检查组工作进展情况。

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6

一、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新标准达标排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制定本辖区贯彻执行新《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企业责任和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水污染物深度治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清洁生产,扎实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水污染物达标工作。

(二)强力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污染减排。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将制浆造纸行业列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推进全行业污染减排,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要依照新《标准》,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将造纸企业纳入总量减排有效性审核,将企业水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按减排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结合减排督查加强制浆造纸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督查,督促企业加快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按期建成减排设施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去除率和排放达标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要将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核算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核算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制浆造纸企业,暂停批准该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对因制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或自治区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期间实施区域限批,暂缓企业所在地新建、扩建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调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新建、扩大产能的技改工程项目所需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必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深度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2008年8月1日以后的新扩改项目,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污染物排放未能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不予以通过验收,由环评审批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停产治理。建设项目经验收投入运行后,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强化制浆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

1、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和日常监察。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造纸厂、纸业有限公司、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糖造纸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排污量较大的制浆造纸企业实行重点监察,适当提高监察频次,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持续稳定运行、有效满足新《标准》要求作为重点监察内容,重点排查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限期改正,责令企业追究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未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制浆造纸企业也要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监测计划。2011年底前,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按时进行比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对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经监督性监测或检查发现两次超标或情节严重的,可开展行政代执行的办法,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绩效考核,并纳入运营年度考核内容。

3、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新《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制浆造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等;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的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未按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依法坚决查处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的违法问题。

4、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整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治理。适用限期治理的,按照限期治理管辖权限进行办理,非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由所在地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向自治区环保厅行文提出限期治理的建议。要强化限期治理后续管理,对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作出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5、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治理污染、加强管理,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6、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污收费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制浆造纸企业足额征收排费。市环境监察机构将适时组织对制浆造纸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查处违规收缴排污费行为。

7、充分发挥经济、行政手段推动治污达标。发挥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导向支持作用,加大对制浆造纸企业技改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和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制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金融机构企业诚信系统;不受理其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标准》的全面施行。

(五)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仔细研读新《标准》,抓紧制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严格按照时限,倒计时安排、超常规运作,如期完成技改和治污设施改造建设,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积极向工信、环保等部门申请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积极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连续式蒸煮技术、多段逆流真空洗浆、封闭式筛选工艺、ECF或TCF技术、DCS控制技术等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可行技术,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未端处理在配套二级生化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改造,增加废水深度处理措施,建议选择混凝处理Fenton氧化技术、“磁化+催化聚合”、YHD污水治理循环利用、改良复合型净水剂等综合技术,以确保处理水中主要污染物达到新《标准》表2的要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从生产工艺源头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小新鲜水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以达到新《标准》规定的吨浆排水量的要求;现有制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传统三段漂白工艺技术,要逐步改造为无元素氯漂白工艺技术或全无氯漂白工艺技术,以确保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达标排放。

(六)各级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据调查,对照新《标准》:全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吨浆排水量普遍超标;部分制浆造纸企业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色度超标;除本色浆企业外,大部分制浆企业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浓度超标。新《标准》的实行将有利于推动制浆造纸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采用先进的无污染、少污染工艺,采取更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贯彻执行新《标准》,对于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标准》是对制浆造纸企业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绿色竞争能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机遇。各级环保、工信部门和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新《标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制浆造纸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认真组织新《标准》的实施。

(二)各级环保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制浆造纸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各县、城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源整治和排污费征收情况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三)建立达标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从2011年9月起,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5日前要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告上月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工信委要加强跟踪检查,每个季度通报各辖区和重点企业废水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国控重点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抄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其他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30日前分别向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工信委。

凡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他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