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经济普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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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经济普查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1

一、试点目的

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水及能源消费、主要能耗设备及个体经营户普查和普查表填报的经验,培训和锻炼经济普查的业务骨干,了解和掌握新情况下普查面临的问题,为顺利实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创造条件。

二、试点区域和对象

为提高试点工作时效和质量,本次市级试点扩大至各县、区下列区域同时开展:

惠城区:陈江办事处甲子居委会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塘居委会

大亚湾:澳头街道办事处妈庙村居委

惠东县:平山街道红岭社区居委会

博罗县:罗阳镇浪头村委会

龙门县:龙城街道城南居民委员会

试点对象为确定的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数和行业分布,为制定全面普查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与各县、区及试点所在镇(街道办)的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试点时间

从2008年8月5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试点调查的时期指标填写*年数据,时点指标填写*年12月31日数据;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时点为2008年8月5日数据。

六、试点实施步骤

(一)划分普查小区和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表。每个试点各为一个普查区,每普查区根据工作需要再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要以最新的详细行政区划图为底图,标出各普查小区的区域、名称及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和2位小区代码。

(二)选调普查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有关部门、村居委会抽调一定数量、有一定经济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并从社会上招聘具有一定经济知识的人员作为普查员。1个普查小区配1名普查指导员和2-4名普查人员,每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指定一名统计或财务工作人员为普查员。

(三)进行宣传动员。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进度、经验、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将在*市统计信息网主页“经济普查2008”栏目上及时给予报导,同时邀请市级主要媒体报导试点的主要情况。

(四)开展业务培训。县、区试点工作业务骨干由市经普办统一培训,选调的试点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填表人员由县、区试点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重点是单位清查、普查单位的界定、各种标准的使用、填表要求、主要指标解释、普查表报送办法和数据人工审核方法等。

对选调的普查员主要培训普查单位的界定、行业代码填写、清查的实施步骤和方法、个体清查的组织实施及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表人员的培训在单位清查后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共同的表式及统计标准和单位划分办法等;分散培训主要培训分专业、分规模(限额、资质等级)及科技、服务业的内容。

(五)组织单位清查、个体户普查和查漏补缺。全面查清辖区内,包括铁路运输业、邮政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从事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业务活动及从业人数等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由普查员实行地毯式的上门逐一核实,填写清查登记表。之后与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监等业务主管部门所提供的单位名录资料(单位名册)一起进行比对,并依据整理出清查单位名录进行查漏补缺。

在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的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登记。以本地区工商、税务提供的个体经营户名录为基础,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实行地毯式的逐一核实,填写“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查漏补缺后,各普查小区要将个体经营户登记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分别装订,列出清单报各普查区,各普查区要由专人负责清点、签收后列出清单与表一并报试点办公室签收。

(六)布置和填报普查表。试点办公室按照单位清查取得的单位名录编制普查表发放底册,分行业、规模(限额、资质)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员进行填表培训,并发放普查表,提出报送要求。同时设立报表填报指导组或咨询站,对无能力填报的企业,尤其是规模(限额、资质)以下、服务业企业等进行直接指导填报。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负责向法人单位所在地普查机构报送《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仅填属性指标)以及下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

军队、武警系统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军队系统所属从事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军队房地产的地方企业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军队系统予以协助;武警系统的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所属的生产性企业和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企业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武警系统给予协助。铁路运输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由铁道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业活动以外,铁路系统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铁道部经济普查机构给予协助。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为与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完成。

(七)进行数据处理和审核、录入。移交数据处理前,要统一组织人力对基本情况表和各专业验收的普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及时记录填报中的错误。利用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编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进行机器审核、修正和汇总数据,对程序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

(八)数据质量控制、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

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

1、数据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质量控制工作。

②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普查人员,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③清查摸底要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并准确界定发放普查表的种类。

④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必须派人进行指导,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

⑤对普查表要做到“三核对”:部分属性指标与执照或审批手续核对;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收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核对;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核对。

各县、区试点办公室要在规定的普查对象上报时间、报送地点设专人验收和登记各填报单位报送的普查表。一是与普查表发放底册对比是否有漏填、漏报报表情况;二是主要指标和行业代码是否填对;三是主要应填指标是否填齐。对错、漏、缺的要求重填、重报。

⑥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处理;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录入员必须对录入的数据与调查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对全部数据必须进行计算机审核并校正错误,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⑦要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2、质量抽查的内容包括:

①抽查清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清查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到两个普查小区内的一定地段检查区域内应调查单位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和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②抽查普查表填报质量:随机抽取5%普查表,检查普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③抽查数据处理质量:随机抽取5%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与计算机的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录入差错率。

3、评估数据质量。由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试点的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九)试点工作总结。分专业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及试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普查方案设计、各种标准、规定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归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分析数据处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

七、试点重点

1、普查组织方式,重点是研究工作流程及专业、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方式;

2、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重点是水及能源消费普查表,服务业表填报的方式方法,个体经营户普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单位清查的组织方法,如何才能搞准搞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4、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

5、跨地区普查表,尤其是产业活动单位表的填报方法;

6、工业主要能耗设备情况的填报方法;

7、数据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是录入、审核和汇总功能。

八、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8月5日前:编制试点方案,完成试点手册、填报用表、培训教材、数据处理程序和设备、宣传用品等方面的准备;各县、区完成试点机构的组建,单位名录(包括个体经营户)更新、划分普查区和小区并绘制小区地图,选调普查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墙报、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经济普查及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8月5—7日:召开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向各县、区试点机构部署试点工作,并对县、区普查试点业务骨干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的方法、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8月8—11日: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

8月11—12日:整理、审核、录入有关资料和进行分类、查漏补缺。

8月13—14日:开展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报人员的业务培训(按行业表的工作量大小安排行业培训顺序,同时发放相关单位的各种调查表和提出报送要求);清查工作质量抽查。

8月15—16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普查表;对个体户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8月17—19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收表、审核和填报质量抽查。

8月20—23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及对总体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8月25日:各县、区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进行试点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8月26日:各县、区上报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召开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要求。

九、试点准备

1、组建试点区域的各级试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各县、区选定的村、居委地域分别作为一个普查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划出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草图和编码,按普查小区开展普查。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8号)和《关于开展*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汕府办[*]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特别是摸清我区科技发展水平和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此次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普查工作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完成这次普查任务。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对象:在全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四)标准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外的所有经济部门,调查登记经济总量占全区经济总量近90%,参与部门多,范围广,指标多,技术要求高,特别是增加了能源消耗基本情况等内容,工作难度大,调查任务十分繁重。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军晖任组长,许志良(区府办)、林培生(区发展和改革局)、蚁行东(区统计局)任副组长,陈俊楠(区委宣传部)、朱清松(区经贸局)、杜式明(区外经贸局)、叶序伟(区建设局)、杜绍忠(区交通局)、朱璧溪(区民政局)、许建民(区财政局)、李纯(区编委办)、徐建波(区国税局)、陈群(区地税局)、彭顺钿(区工商局)和林戈(区质监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普查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统计原则,镇(街道)要在5月15日前相应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划的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力量,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扎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四、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普查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采取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调查资料真实可靠,发挥普查应有的作用。各类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按照普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普查中发现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3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国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30个地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86个普查小区的21843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2.46‰),个体经营户24263户(抽查比例约为0.48‰)。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5‰,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将向社会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709.9万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93.0万个,增长37.3%;产业活动单位886.4万个,增加204.0万个,增长29.9%;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873.7万户,增加686.9万户,增长31.4%(详见表1)。

2008年末,企业法人单位495.9万个,比2004年增加170.9万个,增长52.6%。其中,国有企业14.3万个,减少3.6万个,下降20.0%;集体企业19.2万个,减少15.1万个,下降44.0%;股份合作企业6.4万个,减少4.3万个,下降40.2%;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65.9万个,增加22.7万个,增长52.5%;私营企业359.6万个,增加161.4万个,增长81.4%;其他内资企业11.9万个,增加6.4万个,增长11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4万个,增加1.0万个,增长13.5%;外商投资企业10.2万个,增加2.4万个,增长30.2%(详见表2)。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东部地区[注3],单位拥有量自东向西继续呈递减态势,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372.7万个,占52.5%;中部地区141.7万个,占20.0%;西部地区136.5万个,占19.2%;东北地区59.0万个,占8.3%。东部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441.2万个,占49.8%;中部地区185.3万个,占20.9%;西部地区186.8万个,占21.1%;东北地区73.1万个,占8.2%。东部地区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134.1万个,占39.5%;中部地区707.6万个,占24.6%;西部地区746.4万个,占26.0%;东北地区285.6万个,占9.9%(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85.9万个,占21.0%;批发和零售业174.5万个,占19.7%;教育54.7万个,占6.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71.2万个,占19.3%。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6.2%(详见表4)。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227.4万户,占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总数的7.9%;交通运输业459.6万户,占16.0%;批发和零售业1549.1万户,占53.9%;住宿和餐饮业226.3万户,占7.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69.3万户,占9.4%(详见表5)。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注4]数为35507.0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8586.6万人,增长31.9%。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338.8万人,增加3438.2万人,增长24.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8168.2万人,增加5148.4万人,增长39.5%。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27311.5万人,占76.9%;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8195.4万人,占23.1%。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9479.4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34.7%。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0433.1万人,占38.2%;建筑业3907.7万人,占14.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228.5万人,占8.2%;教育1723.6万人,占6.3%;批发和零售业1892.0万人,占6.9%(详见表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1.3%、11.4%、17.6%、31.5%和38.2%。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共4559.7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6.7%;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共2381.1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8.7%(详见表7)。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207.8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11.1万亿元,增长114.8%。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7.7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7.6万亿元,增长58.5%;集体企业资产总额4.4万亿元,减少0.8万亿元,下降15.1%;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4.5万亿元,增加2.6万亿元,增长141.1%;私营企业资产总额25.7万亿元,增加17.0万亿元,增长1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8.0万亿元,增加3.8万亿元,增长89.8%;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3.5万亿元,增加7.3万亿元,增长118.0%(详见表8)。

四、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我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注5]总额为34.0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5.8万亿元,增长87.1%。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11.4万亿元,增加4.6万亿元,增长67.4%;集体资本1.0万亿元,与2004年末持平;法人资本8.7万亿元,增加4.1万亿元,增长88.0%;个人资本7.8万亿元,增加4.5万亿元,增长138.4%;港澳台资本2.1万亿元,增加1.0万亿元,增长87.9%;外商资本3.1万亿元,增加1.7万亿元,增长125.6%。

注 释:

[注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注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注3]东、中、西、东北部的划分: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注4]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4

一、夯实基础,充分准备,是确保清查质量的前提条件

只有准备工作到位,才能保证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进行。为此,我县从制定方案、整理底册、绘制地图及完善表格等方面入手,做好清查准备。

(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认真研究国务院、省、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方案更加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制订了《县第二次经济普查清查质量控制办法》,完善了县、乡二级普查机构单位清查各项工作制度,使整个单位清查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来规范单位清查的行为,用制度来保障单位清查的进度与质量。

(二)认真核查,整理名录底册。我们通过全方位收集、多层面核查、分普查区打印的步骤,认真整理单位名录底册,尽量使单位名录底册上的单位个数符合实际。一是全方位收集名录资料。9月下旬,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从国税、地税、工商、质监、民政、编制、统计、服务业清查、市统计局反馈资料等方面共收集单位5985个(不含个体经营户)。二是多层面核查名录资料。对收集起来的名录资料,从名录资料的完整性入手,依次是对信息不全的资料进行询问和补填、编写单位地址代码、进行排重、分发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核对。通过多角度、多层面的核对,解决了单位名称错误、单位地址混乱等多方面的问题,使最后整理的单位名录底册更贴近实际。三是分普查区打印名录底册。我们将核查整理好后的名录,分乡镇、分普查区(村、社区)打印,极大地方便了乡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通过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排重后,全县单位名录共有3040户、通过核查后,全县单位名录共2830户。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个数相比,增加了1228户,增长79.7%。

(三)把握程序,绘制小区地图。确定乡镇、村的边界是绘制地图工作中的难点。为准确核定我县各乡镇、村的边界线,我们通过查找资料、乡镇核对、普查员审定和严格绘制的程序,逐级核查,力求做到地图边界清楚。一是查找资料。各乡镇查找本乡镇地图,参照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小区地图。二是乡镇核对。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同乡镇非常熟悉村情况的领导一起,先核实乡镇边界线,然后按自然村将每个乡镇的村、社区边界划分出来。三是普查员审定。将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在县经济普查培训会上,由乡镇参加会议的同志,再进行一次审定无误后,分乡镇、分普查区、普查小区打印分发到乡镇,确保普查地图边界清楚、无缝对接、全部覆盖。四是严格绘制。普查区、调查小区内的建筑物编码、建筑物类型、建筑物层次等相关指标信息,由普查员在单位清查底册上全部标注,做到无一遗漏。顺利完成了全县27个乡镇(场)、394个普查区的地图绘制工作,实现了全部覆盖,确保了地图边界清楚。

二、结合实际,搞好培训,是决定清查质量的关键环节

通过这次经济普查清查的实践来看,清查业务培训是否到位,决定清查工作质量的好坏。按照省经普办“两员”选配与培训工作的要求,我县从更新培训设备、充实培训教材、新增培训内容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做好对“两员”的培训工作。一是高投入更新设备。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投资近20万元购置了投影仪等先进设备,为高标准搞好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高标准培训“两员”。我县经济普查培训采取分级培训、下带一级的方式,组织乡镇普查办公室主任参加市普查办举办的培训班,县里培训到乡镇和村两级,乡镇培训到村委会、社区“两员”。10月10日至14日,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培训第一期培训班在该县民兵训练基地开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到会并做动员报告。

副县长指出,经济普查是国家为掌握国情国力而进行的一项重要调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作为县政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强调,本次清查培训就是县政府在当前各项工作都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同意举办的,足以看出这项工作的重要和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都是乡镇精心挑选的精兵强将。他希望参训学员一定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和掌握培训的知识,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制度,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王玉红到会并讲话。他对县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进展十分满意,并重点就培训中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强调。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动员会议。

来自全县部分乡镇的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约240人参加了第一期培训。据悉该县清查摸底培训班共分四期,约培训普查“两员”700人。

坚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原则,创新培训方式,形式新颖,将培训内容“定式化”,普查对象“分类化”。将清查对象细化到了“出租碗筷、三轮车、爆米花、修自行车、带锯、做豆腐生意”等40多项,做到了清查工作全覆盖,保证清查对象一个不漏。同时,对普查对象通过列表形式,把填写说明、注意事项一一对应放入各项表格的指标栏内,把复杂的内容通俗化,把讲解的重点明析化,培训效果较好。三是高要求新增内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把握原则。根据工作实际,在省经普办下发的培训教材的基础上,我们把营业收入较大的个体户,纳入企业清查,并作了明确界定;对重点个体经营户名称作了统一规定,对法人在县直而产业活动单位在乡镇的主管单位的法人单位代码进行了统一整理,并在培训会上进行讲解,下发到乡镇。

三、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是保证清查进度的有效途径

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情况复杂。既要按上级要求保证清查质量,也要保证清查进度不拖后腿。通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四个多月的亲身体验,只有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合力攻坚,才能避免在清查过程中出现纰漏,提升清查工作质量。为此,我县做到了“三抓、三个不放松”。一是抓包保,捆绑责任不放松。有担子才有动力。为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我们将县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分成四个组,实行“四个包保”的工作责任制,分别包保全县各乡镇的经普工作,做到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即:包保组织协调,包保业务指导,包保质量控制,包保检查督办。整个清查阶段各组督办了5次,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抓宣传,舆论造势不放松。为让经济普查宣传的效果达到最佳,县很是下了一番功夫。针对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大多集中于县城和集镇的现实,该县也把宣传的重点放在了这些地方。他们选择了对县城和集镇普查对象影响最大的媒体---广播、电视和街道宣传。县普查办与该县广播部门共同在县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中增加了“经济普查知识”专栏,每天在黄金时间通过广播把经济普查的知识传播进千家万户中。在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分别制作了滚动字幕,在每天的黄金收视时段进行播出,效果十分明显。他们还在县城主干道上拉横幅进行宣传。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宣传,目前经济普查在该县的知晓率有了大幅提升。10月11日,县在该县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了经济普查宣传启动仪式。

三是抓协调,合力攻坚不放松。充分发挥县普查办协调各方职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城关镇是我县经济普查的重点乡镇。为了保证重点普查区的清查进度,我们组织召开了县直单位清查协调工作会,县直单位均配备了2名经济普查协调员,较大限度地增强了县直单位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减轻了城区普查员的工作量。

四、强化督办,查遗补漏,是提升清查质量的最佳选择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普查员素质参差不齐,清查难免出现遗漏。为此,我县按照“单位个数不能少、经济总量不能小、增加值率不能低”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清查阶段的查遗补漏工作,确保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不漏掉一个。一是召开会议,通报情况。11月29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了全县清查阶段查遗补漏、质量抽查工作会议,各乡镇常务副镇长、经普办主任、县经普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到“三核对、一抽查”:入户核对单位个数,个体经营户数和经济总量,开展经济普查清查质量抽查。12月1日至3日,县经普办组织4个工作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全县27个乡镇(场)的部分普查小区,主要抽查边远村组、城乡结合部、街中巷叉、各普查区交界处等薄弱环节和擦皮鞋、摩的、面的、菜贩、拖板车、农村维修、出租等流动性强的个体户,避免出现清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漏掉或重复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漏”。通过查遗补漏,全县在初步数据基础上新增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565家,个体经营户20630家。三是领导重视,重点突破。领导重视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强力“引擎”。为此,我县做到抓领导,领导抓,工作人员常抓不懈。县普查办经常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对经济普查的重视。县经普办主任多次到重点乡镇城关镇督办,保证了清查不漏块,不漏人,不漏对象。

五、着力创新,高效运转,是保证数据质量的必要措施

这次清查数据显示,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大幅增长,数据处理难度大,工作时间耗时长。为保证单位清查数据处理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县经普办在认真审核清查表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数据处理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创新行业编码。我们首先将个体户主要经营活动进行行业归类,建立行业代码库,然后对每一类行业进行编码。这样不但行业划分准确,而且工作效率高。二是创新录入方式。我们将个体经营户清查表用excl分乡镇、分普查区、普查小区录入,然后导入清查程序,这样可以减少每一张个体经营户清查表表头录入工作。三是创新改错方法。单位清查611表录入后,我们把单位数据导出来进行改错,改错针对性强,改错效率高。由于创新了数据处理方式,节约了大量时间,保证了上报时间与数据质量,我县清查数据按要于在全市率先于11月20日上报。

六、县经济普查填表登记阶段工作进展顺利

(一)、基本单位资料反馈详实明了

县普查办人员,在基本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将资料进行分类,分别打印一览表反馈给乡镇,做到有的放矢。

1、将清查库中的全部单位,分乡镇、分行业、分法人和产业的单位汇总数,打印反馈给乡镇。

2、将清查库中的全部单位,分乡镇、分行业、分法人和产业单位,打印单位一览表反馈给乡镇。

3、将一普分行业主要指标比例,打印反馈给乡镇。

形成《乡镇分行业单位汇总表》《乡镇分行业单位一览表》《主要指标比例计算表》,使每个乡镇掌握登记的范围。

(二)、填表登记业务培训成效明显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填表登记业务培训是普查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培训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普查的数据质量。为此,县经普办对经济普查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一是领导重视。为确保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专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展开,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听取汇报、亲自安排,县经普办认真组织召开了经济普查填表登记业务培训会议,对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准备充分。为保证各专业培训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各专业组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培训工作进行研究,明确培训工作任务,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培训工作流程,并依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教材,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编写各专业电子培训课件,筛选培训教员,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重点。此次经济普查各专业培训内容以国家及省普查方案为主,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重点掌握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强调和讲解,明确每个指标内涵和外延,特别是数据来源渠道和主要指标的比例关系,作为重点讲解,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以保证普查内容的统一性、科学性。

四是理清表种。这次登记表种多,但针对某个行业来讲,不外乎就是基本情况表、财务表、抽中单位能源表,县经普办在认真总结并吸取以往大型普查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创新课堂讨论形式,增加实例教学效果,在课堂上采取了多媒体互动教学方式。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理清了表种,明确了那个行业填报那种表。

五是分批培训。此次全县经济普查各专业培训工作,按既定的时间、内容、要求,采取分层次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首先是对各乡镇的统计业务骨干140多人进行了培训,其次对县直各单位的财务人员、普查员、普查对象进行培训,先后举办了乡镇业务骨干培训班、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培训班、交通运输单位人员培训班等四期培训班。通过普查填表的业务培训使全体业务骨干和普查对象对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专业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全县下一步提高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质量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三)、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氛围浓厚。

为了营造浓厚的经济普查宣传氛围,我们在县电视台开设了经济普查宣传专栏,创办了《工作简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在人口密集地悬挂了宣传横幅、刷写了宣传标语。向普查对象发放一封信和普查物资,使广大普查对象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

(四)、登记阶段,协调指导及时到位

充分发挥县普查办协调各方职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城关镇是我县经济普查的重点乡镇。为了保证重点普查区的清查进度,我们组织召开了县直单位普查登记协调会,县直单位均配备了1名经济普查协调员,较大限度地增强了县直单位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减轻了城区普查员的工作量。

为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我们将县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分成两个组,实行“两个包保”的工作责任制,分别包保全县27个乡镇的经普工作,做到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即:包保组织协调,包保业务指导,包保质量控制,包保检查督办。做到统一口径、统一解答,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严格把关、数据质量贴近实际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市镇两级普查部门紧紧围绕普查质量这一核心,全力做好普查表的登记填报、收集审核工作。

一是查遗补漏,将现有的单位名录库再次与工商、税务企业库、交通运输企业库与行政事业单位名录库等进行核对,梳理出尚未接受普查的企业名单。

二是互审复审,采取各乡镇普查员交叉审核、各乡镇之间交叉审核、统计局相关专业总审的办法,保证经济普查表的质量。

三是横比纵比,将一些主要指标和历史统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分析问题所在。

四是迂回对比,对各类单位,从就业人员、行业类别、用电情况、厂房设施等要素进行侧面核查。

五是加大重要指标的核查,对一些重要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品销售收入,资产等总量指标和工业增加值率、销售利润率、万元产值能耗、人均劳动报酬等相对指标,以及本地区主要产品产量等重要指标,加大核查力度。

六是加强大数审核评估,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控制力度。对各乡镇上报统计数据认真进行平衡关系,逻辑关系和大数审核,要求各乡镇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做到数出有据,合乎逻辑。同时,做到每张普查综合表汇总后都要对重要指标进行多方面的对比、审核,评估检查,牢牢抓住质量这条普查的生命线。

七、对于小型企业无专职统计人员,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无核算资料问题。主要措施:(1)对于有会计没有专职统计人员的,在安排部署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普查报表。(2)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不能取得相应的资产和损益情况和产、销、存、能力情况资料,经济普查办公室人员根据相同行业的情况,根据单位资料补充填报普查表。(3)根本没有核算资料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能力、产品产量及价格和纳税情况,确定产值和经营收入,根据其耗用的原材料和能源等,确定成本。然后根据相同行业的有关系数来填报其他有关指标。

(五)、数据处理扎实有序

建立了经济普查数据录入局域网,与外网隔离,防止病毒感染。

一是认真搞好数据处理培训工作。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受训人员熟练掌握数据处理的程序,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数据处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一方面对数据采用复录制度,另一方面录入的数据与普查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录入员签字。

三是广泛应用人机结合的审核模式,通过有经验的业务人员与计算机有机结合的审核方法,对普查表进行审核。针对机审不能通过的审核关系,进行探讨,及时总结。

四是录入完成后,对全部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审核内容按普查表审核要求进行。对于出错信息,查明原因并进行校正。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5

按照会议安排,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作如下表态: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我国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在我国进入高质量转型发展关键阶段,认识国情,摸清家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市经济普查领导组的大力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保障,县经普领导组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各小区各单位,克服困难,认真普查,初步完成了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控制,专业审核修改等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范文6

历经“一经普”的实践,通过“二经普”前期宣传铺垫,迎合政府和百姓应对经济危机挑战对“家底”的期待,自1月1日开始的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整体上凸显协调一致、和谐普查的主基调、主旋律。

■ 领导高度重视

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此次经济普查高度关注,寄予厚望。为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北京特色,在普查方案中增加了反映首都特点的调查内容。市委市政府特别提出了“依法普查、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的要求。2008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节目中,以电视专访的形式就普查登记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经济普查的要求,局长崔述强、总队长潘多次组织召开区县普查办负责人会议,强调重要意义,解决突出问题,共谋普查大计。还是在“大战”前夕,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30日、31日连续召开战前动员会议,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顾兖州就正式登记填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丰台区常务副区长汪洪、石景山区常务副区长王红分别在当地电视台新闻黄金时段发表全力以赴,抓好经济普查登记填报工作的电视讲话。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邢志宏、大兴区常务副区长张晓林、平谷区常务副区长王春辉等各区县分管领导和统计局调查队领导一起走街串户,具体指导普查填报工作,为新年度开篇文章打上了“领导带头抓落实”的印记。

■ 部门协同作战

北京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一经普”的36个增加到42个。在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市统计局、调查总队为主体,工商、税务、编办、民政、质检等部门,按照分工相互配合支持,提供相关的行政记录资料,对普查对象进行了协查和核实认定工作。宣传部、市政管委、交通委、建委积极提供宣传资源,努力营造普查氛围,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元月一日起,以统计局、调查总队为主体,各成员单位按分工分赴各个普查点,面对面地解决普查登记中的具体问题。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协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制作组,深入顺义区北京现代汽车总装车间采访普查中的能源填报事宜,向公众解答了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报表指标的诸多问题。朝阳区是外国使馆、外资企业的集中地,历来是涉外工作的敏感地带。市、区两级普查办一起与外交部有关部门协调,就朝阳区建外、三里屯、香河园三个街乡所辖外交公寓近百家企业的清查问题进行协商,为顺利开展普查登记提供了保障。

■ 局队形成合力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北京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后进行的。市统计局和调查总队“相融共议、形成合力、资源共享”,区县局队“一体化”管理,街道乡镇统计所由区县局垂直领导。这样就从体制上便利于在系统内整合调查资源,形成和加强普查的整体力量。北京局队负责人高兴地告诉记者,由于形成了合力,此次经济普查呈现出“六个统一”的局面。即人员统一安排,方案统一设置,宣传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准备,财物统一调配,工作统一部署。2008年12月,全市18个区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统一部署,先后召开工作布置会近2600场次,营造了普查“大合唱”的氛围。与此同时,局队共同开发了网络化的数据采集平台,以最新的卫星航拍地图为参考,进行了普查区域的划分,进行了地毯式的建筑物和单位清查工作,为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建设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奠定了扎实基础。

■ 普查人细致入微

此次经济普查,北京市组织6万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分布在18个区县街道乡镇带队,形成了一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交叉协调、整体覆盖全市的普查登记大军。在实际入户登记填报中,普查员按照统一培训的规范,一项指标、一张表、一个数地耐心指导普查对象。遇有普查对象因故不配合的问题,普查指导员则随时出面调停,保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通州区实行“一线工作法”,切实使普查登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即领导在一线指挥,宣传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典型在一线推广,经验在一线总结。顺义区、大兴区、延庆县、门头沟区在普查登记填报中,以“法律先行”工作法,由区普查工作人员随即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疑问。通过面对面解答疑问、宣传法规,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获得普查对象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 普查对象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