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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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

贸易摩擦范文1

“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世间万物,易变不居,重要的趋势变化,总有势在必然的内因。

从内因看特朗普时代的中美经济,虽然新型大国关系依旧可信,但贸易摩擦及其引致的货币博弈将成为变化集中的两大主题。一方面,在现实诉求和历史趋势的驱动下,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难以避免;另一方面,在经济金融内生联系纽带的影响下,中美贸易政策与货币政策相互共振,金融博弈将更加复杂。

随着特朗普时代的正式到来,中美贸易战越发成为扑朔迷离的一个话题。悲观来看,多名对华贸易强硬派人士获得组阁提名,特朗普政府的鹰派风格持续强化。“利益是最现实的普世价值”,特朗普将秉持实务重利的执政路线,美国政治制度也决定总统施政不会偏离美国的现实利益。

因此,对于中美贸易走势的判断,不应惑于特朗普政府的表面姿态,而应考察内在动能。而基于美国经济的现实诉求和历史趋势,即便贸易大战难以发生,2017年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可能也难以避免。

特朗普的执政纲领将“增加国内就业”视为核心目标之一。而在特朗普的工具箱中,大规模减税和基建在高赤字条件下存在内生矛盾,可行性尚不明晰。制造业回迁周期漫长,短期内难见成效。因此,若要在2017年如期实现就业增长,目前最高效的工具之一就是通过大幅加强贸易保护,激活国内现有过剩产能并迅速吸纳就业。

鉴于此,中国可能将是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标靶。

经济系统是内生关联的,贸易政策和货币政策具有相互共振的特质。对于中美各自的货币政策而言,2017年都将是重要节点。

此时,如果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不仅会对两国经济产生直接冲击,更可能与货币政策产生共振,加剧两国政策分化,并引致诸多不确定性。

第一,加快美国加息频率。2017年中美联储加息一次已成为市场共识,但其后的加息节奏依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两个途径,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加快美联储加息进程。

一方面,相较于中国,美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内生增长模式,外贸依存度较低,在贸易对峙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在目前紧盯就业目标的货币政策规则下,就业数据的向好有助于坚定耶伦的行动勇气,加快美国货币政策正常化的步伐。

另一方面,由于限制了来自中国的廉价消费品供给,美国消费物价有望进一步抬升,增强通胀水平的现有上升趋势,促使美联储提高加息频率。

贸易摩擦范文2

[关键词]日欧贸易摩擦日本

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崛起,其经济的急速扩展及所取得的成就令整个世界为之瞩目。“日本经济”、“日美欧三极说”等风行一时,其原因除了对日本的强大经济实力及未来发展的恐惧和悲观预期外,欧美等国感受到的最现实的威胁主要是日本与欧美之间的经济摩擦。日本“贸易立国”的战略,以及巨大的出口能力使得日本与欧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加剧。20世纪70年代日本与欧洲共同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开始引人注目,20世纪80年代贸易摩擦尖锐化。但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欧贸易摩擦趋于缓和。

考察20世纪90年代的日欧贸易额可以看到,日本对欧洲的贸易出超表面化是在70年代。从1975年至1980年,日本出超额由23亿美元扩大到89亿美元,增长近4倍。80年代又增长了2倍,1990年日本对欧贸易出超达到185亿美元(见表1、表2)。进入90年代后,日本的贸易出超依然维持着较高的水平,并且没有减少的迹象,最低的年份是136亿美元,最高的一年达到324亿美元(见表3,表4)。但日欧之间的贸易摩擦却沉寂下来,其背后的原因很值得探究。

中国与日本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是同为东亚国家,近年来中国经常遭到来自欧盟国家的反倾销,“中国经济”也时常被提及,在日欧贸易摩擦缓和背景下,中国与欧盟的贸易摩擦有不断激化的倾向。因此探讨日本缓和日欧贸易摩擦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中国以启示和借鉴。

一、通过政治合作促进经济合作

日本与欧共体(欧盟)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轨迹大致如下:

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是欧洲各国限制对日贸易的时代,日欧在政治上互不关心。70年代日欧主要发展经济关系,日本与欧共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开始引人注目。80年代,由于贸易收支不平衡加剧,使贸易摩擦尖锐化;与此同时,日欧开始了政治合作的努力。90年代,以1991年发表《日欧共同宣言》为标志,日欧开始了对话沟通制度化的十年,从此日欧关系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开始构筑包括政治合作在内的日欧全面合作框架,双边经济摩擦缓和。进入21世纪以后,以2001年发表的《日欧合作行动计划》为标志,日欧开始广泛深入地开展具体的合作行动。

日欧之间的经济摩擦由激烈转为缓和是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分不开的。在冷战的框架下,日欧关系受到冷战体制的制约,日欧作为国际政治的主体在国际舞台上均难以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双方在政治上缺少对彼此的关注,双方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

进入90年代后,由于国际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欧盟的角色由追随美国的“西方一员”转变为致力于在全世界发挥影响力的“全球伙伴”。欧盟新的外交立场在对日关系上也有所体现。如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布里坦就曾指出,欧日关系不应再以一系列的贸易争端为特点,而应当发展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在内的全面关系。

1991年发表的日本《外交蓝皮书》提出:“考虑到欧洲从市场统一到经济、货币统一以至更进一步发展到政治统一的趋势,它在国际上的重要性将逐渐提高,日本在强化与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两国关系时,强化与欧共体的关系也非常重要。

由于日本和欧盟都充分认识到发展日欧政治经济全方位合作的重要性,并且积极予以推动,使日欧关系在90年代进入政治经济合作综合发展时期。政治合作虽然未必与经济合作同质同步,但是政治合作的加深会促进双方的互信,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有助于经济合作的开展,是确定无疑的。

二、加强与欧盟的技术和投资交流,促进产业合作深化

欧盟成员国常常抱怨由于日本市场的封闭性问题,造成了日欧之间的贸易逆差居高不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欧洲企业在日本开拓市场,双方在产业合作、投资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产业合作方面,1987年成立了日本政府和欧洲委员会管理下的日欧产业合作中心。该中心是促进日欧合作交流的专门机构,专门开展人才交流、投资情报提供、支援中小企业交流、促进欧盟对日本的出口等活动。它发起的“通向日本的大门”(GatewaytoJapan)项目自1994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著名的企业也展开了合作,1999年日产汽车和法国雷诺汽车的合作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合作范例。

在投资方面,虽然外国对日本的直接投资仅占日本直接投资总额中很小的比率,但是其中欧盟对日本的直接投资在外来投资总额中占有的比率是最高的,近年来欧盟公司大量投资于日本市场,在电信、汽车制造、零售和保险业方面,欧盟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投资方。例如法国的家乐福于2000年进入日本市场。虽然目前欧盟在日本的投资总量仍然偏少,但也足以让欧盟对未来的日本市场充满期待。

三、日本经济模式由出口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的逐步转化使日欧贸易关系得以改善

日本外需主导型的经济模式形成于70年代。50年代,在日本战后高速成长期,输入和输出的量都很大,输入总量还略微大于输出。但是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以后,内需方面,诸如:民间消费、住宅投资、设备投资、政府支出等都大幅度下降,GNP(国民生产总值)的占有比率由9.9%减少到3.3%。输出远远大于输入,日本经济模式成为外需主导型。比较1967年至2005年日欧的贸易额可见:正是自1974年开始,日欧之间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见表1、表2)。贸易摩擦愈演愈烈。80年代,日本方面逐步认识到了改善日欧之间贸易不平衡的重要性,1986年4月,日本政府响应欧美各国要求日本扩大内需、开放市场的强烈要求,发表了“为了国际协调的经济构造调整研究会”报告书。报告书提出了“构造调整”的口号,核心内容是,不再以重视供给方为基本理念,而是以重视需要方为基本理念;不再仅仅重视外需,而是以重视内需为基本立场;并提出日本要从以外需为中心的经济向以内需为中心的经济转变。“构造调整”实质是里根、撒切尔式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有自己的特点。它包括放宽管理制度、改善市场开放、金融市场自由化等。也被称为“中曽根改革”。

到1992年,由于受日元升值影响(见表3,表4),日欧贸易黑字达到最高峰的312亿美元。从那时起,日欧贸易黑字急剧减少兼之欧盟经济恢复了活力,欧盟扩大也很顺利,欧盟日益显示出“大人的姿态”对日本的黑字关注度下降,促进了贸易摩擦走向缓和。

四、富有特色的日欧制度改革对话

对于造成日欧经济摩擦的原因,欧盟方面普遍认为造成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在于日本的国家制度、贸易惯例等制度性壁垒。

为此,日本与欧盟之间开展了改革管理方面的对话与合作。1989年,日本最先与美国就日美构造问题首次展开协商。1995年3月,日本政府发表了为期3年的制度改革推进计划(1995-1997年)。以此为契机,日本与欧盟之间也开始了每年1次的制度改革协商。日欧积极参与彼此的管理改革,由日欧统计专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分析造成贸易不均衡的原因,商讨解决办法。欧盟与日本互相递交了许多旨在改善双边贸易环境、促进经济增长的管理改革提案,并就改革的提案开展对话和交流。虽然管理改革涉及社会模式、行政体制和市场运营等多个领域,情况十分复杂,但是有些改革提案已经被双方一定程度地予以采纳。欧洲委员会在1997年11月、1999年10月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涉及150-200个项目的制度改革提案。日本政府也于1998年11月向欧盟提出了要求改革的提案,涉及18个领域57个项目。1999年11月,日本修改了欧盟要求改革的21个领域的62个项目五、通过民间交流消除文化壁垒

在“日本经济”风行一时的国际舆论中,有一种说法是:造成日欧经济摩擦的原因,除了日本市场的封闭性以外,日本的社会文化如高储蓄率、日本人的蚂蚁一样的工作精神等文化特征,使日本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输往国外,而国内市场难以打开。虽然日本舆论认为这种说法过分情绪化,但是日本政府还是对此给予了一定关注。其对策之一是充分重视日欧民间交流,希望通过积极的民间交流,增进双方的理解,以缓和贸易摩擦。

2001年双方共同发表的《日欧合作行动计划》特别强调了加强两国人民之间互相联系和了解的重要性,认为日欧民间的联系还远远不够,这种状况阻碍了日欧间创造积极的和紧密的双边政治关系。因此《行动计划》规划了很多积极促进双方人员交流和文化交流的办法。包括旨在增长职业经验的研修,学校、研究机关以及市民之间的广泛交流等。

日欧民间交流的特点是:由日欧政府组织发起并参与组织,同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动广大市民参加,使日欧民间交流活动准备充分,活动丰富,参加人数众多,成果十分显著。

2002年7月召开的日欧首脑会议决定把2005年定为“市民交流年”,以“人与人的交流”为主题。会议还呼吁:为了促进欧盟25国与日本相互间的理解和长期交流,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2005年全年已经登记实施的交流活动一共有1900件以上(日本大约450件,欧盟各国大约1450件),活动数量之多是空前的,已成为迄今为止日本与其他国家开展各种交流年中活动数量最多的一次。

随着日欧之间民间交流的成功开展,欧盟主要国家对日本的关注和好感也不断增加。2007年2月至3月,日本外务省在欧盟四个主要国家进行了关于外国人对日本的看法的第10次民意调查。调查的范围集中在欧盟四国的知识分子中。调查结果显示:四国被访人士普遍对日本抱有好感,信赖程度也不断提高,平均达到86%;对于日本和欧盟关系的整体评价持肯定意见的比例也有提高;各国都有约30%的被访者认为欧盟和日本要不断加强经济和安全方面的合作。

资料来源:根据[日]《欧盟4国对日民意测验》整理而成

总之,日本在“日本经济”盛行的背景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经济模式上由出口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化,加强政治合作以促进经济合作,通过民间交流,促进沟通和理解,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促进欧盟企业进入日本市场。兼之90年代日本的泡沫经济破裂,日本对欧盟的巨额贸易黑字有所减少,“中国”在开始在欧洲抬头。以上种种因素使得日本与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逐渐缓和下来。

参考文献:

[1]2000年2月15日普罗迪在欧洲议会的讲话:《2000—2005新欧洲蓝图》出自:欧盟官方网站:http//europa.en/pol/cfsp/index_en.htm

[2]2002年《日本外交蓝皮书》mofa.go.jp

贸易摩擦范文3

论文摘要:入世后,随着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和对外贸易的强劲发展,国外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社会责任标准等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制约了我国外贸的持续增长。入世后我国贸易摩擦多发的政府因素包括服务意识淡漠;服务功能缺位;政策行为不规范;政企互动不力等。为减少贸易摩擦,政府要调整中、长期发展战略;加强信息指导,建立高效预警、应对机制;加大WTO知识研究普及力度;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宏观层面支持;政企配合利用谈判、游说手段解决贸易摩擦。

一、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一)反倾销摩擦呈上升趋势

据2006年5月8日WTO秘书处公布的2005年下半年反倾销调查报告显示,在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地区)中,我国仍居首位,为33起,比2004年同期多9起。另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数字,2006年上半年我国遭受到贸易救济调查共42起,其中反倾销案件29起,比2005年同期增长45%,涉案金额达到4.5亿美元,同比增长45.58%。

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摩擦增多,客观上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从外部原因看,首先,WTO成立后,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如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作用日益弱化,而作为WTO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简称“二反一保”)越来越多地被利用。我国加入WTO后,其他成员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如欧美对华纺织品配额)将逐步取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这些成员的国内产业力图通过反倾销等措施来打压中国产品;另一方面,一些进口国的政府为转移公众对经济低迷的不满,往往出于政治考虑将责任推给包括中国产品在内的进口货。其次,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认识偏差,也导致反倾销有增无减。现仍有许多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视我为“非市场经济国”,继续采取“替代国”等歧视性办法,这种非市场经济待遇对我出口企业确定合理定价策略及有效应诉形成很大障碍,“替代国”做法的随意性也刺激了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对中国产品动辄发难。从内部原因看,首先,我国经济持续快速上升,现已跃居全球第三大贸易国,外贸出口额成倍增长,更多的“中国制造”正在打入国际市场,这不可避免地与国外产业间发生更激烈的竞争。而中国产品在劳动力和原材料上拥有比较优势,使我国在竞争中明显处于经济有利位置,于是经营滑坡的当地产业常常视中国产品为打击目标。事实上,曾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的韩国和日本均先后成为反倾销的重点国家,并且至今依然是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大户”。其次,我国现有出口增长方式仍以量的增长为主,表现为较短时期内出口数量大幅攀升,但金额增长幅度较小,有时甚至下降,很容易成为贸易保护调查的对象。再次,某些国内企业本身的问题是授人以柄的又一个诱因。一些企业低价竞销致使少数地方出口秩序混乱,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内部协调力度不够,尚未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摩擦领域、产品和对象不断扩展

1.贸易摩擦逐步由货物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由产品、企业等微观经济层面向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不断延伸,特别是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等方面,中国面临的压力增大。

2.随着我国出口产品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的产品逐步从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扩展。涉及的商品范围在22个HS二级分类产品中,除油脂、宝石、武器、艺术品和未分类产品外,其他17类产品全部被包括。其中前六位的涉案产品分别为贱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机电和音像设备、杂项制品、纺织品、玻璃和陶瓷制品,这六类产品案件数合计占75.8%。

3.从目前看,对我国发起调查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五分之二,但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阿根廷、巴西、南非等所提数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统计,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过去的不到3%,快速上升到40%。

(三)摩擦形式呈多样化趋势

1.技术壁垒对我国外贸发展的约束性日趋严重。据商务部科技司调查,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170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出口产品受限比例提高了56%,损失金额增加了54%。2003年遭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出口货物金额也超过了25%。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打着环保、安全等旗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随着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减弱,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使用,对我国产品的出口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2.特别保障措施案成为“入世”后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特保措施条款是WTO成员为防止我国出口产品在入世后以较低的关税水平涌入各成员国市场,对其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而设定的条款。《入世协定书》第16条第3款规定,受此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种产品撤销减让或者限制进口。目前,美国、欧盟、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已经相继完成了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条款”的国内立法,为大规模运用这一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截止2003年9月底,已经先后有印度、美国、土耳其和欧盟对我出口产品发起9起特保调查,针对中国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中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

3.贸易差额、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标准等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新型导火索。例如,近三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的61起知识产权调查案中有15起涉及到了中国47家企业。2005年上半年又有7种中国产品被立案调查知识产权,包括DVD、拖拉机、药品、汞电池、油墨打印机等。①

二、应对贸易摩擦多发的政府路径选择

我国贸易摩擦多发产生于全球贸易争端频繁的大背景下,世界经济形势低迷,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构成了我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外部根源;重视数量忽视效益的出口增长方式、对外贸易规模和地区的不平衡增长、企业出口秩序混乱等构成其内部根源。而“入世”后,我国政府在职能转变、行政法治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们对这一改革的成效不能高估,毕竟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大量政策工具不规范等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潮流且容易招致贸易摩擦的问题。为此,需要调整和改进政府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完善其管理功能。

(一)制定应对贸易摩擦的中、长期战略

1.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转移贸易摩擦。

政府可出面组织跨国公司或鼓励我国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把贸易摩擦的矛盾转移到国外,这样既可以避免关税壁垒、开拓国外市场,又可以吸收和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另外,在对外贸易中,为了减少我国对美、欧等主要贸易摩擦国的贸易顺差,还可以采取通过第三国出口的办法,避免与其直接发生贸易摩擦。

2.建立新型外贸促进体系。在“创汇思维”和“顺差思维”的指导下,过去我国侧重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增长,鼓励措施都集中在最后的出口环节,既容易造成国内的不良竞争,又不利于出口产品提高技术含量。在目前外汇储备超过1万亿美元又没有较好投向,贸易摩擦增加的形势下,政府应建立以鼓励创新、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外贸促进体系,给予科研、新品种培育、农民培训、制度建设以财政资助;鼓励不易产生贸易摩擦的产品,如成套设备、工业设备、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和具有专有技术特色的产品出口;提升产品结构,鼓励和扶植技术-资本密集型的加工基地和知识密集型的出口基地的发展,提高出口加工产品的附加值。

3.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2003年我国外贸依存度高达60.3%,极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从长远的战略来看,将扩大内需作为确保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既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又有利于避免可能的产业空洞化问题。

(二)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功能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政府部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来认识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为外贸企业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为企业解决外经贸争端提供畅通的渠道。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创造条件。其次,政府应通过双边谈判积极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减少企业因自身力量薄弱,不得已通过低价格等不恰当手段开拓国外市场而引起争端的可能性。再次,加强与美国、欧盟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协调,建立制度化的对话和磋商机制,避免摩擦单边化和政治化。最后,政府要根据WTO规则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针对主要贸易伙伴新近出现的法律,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防范体系,使本国企业尽可能不因为本国的法律问题受到制裁,并方便企业寻求救济。

2.加强信息指导,建立高效预警、应对机制

(1)充分利用通报咨询制度的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加快信息传递与协调,为广大出口企业服务。建立国外贸易壁垒信息数据库或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收集并提供国内产业和相关国家企业生产销售的信息,调查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及法律咨询服务。

(2)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口产业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加强企业自律。依托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重点省市,尽快建立包括重要产品出口数量、出口价格走势等内容在内的动态监控系统,争取应对贸易摩擦的主动权。特别是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发现有竞价销售、扰乱出口秩序的情况要坚决制止,有效地帮助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和各级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并适应国际市场变化,提高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防范和减少贸易纠纷发生。目前,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已经开通网络预警信息渠道,为我国企业提供预警产品的国外市场动态,各国进出口市场分析,我国预警产品的出口数据,预警报告等信息资料。2004年7月,上海也建立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贸易摩擦监控预警系统,提供有关中国输美产品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走势、产品倾销幅度、产业损害程度等内容的动态监控预警服务及有关美国贸易救济措施程序规定的调查、磋商期前后和复审期应诉业务的咨询与培训服务等等。其它省市要尽快建立类似的系统,而一个全国性的贸易摩擦监控预警系统更应尽快建立。

(3)建立贸易摩擦快速应对机制。通过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统一协调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运作体系;建立“四位一体”的贸易摩擦联动机制,在应诉过程中快速高效地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驻外机构及进口商组成有机整体,形成快速反应链条。

3.加大WTO知识研究普及力度

(1)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挑选专业人员,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员,成立课题研究组或组成专门机构,由政府提供经费,从事WTO协议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各国谈判策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工作,跟踪各国建立于世贸组织规则基础上的立法动态,尽快培养和组建起一支熟谙国际法和WTO规则知识,具备分析、倡导、结盟、决策、谈判等较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避免和解决贸易争端提供技术基础。

(2)在普及WTO知识方面,首先要办好针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政法系统的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在新形势下驾驭政法工作和经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掌握应对贸易争端的谈判技巧和必备知识。其次,在高等学校中普及WTO知识,尤其在法律专业中要加设WTO相关课程。有意识地培养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熟悉WTO规则的年青人才,为今后参与各种国际经贸活动、解决贸易摩擦打好基础。再次,加强与WTO秘书处的联系,邀请WTO常设上诉机构里的专家到我国来举办一些与WTO有关的研讨会,指导国内有关部门和学生开展争端解决的模拟活动。最后,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各种介绍和咨询WTO知识的网站,通过网络在全社会范围内加速普及WTO知识。

(三)规范政府经济行为

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新环境,着眼于减少因政府行为引起的贸易摩擦,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为应按照“规范、统一、透明、服务、效能”的原则,建立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使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不与WTO基本规则和中国承诺的义务相冲突,政策行为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简化审批程序,变微观直接管理为宏观间接管理。在对国内产业给予扶持和保护时注意与现有的WTO规则衔接,尽量使用WTO允许的、不受质疑的诸如支持科研创新、环境保护、消除地区差异类的财政、金融手段,把直接对于企业的资助转换为对科学创新、产品开发的支持,把对出口产业的普遍支持转向对核心产业的支持,通过这些调整,减少贸易争端。

(四)加强政企配合力度

1.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宏观层面支持

(1)通过外交手段加大与涉案国的交涉力度,为企业提供政治支持。在摩擦解决过程中,一国外交手段的运用技巧和贸易交涉的力度,往往成为左右解决结果的重要筹码。2003年马来西亚政府帮助企业成功应诉美国彩电反倾销诉讼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2003年美国发起彩电反倾销调查时,马来西亚企业也在其中,但在反倾销立案调查伊始,马来西亚驻美大使便迅速代表本国政府分别给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公函,引用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有关条文,为马来西亚企业进行了积极的辩解。随后马来西亚政府又对美方的资质和证据的可信性提出质疑,并强烈要求美国反倾销主管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时谨慎从事。而且马来西亚政府还特别指出,包括墨西哥在内的其他国家对美彩电出口明显高于马来西亚,但却没有受到指控。由于抓住了问题的实质,马来西亚政府的有力交涉,最终帮助其企业取得了胜利。我国政府应从中得到启示,加大运用外交手段进行交涉的力度,帮助企业有理、有力、有节地对涉案国进行反击。

(2)加强地缘经济合作,联手受害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掠夺性、进攻性、侵略性的贸易行为,充分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及时予以反击,以保持国际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保护中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政企配合利用谈判、游说手段解决贸易摩擦

(1)通过政府间谈判,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周旋空间。商务部长曾表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我们的谈判能力不应是“发展中”的,面对诸多发达国家,我们应该具备比较“发达的”谈判能力,这样才可能在贸易谈判中维护国家利益。对贸易摩擦而言,政府需要在各个外交层面上同对手展开协商和谈判,沟通彼此对摩擦的态度,减少经济利益以外的消极因素对解决结果的影响。例如在反倾销诉讼中,通过双方谈判力争使更多的国家将我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删除,要求欧美等西方国家在反倾销案件裁决中取消替代国做法,在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中与有关国家合作,争取修改《反倾销协议》的部分条款等,都可为本国企业提供更广阔的争端解决空间。目前,我国已任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为中国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为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负责组织商务部内外有关单位进行经济贸易方面的重大对外谈判,这必将对成功谈判及妥善解决贸易摩擦产生积极影响。

(2)政府和企业在磋商谈判过程中要加强沟通,政府应清楚地了解引起争端的国内产业的具体情况,对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初步共识或达成的初步协议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国内企业公布,组织企业和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或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研讨,以确定其合理和需改进之处。

贸易摩擦范文4

(一)导致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国外因素

第一,美国借对中国纺织品的制裁缓解贸易逆差及失业压力。长期以来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国国内许多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颇为不满,他们声称中美贸易中的巨大逆差有损美国利益因而应对我国输美产品予以设限。而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又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产品为主,因此当美国以缩小贸易逆差为理由而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时,作为我国出口重头的纺织品自然是首当其冲了。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额剧增。美国却认为是低价进口纺织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造成了美国国内产业工人的失业,尽管事实证明美国国内失业率与贸易逆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美国政府则声称鉴于“公平”起见,须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以抵制政策,因而作为美国纺织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的进口纺织品成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美国对WTO体系下的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条款肆意滥用。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果世贸组织成员在确定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和阻碍这些产品的有序发展的话,在与中国磋商未果的前提下则可对中国的出口纺织品进行限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对于“市场扰乱”及“威胁、阻碍相关产品的有序发展”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则擅自将此标准当作“自由裁量权”而加以滥用,对我国的进口纺织品肆意制裁。

在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确定上,按照WTO的非市场经济条款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界定价格要低于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特保条款到期到2016年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有效期结束的八年间,反倾销与反补将成为美国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口的主要措施。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暴露的我国出口纺织业的弊端

第一,出口纺织品同质化严重,单位创汇额低。我国出口纺织品多年以来主要有中低档产品构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难免要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从而给了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可乘之机。产品范围的狭窄、营销路径单一使得我国纺织品出口一旦遭遇制裁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另外,与我国其他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样,我国的出口纺织品也有技术附加值与品牌价值低的通病,大多数出口纺织品都是国外品牌的贴牌、定牌生产,只能赚取不到10%的加工费,而自主出口产品质量差,档次低,虽然出口量大,但价值低廉,创汇少。

第二,我国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我国出口纺织品在美国频频遭遇特保调查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进口方对我国纺织品予以制裁的有力把柄,因而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确立将对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乃至化解与其他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都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三,出口纺织品行业协会调控能力欠缺。在对美国出口中频频遭与特保与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纺织品行业协会责无旁贷。纺织品出口量增长失控,出口价格失调,在贸易风险之前缺乏相关的预警信息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能上的不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起步较晚,机制也欠完善。最典型的就是我国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所谓“半官半民”性,使其社会职能不明确,而且我国缺乏与行业协会职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的活动范围受限,执行力度欠缺,从而无法实现对出口纺织企业有效的宏观协调作用。二、我国纺织品出口如何面对新一轮的挑战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增长方式,从量的优势转向以质取胜。要想让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真正站稳脚跟的关键在于“质”而非量,即提高出口纺织品质量与品牌价值,提高高档产品在出口纺织品中的比例,从而增加单位出口品的出口利润,让种种保护贸易政策无从下手。针对当前我国出口纺织品中贴牌生产比例大,且国内品牌价值低、数量少的现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结构进行根本上的结构调整,从生产和定价两方面着手对行业结构进行整治。在出口纺织品的生产方面执行统一严格的质量标准,尤其在安全与卫生标准方面向西方主流标准看齐,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在定价方面,必须理顺当前低价竞争的价格体制,通过引入相关的最低工资制度、劳保制度、税收制度等将出口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纺织行业内形成定价策略高度统一的“卡特尔”,对个别企业在贸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的“个人行为”坚决予以杜绝,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长期中所有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使我国出口纺织品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据一席之地,品牌战略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必经之路,我国应通过技术与资金支持在纺织企业中扶持起一批自主名牌企业,通过过硬的质量和高端定价以及一系列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进口国确立起巩固的市场地位,扭转国际市场上中国纺织品以往粗制廉价的形象。

第二,做好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准备。但随着2008年特保条款得到期,反倾销将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美国制约我国纺织品进口的利器,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被认可,针对我出口纺织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很可能会有增多的趋势。面对可能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浪潮,除了要对出口纺织行业中的价格体系进行整改以外,纺织企业的产权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理顺,根据欧美的反倾销法,对于倾销的界定取决于一国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定价中所起作用程度。产权不明晰是当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的通病,因而许多大型国有纺织企业须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切断产权上的政企关联,为反倾销的应对打好基础。而与反倾销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对反补贴似乎更为陌生,在应对反补贴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相关立法也欠完善,因而当务之急是在纺织行业内大力普及WTO框架下关于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法规,并尽快在国内培养起一批我们自己的反补贴应诉人才,尽快熟悉与适应国际反补贴应诉规则,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从单一的出口贸易向全球化经营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贸易体系中区域贸易协定的比例急剧增长,据统计,2005年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下的优惠贸易已占到总贸易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跨区域的双边贸易协定也有所增加,这些都对纺织品贸易有着深刻的影响。区域贸易的一体化对我国这样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具有全球化竞争优势的国家是不利的,区域贸易组织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纺织品在这些地区的出口会产生巨大的贸易转移作用,因而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应当以合作贸易形式取代单一的出口贸易,通过海外生产及加工贸易的方式绕开区域贸易壁垒,从而利用其内部贸易的优惠安排增大在这些地区的贸易额。

三、结语

伴随着中国纺织品出口走过了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后,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低廉的价格和大量的销售额已经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了,纺织品贸易竞争的关键所在已经不在于谁掌握有低成本的劳动力,而在于生产中的专有技术、高质量高品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信誉、服务等等。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贸易集团化的浪潮下,仅仅靠一国国内的生产和出口来占据海外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贸易壁垒、降低成本赚取利润,就得本着“大市场”的理念在广泛地参与各个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合作,而这些都是新时期国际贸易中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中美纺织贸易争端暴露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软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成为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稳若磐石的贸易强国,提高出口纺织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必经之路,也是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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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元礼,董岳.由欧美设限看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发展[J].商业经济,2007,(07).

[3]保罗.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谭劲松.中国纺织经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1.

贸易摩擦范文5

一、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分析

中美贸易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到八十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美贸易开始出现越来越大的不平衡。2000年我国取代日本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国。据我国统计,2005年中美贸易顺差为1141.7亿美元;据美国海关统计,中美双边贸易达2853.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3.3%,其中美国对我国出口418.4亿美元,增长20.4%,我国对美国出口2432.6亿美元,增长23.8%,美中贸易逆差2016.3亿美元,增长24.5%。

中美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方面;二是我国没有比较优势的进口,即技术以及知识产权方面。在我国出口产品方面,我国遇到的贸易摩擦主要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等手段。而其中美国是发起对我国贸易摩擦案件最多的国家。在我国进口方面,美国为了维持其长期的经济增长、保持世界霸主地位,保护知识产权、抑制其他国家的技术进步。在我国加入WTO之前,美国主要通过301条款对我国进行这方面的调查。但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健全、加强对违反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美国已经越来越多地利用337条款对我国进行调查。

我们可以看到,中美贸易摩擦中大多数都是美国对我国的投诉、调查,我国处于被动地位;而且在美国对我国的投诉当中最多的是指责我国出口产品倾销和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另外,贸易摩擦涉及的产业不断扩展,农产品和纺织品成为摩擦的焦点。

二、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我国现在是美国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国,美国认为是我国的巨大贸易顺差导致了美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经常项目出现巨额逆差。而且,美国还面临着某些产业萎缩、工人失业、就业率下降、收入下降等问题,美国将这一系列问题归结为我国出口产品的冲击。再者,如前所述,美国为了维持其长期的经济增长、保持世界霸主地位,在我国经济不断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把我国作为战略对手抑制我国的技术进步。所以,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为:

(一)国际收支不平衡。我们可以看出,美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我国对美国的顺差确实占其中的一部分。但是中美贸易顺差是如何产生的呢?首先,统计方法不同,我国统计的中美贸易顺差要远远小于美国统计的美中贸易逆差;其次,产业转移,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把越来越多的生产加工转移到我国,使它们对美国的顺差减少,我国对美国的顺差增加;最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占我国出口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大量的加工贸易产品在我国的增值幅度却不高。

(二)就业。美国认为我国的大量低价产品造成了美国某些产业的萎缩、工人的失业和收入的相对下降。但是美国工人的失业是不是由进口产品引起的并无定论。

(三)知识产权。美国为了保持其技术上的优势地位,维持经济长期增长,进而保持它在世界上的霸主地位,一方面限制对我国技术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不断地要求我国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正当的,如果对发明创造者的知识产权不予以保护,就会抑制科技的进步。但是,由于知识生产的边际成本为零,它的市场价格是很难正确判断的。所以,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盗版盛行的主要原因就是正版的价格太高,消费者承担不起这样的高价格。同时,打击盗版的成本太高,政府力不从心。

三、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的影响

首先,美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方面。为了减少我国对美国的顺差,可以通过增加我国对美国的进口、减少出口,这样对我国的经济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美国要求我国通过调整汇率来改变这一情况,如果汇率调整幅度稍大,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这种方法并不能真正解决不平衡的问题。

其次,美国通过“两反一保”等手段限制我国某些产品的出口增长。如果被限制的产业属于传统产业,这种限制有可能在短期影响就业,但长期会迫使我国加快产业升级,并使劳动力和资源转向现代产业;如果被限制的产业属于现代产业,那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较大的影响。

最后,美国限制对我国的技术出口和知识产权方面。美国限制对我国的技术出口会抑制技术在我国的传播、影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外,如果我国完全按照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来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四、我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对策

面对中美贸易摩擦,我国应该沉着冷静地应对。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让美国政府了解,中美贸易的不平衡是由很多原因引起的,不能片面地认为是我国的出口造成的。同时,我国应该积极地调整国家的投资和贸易战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增加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减少出口的恶性竞争,减缓和消除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逆差。

其次,我国应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美国一直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因为它认为中美贸易不平衡可以通过调整人民币汇率来解决。虽然我们认为这种方法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我国也有必要加快外汇市场的发展,推进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讨论人民币的合理升值问题,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货币支持。

再次,我国应该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站在美国人的角度认识和思考中美之间贸易摩擦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美贸易政策和运作技巧。这样可以避免与美国交往和处理贸易纠纷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使对美贸易政策与对策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处理中美贸易逆差时,我国可以采取自动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措施。这种贸易政策可以对美国起到有效的安抚作用。同时,又可以把限制出口的主动权掌握在我国手里。既减少了贸易摩擦,又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我国可以积极组织、实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这样,不仅可以避开贸易壁垒,大大减少贸易摩擦,而且通过投资建厂可以更有效地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贸易摩擦范文6

(一)贸易摩擦是中国崛起的伴生现象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上升。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国货物进出口仅206亿美元,居世界第32位。35年间,中国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6.4%,几乎每4年翻一番。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3年中国取代稳坐60多年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交椅的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中国的崛起不仅改变了亚太地区的经济格局,而且在国际经济上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2006年美国是127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是70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仅仅5年之后,两国的地位就互换了,中国成为124个国家的最重要贸易伙伴,而美国的数字减少至76个。2014年前9个月,中国对海外投资额同比增长了22%。投资分布从非洲到拉丁美洲、从美洲到欧洲。2014年全年,中国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将首次超过外国对中国的投入。中国将在国外拥有大量股本,成为美国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对手,对美国产生了无形的压力。因此,美国采取多种手段延缓中国崛起的步伐。加之,美国当前正处于金融危机之后制造业回归和再工业化的关键时期,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对华巨额贸易逆差是失业率上升、经济增长乏力乃至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原因,所以对华实行贸易救济调查等的贸易保护愈演愈烈。据统计,在中国2001年入世之后,美国已经15次把中国告上世贸组织,是该组织其他成员中国次数的两倍还多。在2014年年初仅44天中,美国平均每4天发起一场对华的贸易调查或争端。

(二)中美贸易持续增长,依赖加深中国在过去35年能实现令世界瞩目的迅猛增长,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美国大量进口中国产品。中美两国互为主要贸易伙伴,1981年中美双边贸易额仅为50亿美元。2013年,中美双边贸易额5590亿美元。在21世纪以来的13年中,中美贸易年均增长17.6%。即使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剧的情况下,中美贸易也不减反增,中国已经连续10余年是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际贸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美国对华出口仍增长迅速,这为其创造出许多就业岗位,对降低失业率和经济复苏有着重要意义。

二、中美贸易摩擦成常态,合作互利是主旋律

(一)中国与美国差距依然巨大,美国在世界的优势地位将继续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的研究报告中预测,根据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2014年的GDP将达17.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的17.4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到2019年,中国经济规模将超过美国20%。但是,按人均计算,中美差距仍很大。按IMF数据,假设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人均GDP(购买力平价法)年均增长速度是6%,美国是3%,中国要赶上美国还需52年。美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已经持续了一百三十多年,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美国的产值占世界的份额一直在1/4左右。虽然受经济危机冲击,美国经济增长乏力,但仍居世界强势地位,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软实力、世界一流的科研创新能力,无以伦比。

(二)中美贸易摩擦将长期存在,呈常态化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上地位的不断强大,以及中美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从维持自身全球霸主地位和全球战略考虑,都将在各个领域打压中国,阻碍中国在世界上影响力的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将只会增而不会减,而且必将长期存在。纵观历史发展,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产生摩擦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美欧之间、美日之间等都曾有过贸易摩擦的经历。

(三)与中国合作是解决美国经济脆弱问题的出路欧盟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世界经济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与美国一直有良好的经济关系。但是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使欧盟经历了宏观经济的严冬,失业率一直高企,正处于6年来第三次衰退的边缘,走向停滞和通缩。奥巴马政府为复苏美国经济,提出大力振兴国内制造业,推动出口大幅度增长的再工业化战略,美国产品的出口只能倚重中国正在迅速扩大的市场和强大的购买力。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3年美国对华出口比2012年增长10.15%,美国对欧盟出口比2012年减少1.22%。“中国需求”能为美国经济和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能实现经济繁荣,创造众多就业岗位,增加收入。中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需要美国大量的服务产品、高技术、人才和经验,是美国的重要机遇。中国是美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美国对中国出口1220.2亿美元,增长10.4%,占美国出口总额的7.7%,提升0.6个百分点;美国自中国进口4404.3亿美元,增长3.5%,占美国进口总额的19.4%,提升0.7个百分点。从投资领域看,截至2013年底,中美双向投资累计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美国企业对中国的依赖程度达到10年来的最高水平,英特尔、百胜餐饮集团等37家标准普尔500指数成份股公司约18%的营业收入来自中国。中国始终稳居美国最大债权国地位,持有美国国债约1.3万亿美元。中国是支持美国经济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理性处理贸易摩擦,促进中美贸易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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