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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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论文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1

关键词: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必要性

纳税评估是国际通行的一种税收征收管理方式和手段。我国纳税评估概念是从国外的“Assessment”和“Au—dit转译而来,最早译为“审核评税”和“稽核评税”,总局正式启用纳税评估概念是在2001年l2月印发的《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中。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对纳税评估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纳税评估工作在全国开始全面推行。如何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已成为各级税务部门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始致力于征管体制和方式的改革,它们虽然在税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在税收征收管理方法和手段上,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即以“评税”、“计算机核查”等不同形式实施着这一相同性质的管理方式一一纳税评估,并且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功。由于实行纳税评估与税务审计密切配合这一管理制度,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得到令人信服的很大提高,同时也给我国的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和启示。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我国新时期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其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纳税评估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税收征管改革,赋予征管工作新的内容

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税收管理和服务手段,贯穿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纳税评估不仅是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的衔接点,而且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随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和不断完善,将引发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发生重大变革,并对税收征管产生深远影响。

(二)纳税评估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减少漏征漏管,增加税收收入

建立在纳税申报基础上的纳税评估,是税务部门实施税收管理的“雷达检测站”,通过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将纳税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观性偷逃税款的错误及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从而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水平,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时又能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减少征纳成本,达到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

(三)纳税评估可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

由于目前稽查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日管信息掌握了解得不够全面。因此,无论是人工选案还是计算机选案,都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纳税评估经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减少了稽查部门对打击偷逃骗抗税款行为的盲目性,也有利于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重点更突出,针对性更强。

(四)纳税评估有利改善税收环境,促进诚信纳税

开展纳税评估的前提和依据是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经营等相关信息。因而,采集的信息必须具有全面性、时效性,并能形成可利用的数据库。这些可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充分依据,对于建设纳税信用体系乃至诚信社会都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二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指导下,我国的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开展了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的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由于纳税评估工作在我国税收征管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纳税评估的定位不够准确,内部协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纳税评估对内是强化管理的手段,对外是优化服务的措施。因为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体系,所以纳税评估不是法定程序,也就不带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当纳税人拒绝约谈或提供有关资料时,有的评估人员采取了罚款或停供发票等措施,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规范的做法。同时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这不仅制约了税源管理信息的共享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也是制约税源管理工作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基础信息资料不够完整、真实、有效。

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收集的评估资料存在不全面和不充分性,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等收集不全,同时还缺乏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具有佐证作用的相关资料,从而使我国的纳税评估结果与客观实际有较大差异。同时税务机关取得的评估资料几乎都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资料,而目前会计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普遍、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有些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难以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可靠性和可用性不高。由于资料的不真实,评估结果误差大。

(三)纳税评估缺乏细致准确的指标体系。

科学的指标体系是纳税评估系统评估筛选疑点纳税人的依据。目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还很不系统,有的指标实际操作性不强。行业税负和预警值设置不合理,因此现阶段评估人员主要凭借管户经验对企业进行历史时期纵向比较和同行业横向比较,局限性很大。

(四)多税种评估分别进行,增大成本,加重纳税人负担。

根据《办法》的规定,纳税评估工作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纳税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因此,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时要特别注意避免对同一纳税人进行不同税种的重复评估,避免评估人员多头多次下户,以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纳税评估是一项复杂而又具有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税收、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掌握各行业经营情况和特点。目前,从事评估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

三深化纳税评估的思考

在目前各级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中,纳税评估作为深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成为征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随着纳税评估工作的不断实践,其实效性已凸现无疑,但现阶段纳税评估开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笔者对此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解决好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问题。

当前,我国开展的纳税评估实质上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体系,这使得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不理解、不重视。因此应努力寻求纳税评估的立法支持,给纳税评估一个法律上的身份。

(二)建立起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实施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优化管理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以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正确把握征管关键点,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要注意大力拓宽评估信息的来源和采集渠道。

纳税评估效果好坏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信息的占有程度。目前来看,缺乏全面、准确、有效的评估信息已经成为评估工作的瓶颈,必须花大力气解决。办法是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拓宽评估信息的来源和采集渠道,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广泛搜集各类与税收相关的信息,如工商、银行、公安等政府部门管理信息;煤炭、燃油、水、电、汽、房屋、土地、车辆等行业管理部门信息等,为纳税评估提供充分准确信息。这在地方各税的评估工作中尤显必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实行综合治税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拓宽信息来源、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办法。

(四)创新纳税评估方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指标分析方法,即用税收或财务分析指标,确定指标预警值,将被评估企业各指标值逐一比对,就某方面问题提出警示,同时利用一定数量的税收和财务分析指标,建立综合评估分析指标集,从多方面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合理性做出评析。其优点是能够指明纳税人某个财务指标处于非正常状态,能够指出纳税人财务指标的不均衡性和处于非正常状态的项目。这对于科学分析纳税人的纳税状况和负税能力,明确加强管理和稽查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它们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无法准确定位纳税人财务指标不正常的原因;二是无法有效测量疑点纳税人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因此各地要在完善指标分析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数量经济模型深化纳税评估。这种方法是在总结指标分析定性评估优点的同时,针对其量化不足的弱点,基于经济学原理,利用数学模型技术来模拟企业经济运行实际情况,估算企业税基和企业应纳税额的总量,根据估算税额和企业实际缴纳税额的差值及差异率来筛选疑点对象。今后的评估工作应逐步实现指标分析与模型分析的有机结合,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进一步促进税源管理。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近年来查处大部分税收大案要案呈现出由其他违规引发税务违规或知情人举报的现,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企业应树立纳税遵从意识,在纳税遵从观下,重视企业日常税务管理工,有效防范企业涉滩吃风险象作

一、纳税遵从观的含义及特点      

纳税遵从,来源于tax compliance的翻译,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服从税法的程度。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我国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饭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这一重要命题,研究如何才能在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纳税人也能“诚信纳税”,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要义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社会主义税收新秩序。

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必须基于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价值追求与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三是能够意识到采取违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税款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纳税遵从观下企业税收管理目标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体由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报表纳税评估、纳税申报等环节组成。

    二、树立纳税遵从观,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一)建立稳定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渠道,动态掌握税收政策及变化。纳税人只有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强化纳税意识,实现纳税遵从。税收政策是基础,及时获得和掌握税收政策,可以防止政策信息不对称,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数量多,时间跨度长,税收政策之间在内容上有覆盖性,这种“补丁上打补丁’,的浩繁的税收政策需要企业专门安排专业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梳理。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较多,可以上网查找,如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找,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电话12366查询,也可以通过订阅财税政策公报类期刊获取财税政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派员参加税务培训学习,听取立法者、专家和学者的辅导讲座,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等。企业专业税务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渠道,动态了解并掌握同一税种政策的变化趋势和关于同一涉税事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内容,正确理解具体税收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以便依法处理涉税事项,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涉税管理制度。企业要根据经营活动特点,结合业务流程,建立和健全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管理制度,系统地处理好相关业务,若只管一单一环节,割裂其他环节,则税务风险较大。如加强发票管理方面,必须取得合法和有效凭证,具体为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授权的企业自制票据(如银行利息单、机票、下资表)、财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如土地出让金)以及境外合法机构有效凭证(如外汇付款凭证、对方收汇凭证、相关协议、中介机构鉴询三报告)等。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3

【关键词】纳税筹划 风险 应对策略

一、纳税筹划和纳税筹划风险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

纳税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产生的使企业通过纳税筹划活动得到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出现偏差,从而导致纳税筹划收益的不确定性。

纳税筹划风险分类纳税筹划风险是伴随着纳税筹划而产生的,纳税筹划的前瞻性、主观性、条件性等特性,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如下风险:

(1)政策风险。纳税筹划必须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合法的节税,因此,纳税筹划必须具有非违法性,而遵守法律法规就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否则就会产生政策风险;另外,税收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法律政策的把握和理解的局限也可能使企业遭受政策风险,这部分风险称为政策变化风险。

(2)经营风险。纳税筹划是一种符合法律政策的预先谋划,具有较强的事先性、计划性、及时效性。一方面,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所处环境的一种预测,如果这种预测和未来实际环境不相符,便会容易导致纳税筹划活动的不成功。另一方面,纳税筹划是对不相同的税收政策进行选择和灵活运用的一个活动。纳税筹划一经选定某项税收法律和政策,企业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符合所选税收法律政策的要求,才能够享受该项税收法律政策的优惠待遇。一旦经营活动本身发生改变,就很可能会失去享受优惠待遇必备的特征,因而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纳税筹划目标,而且还有可能加重税收负担,最终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败。

(3)执法风险。执法风险一般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完善可能会引起税务执法部门税收政策的执行偏差。由于很大部分税收政策都只关于其基本层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的税收条款和设置却不完善,税务机关和企业对同一税收政策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异。二是一般情况下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会留有一定的可变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税务执法机关则拥有了裁量权,这也为税务执法的偏差提供了可能。三是一些税务执法人员对企业纳税活动有抵制心理,对纳税筹划在认识上存在偏见。四是原本被政府默认的避税方式突然被查处和抵制,致使企业纳税筹划的失败。

(4)制定和执行不当风险。制定和执行不当风险指纳税筹划在具体制定和执行环节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纳税筹划方案本身存在一定问题,导致相应执行结果只能是失败;二是在纳税筹划方案执行的过程中,有些部门和人员合作工作不协调也会产生纳税筹划风险;三是纳税筹划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半途而废或不彻底,及执行手段不合理,都会导致纳税筹划活动失败。

二、纳税筹划风险的应对策略

1.内部环境。风险应该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种理念,而且企业必须确定它的容量。人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是企业的核心之一,内部环境为人们如何看待和控制风险确定了基础。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对企业内部环境有所了解。

2.目标设定。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目标展开的,纳税筹划活动也不例外。企业风险管理部门要确保管理层通过合适的程序设定目标,并保证所选定的目标是支持相关主题的,并使其衔接,而且与它的风险容量适应。

3.事项识别。企业必须识别未来可能影响纳税筹划活动的潜在事项,包括表示风险和表示机会的事项,还有二者兼有的事项。

4.风险评估。对于识别出的风险要应进行分析和衡量,以确定其管理的依据。风险存在于纳税筹划过程当中,并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结果产生影响,企业应尽可能确定风险是怎么影响目标的,因而对风险的评估是对其进行防范的前提活动,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定性法和定量法及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风险应对。企业对识别及评价的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有降低、承担、分担、回避和利用。企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纳税筹划风险与相应的风险容量相适应既要使纳税筹划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又要尽可能使风险与收益相配比,并寻找有利条件利用风险发展企业。

6.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制定和实施相关程序使纳税方所选择的风险应对策略得以有效实施。对已经产生偏差的涉税事项,企业要立刻做出反应,重新确定目标和任务,及时做出和确定新的纳税筹划方案,对纳税筹划的整体目标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当中,要注意目标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及时效性,尽可能的扭转因风险会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企业纳税筹划活动。

7.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要求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以及企业与税务执法机关保持稳定沟通。

8.监控。企业要确保纳税筹划活动始终处于监控之中,及时发现其脱离预期的迹象,使纳税筹划活动顺利进行。

三、结语

总体上来说,纳税筹划活动是一个动态过程,纳税筹划风险的产生有来自企业外内部的原因。分析企业及管理人员所处的整体环境,运用相关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在征纳中的各相关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筹划进行评价与监控,尽快采取应对策略,保证企业利益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淑珍.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理论分析及应对策略[R].首都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符合性测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外部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纳税资料系统的审核、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现象,监督、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为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

一.理性思维,讲求实效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它一开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形成的规则,而不是对人们自觉形成的纳税习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认可。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征税权凌驾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之上,是对纳税人收入的再分配。税法属于侵权规范。征纳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是显而易见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并不存在。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一定,不允许任何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这与义务性法规的特点相一致。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并且这些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例如,纳税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依法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但这些权利都是以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也是为履行纳税义务服务的。

由此可见,征纳税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勿庸讳言,纳税人进行的税务委托、税牧筹划等都是为了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而征纳双方的经济信息又是不对称的,按照约翰·纳什的“零和博弈”理论,谁获得的信息更客观,谁将会更有利。对税收征管而言,尽管存在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依据,对税法内容理解上的差异。但税法信息是公开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纳税人对自身组织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信息的掌握,远高于税务机关。所以说,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还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所谓的税收的经济观,就是税收的多少,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正是为了获取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使税收工作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而展开的。由于税法的特点,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是比较困难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要理性地思维,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纳税评估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理论先行,方法科学

究竟怎样进行科学的纳税评估,用什么样理论作指导,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现行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这方面的理论阐述是不充分的。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经济已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其理论体系已被我国政府采纳。这也是中国人世承诺的条件之一,因为我国的有关组织,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正式成员。因此,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是完备的,其理论是先进的,其方法是科学的。税务部门正在逐步借鉴、采纳政府审计中一些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为税收工作服务。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约谈制,就是审计中的符合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符合性测试程序是为了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再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就是审计中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两部分:(1)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2)对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应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运用这一类审计程序是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各项认定是否公允的证据。可以说,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

如果我们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高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为最低。而控制风险越低,我们就可以执行越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如果内部控制为低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很高,那么,我们只有依靠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才能控制检查风险处于低水平。可以看出,无效的内部控制必然导致我们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具体到纳税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应是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内部的控制程序。如果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程序不值得信赖,那么,我们将无法从纳税人提供的经济资料中获得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纳税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更是无从谈起。纳税评估这项工作就会流丁形式。所以说,我们工作的重点应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指标的计算上。关键在于取得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计算机学上有一句名言: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也是垃圾。由于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着完整的体系,其理论内容也较多,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对于获取企业经济信息的方法,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历史,仍然以审计为例:从1844年到20世纪初,审计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从20世纪初到1933年,审计对象转为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中心的全部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广泛采用抽样审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可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审计理论及方法发展演变的脉络,对我们税收工作,其借鉴意义非常重大。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应由理论指导着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机关是要讲求效能的,方法科学是很重要的。

三、知行合一行重于知

税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体现着国家在经济上的存在。马克思说,税收官后面紧紧跟着吓人的法官。税务人员肩负着使命是很重要的。同时,社会对税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权力和义务从来都是相互统一的。税务机关是所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一个机关,它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尚没有哪部部门法像税法那样包含着内容那么多。税法的执法力度仅次于刑法。它要求税务人员既要精通税法,又要精通会计财务理论,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但亦不能妄自菲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断完善,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济管理理论、方法被我国大量吸收采纳。如,从1993年的会计“接轨”、“两则”的颁布,到2005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地说明。目前,、财政部已经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收入”、“债务重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非货币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存货”、“固定资产”、“中期财务报告”等。可以说,这些准则的内容就是我们税务工作的对象。不精通这些知识,如何工作。例如“财务失败预警系统”概念的引入,对于我们快速诊断企业的经济状况大有裨益。而运用多变的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型函数公式,即运用多种财务指标加权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称为Z值),来预测财务危机,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具实用价值。最初的“Z计分模型”,由美国爱德华-阿尔曼在20世界.60年代中期提出,用以计算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其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Z--判别函数值;XI一一(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100;X4-一(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X5一一销售收入÷资产总额。

如果企业的Z值大于2.675,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反之,若z值小于1.8l,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如果z值处于1.81-2.675之间,阿尔曼称之为灰色地带。进入这个区间的企业财务是极不稳定的。为了动态管理税源,快速获得企业量化的总体经济状况,对重点税源企业有必要进行Z值的排序。

我们要更加重视总预算的作用。现行纳税评估办法中的主要指标所需信息,多取之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这些信息反映的都是企业实际已经发生的情形。而纳税评估的主要作用是面向未来的,是有预测性的。总预算是指预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它反映企业的总体状况。其反映的经济信息,对于纳税评估来说,意义更大。

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要注意可持续增长率这个问题。可持续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4项财务比率。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资产净利率,它体现企业运用资产获取收益能力,决定于企业的综合实力。收益留存率和权益乘数的高低是财务政策选择问题,取决于决策人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企业的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增长速度。因此,实际上一个理智的企业在增长率问题上并没有多少回旋余地,尤其是从长期来看更是如此。

财务会计和税法体现着不同的经济体系,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立一定时期由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税法还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一种必要手段。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确认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完备,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对取自纳税人的财务指标,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有些财务指标是不能直接运用的。广大税务人员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与时俱进。

生产力的诸因素中,人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国家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好的制度需要人去执行、去落实。对于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我认为以管理科室为主,综合科室、征收申报大厅为辅的管理方式较好。其理由有三:第一对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的详尽了解,非管理科室的人员莫属。第二在纳税评估工作的执行中,对一些适用法规,政策的确认上,评估指标的具体含义、计算及一些具体实务的协调沟通上,综合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而综合科室的职责也在于此。第三,征收申报大厅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其掌握的征管信息是比较充分的,如果它的作用能够确实发挥出来,对纳税评估工作是有很大支持作用的。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调账问题是很重要的。账务调整,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审查结果,正确及时地调整账务,既可防止明补暗退,又可避免重复征税。但账务调整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该由综合科室的专门人员来做。管理科室的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出台,对于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 通过征收物业税,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将税收从开发环节向持有环节转移,降低购置环节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 发展 。

 

开征物业税,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收,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物业税不仅可以充当促进 经济 转轨的推进器,还可以用来化解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也是筹集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手段。

 

一、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金融 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我国房地产行业也受到了很大影响,虽然中央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刺激作用有限。改革和完善现行房地产税制,应本着总体税负减少的原则,通过征收物业税,将税收从开发环节向持有环节转移,从而降低购置环节税收负担,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优化资源配置

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到1.64亿平方米;业内预计,2009年有可能达到3亿~4亿平方米,是往年空置面积总量的2-3倍。而迫使闲置资源投入使用的好办法,就是对持有环节提高税负,减轻流转环节的税负。开征物业税将加大房地产持有成本,将迫使业主提高房地产使用效率,如果业主无法有效使用房地产,税收就成为业主的沉重负担,为降低税收负担最好的选择是出卖或出租房地产,从而使房地产流转到能更有效利用的人手里,优化资源配置。

(二)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物业税将百姓的自用普通住房纳入优惠范围,高档豪华住宅采用累进税率,占有越多房地产,税率越高,让占有过多社会资源者付出更多代价,这些税收可以用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同时地方政府通过物业税收入改善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普通百姓享受到更多福利待遇,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三)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财政部财政 科学 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物业税更大的意义主要在于地方税体系的变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它能给

(三)评估结果客观性问题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存在着严重的良莠不齐、评估报告质量令人担忧的客观事实。要开征物业税,首先建立适合

 

三、对物业税基本框架的设计思路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对物业税各要素的设计如下: 

(一)纳税人 

物业税的纳税人应该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以房地产的产权人为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按照宽税基的原则,物业税征税范围不但包括市区、县城、城镇和工矿区,还应包括 农村 ;不但包括经营性房地产,还应包括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住房地产。一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居民住房的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对居民自用住房完全免税,不仅使国家放弃了一项应得的重要税源,还放弃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有碍税收公平功能的发挥。二是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许多事业单位改制为 企业 ,对所用房产也拥有了产权。从理论上讲,所有拥有房地产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承担房地产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因此,应将事业单位用房纳入物业税征税范围。 

(三)课税对象 

以土地和房产共同作为物业税的课税对象,即以土地和固定于土地之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物业税的课税对象。物业税下设企事业房地产(包括经营用房地产和非经营用房地产两个子目)、居民用房地产(包括农村居民房地产和城镇居民房地产两个子目)两个税目。 

(四)计税依据 

可按一家人拥有多处住房的总面积,以反映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物业税以市场价值为主要计税依据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不仅可以克服现行计税依据的缺点,而且纳税人的纳税负担由其所拥有的土地和房屋的完全市场价值决定,更符合量能纳税原则。 

(五)税率 

确定税率形式和大小时,应反映“宽税基、低税率”的税制改革趋势。据有关专家初步估算,按照平均水平为0. 8%的税率征收物业税,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并可保证政府财政收入与现在水平持平。对于物业税税率,一是税率的制定可由中央统一立法,规定幅度税率,考虑各地区房地产及 经济 情况的不同,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适用税率。二是由于房地产类型及用途的不同,税率的制定也应有所差异,对经营用房可采用比例税率,对个人自住房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方式征收。个人自住房可按各地区经济适用房规定的人均居住面积作为免征额的确定依据,如以人均30-50平方米对应的房产价值为免征额,超出部分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如超出50-100平方米按0.2%的税率、超出100-200平方米按0.3%的税率、超出200平方米以上按0.4%的税率等。 

(六)减免税 

根据现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政策,物业税的税收减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由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机关、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等单位的办公用地或业务用地的房地产免税;二是考虑到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农民负担能力有限,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辅减免税收政策,比如对农村家庭用房免税,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免税等;三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房地产毁损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 参考 文献 】 

[1] 李冬辉. 我国启动物业税的难点与对策分析[j]. 科技创新导报,2008,(30). 

[2] 姚稼强. 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政策建议[j]. 税务研究,2008,(04):60-61. 

纳税评估论文范文6

[关键词]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优化

一、税源管理的内涵

对税源管理的界定,一般认为,税源管理是市场机制条件下现代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它通过对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中有关信息和数据的掌握,全面了解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规范涉税行为,为税收收入的组织管理和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通过税源管理的一系列活动,可以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等基本要素进行控制,掌握税收收入的总体规模及发展趋势,并通过对收入状况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规范和强化税源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防止税收收入流失,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的目的。它既是征管工作的起点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前提,又是预测税收收入、编制税收计划、制定税收政策和制定征管办法的重要依据。

二、税源管理体系的现状

税务部门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程度、地区产业结构和特点、机构人员配备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着税源管理的水平和难易程度,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笔者认为目前税源管理大致是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依托,以户籍管理为基础,以税源监控为核心,由纳税服务、税收监督、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四方面工作构成的一个有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核心内容是税源监控,即税源管理部门需要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产处理、税收优惠、违法违章等情况有全面而且详细的了解。在这一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税收监督和纳税服务,根据有关工作的过程和结果更新税源监控的数据,并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掌握税源变动的趋势和原因,发现纳税人和税收征管存在的疑点和问题,结合纳税评估的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优化业务流程和纳税服务手段。

就目前税源管理的现状来说,税源管理体系的构成不够均衡。这体现在几个方面:1.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不高;2.税收监督流于形式,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缺乏主动性;3.税收分析环节滞后、范围狭窄,而且方法比较单一,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评价,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做得不够;4.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缺乏有效整合;5.纳税评估缺乏有效的模型和方法,导致异常企业的筛选准确度不高,评估工作效率低;6.纳税服务不够系统、规范化。

三、优化税源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与措施

优化税源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化分类管理,并完善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税源监控,以此为基础进行分级税收分析,通过分析确定税源管理重点策略,开展多种手段的纳税评估、税收监督和纳税服务,形成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监督和纳税服务等分体系之间的良好互动,构建比较完善并且能够随着税源状况变化不断改进的税源管理体系,促进税源管理工作有效并且高效地“提高税收遵从度,和谐征纳关系”。

优化税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税源分类管理为基础完善税源监控。税源监控的内容包括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产处理、税收优惠、违法违章等情况的了解,税收监督、纳税服务、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都是以此为基础的。所以,在纳税人数量多、增长快、管理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必须依赖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信息管理,对不同类别纳税人确定监控重点和内容,改善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建立科学有效的纳税人分类管理体系;针对各类纳税人制定重点监控事项;整合信息系统、扩大监控数据范围。

(二)建立分级、分层次的税收分析体系。分级、分层次的税收分析体系是税源管理的重要保障。税收分析包括了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可建立三级税收分析体系:第一级是上级税务部门,主要侧重地区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预测税收收入、分析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及其变化规律;第二级是基层税务机关,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经济税源调查分析工作的实施,制定税源分析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侧重分析、监控影响本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税负的相关指标及其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新增税源和低税负企业;第三级是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微观税源分析预测,建立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的分析、预测、反馈和分析模型定期维护制度,进行针对性的管理。

(三)转变税收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量。目前税源管理中的税收监督模式缺乏主动性,监督的效率和效果一般。转变目前的税收监督模式需要从以下两点入手:1.精简业务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将部分审批项目改为备案制,从而实现税源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管事向管户的转变;2.多种措施降低执法风险,减轻工作量。在近两年基层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发现有大量的未及时催报催缴的执法问题。建议采取多种手段处理这类事务:一是依托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催报催缴函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形式向纳税人送达文书、告知有关事项;二是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协税护税力量,加强与他们的合作,利用辖区街道办、租赁办人手比较充足、对辖区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协助完成这些事项。

(四)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开展高效的纳税评估。有效的纳税评估需要在对近年税收监督、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发现的违法违章案例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税收分析发现的异常数据,建立分行业、分纳税人类型的评估分析模型。具体来看,可按以下步骤开展:1.在税务机关专门成立以业务骨干为主的纳税评估工作小组,立足本地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创新工作方式,推行二级纳税评估制。即对重点企业、有赢利但利润明显偏低的大型企业的纳税评估,由评估领导小组进行纳税评估,对日常性的中、小企业纳税评估和纳税评估系统导出的有涉税疑点的企业评估,则由税源管理各部门的税收管理员分头进行;3.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涉及到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能力、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建立多种手段高效纳税服务系统。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强化税法宣传,降低纳税成本,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结合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统筹性的纳税服务策略,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开展服务项目活动,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的专业性。具体包括:1.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2.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有机结合,创立以纳税人为导向的税收业务流程优化方向,在数据共享的支持下,实现由管理服务由“多点对单点”向“单点对单点”的转变;3.利用第三方资源开展纳税服务,充分依托代征协税队伍的力量,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税收志愿者服务项目,同时,引导税务机构的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和倡导税务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有偿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军.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J].涉外税务,2003,(4).

[2]林高星.中国税收征管战略研究[D].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4.

[3]陈捷.纳税服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涉外税务,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