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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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1

6月20日,来自广东省环保厅的消息称,该厅与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广东将在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全面试行环境污染责任险,首先将在环境风险较高的五大行业开展试点,并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积极投保。企业投保设置了多个级别,最低保障额将达100万元。《意见》还提出,广东省每年将抽取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建立理赔专项准备金,由省保监局监管,单独建账,滚存使用。

《意见》中所指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即绿色保险。在欧美国家,绿色保险已有超过30年的历史。这一新险种步入中国,与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高发的背景不无关联。目前我国的环保政策多属于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事后处理”型,治理成本巨大,往往是“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资料显示,到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将是现在的2倍,环境保护压力将是现在的4-6倍,现行环保投入模式已无法支撑。为此,“引入商业保险治理环境污染、实施多元化环保政策”的思路开始进入决策者视野。

早在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昆明等省市开展试点。2009年7月31日,湖南省要求,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在当年内争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区试点企业力争2010年年底前全面投保。

全国首例绿色保险理赔案也发生在湖南。2008年7月,株洲一家生产农药的化工企业在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投保4.08万元。当年9月,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120多户村民找企业索赔。事后,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确定损失与责任,依据相关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10天内约50多万元的赔偿款支付到位。

对于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怪现状,绿色保险看似一条可行之道,但在湖南,却是步履艰难。从2008年启动试点到2011年10月,参保企业仅为393家,仅为同期启动试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企业的1/10。分析人士认为,绿色保险的非强制性,缺乏相关的激励政策等,致使企业参保动力不足。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2

1.以酸雨为例,说明人类的破坏性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危害。

2.设计并完成酸雨对生物的影响的探究实验。

3.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创新实践、发散思维、合作交流等多种能力。

4.提高环保意识,增强关心爱护生物圈的情感。

[教学重点、难点]

1.设计并完成酸雨对生物的影响的探究实验。

2.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增强环保意识,加深关心爱护生物圈的情感。

[课前准备]

1.学生准备

(1)搜集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生物影响的图片、资料,有关酸雨的成因、危害的图片、资料,有关废电池的危害的图片资料。

(2)预习探究实验,小组成员合作,初步拟定本组探究方案。

2.教师准备

(1)搜集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影响的图片、资料,有关酸雨的知识、成因、危害的图片、视频资料,有关废电池的资料。

(2)设计并制作课件(图片、资料、酸雨形成动画、废电池造成危害的动画、探究提示、问题设置、诗句欣赏)。

(3)录像片段(国外有关酸雨的情况报道及治理方法)。

(4)为探究实验提供的材料用具(不同pH(pH=3.4.5)的模拟酸雨,清水,培养皿,标签,活小鱼。

[教学方法]探究解决式教学法。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两分钟课前“热身”

利用两分钟课前准备时间,多媒体以新闻纪实方式展现一组对比强烈的图片或视频(美丽的地球家园和人为破坏情况),然后呈现“只有一个地球”的警示语,并伴有音响效果。通过视、听的感官刺激,一方面使学生认识到人类改变地球面貌已经成为毋庸置疑的事实,激发起学生的探究愿望,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另一方面为本节课的探究主题创造意境。

(二)创设情境、激发探究兴趣

1)通过学生交流展示课前搜集的有关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影响的图片、资料,提高了学生主动搜集信息、表达交流的能力,培养了学生关心爱护生物圈、关注社会的情感。教师予以评价、鼓励。

学生通过观察、辨析,达成共识:环境污染有多种类型(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它们已经对生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2)利用被腐蚀的佛像放大与原型的比较及佛像拟人化的问题“伤害我的元凶是谁”,创设了质疑情境,激发了学生探究酸雨对生物影响的浓厚兴趣。

(三)确定探究主题、制定探究方案

各小组成员根据探究主题,并从教师提供的多种供选用的材料用具中,自主选择本组所需的材料用具,同时对本小组感兴趣的探究主题初步制定探究计划,通过教师的探究提示,各组将探究计划补充和完善。探究提示内容如下:

1.你选用的材料用具有哪些?你为什么要这样选取?

2.是否需要设计对照实验?如果需要,你将怎样设计?对照组和实验组在材料和条件(如环境、管理、观察记录等)上有什么要求?

3.本实验是否需要数量统计?如果需要,尝试设计一种你认为简单明了的统计格式,以便记录观察实验的结果。

4.只做一组对照实验,实验结果可靠吗?你认为怎样做,实验结果才可靠,为什么?

(四)初步实施探究方案

各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初步实施探究方案。教师以多媒体提示实验的管理、记录等工作,以保证探究过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五)分析结果、表达交流、教师评价

各小组组长代表全组同学在全班汇报交流探究报告,包括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分析结果、得出结论,同时展示实验前、后材料的变化情况以及各组的原始实验记录表。如果实验结果不支持假设,分析导致该结果的原因。其他同学可对各组的探究报告提出质疑,提问或发表自己的观点,使每个学生都拥有平等的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在每组发言之后,教师及时对该组的探究情况予以客观评价,既要赏识鼓励,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各组发言完毕,教师进行总结评价:肯定学生的科学探究、分析解决问题、自评互评、合作交流等能力的提高及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总结实验中出现的在以后的探究实验中应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如设置对照实验、设置重复组等,指出探究道路的坎坷,鼓励学生在漫长的科学探究的道路上知难而进,培养自己坚韧不拔的科学探究精神。

(六)进一步认识危害性,环保从我做起

酸雨危害的视频资料加深了学生对酸雨的成因及酸雨给生物造成的危害的了解;通过一组关于“环境的报复”的图片,使学生对环境污染给生物造成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学生环保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教师提示的问题“回想你和你周围的人有哪些行为习惯曾经或正在对环境造成污染”“作为生物圈中的一员,你打算为环保做些什么”,使学生在思考的同时,明确自己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加深关心爱护生物圈的情感。

(七)环境保护,从现在做起

提示学生慎重处理实验中用过的材料用具,环保从日常的身边事情做起。并播放一组经过人类的环保护卫活动而使环境得到改善的图片及废电池的污染数据(一节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鼓励学生保护环境从小事做起。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3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9-0150-03

2009年,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哥本哈根的召开,低碳经济这个词开始流行起来。何为“低碳经济”?归纳各种资料的阐述,低碳经济主要是指可持续发展理念或者说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是其基本特征。而要想实现三低目标,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必不可少。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之后,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环保总局、央行等部委也相继各种通知条例,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而央行行长助理郭庆平在天津召开的“金融支持环境保护”座谈会上也强调要统筹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探索金融、财税、产业政策与商业运作的有机结合点,支持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在这方面金融业已有所作为,而作为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保险业也已参与其中。

保险业最早开始尝试以市场手段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是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发开始的。自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正式开始试点,目前我国已有江苏、湖北、湖南、重庆、广东、浙江、上海等10多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低碳发展模式下的作用逐渐凸显。

1 社会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资金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投保人通过投保此险种把向第三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受害者就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补偿。如2008年湖南株洲市的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案中,湖南平安产险公司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送到村民手中,为污染受害者及时提供了经济补偿。截至2011年10月,湖南省已有32家投保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370万元。

二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建立将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超赔部分及应急处理费用的垫付提供资金保障,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我国尝试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是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开始的。为减少因特大溢油事故导致巨额清污费用总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财政部和交通部在今年的5月11日联合出台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令船舶油污损害的救济与赔偿有了资金来源。

2 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督促者

2.1 监督作用

企业投保环责险后,保险公司从自身风险的控制角度出发,必然非常注重参与投保企业的风险与隐患排查的监督。一是事前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投保前都要严格选择投保企业,要求投保企业要依法通过环评审核、环保验收、环保安全检查,还要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及相关配置符合规定,具有严格的环保控制制度。二是事中的风险检查。根据企业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的物品目录,分析寻找可能造成污染的根源。保险公司还会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为投保企业免费提供防灾防损专业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事后的减损赔付。对于企业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介入,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做好事故认定、赔款支付等善后处理。保险公司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风险控制举措,落实了监督机制,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

2.2 促进作用

一是实行有差别的费率制度。根据投保企业的碳排放量的年度预估额度,实施有差别的费率。如《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0%,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可在该档次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不超过50%。

二是实行保费浮动机制。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投保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应当对该企业给予下浮优惠,最大不超过10%,累计优惠不超过30%。对未按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且投保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可将费率上浮,最大不超过12%。费率杠杆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企业风险责任管理,促进了参保企业降低污染排放量,增强了企业治污积极性。

3 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推动者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过程中,各地相继都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以引导企业参保,最终实现节能减排、治理污染的目的。如四川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将是否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绿色信贷、环保评先创优等重要审查内容之一。深圳保监局在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实行“四挂钩”政策:一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效,作为对其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的基本内容。二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通过环保核查的基本要求。三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发放环保专项资金的优先考虑因素。四是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效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环保季度公报向社会公开,并推动媒体报道和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在推动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同时,实现了倒逼作用,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企业提高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视度。

4 社会管理的辅助者、创新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社会管理机制,可以发挥风险管理、关系管理、信用管理的三重功能,更好地辅助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4.1 风险管理

财产险公司具有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具有数理分析的数据基础,因此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可配合安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和规范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污染事故损失,提高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此外,差别费率及保费浮动机制也促进了企业开展污染事故防治、降低污染风险的积极性。

4.2 关系管理

环境责任险开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从事前、事中、事后介入污染处理的全过程,为维护企业、政府、受害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保险公司与环保、安监、交通、海事、财政、银行等部门相互之间都建立了合作机制,加强了沟通与联系,从而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

4.3 信用管理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这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要做到最大诚信,特别是赔付环节。而湖南、四川省的首例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都向公众展示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度,这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具有示范作用。此外,保险公司收集的企业履约行为记录及环保信用信息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源,同时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提供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林磊.世界环境日来临环境污染责任险受企业追捧.[EB/OL]./rolling/201106/09/t20110609_16588367.shtml.

[2]  韩旭.深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试点实行“四个挂钩”[N].第一财经日报,2011-06-21.

[3]  蔡宁熙.充分发挥环境污染责任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N].中国保险报,2011-05-10.

[4]  南京市环保局网站.

[5]  四川省环保局网站.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4

    论文关键词:跨界损害;国家责任;国家义务

    二战后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利用自然能力的增强,以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与一体化,国家自身或其管辖或控制之下的私人实体的活动造成的跨国环境污染损害事件也频频出现。跨国环境污染一旦发生,其损害性后果非常严重。一次跨国污染事件可能会波及相邻周边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今年3月日本大地震和地震引发的海啸造成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严重损坏,由此导致的核污染、以及核物质扩散的事件造成与日本临近的中国31个省区和全球多个国家都检测到日本核泄漏产生的微量放射性物质。而且,日本将高浓度放射性物质的污水流入海中,造成日本周边海域的污染以及由此导致的海洋生态长期损害。损害事件发生后,如何确定污染来源国的国家责任,如何妥善解决跨界污染损害问题,成为现代国际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跨界环境损害的界定

    国际社会目前还没有制定关于跨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普遍性国际条约,只是在海上石油污染、危险和有毒物质运输、民用核领域、外空活动、工业事故造成的跨界淡水污染等特定危险活动领域或特别方面,达成了关于跨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全球性或区域性国际条约。

    在确定国家责任时,首先应当对跨界环境损害进行界定。但是跨界环境损害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由于存在着“环境污染”和“环境损害”这两种表述,所以相应的也就出现了“跨界污染”和“跨界损害”两种不同的表述方法。根据1974年11月1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理事会通过的一项关于跨界污染原则的建议,其中提出的关于“污染”的定义被广泛承认:污染是人类直接或间接将物质或能量引入环境而造成有害的后果,可能危害人类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和整台系统、减损环境的优美、妨碍环境的其他正当用途。

    跨界环境损害指的是跨过国家边界线的物理存在或溢出,更确切的说,当起源国潜在有害的环境物质通过诸如空气、水或泥土等自然介质转移至受害国时,跨界环境损害便产生了。2004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以一读通过的《关于危险活动造成跨界损害案件中损失分配的原则草案》将跨界损害定义为:在领土国或其管辖或控制下所从事的国际法未加禁止、但却有可能以有形后果造成重大跨界损害的活动,在另一国领土上或在该国管辖或控制下的其他地方所造成的损害。

    有的学者在定义跨界环境损害时提出了四个要素:(1)损害必须是人为活动的结果;(2)损害必须是人为活动的有形后果;(3)损害必须有跨界影响;(4)损害必须是重大和实质性的。同时造成跨界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有以下特征,即是国际法所不加禁止的行为,对其造成的重大损失的事实,以人类目前的所掌握的科学知识来说是很难确切地预见的。这些特征使控制环境损害非常困难。同时,跨界环境损害还存在责任国难以认定,在环境损害发生后损害程度难以测定的特征。同一区域的环境损害往往会由很多国家或区域共同造成,这时如何认定责任国以及责任国之间的责任分担及求偿会变的非常困难。

    二、跨界环境损害中的国家责任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指对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凡违反国际法义务或条约义务的行为都是国际不法行为,违法国必须为此承担法律上的后果,即法律责任。

    而这样的理论明显已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国际社会需求。1978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将“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专题列入工作方案。在此专题下,委员会自1978年以来一直在审议国家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危险活动造成的跨国损害承担严格责任的问题。2001年委员会二读通过了《关于预防危险活动的跨界损害的条款草案》。2004年委员会在第56届会议上一读通过了《关于危险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案件中损失分配的原则草案》,在2006年第58届会议上二读通过了该草案。草案的目的是确保遭受国际法不加禁止的危险活动的重大跨界损害的受害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制度已不仅仅指国家为其不法行为而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作为国家责任的一个方面,还包括“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即国际赔偿责任。国际赔偿责任是指对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活动所致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赔偿责任。尤其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如果没有国际赔偿责任的规定,很多人类发展必不可少的但却给环境带来巨大危险的活动将难以进行,而一旦产生灾难性后果,则又难以及时得到补偿。

    关于赔偿的限度有两种主张:一是惩罚性;二是补偿性。多数学者认为赔偿的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害的事物得以恢复原状的限度为宜。惩罚性的赔偿主张,往往要求责任国承担所有损害赔偿之外,还会有许多其它的赔偿要求。跨国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为受害者提供充分和及时的赔偿,是对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补偿责任。显然补偿性的赔偿限度观点是正确的。

    跨国环境损害赔偿以严格责任为主要归责原则。严格责任的特征是只考虑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考虑污染来源国的过失,不需要提供过失证明,可减轻受害国承担的举证责任。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对于高度危险的活动,越来越多的条约、协定、议定书采用严格责任作为基础的国际赔偿责任,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支持在国际环境法中采用严格的国际赔偿责任。

    在国际赔偿责任主体方面,可以分为国家赔偿责任和国际民事赔偿责任两类。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自身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国家为其自身从事的危险活动所承担的原始赔偿责任,以及为其管辖或控制之下的私人或实体的危险活动承担的转承赔偿责任。国际民事赔偿责任是指私人或实体为其从事的危险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一跨界损害后果并非由于主体行为所致时,如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难所导致的跨界损害后果,则既不适用传统国家责任也不适用跨界环境损害责任,而适用跨界影响补偿责任。这是指由于突发事故导致在事故发生地国管辖或控制范围以外地区造成严重影响而对因突发事故而遭受实际损害者予以补偿。事故发生地国在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向可能受跨界影响的国家及民众告知该事故的潜在危险,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受影响国采取必要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害或寻求替代措施。这次日本的核泄漏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需承担跨界影响补偿责任的例子。因为核泄漏最先是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地震引起的。

    但是在处理核泄漏问题时,日本政府没有及时将处理意见告知其它国家,通过引入海水降温、稀释核能原料并将废水直接排入海域,这一系列行为是在不可抗力之后的可控制行为,这时日本就不应当只承担跨界影响补偿责任,还应承担跨界损害赔偿责任。

    三、跨界环境损害中的国家义务

    当一个国家的行为有造成跨界损害的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了损害,那么除了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外,还需要尽到一些国际义务。其中适当注意义务和国际合作义务能够非常有效的降低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程度。

    适当注意义务包括环境影响评估义务、告知义务和预防义务。环境影响评估是旨在把环境、社会和经济考虑纳入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过程。它们分析和评价拟议项目和计划或政策的潜在环境影响,向决策者提供有关的环境信息。通过评估可以使国家确定该活动所涉危险的程度和性质,从而确定其应采取的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严重和不可逆转的跨界影响。告知义务指如果评估预示有引起重大跨界损害的风险,起源国须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各国,向它们传送该评估所依据之可利用的技术情报和其他有关情报,并指明一个要求回复的适当的期限。预防义务是指各国有义务通过立法和行政控制,监督在本国内可能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预防重大的越境损害或随时尽量减少这种危险。

    《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条款草案》(简称《草案》)第一章第6条规定:“有关国家应善意合作,并在必要时,从国际组织寻求援助来预防重大跨界损害的风险,或将其减至最小程度。如果此损害已经发生,则应该采取合作手段,并在必要的时候向国际组织寻求援助和支持,使起源国和受影响国所受到的影响减小至最微弱的程度。”当跨界环境损害发生后,责任国没有更好的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害的结果时,就应当积极接受其它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援助,力求把损害降到最低。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5

关键词:环境问题;环境监测技术;发展方向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4.203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不但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对居民的人身健康产生的极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强化环境监测质量,指导决策来制定更为完善的环境污染治理预防措施,但这对于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前提是有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因此需要强化环境监测技术相关问题的研究,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1 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

环境监测技术是为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而使用的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环境监测技术可以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为下一部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提供资料和指导。环境监测技术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手段,不仅只对环境决策提供支持,还是环境执法时所依照的重要依据。

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的相关研究较晚,但近些年的发展较快,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可以满足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可以归纳为几方面:首先是环境监测技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监测体系;其次是我国在环境监测仪器方面加大的投入,提升了技术水平,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最后是环境监测已经实现自动化连续监测,解决了传统环境检测操作所存在的问题,提升了我国环境监测的效率,并且在环境监测的准确性上也提高明显。

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近些年开展较为顺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我国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加大环境监测技术的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质量与国外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环境污染的快速变化适应性较差;三是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保障环境监测的质量。

2 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2.1 环境监测队伍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环境监测工作较为复杂,涉及多学科领域,并且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因此对监测技术人员的能力要求也较高,但目前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还存在综合专业素质较低的情况,导致环境监测质量不能很好的保证,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相关部分急需解决的问题,未来需要提升环境监测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加专业的进行环境监测工作,这是提升环境检测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

2.2 环境监测仪器向自动便携式的方向发展

环境监测工作中需要使用监测仪器,因此监测仪器的好坏对环境监测质量的影响较大。未来需要研发更加先进可靠的环境监测仪器。目前我国空气和水污染严重,并且这种现状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由于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控制较难,因此需要使用更加自动化和便捷化的监测仪器,可以对水环境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状况进行连续和自动化监测。

2.3 监测管理向着实验室管理系统的方向发展

今后环境监测管理的发展方向应是实验室管理,实验室管理系统具备较多的优势,对与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意义重要。实验室管理系统能够明显提升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效率,并对环境监测管理水平也有提升,实验室管理系统还可以帮助发展环境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因此,实验室管理系统,对提高管理自动化,提升环境监测管理质量都具有积极作用。

2.4 环境污染物分析向有机污染物的方向发展

通过已经进行环境调查的数据表示,我国工业发展的同时,化学品等有机污染物逐渐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主体部分,是治理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一项,因为未来需要在有机物环境监测分析上投入更大,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监测方案和治理工作。

2.5 环境监测技术向现代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

我国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未来会向着更加现代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一是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环境污染种类不断增多,因此对于环境监测技术的创新研究还需加强。对于生态监测技术方面,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对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二是环境监测机构需要加大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应用,为提升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提供支持;三是我国环境监测机构还需要多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结合我国环境污染的实际特点,更好的为我国环境监测提供帮助。

2.6 加强对重点环境污染区域的研究

需要积极预防各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重点环境污染事故的分析、监测工作和事故后期的总结、评价工作;其次加大对重点环境污染区域的监测力度,并制定相关的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 结语

总之,我国的环境保护需要提高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同时我国环境监测的科研人员与从业人员需要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的创新及应用,多借鉴和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提升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保证环境监测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温东亮.浅谈环境监测技术的制约与发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8).

[2]姜丽.探讨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及未来发展[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3).

[3]刘静,张一凡,方芳.探讨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与发展[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3).

关于环境污染的资料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价值;受污染房地产;价值减损;预警

环境污染对房地产价值有着很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地区,对此有过非常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与受污染房地产的评估实践经验都非常丰富。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关于此方面的研究很少,理论还很缺乏。我国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也应该及时预见和把握这种趋势,重视环境污染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构建相关估价与法律法规体系,以便与国际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接轨。

一、环境污染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因素

(一)环境污染威胁公众健康

环境污染在各国污染土地问题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首要原因是公众的健康问题,即土壤和地下水中所含有的污染成分对人类、生态系统和城市建设的潜在危害。若居住用的房地产周边环境不利于居民公共健康向有益的方向发展,该房产价值显然会受到影响。

(二)环境污染减损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经济价值的形成原因是房地产的有用性、房地产的相对稀缺性及对房地产的有效需求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和城市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城市居住和工作环境变差了很多,人们也更关注居住环境的健康舒适和安全。处于恶劣环境中的房地产与处于优美环境中的房地产价值不等同,即使它们的建筑标准、建筑质量、建筑材料等条件是一样的。

(三)环境污染造成长期的社会资源成本

环境污染会使许多重要资源如土地、森林、淡水资源及能源等出现短缺,为此,要投入巨额资金开发新的资源或者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环境污染造成资源破坏,使许多重要资源成本的浪费,同时也影响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价值巨大、使用时间长久、一旦建成便不可改变等特点,如果开发之前没有进行

充分的环境评估,将会给消费者或社会造成巨大的改动成本。

二、环境污染对房地产价值产生影响的主要形式

环境污染在房地产中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Jackson(2002)将它们归纳为碳氢化合物、石棉、溶剂、放射性物质、金属、生物制剂六类。约瑟夫・E.高特尔斯(2005)把房地产中的环境问题总结为石棉、氡、铅、有毒废物、湿地、濒危物种、病态建筑综合症、地下储藏罐、电磁场9类。本文将环境污染分为以下五类:

(一)水污染

对于居民来说,生活用水必不可少,虽然平时人们可能并不在意生活用水的问题,但是若是由于周围环境条件的恶劣,连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用水这种必要措施都无法达到,可想而知该房地产价值必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室内空气污染

由于室内引入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或室内环境通风不佳,导致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无论数量上还是种类不断增加,并引起人的一系列不适症状的现象,即为室内空气受到了污染。世界银行的研究资料表明,我国目前每年由于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失约为106亿美元。室内空气污染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当然会对房地产价值产生一定的减损。

(三)噪音

随着人们居住质量的提高,“声环境”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购房者也逐渐熟悉了这个和自己每天生活息息相关的陌生名词。当消费者在买房时,开始郑重地考虑周围噪音的影响时,“声环境”正逐渐成为城市居民购房的新焦点。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干扰居首位。

(四)土壤污染问题

我国土壤受污染的程度趋势加剧,据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土壤污染能够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由于土壤污染对于购房者有着潜在危险,因此这也是影响房地产价值减损的重要原因。

(五)电磁场污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类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等迅速进入办公与家庭环境,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丰富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可是,随之而来的是这些高科技的电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产生电磁辐射,从而造成“电磁辐射污染”。

三、北美地区对受环境污染房地产价值减损的评估及处理

美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庞杂,执法严厉,其中尤以国会1980年通过并于1986年和1996年分别做了重要修订的《美国综合环境处理、赔偿和责任法》(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CERCLA)为最,由于其独特的严格、无限连带责任制度以及此种制度的追溯既往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美国该法与受污染房地产的价值休戚相关。

环境污染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房地产价值的减损的方面。在Patchin(1988)的理论体系中,他将房地产价值的减损分为三个方面:污染物清除成本(Costs of cleanup);对受污染损害的公众承担的补偿义务(Liability to the public);污染物清除后的污名损失(Stigma after cleanup)。本文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加以说明。

(一)污染物清除成本(Costs of cleanup)所带来的房地产减值

《美国综合环境处理、赔偿和责任法》,俗称“超级基金”(Superfund),主要用于治理全国范围内的闲置不用或被抛弃的危险废物处理场,即所谓的“棕色地块”,并对危险物品泄漏做出紧急反应。该法案授权美国环保局(EPA)敦促“有关责任方”予以清理,即应当对清除该污染承担连带严格责任,当事人不管有无过错,任何一方均有承担全部清理费用的义务。

(二)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保险制度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1、环境损害赔偿。以环境管理法规方式全面体现环境补偿的典型法律是美国国会1980年颁布的CERCLA。该法律授权环境保护署(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建立一个托管基金(a trust fund)负责调查和治理遭受危险物质污染的场所。根据CERCLA中相关条款,EPA列出了危险物质目录。无论何时,只要有理由确定包含在该目录上的污染物危害已发生或可能发生,CERCLA的官员就有权开始调查,并实施有效措施强制要求当事人负担治理费用,包括赔偿/补偿费用。违反CERCLA的责任方式不仅包括强制清除污染,或赔偿所有清污费用,还包括对环境损失的赔偿费。

2、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业务活动造成环境污染而应当承担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时,由保险人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非常有利于分散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同时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

(三)污名(stigma)

污名的概念国内尚没有完全发展成体系,本文在这里简要介绍一下美国此概念的发展历程。污名的概念最早是由Patchin(1988)提出来的。他认为,污名是指受污染房地产的污染物被清除后存在的“名誉”上的损失,这种损失会继续带来房地产价值的减少。紧接着,Mundy (1992)揭示了污名的本质,即污名产生于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知水平及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Roddewig(1996)区分了房地产中的环境风险(environmental risk)和污名,他认为,房地产中的污名是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之外的附加价值影响。值得一提的是,Bell(1998)提出了一种与污名类似的概念,即市场抵抗(market resistance),并且把这种市场抵抗归结为对未来责任或潜在治理成本的担忧等许多因素。

四、构建我国环境污染减损房地产价值的预警机制

(一)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利责任

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的导向,应该有更加明确积极的态度,明确责任关系与赔偿制度,既可以从源头上,也可以对现有的受污染的房地产的投资渠道起到积极的作用。

1、应建立健全的环境污染补偿制度。首先,提高政府补偿效率,发挥政府补偿机制的功能。可以考虑建立全国和区域统一的环境补偿管理机制,提高环境补偿的实效。同时,还需要完善政府补偿的监督机制和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其次,充分发挥市场补偿机制的功能。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培育资源市场,使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通过协商实现合理的环境补偿。再次,建立健全环境补偿融资体制,拓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渠道。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环境补偿和生态建设融资机制。最后,环境补偿的有效运作需要以法律作保障。为此,要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相统一;要制定专门的环境补偿法和区域性的环境补偿法规,为环境补偿机制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2、应建立健全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开展仅限于少数几个城市,投保企业较少。20世纪90年代初,保险公司和当地环保部门合作推出了污染责任保险,1991年大连最早开展此项业务,后来沈阳、长春、吉林等城市也相继开展。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尤其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因此对排污者客观上形不成压力。

3、应注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与环境责任保险的相结合。在建立健全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与环境责任保险的相结合。环境侵害往往损失巨大,很可能导致企业一次赔偿就告破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环境赔偿基金是一种建立于保险之上的救济方式,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产生侵权损失,首先由基金拨款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保险人承担,这样,就减轻了保险人的保险负担,也给保险赔偿提供了两条有力的途径。

(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受污染房地产价值减损进行考虑

1、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该对受污染房地产价值减损进行考虑。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通过了一些关于水、杂讯、固体废物等法律和条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目标,仅在预防环境污染的出现,或是在出现环境污染后,采取措施以保证环境条件恢复到未受污染时的状况,相关部门没有考虑环境污染造成的对周围房地产价值减损,进而通过修复或补偿的方式,保证受污染房地产的价值恢复到未受污染时的状况,以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利益。

2、相关评估机构应在消费者买房时提供相应的环境评估报告。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的居住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人们更注重居住环境的舒适与健康。环境污染早已对房地产价值造成了很大影响,普通居民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往往不能预先得知,就需要相关部门做出明确的居住环境调查报告让居民参考。

3、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应该对受污染房地产价值减损进行考虑。目前,我国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时,缺乏必要的环境污染损失风险评估,一般很少考虑房地产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更不会因为存在环境污染而适当减少贷款数量;也不会考虑当贷款者不能按时偿还抵押贷款时,银行可能得到的是受环境污染造成房地产价值损失的抵押物。

(三)企业应加强对环境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企业环境风险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使企业自身遭受经济和形象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应树立环境意识,平衡好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增效与减低环境风险的双赢目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虽然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不可避免,但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还是能够降低环境风险的。

1、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对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实施控制。主要做法包括:识别环境因素,掌握、评价企业环境状况,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实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生产、物质管理和处理程序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以防止发生化学物质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或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可以将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降低企业的环境风险和须承担的环境责任。

2、创新环保技术,开发环保产品。这是不少成功企业降低环境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武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海尔冰箱在进军欧洲市场前,对欧洲市场的环保标准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采用创新节能技术,开发出符合欧盟标准的产品,不但打破了“绿色壁垒”,而且成为欧洲环保协会的推荐产品,享受欧盟特别环保补贴,在消费者中树立了良好的环保形象,成功地打入了欧洲市场。

3、开展环境风险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如通过结合生产实际举办讲座、学习班、知识竞赛和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教育、引导、鼓励员工把企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全社会的共同发展相协调,使所有员工明确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增强环保意识。只有当员工在思想意识上理解和接受了这些管理模式后,才能自觉提高技能、自我规范行为,使制度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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