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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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扩大“两项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的

在2008年开展创建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店基础上,通过从行政村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予以公示,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并加大监管与帮扶力度,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维护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州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09年底,全县培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少于30个,使创建活动全面推开,促进农村消费。其中:金山分局培育创建10个,碧城分局培育创建8个,广通分局培育创建6个,一平浪分局培育创建5个。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实施好2009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分局开展创建工作,县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云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祖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公平交易股股长

王学武办公室主任

普有昌注册股股长

杨仕林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

李海宏广通分局分局长

李永健一平浪分局分局长

何丕东碧城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为*、*,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示范店创建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承担文件、通知、简报、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经营规范。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1、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2、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3、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4、已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货等管理制度;经营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要求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6、经营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措施;行政村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乡、镇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7、物品陈列规范。销售的食品要与其它生活消费品严格隔开。

(二)食品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能够向消费者主动承诺损害赔偿,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纠纷。

(四)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消费、文明消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季度,由各分局选择辖区内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范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育、规范。

第二阶段:3季度,由县局对申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考核,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授牌;迎接州局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

第三阶段:4季度,接受省、州工商局对我县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确保2009年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各分局要制定符合本分局实际情况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和实施方案,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行政村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争取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社会氛围。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2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积极深化食品安全责任网建设。

一年来,我镇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年初,我镇就在认真搞好调研的基础上,科学拟订并及时下发《*镇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确保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可操作性强。班子会上,镇主要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好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分管镇长围绕各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先后五次主持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并多次带头深入一线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为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好各成员单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今年,我镇在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上狠下功夫。一是与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县、镇两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后,我们根据本镇实际情况,随即与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及时配套出台了《*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细化到村、社区、单位,并且明确了责任人,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完善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案》。该方案在确保镇食安委发挥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协调作用的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分解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三是修订完善了《*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应对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根据新近制定《海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修订完善了《*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四建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为了尽可能减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盲区,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难题,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我们今年建立起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质监、卫生、工办等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联系工作、共享信息、例会等方式,互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探讨加强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管方面的措施、对策,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狠抓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食品安全从“田野到餐桌”,工作链长,覆盖面广,监管难度大。我镇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积极落实监管措施,努力抓出监管工作实效。

(一)兽医站协同各行政村积极落实禽畜检验、检疫措施。认真吸取供沪生猪瘦肉精事件的教训,给每户养猪户发放宣传资料,并与其签订保证书,同时,强化对屠宰上市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力度。积极配合农经、经贸、工商等部门整治生猪屠宰秩序,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各类问题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了我镇群众能吃上放心肉。

(二)质监站积极做好本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视巡查及食品抽检工作。我镇共有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体涉及糕点、饮用水、酒类、饮料及食品包装容器等的生产加工。一年来,质监站对这8家企业全部进行了巡检,共出动检查人员216人次。通过日常巡视巡查,实现对每一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把关、添加剂使用、到出厂检验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数据库,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长效动态管理。同时,在日常巡查中,他们还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起票证档案和进销货台帐,从而有效地防范了各种违法食品进入市场。其次是做好食品中微生物、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指标监督抽检工作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努力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对于连续二次抽检同一种食品不合格的企业,他们进行加严检验,加大执法检查和后处理力度。二次以上抽查不合格则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

(三)流通领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工商所创新监管机制,努力为我镇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所里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安全片区责任制度和执法人员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同时将辖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将所长、分管所长、巡查人员定为三级责任人,形成三级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同时将责任区的特殊事件应急预案纳入检查过程中,形成组织有保证、遇事有人管、急事有方案的良好局面。二是切实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巡查与管理。重点对本镇辖区内的商店、市场、超市、农村副食品店、校园周边小卖部等进行检查。在巡查中坚持“六查六看”的监管原则,共出动检查人员127人次,检查对象覆盖全镇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解决措施,该取缔的立即取缔,该整改立即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已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店、小吃店6家,下架各类不合格食品12件;要求限期整改并取得证照的有10家。检查整治措施的落实,杜绝了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三是开展好食品质量抽查,筑牢食品安全线。每月至少一次对本镇辖区内的2个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食品为重点的农药残余、甲醇含量的市场检测。从检测结果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食品超标的情况。对于巡检中发现个别小商贩用化工原料脱皮芋艿的行为,检查人员当即将产品查扣作销毁处理,并对经营业者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今年以来,镇卫生部门切实加强了餐饮业、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及以防控急性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从3月起,镇卫生监督员坚持每月对全镇40多家餐饮店及5家学校食堂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卫生隐患,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份,对全镇610名食品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年度体检,参检率达到近100%。8月份,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本镇辖区内的39家餐饮单位量化评分,为全面推行餐饮业分级量化管理打好基础。10月份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了“餐饮业鲜肉品专项检查”,积极防范问题肉品端上餐桌。另外今年还着重抓好了豆制品加工经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及专项整治工作,共对全镇8家豆制品加工店进行了检查,关闭了1家加工作坊,为配合上级部门扎实推进“豆制品”放心工程创造了条件。

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各有侧重的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镇食安办协调各方力量,协同作战,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对本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整治活动,以期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从而更好地保障本镇食品安全。

一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夏季等重要时段抓好重点整治行动。春节前夕,镇人大、食安办会同县卫生监督所、镇工商所等单位对本镇的19家餐饮单位、2家副食品批发户、5家超市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查获不合格食品25千克,价值约600元,联合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65条,要求相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二月份,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镇董司村一村民在家中自制酱油并出售。镇食办会同质监站、工商所、医院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取缔了这家私制酱油窝点。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镇食安办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工办等成员单位,以冷饮、饮料、饮用水、糕点、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全镇范围内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所有的超市、批发部、商店、小卖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70多人次,发现部分小餐饮业存在证照不全、进货索证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及部分超市、小商店将生活用品与食品混放等问题,检查组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从而有效地杜绝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围绕“防控急性肠道传染病”为中心抓好食品安全,主要措施是落实了农村家庭宴席申报备案与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首先是抓宣传教育。镇食安委通过各村食品监督员上门分发宣传资料、广播站举办家庭宴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宣传,让农民群众特别是家庭宴席举办者和农村厨师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知晓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的卫生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其次是抓申报备案,镇食安委要求各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农村家庭宴席举办前三天做好申报备案相关工作,摸清情况,把握工作主动权,截至目前,共对19名农村家宴作业厨师进行了基础情况调查,并对90多次农村家宴实行了申报备案;最后落实在上门指导。在宴席举办前由村监督员及社区卫生专业人员到每一户举办者家中开展上门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

三、完善网络,下移重心,着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

抓食品安全要“治标”更要“治本”,而扎实推进“三网”建设正是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的一项治本之策。今年,我镇在积极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的同时,又努力在巩固深化“基层群众监督网”、“农村现代流通网”上做文章,着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打造农村安全消费环境。

一是积极抓好群众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下移监管重心。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最薄弱的地方,为改变这一局面,我镇在今年切实加大了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员和消费维权联络员队伍建设,举全社会之力,打食品安全之基。5月,镇食安办联合卫生部门对各村的监督员进行了农村家宴指导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8月,根据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我们又组织全镇的食品监督员参加了县级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另外,今年上半年,镇消协分会还对全镇各村的维权联络员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全镇食品监督员队伍的业务知识得到更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群防群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群众监督队伍建设的日臻完善,大大充实了农村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下移了监管重心,减少了监管盲区,扩大了监管的覆盖面,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一年来,各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和消费维权联络员除了做好食品监管法规、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消费争议的调解工作外,还积极履行食品安全教育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案件线索,确保了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建好区域配送中心,积极深化放心店长效管理。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今年,镇食安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我镇建成了海盐县首家区域配送中心——*镇大众商行。该商行与浙北配送中心紧密链接,大部分商品从中心进货,质量有保证。目前,该商行二次配送已覆盖我镇及周边80多家农村放心店和其他商店,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农村群众消费安全。为巩固深化“百村放心店—示范商店”创建成果,实现放心店长效管理,今年镇食安委协同工商部门对已验收通过的“百村放心店—示范商店”,在“五个统一”的基础上,又建立健全了示范商店督查、退出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经营业主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经营意识,让每一家示范店真正成为农村群众放心的消费场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形成各方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镇食安委十分重视宣传教育。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重视,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来关注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达成群防群治、综合管理的目的。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镇食安委早作安排,开好协调会,与工商、质监、卫生等成员单位共同制订好宣教计划。镇工商所通过展板向群众宣传了一些假冒伪劣食品的辨别知识;镇消协分会、卫生部门通过向过路群众赠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手册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维权等知识。宣传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2*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质监部门则通过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培训会的形式,宣传贯彻产品审查细则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及时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提高其法制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为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从今年起,镇食安办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食品消费高峰期,都通过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向辖区内群众发送食品安全小常识或警示短信,教育群众积极关注食品安全。另外,工商部门还通过不定期“消费警示”,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通报。今年共消费警示4次,内容涉及劣质奶粉等多种食品。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3

在巡视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股专题汇报材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振郃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现将2013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上半年共对87余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

(一)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上半年,我局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17家,年检214家。对全县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意见书72份,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全县目前共有学校24所(不含校点,初中3所、小学15所、幼儿园5所),有24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23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1所学校采用课间餐的模式进行供餐。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米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上半年出动车辆6台次,监督员26人次,共对全县23余家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设计、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索票与台帐记录不全的23家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三)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和“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目前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食品的案件一起,已立案处理。

(五)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六)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开展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上半年我局召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点动员大会,邀请我县辖区内3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宣读了云南省“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上半年共有29家企业申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做好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上半年对120余户餐饮企业进行了量化分级首次评定。

三、行政履职与科普宣传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6幅次、宣传简报3期。二是组织餐饮企业诚信宣誓,强化餐饮业主的诚信守法意识。三是在工作中,向社会各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规范记录食品采购台账存在很大的难度。四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执法人员非常少,力量薄弱,办公经费也非常短缺,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工作。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4

一、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抓好“五制一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落实率达到100%,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在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来源溯源制”,完善可追溯制度。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食品经营示范店覆盖面,力争年内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家示范店,靠典型示范带动,使全市食品经营业户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充分利用《特别规定》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查办不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案件,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全年查办一批违法数额大的典型案件,提高问题食品查处制效能。培育食品安全五制一创建工作样板所,推广样板所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促进全局“五制一创建”工作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行《食品买卖合同》,力争年内在批发市场、大型宾馆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要进一步转变思路,采取“上游把关、抓大促小、规范批发、方便零售”的办法,重点加大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管理,鼓励、指导建立电子台帐,强化流通领域上游监控力度。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组织好集中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以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发挥检测车、检测箱等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的运用,切实搞好市场预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推广实施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已办理市场登记的主办单位补齐市场登记材料,对未办理市场登记的集贸市场,指导开办单位限期办理,对拒不办理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由政府牵头,组织经贸、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建立健全“两费”停征后市场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市场开办单位的监管,及时纠正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服务职责的行为,严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脱管市场”。抓好161处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日常监管规范,并全面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制度,确保不出现重大农资产品质量事故。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大对禽类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发生疫情周边地区市场的巡查力度,全面实施活禽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挂牌经营”管理制度,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

3、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突出抓好对传销活动的从严打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继续强化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依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非法直销违法人员、企业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无传销市”。要在认真履行打传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4、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推进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建设,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有机关联,将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宽,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行业和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两个专项治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组织对大型零售企业实施普查,加强对垄断案件查办规律和方法的探索调研。

5、深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要积极开展广告扶农、助农活动,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加强对广告行业自律工作的指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对辖区经营性网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定期对经营性网站的广告信息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网络经济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6、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对各种品牌商品专卖店、店及批发零售市场和商标印制单位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使用假商标、假产品标识、仿冒他人商标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突出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对达到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城区工商所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力争市局该项制度在我局试点,对大型超市重点商品实行商标查验备案制,推进商标监管的规范化。

7、进一步做好合同监管工作。以房地产、旅游、物业管理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采取部门会审、专家点评、群众参与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信贷、电信消费、保险、供气供热等格式合同的审查备案,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加注标记工作。认真贯彻《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将信用评价体系引入“守重”企业认定;继续深化“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丰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年内向社会公示良好、不良信息两次。

8、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的企业以及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地,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监管到位。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9、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前置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提高监管执法合力。健全市局、工商所、综合执法队、网格执法组四级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以食品、药品、农资和涉及安全生产、影响社会稳定的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无照率控制在3%以内,单体无照经营存续时间不超过7天。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特别要关心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经营。

10、深入推进重要商品和特殊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成品油、粮食、肉类、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及相关市场的规范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查处取缔“黑网吧”等各项工作。

11、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以涉及公共安全、消费安全、生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领域和行业的经济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危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对于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的行为,要立足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加强预警和行政指导,促进合法经营;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也要分清原因,区别对待;依法进行的罚款,一般按裁量区间下限执行。深入落实行政指导五项制度,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为主要内容,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坚决杜绝多层次、多部门的重复检查;严格强制措施备案编号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查封、扣押等行为;完善“统一掌控制”,加强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或涉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的统一审批立案、统一调度指挥,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案件核审制、大要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案件回访制、案卷评查制、评议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普遍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一般程序案件回访比例不低于10%,着力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全方位的规范,确保经核审通过的案件不存在行政诉讼终审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全面提升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服务,积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前置审批条件,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登记。严格按照实现节能降耗、降污减排、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在严把市场准入的同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商品,均允许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允许生产经营。加大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与信息服务、房地产中介、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强做大一批服务业重点企业。把载体建设作为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基石和突破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年度责任制,年内培育发展2-3个重点项目,中介服务业企业户数、注册资本、增加值增速保持14%以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真落实个体经营业户试营业制度,将受惠群体扩大到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在各工商所设立咨询窗口,发挥基层私个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创业咨询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洽谈会和再就业培训班。积极规范人才劳务市场,对招聘企业实行申报备案制,对重大招聘活动实行工商监督岗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黑中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登记管理数据的监测分析,每月向市政府提报一次各类市场主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政府实现经济改革目标、制定产业政策等提供决策参考。

13、大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在完善首问责任制基础上,实行一对一行政指导制度。对守法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无法按时出资或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各类企业,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直至办结。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32条”意见和上级有关扶持政策,按要求组织开展“十百千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分门别类制定支持政策。每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联系5-10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年检工作,推广使用电子执照,力争市局“年检网上申报备案制”在我局试点。认真落实好省局《关于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全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做好股权出质、出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登记工作,鼓励股权出质、动产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新的低成本融资担保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14、继续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深化商标广告战略,在重点镇(处)设立品牌指导服务站,深入开展“一所一标”活动,年内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长15%以上。加大推动品牌战略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和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4件以上,努力提高我市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5、加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2012年,全市要引导新注册农副产品商标30件以上,再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实现由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转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农村经纪人600人以上。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合同帮农”力度,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重点镇(处)、企业、村庄、农户的合同履约率达到95%以上,“订单农业”二次分配普及率达到20%以上,拥有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的“守重”企业、协会的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打假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和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带动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重要农资备案、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自律制度,加快推广“农资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预警系统”,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16、进一步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以《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基层协会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夯实基层协会基础。把走访企业、了解状况,向政府反映企业呼声,搭建企业合作平台等,当作今后协会工作的重点,努力当好会员心声的代言人,合法利益的维护人,政策渴望的协调人,行业沟通的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企业、对口洽谈、人才招聘等活动,扶持帮助企业度过当前遭遇的困难,为抵御世界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多做贡献。

三、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创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17、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以引导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促进增长为主线,精心组织开展“3.15”大型宣传、名优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服务展示、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等活动,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提高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咨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课堂、消费体验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真辨假能力,促进科学、健康、文明消费。

18、进一步强化维权体系建设。突出抓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个五”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办理好消费者的每一件申诉举报。深入开展“局长在线”、“社会开放日”、“回访消费者”等活动,做大做强12315服务品牌。要建立健全工商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专家团”、涉农维权站、消费维权联盟、农机投诉站的作用,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积极构筑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实施“消费维权披露制度”、公开受理申诉制度、典型案例会审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19、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两期法律法规及技能培训,重点在提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维权调解能力上下功夫。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村(居委会)的沟通和联系,使“一会两站”真正上升为政府层面工作,提高维权工作层次和公共服务能力,一会两站建设率100%,作用发挥率80%以上,其中作用发挥示范率10%以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消协分会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多方筹措办公经费,逐步解决维权经费不足问题。

四、紧紧围绕工商文化建设主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工商文化建设的先导和主旋律,从三月份开始,利用六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科学发展的问题,注重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从建立长效机制上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21、抓住文化建设的核心,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主要根据总局“三定”方案和目前系统内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情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模式上,努力创造条件,创新培训手段,推行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等,丰富授课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在坚持实行闭卷考试、开展业务比武等传统检验方式的同时,继续推进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在参训人员中开展问卷调查、开座谈会、抽选“1小时授课教师”等活动,对各岗位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质量评估,检验教育培训效果。深入落实我局《关于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活动的实施意见》,每个机关各部门至少申报一项创新性工作,及时汇集和提炼在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营造特色创新文化氛围。继续抓好中层干部定期演讲、新公务员定向培养等制度的落实。结合专业特点,选拔部分新进公务员到市局机关锻炼,推进干部队伍向专业化、能力化方向稳步迈进。

22、综合运用多种文化载体,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以“爱我工商、干好工商”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着力解决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民主监督,使两公开由形式迈向实质。在系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业务岗位、不同模范代表中,开展单项、综合项目的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辐射和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好“迎国庆”歌咏比赛和系统篮球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商文化建设、“四型工商”创建,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形成团结向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基层工商文化氛围。继续大力推进心理健康工程,培养阳光心态,塑造干部职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之间共同目标的一致性和个体目标的相容性,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让干部职工主动快乐地工作。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5

今年以来,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物价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增实力、惠民生、促和谐、上水平”工作目标,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深化打造“价格服务进万家”特色服务品牌,努力打好“六张牌”,营造了全区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促进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打好“行风建设牌”

针对我局行风评议情况,继续抓好行风建设。一是深入查摆问题,敢于正视不足。结合全区行风评议结果,通过三个月时间的“学习提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全局上下对行风评议活动更加重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对待、彻底解决。对于群众提到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给予正确对待。一方面,对行风评议中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向全体干部职工做了反馈;另一方面,召开全局工作汇报会,听取局6个科、所(队)对本科室工作的总结和计划。会上,全局6个科、所(队)负责人做了工作汇报,认真总结了本科室的工作情况,查摆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发挥职能、搞好服务提出工作设想,各位局长给予了点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不足,明确了新的一年物价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提出了价格服务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权力来源于官向权力归属于民转变,从执法单位权为本位向群众利益本位转变,从无情执法向有情服务转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规范转变”。通过总结、查找不足,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认清我们的工作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宣传物价工作职能,在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工作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是召开了物价局行风建设座谈会。局领导向行风建设监督员汇报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物价局新的一年在此项工作上的设想,听取了各位监督员对物价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进一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指导作用。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更好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把《检查回执制度》、《监督制度》、《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列入政风行风建设制度中,日常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在集中审验收费许可证时,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简化办公程序,办理1个收费许可证由原来几天缩短到2个小时即可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为办证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制定《物价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施细则》,从六个方面把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行为、办公秩序、内部监督和考核问责进行细化,有效进行规范;同时实行告知服务制、预约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等标准化服务。四是下大力抓好落实,搞好监督。要求机关所有人员,认认真真、不打折扣地遵守各项制度。遵守情况与年终考核、评选先进挂钩。接受价格服务对象监督,目前共收到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监督函36份,反馈满意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物价局无一件政风行风举报。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二、打好“重点牌”

一是为全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服务,认真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例如今年4月份,我们接受泗村店、大良镇政府委托,为武清龙凤新城、大良开发区二期占用土地地上物进行评估。共涉及企业3家、大型机器设备200多台(套)、各类树木1万多棵,村民200户。在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的情况下,物价鉴定人员发扬“5+2”、“白加黑”的精神,出动100多人次,二十天时间,深入车间、厂房、田间、地头,对评估标的物逐一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准确地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共计400多万元。同时,还帮助当地政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既保证了重点工作的进度,也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二是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积极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工作。今年3月20日至4月30日我们对全区296个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共涉及收费项目30项,收费金额为14808.78万元。通过审验,注销《收费许可证》12个,为企业和群众每年减负554万元,有效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从根本上制止乱收费。

三是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市场监测职能。重点对全区小麦、玉米、蔬菜、生猪、鸡蛋、奶牛等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定点(设立27个调查点)调查,形成《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农户购买农资调查》、《农户存粮情况调查》等6个分析报告。日常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及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反馈。如配合市物价局深入到我区小麦主要产区进行调研,对农调户小麦的生长情况、生产中农资投入及土地成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由于今年气温反常,小麦生长情况并不乐观,因此今年小麦的收益由于产量的下降相对去年同期肯定会有所下降。加强市场监测,如针对市场上绿豆等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深入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加强市场巡查,及时上报价格变化情况,为上级部门出台价格调控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截至目前,深入全区农产品调查点和城镇主要市场调研40次,及时了解和反馈农民种植收益情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等相关信息200多条。

三、打好“八有牌”

为实现价格工作的“八有”目标,即“有板有眼、有声有色、有棱有角、有为有位”,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39人次,检查427户,查出价格违法案件8件,处理8件,查处违法金额5.0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5.04万元。

一是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了惠农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全区村镇建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畜牧水产站、农机局、农业局、民政局等101个单位,主要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村自来水收费、农用机动车检验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检查,还重点抽查了256个村级组织的相关收费,查处违规金额2.86万元,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在“春节”、“两会”和“五一”期间,深入到家乐超市(三个店)、北运河粮油购销公司、名都商厦、友谊商厦以及泉州路农贸市场等单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进行了市场巡查,为维护我区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延伸触角,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发挥全区近千人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安排重点检查化肥、籽种、农药、农膜价格等工作,发放各种价格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5处,接受价格咨询200余人次,化解价格矛盾33件,有效地沟通了监督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和谐关系。

四、打好“服务牌”

树立“服务为先、服务为本、服务为责、服务为荣”的观念,提供六项服务:一是维权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投诉权。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接听,及时处理群众价格投诉和举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接到群众价格咨询31件,价格举报11件,经查6件存在高收费问题,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6万元。

二是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对全区22个挂牌诚信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到单位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指导。同时,积极开展全区第三批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三是政策服务,大力宣传多予少取、增收减负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市、区为企业服务的措施,及时召开涉企收费单位会议,并深入建委、房管、土地等7个单位进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开展各项检查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宣传,让服务单位更好地了解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

四是信息服务,提升企业决策水平。每月“逢5”将“主要涉农商品和服务价格”25个品种登在武清区物价局网站,每月下发《中国市场与价格信息》刊物200份,帮助企业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规避风险,增加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五是协调服务,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用耐心、细致,公平、公正的工作方法,对价格争议案进行了有效调解,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避免了房屋、汽车民事纠纷等4起上访案件。六是综合服务,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深入市场搞调研,撰写《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呈报区政府;深入天津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京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向区政府呈报《关于天津新奥燃气天然气销售价格》和《收取污水处理费》的请示;与区水务局、交通局共同完成我区地下水资源费的调查工作,制定新的客运票价标准备案工作。

五、打好“和谐牌”

努力争创和谐机关,大力实施“和谐物价”、“快乐物价”。首先营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在局党组的积极争取和区领导的关心下,物价局迁入新址,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目前办公环境是一个规范、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职工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舒心、生活开心。其次注重外部环境建设。让物价工作得到上级的重视、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一是处理好物价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主动、自觉地接受市物价局的业务领导,积极、热诚地为市局服务。

二是处理好与区委区政府的关系,服务、服从于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发挥好职能作用,竭力维护我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

三是处理好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四是处理好与被检查单位的关系,在执法时,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不以执法者自居,口大气粗,继续坚持“24+4”方针,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实现“说理式价格执法单位”。第三,创造和谐的机关环境。重要的是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一是抓学习,以先进文化教育干部职工。为使机关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改进学习方式,实行机关干部“轮流授课”,人人当“先生”:每次学习确定一名主讲人,几名重点发言人,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发言讨论,切实锻炼机关干部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努力使全体机关干部提高张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善思、平衡协调、依法办事、调研反馈“六种能力”。同时大力提倡友谊和谅解,提倡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教育干部职工开阔视野,开阔胸怀,能够容人、容事、听取不同意见;教育干部职工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多律己不责人,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以和为本,营造一种互帮互助、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机关氛围。二是抓班子,以人格魅力引导干部职工。目前物价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年轻化的班子,工作干劲足,凝聚力号召力强,每周坚持例会制度,做到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待,和睦相处,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带头落实和谐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努力当好“四个表率”:即遵纪守法的表率、诚信文明的表率、道德高尚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另一方面注重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善于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做到从日常生活点滴处关心、爱护同志们:机关干部家里有大事小情,局领导亲自到场;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体检,今年区里安排在职干部参加体检,不包括退休人员,局党组通过努力,大力争取了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52名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体检。三是抓活动,以健康活动凝聚干部职工。适时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运动。如春节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种文体竞赛活动。日常开展“五比五看”活动,即:比学习,看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情况;比纪律,看各项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比团结,看顾全大局和协作共事情况;比业绩,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情况;比奉献,看勤政和克己奉公情况。通过开展活动,陶冶了干部职工的情操,给同志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和相互学习的平台,让同志们之间多一份了解、少一份隔阂;多一份宽容,少一份挑剔;从而凝聚干部职工思想,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打造物价团队精神。

创建消费者放心单位汇报材料范文6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正处在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打造更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现结合《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精神,联系我市实际,就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积极推进金融产业发展

(一)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对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在经营场地选址、财政性存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年内购置或建设自有办公用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且减免城镇设施配套等行政性规费;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税收政策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其高管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常住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同时,对本地金融机构迁址、新建、改建工作给予支持。

(二)加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自筹建批文下发之日起,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新设分支机构的,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实施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历史遗留房产和土地的规范及完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手续中,各级财政、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手续,及时办理报批、更名、过户等手续,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或实行最低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加大金融机构延伸服务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异地设立分支行,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地县域的全面覆盖。对新入驻的金融分支机构,各级政府均可列入招商引资项目范围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四)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对金融机构抵押物评估、抵押物登记和处置不良资产等业务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介费用、司法费用、保险费用等,按有权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或最低标准的一定折扣幅度优惠收取。

(五)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3—5年内,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鼓励各地尤其是税收受益地政府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改造,对三年内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

(六)支持保险机构加快业务发展。加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实施力度,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和覆盖面,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大力推动商品林保险,努力推进水稻、油菜、柑橘、生猪等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积极宣传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业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开放型经济的作用,建立对外贸易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合作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在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传统险种的同时,进一步开展火灾公众、环境污染、特种设备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等与政府公共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与医改政策相衔接的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探索“政府委托模式”的低保医疗救助保险试点,积极支持开展各项科技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员工养老保险保障计划,鼓励各类企业组织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发展学生平安保险,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动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七)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事项,按财税要求从优给予支持。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以出让方式处置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权证变更费用,依法依规减轻企业负担。对拟上市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优先给予办理,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税费。继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奖励政策,对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科技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支持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对拟挂牌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受理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函时间为序,前10名的企业每家由试点园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之后的每家补助4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补助企业申报过程中的费用。

(九)推动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省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免征三年营业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2011年起,受益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对在绩效评估中成绩优异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资金资助。积极创造条件组建1-2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探索金融机构与各类商业性、市场化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制定出台加快市风险投资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充分发挥“两金中心”的引导作用,大力促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发展业务。

(十)抓紧制定地方金融产业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金融奖励措施。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金融产业政策。在出台与金融相关的其他政策时,要平等提供金融发展平台,促进金融业公平有序竞争。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优惠办法,由受益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市级金融机构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

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十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归集法院、公安、民政、质监、工商、税务、社保、环保、城乡建设、通信、邮政等部门拥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同时落实好《关于市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全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汇集、建档、交换与共享。

(十二)积极培育征信市场。大力发展征信服务机构,培育征信市场需求,积极引进资质等级高、公信力强的资信评级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合资创办征信机构,开展资信评级,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善、公平竞争、运行高效的征信服务市场。扶持征信服务行业发展,对征信服务行业给予适当补贴或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加快培育微观信用主体。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市民、信用农户和金融生态县(市、区)创建评比活动,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的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政绩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优惠政策,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入。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供公平有序的法治保障

(十四)建立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机制。由市政府成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各方面力量,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良贷款台帐,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直管经济实体、国有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系统从业人员的金融债务清收力度;对农村自然人拖欠的贷款,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应当协助清收;对金融机构抵贷资产处置,应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减免过户费用等支持措施。

(十五)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大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严格依法及时稳妥审理涉及金融的案件,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提升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兑现率。加大制裁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稳定。

(十六)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力度,发挥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联动作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逐步规范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十七)推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虚假信息、虚假认证、虚假评估等行为。由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协助,建立中介机构金融中介业务监测体系,建立严格的中介行业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金融相关业务。支持发展一批讲诚信、有一定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支持和引导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十八)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各类抵押评估、登记管理。企业贷款申请抵、质押登记或银行处置抵押资产登记、过户时,有关登记机关不得强行指定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公证;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除法律规定要进行评估的,只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认可,可不进行评估;抵押双方确实认为需要评估的,由抵押双方或资产处置双方自主选择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因为未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而不予登记或过户。各有关部门要简化评估、登记环节,不得人为设置登记期限和故意缩短评估有效期限,防止重复登记、多头登记。

(十九)规范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出资人责任制,将融资平台隐形财政负担的增长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控工作。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二十)树立发展意识,加大对区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机构的工作汇报和沟通联系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机构的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用活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的调节作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心城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吉泰工业走廊的信贷支持,有效增加对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冶金建材和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的信贷投放。要按照“三个不低于”即全市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中小企业、三农信贷增长不低于全市信贷增长幅度的要求,安排好信贷规模计划。人民银行要建立信贷投放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

(二十一)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从2012年起,人民银行要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设定评估内容,合理划分综合评估结果档次,对货币政策执行不力者要采取通报其上级行、约见谈话等措施,以督促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提高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效率和导向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十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支付清算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拓展国库业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改善货币发行和反假服务,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钱”;推行外汇管理和服务新举措,完善外汇监管机制,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增强百姓金融意识。

(二十三)加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与驻市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同时,要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金融业务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组织机构领导,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二十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法院、发改委、工信委、公安、财政、国税、地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商务、工商、质监、国土、林业、统计、民政、房管、人民银行、银监、优化办、法制办、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由市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当地资金吸引力是否增强、信用环境是否得到真正改善,作为衡量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的标准。从2012年开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在特色工作考评单项中设立“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加分指标,拿出20个分值来考核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