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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感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宜业宜居的治安环境。
2、工作目标:通过整改,确保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公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两个明显改善”(全区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法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因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影响稳定的事件)的目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保障
本次整改工作由杨元忠书记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公办室主任由李玉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会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院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和监察室人员组成。雷会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与上级机关、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本院综治工作计划安排和具体实施。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强化打击、加强防范、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拟写工作方案。
(2)对本院各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对查实的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负责对本院开展打击犯罪、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的宣传报道。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典型经验、工作成效、述职报告等材料。
2、强化制度保障
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综治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召开),研究贯彻上级综治委文件精神。听取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下一阶段综治工作等。
(2)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由办公室及时上报我院整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典型经验、工作成效、述职报告等材料。整改工作信息快报每月不低于四条。
(3)完善接待制度。大力加强“立案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备休息椅、空调、饮水机、便民箱等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立案电话,电话:4616112;建立“便民诉导员”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便捷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抚恤、赡养、抚养及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等情况的当事人,视情况给予减、免诉讼费用,以真情体恤人民群众疾苦,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在有计划组织安排社会群众和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应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案件审理情况,并给新闻媒体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院监察室设立投诉专线电话,电话:4617035,电话号码通过新闻媒体和入户宣传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对我院干警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四项绝对禁止”的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5)建立责任查究制度。严格落实《白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办法》(白党办发[2010]21号)和《白云区人民法院2011年岗位目标责任制》,督促本院各部门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推进不利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建立包片负责制。我院包片塔山社区,协助塔山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协助塔山社区查找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理清抓好治安防范的工作思路,协助抓好塔山社区治安防范,加强流动人口中、重点人群的管控和社区矫治等工作,落实社会服务和管理措施,有效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全院分十二个工作组,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进塔山社区入户调查走访工作,每次入户不少于5户。
(7)完善“巡回法庭进项目”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工作大局,加强完善“巡回法庭进项目”工作,对我区78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对其在项目推进过程所遇到的挡工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现象积极协调处理并帮助化解。同时妥善处理好工作开展过程的五个关系:处理好诉讼与非诉讼矛盾化解间的关系;处理好主动服务、能动司法与审判中立的关系;处理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把握通过巡回法庭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法院工作“点”与“面”的关系;要处理好热情服务与廉洁司法的关系。
(8)开展好“四无单位”创建活动。“四无”创建活动要与“三创一办”活动有机结合,要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精神有机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务必意识到位、态度认真、执行力强和效率高,通过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扩大宣传等得力措施,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无责任事故”即:无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无枪支等警用器械被盗、丢失事故,无失窃、泄密、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无执法过错”即:即无违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条禁令》等规定的情况;“无违法违纪”即: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无违反“三创一办”相关要求的行为;“无有责投诉”即:无违反执法办案有关规定被投诉查实有责任的情况,无违反窗口服务承诺被投诉查实的情况,无明显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
三、深入持久开展“五大活动”
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的要求,着力解决制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深层次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治”、“大走访”、“大宣传”活动,使“六大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
1、在全院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三个建设年”及“四帮四促”工作要求,重点开展讨论在开展依法治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拟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细化、量化、责任落实,不走过场。
2、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继续加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在去年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的力度,对各审判法庭、沙文人民法庭的安全性进行彻底排查,找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死角进行整改,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3、以“百千万”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为主线,认真开展好“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村组)、万件案件听意见”活动。通过走访,达到以下目的:了解所包社区的社会治安动态;搜集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群众的负面情绪;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大宣传”活动。继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纵深发展。加强“庭审直击”的新闻媒体宣传,以正确的舆论的导向引领市民遵纪守法。
四、以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要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从规范办案行为入手,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队伍的执行力,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白云,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继续在全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以“效率优先、综合考评”为原则,以物质奖罚和职级升降为手段,突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2、推行案件当事人评价和群众评议机制。在案件审判执行及开展服务工作中,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审理、司法调解等事项实行当事人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制度。(相关评价评议表格新制作)
3、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及我院的错案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坚决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对有责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追究领导责任。
4、实行回访、告知制度。在案件的立、审、判、执等过程中,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对已审结、执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干警的工作态度、处置措施等的满意度。并将有并回访、告知案件(案件除外)的简要情况、当事人改名及联系方式向区委政法委备案、备查。
5、继续推进群众办事流程公示制度。将案件审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诉讼材料等全部上墙公示,在立案大厅设立问询处,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引导当事人到相应归属点办理相关事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开展“司法为民、警民连心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法庭开庭审判”等司法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民、警校、警企共建、警民连心等活动,突出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最有效的方式、最诚恳的态度,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构建亲密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
1、依法严厉惩罚恶性、暴力、涉黑涉恶犯罪。通过审判打出声威、打出气势,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遏制此类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高发势头。
3、加强对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从严惩处腐败分子,充分运用财产刑,决不让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获得非法利益,依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4、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构成犯罪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5、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严有理、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对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过失犯罪,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区别对待,依法从轻处罚。对当年判处的本辖区“免、管、缓”人员由承办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送当地派出所(外地人员邮寄执行通知书),推进监外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杜绝“免、管、缓”人员的脱管、漏管和再次犯罪现象的发生,堵住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
6、认真落实《关于全市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和谐司法理念的具体措施》,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自诉案件和有和解基础的其他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及时结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7、适时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或被告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宣判,有效地震慑犯罪,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及时妥善处理好社会保障、医疗纠纷、服务纠纷、房屋拆迁、人身损害赔偿和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切身利益。
2、依法及时审理好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特别是涉案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要从稳定大局出发,既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以“调判结合”为手段,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完善民事调解机制,加快和谐审判进程。全年民商事审判调解(含撤诉)结案率达40%以上。
4、逐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出发,着眼于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各部门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坚持对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跟踪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制。
5、对政治敏感性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进行汇报。在案件的审理中,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区委、人大的支持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消除隔阂。
6、行政审判要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市中院《关于行政审判业务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我市法院审理房地产登记、许可和房地产拆迁裁决等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管辖的有关意见》,审理好相关行政案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通过协调,尽最大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疏通官民矛盾,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最大限度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提升法院公信度
1、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调整警力,制定方案,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争取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沙文法庭、法警队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拳头,重点突击“骨头案”。必要时,本院其他部门也要参与执行,形成“大执行”格局,力克执行难关。
2、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强化执行和解,多做思想工作,争取当事人自动履行,提高案件执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为积极,化对抗为配合,营造诚信、和谐的执行氛围。
3、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上下级法院间的联动,依法惩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实现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4、继续开展好“四项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围绕责任抓查处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体系。每季度对案件评查的结果(含法律文书的错、漏字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八、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
1、简化立案审查程序,畅通立案渠道,拓宽立案方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2、完善服务设施,开展诉讼引导,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并做好诉讼风险提示。严格执行我院下发的《文明用语及禁忌用语规定》,坚决杜绝态度粗暴和“冷、横、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3、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巡回审理案件达案件总数的30%以上。
4、继续完善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我院《司法便民三十条具体措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规定,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5、继续推行“便捷案件”审理机制,对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便捷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6、认真做好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或督促办理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答复和办理。答复率达到100%。
7、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四个绝对禁”规定,坚持“廉政勤政恳谈会”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在完善监督机制和检查问责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廉政体系不健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九、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做到电视有影,报刊上有文章。
公众安全感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力争我县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巩固,并不断提升。2014年度公众安全感指数比全省平均数高2个百分点,在全省和全市排名继续前移。政法部门满意度指数均达到全省平均数,位于全省全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增强和谐平安建设的责任感。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主要领导是和谐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认识上、组织保障上加强对和谐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的工作部署及全系统和谐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建设和谐平安各项活动。三是要严格创建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综治责任人述职制等工作制度,把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实绩结合起来,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因为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安全问题的股(室)、站及其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一是各股(室)、站要切实履行好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要及时有效排查和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和“民转刑”案件发生,要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信息员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对情况复杂、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强化措施,集中力量,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扩大。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基层动、植检站要结合圩日,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送科技下乡”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全系统内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倡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营造平等、友爱、和谐的人际环境。
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一是成立局和谐平安建设看楼护院队,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二是全系统上下每逢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看楼护院,保证信息畅通。三是局领导要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做到“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平安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局里将保证一定的经费来确保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和谐平安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
4、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单位内保和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健全内保组织,设立门卫或保安,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并保证运转正常,切实维护单位内部安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是衡量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睛雨表。切实加强领导,发动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朋好友增强责任感,在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测评电话时,以负责任的态度给予评价。省综治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各县安全感、部门满意度进行测评,一年测评四次,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下旬开展,安全感提问的是“您对本地治安环境感到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公检法司四个部门的满意度分开分别问“您对某某部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建议回答“安全”和“满意”。
公众安全感范文3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深化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督促检查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落实。业务股负责收集、整理宣传材料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以“构建平安、增强气象服务”为主题,以推进平安创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重点,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一)升入学习党的十和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工作和加强综合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各级政法综治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
(二)积极宣传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活动标语等。
(三)本局为加强对各单位的管理制定了各项制度,包括车辆管理、车库管理、门卫制度、单位三防及应急预案等。
三、具体措施
创新宣传途径,以张贴标语、阅报宣传栏和网站及天气预报电视画面等形式为主,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贴近实际、效果明显的原则,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宣传活动期间,设立宣传标语牌,具体内容是“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勿轻信”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眼昭昭无所遁形”;在局机关大院重点部位张贴标语、公益广告牌等。
(二)制作宣传栏。一是统一规划宣传栏的大小及摆放地点,协助各单位做好平安创建宣传工作;二是我局办好两期户外宣传栏。
(三)开展平安建设进村入户活动。在宣传活动过程中开展进家庭,送服务,听民声、排民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单位职工家属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制作天气预报电视画面。在有线和无线台播出的天气预报节目中,插播平安建设宣传画面。
(五)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七)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严禁赌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公众安全感范文4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样一段话:“倘若,高铁是一道绚丽的风景,那么,安全就是风景中的驿站。在工作的领域里,有一道风景是永远不会消失的,那便是这道风景里的那个驿站——安全。正因为是安全这个驿站,才会让人们停留脚步驻扎。”安全,为未来的道路护航,让我们工作得更为踏实,而幸福也将会常伴左右。
然而,在参加工作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关于铁路安全事故,大大小小发生了好几起,在这些事故当中,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有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不断反思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安全事故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从工区驻地开始,我们应该保证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厨房用水用电和卫生安全,保证工机具室防火防盗安全。到了施工现场,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比如:作业人员严禁坐卧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不准钻、扒车;作业人员严禁在列车接近时抢越线路等。我们要时刻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积极吸取事故的教训,让安全的警钟长鸣。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保证工务安全生产稳定。刘段曾说过:“高铁无小事,宁可信其有,再小心都不过分。”在高铁的安全里,即便是一个小小的螺帽,都跟高铁的安全运行息息相关。所以,哪怕是一毫米的缝隙,我们都要严格对待,要把任何一个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让生命的安全之花永远绽放。
公众安全感范文5
群众安全感是反映社会治安状况、衡量社会运行机制和人们生活安定程度的标志,是衡量社会平安和谐与否的重要指标。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zd机关工作的评议指数,是zd部门执法工作的“试金石”。
二、群众安全感调查方式
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群众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全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常用0771-12340电话对群众进行访问。如果您接到这样的电话请客观、真实评价。
三、如何参与平安建设
(一)积极做好自身和家庭防范,提高防火、防盗、防骗、防抢等安全意识,防止受到各种不法侵害。
(二)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三)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做到家庭平安、邻里和睦。
(四)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平安出行。
(五)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的平安(安全)宣传。
(六)参与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矛盾调处等活动。
(七)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公众安全感范文6
一、秸秆气的组成、生产原料及火灾危险性
秸秆气化技术是一种热化学处理技术,就是将粉碎的柴草、秸秆、苞米芯等农作物,在气化设备中进行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可燃气体的过程,也就是将秸秆中的碳、氢、氧等元素变成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可燃性气体,加以燃烧利用。
(一)秸秆气化原料
枝桠、稻壳、稻草、树皮、柴草、秸秆、苞米芯等几乎所有生物质均可作为气化原料,均为易燃、可燃物。
(二)秸秆气的组成
由于秸秆气化设备、原料的不同,所产生的秸秆气的成分也有区别,但其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氢气、甲烷、二氧化碳、氮气等,只是其含量略有出入。
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及流程: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基本模式是以自然村为单元,系统由三部分组成:秸秆气化机组、燃气输配系统和用户燃气系统,其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秸秆气化机组
气化机组由加料器、气化反应炉、净化器、电控装置和风机组成。气化反应炉,分直燃(半气化)式和导气(制气)式气化炉。其中导气式气化炉中又分上吸式、下吸式、流化床气化炉。
(二)燃气输配系统
气化机组产生的燃气在常温下不能液化,必须通过输配系统送至用户。燃气输配系统包括贮气罐、附属设备和地下(上)输气筻网。
(三)用户燃气系统
户内燃气系统由煤气表、滤清器、阀门、专用燃气灶具、可燃气体报警器等组成。
三、生产、储存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火灾危险性的判定
以玉米秸秆为原料时,产生的秸秆气中含氢气9%,一氧化碳18%、甲烷1.8%,二氧化碳13%,氮气58.2%。其中氢气、一氧化碳气、甲烷气是可燃气体。其理化参数如下表。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原料、不同工艺生产的秸秆气质量差距较大,所以至今未制定秸秆气质量国家标准,因此秸秆气火灾危险性也很难确定。笔者对上述数据进行分析,一氧化碳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氢气、甲烷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且氢气和甲烷的含量不足11%。不足11%的氢气和甲烷在大量惰性气体(氮气和二氧化碳)存在的混合气体中,氢气和甲烷的爆炸极限范围会明显缩小。因此,笔者认为秸秆气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的消防审批
大部分秸秆气化供应站不能履行消防审核和验收即投入使用,属违法建设项目。在建筑耐火等级、平面布置、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方面存在很多火灾隐患。分析其原因,一是近年来国家加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市县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在没有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的严重情况;二是许多地区离城市较远,不知道或不愿意进行建站的消防审核,造成既成事实;三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片面的认为新能源建设是为民谋利工程,认识不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将严重威胁周边的安全。由于没有经消防审核和验收,造成秸秆气化供应站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又因资金或其它条件制约,整改非常困难,势必导致带病运转,出现安全事故是必然的结果。
(三)建设标准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主要依据行业标准《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NYJ/T09-2005)、《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J/T443-2001)。由于秸秆气为新能源可燃气体,上述规范和标准都没有确定其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还是乙类,因此在生产工艺和储存上不能准确定位。如果以甲类火灾危险性定位将大大限制其迅速发展,以至于影响新农村建设。如果以乙类火灾危险性定位,是否科学、准确,是否能够保障安全,没有实验数据为依据,无法对其定性,也就无法保障安全。上述两行业标准主要引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等国家标准,而两国标已修改多次,内容有很大变化,已不再适应现在的建设项目,所以,依据以上建设标准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非常不利于这一新型以植物生物质为原料的绿色能源的发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系统中包括原料处理机、上料装置、气化机组、风机、气柜、安全装置、管网和灶具等设备。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在各个生产工艺环节、工艺装置的操作都应该有严格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但对34家生产单位的检查,几乎所有的站都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远远落后于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
(五)设备和设施
气柜的作用是储存一定量燃气,调整炊事高峰时的用气,并保持恒定的压力,使燃气灶稳定工作,其设置必须安全,但大部分储气柜与居民生活区、气化间、原料储存间、原料加工间、机房等的防火距离不符合要求。存在不设置安全阀、防雷防静电、压力表等安全附件,不对储气柜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设备和设施选型没有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电气设备基本未采用防爆型,甚至工艺装置上的泵采用了普通的水泵。
(六)生产工艺
秸秆气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原料储存、焚烧气化、除尘净化、质量检验、产品储存。现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焚烧气化间、除尘净化间、质量检验间全部都设置在一个房间内,没有进行防火分隔,由于在焚烧气化和质量检验阶段有明火存在,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七)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武器,但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爆泄压设施等,甚至基本的灭火器都没有配置。
(八)消防安全管理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需投资百万元左右,而且大部分为国家投资,但投入使用后,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严重滞后,以至于产生了诸多火灾隐患,不能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1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甚至根本就没有,是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
2 工作人员上岗前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灭火设施、器材的操作方法不掌握,如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也不掌握,甚至秸秆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和本岗位的
火灾危险性也不了解。
3 没有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示和提示语。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燃气管道严禁重压等。
四、解决对策
秸秆气生产是易燃易爆生产,使用的原料是各种柴草、秸秆、玉米芯等都是易燃品,生产的产品秸秆气是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着火灾、中毒和爆炸的危险性。因此,对秸秆气发生站的建设和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制度和防护措施,以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
(一)制定秸秆气质量国家标准,确定其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
这是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生产、储存及其管理的基础。
(二)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必须严格消防审批制度,从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储运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从根源上杜绝火灾隐患的产生。
(三)工艺防火
在生产工艺上,由于焚烧气化阶段有明火存在,因此在气化工艺、除尘净化工艺之间应采取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在防火墙开设门窗时必须采用甲级防火门窗。鉴于现有产品质量检验依靠点燃秸秆气,通过观察火焰的颜色判定产品质量的原始方法,质量检验室必须与其他工艺部分进行完全的防火分隔,不得开设门窗空洞。同时要开发科学、简便、迅速、安全的质量检验方法。
(四)设备选型
设备的选型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禁止私自生产或改造非标准产品。在电气线路安装、防爆电器使用、避雷设施,通风、排风设施、可燃气体监测等方面,不能缺项,不得以任何借口取消安全生产的措施。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室内外消火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和配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六)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立完备的秸秆气气化设备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维护、检测安全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2 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基本技能。
3 室内保证通风良好,防止易燃易爆气体积聚。
4 站内严禁明火,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提示语。
5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