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狼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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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狼王范文1

我国女作家三毛说:”爱,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辛酸,这么痛苦”。冰心在弥留之际却说:”爱是一种力量”

而我读了<狼王梦>却认识到了一种将梦进行到底的爱,当中死去伴侣大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在古河道生出了五只小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狼崽死了,只下四只,.长子名为黑仔,次子名为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名为媚媚。

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但可惜还是死于非命,而黑桑有一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而这一遗志在紫岚看来是一个必须实现的梦想。

梦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梦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灭的灯。

紫岚最偏爱黑仔,它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黑仔到半岁多时,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但厄运从天而降,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顷刻间便于工作葬身雕腹。

梦想被第一次击毁了。

紫岚的心破碎了,黑仔死了,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但厄运又一次来临,蓝魂儿不幸被猎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枪口下,它狠心咬断蓝魂儿的喉管,拼命咬断它的腰肢。

梦想第二次击毁了。

只能轮到胆小怕事…。.的双毛儿一实现这一梦想了,但双毛儿始终是一个窝囊废,在紫岚的暴力折磨下,虽然暴发了嗜血本性,后来也变得凶狠了,但在与狼王洛戛打斗就要胜利时,洛戛发怒,双毛旧又复发了,又变得懦弱了,然而建筑群狼不等双毛发出一声诅咒就将它打死了。

紫岚的梦想第三次被击毁了。紫岚几乎要错了过去。

后来媚媚因紫岚不让它和一只瘦弱难看的公狼在一起,她对母亲紫岚的态度冷淡了,然后与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后,把紫岚赶出家门。成了又老又丑的可怜乞讨者。到最后,紫岚用自己的的生命保护了狼孙。也许它们其中一只会成为狼王。

在<狼王梦>中我看出了紫岚对自己的子女的不同的爱,但这些爱的付出 都是为了实现梦想。

读完,<狼王梦>我有了深深的思索。

那挂在枝头上的成熟诱人的果子,难道不正是果树苗的花之梦在穿越了许许多多的风雨后所奉献给大自然的甘甜?那呈现在农民镰刀下的收获,难道不彪形大汉是种子在投入大地之母怀抱时的梦想之花在历经了寒来暑往的洗礼后所成就的现实?在我们苦苦奋斗的岁月里,那可以展示在朋友面前的一个个成功的果实,难道不正是来自我们的梦想之花的花蕊?

然而,花虽是美好的,浪漫的,果虽是甜蜜的,充实的,可在走向成熟过程中漫长的岁月里,那果实却是苦涩的,因为命运的那只无情的手随时都可能把它从枝头摘下投入黑洞。

拼搏,靠的是顽强的毅力,坚强的意志,拼搏者不因顺境内外而放松努力,在逆境中,更能坚定信念,克服重重困难,去为实现梦而一懈地追求。

奋进是人类千年的话题,而<狼王梦>中也应说说奋进,当奋由永恒变为短暂或是虚无,那么将会失去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因为生命是一种延续,是奋斗者的天堂,庸碌者的地狱。

梦给我们的灵魂世界以丰富的内涵,它无疑是我的生命走向神圣和崇高的外化。

在一生当中,如果全部梦想都能立即实现,在我看来,那也是一种不幸,至少是件乏味无聊的事情。

<狼王梦>中狼只为狼地位,在我看来真的不值得,而我认为生活的意义不在获得成功之后的结果,而在为获得成功而奋斗的过程之中。

嗜血狼王范文2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她想把自己的儿子培育成狼王。可是死神却残忍的将一匹匹小公狼的生命从紫岚身边带走。紫岚为了自己的狼儿能成为狼王,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1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2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

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

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3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作家是沈石溪。自从妈妈向我推荐了他的《狼王梦》之后,我就发疯一般地喜欢上了他的书,催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又一本。到现在,我已经看过他的N本书了,每一本书我都很喜欢,然而,我最喜欢的仍然是那本《狼王梦》。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成名作,也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它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把她的子孙培养成狼王的曲折故事。在这本书里,沈石溪以高超的笔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这本书曾获得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和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

这本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紫岚作为一头普通的母狼,为它的子子孙孙们而做出的巨大牺牲。例如,她刚生下自己的五只狼崽时,为了不让它们被大白狗咬死,而被大白狗狠狠地咬下了一块肉;因为无食可吃而缺奶时,为了能让剩下的四只狼崽活下去,忍痛吃下了刚死的第五只狼崽;黑仔吃奶表现得太温柔敦厚时,为了激发黑仔强取豪夺的野性,她故意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在把蓝魂儿当作狼王培养时,为了逼蓝魂儿能跟比他大的狼去抢食物,每次蓝魂儿不敢去抢食物,她就去打蓝魂儿。

当优秀大公狼卡鲁鲁讨好她时,她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来培养自己的狼崽,拒绝了卡鲁鲁;在培养最后一个儿子双毛做狼王时,为了让双毛克服自卑的毛病,她被双毛弄跛了一条腿;当她的儿子都失败后,为了让女儿媚媚能产下优秀的孙子,她先是把媚媚喜欢的狼群里最末等的公狼吊吊杀死了,后来又把自己喜欢的优秀大公狼和她自己的山洞让给了媚媚……紫岚做出了那么多出乎人意料的事,支撑她的是母爱。

是啊,紫岚怀着这种充满母爱的心,最后才会用生命的代价,杀死了有可能会伤害她孙子的金雕。就象屠格涅夫所说的:“爱,比死和死的恐惧更强大。只有依靠它,依靠这种爱,生命才能维持下去,发展下去。”我们应该尊敬她为子孙所做的这些努力,同时也要想到我们的爸爸妈妈是不是也象母狼紫岚那样关爱着我们呢?连乌鸦都会反哺,如果我们人类不孝顺父母,岂不是连乌鸦都不如了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理解他们,体谅他们,孝顺他们,报答他们对我们的关爱。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名著,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伴侣黑桑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暴雨中,紫岚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这是四只性格迥异的狼崽。为了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她将希望都寄予在了最为强壮的黑仔身上,可是她没想到会最先痛失黑仔。黑仔死后,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和双毛,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再后来,媚媚开始,慢慢有了狼崽,紫岚又开始在媚媚的狼崽身上打主意。故事的结局很悲惨,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为紫岚的牺牲感到不值,也想她真的牺牲的有意义,让她的梦想成真。

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紫岚是自私的,因为她为了一个不怎么可能实现的梦想而伤害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甚至还想让媚媚的孩子替她实现梦想,同时也为紫岚的结局不值。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一下,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有梦想,她为她的梦想去努力,去拼,哪怕最后没有实现,但是,她努力过,她尽力了,那么,她就不会有遗憾。

放在现实中,这个问题不是一样值得我们思考吗?都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可就算一个人有梦,但他觉得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没有去努力就放弃了,那这又叫哪门子梦想。梦想,不仅仅是一个前进的动力、目标,它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但是,至少,追梦的路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充满希望的,以至于我们以后回想起来这段回忆可以不后悔,不遗憾。

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有结局,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能实现,这是现实。但是我想说,追梦比实现梦想更有意义。

愿我们都有梦想,都愿意为了梦想去努力,不论结局,愿我们都在追梦的路上不断前进。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5十一月,爸爸给我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刚买我就看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紫岚、黑仔、蓝魂儿、双毛、眉眉。主要讲紫岚想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

紫岚看黑仔是长子,长得太想黑桑就偏爱他。每次吃奶时,先让黑仔吃一半剩下一半给蓝魂儿、双毛、眉眉吃。有一天,黑仔在洞口玩一只刺猬,被正在找食物的金雕看见了黑仔在玩刺猬。这是黑仔四肢离地,金雕正回巢,黑仔不停地挣扎着,还咬下了金雕的羽毛。

金雕愤怒的把黑仔的眼珠啄掉了,黑仔双眼一下子变得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紫岚培养的“超级”狼第一次失败了。但是紫岚还是没有放弃,她开始第二次培养“超级”狼蓝魂儿。紫岚在第二次培育“超级”狼还是毫无希望。培育最后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发现双毛从小就很弱小,总是被黑仔和蓝魂儿。其他狼吃完的的肉,只剩下肉抹才吃。因为眉眉鬼点子多,紫岚和眉眉总要害双毛。最后还是失败了。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求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她才10岁,就去世了。她为了什么才去世?她为什么要保护没心没肺的眉眉?她不去保护眉眉和狼孙能活20岁、30岁、40岁、50岁、60岁……

因为她要让自己的狼孙当上狼王,才保护眉眉和狼孙们。

嗜血狼王范文3

系统提示有超过我10级的怪出现,这狼王至少也有20级了吧,阿宝几乎又要逃走,我大声叫他一边射箭一边去捡回武器,自己勇敢地向狼王冲去。

铁剑刺在狼王身上,不掉血!我明白没有希望取胜了,只能帮阿宝牵制它,只要阿宝捡回武器,我损失经验有什么呢,虽然已经过了新手保护期,死亡不就是损失“等级的四次方除以10”的经验值吗?也就是一级,没什么大不了。

由于狼王速度太快,我虽然发挥出最高的战斗技术,仍然很难命中它,自己倒被抓伤十几次,以我目前大大提升的防御,还每次都让我的血见底,确实强悍。

没办法打了,我收起铁剑,看准时机,忽然从侧面跃到狼王背上,双手紧紧扣住狼王的脖子,狼王烦躁地甩着身体,想把我甩下来,不过哪有那么容易,我可是身经百战的骨灰级玩家,随便它怎么剧烈的运动,我的心都不会惊慌,双手也不会有丝毫放松,不过,虽然暂时没被它甩下来,我的HP也随着剧震一次损失10点的血。

阿宝已经捡到了他的武器,看到我如此拼命,咬了咬牙,壮起胆子用铁弓朝狼王射了几箭,只命中一支,减掉狼王3点血,这种伤害,还比不上狼王的自动回血呢。我的血药已经不能支撑多久,今天是死定了,但阿宝可不能有事啊,游戏NPC死亡可是不能复活的,他死了阿贝怎么办?。

我用力摇摇头,暗骂自己是笨蛋,NPC死亡,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因为他们有一点点智能,我就把他们当现实中的人来看了吗?不去想那奇怪的事情,我一边吃红,一边大声叫阿宝快跑回村。

阿宝目光中闪过一丝感动,不过他知道救不了我,犹豫了一下,转身逃走了。看他的速度,不比狼王慢,我这才放心了,继续箍着狼王的脖子,拼光最后一瓶血,终于被狼王挂掉。

掉到9级,我的10级任务便被系统取消了,练了两小时,回到10级,村长也不再给我任务了。有点可惜,20只老虎的任务,奖励应该是不错的,在现在无法购买装备的情况下,只能指望任务奖励。现在希望落空了,下一个任务,村长说要我20级才会给我。

清除了村子里的几只野兽,“村卫”的工作完成,休息一下。这时阿宝向我走来,说了声“谢谢。”然后准备离开。我可不能放过他,平时那么冷漠的人能说出谢谢,证明他对我的好感非常高了,怎么也要跟他要点好处吧。有人说我是不是太现实了,哼,现在我能力这么差,不现实点怎么在这个游戏里立足,而且跟NPC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吗?

于是我向阿宝提出学习技能,阿宝同意了,不过居然还要收费(我魅力不行啊)。目前他会两种技能“陷阱术”“切割术”,虽然据他说只是“象征性”地收了100个铜板,但我的钱袋也马上见底了。至于战斗技能,他都不会,跟我一样从来是硬打的,只告诉我一些基本的战斗经验。

切割术可以增加从野兽身上获取的材料,象以前在野狼身上我只能得到肉和皮之一,学过切割之后,每次可以得到两种。从野鹿身上收获是最大的,除了鹿肉鹿皮外,鹿血和鹿角也有机会获得,运气好的话从一只野鹿身上可以挣到12个铜板。

“陷阱术”曾是以前我非常想要的,不过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不能依赖太多这种外力,因为太过轻松的战斗会让我的属性点奖励降低,尤其是精神力成长减少很多。而我相信,精神力对我身体早日复原应该是帮助最大的。

在我和阿宝六个小时的努力下,村子周围的野兽减少了很多,很少有进入村子的了,村民甲一家种田时也不再受到野兽骚扰。于是,村子的属性上升,武力加2,治安加3,生产加1,环境加1。与村民甲一家人重新对话,以前经常提到的“迁居”字眼基本消失了,让升到13级的我有不小的成就感。

我很想了解现实生活的一些东西,不知道现在的社会变成什么样了。可是系统提示,50级以前不能使用游戏论坛,这让我很苦恼,因为我不象其他玩家,可以下线后到其他网站交流,我基本是不能离开游戏的。而且这个游戏没有管理员,一切由电脑控制,不能反映情况。

另外,我还非常渴望开通村里的传送阵,好想见到“活人”啊。不过魔力10的标准是不容易达到的,有村长这个魔法师,村子也只有一点魔力,就算我学会魔法,最多不过再加一点,等村子有10个魔法师,那不知要到哪年。

我向每一个人都反复询问“魔力”“传送阵”这些关键字。终于,见多识广的小贩告诉我,在往邻村去的方向,有个叫蓝玉山的地方,藏有一种魔晶石,据说可以增加村庄的魔力值。不过,那座山离我们村子有一天以上的路程,路上高级怪不少,暂时还不适合我去。

就在我全力冲级准备到蓝玉山找魔晶的时候,出现了意外:我居然病了!

从前的游戏中,我从来都没听说过玩家会有生病这样的状态。在游戏中生病一点都不好受,一样的全身不舒服。虽然村长收了我100铜币然后放了个基本的治疗魔法,但我的病情也仅是被控制,要痊愈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我问村长有没有什么草药可以治病,村长告诉我,附近的半边崖有一种叫赤果的草药可以治我这种病。

非常可惜,NPC的智能与情感设计还是不够,村长和阿宝都没有帮我采药的意思,我一向好强,也不愿多求他们,只好咬牙拖着不到平时三分之一能力的身体上路了。一路上曾经被我折磨过的野兽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我要付出比往常多几倍的努力才能杀死它们,只走了一半的路程,我的血药就全部耗光了,只好原路返回,拿出所有的钱,买了血药重新上路。

三个小时,我经历了这一生中最艰苦的三个小时,包括在半边崖山腰花半小时磨死一只秃鹰,我终于找到了“赤果”。看着红红的小果,我几乎要流泪,就算是从前杀死一只终极BOSS,爆出神器,我也没有象现在这样开心,《无限世界》,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游戏世界啊。

吃下“赤果”,能力值一点点回升,我又收集了一些备用,在山上寻找的过程中,还意外地找到几块矿石,以我在其他游戏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比较珍贵的黑铁矿和蓝铁矿,看来,这是一块宝地,可惜村里没有铁匠收购矿石。

回城的路上,虽然我的力量只恢复一半,不过杀怪已经有了说不出的痛快。我这时发现,自己的作战技巧,在逆境中磨练之后,竟然又上升了一大截。在兴奋之中,我升到了14级,我惊讶看着自己获得的奖励: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力5,游戏中患病机率下降为万分之5。

惊喜,绝对的惊喜,一次20点的奖励点数,我知道,我与其他同等级玩家相比,由先天不足带来的差距已经被缩小了,其他14级玩家,如果初始平均为6的及格点数,四大属性的成长每级也取各2点的平均数,现在也跟我差不了多少,以同级玩家来说,我现在应该算中等水平,不算太垃圾了吧,呵呵。

这时系统正在报告,“恭喜玩家圣魔王第一个升到30级,奖励声望1000。”

我有些惊讶,计算一下,从上次系统报告这个玩家20级到现在将近三十小时,升得也太快了,我现在14升15需要的经验来看,估计要三小时才能升一级,而越到后来,升级速度越慢啊,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不过再想想,也没什么,如果我出生时各项属性能到8以上,又生在一个大城市,可以任职挣钱买装备和足够的药水,加上24小时不用休息,可能不会比他差的,难道那个玩家也是24小时不休息的怪物?

由于自己是“特别成长型”,如果每级获得点数不高,升级就失去意义了,所以我目前并没有与别人拼等级的心思,只想趁着自己有病多打怪,早知道在病中全力打怪提升能力那么大,我宁肯多病几天不要好。

卖掉路上切割的战利品,这次虽然能力升得多,不过血药损失惨重,我亏了一半。重新买好药,趁着病还没好透,向18级猛虎的领地扑去。

三个小时后,终于升上15级,看看奖励,下降了一些,力量4,体质4,敏捷3,精神2,但总数达到13点,比普通玩家最高的12点还高,又缩短了与别人的差距,感觉真好!

没有忘了找村长学魔法,村长只能教两个魔法:“初级治疗术”和“初级火球术”,这是各种游戏中祭师和法师的基本配置,村长居然是位双职业者,变态啊。不过想想自己“学徒”这一奇怪的全能职业,恐怕更变态吧。

魔法技能比生活技能贵得多,或者说村长比阿宝他们贪财得多?一个就要我1银币(1000铜币),三小时打到的虎皮虎骨算是白捡了,连虎肉都没剩几块了。

学到两个魔法,MP自动加了10点,现在我HP75,MP30,每放一次魔法需要10点MP,在小贩没有魔法药水卖之前,没办法大量使用(就算有卖的,我现在也没钱买啊,被村长榨干了),不过看着小火球每次打怪20血的威力和治疗术每次加血20的美妙,我的心情还是相当愉快的。

现在不用拿石头引怪了,放1个小火球,然后原地等着猛虎过来,拼死它之后,我还有30的血,加一个治疗术,血就有三分之二了,慢慢走一会儿,找到下一个目标,血涨满,蓝也回得差不多了,再发火球,如此循环,轻松之极。猛虎现在也成垃圾了,我完全不用费药。

不过我只是用这种方法放松自己紧绷了三十六个小时的神经,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力,在挣到一点钱够买血药后,我不再使用治疗术,所有MP都用在小火球上,也不再慢慢回血回蓝,而是在魔法用完后冲向猛虎。拼杀了四个小时,终于升到16级,这一次除了力量3,体质2,敏捷2,精神3,HP+10之外,由于使用魔法,MP成长速度有了明显提升,也达到了5。

第5章 流浪汉阿水

也许是野外的猛虎群被我杀得差不多的原因吧,村庄的治安又上升了2,环境加1,由于我跟阿宝与小贩不小的交易量,经济也上升1点。另外我等级上升也增加了村子1点的武力。

大概是游戏主机看到了我们的努力吧,在野外我居然从虎口下救到一个流浪汉,他加入了我们的村庄。

现在失落之村的属性变为:人口8,武力7,文化2,魔法2,经济2,治安5,生产2,环境3。村落综合实力排名10398800,这么短的时间内排名上升53,虽然在一千多万个村落里不算什么,但我真的是非常喜悦,感觉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这甚至是在二十几年的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真正的存在感,原来,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享受,而是体现自己的价值啊。

走在村子里,感觉到他们看我的目光中充满了尊敬与感激,虽然NPC们的感情只是虚拟的,但还是让我非常非常满足。尤其是村长,时不时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是不是准备把位子传给我啊哈)。

不过有一点很不爽,这个新来的流浪汉实在太懒了,在我升17级的这段时间,他就在民居里睡觉,醒了就坐在门口晒太阳(还是睡觉),野狗咬他他就躲进屋关上门,太没用了。中午还跑另两家人那里去想蹭饭,蹭不到就不吃,反正他好象也用不了什么能量。

我在村里干清除野兽本职工作的时候,顺便观察了他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找他谈心(思想工作应该是村长领导来做的吧,哎,可惜村长好象根本不关心群众)。

毕竟我是救他命的人,这个叫“阿水”的家伙还是很愿意跟我聊天的。在我使用“技能”、“职业”这些词语后,终于了解到阿水唯一的技能:“钓鱼”。

晕得要命,西北这个地方,水非常少,最近的小河沟要走三个多小时,天知道阿水这个东南地方的渔民怎么流浪到这儿来了。没办法,为了挽救一个大好青年,让他自谋生活,我说服他重操旧业。

做了一枝鱼杆,保护阿水一路杀向小河沟,六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了,我也从17级升到18级。在河边那一片区域,聚集的是21级的怪“爬爬”,我的经验主要是从它们那里得到的。20级以上的怪已经不是野兽级,而是怪兽级,这些爬爬类似乌龟,但头很大,面容狰狞,也是我第一次遇到会远程攻击的怪,它们的“口水”喷射有五步远,不过远远比不上我的魔法,因此在我的物理攻击破不到防的情况下,我就用魔法吊它。

一边打一边跑,这种防高的怪速度慢得可怕,当我魔法回满时,它们还没跑到我面前,实在是全无威胁。怪兽级送的经验非常高,让我后悔没有早点找到这个地方,不知小贩什么时候重新进货给我带魔法药水回来,要是有足够的药水,我练级起码快三倍啊。

别的NPC是有作息时间的,晚上都会睡觉,而这个阿水看来不用,他白天睡的够长了,所以钓鱼一直钓到了第二天早上,负重满了,这才跟我说回村,而我已经升到19级半,19级的时候得到奖励是力量2,体质5,敏捷0,精神4,HP升15,MP8。看来打这种防高血多的怪,对体质和HP的成长是有很多好处的,可惜没有敏,而大量使用魔法显然也能增加精神和MP。

回村路上怪少多了,只四个小时就到家,我是下决心不会再去了。虽然发现了“怪兽级”的东西,但算上走路花的时间,我的经验还是亏啊,不至于为了让阿水这样一个NPC自立,放弃自己的练级吧。可是,回想一下,我昨天怎么会决定帮他找河沟的呢,傻了啊我,难道我真的成了一个分不清现实与游戏的家伙了吗,我一定要记住,游戏里的人物虽然有智能,但都是没有感情虚拟数据,没必要对他们太好!

不过很快我又说服了自己:讨好NPC,通常会触发任务,阿水从东南流浪到西北,身上一定有不少故事呢。还有,要是这个阿水没事做,天天躺那儿,会影响我情绪的,嗯,就是这样,继续做吧。

吸取上次的教训,我向各个NPC询问关于“交通”“坐骑”“轻功”方面的东西,希望获得更快的赶路方法。最后阿宝给了我一个信息,在西北方向一天路程的草原上,见过异族的牧人,他们那里可能有马卖。

路程虽然远,不过我明白一匹坐骑的重要性,村庄城市周围都是低级的怪,要打高级怪物需要走很远,如果能省下赶路的时间,升级速度提升何止一倍。

接下来是准备工作,发挥我的才智,用爬爬坚硬的壳与虎皮结合起来,在N次失败之后,总算做成了一套“镶壳的虎皮装备”,“初级缝补术”跃升到50%的经验,装备总防御达到14,比原先那套杂牌货6点的防高多了,不过也降了我3点敏捷。

另一方面就是筹备买马的钱了,把周围的野鹿杀得差不多了,总算有了10个银币的身家,我也缓慢的升到20级。村长给我20级的任务是杀30只25级的怪兽“飞丈”,我估算自己没那个实力,何况飞丈出没的地方有十小时那么远,还是等我买马回来再说吧。

我准备的这段时间内,阿水是不能去钓鱼了,不过他现在精神好多了,除了把上次的鱼卖给小贩之外,还送给我们这些邻居一些,又向村农甲他们学习种田(“种植术”是最低级的技能,NPC很容易学到)一下子就获得了大家的好感,我临走的时候,阿水还把他卖鱼的五个银币死活要交给我,真是感动啊。

把我的储物空间全部装上血药和食物(小贩卖的干粮10铜币一份,一天只需要吃两份。)还有阿水做的鱼干,那味道可比干粮好吃多了。我向着西北方前进。

20的等级,加上不错的虎皮靴,提升了我不少速度,上次三小时才到的草原这回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想起上次那只狼王,看看自己一身的新行头,丰足的血药,我决心找它算帐。

在狼王活动区域外面,花一小时挖了个两米多的陷阱,这多亏了阿宝的“陷阱术”,想想原先没有这个技能的时候,一个小陷阱都用了我两小时。而且现在这种专业的陷阱,同样的材料,系统却显示它们有30的杀伤力和20的困兽能力,比我自已从前那个伤害1困兽1的陷阱强太多了。

踏入狼王区域,不用我大叫,也不用寻找,一股腥风很快就到了近前。我马上后退。没时间回头看,我凭直觉就知道狼王在我身后追来。

到了陷阱前,我大步跳过,然后转身拔剑,紧盯狼王。狼王毕竟是有些智能的,象是意识到危险,忽然停下脚步,与我对视。在对峙中,我的“直觉”发生作用,探测到这只狼王虽然只有20级,但由于是BOSS,各方面属性远远超过同为20级的怪兽。

我吸一口气,感觉自己已经进入了状态,一个火球便发了出去。狼王忽然一闪,火球落空!这还是我第一次法术落空,要知道法术通常都是有锁定的,不象弓箭有命中率问题,而且法术速度这么快,要多高的闪避率才行啊。我想,这些BOSS级怪物应该也是“直觉”超强的吧,避直觉和本能才能躲开法术。

我第二个法术擦着狼王耳朵飞过,不过总算成功激怒狼王,长啸一声,向我飞扑过来,落点是我头顶。我绝不能闪避,否则狼王将成功跃过陷阱,趁他在半空无法闪避,再发一个火球,然后挥剑举盾硬扛狼王前爪!

火球击中狼王腹部要害,只伤了它10几点血,看来它的魔防也不低。不过还是影响了它的攻击。

狼王扑到我的剑和盾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血量直线下降,连吃两个血药都扛不住损耗。攻击太强了!想不到我已经大幅提升的体质和装备防御,血量更比10级的时候多了近60点,竟然也要挂?但我仍在坚持,双脚全力咬住地面,绝不后退一步!

在我的血仅剩下6点的时候,轰的一声,狼王终于被我顶住,落到陷阱里,落下的一刹那,它双爪抓住了陷阱边缘,我当机立断,挥剑将边缘的土一齐铲去(如果是砍它爪子,没多少伤害,它很可能就爬上来了)。

狼王栽到坑中,被杀伤20的血,接下来我要做的,便是全力阻止它往外跳。以狼王的跃力来看,只要我不能击中它,两米多的陷阱它完全可以跳上来。拦截狼王的过程是异常艰苦而惊险的,我必须根据狼王身体的转向,判断它会从哪个方向跃起,而拥有智能的狼王在几次被我顶回坑后,居然还用上了假动作,如果不是我超强的直觉和游戏经验,早就被它得逞。

为了跟上狼王的转向,我不得不扔掉身上的皮甲皮帽,提升敏捷,虽然这样,我每次会多损失20以上的血量,但如果不能快速堵住狼王,那我只有死路一条。

狼王的攻击,每次大约有60左右,这取决于它攻击到我的哪个部位。上次掩护阿宝找武器的时候,我的防比现在还低,但每次都拼命闪避,被抓伤次要部位,所以一次只损失40左右。现在则每次都要正面迎战,伤害值就大得多,如果不是因为狼王从坑底跃起不便,攻击减弱,那更可怕。而开头我全身装备还被它打掉100点血,那是因为狼王使用了“猛扑”技能,伤害加倍。

我的攻5铁剑击中狼王,只能打它1点血,有时候不掉血。只有刺中它眼睛、嘴、咽喉等要害时有2、3点伤害,后来发现它的鼻子才是最脆弱的,有5点伤。最主要的伤害还是来自陷阱,狼王在跃起被击落后,陷阱底部的铁箭头(阿宝给我的)都会给它伤害,不同的部位,伤害有5—20的样子。如果狼王想在坑底休息回复一点血,那我涨满的MP正好有了用处,一次火球烧10点血,逼得它只有再次跃起。幸好它不知道我MP只够用5次火球就要等恢复,不然,它呆在坑底任由我法术用完,那我恐怕一辈子都杀不死它。

时间显得格外漫长,我早已经没有了计算狼王血量的意识,上一次计算,总共磨掉狼王2000+的血,后来就再没有精力默算了,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磨光它的血,是不是遇上了血量无限不可杀死的怪物啊。平日里我打的血量最高的18级老虎只有100点血,21级怪兽爬爬好象是180,怎么一只20级BOSS有那么多血。

我的意识都开始模糊了,几乎是全靠本能在跟狼王拼了,感觉中,狼王的攻击开始变弱,终于,一声长长的凄鸣。狼王趴在坑中不动了,几支铁箭深深它的小腹。我朝它发出几个火球,系统提示:“你杀死狼王,获得经验30000,声望上升10。”

接着,是升级提示:“你升为21级,奖励点数: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5。爆发力上升1。”“你升为22级,奖励点数: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5。爆发力上升1。”

第6章 游牧部落

我瘫倒在陷阱边缘,终于胜利了,体验着从没有过的巨大成就感。打过那么多高级BOSS,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以一个弱者的身份,带着绝对垃圾的装备,拼尽全力杀死一只BOSS,而且从没有哪个游戏会根据我的表现而给我特别的升级点数,这代表着游戏主脑对我付出努力的最高评价。

没有忘了收获我的战利品,不要让它们自动消失了,我赶紧让心平静下来,爬下陷阱切割狼王的尸体。

狼王皮、狼王牙,让我意外的是得到了一个戒指,这可是我进入这款游戏以来打到的第一件装备!看了属性,银级,需要鉴定。我用心去看这个戒指,不过等级太高,“直觉”这次无效了,只好以后到城市找人鉴定吧。

血药用去三分之二,接下来的路途,我不敢再打怪,都是脱下盔甲飞快地绕过怪物。后半程的怪普遍都比老虎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怪兽,找几种敏捷低的怪练了练魔法,经验也相当不错,下次再来吧,当条之急还是买马。

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从草原上逐渐变弱的野兽来看,前面应该是村落或异族的部落了吧。

不久我就看到一个庞大的马群,无边无际,估计有上万匹高大雄健的骏马,只有十几个牧民赶着。马群跑起来,尘土飞扬,大地震动,真的是惊心动魄。记得以前在电视中看到蒙古人放牧的情景,虽然也觉得很激动,但从没想过身临其境,会给人这样的震撼,这一刹那我几乎完全迷失了,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半天才回过神来。

大声招呼最近的一位牧民,还好,游戏世界设定的语言只有一种,牧民可以跟我正常交流。他很惊讶能看到我,说是他遇见的第一位玩家。异族的部落是不会有玩家出生的,而除了我所在的村子之外,离他们部落最近的村子也要四五天的路程,部落又没有传送阵,所以没人来过。毕竟游戏开始到现在才九十小时,有哪个新人会向着未知的荒凉地方走那么多天呢。

不过我买马遇到了困难:这里根本不通行钱币!这个部落还从没跟外面的世界做过交易,他们内部也没有交易,基本是原始**的状态。我奇怪既然马不能卖,他们为什么要养这么多呢?原来,游戏中会经常发生瘟疫和怪兽捕杀等事件,牧民们如果不养,马群迟早会死光,那时,他们连马肉马奶都没得吃。

反复谈话后,牧人带我到他们部落去见族长。族长非常慷慨好客,为了欢迎第一位光临的玩家,赠送我一匹极品马驹。这当然是意外的惊喜了,不过虽然是NPC送的,我却总觉得占这种便宜不好意思,便提出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没想到这样便触发了两个任务:捕杀食马的怪兽和解除马的瘟疫。

这个部落名叫“哈萨”,由几十个账篷组成,除了普通牧民和族长之外,我还发现了几个特别的NPC:两名专职的战士,一位首饰工匠。感觉这里会有一些好东西,至少比失落之村强多了吧。于是,我决定留下一段时间,毕竟杀怪兽的任务不是一会儿半会儿能做完的。

我用初级治疗术和“赤果”给马匹试之后,居然减轻了一些马的病情,这给我很大的希望,因此平时MP一到10点我就马上使用治疗术,绝不浪费,这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一个部落小孩的病被我治好了!虽然只有这一次成功例子,但牧民们对我的好感大增,很快,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骑马术”、“放牧术”和“驯兽术”,令我非常兴奋。

使用“骑马术”之后,原本一直很难骑的马终于听话了,这匹族长赠送的小马驹被我取名“飞扬”,拥有相当好的血统,在马匹的九个等级划分中,属于最好的“神驹级”,只是还在成长期,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

“放牧术”专门控制牛、马、羊群等,作用是让牲口群受你控制(不能作用于野兽),以我的初级水平,一次只能控制10头牲口,而专家级的牧人,一个可以控制上万,另外,长期放牧,牲口还会随机繁殖。

“驯兽术”则非常有用,初级只能控制野兽几秒钟时间,让他们安静不攻击,但已处于战斗中的野兽很难被控制。如果练到高级,竟然可以长时间控制怪物帮自己打怪,成为临时宠物。

技能是不嫌多的,经过不断的搞好关系,又把我杀的狼王皮和牙亮出来,显示自己的功绩,终于获得了两个战士的尊敬,分别学到他们最拿手的“初级弓箭术”和“初级刀法”。而首饰工匠在看了我那个戒指之后,表示大开了眼界,虽然他不能鉴定,最终还是把“首饰制作方法”教给了我。

就在我疯狂收集技能的时候,系统提示玩家“圣魔王”升到40级了,而且打到第一件金级武器。我这才意识到应该练级了,毕竟我一向都不是玩生活职业的高手,学这么多技能,要样样精通不知多少年后了。

部落是不适合练级的,因为这里缺少很重要的东西:血药。虽然我借来弓箭,但只是石器级(不是石头做的,是攻击相当于石器级),威力太弱,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也对怪兽束手无策。

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

我要离开了,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花了整整十个小时,磨死了上百只怪兽,我也升到23级。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我没有用火球,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加上用了太多外力帮助,获得的升级点数总共只有7点。

不过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那就是我治疗术升为初级的二等,再医马的时候,效果明显提升,有的马已经痊愈了。族长认为我完成了他给的两个任务,赐给我“哈萨勇士勋章”,力量加2,爆发力加1,与我那个“村卫”的徽章比起来,就是帅得多(代表荣誉的勋章和代表身份的徽章可以同时戴多个)。

终于要离开了,除了自己骑的“飞扬”,身后还跟着牧民们赠送的十匹马,另外还有两个战士送我的一套石级弓箭和一把攻4铜级刀,工匠送我一个体质+1的项链,虽然只是石器级别,但也令我非常感动。为什么这个游戏把NPC都设计得如此真实呢,完全不象从前我玩的那些游戏,NPC只是触发任务的一个媒介,游戏公司哪可能花那么多时间来设计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东西呢。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给了我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感触。

有了马就是快,三个小时,我就回到了阔别的失落之村。只是在路上因为放牧术不够精,被怪兽吃掉了四匹马,让我心痛了好一阵,但一想到今后可纵马驰骋,我还是禁不住高声长啸,意气飞扬。

从前游戏中靠着天生体质的优势,加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取巧手段,虽然长期处在排行榜前列,但那感觉真的比不上我现在奋斗后收获的喜悦,虽然我的等级和装备现在很差,但无所谓,我得到了一段前所未有的经历。

第7章 总算看到活人了

回村刚和NPC朋友们说了一会儿话,小贩便过来告诉我,他要离开村子去进货了,问我有什么要预订的。我便订了一批魔法药水,但我最想要的技能书和装备,小贩却说不是他经营的范围,让我好一阵郁闷,为什么他可以帮阿宝带武器,就不能帮我,看来还是好感度不够啊。

小贩把身上最后的血药都卖给了我,而我一咬牙,送了一匹马给他,希望他能够快点返回,可惜他说不会骑马也不经营马匹,又郁闷了我。

小贩走的第二天,我就把血药消耗了大半,不过也成功地将通往小河沟道路上的野兽清得差不多了,阿水虽然也不会骑马,但我选了一匹温顺的送他,倒也可以代步,一小时就能赶到河沟。

根据我的经验,当把一个区域的怪杀干净后,通常两天后才能刷新到比较密集的程度,阿水钓鱼暂时没有危险了,趁着这个空档,我决定到蓝玉山去找魔晶石,恢复村里的传送阵。

往蓝玉山的路上高级怪确实很多,走到一半的路程,遇到的怪物已经全是怪兽级了,到山脚时,还有29级的怪兽。幸好我有小神驹飞扬,异常灵活的闪躲,加上绝对的速度优势,我才能在四小时后安全抵达蓝玉山。

把飞扬召回宠物空间,我在山上仔细寻找起来。这座山基本没有特别的植物和矿石,不知道魔晶石会在哪,正在我感到失望的时候,忽然看见不远的路上,走来几个人。

我兴奋地看着这几个人,他们竟然不是NPC,而是真正的玩家!我从没想到自己是如此的渴望见到其他玩家,20年没跟人接触了,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这种兴奋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那时的我,独来独往,在现实和游戏中都没几个朋友,但这次,孤独已久的我,决定要改变,希望在游戏里能与更多的人结交。

这队玩家有五个人,两个战士,一个祭司,一个法师,一个弓箭手,完美的组合,他们看到我也很惊讶,因为这里离周围的村子都很远(从传送阵地图上看不到我们失落之村)。

法师飞快的向他后面几人递了个眼色,而领头的高大战士已经向我走来,笑着道:“兄弟,你也是来杀蓝妖的吗?”我摇摇头:“不,我们村子没有传送阵,我是来找魔晶石的。”

战士哦了一声:“原来传送阵是用魔晶石做的啊,魔晶石这种有灵气的东西,应该是由高级怪物守护着的,可能就在蓝妖那里,不过你没必要来这危险的地方啊,魔晶石在城里的魔法商店有卖,100银币一块不算太贵。”

我晕死,100银币还不算太贵,这些大地方来的人就是不一样。这时那个面容瘦削的法师走来,阴阳怪气的说:“朋友,你的实力根本不能杀蓝妖,还是生命重要,等你30级了再来吧。”显然这个法师会侦查术之类的东西,一下就看出我只有23级半,而且装备绝对是垃圾。

高大战士皱了一下眉头:“火灵天,我们带他一起吧,多个人多份力量,反正这位兄弟不是来打BOSS,只要魔晶石,也不会分咱们东西。”

法师脸色微微一变:“虎王,我们打妖兽级的BOSS,是非常危险的事,到时候他可能会连累我们!”虎王一笑:“得了,到时候他帮我们引引小怪就是了,对了,兄弟你是什么职业?”

我当然不好说自己是游戏里唯一一个全职——“学徒”,只好骗他:“我是23级小法师。”在30级正式转职之前,人物身上是没有该职业的徽章的,虽然我身上没有一件是法师专用的东西,不过已经确定我是个菜鸟,他们倒也不怀疑了。接下来,虎王跟我介绍其他人。

虎王全名是“嗜血虎王”,30级战士;法师“火灵天”,30级;另一个战士28级“剑下无情”,弓箭手28级“落月之神”,祭师26级“专门放风”。

虎王来自落日之村,由于魅力高,他到邻村采玉之村找任务时,从一个NPC那里得到消息:蓝玉山有一只妖兽“蓝妖”,守护着一种他急需的宝物。想到妖兽BOSS的强大,他便约在当地刚认识的剑下无情一同去杀妖,剑下无情又把他另三个朋友一起叫来。组成这个五人队伍。

我想到现在排名第一的“圣魔王”大概已经45级以上了,眼前这些人只能算新手吧,只不过出生地比我好,装备也确实不错。(我可不知道,除了“圣魔王”和各个游戏公司智能电脑模拟的人物,现在真正的人类玩家,最高仅有35级,绝大多数玩家目前处在20—25级之间,超过25级的基本都是每天上线15小时以上的职业玩家。)

按虎王的情报找到那个隐密的山洞,点起火把前行。山洞里的怪是28级的吸血蝙蝠,以这支队伍的实力,对付大批蝙蝠还是非常吃力,而我发了几个火球之后就挥剑硬砍,被火灵天骂道:“你搞什么,你不是法师吗,你那点物理攻击有什么用,刚能破防而已,你啊!”

我咬咬牙,要是以我从前的性格,绝不会再跟他们组队了,不过想到这是《无限世界》里的第一次组队,我还希望今后能跟他们成为朋友,因此忍下气解释我们那个村没有魔法药水卖,然后提出向他们买点药水。

不带魔法药水的法师?不出所料,我又被他们痛骂了一顿,只有虎王给我解围,劝火灵天卖点药给我。火灵天冷冷地说:“我的药水都是加MP100的,他能用吗?”我一呆,我的MP现在仅有80,确实有点浪费。虎王皱一下眉头,对祭司说:“放风呢?你应该有小点的蓝药吧。”最后“专门放风”以每个30铜币的价格卖给我20个加50的蓝药。当听到我连血药也只有几个时,他们更是昏倒,又卖了10个红给我,我算是丢脸到家了哎。

为了节省蓝药,一路上以战士和弓箭手攻击为主,“专门放风”放治疗术,居然是“中级治疗术”,一次加60的HP,我实在不好意思拿自己的初级二等来现,再说,让他们看到一个会放治疗术的法师,不晕死才怪。

终于杀到地下二层,见到了BOSS蓝妖,它正躺在一个石头砌的窝里睡觉,整个身形足有三四米长,皮肤全是蓝色,最醒目的是颀长的双手,十指都长着约一米的尖锐指甲,那是它的主要武器。

简短地商量了一下战术后,战士先慢慢靠近,在蓝妖有所查觉的时候,两个战士同时聚气,然后使用“冲锋”技能冲上去,将蓝妖堵在它的窝里猛砍。蓝妖的窝虽然大,但周围一圈都是深沟,只有一个出口,本来是蓝妖防守外敌最有利的地形,不过现在却使蓝妖没办法绕过战士攻击后面的法师和弓箭手,看来这些人经验很丰富,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根据地形制定出最有利的战术。

血拼开始,在祭司的“鼓舞术”加强攻击力后,嗜血虎王对蓝妖杀伤70,用上各种技能,一次有100—150。剑下无情杀伤50,用上技能有60—80(这就是28级与30级的差距,30级有许多重要的技能和装备)。

火灵天的中级三等火球和中级二等闪电杀伤分别为120和100,同时闪电可以让蓝妖身子停顿零点几秒。落月之神弓箭杀伤40,使用技能“三连射”,就是120的攻击,还有“冰箭术”,附带冰系法术攻击,伤害60HP并有机会冰冻对方,也是非常有用。而我,虽然惭愧,但还是发出自己初级一等的火球尽点心力,一次打蓝妖20几点血(与火灵天除了法术等级上的差距,全身没有加精神力和法术效果的装备也是重要的因素。)

蓝妖毕竟是32级的妖兽级BOSS,可不是吃素的,每一次攻击都同时命中身前两个战士,虽然有祭司加防的“神佑术”,虎王一次仍要掉200的血,剑下无情掉270。因此剑下无情都是砍一剑就退后补血。而虎王有400+的HP,有祭司加血,加上他自己吃红,只要后面法师弓箭手的闪电和冰冻隔三岔五成功一次,他基本不用后退。

战斗成了消耗战,没人知道蓝妖有多少血。不过两个战士来的时候,全部带的是加200血的特级血药。玩家包裹有300个格子,除了使用技能要用的蓝,他们应该还有200个血药。照这样的打法,4万血药用完的时候,蓝妖要掉8万的血。以我杀狼王BOSS的经验看,游戏还不至于把32级BOSS设计得那么变态。

不过这个蓝妖还是比我预料的强,一直拼掉它3万血的时候,蓝妖才开始现出恐慌,以我的直觉,它血量应该不多了。这时,我发现身旁的火灵天眼中精光一闪,然后嘴角露出了一丝阴笑……

第8章 初次PK

毫无疑问,火灵天使用了侦查术看蓝妖的血量,但他的笑容,绝不是看到BOSS就要丧命的表情,应该是其他什么,以我多年的游戏经验和直觉,得出结论:他们要害虎王!

虎王跟剑下无情只是初识,而剑下无情他们四人是一路的,除了“专门放风”这个祭司之外,给我感觉都不是什么讲义气的人,这点从路上捡东西的情况就能看出来。蓝妖爆的,一定是好东西,他们很可能会起贪念!

我心里顿时充满了紧张与愤怒,我宁愿相信是自己的错觉,努力不去多想。但随着蓝妖的血越来越少,我感受到火灵王的杀气也越来越重!我必须马上做出决定!

但我的决心晚了些,火灵天终于下手了。

叮的一声,系统提示:“队长火灵天将嗜血虎王踢出了队伍!”

虎王一呆,原本退后了一步的剑下无情已经一个大招斩向虎王后脑:“斩首剑法”!虎王不用回头就已经知道了,他感到一阵心冷与痛心,虽然也曾遭遇过抢怪,虽然只是新交的朋友,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被人背叛永远是极其难受的。

现在虎王被夹在剑下无情和蓝妖之前,情况极为不利,而斩首剑法一旦命中颈部,将是直接秒杀,虎王当机立断,向前滚倒,到了蓝妖脚下,虽然躲过了背后一剑,却被蓝妖狠狠地砍掉200点血。虎王一把特级血药飞快丢入口中。在他头顶,一道闪电和冰冻箭差之毫厘掠过,射中蓝妖。

如果不是虎王前滚,而是选择转身格档,就算能挡住剑下无情的致命一击,也必躲不过闪电和冰箭,他也算有一点好运了,但虎王知道自己绝逃不过下一轮攻击。蓝妖虽然中了闪电和冰冻,有一秒停顿,但自已回血的速度根本来不及,现在才回到240点血,再来个闪电和三连射,血就要见底,何况还有一个战士。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罩在虎王的身上——治疗术!虎王一愣,难道“专门放风”还站在自己这边?一瞬间,他恢复了斗志,一个“冲撞术”将正在发呆的剑下无情撞退几步,冲出了堵截!

火灵天四人同时被那白光惊呆了,半晌才能接受这事实:是那个“小法师”与天争锋使用的治疗术!他竟然是个双职业者!火灵天高声叫道:“与天,你找死啊,你要再敢跟他加一次血,我们先杀了你!”我冷哼一声,两个治疗术又扔到了虎王头上,气得火灵天脸色铁青。

四人的战术彻底被打乱,原本以为我这个小法师完全没有威胁,可以先不管,现在却必须要分一个人干掉我才行,战士加治疗术太难对付了!但眼前更大的问题是:虎王已经冲出了那个口子,现在正朝火灵天他们冲过来,而剑下无情刚追出几步,才想起蓝妖,回头一看,蓝妖也追出窝来了!

火灵天连续使用闪电,三次闪电只命中飞奔的虎王两次,而落月之神的弓箭三次只命中一次,总共两百多的伤害,虎王一个红药加我一个治疗术就补回来了。而剑下无情那边已传来惊恐的呼救声。

蓝妖是敏捷超高的怪,一旦脱困,绝对是玩家的恶梦,剑下无情只跑了两步就被它追上,转身招架。由于使用了“格档”,剑下无情只丢了220的血,不过他HP总共才360,吃血药根本来不及,专门放风两个治疗术刚刚给他加上120的血,蓝妖下一招又到了,他哪撑得住。

火灵天忽然叫道:“放风,你去砍那个与天争锋,不用加血了!”

专门放风一呆,我已经反应过来,暗赞一声高明,再骂一声狠毒。火灵天在最短时间内就决定放弃剑下无情,以便让蓝妖追上虎王,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取胜机会!

系统提示:“队长火灵王将与天争锋踢出队伍。”接着,我身上冒出两个-20,毕竟是全身好装备,还比我高三级的家伙,放风这个祭司也有如此的攻击力。但我的战斗技术哪是他可以比拟的。祭司是MP和精神力、体质的高成长,敏捷就比我差远了,就算有好鞋子,只要我一跑动起来,他也根本打不到我。而我则围着他用铁剑一阵疯砍,刷刷,一次8、9点血,还是吓得他够呛,没想到还遇到个高敏法师(祭司?)。

火灵天骂了一声,又叫落月之神射我,两箭命中一箭,他法术还没涨起来,用的普通攻击,我掉60的血,两个治疗术就回来了。我现在150的血,虽然不多,但他们还不能威胁到我,还好火灵天要电住虎王,要是他出手,我恐怕就完了。

惨叫声传来,剑下无情被蓝妖的长指甲穿过左胸,变成白光飞走。而虎王离火灵天还有一段距离,看来他也马上会被蓝妖追上。

火灵天得意的冷笑还没消失,他的眼神便化成了恐惧:虎王使出了“冲锋”!

原本需要停下来聚气三秒的冲锋,在虎王服下一颗价值10银币的珍贵药物“聚气丹”后,突然发出了,火灵天这个没敏的法师根本来不及闪开,被撞了个正着,120的HP!被冲撞后的火灵天短暂晕眩,眼看着当头的巨剑砍下,80的HP!火灵天还没有挂,虎王意外地看了他一下,咧嘴一笑:“30级就是不一样,血不少呢。”再加一巴掌,30HP,火灵天也变成白光了。

剩下两个人想跑,被我一绊,落月之神当场扑倒在地,被虎王三个重斩送回老家。祭司我们就没有追了,毕竟练祭司升级不容易,挂一次掉一级太惨了,而且,蓝妖也已经冲到,没时间杀人了。

虎王硬扛蓝妖,我在后面加血,非常艰苦,虎王不得不用上保命的“速效血药”,只加100点血就要1个银币,不过是瞬间回血,只有这样才来得及把血补起来。

我的蓝药已经用完了,还好挂的三个家伙爆了些药,赶紧捡起来,意外收获是火灵天爆了个精神加5的戒指,赶紧装上,于是,我的治疗术效果明显上升,一次能给虎王加将近40点血了。

“速效血药”很快吃光,普通血药回血速度又太慢,眼看着虎王的血量越来越低,而蓝妖也越来越急,看来它也马上要挂了。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降临,虎王的HP升了一截,我意外地看去,是“专门放风”回来了,这下好了,两个治疗术一起加,每次100点血,蓝妖命中虎王一次,我们能用两个治疗术,又有神佑术加防,已经没有危险了。

三分钟后,蓝妖不甘地狂吼一声,巨大的身躯终于倒下,我们耳边传来自己升级时的动人音乐。

三个人筋疲力尽的一起坐倒。没有问专门放风,我上去对着蓝妖尸体使用自己初级二等的“切割术”,虎王捡起地上爆的装备和银币,除了蓝妖爆的金器级长剑,银器级项链,还有剑下无情的银级靴子和落月之神的银级长弓。

虎王看着专门放风:“你是想要回你朋友的装备吗?这两件拿去吧。至于火灵王的戒指,这位兄弟有用,他就留下了。”

专门放风犹豫了一下:“我不是来要装备的,我跟他们并不是特别好的朋友,一直觉得跟他们合不来,老大以后我就跟你混行不?感觉你人比火灵王好太多了。”

虎王哈哈一笑:“可以啊,我早就想找个祭司组队打宝,可惜现在祭司能练到20级以上的太少,而且全都是有团队的,不好找啊,我就收下你这个小弟了。不过,如果你以后敢阴我,我的报复可是不留情面的!”

专门放风不好意思的摸着头,看来他岁数不大,只是一时跟错了老大,本质倒不坏。

在蓝妖身上经过不知多少次失败以后,我切下一张巨型的蓝妖皮,抠出一颗妖之精元,还剥下它三根指甲,我已经累得不行,眼睁睁看着尸体消失,再看“切割术”,这么会儿工夫,已经快要升三等了,看来在BOSS身上练切割术效率还真高。

嗜血狼王范文4

异常活跃的战斗因子

20世纪 90年代,杨轲创立了狼道团队。在策划业刚刚兴盛的时候,中国的消费力开始不断提高,市场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因此众多企业开始通过营销策划来拓展市场,不断书写着广告策划神话。杨轲及其狼道团队也在书写着自己的神话。中国男士夹克衫第一品牌七匹狼;从一个籍籍无名的白酒品牌一跃成为创出单品年销售额 14亿元奇迹的小糊涂仙;3年内夺得运动鞋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名的安踏……狼道团队用出奇制胜的策略赢得了客户,更赢得了市场。那么狼道团队赢在何处?

杨轲淡淡一笑说:“在那个时代,其实机会是很多的,许多抓住机会的企业盛极一时,但后来却从辉煌中逐渐衰落直至倒下。但另外一些企业,却避免了类似的命运,比如云峰酒业,10年来,从最初一举成就小糊涂仙品牌,到逐步成长为一家综合实业公司,就是因为它制定了正确的市场战略。做策划也一样,我们向来注重从全局出发把握战略方向。我喜欢像打仗一样,从战略形势着眼,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杨轲认为,对于策划人来说,其使命就是帮助客户像打仗一样赢得市场战争的胜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天天向上”、“为人民服务”―在狼道团队每个成员的名片上,都印有语录。杨轲的办公室里也悬挂着与战争有关的图画。杨轲与他的狼道团队拥有一种战斗的因子,这种因子在狼图腾的映照下,异常活跃。

信奉狼的生命哲学

狼是嗜血的动物,有着野性的激情和冲动,它们敏锐、顽强、团结、勇于牺牲,有着极其强大的生命力。这种狼性也被注入到狼道团队每一个成员的血液里。狼道团队每次都把为客户服务的过程看成是一场战斗,在制订好作战计划后,各个部门就会按照作战要求,观察战场形势、制定攻守策略、一步步执行作战计划,把每一次战斗视为最后的战役,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方案缺乏执行力,撰写文案找不到感觉,那就推倒重来,10遍,20遍,一定要做到精益求精;设计稿没有好的创意,画面视觉冲击力不够强,哪怕是连续作战,也要达到最好的效果……杨轲说:“我很享受帮助客户打败竞争对手的,越是强大的对手,越是刺激,越是挑战。战斗就是狼的生命哲学。”

同时,狼又是具有鲜明个性的优秀动物。作为摸透狼性的“头狼”,杨轲更懂得团队的重要。他说:“一个人的智慧,怎能比得上一个团队?”由个性飞扬、激情四射的员工组成的狼道团队,浸染着狼的团队精神,总能将合力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战略远见带来终极胜利

作为狼群的核心,杨轲需要像“狼王”一样,站在战略高度,统筹考虑问题。但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年代,经常有人问他这样的问题:“市场是不可预知的,你的战略依据是什么?”杨轲认为:“成功的策划必须尊重科学的方法和创造性的策略,进而实现目标。关于战略,有时候我是通过直觉来判断的,这种直觉来自于我长期浸于广告领域。人必须善于学习,从多角度思考问题。狼王会最先发现猎物和危险,这是因为它身经百战,积累了丰富的生存经验。一个人能够对相关行业形成直觉反应,他的知识范畴必须足够广,远远超出他所在的行业,从而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思想。”

现在很多广告人热衷于出书,但大多是在谈营销策划理论和广告创意技巧,偏重于战术。杨轲说:“狼道团队向客户贡献的不仅仅是一个好的创意或点子,而是一种观念,一种创新精神。我们刚刚出版了《向狼同志学习》,这是一本成功学励志读物,你从中看不到市场战术,但你可以感受到狼道团队的战斗体验,感受狼性与人性相结合的智慧与精神。如今的市场博弈,早已不是企业间的竞争,而是强势品牌与战略远见的竞争。策划人要成为军事谋略家,不仅要在战术上出奇制胜,更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帮助企业赢得终极胜利。”

当然,杨轲如此看重战略,与其独特的职业经历有关。2007年,在为青岛啤酒、猫人服饰、新思维教育机构、法国 GUGE、意大利 RODRIGO、武夷山市等客户提供服务时,狼道团队将战略的价值发挥到了极致。比如,在为新思维教育机构做策划时,狼道团队以大篇幅软文为武器,大力塑造新思维教育机构“记忆界民族英雄的摇篮”的品牌形象,通过科学的投放,一举打开市场,占领了消费者心智,以至于在新思维教育机构冬令营报名当天收到的报名费就突破了600万元,不仅创下历史新高,也极大地提高了品牌形象。

嗜血狼王范文5

关键词:动物小说;英雄叙事;民族崇拜;文化图腾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4-0036-03

动物英雄叙事传统由来已久,动物神话、史诗和小说等艺术创作形式既满足人们对自然的认知和了解的本能,也体现了人类通过认识自然来认识人类自身。人类在人与自然的交流中由于人与动物间的本能差异逐步地建立起对动物属性的原始崇拜,开始把动物属性作为学习和膜拜的对象,进而衍生为民族心理崇拜和文化图腾,动物也因其独特的价值存在在动物小说叙事中被建构成英雄的形象,实现动物对人的生态关照和精神支撑。中国当代文学的动物小说继承了英雄叙事的传统,一方面肯定了动物英雄的光辉形象和精神价值对人类自身成长和精神建构的支撑作用,体现了英雄崇拜的价值;另一方面,受到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的干预和冲击,动物英雄在繁杂的价值体系中难以立足,并因环境变化走向穷途末路,成为悲剧英雄。所以中国当代动物小说既是英雄模式的重新构建又是英雄末路的反思批判,具有英雄理想与真实现实矛盾对抗的双重意义,这也成为中国当代动物小说在英雄叙事上突出的特点。

一、英雄叙事模式的特点分析

(一)动物英雄生命形象的特殊存在

英雄是指本领高强、勇武过人的人,他们是集体中优秀的个体并能在社会实践和发展中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成为群体中的楷模。在中国传统的动物叙事中,动物被人化和英雄化并广泛存在,受到重视和关注,如中国上古时期的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龙图腾和北方少数民族熊图腾和狼图腾等原始崇拜。古代文学对这些动物图腾英雄的表述中大都是采取单线的叙事模式,即“发现―赞扬―崇拜”模式,在动物英雄身上建构起象征和隐喻的重要意义,体现出对动物英雄的重视和关注。但在现代社会的冲击下,人类自身属性和价值观念在现代多元文化冲突中迷失,特别是动物英雄丧失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和精神建构基础,使得动物英雄和原始崇拜逐步边缘化并濒临死亡。中国当代文学中动物英雄形象从整体民族文化向偏远封闭的地域文化转移,动物小说英雄叙事只描写内蒙古、等现代文明冲击相对较小,传统文化并未完全消解的封闭地域,如姜戎《狼图腾》主要是描述北京知青陈阵多年前去内蒙古草原插队的经历,重点介绍草原狼的生存智慧和光辉形象,成为蒙古草原文化动物英雄精神的重新建构;杨志军《藏獒》则是介绍20世纪50年代藏区被称为“中华神犬”的藏獒为保卫自己的主人维护草原部落的和平成为西结古草原的獒王的故事。沈石溪《牝狼》也是将叙述环境放在远离现代文明的澜沧江,讲述狼王白莎对自己爱人和孩子一种极端的爱,展示了狼的尊严和锲而不舍、忠贞无二的爱情。可以说,中国当代文学动物小说的动物英雄都成为偏居一方、延续精神的独特存在,小说中对这些特殊英雄多采取“发现―认识―英雄―死亡―反思”的叙事模式,具有深刻的批判精神和现实意义。

(二)动物英雄与人的情感互通

曹文轩在《动物小说:人间的延伸》中说:“那些有声有色,富有感情、情趣与美感甚至让人惊心动魄的文字,既显示了人类依然保存着的一份天性,又帮助人类固定住了人本是自然之子,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员,并且是无特权的一员的记忆”。①这肯定了动物和人特别是动物小说中动物和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关系。但从我国当代动物小说英雄叙事的模式看,动物英雄叙事实现了更深层次的情感交流,动物不仅展现出异于人类的基本属性,而且这种属性并不是简单地被人们欣赏和接受,而是在小说中通过叙事发展和精神建构逐步把动物人格化、动物英雄化,着重挖掘和探索动物英雄精神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思考和借鉴意义。这就使其不仅是文字和动物的欣赏和审美,更在情感的表现和交流中注入了更深层次的文化情怀和精神启示。陈阵从最初对蒙古草原狼产生好奇心和研究癖开始接近草原狼并饲养小狼,但正是他的做法不仅没有使草原狼获得自由和尊重,反而只能被铁链锁着、被无情地拔去狼牙,最终惨死。在《狼图腾》中作者既回忆了当时出于好奇饲养小狼并与它结下不解之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小狼始终以德报怨……还对他频频表示狼的友情爱意,狼眼里的爱,在人群里永远见不到,小狼的爱意是那么古老荒凉,温柔天真……”②同时也深刻地理解为什么蒙古人要把狼作为自己的图腾,并甘愿在死后把自己的身体交给狼群,在茫茫草原中用这种方式实现自我灵魂的升华与超脱。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从蒙古狼图腾中的一只小狼为叙述线索出发,建构出英雄小狼和英雄群狼的光辉形象,展示了自己与小狼和狼群之间的情感互动,同时也展示了蒙古人与他们所崇拜的狼图腾之间深刻的情感依托和互相支撑关系,这使得动物英雄小说不仅是对动物天然属性的介绍,更带有深刻、厚重的情感价值。

(三)动物英雄叙事的悲剧命运

人类社会的英雄是值得学习和尊重的,同样在动物小说中作者精心建构的动物英雄形象也是值得尊重和铭记的。中国古代动物题材的文学作品也把动物神化,使他们具有天生的特质成为人类自我价值建构的重要支撑,但是古代的动物英雄都是来自于现实环境同时又超脱于现实环境的独立存在,如《山海经・海内经卷十八》描述动物英雄形象:“流沙之东,黑水之西,有朝云之国、司彘之国。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③这些动物英雄都是远离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是中国当代的动物小说中的动物并没有被完全的神化,他们也不是在超异空间存在,而是在现实环境中与人类一起生活,甚至这些动物英雄和人类自身、整体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复杂关系。所以在《狼图腾》中作者会很轻易地遇见狼,看见狼群猎杀黄羊和牧民的羊群,并能轻易地抓到小狼进行饲养,并进一步叙述了蒙古人与草原狼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的关系。但也正是这样相生相伴的紧密关系,使得动物英雄们一旦遭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便不会像古代神话中的动物英雄一样超然世外,相反是被人类无情毁灭和丧失生存环境的自我灭亡。小说描述了二十年后重回内蒙看到草原的景象:“草原的腾格里几乎变成了沙地的腾格里。干热的天空之下,望不见茂密的青草,稀疏干黄的沙草地之间是大片大片的板结沙地,像铺满了一张张巨大的粗砂纸。”④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草场的退化使草原狼群早已失去了生存的环境,狼图腾崇拜随着老一代牧民的死去而逐渐消亡,英雄已然是穷途末路。这点和藏獒里最后的结尾一样,纯种的喜玛拉雅藏獒在人类欲望的驱使和满足中自相残杀遭受灭顶之灾,成为悲剧性的英雄,失去了英雄的风采和精神。动物小说用英雄死亡叙述的方式,展示了在现代社会和人的欲望膨胀中精神的崩溃和垮塌。

二、动物小说英雄叙事的价值意义

动物小说的英雄叙事不仅让人们在阅读中通过语言文字和阅读积累认识和了解动物和动物英雄,同时更通过对英雄的建构和书写展示了英雄末路背后更为深刻的社会问题,读者具备了体验者和反思者的双重角色,使得动物英雄叙事对文明的探索和追寻具有更深层次的精神启示和现实意义。

(一)动物本体与价值尊重

当代动物小说的英雄叙事打破了固有的“人类中心论”,在小说叙事中作者通过不了解到了解的过程完成了动物英雄的主体建构,将动物和人都看作是平等对话和交流的主体,而不再是饲养的宠物和玩伴,特别是其英雄形象的塑造更说明动物在作者叙述体系中的重要意义。动物英雄实现了文学向动物自身的回归,向动物精神属性回归,而不再是简单的、用居高临下的方式展示“人看动物”。这种把动物英雄化的建构方式既体现了作者自身对动物价值及精神的尊重,同时也是通过英雄叙事来感染读者并引发深刻的思考。《狼图腾》中蒙古草原狼在作者笔下不再是残暴、狡诈和嗜血的传统印象,反而是运用智慧和协作精神围猎黄羊,并以生存的方式保持草原生态平衡的英雄形象,这种对草原狼和狼图腾的崇拜使草原狼从生到死都是草原人们心中的英雄,在死后也甘愿被狼群所食,成为灵魂皈依腾格里最好的方式。此外,饲养的小狼听到狼群声和吃食时的原始本能反应,都体现了作者对动物的本体真实描写和情感表达。沈石溪《狩猎系列・我所经历的动物故事》则是从动物本身的视角和观点出发重新认识和发现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人成为了动物眼中的生命存在,具有鲜明的平等精神。“人观察和描写动物”向“动物认识和发现人”的写作视角转变与动物英雄叙事模式的具体话语实践实现了动物小说在生命本体的层面更加鲜明清晰的价值表现和价值尊重。

(二)英雄群像与文化思考

中国当代动物小说对不同的动物结合其自身动物属性建构了一系列英雄群像,在这些英雄群像身上寄予了作者自身对动物、人、社会和文化的深刻思考。或者说动物英雄的生存环境和英雄命运更能从平凡中凸显伟大,从现实中树立崇高,进而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所以动物小说不仅能实现动物英雄化,同时也使动物英雄走向文化符号化,借助这些真实存在的文化符号探寻人类文明和人类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构成了超越动物英雄自然属性之外的社会文化思考。如《狼图腾》中作者通过对草原狼的认识和了解以及结合自身的现实经历,提出了以草原狼图腾为代表的蒙古族文化和文明在中国整体文化和文明中的重要价值和崇高地位,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狼图腾中所衍生出来的刚强进取、回归自然的精神成为中华民族整体性格中的组成部分,“华夏农耕民族是创造古代中华文明的脑与手,而游牧精神和游牧性格则是整个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脊梁”⑤,这种从现实层面和文化层面对民族文化和民族整体性格的思考具有文化寻根和探寻发展出路的深刻含义。《藏獒》则是通过藏区藏獒表现出对藏獒身上所蕴含的和平忠义而又不失勇猛刚毅精神的赞扬,“它(党项罗刹)就是一只正常的藏獒,懂得恨,也懂得爱,懂得战斗,也懂得感恩”⑥,这样的精神和我们的民族精神具有相通之处,具有强烈的文化色彩。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而是和曾经为保卫国家和民族独立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也从动物英雄的视角展示了当时千万民族英雄为国家的独立和自由所付出的鲜血和生命,引起人们对文化和英雄深切的关注与思考。

(三)死亡叙述与生态建构

动物小说中动物英雄在现实环境的骤然变化中无所适从,他们在人类疯狂的掠夺面前丧失了自我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走向了自我和种族的灭亡。动物小说英雄死亡叙事成为小说中最悲壮、最厚重的部分,也是最具警示意义和现实批判精神的部分。正如《藏獒》结尾处冈日森格成为西结古草原“最后一代獒王,成了草原把藏獒时代推向辉煌又迅速寂灭的象征……草原悲伤地走向退化,是人性的退化、风情的退化,也是植被和雪山的退化,更是生命的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的严重退化。”⑦《牝狼》中白莎的死亡也宣告着狼这一独特的物种在西双版纳的生态环境中永久的消失了,并且永远不能再回来了,这就使这种死亡和消失具有了更加鲜明的悲彩。英雄悲剧的命运既是对英雄主体和精神消失的惋惜,同时也是用极端死亡的方式震撼心灵,在反思中完成生态意识的重新构建,即强调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不能为满足自我发展欲望而对自然进行一味的索取和破坏,要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认识动物,尊重动物,拉近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久违的温柔关系”⑧,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和谐发展,在精神上和现实中实现对自然本来面目的回归,完成和谐共处的生态建构,这既是动物和动物英雄的生存期望,同时也是人类自身生存发展与精神建构最重要的基础和民族发展的动力所在。

动物小说英雄叙事作为当代动物小说叙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动物英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同人类之间情感交流的方式,同时也通过“发现―认识―赞扬―死亡―反思”的叙事模式真实地展示了动物英雄的悲剧命运,并进而在对动物英雄的认识和理解过程中引起深刻的关注和反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动物小说中的英雄群像逐步被人们认识和接受,推动了文化寻根和生态文明的重建,这对于动物小说自身的发展和中国文化与生态文明的建构都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注释:

①曹文轩:《动物小说人间的延伸》,载于《儿童文学研究》,1997年第1期。

②④⑤姜戎:《狼图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③方涛整理:《山海经海内经卷十八》,中华书局2011年版。

⑥⑦杨志军:《藏獒》,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⑧周清叶:《中国动物大王小说如何寓情于理――沈石溪作品的生态价值》,载于《中国绿色时报》,201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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