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

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文1

报告用途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凡是申请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是基于国家宏观政策规划、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分析项目设立的政策背景,根据主要工艺和装置的技术资料拟定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涉及资源情况拟定资源利用方案,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拟定环保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作出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意见,是专门针对某个项目编制的专业申报文件,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主审机构批复项目执行的依据;

——作为项目后期开展编制其他论证文件的依据;

——作为企业执行项目后期工作的依据。

编制要点

立项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建设类项目该如何撰写

因为建设项目立项在商业或地产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其竞争肯定是比较大的,所以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一定要真实而具有说服力才能更好的被审批。

(1)立项范围

凡投资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都应当竞争立项、其中包括:新建实验室、改建、扩建、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等;

(2)立项原则

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学院财力,采用设定条件,竞争方式立项;

(3)立项条件

新建实验室的设置条件,应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规定、与评估关系密切的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必须的(优先考虑配套软件或仪器);使用率高(周课时/年课时量统计),专业建设迫切需要;可行性研究资料和方案真实可靠;本单位实验管理良好,以往实验室建设完成较好,工作落实;

(4)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1)提交《XX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及《XX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2)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5)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

2)现场考察

对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原有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效率等情况;

3)组织论证会

①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单位陈述项目的情况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②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

③评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或投票),提出评审意见,评出建设项目;

4)评审结果送XX办公会审核(涉及重大投资要送党委批准)、批准后,予以立项公示,建设;

(6)中期管理

1)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法人委托人签订合同、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以及经费的按合同合理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设备科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督促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建设项目中的部分仪器设备需要调整时,须由申报单位提交报告,由评委审议后报院领导审批;

4)跨年度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在每自然年末向设备科作出建设情况书面小结。

(7)建设项目立项申请验收

相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织验收、审计、派代表参加、验收依据是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合同。

其实不仅仅是中小城市,首都北京的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也是比较多的,面对日益上涨的地产,项目申请报告一定要再三斟酌,毕竟只有好的规划,才能有好的收益。如果没有好的撰写经验,最好找专业的咨询公司为你撰写,这样既能省心,还能保证项目的成功审核!!!

报告内容

民营企业立项申请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

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重点经营范围、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比例、以往投资类似项目的简要情况等内容。

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及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等。

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

1.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2.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

3.拟建项目与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关系。

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用地选址、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规划情况、占用耕地概况、土地获取方式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主要分析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规模是否合理、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应阐述项目选址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其他不利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会对防洪和通航等产生不利影响。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

1.资源开发方案。对于资源开发类项目,阐述资源储量和品质勘探情况,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总体开发、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资源利用方案。主要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方案,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及与国内外相关资源利用效率的对比分析。

3.节能及节水措施评价。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能耗及水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节能及节水政策的有关要求,在提高能源及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水耗等方面的对策。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1.城市居民搬迁方案。涉及城市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征地拆迁影响的调查分析,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并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2.农村移民安置方案。涉及农村征地及移民安置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项目征地影响的相关调查分析,提出移民生产开发、生活安置、征地补偿、收入恢复等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1.环境和生态现状。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特殊环境条件及环境容量状况等。

2.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是否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3.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对环境影响治理方案的工程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对策建议。

4.特殊环境影响。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的影响及对策。

经济影响分析

1.国民经济评价。按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从国民经济的角度考察投资项目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和对社会的贡献,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对于区域经济影响较大的项目,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区域财政收支、收入分配及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角度进行分析。

3.经济安全分析。对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从产业技术安全、资源供应安全、资本控制安全、产业成长安全、市场环境安全等角度进行分析。

社会影响分析

1.系统调查和预测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与社会效益。

2.分析预测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以及当地居民支持项目存在与发展的程度,考察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关系。

3.分析项目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评价项目的社会可行性。

4.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的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的方案。

报告范本

打包机项目申请报告

目 录

第一章打包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打包机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2、项目概况

第二章打包机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1、发展规划分析

2、产业政策分析

3、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打包机项目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1、资源开发方案

2、资源利用方案

3、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打包机项目节能方案分析

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3、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五章打包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第六章打包机项目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l、环境和生态现状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5、特殊环境影响

第七章打包机项目经济影响分析

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2、行业影响分析

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打包机项目社会影响分析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文2

    1.1建设前期的造价控制问题

    工程建设前期的施工造价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伴随铁路建设的大规模快速发展,许多建设单位往往会忽略对工程前期的造价控制,而把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图的预算和工程竣工的结算阶段。在既定的投资决策前提下,设计阶段对工程的影响常常要大于75%,由此可见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明显影响,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实施阶段有一定的效果和作用,但是常会发生投资超额的情况,从而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出现。

    1.2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

    按照工程建设前期的投资计划与设计文件进行的项目实施阶段就是施工阶段,这个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在工程施工中,常会有一些临时的变动发生,比如说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改变、标准提升、建设速度加快、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这些变化会影响造价。一些施工企业在通过大幅度压价从而低价获标后,常会利用这些环节的漏洞,通过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提高签证单填写的有效性,使签订成果得到有效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规划,任意增加项目、提高价格等手段以保障自己的利润。再者,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常常缺乏必要的沟通,从而使成本出现人为的不可控。

    1.3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

    竣工结算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其结算过程也极其复杂,对建筑技术要求也极为细致。它直接决定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根本经济利益,为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成本计算提供了最终依据。在铁路工程的竣工结算办理中,由于建设与施工两个单位具有不同的利益出发点,因而往往会导致竣工结算中产生许多问题。为节约成本,建设单位通常会从严把关,丝毫不退步,有时甚至会利用自己的地位强迫施工单位让利让步,而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效益,最大程度的实现利润最大化,又会过分夸大工程的造价,多算高估,最终导致一项工程从竣工交付使用起,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完成不了竣工结算的现象多有发生,有些甚至会诉诸公堂,因而常会出现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局面。

    1.4工程造价控制及评价体系问题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主管部门分别管理铁路工程项目中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价,由于参建单位联系脱节,常会出现诸多环节的造价控制发生失控现象。加上目前尚不完善的造价体系的影响,使得企业在构建适合自身报价体系方面具有很大的难度,就会导致对企业资源的浪费,使企业失去了维持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这个方面的管理始终只能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

    2铁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对应策略

    2.1加强全过程造价管理

    (1)要确保对工程投资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将在建设阶段对工程投资构成影响的,都放在可控制情况下。关于铁路项目的建设要自项目建议书时段就开始,对工程的投资控制要涵盖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竣工交付的一整个阶段结束。在投资的整个过程之中,应将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作为主要的依据,要通过对现代管理科学识别和评估对工程投资造成诸多方面影响的因素进行综合应用,将其放在可控制范围内,要将设计阶段作为重点,结合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当前设备现实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等,将设计方案进行再优化,正确协调好经济与技术的关系,将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作为核心,对设备商与承包商要选择最优秀的,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使设计变更日渐规范与科学,以此保障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对工程的投资进行有效控制。(2)要动态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控制,由于铁路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覆盖范围广,建设涵量大等特点,从而影响了工程投资的不确定因素,使工程投资的范围多变化,而且变的广泛起来,这常会导致在建设周期中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会处在相对的不稳定状态。所以,动态化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建立相关的动态管理机制,才能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规范的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的实施目标,通过采取科学的有效控制措施来保证实现投资项目控制目标。

    2.2深化概预算体制改革

    铁路工程概预算存在转型专业性比较明显,灵活性不足,教条化和呆板的特点,根据常规,铁路工程要每五年更新一次其概预算的定额,这与经济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与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采用也不相吻合。因此,要对概预算的体制进行深化改革,使其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实际,与新技术、新材料等的应用相吻合。

    2.3强化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基础就是合同。特别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管理在造价管理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近几年铁路建设工程中,干完工程后签合同或直接不签合同事后进行算账的情况已有较大改观,但是,因合同形式化或者合同文本及内容的极为不规范,产生经济纠纷的情况常会出现。伴随管理的形式及方式进一步复杂和细化,无疑将会很大程度的冲击这一制度。合同文本采用国际通用是目前工程造价领域通行的惯例和做法。要最大程度避免施工图被施工材料所代替,都则,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2.4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价模式,就要在铁路建筑市场尽快实行对于工程量的清单报价,制定的铁路工程招标的范本文件要与国际惯例接轨。招标时,在招标方将工程量清单提供后,结合自己的实力,各投标单位进行自主报价,业主从优选择并进行定标,采用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形式确保报价的法定化。如果在合同实施中,出现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工程量出现变化,要结合实际对索赔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对支付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文3

论文摘要:本文深入思考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nyp)在职业教育中的成功的办学经验,考察了珠三角地区职业教育的实践,以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发展启示。

2009年4月,本人参加了由广东省教育厅委托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师培训基地举办的“广东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nyp)研修班”。通过在nyp为期两周的“办学理念与教学管理”的学习,我深感新加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变革的催化剂:转移+升级

实际上,新加坡近5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发展的历程。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共分为五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的劳动密集型一20世纪70年代的技能密集型一20世纪80年代的技术密集型一20世纪90年代的技术创新型21世纪的知识经济型。新加坡政府为适应从劳动密集型向技能密集型转变,成立了达达政府培训中心、罗莱政府培训中心等4个培训中心;为了实现从技能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升级,新加坡政府与世界上职业技术教育发达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和法国等合作成立了5个科技学院以及20个应用项目中心;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为了走技术创新之路,新加坡政府将原有的5个科技学院以及20个应用项目中心进行整合,成立了南洋理工学院(nyp),从而诞生了“专业无界化的雏型”,今天的nyp已经走上了知识经济型的发展之路。从这样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新加坡的职业技术教育是伴随着其产业升级和转型而不断发展的。

对比珠三角地区,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呈现的是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技能)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与新加坡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济发展模式极为类似。而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以下简称《纲要》)所提出的产业升级与转移,与新加坡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十分相似。因此,本人认为,新加坡职业技术教育的某些理念和做法值得我国职教工作者借鉴。

现代产业经济学理论认为,产业升级和转型有两个特征:一是新科技革命引起的工业或制造业的升级与转型,使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二是工业或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引起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刺激服务业的需求和供应,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和升级。

《纲要》提出,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要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所以,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就是“面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培养知识技术型人才”。

孙子日:“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根据《纲要》的划分,先进服务业包括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外包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旅游业,共10大产业;先进制造业包括现代装备、汽车、钢铁、石化和船舶制造业,共5大产业。分析我省中、高职业技术学院(校),从现代服务业的l0个产业看,基本上都有相应的专业,但外包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业尚无对应的专业;从现代制造业的5个产业看,钢铁、石化和船舶制造业相对薄弱。

产业政策的变化为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者有义务、有责任全面审视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定位、培养体系、教育内容和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问题。

二、职教体系变革:通道+桥梁

目前,学者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体系基本持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层次说”,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层次;另一种观点是“系列说”,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一个独立于普通教育的体系。珠三角地区究竟应选择哪一种学说,可从新加坡的教育体系中获得启示。新加坡的教育体系结构并没有严格地将教育体系分为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两个系列,而是按层次划分,从初级中学后开始分流学生,但其中,低层有向高层升级的通道。

虽然新加坡理工学院相当于我省技术职业学院,工艺教育学院相当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但我省的教育体系与新加坡略有不同。我省有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新加坡没有。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难以升入技术师范学院深造,升入普通本科院校深造更是难上再难。若按目前的现实情况,我省将教育分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两个系列,需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职教体系内的升级问题,二是两个系列之问的沟通问题。本人认为,要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做到:一是拓宽两个通道,二是搭建两个桥梁。拓宽两个通道分别是拓宽高职向技术师范本科升级的通道,拓宽高职向应用或研究型本科升级的通道;搭建两个桥梁分别是搭建技术师范与应用或学术型本科相互沟通的桥梁,搭建工程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相互沟通的桥梁。此外,技术师范和高职院校积极吸纳具有应用创新能力的硕士和博士到校任教,进一步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见图1)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今年4月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科学发展观学习辅导报告”中指出,将教育划分为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两个系列得到了教育部和多数职教专家的认同,教育部同意我省可以“先行先试”,使高职院校毕生在获得两年企业工作经验后,采用合适的升学途经升入技术师范学校读本科,并要求技术师范学校扩大从高职升本科的比例,适当减小从高中升本的比例。这无疑奏响了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创新的号角。

三、职教定位辨析:中、高职及技术师范

孔子日:“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也就是说对于中等智力以上的人,可以讲高深的理论知识,对于中等智力以下的人,则不可以讲高深的理论知识。孔子的这一论述,对中、高职及技术师范的教育定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本人认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定位职业技能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毕业后能掌握立身之本—“手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可定位技能、技术教育,使学生不仅了解技术流程的全貌,也使得其毕业后具有良好的“手艺”和“脑艺”。应用型本科教育与学术型本科教育也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新理论、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后者侧重于理论的创新和技术的创新研究。比较特别的是技术师范教育,它强调“系统化专业知识+技术技能+职教教法”。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定位“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为例,现用一个模型来说明技术师范院校如何实现这一定位。(见图2)

由图2可以看出,首先,技术师范应与《纲要》和中职院校的需求接轨,以面向职教、服务职教两条坐标轴逐步走外延式扩展之路,练好内功,培养技术技能型师资。其次,为实现“引领职教”的定位,技术师范应坚持走技术引进、叠加之路。第一步,采用“乞丐式”战术,引进某些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进校园设立维护中心、测试中心和设计中心;第二步,采用“传教士”战术,将学到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推广至中职学校和其他企业;第三步,走市场化道路,与相关企业合作,携手进行技术创新,树立起自己的品牌。结合新校区建设,近期可打造“引领职教”的两张名片:教学企业名片——建立我校的教学企业中心,如零售中心、财税咨询服务中心;海外汉语教师名片——向50个非洲国家输出我们的职教中文教师。

四、职教组织变革:双轨制+校企合一

《纲要》第九点指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寻符合人类文明成果传承规律的教育方式。”这里,借鉴新加坡职业技术教育的经验,设计我省职业技术学院(校)的组织结构。(见图3)

我们的校董事会与新加坡不同,是在原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基础上,吸纳政府官员、企业精英和社会名流组成一个专家顾问委员会,以决定学校的专业发展和办学方针等发展战略问题。同时,这一组织结构设计的优点,在保留原行政事业制度下,增加了教学企业中心和发展处。教学企业中心按现代企业运作方式,像企业一样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的管理和运营。对于发展处,负责专业开发(随时咨询校董职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外界联系工作,以解决教学企业项目的管理和协调。这一组织结构设计,实现了事业单位组织结构与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相结合的“双轨制”,有利于教学企业尽快适应市场的变化。

目前的缺陷是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学企业不足。应在校发展处等相关部门的牵头下创设教学企业或改造现有的实验(训)室,以现代企业运作方式进行内部管理实现校企合一。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为例,我校有四个校区,相关的二级学院分布于此四个校区内,因而可结合专业特色创建各教学企业。(见图4)

为化解教学企业的经营风险,我校做了几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引入部分名牌企业,为我们提供代销产品;二是引入部分企业在我校创办服务中心、测试中心和设计中心;三是聘请高级工程师在我校教学企业监管、指导。从时间安排上,我们进行了调整:三年级上学期用9周时间让学生进入教学企业中心进行训练,另外9周进行专业细化的科目学习;三年级下学期用9周时间进行企业项目研究,另外9周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四年级上学期用12周时间深入企业实习,部分课程专题学习;四年级下学期增值课程学习和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五、职教质量变革:iso质量标准

从nyp质量管理的历史看,其工业化质量管理和教育质量管理两种体系呈现出并存的局面。这一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与新加坡类似,我国也有专科和本科办学质量评估标准,这一标准是各所高校进行教学质量控制的基本保证。由于在高职院校的组织结构中有现代企业运作系统,若仅用一套教学质量控制体系显然不够全面。因此,可以借鉴nyp,引入iso质量控制体系,完善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管理。这里提出高职院校质量管理模型——过程控制,将教育过程控制分为主要过程控制和辅助过程控制。主要过程是专业开发、课程教学和课程评估;辅助过程是指招生、入学、学生指导、财务等教学活动一系列的支撑过程。这一体系的核心思想是将教学的主要过程与教学辅助过程结合了起来,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教学的始终。(见图5)

六、职教师资变革:技术技能型师资

nyp注重教师双师化,鼓励师资国际化。nyp全校80%是专任教师,其中10%左右是从相关行业聘请的兼职教师。对于师资队伍,他们的宗旨是不追求高职称和高学位,但要求所有教师都要有五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并且对教师的考核仅是教学层面。nyp非常重视教师的培训与深造,坚持“无货架寿命”理念。学校看重教师积极参加终生学习提高,不管教师年龄多大,只要上进心强,能主动申请进修学习或重修第二学历或参加短期国内外培训,学校一般都给予大力支持。

鉴于我省高职院校的实际,本人建议抓住金融危机这一有利时机,大胆采用“引进来”策略,以“重技能、重经验”为原则引进相关行业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使高职院校能更好地建设教学企业,更好地组织实施技能技术教学。同时采用“传帮带”策略,短期聘请行业高级技师进校,通过专题项目培训校内教师。此外,采用“走出去”策略,选派有部分潜质的教师到企业项岗实习一到两年。

上述三项措施并行实施,我省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在近几年内一定会有很大的改观。虽然实‘走出去”策略短期内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但这一策略应该有很大的施展空间。

七、专业开发变革:流程管理

nyp的专业开发流程共有6个步骤:新专业需求分析、成立专业筹备小组、提呈批准、课程设计与准备、教学准备和反馈与改进。其在第三步的最后将专业开发详细计划报教育部批准,整个过程长达9个月,周期过长。而对于广东省而言,高职专业的开发只需报教育厅批准。因此,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对此流程进行改进(见图6)。

由图6可以看出,可以以发展处为主,获取来自专业需求的各方面信息,再咨询校委会内行业专家,在得到各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组织力量进行专业需求分析,规划专业大纲以及课程大纲,撰写专业申报可行性报告。随后报教育厅,若被批准,再按项目化细化课程内容,在课程实施中不断进行课程的维护,并形成知识库,若不被批准,则由发展处重新制定专业开发计划。

事实上,图6的专业流程开发,与软件工程中的系统生命周期开发方法相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可行性报告、课程大纲和细化的课程内容全部进入知识库长期保存,为今后的专业开发提供可参照的样板。同时,知识库中的内容是随课程内容的维护而不断更新的。

八、信息系统变革:知识经验库

企业可行性报告范本范文4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街道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街道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和资本性经营项目的借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街道所属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所兴建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以及同富裕工程和固本强基工程等。

第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

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申请立项;

三、办理规划、用地、环评、消防和人防等行政审批手续;

四、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五、征地、拆迁;

六、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七、开工建设;

八、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管理工作分工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第六条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建议起至取得施工许可时止,包括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征地拆迁、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发包工作。

施工阶段从工程发包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日止,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施工过程问题协调、工程款拨付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保修管理等。

第七条各类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主办部门按如下办法确定:

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和市政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维修工程、园林建筑工程、信息化智能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等,主管领导为分管建设工作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部门为工务中心。

水务工程、单独立项的排污治污工程、造林和国土绿化工程,主管领导为分管农林水工作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部门为农林水办及水务所。

道路绿化工程、环卫设施工程、市政设施维修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工程,主管领导为分管城-管工作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部门为城-管办及市政中心。

造价未达到20万元的学校维修工程和教学设备设施工程,主管领导为分管教育工作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部门为教育办及项目所在学校;造价达到20万元以上的,主办部门为工务中心,主管领导为分管建设工作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街道办事处可根据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打破上述分工界限,成立临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专门承办若干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该临时机构的分工范围及权责在决定其成立的文件中另行规定。

同富裕工程和固本强基工程,其现有的临时工作机构和分工范围保持不变。

第八条 成立街道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建设项目有关业务的对外招标发包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或者委托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建设工作领导和人大工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有关项目主管领导和监察、城建、财政、审计、工务以及项目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招标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审查批准项目的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过程、监督零星项目的发包情况和受理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投诉。

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建立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应当通过会议集体议决。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

城建部门应根据深宝府[2007]35号文件的要求内设招标办公室,负责街道招标工程三个环节的备案工作和对开标现场的程序和开标结果进行监督。

第九条 成立街道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承办项目外包业务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服务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另行任命。

招标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办理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街道自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负责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稿、招标信息、审查投标人资格、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开标会议、公示中标结果、记录有关会议情况并起草会议纪要和公告、统计招投标资料和保管招投标档案等。

第十条符合街道自行招标条件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外包业务,其招标工作全部由街道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招标服务中心负责。招标服务中心应参照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指南》规范招标操作过程。

第十一条 项目主管领导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组织领导责任,其权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征地和拆迁补偿谈判;

三、主持项目有关会议;

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争取上级拨款;

六、受街道办事处主任委托签订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业务的发包合同,审查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会签项目拨款手续;

七、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范高效率地开展工作;

八、主持工程验收和移交工作;

九、向街道主要领导和班子会议报告项目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项目主办部门是项目推进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根据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本行业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

二、协助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三、组织征地、拆迁;

四、筹备组织项目有关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五、协助项目分管领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七、参与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街道工务中心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服务部门和属于其主办的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承办如下事务:

一、负责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二、协助项目主管领导进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等技术成果的评审;

三、负责或协助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协助工程招标事务;

五、负责其主办的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并为其他部门主办的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六、负责或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七、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制发工程联系通知书;

八、负责预编项目拨款计划,负责工程统计工作,保管项目建设档案;

九、协助工程验收,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期内的维修事务;

十、协助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第十四条街道城建部门参照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项目的有关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或监督,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一、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属于街道招标范围的项目有关业务的招标工作;依法监督进入区招标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

二、监督承接项目各项业务的承包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

三、审核项目有关业务的发包合同;

四、复核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

五、指导、监督项目主办部门负责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

六、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街道分管建设工作的领导除了负责属于其主管的项目外,必要时应对由其他领导主管的项目进行协调。

第十六条 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有关业务的发包程序和工程管理过程的廉政情况进行法纪监督。

第十七条 街道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街道财政部门负责根据财政预算及时筹集项目资金,依照合同约定核定项目拨款计划,收取投标人的投标费和保证金,并对项目的资金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九条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立项程序方可确定。

第二十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或本职工作的需要,经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项目建议,申请立项。

立项申请一般应于每年年初提出,街道根据各个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和资金情况制定每年的基本建设计划。

第二十一条 需要到上级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依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不需要到上级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由提出建议的部门填制《街道立项申请表》后,依照如下程序和要求向街道办申请立项:

一、估算造价未达到50万元的项目,加附现场照片后,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分管建设工作领导以及分管财政工作领导会签后,再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二、估算造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本部门分管领导加签意见后,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如获通过,由党政办制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当明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筹措办法、项目主管领导和主办部门等要点。

第二十三条 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得对外委托勘察、设计或签订任何合同,城建部门不得审核预算或结算,党政办不得为其合同盖章,财政部门不得支付资金。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获立项但有必要列入中长期建设计划的项目建议,可转入基本建设项目库进行项目储备。入库项目的成果资料由工务部门负责妥善保存。

第二十五条 项目委托设计时应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任务书,明确项目设计的基本要求或意向。

第二十六条 工务部门应当组织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报告、勘察报告和规划设计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时应有项目使用管理单位的代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重要的公共建筑方案应当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和向社会公示。本街道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时,可对外有偿委托审图。

评审会议应当制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未开展工程勘察的项目一般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未有施工图纸和根据图纸编制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进行招标或发包;未签订合同的项目,一般不得开工。

除抢险救灾工程或特殊的零星工程外,禁止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项目。

第四章 招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合同价款达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外包业务,应当进入宝安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招标。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合同价款达20万元以上未达200万元的项目外包业务,由街道以适当的招标方式自行发包: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项目专项规划、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招标、工程监理等前期工作业务,以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且接受邀请的承办商不得少于三家。

二、合同价款达20万元以上未达100万元的施工业务,由街道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招标方式。

三、合同价款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务,原则上应公开招标;拟采用其它招标方式的,应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条 街道招标服务中心应就每个拟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招标文件,并于招标公告之前报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街道招标领导小组应于招标服务中心提交招标文件草稿后一周内召开会议,就招标文件建议的发包范围、招标方式、定标方法、定价办法及价款下浮幅度、邀请投标的承包商人数及具体邀请对象、合同的主要条款等问题作出决定,并制发会议纪要。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已有决议的项目,按照决议的原则制定招标文件。

以低价中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制定标底以确定投标人有效报价的上限和下限。制定标底的方法由招标领导小组在审议招标文件时一并确定。

第三十一条街道招标服务中心根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填制《招标文件审核表》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分送街道主要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修改招标文件和办理签字的过程应在会后三天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确定之后应当即日招标公告,公告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个日历天。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公告之后,街道招标服务中心方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接受投标人报名。

第三十四条 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应当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举行。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和地点时,应经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投标人。迟到的投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三十五条 开标会议由街道招标服务中心组织,招标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主持,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和项目主办部门各派出一名观察员出席开标会议。

第三十六条 开标会议应当参照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做法规范化操作,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街道工作人员均应签到并在定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招标结果。招标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应按项目独立归档,交工务中心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招标项目的报名人数或者出席投标会议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应当停止该项招标活动,报告街道招标领导小组另行组织招标。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完成招标后,街道招标服务中心应公告公示招标结果。

第五章 零星项目和抢险救灾工程

第三十九条 合同价款未达20万元的项目外包业务,视为零星项目,可按如下程序和要求直接议标发包:

一、项目主办部门填制《零星业务发包审批表》,报街道分管领导、分管建设工作领导、分管财政工作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会签后,再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项目专项规划、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招标、工程监理等前期工作业务,其合同酬金应按国家收费指导标准下浮20%以上。

三、施工业务的定价方法:原则上结算价未达10万元的下浮5%,10万元以上的下浮7%;结算价小于3万元的,由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下福

第四十条 禁止将本应纳入招标范围的项目肢解为零星项目规避招标。以零星项目名义直接发包的业务,凡结算价达到3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

第四十一条 当灾害仍在延续或因灾害、事故而出现险情,需要立即采取工程措施排除的,属于抢险工程。

抢险工程由在现场指挥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作出抢险方案,确定抢险单位或临时召集抢险队伍和机械设备。抢险费用当场不能确定的,可待任务完成后按预算确定。不能作出准确预算的,可参照市场情况与承办商协商确定。

估计抢险费用达20万元以上的,在情况许可的前提下应先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第四十二条 灾害过后,需要采取工程措施尽快清理现场或恢复设施,如果按正常程序招标发包会延误时机影响生产生活或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属于救灾工程,按如下办法管理:

一、项目主办部门提出施工方案,报街道分管领导同意;

二、项目主办部门填写《救灾工程发包审批表》,预估工程费用未达到50万元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达到50万元以上的,送分管建设工作领导、分管财政工作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会签后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三、救灾工程可先开工后编制预算。预算价未达到50万元的,下浮5%之后作为发包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下浮7%之后作为发包价。工程完工后,参照下款规定进行结算。

四、救灾工程必须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未能如期完成的,其结算价在上款规定的下浮比例基础上加倍下福

第四十三条 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且造价达到1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200万元的灾后重建工程,可用邀请招标方式从快发包。

第四十四条 抢险工程和救灾工程完成后,主办部门应于一个月内完善补签合同手续。

第六章 承包商资格管理

第四十五条 承接项目各类外包业务的承包商必须依照《公司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地位,且具备国家资质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从业资质,无不良记录。

第四十六条 宝安区政府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以后,凡名录中有相应类别承包商的,项目的各类外包业务应在该名录中预选承包商参加投标。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或个人,不得承接项目的外包业务或参加投标:

一、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

二、近两年在宝安区范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三、被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或列入不良记录的;

四、施工质量低劣,近两年内有竣工验收不合格工程的;

五、缺乏信用,近三年内承接过的街道财政投资工程拖延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三分之二以上的;

六、目前仍在本街道辖区内承接违法建筑相关业务的;

七、近两年内因拖欠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合法管理,或者威胁恐吓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街道主管部门或街道领导认为不适合承接相关业务的;

九、涉嫌串通投标或围标且有证据的;非法转包且有证据的;非法挂靠对完成项目业务构成风险的;

十、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有贿赂项目管理人员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街道城建部门和招标中心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和信用。资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建设工作的领导报告。

第四十九条 将项目有关业务发包给不具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的,发包合同无效;因此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由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五十条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交纳招标费用。在街道招标的工程,每项向每个投标人收取200元;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招标费用按有关规定收龋项目前期业务和零星工程以及抢险救灾工程免收招标费用。

第五十一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邀请招标的项目,中标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招标领导小组决定。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项目前期业务和零星工程以及抢险救灾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二条 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其办理报名、出席开标会议和中标后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必须是同一个自然人。否则,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第七章 合同管理

第五十三条 项目的所有外包业务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第五十四条 街道城建部门是基本建设项目业务合同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以街道办名义签订的项目各类业务合同的审核、签订和分送工作。

第五十五条 合同一般由街道招标中心或项目主办部门负责起草填制,送城建部门审核并加盖合同审核专用章和骑缝章后,由承包商先行签署,再由城建部门指定专人向街道办主任申请开具授权委托书、送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和送街道党政办盖章。合同签署后,城建部门应及时分送到财政部门、项目主办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六条 项目主管领导在签署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手续。没有授权委托书或者未加盖城建办合同审核专用章的,项目主管领导不应签字,党政办不得盖章,财政部门不得接收合同。

第八章 施工管理

第五十七条项目的施工过程必须委托监理公司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招标领导小组可通过邀请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选择数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监理公司签订一揽子协议,分别承办一定时期内20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务工程、市政工程和其它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

城建部门应当对监理公司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将信誉不良者清理出本街道监理市常

第五十八条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监理公司、城建部门、工务部门、项目主办部门和项目主管领导应各司其职,利用多种手段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列入预算。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分工范围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项目主办部门应当依照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采取有效方法严格监督工程质量。

工程实物的检验检测业务一般应委托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委托其它社会机构检测的,主办部门应当对检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责令返工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处罚。

第六十条已发包工程在给予合理工期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按期完工。项目主办部门应强势督促工程进度,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应顾全大局,互相支持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协调解决拆迁障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影响工期的各种问题。

第六十一条 施工承包合同应当于中标后七天内签订完毕,同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明确开工日期。实际工期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十二条 施工现场一般应预先通电通水,现场接口以外部分的费用由我方负责。

第六十三条 因施工承包方原因而拖延工期的,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索赔。

第九章 造价和现场签证管理

第六十四条 一般工程项目应预先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第六十五条 街道城建部门是工程造价的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本制度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预算和结算。

第六十六条 预算和结算的编制应委托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城建部门可通过邀请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签订一揽子协议,承办一定时期内全部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 各主办部门应将所管项目的施工图纸附上《街道立项申请表》或有关会议纪要后送城建部门统一对外委托编制预结算。

第六十八条 城建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结算,其成果初稿应经本部门的造价工程师复核以后方可同意出具正式的成果报告。

城建部门每季度应将预结算的复核情况按项目列表向有关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十九条 下列没有合格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其预结算可由城建部门自行编制和审核:

一、小额维修或装修工程;

二、抢险救灾工程;

三、其它难于出具施工图纸的零星工程。

第七十条 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按如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除抢险救灾工程外,一般项目不得以按实结算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

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需迁移的市政管线和建筑物进行详细的拆迁设计;编制预算时,应据此算足所需的迁移恢复费用。

三、编制预算时应合理考虑施工措施费用并实行包干,除非发生重大特殊情况或重大漏项,否则不予调整。

四、编制预算时应足额提取预留金。

五、对事先难于准确计算的市政、水利等工程的软基处理费用,应在预算书和发包合同中预先说明,施工时再根据现场实测结果确定工程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签证。

六、以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场地状况为依据,尽量将零星土石方、现场残留建筑物清理、青苗清理及场地平整等费用纳入施工预算,在发包时一并包干,不另行签证。

七、对于少数未列入深圳市建材价格信息的建材或设备,可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根据不少于三家供货商的报价情况研究确定进货价后,再按规范计算发包价。

八、建筑材料、劳务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动的机遇和风险全部属于承包商。

九、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原则上按编制本项目预算时的同期信息价计价,并按发包时主合同的下浮比例同等下福

十、 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必须有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审批手续方予承认。

十一、工程发包价中均应包含税收、报建及验收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和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第七十一条招标工程的造价按下列原则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具体项目的下浮比例:

一、市政工程、给排水和一般水务工程、强电弱电和暖通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一般的安装工程:

预算价20万元以上未达到200万元的,下浮率的下限不低于8%,上限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殊情况在审议招标文件时确定。

预算价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指导下浮率下福

二、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河堤和水坝工程、危险边坡治理工程、其它特殊工程:

预算价20万元以上未达到200万元的,下浮率的下限不低于6%,上限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殊情况在审议招标文件时确定。

预算价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指导下浮率下福

第七十二条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经济签证按下述办法进行管理:

一、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或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联系报告。

二、主办部门和工务中心(或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工务部门填制工程联系通知书按下述程序报批:

预计增加造价未达到5万元的送项目主管领导和分管建设领导会签(不超过3个工作日)。5万元以上未达到10万元的加报分管建设工作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会签后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不超过5个工作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报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不超过两周)。经批准后由工务部门盖章发出工程联系通知书。

三、施工单位按工程联系通知书完成施工后,按实际增加的工程量填报现场签证单并于一个月内报项目主管部门办理签证确认手续。

四、监理单位、项目主办部门、工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在现场签证单上加具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领导签署作为结算时增加造价的合法依据。

五、工程联系通知书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签收。

第七十三条 拟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达到原发包价的10%以上且造价达到20万元以上、具备独立发包条件的,应另行招标发包。

第七十四条 工程造价结算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一、申请结算的前提条件:

1、工程按本办法规定的验收办法验收合格;

2、 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齐全、规范;

3、 报送的现场签证资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手续。

二、符合结算条件的项目,城建部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后,转送承办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结算。

三、城建部门按本制度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对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复核专用章,再由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财政部门作为付款的最终依据。

第十章 工程拨款、验收、移交与保修管理

第七十五条 项目资金的拨付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1、工务部门依据合同编制各项目的拨款建议,报分管建设工作领导审阅后,于每月25日前送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根据当月的资金情况审核平衡后,按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

3、批准的拨款计划必须保证兑现;

4、财政部门与工务部门每季度就项目的拨款情况进行一次核对校正。

第七十六条工程验收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一、申请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1、工程已经全部完工,施工方自检合格;

2、竣工图纸及质量保证资料等准备齐全、规范;

二、验收组织办法:

1、工程验收由城建部门负责组织,项目主管领导负责主持,参加单位包括项目主办部门、工务部门、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启用后的使用管理单位等,其中城建部门为主验部门。

2、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外观验收、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系统试运行四部分。有关参验单位应当各司其职,根据设计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认真进行验收。

3、验收完毕应当召开总结会议,并制发会议纪要。

4、到区里报建的工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5、未经验收的项目,一般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十七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即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移交。街道财政应根据每年公用设施增加的规模,在年度预算中相应增加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经费。有关部门不得以经费问题为理由拒绝接收。

第七十八条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承包方责任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项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督促施工方维修。施工方不履行保修责任时,依照合同保修条款严格处罚。

第十一章 监督措施

第七十九条 城建、工务部门应将下列事项在街道办公楼大堂电子屏幕进行公示: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报名情况;

三、招标结果:投标企业数量、中标单位、预计竣工日期、项目主办部门、项目主管领导等;

四、项目实施结果: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主办部门、项目主管领导、工期情况、验收情况、结算情况等。

机关后勤部门应当保证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八十条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应当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有暗箱操作或渎职受贿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十一条街道审计部门应当对结算价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进行审计,对低于100万元的但结算价高于发包价20%以上的工程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

第八十二条 街道城建部门每年应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已发包项目的数量、名称、发包方式、承包商名称、发包合同价、实际结算价、合同工期和实际工期等情况汇总向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和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主管领导应当向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作出书面说明:

1、出现不合格工程的;

2、拖延工期超过合同工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3、项目造价超出计划投资额的20%或增加额100万元以上的。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制度自修改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松岗街道办事处颁发的深宝松办[2006]34号《松岗街道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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