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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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范文1

近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公开表示,我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只有15.2%,比例较低。目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超过50%,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占比已经超过了60%,服务贸易完全有条件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得更好。

在两会之前,国务院已签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全国的15个城市、地区被列入试点范围。

业内专家指出,相比起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更能代表一个国家的整体实力尤其是软实力。当前在我国外贸总体形势严峻,货物贸易负增长的背景下,必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 为什么是这15个城市

此次《批复》列入的试点地区为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总体上看,既有服务贸易基础好、底子雄厚的东部地区,也有发展潜力大的中西部地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庄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国家发展层面来说,选择这些地区充分考虑到了东中西部联动,便于各地根据各自优势,选取着力点进行试点。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综合分析此次列入试点的东部地区发现,这些城市在服务贸易方面可谓“各有千秋”,但共同的特点是基础较好。比如天津、广州、杭州。

“十二五”期间天津的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0%,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3%。根据《天津市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天津服务贸易总额将占天津对外贸易总额的20%。

广州在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中居第三位,其中“人才培训培养与就业”指标居首位。广州的优势还包括是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城市,5次荣登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榜首。

作为全国首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5年杭州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达190.33亿美元,同比增长25.38%,占全省43.04%,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外贸总额的22.24%。杭州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855.29亿元,占GDP比重58.2%。

此次被列入试点的几个新区,也十分引人注目。比如西南的贵安新区,西北的西咸新区,东北的哈尔滨新区。国家赋予贵安新区五大战略定位――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创新发展试验区、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这些定位与此次被列入试点内在联系紧密,可见决策者深意。

西北的西咸新区和东北的哈尔滨新区分别是该地区唯一的试点。哈尔滨2015年全年服务出口和进口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增速连续12个月在1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西咸新区的大数据业务先后获批“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国家新型工业化(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等。在未来的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中,西咸新区将将大力扶持大数据、跨境电商、文化旅游等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并将完善技术先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税收破壁

通过此次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可以看出,国务院的支持政策包括减税、设立引导基金和方便融资的方式,指向性明确,即有侧重地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服务贸易。

“从各地实践来看,普遍是先立足各自优势,以一些创新做法推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改革、审批简化、金融支撑辅助措施试验,为的是成功后进行推广。然后试点地区通过发展旅游、专业金融服务,带动地方特色服务贸易的发展。”庄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为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天津将在已率先实现的“一个部门管服务、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基础上,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将技术进出口登记、软件进出口登记等事项下放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简政放权的领域和范围,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此外,充分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优势,在已有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应艺术品、高科技产品、知识产权产品及无形服务产品的通关监管新模式,力争形成合法合规通关极简、违法违规监管极严的通关监管新格局。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杭州的试点将着力从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等方面展开。与多地类似,杭州的试点也将涉及税收优惠,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广州有8000多家服务贸易企业,集聚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开展此项试点,将有大量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首先是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等。

其次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

服务贸易范文2

摘要:国外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始于2002年,国内研究则起步稍晚,至2009年方有学者致力于此类研究。从使用数据和实证模型两方面看,现有研究都有可进一步拓展的潜力。本文基于引力模型对服务贸易的决定因素进行识别与测算。本文在实证部分采用了基本引力模型,使用4种计量方法。结果显示:贸易双方经济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物理距离和自由贸易区对总服务贸易额和分部门贸易额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显著性。

关键词:引力模型;服务贸易;贸易潜力;决定因素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2)04-0060-15

服务业是在全球经济中占据比重最大的部门,并且可以预计将持续增长。根据wto的统计数字,服务业约占世界gdp的2/3左右;在工业化国家中,一半以上的就业来自于服务业。基于服务业的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

然而,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明显滞后。wto估计,服务仅占全球贸易流量的20%左右。尽管因为以下原因——和货物贸易的有形性相比以及考虑到服务与fdi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使得其贸易流量测算具有难度,这个数字可能被低估,但是,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差额,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增长的重要性,导致了1995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gats规定了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持续十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正被期望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谈判中的若干目标直接指向减少限制服务贸易的壁垒。

国内使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量的研究主要是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成果总结如表1。2009年开始,国内有学者开始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对象的采集还是偏重截面数据,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一数据样本显得片面,非观测效应在此情况下可能相当显著;其次,使用的方法也以最小二乘法居多,当然,受制于数据来源,使用这一回归方法并无不妥,但为使结果更加可靠,应当使用更为完善的数据和计量模型。本文在以上所述两方面,较之现有研究均有所创新。在其后对模型结果的拓展应用和分析方面时,本文与已有研究虽目标相似,方法和角度均有不同。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及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大多使用定性方法,本文也从这一点开始着手,阐述服务贸易中的壁垒及影响因素,随后从若干角度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比较分析,分别是进出口及行业比较、国别比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比,为进一步定性分析寻找立足点。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

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在货物贸易的促进中作用显著,许多货物得以自由贸易,但鲜有提及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自由贸易区和服务贸易之间的相关性将在后文阐述。在向wto通报的自由贸易区中,欧盟在2000年便明确提出制定减少服务贸易壁垒的政策,截至2010年,服务业已占其全部经济活动70%(european,2010),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前进中的步伐显著。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考量存在于欧盟内部的服务贸易壁垒更具有效性。

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调查了欧盟内部市场中服务贸易壁垒(2002),结果显示,立法约束已替代物质和技术成为欧盟内部服务贸易的最大障碍。除了文化和语言障碍在特定国家间的障碍,立法约束在欧盟15国(2002年)间非常普遍:建立障碍(资格审查或要求)、输入使用限制(对工人的雇佣和设备的使用)、服务推广障碍(商业通信控制)、销售障碍(立法约束和价格管控)和售后服务要求。看上去这些限制大部分对应于hoekman和braga的4种分类。在大多数行业或者国家中,服务供应商面对来自无论进口国或出口国的监管时,“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或者“目的地规则”并不管用。总之,欧盟认为目前在对待服务供应商时存在强烈的国别偏见,对于贸易壁垒的进一步削减仍然任重道远。

(二)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1.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对比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84.96亿元,比上年下降5.73%,这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全球贸易均有下滑。具体到进出口额我们发现,造成这一下降的全部原因在于出口下滑,进口额反而有所上升。这一变化也恰好造成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在2009年飞速上升,总体而言,此前10年进出口差额稳中有升,大致保持平稳。

将造成2009年服务贸易巨大逆差的原因深入至分部门层次探讨,发现传统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在2009年表现显著不同。对比2008年和2009年数据,两个传统服务贸易部门运输和旅游逆差扩大或由顺差转为逆差。而在其他服务贸易部门,虽然总体也呈现贸易逆差,但是较2008年逆差额甚至由43.2亿美元降至214.8亿美元。可见,金融危机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主要在出口方面,且传统部门受影响尤其大,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则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服务贸易主要经济体国别比较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9年的数据,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分别为第四、第五位,占比分别为5.0%、3.8%。但是对比我国2009年货物贸易进口第二、出口第一不难发现,服务贸易显然滞后。世界服务贸易的85%以上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美国、德国和英国是排名前三的服务贸易经济体。与货物贸易类似,服务贸易中也存在传统部门和高技术、高投入的部门,但不同的是服务贸易中的新兴部门包含更多的附加值,并且其生产具有环保、高效、可再生等特点,发达国家对其非常重视。

无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是一国外向经济能力的重要指标,从表3世界主要经济体贸易结构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仅占11.5%,货物贸易达到88.5%,对外经济中对货物贸易依赖程度最大。

3.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对比 对货物贸易的过度依赖值得深思。我国货物贸易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飞速发展,服务贸易虽然也于大致相当的时间内进入高速发展,但两者差额却在越拉越大。1994年之前,我国服务贸易相对货物贸易而言增长更快,这一形势在随后迅速转变;1995年,货物贸易出口额1281.1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191.3亿美元,两者比值6.69,而到2009年这一比值已扩大到9.29,最高曾在2006年达到10.54。进口方面这一比值同样由5.78升至6.00,最高达7.49。

从图2~图5进出口增长率对比发现,除最近3年,货物贸易增长率一般高于服务贸易增长率。服务贸易在1995~2005年之间的滞后发展,导致和货物贸易差额的急速扩大,使得我国对外经济中货物贸易依赖程度过高。如

前所述,服务贸易中的高附加值和高技术更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模型与数据说明

引力方程用于货物贸易估算已无异议,而当服务贸易采用与货物贸易类似的统计口径时,模型应当是有效的,并有坚固的理论基础。鉴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质,设置若干解释变量,使方程更加适用。对于可能产生的非观测效应的处理,采用若干种回归模型比对分析,以尽量减少此类影响。找出最优模型后,将进一步应用于分行业统计。

因变量mijt代表j国从i国在时间t时进口的服务流量,其来源为oecd数据库,包含34个oecd国家及其贸易伙伴,总共60个国家12年间(1999-2010)的服务贸易流量数据。引力模型在5个方面进行了估计,分别是总服务贸易流量、运输服务、旅行服务、政府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

解释变量共8个,包含5个连续变量和3个假设变量。在关于引力模型的研究中,一般把gdp、人均gdp、人口作为描述国家特性的变量。显然,此3个变量由于多重共线性的原因,不会同时出现。本文选取的是后两者——人均gdp和人口。当一国较富裕时,自然倾向于消费更多的服务,而较之于gdp,人均gdp更加与此相关。选择人口而非gdp同样有助于模型结果的解释。

5个连续变量中的前两个分别是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的人均gdp,系数b1和b2预期为正。如前所述,较富裕的进口国很有可能显示对服务的更多需求,无论相应的供给来自国内或进口,而较富裕的国家同样被认为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以供出口。

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时人口解释变量的系数,预期正负皆有可能。在关于货物贸易的研究中,出口国或许因为人口规模变大而减少出口,也或者因为达到规模经济,在人口增长时出口更多的货物。对于进口国同样可能有如此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一般对于货物贸易来讲,距离作为解释变量时其前的系数为负,但距离对于服务贸易的影响可能并不如此。不同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商品未必需要从一国运输至另一国,当然在某些时候需要人员的流动,但在其他时候可能仅需要通讯联系。所以,距离在引力模型中的作用可能降低,甚至不显著。

本文所使用的距离度量方法,为引力模型中的标准法,即测算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这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它假设海运、陆运或空运无差别;二是首都未必是一国的经济中心或者某些国家可能有数个经济中心。为克服以上问题,度量距离的其他方法已被运用于研究中,如贸易加权距离法(trade-weighted distances)和相对于所有贸易伙伴的距离测量法。但是,考虑到距离和服务贸易流量未必相关,本文依然使用标准距离法。

最后3个虚拟变量,分别用于描述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是否有共同国界、是否使用同一种语言、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此三变量前的系数均预期为正。此外,θ1作为年份变量用来控制任何时间趋势对数据的影响。

在货物贸易中,语言就被认为是影响贸易流量的变量,对于服务贸易,预期语言的影响会更加重要,毕竟共同语言下交换服务变得很容易。共同的语言还应当被认为包含了国家之间相似的文化或体制等方面特征。

最后一个变量用于描述两国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在研究货物贸易的引力模型中,这一变量往往用两国是否为自由贸易区替代,但如前所述,此情况可能并不适用于本文。大多数自由贸易区致力于减少货物贸易壁垒,而对服务贸易鲜有提及。本文中仅考虑的自由贸易区为欧盟,但即使在欧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依然阻力巨大。

2.数据来源

(1)服务贸易进口额。本文搜集自经合组织(oecd)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and balance of payments—trade in services。该库提供了34个oecd成员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在原始数据库中有上万个体(进口一出口国家对),但与非经合组织国家间的贸易数据大量缺失或者时常间断。由于已记录2010年。贸易数据的个体覆盖面不足1/3,且部分数据明显异常(根据预估所得),所以本文截取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09年。剔除重复及丢失数据后,选取包含69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数据,共915个个体,综合8年共7 321个观测值。

(2)分类别服务贸易数据来自wto的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数据库。

(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口。人均gdp以美元计,来自世界银行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

(4)距离。收集相应国家间首都的距离,以公里计,使用distance calculator between cities(http://maperow.info/)。

(5)虚拟变量。边界虚拟变量以1表示两国之间有共同边界,其余计为0,共有60个国家相邻。欧盟虚拟变量以某年度两国均为欧盟成员国时作为1,其余为0。语言虚拟变量对于使用官方语言中含相同语言的个体设为1,其余为0,共有65个个体此参数为1。

解释变量的综合统计情况见表4。

为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见表5。

结果显示除距离及欧盟虚拟变量相关系数在0.54(考虑到数据中经合组织国家及欧洲国家为主要统计对象,这一点应算作正常),其余最大相关系数不超过0.34,可以认为无证明多重共线性存在的证据。

三、回归方法与结果

1.回归方法 本文使用数种计量模型,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的计量方法,如表格所示。最初,由于所用的数据是8年混合数据,第一个采用的方法是混合最小二乘法(pooled ols)。但是,若模型中遗漏了某些解释变量,这些未被观测到的解释变量又对服务贸易流量有重要影响,该影响就被包含在随机误差项中,使得随机误差的方差变动呈现异方差性,从而导致参数估计量不是有效估计量。

使用面板数据处理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存在于残差中的遗漏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最常用的两种面板模型是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 model)。传统认为,若截距项为各个截面或个体(本文中体现为进口-出口国家对)所特有的固定参数,并且不随时间变化,则模型为fem;如果截距随机分布则视为rem。然而这一定义并不十分严谨,而且一个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地方是似乎固定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因遗漏解释变量产生)是随时间不变的,是固定的,而随机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而是随时间变化的。

一个逻辑上比较一致和严谨,并且越来越为大家所接受的假设是mundlak(1978)提出的:不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都是随机的,都是概括了那些没有观测到的、不随时间而变化的、但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因素。非观测效应究竟应假设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关键看这部分不随时间变化的非观测效应对应的因素是否与模型中控制的观测到的解释变量相关,如果这个效应与可观测的解释变量不相关,则这个效应成为随机效应。这也正是hausman检验所需要检验的假说。

但是,本文中使用fem会有一个问题。因为存在时不变变量(距离、共同语言、欧盟),它们在使用fem估计时会被舍弃。一个解决办法是增加一个辅助方程,将时不变变量包含到使用fem模型估计所得截距项中并进行ols回归。

以上介绍的3种模型均在本文中使用并进行比较。首先,breusch-pagan检验被用于比较rem和pooled ols估计。结果显示,零假设被拒绝,表明rem优于ols。其次,考虑到rem和ols都可能受异方差性和外生解释变量的影响,还需比较rem和fem的有效性,为此使用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检验系数为5.21,与4自由度下的0.2667水平的卡方临界值5.207相当,所以接受零假设,即随机效应较固定效应效果更优。

egger(2002)提出用hausman-yaylormodel(htm)作为rem和fem的替代模型。htm使用了工具变量法,可以仅从模型内部的数据来消除rem中可能存在的非观测效应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htm作为引力模型中的估计方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货物贸易领域使用,而在服务贸易领域仍然鲜有所闻。

htm中选为外生的工具变量的是时不变变量,包括距离、共同语言和边界。这些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并作为其辅助。此外,时不变变量还可以直接在模型中得出结果,这也是优于fem的所在。

为检验htm的有效性,过度识别检验(over-identification)被用于比较rem和htm。检验系数为3.49,小于6自由度下1%水平的卡方分布临界值。所以接受零假设——非观测效应与其余解释变量具有相关性——表明htm更加有效。所有测试的结果均和预期相符,即htm不仅是货物贸易时测算引力方程时最恰当的模型,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这一结论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和分类别服务贸易流量同样适用,所以分类别服务贸易的模型重点将集中在htm上。

在对计量结果进行说明之前,有必要对运用htm使得系数相对于ols估计发生的变化做一尝试性解释。在ols估计中,出门国人均gdp前的系数很有可能因为某些非观测因素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而被高估,如技术原因或资金存量。同样地,共同边界和共用语言在ols估计中有较高的显著性水平,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区域内国家的贸易便利所致(欧洲地区相对范围较小及语言相通性较高)。距离因素在ols估计中被认为具有明显的负相关性,而使用htm控制非观测效应后则变为不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很多国家的不同体制所致。

2.结果:总服务贸易 结果如表6所列,当采用pooled ols回归时,所有变量均显著相关,并且它们的系数正负均如通过货物贸易标准引力模型预期的那样。进口国和出口国的人均gdp、共同语言、边界、同为欧盟成员国均正面影响贸易流量,而人口变量则显示越大的国家生产更多的服务产品,同时对服务的进口需求也越多,距离是唯一一个与贸易流量负相关的变量。

在htm中,仍然显著有意义的变量是进出口围的人均gdp、进口国人口以及同为欧盟成员国。如上文所述,htm是所有统计方法中最适合引力方程的模型,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中若干有趣的结论。

首先,人口在进口国比人均gdp更决定其需要消费的服务,1%的人口增长伴随着2%的服务进口增加,同时1%的人均gdp增长导致1.1%的服务进口增加。这可以被理解为规模越大的国家消费更多的服务,同时其国民更富裕时也需要更多的进口服务。但在出口国这一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富裕的国家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并且出口,但是它的规模并不影响其出口,表明规模经济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未必有效。这一结论显然与强调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古典贸易理论并不兼容。虽然如此,但引力模型中考虑的若干因素,的确可以有力解释古典贸易理论中一些与服务贸易现实不符的现象,这为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提供新的切入点,比如,能否将古典贸易理论与引力模型结合研究经济规模大的国家之间贸易互补性是否更强?

第二,同为欧盟成员国是除此之外唯一显著相关的变量。这表明欧盟在致力于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已取得若干成效?正如大部分货物贸易研究中自由贸易区的积极作用。但遗憾的是如前所述,这一结论难以推广至其余自由贸易区。

第三,距离和共同边界变量在htm中并不非常显著。尽管如此,在10%显著性水平上,空间距离的阻隔作用依然存在,影响系数为-0.4,较ols和rem有所减弱。使用引力模型对货物贸易的研究中,这一系数一般在-0.953和-0.76之间,通常的解释是,空间距离代表运输成本、信息交流和文化差异,从而距离越大越限制贸易往来。而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这一强烈的约束因素对于服务贸易可能的影响较小,货物是因为服务产品的本性使其对于物理距离或者实际边界的要求较小,和预期相符。

最后,共同语言和服务贸易流量并不表示出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掌握其他国家的语言。特别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语言和文化的交流一向和经济交流同步发展,而服务贸易往往注定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也表明文化或者相关因素对服务贸易的阻碍作用没有预期强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服务在贸易中的比重有上升的空间并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3.分行业计量 不仅在我国,世界范围内,传统服务贸易(运输和旅游)占比有下降趋势,而新兴服务部门比重逐渐上升。21世纪的服务贸易早已不同于以往,虽同为服务贸易,贸易方式各有特点,影响因素也必然不同。因此,本小节采用上述模型,将服务贸易分为3类进行回归统计,分别为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所有商业服务。数据采用自wto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7~2009),样本数分别为56、66、72个,包括2006~2008年三年间贸易流量数据。其余数据来源同上一小节,并去除同为欧盟成员国这一虚拟变量(因该数据库将欧盟算作一整体)。所用计量模型均为htm。

(1)运输业。结果如表7第一列所示,进出口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口规模和贸易流量正相关,其余变量未发现有显著相关关系。

在货物贸易领域,普遍被认为显著影响货物贸易的因素之一就是运输距离,而在对于运输业的估算中,发现距离对于运输行业贸易流量并无显著影响,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距离增大时,运输货物的成本上升,产生的成本在服务中恰好计为贸易往来。这表明货物贸易随距离上升而减小,服务贸易并不被此显著影响。鉴于此,应鼓励有能力的运输企业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发展远洋或远程国际运输市场。远洋能力自古以来便是一国经济实力之象征,这一情况在今天也未曾改变。

(2)旅游业。结果如表7第二列所示,进口国人均gdp和人口有显著影响,同时语言也是一影响因素。

共同语言对旅游业贸易的影响系数为正这一点符合预期。进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系数为正(人均gdp显著为正,1%的人口规模扩大伴随7%的进口额增加),表明富裕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总是有更多的旅游者,并且消费更多的旅游服务(旅游者至旅游目的国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计入该国旅游服务出口额,旅游者本国为进口国)。因此,我国致力发展旅游业的地方经济有能力的话应当扩大国际宣传

,努力开拓发达国家旅游市场,并加强地方配套服务,如提供相应语言的标识或翻译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出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但从模型结果来看,和总服务贸易不同的是,这一系数明显为负(总服务贸易中出口国人口系数也为负,但绝对值在0.1之内),这可能表明贫穷和人口密度高的国家对外国旅游者的吸引力相对较弱,人口密度稀的国家(地区)或许更受欢迎(如斐济、马耳他)。

(3)其他商业服务。结果如表7第三列所示,进出口同的人均gdp和出口国人口和贸易流量有正相关关系。

相比其他服务行业而言,这一类商业服务和财富的关系更加接近(包括金融、保险、教育等),人均gdp的正相关系数符合预期。此外,出口国的人口因素可以作以下解释:该类服务和出口国投资环境关系密切。从当今世界局势来看,除非洲地区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往往有更好的投资环境,因此人口(并联系人均gdp)代表了良好的出口环境。研究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比如在模型中加入表征经济自由或制度的变量,更加全面考察一国该类商业服务的出口能力。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实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一些列减少贸易壁垒的政策将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非常有利。

四、中国服务贸易潜力:实证分析

本节专门研究我国服务贸易,对上一节模型所得结果进行拓展,在出口和进口两方面,实证了中国对25个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和进口潜力。

1.出口潜力 对出口贸易潜力的估算,是运用引力模型模拟“理论”或“自然”状态下的潜在出口额,然后将中国的实际出口水平与该模拟值进行比较。若实际值低于模拟值,就称之为“贸易不足”,相反则属于“贸易过度”。

为了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借助于以上构建的引力模型,估算中国对各国的出口量,并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实际出口量(按2009年数据)与根据模型测算的出口量之间的比值,如果该比值在1左右,说明该模型拟合较好,该比值越小说明贸易潜力越大,反之则说明贸易潜力较小。把中国与25个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数据带入模型,可以算出中国对这25个国家出口贸易量的预测值,然后再用实际值除以预测值,计算结果如表8。

总体而言,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属于“过度贸易”状况,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1.07。对25个国家的出口潜力(实际值/理论值)的排名中,最高为丹麦(2.40),其次为捷克(2.26),最低为挪威(0.08)。

2.进口潜力 与出口潜力估算方法类似,当把中国作为进口国时,可测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结果如表9。

本文使用2009年数据计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因为在当年全球贸易下滑严重的背景下中国进口额反而增加,会使所得数据偏大。总体而言,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2.55。进口潜力的排名中,最高为爱尔兰(9.42),其次为丹麦(6.20),最低为斯洛伐克(0.04)(考虑到对进口能力的描述,使用进口潜力这一指标反映现实——进口往往根据需求产生——具有局限,本文关于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讨论侧重关于国别的相对分析。所以采用2009年数据研究进口潜力进行国别比较时并无不妥)。

我们注意到,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如前所述,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同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同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同时,与日本的潜力比值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但仍为1.15,表明进口自日本的服务仍有很大潜力。

五、结语与建议

将实际出口额与预测出口额相比较,再依据两者的吻合程度把2009年中国与25位贸易伙伴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潜力再造型。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大于1.20则属于此种类型,这类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潜力,按模型分析已经用完。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是在保持现有积极因素的同时,改善出口商品的结构并发展培育其他促进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这种类型的贸易伙伴有丹麦、捷克、芬兰、韩国和荷兰共计5个国家,巩固这些市场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与这类型中的某些贸易伙伴还有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可能,比如芬兰,虽然实际出口是预测出口额的1.86倍,但与贸易条件类似的丹麦(2.40)相比,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也说明芬兰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我国服务出口潜力最大的贸易伙伴前3名中有两个是北欧国家,而排名最后的挪威也是北欧国家,这一差异值得引起重视,探究其原因可能是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二种类型是潜力开拓型,以实际值与预测值比例在1.20到0.80之间。中国对这些贸易伙伴出口贸易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还有一定的扩大出口贸易的空间。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思路主要是借鉴处理与第一类贸易伙伴关系的做法,同时注意开拓促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此类的贸易伙伴有法国、瑞典、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爱尔兰、西班牙和美国8个国家

通过比较发现,美国也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作为一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从事的第三产业主要是高新技术和创意产业,而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占有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与美国的贸易结构存在很大互补性,应该更容易开展对外贸易。但通过测算可知,我国与美国的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仅为0.81,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第三种类型是潜力巨大型,实际值与预测值小于或等于0.80。按模型分析,这种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现有潜力非常大,有英国、意大利、日本等12个国家。其中,中国与挪威的贸易水平是25个贸易伙伴中最低的一个,实际出口额只有预测出口额的0.08。中国与这类贸易伙伴之间一般存在较严重的贸易壁垒,与之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在于尽快排除贸易发展的障碍。

同时注意到,日本作为贸易伙伴也在第三类中,日本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又是我国在东亚地区的近邻,它与我国的经济关系应当不亚于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关系,但是测算比例仅为0.56,潜力巨大。

在进口方面,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国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国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出口水平排名靠前的地区也同时是世界主要旅游国,这与我国境外旅游、消费和教育需求近几年不断增长有关,同时部分解释了我国进口水平高于出口水平,且未明显受金融危机影响这一情况。此外,与日本的潜力比值由出口排名的第十九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表明我国对日本的进口比对其出口扮演更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集中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进出日市场的过度集中会给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还是我国对外贸易持续顺差的重要原因,长时间的贸易顺差会恶化我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而引发贸易摩擦和争端。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必须有针对性地改善贸易国别的构成,加强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协调配合与经贸合作,努力

服务贸易范文3

1994年4月,117个国家和地区在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在内的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上签字。GATS于1995年1月1日与《建立WTO的协定》同时生效。GATS是服务贸易领域中形成的第一个全球性多边法律框架,借以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扩大国际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各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标志着WTO体制较以往的国际贸易体制更完善。

当今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领域,1980年到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从7674亿美元扩大到53304亿美元,期间增长了5.9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份额从1980年15.7%上升到2006年的17.9%。同时,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的结构进一步调整

长期以来,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随着全球新科技浪潮的推动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业上,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金融等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世界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渐上升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亚洲地区的服务贸易是世界上最具增长活力的地方,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世界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率。而中国和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快于其它亚洲地区。

(3)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服务贸易壁垒形式更为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化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国在经济势力强的部门和经济状况良好的时期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而在幼稚产业或衰弱产业部门和经济窘迫的状况下实施保护主义政策。鉴于服务产品的非储存性,产销不可分离性,不容易监管等特殊性,各国都在保护着本国的安全,如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外商股权参与的比例,限制服务交易数量等。

1.2中国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呈现以欧美为主的格局,发达国家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盈余国。另外,在WTO公布的2006服务贸易出口排名数据当中,只有中国和印度是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增长,其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稳步上升。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达到914亿美元,排名第8位,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在进口者排名中,中国位居第6,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1003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8%。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服务贸易进出口前十位伙伴国家(地区)占有3/4的份额。其中,中国香港、美国、日本为前三大服务贸易伙伴。

2波特“钻石模型”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开尔.波特在《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文中对国家竞争优势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钻石模型”。波特指出,一国特定产业能否取得成功或者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这四项因素正像一颗钻石的四个基本面,通过紧密结合形成核心优势,构出了竞争环境所需的框架前提。此外,政府行为和机遇作为另外两个辅助因素影响着上述四个要素,也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着影响。

2.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级要素。基本要素主要有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初级劳动力等。而高级要素有人力资本、知识和科学技术、服务业经营管理等。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业和劳务输出等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产品的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各服务业都在不同程度上缺乏高级资源要素。

服务消费在生产中完成,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存在某种形式的接触,这就对服务贸易的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当今世界服务业的竞争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初级要素的影响越来越小的,反而对知识、人才、通信手段等高级要素依赖性却越来越大。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力资本的竞争。中国的人力资本状况就不容乐观,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要的外向型高级人才紧缺,培养机制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在当今世界服务贸易量大的金融、保险、咨询和专有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处于劣势地位。

2.2需求条件

一国服务贸易的扩张,必须基于充足的国内需求。波特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获取所起的推动作用。本国的需求会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改进,服务生产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国际化随之加快,国际竞争力才会不断提高。

在我国,以保险为例,由于保险种类有限,公民的保险意识较差,随着金融服务市场逐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带来了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带来了崭新的保险理念和众多的保险产品,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刺激了他们对多功能保险产品和高层次保险服务的需求。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这是其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条件。

2.3相关和辅助产业

相关和辅助产业为主导产业提供投入的国内产业,其发达和完善程度关系着主导产业的产品成本、品质和信息交流,从而影响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一国的服务业就是一个大的关联行业群。如运输业的发展无疑会推动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而电信业的发展更是金融、保险和咨询业发展的基础。

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为运输和旅游项目,以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较强,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比较落后。服务市场结构过于单一,必然导致对某一市场的过度依赖,一旦该地区发生经济波动就会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形成巨大冲击。在国内地区结构观看,沿海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经济体系,服务贸易规模较大,在运输、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其现有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服务贸易所占的份额极小。

2.4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

国内竞争程度高的国家,企业所受压力大,技术改进与服务创新的要求迫切,有利于建立国际竞争优势。纵观我国国内各服务企业,意识较为封闭与落后,甚至一些大型企业眼光仍然停留在国内,尚未实施跨国经营企业。另外,我国服务业长期处于一种竞争不充分的状态下,垄断经营现象严重,缺乏合理的市场竞争。如邮电部长期以来对我国基础电信业的垄断;即使有外资银行的加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业的垄断等。这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务业以及企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由于服务领域总体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影响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制度的引进,阻碍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另外,政府拟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而往往许多自然垄断的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其管制表现在对某行业的人为进入壁垒,过多的行业准入限制,遏制了服务业的充分发展。因此,大部分主要以国有成分为主的中国服务领域,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降低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尽管一些服务部门在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要真正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样会受到较严重的冲击。

2.5政府行为和机遇

当今社会,政府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管理制度等优点,为我国服务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加入WTO是发展中国服务业,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中国应积极支持国内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而不断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完善,缺乏一些基本的行业性法规或法律,这样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健康发展。再有,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等问题。此外,服务业由于管理落后造成对服务业统计不规范,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非均衡现状。

3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我国应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有利于同国际服务贸易惯例接轨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优化升级。

3.1加强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应客观地根据我国国情、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服务贸易法律原则,构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框架。中国作为GATS的成员国,应当以GATS为原则制度,国内有关服务方面的条文应该与国际法规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律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的冲突。以规范和约束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政府应及时对外公开立法法规、法律政策,并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确切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上。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的问题,应明确或建立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综合的管理机构,确立其管理的范畴,平衡各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利益;明确服务贸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职责,按照国际国内服务业行业的法规条文进行管理,统计和掌握本行业的情况。

3.2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优化服务业行业内部结构,为服务贸易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劳动就业的增加,为国内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同时,综合国际服务贸易的趋势、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服务部门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改造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对于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出口服务业要扶持其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目前比较劣势明显,而且技术和知识含量高的服务产业,要给予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促进中国服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3.3内外并重,渐进有序地对外开放

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国家垄断。通过竞争鼓励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国家竞争力。重视国内需求,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资金,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创造条件鼓励国内服务型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市场,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国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引进来”和“走出去”相互结合,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将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但就服务业部门之间而言,不可能没有一点保护的开放,要采取适度的隐性保护措施,循序渐进。服务离不开国家的管理,实现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并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的管制,在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应保持适度的原则,保护本国企业和国民的利益,有选择,分步骤地开放我国服务市场。

3.4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的服务素质

目前,我国虽然人力资源充足,但熟练掌握国际规范的人才较缺乏,这无疑是影响经济长足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应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各种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品格素质,增加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服务贸易范文4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了4种服务提供模式,跨境提供是其中之一。GATS把跨境提供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该定义表明,在服务贸易发生时,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均没有流动,跨境流动的只是服务内容。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

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主要是通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广播电视、卫星通讯、因特网等现代通信媒体完成。由于各国国内对卫星器具使用的规管和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敏感性,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通常的形式主要有函授、远程教育和培训、网络教育(E教育)等。

跨境提供的网络教育服务较之传统的函授、广播电视媒体提供的教育服务有很多的优点和优势,如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便捷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节省费用等。首先,网络教育是学生容易获得的教育服务模式。就网络学校而言,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自主决定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而不需要像传统教育方式下定时定点学习指定的内容。其次,网络教育可以使教育方式有更强的适应性。教师可以使用更为灵活和互动的教育方法。第三,网络教育节约费用和时间。网络教育由于不需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节约时间和成本,唯一需要协调的就是有时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进入因特网。

和其他教育服务提供模式一样,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受制于一些因素。首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教育服务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应用普及程度决定其网络教育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其对外提供和接受外国教育服务的政策走向和教育服务开放程度。其次,国内与国际网络教育政策。教育服务中的跨境提供只适用于那些做出开放承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有法律约束力,而对于那些没有承诺的WTO成员或者非WTO成员并无义务的约束。事实上,即使在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中,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种种限制。再次,教育服务出口国的教育资源提供能力。教育服务的出口国应当具备为外国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达到特定标准或符合要求的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服务的内容和从事教育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对教育服务质量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统一的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对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教育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他们在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和长远利益。统一的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跨境提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最后,学历、学位的国际认证与认可。学历和学位能否获得广泛的国际认证和认可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和选择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基本依据,也符合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长远利益。建立有效的国际学历、学位认证、认可机制有利于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WTO成员与教育服务跨境提供

由于发达国家在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教育发展水平方面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通常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占有强势地位,对以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开放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能力,甚至难以满足本国的教育服务消费需求,对网络教育服务的开放持帝嗔甚至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为必要时制定灵活的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政策留有余地。

在150个WTO成员中,只有47个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其中又有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各种限制。美国作为教育服务出口强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只承诺开放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但对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没有限制。美国要求其他WTO成员取消包括东道国的不透明国内补贴和针对电子传输教育资料不适当的限制在内的14种妨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障碍因素,并要求尚未开放市场的WTO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法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跨境提供均没有限制。韩国对高等教育和医疗健康有关的成人教育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日夺对小学和初中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方面作出了限制性的承诺。澳大利亚承诺开放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并对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不做限制,采取了比多数WTO成员更加开放的教育政策,并且指责部分WTO成员为采用因特网提供教育服务设置新的障碍和对进口教育资料设置限制等。可以看出,上述各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采取不同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开放能力,但更多的是他们各自在教育服务领域的贸易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澳大利亚以促进教育服务出口发展国际贸易,在2004年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吸引了24000名国际学生,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

三、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政策与立法

在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模式下,教育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学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通过电子传输、函授和通讯等渠道和方法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服务消费者(即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在我国主要指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E-education)。广义的远程教育包含利用邮政、广播电视技术、互联网和电信网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网络教育属于远程教育的范畴。

广义上的远程教育在我国始于1960年建立的广播电视大学,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远程教育体系。@我国至今也没有关于远程教育的统一立法,只有教育部及其办公厅的零星的临时规范性文件,比较重要的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和《教育部力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2005年)等。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国家鼓励开展远程教育,对远程教育提供机构进行规范,实施质量控制。但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远不能适应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对于跨境远程教育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现有的立法(如果是的话)从立法层次和效力上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其立法层次低、效力弱、内容粗疏、结构散乱的特点很明显,既不能反映和适应国内远程教育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跨国远程教育服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在教育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积极渐进的开放政策。一方面,我国承诺开放了所有5个教育服务次类的市场准入,即使与英、美、法、澳大利亚等教育服务强国相比也有较高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对义务教育和警察、军事、政治、党校等特殊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和国民待遇作了保留,对自然人流动作了主体资格上的限制。

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既符合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需要,也反映了民间对开放教育会引起种种问题的担忧,如教育的丧失、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国内教育服务市场的流失等。一方面,我国的教育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及教育管理体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教育法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必定会更容易发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碰撞,意识形态的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跨境提供模式,意味着我国不必承担向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开放跨境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国际义务,为我国制定和修改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方面的立法留有余地。但是,这并不完全能够排除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入国内的教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实行教育服务出口战略,一些国外高校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必然设法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可以让教育提供者和学生不需要跨境流动就可以提供和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入学率节节攀升,但民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依然强劲,国内可以提供的入学机会难以满足需求,而跨境提供的模式可以为国内的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一个高效率、低费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此,我国虽然还没有大规模的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但这种教育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应促使我国建立相应的教育法律体系。

四、我国应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策略

尽管世界各国和部分国际组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存在较大分歧,各WTO成员对待开放教育服务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各国开放教育服务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跨国教育服务正蓬勃发展,美国、英国等老牌教育服务出口强国正设法扩大跨国提供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服务出口国正把出口教育服务作为发展经济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渠道,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已成为重要的教育服务出口模式。我国目前发展滞后的教育法制和低效的教育行政体制已成为教育服务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瓶颈,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的教育服务业在开放的环境里健康发展。

1、保持积极、渐进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教育服务的复杂特性和各国贸易利益的冲突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开放最少的服务部门。我国已经做出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承诺,相对于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已属不易。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维持现有的开放政策,同时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谈判,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利益。

2、加快完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方面的相关立法(1)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服务开放、维护教育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2)制定全国性教育法律。尽快制定《成人教育法》和《学生法》,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3)尽快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条例》和《远程教育条例》。前者作为统一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应规定开放教育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出口、维护教育、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和文化、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原则、教育服务的4种提供模式、规则、程序和法律救济等条款。后者是调整远程教育服务的专门法规,应规定远程教育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提供远程教育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运作、远程教育的质量监督、涉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

服务贸易范文5

关键词:服务贸易 进出口额 逆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以及经济的不断转型,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随之而来的,就是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上海在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中,其服务贸易的水平业是国内数一数二的。2015年,上海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966.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出口525.31|美元,增长6.4%;进口1441.41亿美元,增长14.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30.3%,提高3.0个百分点。目前来看,上海服务贸易现状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近年来,上海市的服务贸易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在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从2008年到2015年,上海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分别是735.7亿美元、747.3亿美元、1046.7亿美元、1292.7亿美元、1515.6亿美元、1725.4亿美元、1753.9亿美元、1966.7亿美元,总共增长了2.67倍,7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6.9%,这个增长率是非常惊人的。除在2009年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较低以外,其余年份基本维持在两位数的增长率。

2、服务贸易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

与此同时,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也不断上升,2006年为21%,之后年份分别是22.3%、26.0%、26.1%、28.9%、30.8%、32.2%、32.0%、29.0%、27.6%。虽然最近三年比重略有下降,但是仍然处于全国前列。

3、服务贸易的逆差持续维持

上海服务贸易在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一直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的现象,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从2008年到2015年,上海的服务贸易逆差额分别是87.7亿美元、63.3亿美元、233.9亿美元、346.3亿美元、485亿美元、534.6亿美元、765.3亿美元、916.1亿美元。从2010年开始,服务贸易逆差首度突破100亿美元,直接超过200亿美元并开始迅速增长,到2015年达到最高值916.1亿美元,占同期全国服务贸易逆差1366亿美元的67.1%,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据。

4、服务贸易增速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速

最近六年,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的速度非常快。2010年到2015年间,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增长率分别为40.1%、23.5%、17.2%、23.5%、9.7%、12.2%;同期的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则为32.8%、18.6%、-0.2%、1.1%、5.6%、-2.1%。可见上海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放慢,,上海的服务贸易正在逐步取代货物贸易,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了。

可以看出,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不断增长,增速超过货物贸易的同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居高不下的现象。

服务贸易范文6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趋势;结构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如果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先机和主动,那么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取得优势。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在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21世纪初则上升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预计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达2509.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亿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738亿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这充分说明,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二)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三)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四)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和《律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一)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_2’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二)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相接轨。

(三)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四)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